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督查工作开展情况集聚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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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督查工作开展情况【第一篇】
自xxxx年x月“互联网+监管”系统推行以来,我局继续按照上级部署,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今年的历次工作通报中名列前茅。现将我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与运行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互联网+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1、完善和动态调整监管事项清单。
今年x月以来,我局结合统一行政权力清单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监管事项认领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目前各行政执法部门录入监管事项实施清单已较为完善。截止x月底,全区共认领监管事项xxx项,录入监管事项实施清单xxx项。
2、全面重新和更新双随机一公开事项。
按照x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和x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以下简称“省双随机平台”)对接要求,我局组织全区行政执法单位,对全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动态调整,完善了系统内检查事项信息,全面实现和省“互联网+监管”工作平台的对接和数据汇聚。
3、强化“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
全区行政执法部门依托省双随机平台,开展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行政执法检查。按照省系统检查实施清单开展全覆盖监管,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检查的要求,并将有关数据汇聚至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截止x月底,全区各执法单位累计已录入检查事项xxx项、检查对象xxxx家、执法人员xxx人、检查计划xxx个、检查结果xxxx次、处罚案件xxxx件。
4、做好监管信息发布工作。
截止x月底,我局共发布监管动态xxx条、曝光台信息xx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区“互联网+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离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存在较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包括两个大类:
1、在宏观层面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领导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部分单位领导不理解、不重视、不调度“互联网+监管”工作。
二是“双随机”方式开展行政检查未真正落实。一些单位领导和执法人员尚未转变监管思路,仍停留在过去检查模式,不落实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行政检查模式的要求。“双随机”检查模式停留在书面应付层面,未真正按“双随机”方式开展行政检查。
三是工作人员素质亟待提高。“互联网+监管”工作人员需要既懂法律、业务,又熟练掌握电脑操作,其中“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需要执法单位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全员参与,但大多数单位只是交代办公室或法制人员甚至临时工办理,且人员更换频繁,素质参差不齐,对该项工作停留催一下动一下,不催不做;甚至个别单位反复催也不做,应付心态度明显。
2、在具体工作层面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监管行为数据偏低。各单位实际检查较多而通过省双随机平台录入监管行为数据很少。没有按照要求全部录入执法人员、检查对象、检查计划、检查结果、执法案件等数据。
二是跨部门、跨区域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鲜有实际运作案例,远未达到联合检查在全部检查中占比超过xx%的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为切实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加快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下一步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继续完善监管事项清单
各部门要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规范》要求,结合正在梳理编制的全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登录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进一步做好事项认领工作,确保监管事项xxx%认领到位,无缝对接。同时,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检查实施清单及监管行为信息要素要求》要求,在省系统“事项管理”模块查看检查实施清单完成情况,按照每个行政检查事项均应编制一条检查实施清单、每条检查实施清单要素准确完整的要求,逐一进行核查、完善,确保完成检查实施清单制定和要素录入。
2、全面加强数据汇聚
全面依托省双随机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智能化;全面按照省系统检查实施清单开展全覆盖监管;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检查,杜绝线下运行,规避监管;采用重点监管和信用监管方式的,要全面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并将检查结果录入系统。
3、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和相关反馈工作
