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辅导读本读后感范例【热选4篇】
【参考】此例优秀的办公资料“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辅导读本读后感范例【热选4篇】”由阿拉题库的网友为您精心整理编辑,以供您阅读参考之用,希望此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吧!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辅导读本读后感【第一篇】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
刚刚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是党中央在新世纪新阶段召开的第一次民族工作会议,是在我国民族工作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次重要会议。这次会议认真总结了我国民族工作的伟大成就和基本经验,深刻分析了我国民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全面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族工作,对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发展,将起到重大的促进作用。当前,摆在各级统战、民族工作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把这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要做到“六个把握”,实现“四个突破”。六个把握是:
第一,把握一个主题,即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这个主题的提出,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发展规律的深刻总结,是对我国民族关系时代特征的精辟概括,是对我们党民族工作基本经验的科学总结。深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必须牢牢把握这个主题。把握了这个主题,就把握了当代中国民族问题的本质,就把握了现阶段我国民族工作的核心,就把握了民族工作的前进方向。把握这个主题,就要牢记我国是多民族国家这个基本国情。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要从民族众多这个基本国情出发,充分考虑民族地区的实际,充分尊重各民族的特点,充分调动各民族的积极性,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第二,把握一项方针,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坚持以人为本,一切从实际出发,科学确定民族地区的发展思路和目标,充分发挥各地优势,走各具特色的发展之路。要统筹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既努力缩小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又努力缩小民族地区内部以及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要统筹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既大力发展经济,又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要统筹民族之间的协调发展,既支持发展水平较高的民族有更快的发展,又大力帮助发展水平较低的民族加快发展;要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既加快经济社会的发展,又注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既要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又要进一步加大国家和其他各方面的支持力度,实现民族地区的快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第三,把握一个目标,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也就是要更好地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实现这一宏伟目标,重点和难点都在民族地区。没有民族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因此,必须把加快民族地区的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从关系现代化建设全局、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认识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促进民族地区的发展。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都突出地强调了这个问题。我们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
第四,把握一项任务,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我国这样一个多民族国家,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协调民族关系,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可以说,民族工作的奋斗目标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要高度重视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不断加强各民族的大团结,切实把各民族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真正形成民族之间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生动局面。
第五,把握一个机遇,即制定“十一五”规划的机遇。这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对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目标、加快发展的要求,加快发展的主要措施等都十分明确了。贯彻落实好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把会议精神充分体现到、落实到“十一五”规划中去。关于这一点,在筹备会议过程中,中央领导同志就明确提出了要求。各地要紧紧抓住制定“十一五”规划的机遇,认真研究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各项保障措施。
第六,把握一个要求,即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是衡量党的执政能力和各级党政组织的领导水平的重要标志。民族工作是全党的一项重要工作,不断提高正确处理民族问题的能力,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客观要求,要在认真总结我们党民族工作基本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各级党政组织把握民族问题发展趋势的能力、把握民族问题发展规律的能力、把握民族问题时代特征的能力、推动民族工作与时俱进的能力。
四个突破是:
第一,民族理论政策的学习和宣传要有新的突破。这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重要贡献之一,就是比较系统地总结了我们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这些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是我们党民族工作历史经验的结晶,是我们党不断推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结果,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继承、发展和创新。认真学习和宣传这些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对于进一步提高全党对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不断做好民族工作的自觉性,提高把握民族问题发展规律的能力意义重大。要借助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有利时机,掀起学习和宣传我们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的高潮。首先在思路上要有新突破。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不仅从事民族工作的干部要学,从事其他工作的干部也要学习;不仅干部要学习,一般群众也要学习。