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两委分工及职责【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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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两委分工及职责【第一篇】
一、村两委关系及主要职责(一)理顺两委关系 农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村民自治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村委会必须自觉接受党支部的领导。依据《村委会组织法》所赋予的职责开展工作,重大事情要及时向党支部请示汇报。村党支部书记是村里的“一把手”,主持村里全面工作,对村级工作负有主要责任。村委会主任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负责抓好村务工作。村两委成员要自觉维护村党支部的集体领导和班子团结,积极主动地做好分管的工作,共同把村里的事情管好、办好。 (二)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村里的人事工作安排、较大数额财务开支、集体资产管理、社会稳定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做出决定。 3、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积极开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活动,按照“五个好”目标要求努力争创“五好村党支部”。 4、对党员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建立“干部长期受教育,群众长期得实惠”有效机制。 5、负责村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落实村两委与镇党委政府签定的“三位一体”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6、支部班子要关心群众的生产、生活,倾听群众的呼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减轻农民负担。要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三)村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村民委员会要自觉维护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实行“四个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极主动地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并定期向党支部报告工作。 2、按照党支部的总体部署,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和要求。 3、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4、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进行经济活动,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5、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法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并认真搞好本村的环境卫生整治。每月30日为全镇环境卫生集中检查日。 6、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和政策规定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和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积极协助镇政府开展工作。二、规范决策程序要建立和完善村党支部、村委会联席会议制度,规范村级事务决策程序。村里重大问题,必须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先支部后村委、先党员后群众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民主决策。一般要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先召开村党支部会议研究提出决策方案,然后召开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须依法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事项,原则上先在党员大会讨论后,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本村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需要召开会议讨论的事项,经党支部研究,及时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村两委要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村集体的土地承包和租赁、集体企业改制、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村干部报酬、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和建设承包方案等,都要实行民主决策,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有些“一事一议”事项,不宜召开村民会议的,可采取村务公决的办法,由村民直接投票决定。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与处置村集体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的行为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对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是党员的给于党纪处分,是村委会成员的责令其辞职或由村民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罢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三、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一)严格村集体财产管理。村集体财产(指集体土地、集体房产、集体企业等)的承包、出租、变卖等工作,村党支部及村委会必须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严格决策程序,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付诸实施。 (二)严格村集体财务支出管理。村级财务管理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的财务管理规定。 1、各村必须分别配备会计员、现金保管员。会计员、现金保管员的安排使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主要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或兼任村财会人员。 2、财务支出必须实行“三笔会签”制度,即财务支出单据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必须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经手人共同签字,并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后方可下帐。村民主理财小组每月审查一次。大额度开支必须按先党内后党外程序讨论,最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三)严格村印章管理。村党支部印章由支部副书记或组织委员保管,村委会印章由村会计保管,不允许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个人保管。凡重大事情需要使用党支部、村委会印章,必须分别由党支部会议、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使用。一般事项需使用印章,要分别征得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同意。同时,要建立印章使用登记制度,以备检查。四、村务和财务公开村务和财务公开要按照镇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规定》要求,严格抓好落实。 1、坚持村务和财务统一公开日、质询日、解答日制度。统一公开日,即规定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二十八日为全镇村务、财务统一公开日,各村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将本季度的村务财务情况公之于众。村“两委”成员要通过“公开日”、“质询日”、“解答日”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有关问题,村民对公开结果不满意或认为不实的,可以向村干部提出质询。村干部要在一周内给予认真负责的答复。 2、村务公开要从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和涉及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凡属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村里的重大问题都要向村民公开。主要内容包括十个方面:(1) 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 (2)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3)本村享受补贴的人数和补贴标准;(4)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5)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方案;(6)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7)宅基地的使用及旧村改造方案;(8)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9)救济救灾款的发放情况; (10)税费改革和农业税减免政策,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 3、村财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1)村财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2)各项收入和支出;(3)各项财产的购置费用;(4)债权债务;(5)各项收益分配;(6)水电费收缴特别是村干部的水电费缴纳情况;(7)种粮直接补贴;(8)企业出租、承包费;(9)招待费支出、福利费发放;(10)村民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也应公开。 