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党支部评选办法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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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党支部评选办法1

为进一步做好党内评优评先工作,坚持评选标准,完善评选程序,保证评选质量,弘扬正气,树立典型,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发广大党员的团结进取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党的组织关系在江苏省泰兴中等专业学校的正式党员和学校所属的党支部均可参加评选。先进党支部应为成立一年以上的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应为党龄2年以上的正式党员。

(二)评选比例、名额

先进党支部一般为全校党支部的20%左右;优秀共产党员一般按教职工正式党员15%的比例确定名额。每次评选时,根据当年上级要求和其它实际,可由党委研究后适当增减评选比例。

二、评选时间

每年12月份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

1.领导班子好。能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党组织自身建设成效明显,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支委会成员整体素质较高,团结协作,廉洁勤政,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当好表率。

2.党员队伍好。支部党员素质优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在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工作中,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在学科建设、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突出;支部党员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工作考核全部达合格以上。

3.工作机制好。党组织学习制度和组织生活制度健全,围绕中心工作经常性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组织活动,活动有计划、有总结,记录健全;重视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工作,发展党员程序严密,审查严格,手续规范;党员教育工作扎实推进,效果显著。

4.工作业绩好。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中心”,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固定+特色主题党日”活动等创造性开展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教好书,育好人,积极带领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为学校和本系部、处室事业发展贡献力量,成绩突出,得到广泛认可。

5.群众反映好。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思想政治工作深入扎实,团结和带领本部门群众出色完成工作和学习任务;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之间没有突出矛盾;支部党员无违纪违规和明显违反师德的事件发生。

(二)优秀共产党员

1.带头学习提高。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在教学、科研、育人、管理等本职工作上成为行家里手;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活动参与率不低于95%;积极参加“学习强国”APP和微信公众号清廉泰兴“纪法周周练”的学习测试,“学习强国”APP年度积分不得低于10000分,“纪法周周练”年度参与次数不得少于40次。

2.带头服务群众。坚决贯彻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帮助身边党员群众理解支持学校各项改革;积极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基层群众,主动化解矛盾、积极解决群众困难;积极开展本职工作之外的服务活动。

3.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始终保持乐观积极的工作状态;在教学、科研、管理或服务工作中开拓进取,成绩突出,获得过相应领域的表彰或者工作质量有明显提升。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模范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近年来,没有发现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没有违纪违规现象。

5.带头弘扬正气。个人品德良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培育昂扬向上的公民品格。

6.带头顾全大局。自觉服从学校各项工作安排,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学校各项工作中,没有“一票否决”事项。

四、评选程序

(一)酝酿提名

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评选表彰工作进行动员布置,提出工作要求。各党支部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情况,酝酿提名本支部的推荐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可以不局限于本支部)。

(二)汇总评审

学校党委对各党支部推荐人选(集体)进行汇总,组织成立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优秀共产党员原则上以各支部推荐为主,经评审小组进行审核确定初步人选;先进党支部评选由评审小组参照评选材料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初步对象。

(三)讨论决定

学校召开党委会听取评选情况汇报,讨论并审定表彰名单。

(四)集中公示

在全校范围内对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公示。

(五)表彰展示

学校党委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通过校内媒体和橱窗等对先进集体和个人的主要事迹进行展示。

五、本办法由江苏省泰兴中等专业学校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先进党支部评选办法2

为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彰显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展示支部“五个好”、和党员“五带头”,服从服务于公司的中心工作,根据公司“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工作要求,公司决定开展“优秀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评比活动。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为主线,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增强服务能力,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为指导方针,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卓有成效的工作业绩,努力开创我公司党建工作新局面,推动公司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目标要求

开展“优秀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评比活动以为实现“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工作的圆满完成为奋斗目标,以推进公司各项工作全面发展为主题,着力提高党员理论素养和实践本领,形成争创先进党支部和争做优秀共产党员的生动局面,不断探索我公司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途径。

三、评选范围

先进党支部参评单位为公司各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从各党支部书记中评选产生,优秀共产党员从全体共产党员中评选产生。

四、评选办法

1.先进党支部的评选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满意度评价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照条件严格把关,经所在党支部审查,上报公司党群工作部审查,提交公司党委审批。

2.优秀党务工作和优秀党员的评选,以支部为单位民主推荐,经党支部审查,填写好审批表,上报党群工作部审核后报公司党委审批。

五、评选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

1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各项指示精神,组织支部委员拓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学习党章,能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开展工作。