要增强学习和宣传的针对性。对小学生,要加强民族常识宣传教育,使其从小就知道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共同创造了伟大祖国灿烂的文化。对中学生,要加强民族政策常识的宣传教育,培养其民族政策意识。对大学生,要加强民族基本理论的学习和宣传,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民族观。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进一步突出学习和宣传的重点。大力宣传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和发展史,宣传各民族对祖国历史发展作出的贡献。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先进事迹,营造人人关心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人人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尽职尽责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宣传民族地区美丽的自然风光,宣传各民族丰富多彩的文化;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推出一批适合不同人群了解民族知识所需要的基础性读物。推出一批反映各民族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影视作品。推出一批反映各民族现代生活风貌、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为群众所喜爱的文艺作品,使群众能够通过一首歌、一张画、一台节目了解一个民族的生活。总之,要努力展示各民族大团结、大联合、大发展的生动局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第二,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政策措施要有突破。这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主题是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必须在完善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方面的政策措施上有新的突破。
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的工作要有新的突破。在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有22个民族的人口在10万以下。主要分布在内蒙古、云南、黑龙江、xq、xz、甘肃、青海、贵州、广西、福建等10个省区中的85个县、237个乡镇、640个行政村。由于历史和自然的原因,这些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是全国少数民族人口中特别困难的群体。加大对这些民族的扶持,促进其加快发展,对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小康社会建设步伐,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具有极为特殊的意义。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分别作出了重要批示。国家民委已经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专项规划。力争通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即XX年前,使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行政村基本实现“四通五有三达标,特色产业促增收”的目标。即通电、通路、通广播电视、通电话;有学校、有卫生所、有人畜饮水、有安居房、有能解决温饱的农田地;人均占有粮食、人均收入、义务教育普及率达到国家规定的脱贫标准。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每个乡村培植一项或几项特色产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贫困农民稳定解决温饱,经济社会发展达到当地中等以上水平。
兴边富民行动要有新的突破。由国家民委发起的兴边富民行动,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这项工作向纵深发展。要制定并实施兴边富民“十一五”规划。加大资金投入,争取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帮助边境地区集中解决吃饭、饮水、上学、就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加快沿边(境)等级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实施边境一线茅草房(危旧房)改造工程,逐步改善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对缺乏生存条件、但为守边固土又不能移民搬迁的边民,要探索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要有新的突破。要坚持开发式扶贫,把少数民族贫困地区作为全国扶贫的重点,在政策和资金上加大支持力度。优先将特困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村全部纳入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规划,重点改善水、电、路、通讯及住房等生产生活条件,实现稳定脱贫。对缺乏基本生存条件的贫困人口,要实行生态移民和易地搬迁扶贫,确保移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对因病因残、生态移民等特困群众,要逐步探索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对贫困农牧民技能培训,拓宽农牧民参与公共工程建设、进城务工等渠道,增加收入。
扶持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要有新的突破。要支持民族地区的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都能享受免书本费、免杂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要大力兴办寄宿制学校,力争使确需寄宿的边远山区、牧区、高原和边境地区学生能够进入条件较好的寄宿制学校学习。进一步做好经济发达地区和大城市对口支援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工作。加强民族地区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引导和鼓励其他地区的教师和师范院校毕业生到民族地区基层中小学任教和支教。办好在内地举办的各类民族班(学校)。积极发展民族地区职业技术教育和高等教育,办好民族院校。积极动员各种社会力量支持民族地区教育事业。
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政策措施要有新的突破。要加强民族地区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尽快把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广播电视网(站)、图书馆(阅览室)、文化馆(站)、影剧院、体育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好并完善起来,解决各族群众看书难、看电影难、看电视难等问题。扶持少数民族语言广播、电视等传媒的节目制作和播映,扶持民族语言文字出版物的翻译、出版。支持民族地区公益性文化事业,积极培育发展民族文化产业。加强民族文化对外宣传、交流与合作。
加强民族地区医疗卫生工作要有新的突破。积极推进民族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和农村医疗救助工作。鼓励医务人员到民族地区基层工作,加强农村牧区医疗卫生人才培养,逐步解决医务人才匮乏问题。加强对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防治。保护、扶持和发展民族传统医药。做好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工作,提高人口素质。
培养选拔民族干部工作上要有新的突破。要通过加大培训力度,拓宽培训渠道,进一步扩大少数民族干部的数量,提高素质,改善结构,提高层次。
第三,民族工作法制化建设要有新的突破。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抓紧制定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具体办法。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国家民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代国务院起草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这个规定一旦出台,将极大的带动地方各级政府制定相应的办法,从根本上推动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优越性。