各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在省系统发布监管动态和曝光台信息,每月发布监管动态不少于x条,向社会曝光信息应同步在省系统发布。同时,登录省系统及时对国家和省里下发的联合监管、信用监管、风险预警、监管投诉等子系统相关线索进行核查、处置和反馈。
4、落实联合检查(执法)机制。
同一部门实施的多项检查(执法)能够合并进行的,应当合并进行。多个部门对同一市场主体提出行政检查(执法)计划的,由区司法局协调,明确一个部门牵头实施联合检查,实现“进一家门、查多项事”,大力提升执法水平和效能。实现全区年度联合抽查任务占年度检查任务数xx%的要求。
“互联网+监管”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载体体现,是国务院重点推进的“国字号”工程,是中央、省市区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是依法治国各项考评和检查的重点指标。我区将高度重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加强调度,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互联网+监管”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落实到位。
互联网督查工作开展情况【第二篇】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市质监局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深入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积极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工作,通过“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全面整治网络市场,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环境和安全心的网络消费环境,现将我县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总如下:
(一)整治重点,规范网络市场交易行为。
以网络交易平台、购物网站、团购网站及商务信息、生活信息、旅游、专业服务等网络交易服务网站为整治重点;以3C认证电器产品、建筑装修材料、汽车配件、农资化肥等为重点监管商品;以地理标志为重点保护对象;严厉查处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突出违法问题。通过大力整治,促使网络经营者违法失信成本增加、责任意识得到强化、网络市场秩序突出问题受到遏制、网络商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网络交易信用环境显著改善、网络消费信心不断增强、网络创业创新热情进一步增强。
(二)整合执法力量,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我局制定了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方案,提出了具体措施,倒排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单位、人员,并要求各内设部门要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提升系统内网络市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效能。同时加强外部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三)明确任务措施,扎实推进网络市场监管。
1、针对重点商品领域,强化监测监管。结合消费者、经营者和媒体反映的问题集中商品,突出对节假日等网络集中促销节点、农村电商、社会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定向监测。
2、规范网络经营主体,落实网店实名制。严格落实“网站自行亮照”、“平台为网店亮照”、“平台为网店亮标”要求,集中开展非法主体网站专项整治。
3、强化平台责任,集中整治网络交易平台问题。督促平台经营者就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问题进行自查自纠。通过执法检查、责令整改、行政约谈、案件查处等方式,促使我县平台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
4、加强监管执法,整治网络市场。严厉查处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尤其是加大对医疗、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等行业互联网广告监管力度;坚决打击网上虚假宣传、销售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不正当有奖销售、利用互联网侵害他人商誉、利用网络技术措施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查处利用微信朋友圈等移动社交媒体从事传销或变相传销活动及利用互联网散布传销信息、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案件;加大对网络上销售仿冒高知名度商标的查处力度,严惩网络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网络上滥用、冒用、伪造涉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行为,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畅通维权渠道,打击网络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我局安排专人及时受理和处理“12315”、“12365”等举报平台的消费者投诉;加大对侵犯网购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等侵权行为;积极发挥消协组织的作用,及时发布消费预警,推动网络消费维权关口前移。
截止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网上检查网站、网店492个,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194个,责令整改网站21个,查处涉网违法案件11件。其中,我局查办的市远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利用微信公众号进行不正当竞争有奖销售案,涉案金额8万元,处罚没款10万元,该案曾被上级部门列为“十大典型案件”,并被部分知名媒体报道。