4、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公开的方式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定期张榜上墙公开,也可通过明白纸、广播、电视网络、民主听证会等其他有效的形式公开。村务公开前,所公开的内容必须经过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财务收支情况要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再公开。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五、干部管理村党支部要搞好对村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干部的整体素质,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1、选好配强村“两委”成员。村干部的选拔,必须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高、群众威信高、带头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共同富裕能力强的“双高、双强”型优秀人才选进村两委班子。要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提高“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提倡村书记、主任一人兼,大力精简村干部职数,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班子团结,减轻农民负担。 2、搞好教育培训。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村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使他们具备以下素质:(1)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顾全大局,遵纪守法;(2)群众观念强,尊重群众,团结群众,做事为群众着想;(3)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懂经营、善管理、具有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4)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办事公道,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切实加强村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基本要求是“五坚持”“五不准”:坚持实事求是,不准虚假浮夸;坚持依法办事,不准违法乱纪;坚持艰苦奋斗,不准奢侈浪费;坚持说服教育,不准强迫命令;坚持廉洁奉公,不准以权谋私。思想作风建设要在加强学习、提高理论和政策水平上下功夫,在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增强团结上下功夫,在改进作风,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上下功夫。 4、要加强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民主监督。民主评议对象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以及享受由村民或集体承担误工补贴(工资)的其他村务管理人员。每年底,村“两委”成员要向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述职,根据德、能、勤、绩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对“两委”成员的评议结果,要通过适当形式向全体村民公开,评议结果作为村干部评先树优、落实工资待遇的依据。 5、严格界定村干部的任免权限,加强干部管理。村党支部成员、村委会成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任免。村会计、保管、出纳及计划生育、治保、调解组织负责人等村干部的任免,必须由村两委联席会议集体研究,村民代表讨论并上报镇党委审查批准。 6、建立和完善村干部激励机制。要建立健全村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各项奖惩制度,调动村党员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干事创业、造福于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成绩突出、群众拥护的干部,要大力宣传、表彰,给子鼓励和奖励;对村干部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要予以关心和照顾。要坚决制止各种打击报复乡村干部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必须依法处理。村干部的报酬,应随着经济发展和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逐步提高,其标准经镇政府考核,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确定。有条件的村,对正常离任、任职时间较长的村干部可给予适当生活补贴。
村两委分工及职责【第二篇】
各村民小组、各农民专业合作社:
经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研究,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分工如下:
黄德政(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及村党支部、村委会全面工作,侧重党建、扶贫、特色产业、项目、安全生产、综治、信访等工作。联系1组、2组、9组。
陈安朋(支部组织、宣传委员、村委会副主任兼民兵连长主持村委会日常工作,负责扶贫、林业、环保、住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治、信访、负责武装、退伍军人事务、水电管理等工作。联系 5组、6组、7组、8组。
谭燕玲(支部纪检委员、村务监委会主任兼妇联主席):负责支部纪检工作,协助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村务监督管理工作,监督计生、妇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联系3组、10 组。
张昆香(村委委员、村团支部书记、公章保管员):负责扶贫、民政、医疗保障、文化和旅游、教育、财务、便民服务、综治网格员、办公室等工作。联系 4 组。
村两委分工及职责【第三篇】
村"两委": 就是村中国共产党员支部委员会和村民自治委员会的简称,习惯上前者简称为村支部,后者简称 村委会。 村支部的职能是宣传共产党政策、帮助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落实、带领广大基层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发家致富奔小康。 村委会是村民民主选举的自治组织,带领广大村民致富。协助乡镇政府工作。它不属于国家机关。 工作制度: 议事范围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研究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所布置任务的具体工作措施。 2、讨论制订本村经济、社会发展、村庄建设的年度和长远规划,以及保证规划实现的工作措施。 3、研究制订《村民自治章程》(草案)、村民奖惩的办法以及村(财)务民主管理和公开等规章制度(草案)。 4、讨论决定村会计、调解、治保等机构组成人员人选。 5、讨论决定低保人选和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对象。 6、研究提出来有关本村重大村务工作初步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制订具体的实施措施。 7、研究决定村集体大额奖金的开支。 8、其它需要村两委会研究或做出决定、决议的事项。 会议制度 1、村两委会议,一般每月一次,如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村两委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主持;经村党支部书记委托也可由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副书记召集主持;村两会议,各委员均须按时出席,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须事先向召集人请假;村两委会议必须有过半数的委员参加方能举行。 2、村会计可列席会议,如工作需要,其它人员也可列席,具体列席人员由召集人确定。 3、村两委会议由村会计负责记录,村会计未列席的,由组织委员记录。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名,存档备查。 议事程序方法 1、村两委会议和议题由村两委委员向召集人提出,经村党支部委员会确定后列入会议议题。 2、村两委委员提出的议题,须事先由提出人组织人员研究、协调、论证,提出具体方案供决策时选择参考。 3、村两委会议召开的日期和议题内容,应由召集人提前告之与会人员,一般不临时动议重大问题。属通气性质的问题,可以临时提出,但须简明扼要。 4、村两委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应坚持 民主集中制原则 。先由议题提出人作详细说明后,各委员畅所欲言,发表自已的意见,然后采用口头或举手等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一半,决议方为有效。 5、村两委成员及其他与会人员要注意保密。凡会议讨论的所有问题不论意见有无分歧,也不论是否形成决议(包括已做出的决定尚未公开前),均不得外传,谁泄露谁负责。 6、村两委会形成的决议会议主持人应及时向因故未参加会议的两委成员传达。 7、村两委会形成的决议,如有必要,可召开有关会议或张榜等形式加以公布,以保证决议的正确实施。 执行和反馈 1、村两委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两委会集体做出的决定。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不得在会后有任何反对的言行。 2、村两委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必须认真抓好自已分管的工作,不得推诿、拖拉。如执行中发现新问题须及时提交两委会讨论,不得自行改变。 3、村两委成员应及时将办理结果向会议主持人反馈。会议主持人应抓好决定、决议的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决定、决议落到实处。 主要职责: 工作职责 第一条. 