第四,民族工作社会化上要有突破。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让更多的人了解民族工作,关心民族工作,支持民族工作,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关心的良好局面。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辅导读本读后感【第二篇】
9月7日,新城区委书记范志忠主持召开中共新城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委会第7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承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仪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工作;传达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系列法律法规,研究部署安全生产、疫苗接种等工作。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从政治的高度、历史的深度、现实的维度来认识和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意义。要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的关系、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物质和精神的关系。要加强和改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构建起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要精心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各项活动,营造浓厚氛围,不断提升民族工作整体水平。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承德考察调研,再次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团结、乡村振兴、养老服务等发表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用心学习领会,主动对标对表,狠抓贯彻落实。要大力发扬塞罕坝精神,久久为功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作出积极贡献。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创建良好宗教环境。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民生实事。要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大力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仪式上的重要讲话,既是对年轻干部的殷殷嘱托,也是对全体党员干部的谆谆教诲,对于加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新征程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要强化学习、练好内功、提升修养,要坚持实事求是深入思考工作,积极履职尽责,凝心聚力谋发展,甘于奉献为群众谋福祉,不辜负党和人民期望和重托。
会议指出,安全生产是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抓发展必须先抓安全,必须以安全为前提。要强化学习,切实将各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记于心,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要压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智能管控,坚决守好安全生产底线。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疫苗接种对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将疫苗接种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紧落实。要进一步摸清底数,细化工作举措,抓好问题整改。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从群众角度考虑问题,精心组织好第一针剂接种和后续针剂接种工作,确保应接尽接,不漏一人。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辅导读本读后感【第三篇】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坚定信心决心,提高做好民族工作能力和水平。
会议指出,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各民族共同开发了祖国的锦绣河山、广袤疆域,共同创造了悠久的中国历史、灿烂的中华文化。我国历史演进的这个特点,造就了我国各民族在分布上的交错杂居、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处理好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是关系祖国统一和边疆巩固的大事,是关系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繁荣昌盛的大事。全党要牢记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一基本国情,坚持把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作为各民族最高利益,把各族人民智慧和力量最大限度凝聚起来,同心同德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会议强调,新中国成立65年来,党的民族理论和方针政策是正确的,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是正确的,我国民族关系总体是和谐的,我国民族工作做的是成功的。同时,我们的民族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的阶段性特征。做好民族工作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开拓创新,从实际出发,顶层设计要缜密、政策统筹要到位、工作部署要稳妥,让各族人民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要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把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落实好,关键是帮助自治地方发展经济、改善民生。
会议指出,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要正确认识我国民族关系的主流,多看民族团结的光明面;善于团结群众、争取人心,全社会一起做交流、培养、融洽感情的工作;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尊重差异、包容多样,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创新载体和方式,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历史观、民族观;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增强各族群众法律意识;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自觉维护国家最高利益和民族团结大局。
会议强调,新中国成立以来,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得到了很大发展,但一些民族地区群众困难多,困难群众多,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难度较大,必须加快发展,实现跨越式发展。要发挥好中央、发达地区、民族地区三个积极性,对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生态保护区实行差别化的区域政策,优化转移支付和对口支援体制机制,把政策动力和内生潜力有机结合起来。要紧扣民生抓发展,重点抓好就业和教育;发挥资源优势,重点抓好惠及当地和保护生态;搞好扶贫开发,重点抓好特困地区和特困群体脱贫;加强边疆建设,重点抓好基础设施和对外开放。