20xx年我局网络市场监管领域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发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表现在:一是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人员对市场监管的法律学习不够,对市场监管不力;二是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监管人员仍需进一步加强对有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和与其他地市网监部门的工作经验交流;三是企业对网监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网监部门工作配合力度仍有待加强,亮照亮标工作的推进仍存在着一定难度。后续,我局将继续落实网络市场监管职责,按照网络市场定向监测工作方案要求,部署全县网络市场定向监测工作;依托国家总局和省、市局网络交易平台下发的数据,紧密结合所辖区域网络交易特点做好摸底排查工作,进一步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根据具体任务内容,针对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进一步深化20xx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成效。
互联网督查工作开展情况【第三篇】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具体指导下,壶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动“互联网+监管”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推进“一个平台管监管”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互联网+监管”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
国务院和省、市、县 “互联网+监管”建设工作部署以来,我县高度重视。政府分管副县长***专门组织34家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学习传达国家、省、市“互联网+监管”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亲自部署重点工作,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把 “互联网+监管”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加强工作力量,专人专责专抓。特别是针对一些短板工作,要采取针对性措施,通过合理调配工作内容、加派人手等方式,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应录尽录、进度达标。我局专门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明确了“局长亲自抓,分管具体抓,股室直接抓”的工作机制,为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提供了保障。
2、具体工作落实。
我局根据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转发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监管业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关于“互联网+监管”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先后出台了《壶关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安排的通知》《壶关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组办公室关于“互联网+监管” 工作近期数据录入情况的通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结合本县实际,协调指导全县相关职能单位规范地开展工作,动态掌握各单位工作推进中存在的业务疑点和技术问题,积极与省、市行政审批部门和市级相关业务单位联系沟通,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通过微信工作群及时解答各单位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保证质量的同时保证了工作进度,具体有以下几项工作:
(1)、规范“两个清单”编制工作。建立“两个清单”动态管理的常态化机制,及时跟踪调整相关事项。实现目录清单应领尽领,检查实施清单全录入。并按照《山西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梳理规范》对行为要素不完整的检查实施清单进行规范化、精准化。
(2)、监管数据汇聚工作。全面报送各单位监管行为、监管对象、执法人员、“双随机、一公开”数据,实现存量数据全部上报,监管业务数据实时报送。
(3)、监管行为数据全面覆盖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通过与各单位对接,要求监管行为尽量覆盖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对于无法覆盖的,出台相关文件,退回目录清单和删除检查实施清单。
(4)、监管行为数据准确。按照数据填报依法、真实、规范的原则,按照国办要求,我县报送的监管行为数据准确率达到90%以上。
(5)、推广监管系统应用。提高各单位在国家“互联网+监管”和山西“互联网+监管”的用户注册量和访问量,并加大监管动态信息和曝光台信息报送。
(6)、监管责任落实工作。目录清单分管领导和检查实施清单责任人全部落实。
(7)、风险预警处置工作。认真学习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及时核查处置风险预警线索的函》,为后续工作做好准备。
3、树立结果导向。
今年7月,国办对我省在线监管能力进行了评估,我省制定了《2020年山西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履职情况评估评价体系》,通过“互联网+监管”效能评估指标及结果,我局深入研究,找准我县监管工作症结和差距, 切实加强监管和监管数据的汇聚,争取各项指标有所突破。
4、强化监督考核。
