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范例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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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1

记者昨日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部署要求,成都市委办公厅于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支持群团组织履职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重点突出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着力引导群团组织围绕城市发展战略发挥职能作用,从6个方面细化完善19条具体支持措施,并逐项形成责任分工方案,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旨在不断增强群团工作和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不断健全领导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深化改革创新、强化履职支撑,引导群团组织在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实现新时代成都“三步走”战略目标中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

《措施》首先对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统一领导提出明确要求,要坚持把群团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总体布局。要重视依靠群团组织推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群众中贯彻落实,更好践行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把广大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措施》要求,要坚持把群团建设纳入党建总体部署,完善党建带群建工作机制,把群团工作成效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建述职评议内容。健全党建带群建促社建沟通协调机制,深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新兴群体、新兴领域党建与群建工作共建互促。支持机关群团组织在岗位建功、关爱干部、凝心聚力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深化市直机关、市属国企、市属院校群团组织“推优入党”工作。

就发挥党组在群团组织中的领导作用,《措施》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和区(市)县两级群团组织设立党组。群团组织党组要加强对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密切关注所联系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变化,引导群众正确理解和自觉支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把党的主张和任务转化为群团组织决议、工作决策、项目活动和所联系群众的自觉行动。

优先推荐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在群团组织任职

《措施》对支持群团组织引导和培育时代新人提出了具体要求。按照要求,群团组织将面向所联系群众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宣讲、教育引导、实践养成活动。支持群团组织线上平台与政务新媒体、各级融媒体中心等互联互通、协同联动。

在选树激励先进典型上,《措施》提出,支持群团组织面向所服务群众开展先进典型培育评选、表扬等活动,支持群团组织按规定对所联系服务人才和先进典型进行激励。其中,优先推荐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担任职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常委会中,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应占一定比例或名额。

在培育积极向上的群众文化上,群团组织承担着重要使命。《措施》支持群团组织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参与文化人才、文化企业、文化品牌引进培育以及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天府文化传播推广、科学技术普及等活动。探索将群团组织主题性、创新性文创项目纳入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面向工匠人才、文艺人才等提供个性化服务

如何支持群团组织团结凝聚广大群众建功新时代?《措施》提出,要动员群众投身城市发展战略,紧扣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支持群团组织组织实施主题劳动竞赛、技能竞赛、人才培养引育、技术技能创新、创新创业项目孵化、科普宣传、对外交流合作等活动,开展“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创建选树。同时,探索建立群团组织与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常态沟通工作联动机制,鼓励群团组织到产业社区、科创空间植入服务载体和项目,支持群团组织在产业细分领域组织所联系群众建功立业。

为建立品牌化人才工作机制,成都将支持群团组织面向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开展就业创业扶持。支持群团组织面向工匠人才、技术工人、青年“蓉漂”人才、科技工作者、留学归国人员、港澳台青年人才、文艺人才等群体提供品质化、个性化服务,参与人才招引、素质提升、分类评价、待遇保障等工作。

在助力区域协同城乡融合方面,《措施》提出,支持群团组织加强与省内市(州)、成渝轴线区域城市群团组织的交流合作;支持群团组织参与人才下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优秀农民工回引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工作。

鼓励群团组织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和创办社会企业

如何支持群团组织参与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综合治理?《措施》提出,支持群团组织统筹利用现有场地、设施和经费,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和扶持发展基金,培育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鼓励群团组织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和创办社会企业。

在群团组织参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成都将支持群团组织参与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政策措施、发展规划等的制定和重大决策调研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并支持群团组织参与应急救援动员、公益募捐等行动,培育壮大志愿者组织和队伍。

值得一提的是,群团工作将纳入党政主导的市民诉求全响应工作体系和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措施》支持群团组织通过集体协商、信访代理、法律援助、参与调解仲裁等方式为所联系群众提供帮助。