会议指出,支持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是中央的一项基本方针。要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顺应各族群众新期盼,深化改革开放,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激发市场活力和全社会创新创造热情;发挥民族地区特殊优势,加大各方面支持力度,提高自我发展能力,释放发展潜力;发展社会事业,更加注重改善民生,促进公平正义;大力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为民族地区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持续发展能力。
会议强调,要加强基础设施、扶贫开发、城镇化和生态建设,不断释放民族地区发展潜力。基础设施建设要重点解决路和水的问题。民族地区交通建设,既要打通对内对外联系的“大通道”,也要畅通与“大通道”联系的“静脉”、“毛细血管”。建设一批重大饮水调水工程、大型水库和骨干渠网,同时支持地方搞好水利设施建设,全部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打好扶贫攻坚战,民族地区是主战场。要创新思路和机制,把整体推进与精准到户结合起来,加快推进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提高扶贫效能。民族地区推进城镇化,要与我国经济支撑带、重要交通干线规划建设紧密结合,与推进农业现代化紧密结合。还要重视利用独特地理风貌和文化特点,规划建设一批具有民族风情的特色村镇。把生态保护放在重要位置,继续在民族地区实施重大生态保护工程,中央和地方都要加大投入,落实好生态补偿机制。
会议指出,要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增强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把优势资源开发好、利用好,推动产业结构上水平,加快发展服务业,逐步把旅游业做成民族地区的支柱产业。充分考虑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在土地使用、金融服务、资本市场建设等方面给予差别化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最终还是要向改革要动力、要活力。民族地区与全国一样,都要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搞好和周边地区的互联互通,通过市场机制与沿海地区连接起来,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会议指出,要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着力改善民生。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让各族群众过上好日子。既要坚持不懈抓发展,不断扩大经济总量,为民生改善提供坚实基础,也要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公平。教育投入要向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倾斜,加快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实行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办好民族地区高等教育,搞好双语教育。加快改善医疗卫生条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口支援和帮扶,把改善民生放在首位,帮扶资金主要用于民生、用于基层。
会议强调,解决好民族问题,物质方面的问题要解决好,精神方面的问题也要解决好。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各种错误思想观念,增强各族干部群众识别大是大非、抵御国内外敌对势力思想渗透的能力。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把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战略任务来抓,抓好爱国主义教育这一课,把爱我中华的种子埋在每个孩子的心灵深处,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祖国下一代的心田生根发芽。弘扬和保护各民族传统文化,要去粗取精、推陈出新,努力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要积极做好双语教育、信教群众工作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知识分子工作。
会议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入了各民族跨区域大流动的活跃期,做好城市民族工作越来越重要。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不能采取“关门主义”的态度,也不能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关键是要抓住流入地和流出地的两头对接。要把着力点放在社区,推动建立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注重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坚决纠正和杜绝歧视或变相歧视少数民族群众、伤害民族感情的言行,引导流入城市的少数民族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城市管理规定,让城市更好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
会议强调,做好民族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只要我们牢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任何人任何政治势力可以挑拨我们的民族关系,我们的民族团结统一在政治上就是有充分保障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从政治上把握民族关系、看待民族问题。民族地区的好干部要做到明辨大是大非的立场特别清醒、维护民族团结的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的感情特别真诚。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优秀的要放到重要领导岗位上来。无论是少数民族干部还是汉族干部,都要以党和国家的事业为重、以造福各族人民为念,齐心协力做好工作。民族地区要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要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格局,坚持好、健全好民委委员制度。
会议认为,习近平的重要讲话,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系统阐述了民族工作的方向和道路、理论和政策、制度和法律、工作和实践等重大问题,思想上的深刻性、政策上的鲜明性非常突出,是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纲领性文献。李克强的重要讲话,围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明确提出了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一系列重大举措、重要部署、重点任务,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要把握会议精神实质,切实用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方针统一思想、认识和行动;突出重点领域,千方百计把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积极稳妥推进,力争使加强民族团结的各项举措取得实实在在的进展;顺应历史趋势,把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做深做实;汇聚各方力量,形成贯彻会议精神的良好体制机制。
会议要求,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万众一心,不懈奋斗,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推向前进。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辅导读本读后感【第四篇】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首先,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受到表彰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民族工作战线的同志们,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问候!