县政府督查室把 “互联网+监管”工作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和“13710”督办事项,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并会同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快、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县在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还存在很多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1、监管行为数据较少。部分单位目前仍未将“互联网+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对这项工作认识不够,以政务外网接入点少、业务人员短缺、专业水平不高作为理由推诿。
2、数据汇聚的质量远远不够。一些单位仍未按照要求及时汇聚监管数据,监管行为覆盖率(分别覆盖监管事项和检查实施清单的情况)和及时率较低,数据准确性更是参差不齐。
3、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较差。大部分单位都未明确本单位监管事项的责任领导、承办机构及承办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推进系统建设。
按照系统升级要求,进一步做好“互联网+监管”“两个清单”动态管理维护工作,积极动员要求各相关单位做好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试运行的测试工作。汇集全县各级监管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监管业务结果数据,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监管、协同监管提供数据支撑。推动事中事后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监管对象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数据可共享可分析可预警。
2、切实加强业务培训。
通过邀请上级技术人员来我县开展业务培训,微信群推送学习课件,组织相关单位承办人员进行实操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和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的业务指导,确保系统监管数据规范实效。
3、不断强化工作指导。
建立指导包联工作机制,由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和政务服务中心的业务人员对相关单位进行指导和包联,对工作推动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本级层面可以解决的及时帮助解决,解决不了的积极请示上级单位帮助解决。
互联网督查工作开展情况【第四篇】
为解决基层安全工作面临的点多、面广、日常工作无法管控等一系列困难,针对现场安全管控难度大,各类安全风险被动感知、停电操作、检修工作重点环节管控有所缺失等安全隐患,公司以问题为导向,依托供电服务指挥监控平台,进一步降低基层安全生产风险,公司分管领导每日深入工作现场,确保现场工作有领导监督,到位人员认真履职尽责,实现安全提级管控。
(一)依托供指平台,精准聚焦安全现场
一是班组日计划与作业现场安全同步管控。在可视化视频监控平台上,安排专人使用安全可视化监控平台实时监控各个作业现场,实现现场违章行为实时预警,危险动作及时制止,将安全风险扼杀萌芽中,通过安全可视化监控平台实时监控,促进班所现场作业标准化,现场行为常态化,从根本上杜绝安全隐患,实现闭环管理。二是将现场作业标准化扎实落地。下发了关于加强现场作业安全可视化监控的相关要求,让现场违章行为监督有章可循,实时视频监控各作业现场354个,提前预警违章风险95次,实时制止违章行为80次。组织“震撼式”安全警示教育,将作业现场典型违章梳理制作成警示视频16条、典型案例展板30个,在现场班前会组织学习,用惨痛的事故教训为作业人员敲响警钟。三是编制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方案,专人负责工程项目安全监督工作,项目现场管理与日计划管控相结合,监督项目施工现场工作安全、规范进行,并确保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按期完成。
(二)强化思想认识,做好危险点预判
一是为确保作业现场安全,高度重视作业现场的危险点预判工作。工作前,由工作负责人、到岗到位人员结合以前的同类工作,以临近带电部位、倒杆断线、高空坠物、坠落、误登杆为重点,共同排查本次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危险点,并针对性的列出防范措施,指定措施执行的专职人员,确保危险点可控、在控、有人专控。二是做实基层安全活动。每月对各班所违章行为进行归类分析,通过周安全活动、月度班建检查和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基层真实动态。2021年累计“约谈”违章人员30人次,晨会上“说清楚”13人次。三是抓实青年员工技能培训。结合员工个人岗位能力测评报告进行弱项分析,逐步形成“点餐式”导师教学体系,以“老带新”的模式,开展专项弱项提升培训,并依据技能人员岗位性质,开展“每月一考”,促进员工业务能力全方位培养。四是健全了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的安全管理体系;责任到人是工作的核心,要将班组实行包干,谁的环节出问题便追究谁的责任。真正做到工作要求明确,管理责任清晰,制度措施得力。给现场工作人员树立安全工作是全员的事,并不仅仅是管理人员、所长、副所长的事,谁发现了安全隐患、安全违章都不能置之不理,安全管理是全员的、全方位的管理。
(三)压缩业务流程,营造“安全”氛围
一是发挥供电服务指挥监控管理平台的信息管控核心作用,优化10项业务流程,压缩32处工作环节,解决多头指挥造成的供电所人员现场系统两边忙的问题,为供电所真正减负,让基层员工能有时间在现场放下包袱安心工作。二是持续保持反违章工作高压态势。对出现问题的作业现场,严肃追究各级审核把关虚化、不到岗和到岗不履责等管理责任。截至目前公司考核一般违章24起,严重违章12起,违禁3起,处罚违章人员54人,处罚金额合计20800元,通过考核促进管理人员认真履责,从管理层面降低安全风险。三是营造“我要安全、要我安全”的氛围。通过争创每月“安全之星”和“三无班组”为契机,从党员无违章,党员身边无违章做起,营造“人人为安全”活动氛围,促进员工业务能力全方位提升。
(四)互联网+监控,守护员工安全
一是试点项目结合智能安全帽监控开展安全监督,安全管控中心实时监控外委队伍在辖区内开展换表、模块更换工作,严防外委队伍无计划、无票、安全存在风险工作,不定期通过智能安全帽点检项目到位人员是否履职尽责。二是试点可视化地面监控、无人机高空俯瞰和智能安全帽近距离拍摄,构成三维一体的作业视角,形成以智能化设备对作业过程的远方监控和实时指挥,及时发现制止作业中的不安全行为,培养现场作业安全遵章守纪的行为规范,监督工作人员切实遵章,不断提升“我能安全”的品质内涵和安全冗余能力。
下一步我公司安全管控将继续依托供电服务指挥监控中心,规范管控每项作业中的关键节点,将远程点检流程化、标准化、规范化,以严谨细致的作风、扎实有效的措施,全面细化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