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照自查报告范例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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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照自查报告1

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深化县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批示精神,在县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自查报告如下:

反腐高压之下,纠风步步为营之中,出来一个“不作为”的担忧,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八项规定”全线进逼,有的官员抱怨“什么也没有了”,甚至还有说“官不聊生”的,“好处”不见了,“灰收”取消了,于是“心情”就灰暗、就“没劲”,“精神状态”就“一落千丈”,于是就“躺倒”,就“不拿也不干”,这是一种“不作为”。更由于反腐败老虎苍蝇一齐打,于是除了“老虎联手反扑”的杞忧和“官员造反”的危言耸听之外,更有关于“相当数量的干部会以消极怠工来应对”的担忧,也就是说,担心他们“不作为”。

反腐纠风,会引起大面积的“不作为”吗?这样的疑问本身就缺乏根据,甚至几近伪命题。但是确有一部分官员可能或已经出现了“不作为”的新倾向,却也值得注意——关于“不作为”,我们要讲两句话,一句是要教育,要讲清楚反腐使干部成为“不粘锅”,纠风令官员变得“清白”甚至有点“清贫”,这只是向“人民公仆”的本义、本相、本质的回归,“为官”本来就应“不易”,“当官”原本就不能“发财”,你不甘“清贫”,就请挂冠而去,你既然当了“官”,就要“干事”、有“担当”,而“不作为”的尸位素餐,本身就是一种腐败。第二句是不要怕,在我们这个市场经济日趋成熟的社会,在我们这个“超稳性结构”的国家,有那么一些官员“不作为”、撂挑子,天塌不下来,完全不必过度担忧,更不能因此影响反腐纠风的坚强决心和高压力度。

我们总是讲,要把事情看清楚,要把问题想明白,就要讲辩证法,就要抓住主要矛盾,才能防止牵不住“牛鼻子”,才能防止一个倾向掩盖另一个倾向——在当前的反腐纠风中,主要矛盾是“乱作为”。

“不作为”和“乱作为”看似一个矛盾,但我们面对的矛盾的主要方面,不是一部分人的“不作为”,而是长期累积的某些官员的“乱作为”。“乱作为”至少有两个层面,一是粗放的甚至是粗暴的“乱发展”,一些官员拍脑袋的“上马”,拍桌子的拆迁,最后是拍屁股的升官走人;二是以腐败为实质的“干劲”。在有些地方,国企转制,明明有市场规律,为什么“书记”要去拍板;矿山买卖,明明是市场行为,为什么“市长”要去坐庄;工程建设,明明应是公开、公平的市场招标,为什么“一把手”要“拽在手里”,其中是有“油水”、有“好处”、有“回报”,要么是自己的妻儿亲属得益,要么是官商一体的“兄弟”获利,所以他才有这么大的“激情”、这么浓厚的“兴趣”,以至于扑在“项目”上乐此不疲甚至废萞忘食。这类的“大有作为”,这样的“干大事”,其实就是“乱作为”。比起目前一些官员的“不作为”来,这种“乱作为”的危害更大,所以成为我们面前的“主要矛盾”——这种“乱作为”,如果“不作为”了,真的“不敢”了,那才是一件好事呢!

再说一遍,部分官员中目前出现的“不作为”倾向,是值得注意,应当纠正的;但这不是反腐纠风和改革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我们的主要注意力要放在整治“乱作为”之上,更不能被某些“不作为”扰乱了视线、干扰了方向,削弱了决心。就在前不久,王岐山同志与全国政协对话,说了一段“看清楚,想透彻”的话,现录于此,以帮助我们抓住反腐纠风的主要矛盾——有委员提到,反腐以后,有的干部不作为了,不干活了。我问你们,不作为和乱作为,哪个对我们党的影响更大?哪个的现实影响危害性更大?换句话说,我们现在整治的是乱作为,不作为要不要整治?要整治,但是首先要把乱作为整治了。在整治乱作为的问题上要有紧迫性。我们才开始两年,不作为的问题大家不要太急,还要靠制度解决,还要靠思想教育。但是乱作为就不行!

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照自查报告2

8月19日,《人民日报》头版刊发了《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须担责——武汉不容庸懒散》一文,推介武汉“治庸问责”的经验做法。桓台县委书记、县长王可杰阅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认真组织学习。为提高自身的,作一个自查报告:

“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本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不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表现形式有行政“缺位”、拒绝履行、不予答复、拖延履行等。它与行政“乱作为”一样,都有可能侵犯或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作为”在其位不谋其政,是一种失职行为,其危害具有隐蔽性和潜在性的特点。

要全面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县级党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摸排清楚。着力搞好“四个排查”:排查不作为的问题,重点是对群众办事态度冷漠、对上级布置的任务敷衍应付、工作不在状态、不敢担当等;排查乱作为的问题,重点是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不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决策、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办事不公、强占强拆等;排查贪腐谋私的问题,重点是贪占挪用挥霍集体财物、套取骗取国家补贴补助款、截留克扣冒领惠民资金、滥用权力中饱私囊等;排查执法不公的问题,重点是暴力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要在组织县直部门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自查的基础上,抽调专门力量,逐乡逐村逐单位摸底排查,尤其是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一一调查核实。要分门别类列出问题清单,到事到单位到人头。

要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今年10月至12月,在县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要逐项认真整治,针对排查出的问题,一项一项明确责任主体、整治措施和进度安排,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工作具体落地。要上下联动整治,特别是对那些发生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要自上而下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要公开透明整治,通过新闻媒体、公告公示等形式,及时公开整治项目、进度和结果,让群众知情,接受群众监督。要强化正风肃纪,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持教育和惩戒并重,对情节较轻、影响较小、不构成违纪违法的,要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改正;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坚决纠正;对那些顶风违纪、贪腐谋私、徇私枉法的,要坚决查处。

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省(区、市)党委及组织部门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统筹安排,加强督促指导;市、县党委及组织部门要认真组织落实,对一些问题突出的县直部门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要挂点联系。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基层单位的监管,查找并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照自查报告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关于深化县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通知》,根据省、市委组织部的部署,铜官山区迅速制定印发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从今年11月至12月,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一、抓工作重点,着力做好“四个排查”。

要求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开展自查的基础上,抽调专门力量,着力搞好“四个排查”,即排查不作为的问题、排查乱作为的问题、排查贪腐谋私的问题、排查执法不公的.问题,尤其是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一一调查核实,分门别类列出问题清单。

二、抓问题根源,着力做好“专门研究”。

要求结合“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专门研究,即深入分析原因、找出症结所在,逐项对照检查、明确整改方向,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三、抓整改落实,着力做好“专项整治”。

从今年11月至12月,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通过逐项认真整改、坚持上下联动、公开透明整治、强化正风肃纪等有效措施,出重拳、用实招,运用“三张清单”工作法,一件一件抓好落实。

四、抓效能问责,着力做好“督促指导”。

强化督查指导,有效传达压力、压实责任,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调度指导、跟踪问效,全面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区四大班子领导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的监督管理和督促指导,主动帮助基层单位查找并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对一些问题突出的部门和社区,区领导挂点联系。结合党建工作“三级联述联评联考”,点问题、抓整改,强化问责。专项整治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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