这次会议的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分析当前民族工作面临的形势,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研究确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开好这次会议,对于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民族地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进一步开创我国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有56个民族,少数民族有一亿多人口,分布在全国各地,民族自治地方占国土面积的64%,西部和边疆绝大部分地区都是少数民族聚居区。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民族问题始终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问题,也决定了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工作。
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问题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始终把民族工作作为一项重大工作来抓,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实现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共同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不断促进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和繁荣发展,开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今天,我国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各族人民共同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历史性进步,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水平发生历史性飞跃;民族地区社会文化事业显著进步,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和各类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党同少数民族群众保持着密切联系;各民族多彩多姿的文化交相辉映,中华文明焕发出蓬勃的生机和活力。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显示出强大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为我国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社会进步提供了重要保证。这些成就,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的重大成果,也是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的巨大成功。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对做好民族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更高的要求。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的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和发展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也是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第一,正确处理民族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马克思主义认为,民族是一个历史范畴,民族问题是一种社会现象。民族问题与民族的存在相伴生,只要有民族和民族差别存在,就有民族问题存在。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我国实现了各民族政治上的平等,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具备了根本政治条件,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随着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发展,各民族相互学习、相互影响、相互帮助,共同因素会不断增多,但民族特点和民族差异、各民族在经济文化发展上的差距将长期存在。对此,我们要有充分的认识。对各民族在历史发展中形成的传统、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心理认同等方面的差异,我们要充分尊重和理解,不能忽视它们的存在,也不能用强制的方式加以改变。对各民族在发展水平上的差距,我们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缩小和消除。这是一个历史过程,需要我们进行长期努力。在现实生活中,我国的民族问题往往表现为经济问题与政治问题交织在一起,现实问题与历史问题交织在一起,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国内问题与国际问题交织在一起。正确处理民族问题,涉及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各个方面。我国的民族问题必须放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中来解决,解决好民族问题又有利于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事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道路。只有全国各族人民坚持不懈地团结奋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能不断取得新的成就,并最终取得成功。同时,只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在国家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的基础上,我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不断得到实现和保障,我国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局面才能不断形成和发展。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过程中,我们始终要充分认识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处理好汉族和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以及各民族内部成员之间的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第二,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本世纪头20年,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我国本世纪头20年的奋斗目标,这就是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目前,由于地理条件限制、发展基础薄弱、市场开发条件差、自身发展能力弱等原因,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着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同沿海发达地区相比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20xx年,民族自治地方人均生产总值只有全国平均数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全国平均数的%。从这个情况看,民族地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我们要采取更加得力的政策措施,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缩小发展差距,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最终实现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富裕。这是党的民族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加强民族团结、巩固祖国边防、维护祖国统一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切实落实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各项任务,使民族地区的面貌更快地得到改变,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好地惠及各族群众。
第三,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是党和人民事业顺利发展的重要保证。民族关系是多民族国家中至关重要的社会关系。正确处理民族问题,使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对于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我国是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我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我国各族人民密切交往、相互依存、休戚与共,形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共同推动了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为实现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奠定了根本政治基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深入人心。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过去、现在、将来都是我们能够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的考验、不断胜利前进的重要保证。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经济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各种利益关系更为复杂,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这一切必然会对我国民族关系产生深刻影响。随着冷战结束后国际形势的变化,民族因素和宗教因素在国际政治中的影响明显上升,各种民族主义思潮和活动趋于活跃,引发了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冲突和内乱。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在我国周边一些地区仍然相当活跃,它们通过各种手段对我国进行渗透、破坏活动。在这样错综复杂的形势下,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切实做好民族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重要保证。
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就是要在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础上,全国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祖国的繁荣昌盛,维护社会主义祖国的统一安全,同心同德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发展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符合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也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光荣职责。
总之,新世纪新阶段的民族工作必须把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作为主题。共同团结奋斗,就是要把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上来,凝聚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上来,凝聚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上来。共同繁荣发展,就是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只有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才能具有强大动力。只有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才能具有坚实基础。抓住了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就抓住了新形势下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就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不断开创民族工作的新局面。
二、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工作的指导原则和主要任务