村党支部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村党支部对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主要体现在:团结和带领村民委员会成员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员在村民自治及村级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保障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督促、帮助村民委员会执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领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对村民委员会成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乡镇党委、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展工作。 第三条.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任期五年,由省统一部署换届选举。“两委”一般分别由3-7人组成。村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实行“两推一选”,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行直接民主选举。提倡具备条件的村党支部书记与村民委员会主任依法按章实行“一人兼”,提倡具备条件的村党支部其他成员与村民委员会其他成员依法按章实行“交叉任职”。 第四条. 村党(总)支部的主要职责任务是: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村党员大会的决定、决议; 领导村民委员会、共青团、妇代会、民兵、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种村级组织,支持和保障这些组织按照法律法规、章程和职责开展工作;加强对村经济工作的领导,主持制定村经济发展规划,讨论研究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负责村、组干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加强村“两委”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坚持学习培训、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民主生活会、密切联系群众等制度,大力培养和发展优秀青年农民入党,积极培养村级后备干部。 第五条. 村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任务是: 1.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经营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济发展; 2.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及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3.依照法律法规,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管理本村财务; 4.制定并实施本村建设规划,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5.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产,依法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持和改善生态环境; 6.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以及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督促村民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7.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8.调解民间纠纷,促进家庭、邻里和睦; 9.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社会稳定; 10.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11.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重要决策 第六条.重要村务主要包括: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及其他村级组织、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财务计划,较大数额资金的支出;村公益事业和集体经济项目建设的立项、筹资筹劳和工程招投标方案,村集体企业的经营、承包、租赁、出售、转让及其费用的收缴,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水面、山场等资源的开发、承包、租赁;土地征用补偿费的使用,宅基地的规划和申报;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及其附加的委托代征,生产性水费、电费的协助收缴;生育对象的申报,社会抚养费的协助征收;优抚对象和五保户的保障,筹资和筹劳的减免,农业“两税”的社会减免和灾歉减免到户的分配与落实,国家投入的扶贫、农业开发、以工代赈等资金的使用,社会力量救灾救济、扶贫、助残等款物的接受、分配、发放; 享受村补贴人员及其补贴标准、数额,民主评议干部,以及干部的任期和离任审计;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制定与修改等。 第七条.属村党支部实施决策的,按以下方式进行: 1.村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决策方式: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 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形成的决定、意见和建议须经应到会委员过半数同意。如情况紧急,村党支部书记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村党支部委员会报告。村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 2.党员大会决策方式:会议由村党支部委员会组织,党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 会议讨论的议题先由村党支部委员会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经党员充分酝酿、讨论后,作出决定或决议。会议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会议决定其他重要事项时,到会人数须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所作决定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过半数通过。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 第八条.属村民委员会实施决策的,按以下方式进行 1.村民委员会会议决策方式:会议由村民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委员会成员参加。决定事项时,应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通过。所作决定应及时向村党支部报告。如情况紧急,村民委员会主任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报告。村民委员会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 2.村民(代表)会议决策方式: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召集,村民委员会主任主持,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或由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人数较多、居住分散的村,也可以同时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或分片召开,然后集中意见。会议所作决定应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村民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召开村民会议。经村民会议授权,可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外的相关事项。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经全体村民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不得与村民会议的决定、决议相抵触。 第九条 属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共同实施议事、决策的,应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进行: 决策方式: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村“两委”成员参加。 根据需要,可吸收党小组长、村民组长、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务公开监督组组长参加。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村“两委”成员参加,形成的决定、意见或建议须经应到会村“两委”成员过半数同意。
村两委分工及职责【第四篇】
时间:2021年1月28日
地点:小会议室
参会人员:村两委成员
经会议研究决定,由支部书记张和迎同志对村两委成员工作进行划分安排。现对全体村民予以公示:
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张和迎
主管:村党支部、村委全面工作
支部委员兼村委副主任:郭建华
主管:村委工作,负责农林水利,经济开发,村财务工作,疫情防控,协助大气污染防控
支部副书记兼监委会主任:白永强
主管:纪检,经济开发,党建、双改、土地、监督村财务工作,协助支部书记的其他工作
支部委员兼村委委员:郭东亮
负责:环境卫生、大气污染、治安民调、交通、民兵、企业、信访及310改建协调
支部委员:李玉红
负责:党建资料管理、计划生育、宗教、远程教育、疫情防控
村委委员:宋彩红
负责:妇女工作、文教卫生、人大政协、协助村会计主任做好财务工作
村委委员:刘宏坡
负责:会计、民政、统计、宣传、共青团、食品安全、便民服务
至此我村的工作部署已经明确,具体各项工作已落实责任到人,相信在新一届村两委的带领下我村的各项工作能得到进一步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