2支部班子健全,出色地完成了公司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党内组织生活正常,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度健全,基础工作扎实。

4能紧密联系公司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有效开展党的活动、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与方式,在加强教员工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卓有成效。

5坚持以人为本,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民主,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6认真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

7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2.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做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者,遵守贯彻,维护好党章,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

(2)能坚决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公司党委的决定和部署,领导本支部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公司规定,思想品德好。

3模范地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和义务,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党的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强,工作中能团结同志,坚持原则,善于听取不同意见,敢于同各种不良行为作斗争。

4能紧密联系公司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有效开展党的活动、不断创新党建工作思路与方式,在加强员工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卓有成效。

5坚持以人为本,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民主,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6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不畏困难,乐于奉献,事业心强,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积极创新,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

3.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做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者,遵守贯彻,维护好党章,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能坚决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公司党委的决定和部署,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院纪院规,思想品德好。

2模范地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和义务,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党的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强,工作中能团结同志,坚持原则,善于听取不同意见,敢于同各种不良行为作斗争。

3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不畏困难,乐于奉献,事业心强,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积极创新,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

4坚持个人利益服从于公司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5认真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能积极参加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六、评选时间和名额

1.时间安排:2012年6月10日前交评选登记审批表,“七一”表彰。

2.名额分配:先进党支部按20%评选(2个);优秀党务工作者按20%评选(2个);优秀共产党员按25%评选(28人)。 各支部名额分配比例

先进党支部评选办法3

根据校党委《关于评选2016-2018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个人的通知》(中矿委〔2018〕26号)精神,进一步激励产业党委各党支部和党员立足新时代、展示新形象,为学校“双一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经产业党委研究,决定评选表彰2016-2018年度先进党支部和优秀个人,并择优推荐一批先进典型参加校级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及名额

1、先进党支部5个,从中择优推荐校级先进党支部2个。

2、优秀个人25名,其中优秀共产党员20名、优秀党支部书记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从中择优推荐校级优秀共产党员、十佳教职工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务工作者8名。

二、推荐条件

先进党支部和优秀个人的推荐条件除满足中矿委〔2018〕26号文件规定的条件之外,还分别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支部书记。在产业党委开展的党支部书记月度考核工作中考核结果较好。

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时应向群众公认、业绩突出并积极参加产业党委组织的各项党群活动的一线职工党员倾斜。

3、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人员范围为产业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党委组织员。

原则上,推荐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不交叉。

三、推荐及评选办法

1、推荐人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个人均由各党支部根据具体情况组织申报推荐,其中,各党支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时按照下表执行(表中单位为:人):

党支部正式党员人数≤10[11,15][16,20][21,25]≥26

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数的最大值23456

2、评选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各党支部应采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推荐(推荐样表见附件1),推荐工作由联系党支部工作的产业党委委员主持。在产业党委研究确定先进党支部和优秀个人拟推荐名单之前,需要对推荐名单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后确定拟推荐名单,拟推荐名单公示后报送学校党委。产业纪委对优秀个人推荐人选具有一票否决权。

3、评选办法。⑴资格审查。产业党委办公室对申报主体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听取产业纪委和所在企业负责人的意见。⑵通讯评审。产业党委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主体的事迹材料进行通讯评审。⑶组织考察。产业党委成立考评小组,深入申报先进党支部和优秀个人所在的单位,采取适当的方式对推荐人选进行考察。考察过程中,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⑷提出表彰对象建议名单。考评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在全面衡量申报主体的基本情况、工作业绩的基础上,综合日常表现、通讯评审、组织考察等情况,提出表彰对象建议名单,报产业党委研究。⑸研究确定拟推荐名单。召开产业党委会议研究表彰对象建议名单,确定拟推荐名单。⑹公示。公示拟推荐名单,接受产业职工的监督。

四、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实施。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开展本次评优工作,各企业支持并配合党支部做好有关工作,使评选过程成为树先进、学先进、创先进的过程,为校办产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2.坚持择优评选。各党支部要把握好推选表彰的范围和条件,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突出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发动党员群众广泛参与。评选过程要公开透明,认真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广泛接受监督,确保每个典型都能经得起检验。

3.按时报送材料。各党支部要认真做好材料审核和报送工作,推荐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个人要认真填写有关登记表(见附件)。申报材料请于5月10日(周四)下午下班前报送产业党委办公室(综合楼511,联系人:李敬玲),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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