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积累了处理民族问题的丰富经验。毛泽东同志、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都对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作出了深刻论述,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指导我们党形成了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关于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我们党长期形成的关于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是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必须始终坚持和全面贯彻,并结合新的实际不断丰富和发展。我们要始终坚持和贯彻以下重要指导原则。
——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认识我国多民族的国情和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根据我国民族问题的特点和规律,着眼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正确处理我国的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坚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促进各民族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合作、互相帮助,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切实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充分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切实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坚持因地制宜、因族举措、分类指导,制定并实施符合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际的政策措施。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
——坚持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坚持国家帮助、发达地区支援、民族地区自力更生相结合,不断改善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
——坚持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各族人民利益,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关系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依法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及其活动,坚决反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的渗透、破坏活动,坚决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国家安全、社会稳定。
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作出贡献。
为实现这一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也是解决民族地区困难和问题的关键。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各族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现阶段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必须摆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关键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科学确定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集中各族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着力解决当前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发挥社会主义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落实到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实现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
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是中央的一项基本方针,也是推进西部大开发的首要任务。加大国家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投入,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改善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举措。随着国家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中央将继续加强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扶持。既要支持他们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又要支持他们把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搞上去,实现全面协调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既要投入更多的资金和物力,又要在投资、财政、税收、金融、产业、对内对外开放等方面实行更多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要完善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相适应的政策性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加大对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要重点帮助民族地区建设一批对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起重大作用的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安排同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中小型公益性项目。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西部大开发战略,优先在民族地区安排资源开发和深加工项目,带动和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并充分考虑地方和群众的利益。要制定并实施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和兴边富民“十一五”规划。发达地区要把支援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作为自己应尽的义务,进一步扩大支援的力度和广度,并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支援途径和机制。要继续推动对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的光彩事业等活动。
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要贯彻“五个统筹”的要求,坚持因地制宜,从本地实际出发,走出一条具有本地特色的加快发展的新路子,努力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要高度重视农村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加快培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带动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要坚持按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律办事,有效配置资源和各种生产要素,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进一步把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切实搞好公有制经济,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要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搞好综合治理,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要大力支持民族地区优先发展教育、科技事业,支持民族地区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支持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发展、创新,丰富各族群众的文化生活,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要加大对民族地区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持,加强民族地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要突出抓好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坚持开发式扶贫,加大国家扶贫资金对民族地区贫困县的支持力度,切实解决好民族地区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
民族地区各族干部群众要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把各项优惠政策和各方面的扶持帮助转化为自我发展的能力。
(二)加强民族地区人才资源开发和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
人才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性因素。要坚持贯彻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树立培养人才优先的观念,把培养各级各类人才、提高劳动者素质摆在重要位置,作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来落实。
要根据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和实施民族地区人才发展专项规划,建立健全人才管理工作机制,采取多种手段和方式帮助民族地区更多地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不断提高人才素质、优化人才结构。要努力消除束缚人才合理流动的体制性障碍,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创造良好的用人机制和环境,鼓励、支持和吸引各级各类人才到民族地区发展创业,贡献聪明才智。
少数民族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骨干力量。做好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善于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深受各族群众拥护的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对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具有决定性意义。要把这项工作作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制定周密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机制,认真组织实施,持之以恒地抓下去。要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热情关心,严格要求,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素质,着重帮助他们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增强带领各族群众发展经济、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本领。要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制度,注重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实践中考察和识别干部,把更多优秀少数民族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充分信任,放手使用。要大力加强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民族自治地方的领导班子,要按规定选配少数民族干部。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所属工作部门的领导班子,要尽量配备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市、县、乡(镇)的领导班子,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中央和国家机关也要积极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要推进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干部与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他地区干部的交流,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的力度,做好西部地区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干部到中央和国家机关及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的工作,改进和完善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途径和方式,为他们尽快成长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长期以来,民族地区的各族干部在比较艰苦的条件下为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对此,党和人民不会忘记。对民族地区各族干部的工作生活要给予更多关心,对他们的成绩要给予充分肯定。民族地区各族干部要紧密团结,为各族群众起好示范带动作用;要相互学习、彼此尊重、密切合作,齐心协力为各族群众谋利益。在民族地区工作的汉族干部要努力学习少数民族语言,了解当地民族的历史、文化,密切同少数民族群众的联系。