加强对困难职工、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的关爱帮扶

如何完善服务群众工作体系?《措施》提出,将支持群团组织面向现代服务业、新经济企业、小微企业、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城乡社区等和新生代农民工、新业态从业人员、新兴精神生产群体等拓宽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支持群团组织参与公共服务清单管理和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实施,加强对困难职工、困难妇女、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等群体的关爱帮扶。

群团购买社会服务也将进一步规范。《措施》提出,支持符合法定条件的群团组织针对职责范围内、紧贴群众需求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依法依规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精细化水平,《措施》提出,支持群团组织面向所联系群众建设“互联网+”普惠性服务体系,运用大数据技术对基层组织体系和联系服务对象进行精准管理和服务。

小区、企业、学校等每年打造1个示范性站点

为进一步加强群团工作支持保障,《措施》提出,将优化群团组织机构设置,按照“强三性、去四化”总要求优化群团机关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配备,逐步推进市级群团机关“三定”规定修订完善,促进党政机构同群团组织功能的有机衔接。

在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方面,成都将支持群团组织每年至少一次向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推荐人才。同时,确保市、区(市)县群团组织领导班子每届任期内有一定比例的班子成员交流调整,一般干部中有一定数量交流。在镇(街道)配备专兼职群团工作人员,指定村(社区)党组织成员负责群团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充实壮大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专职妇女儿童事务社工、专(兼)职残疾人事务工作者队伍。

在经费保障和阵地建设方面,《措施》提出,鼓励群团组织通过多种方式依法依规筹措事业发展资金。把群团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场所建设纳入本地城乡建设规划、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支持区(市)县群团组织依托群团服务中心,建设功能集成的综合性群团服务阵地,街道、社区根据服务效能支持群团组织服务项目入驻党群服务中心,实现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资源共享、功能衔接、阵地共用。同时,支持群团组织在小区、楼宇、企业、学校等服务对象集中、最需要提供服务的地方,集中力量各自每年打造1个特色鲜明、服务专业的示范性站点。

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2

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不仅可以把各种群团组织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而且还可以发挥好各类群团组织有联系各社会群体的网络优势和资源优势,进一步增强党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一是广泛宣传,增强群团工作的凝聚力。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就是要把群众更好地宣传动员起来,为实现中国梦而共同奋斗,现阶段,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要实现中国梦,需要增强群团工做宣传,使各群团组织团结在党的周围。

二是强化服务,增强群团工作的满意度。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就是把群众的合法权益代表好、维护好、发展好。群团组织应当成为群众利益的代言人,做好群团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哪里的群众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群团组织就要帮助群众通过合法渠道合理伸张利益诉求,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是强化监督,增强群团工作的公开化。要形成对群团工作的有效监督,让群团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使其公开化。不仅做好群团工作的的内部监督,还要做好群团工作的外部监督,让广大群众通过不同的方式进行监督,使群团工作公开化、民主化。

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3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意见》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科学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对加强和改进党对群团组织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推动群团组织改革创新提出了明确要求和一系列政策举措,是指导和推动党的群团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指出,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群团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党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奋斗的重要法宝。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联系的广大人民群众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力量,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基本依靠。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停滞不前。必须更好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把广大人民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汇聚起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

《意见》指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时代主题,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最广泛把群众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团结起来,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意见》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是中国共产党开展群众工作、推进党的事业的伟大创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特征是各群团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团结服务所联系群众、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相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必须坚持党对群团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服务群众的工作生命线,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坚持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确保群团工作始终与党和国家事业同步前进。

《意见》指出,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群团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明确对群团工作的领导责任,健全组织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从上到下形成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要推动群团组织团结动员群众围绕中心任务建功立业,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支持群团组织加强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工作,支持群团组织在社会主义民主中发挥作用,支持群团组织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群团组织改革创新、增强活力,加大对群团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加强群团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党的群团工作水平。

《意见》指出,群团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自觉服从党的领导,增强群众观念,多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维护和发展群众利益,不断增强自身影响力和感召力。要创新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提高网上群众工作水平,通过创造性工作增强发展活力、赢得群众信任。要把工作重心放在最广大普通群众身上,克服机关化、脱离群众现象,建好群众之家、当好群众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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