(三)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
祖国统一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民族团结是祖国统一的重要保证。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则政通人和、百业兴旺;国家分裂、民族纷争,则丧权辱国、人民遭殃。我们必须进一步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要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公民道德教育的全过程,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使全社会牢固树立民族团结的思想观念,使各族群众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基本知识的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增强珍惜和维护民族团结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尤其要在各族青少年中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深深扎根于各族青少年心中。要继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鼓励各民族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实现和谐相处、共同进步。
民族问题在一些地方往往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如果对宗教问题处理不慎或不当,也会影响民族关系。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尊重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地区各族群众的宗教信仰,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高度重视、慎重对待。在处理这类问题时,要讲原则、讲法制、讲政策、讲策略,严格区分矛盾性质,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不能把涉及少数民族成员的一般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都归结为民族问题。对于人民内部矛盾,要采取教育、疏导、化解的办法来解决,同时要加强对各族群众的法制教育,帮助他们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知法守法的公民。凡属违法犯罪的,不论涉及哪个民族、信仰何种宗教,都要依法处理。对于极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恶性事件的犯罪分子,要坚决依法打击。要积极开展扎实有效的工作,广泛发动各族干部群众,依法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及其活动,坚决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的渗透、破坏,牢牢掌握斗争的主动权。
(四)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证。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体现了国家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体现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原则,体现了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的统一。实践证明,这一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强大生命力。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条基本经验不容置疑,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不容动摇,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的一大政治优势不容削弱。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国家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各项权利的基本法律,是我国民族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的重要保障。要大力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学习、宣传、教育,使各族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区域自治法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遵守执行这部法律的自觉性。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带头学习贯彻、模范遵守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把遵守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作为自己必须履行的职责。要抓紧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规、具体措施和办法,制定或修订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逐步建立比较完备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要经常检查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执行的情况,有针对性地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民族自治地方既要保证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在本地区的贯彻执行,又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充分行使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各项自治权利。
三、加强和改善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都要按照中央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第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政策措施,作出工作部署,并切实抓好落实。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殊性,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改革发展稳定的政策措施,让各族群众真正得到实惠。要建立健全民族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要建立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民族工作作为民族地区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情况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关心和支持民族工作部门和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注重选拔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充实民族工作部门,健全机构,充实力量。要加强培养培训,下大气力建设一支具有很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较高理论和政策水平、丰富民族专业知识、务实工作作风的民族工作干部队伍。要切实帮助民族工作部门解决实际困难,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各级统战部门和民委要认真履行职能,搞好综合协调,当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助手。要坚持实行和进一步完善民委委员制,充分发挥各委员单位在民族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第二,加强学习,深入调研。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中高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认真学习党的民族政策,认真学习民族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不断提高驾驭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能力,不断提高凝聚人心、维护团结、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要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研究和建设。在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和国内改革发展深入进行的情况下,民族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少。要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集中群众智慧,进一步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密切关注世界民族问题发展变化对我国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影响,注重借鉴世界各国处理民族问题的经验教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丰富工作手段,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第三,夯实基础,健全组织。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大力加强民族地区党的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基层组织是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基础,也是做好民族工作的基础。基层组织直接面向各族群众,担负着具体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任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必须落实到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上来。要高度重视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建立健全常抓不懈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有党的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坚强的战斗力。要切实抓好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选准配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及时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组织,使党的基层组织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团结带领各族群众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要注重改善民族地区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条件,特别要帮助民族地区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解决实际困难。
第四,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做好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关键是各级干部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带领各族群众埋头苦干、不懈奋斗。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进一步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依据各族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想事情、做事情,按照客观规律作决策、干工作。要坚持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切实做好贯彻落实中央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的各项工作,切实做好涉及各族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工作,切实做好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要切实关心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多为各族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扎实工作,开拓进取,把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推向前进,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