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整治工作简报实用范例样例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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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整治工作简报1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抓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我镇积极响应省道安办《关于开展2020年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治理工作的函》、中山道安办《关于开展国省道示范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坦洲镇交警、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交通股、市政)等部门通过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周密部署,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做好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近年来,我镇加大财政投入,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整治内容主要:一是改善村庄路口交通安全设施,加设减速带及道路标线;二是拆除重建新前进村枝埔新村桥、申堂冲口桥、西灌渠万胜桥、民乐桥4座危桥;三是整治裕胜桥、月新桥桥头跳车;四是安装校车停靠点标志牌282套;五是安装5艘渡船视频监控12个。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按照要求,进一步加强我镇对示范创建路段的交通安全隐患全面梳理排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治任务。我镇拟计划在今年8月份前对裕洲市场三岔路口、神农路-坦神南路花坛、永二新路、村镇过街以及6个平安路口等安全隐患进行整治。

道路交通整治工作简报2

2018年7月,全省共发生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4674起;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121起,死亡48人,受伤136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同比下降%、%、%,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全省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基本情况

2018年7月,全省各市县事故起数同比均呈现不同程度下降,海口、乐东、陵水分别同比下降42起、13起、8起,下降幅度均超过60%,下降趋势较为明显。

2018年7月,临高、陵水、定安死亡事故同比上升,其中临高死亡事故4起,死亡4人,死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同比上升100%;定安、陵水死亡事故起数均同比增加1起,均同比上升50%以上。

二、道路交通事故成因及特点

(一)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

事故主要集中在星期一、星期二;每日的午高峰(10-12时)、晚高峰(17-19时)事故多发。城市道路事故尤为突出,共发生3006起,占总数的%。小型客车是主要肇事车型,共发生3388起,占总数的%;未保持安全车距、违法变更车道、未按规定让行、违法倒车是主要肇事成因。

(二)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

1.上半夜死亡事故同比增长。死亡事故在各时段均有所分布,其中19-22时死亡事故共12起,死亡14人,死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分别增加3起、增加5人。

2.城市道路占比最高,电动车肇事增长;农村地区道路摩托车肇事同比下降。城市道路事故最为集中多发,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总数的%、%,其中,城市道路小客车(事故占比%)、摩托车(事故占比%)肇事占比最高,电动车肇事增长较为明显,共11起,死亡3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同比增加4起、3人;国省道路、县乡道路肇事61起,死亡29人,其中,国省道路、县乡道路摩托车肇事25起,死亡13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同比下降60%以上,货车肇事17起,死亡9人,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人。

3.小客车、摩托车总体肇事比例下降,货车事故增长较为明显。摩托车肇事占比最高,共44起,死亡17人,死亡人数同比减少21人,下降%;小客车肇事43起,死亡15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同比下降25%以上;货车肇事增长较为明显,共28起,死亡14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同比增加3起、2人,农村地区道路事故增长是主要原因。

4.高速公路总体保持稳定。高速公路共发生交通事故3起,死亡2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相比去年同期分别减少5起、减少3人。其中三亚(死亡1人)、定安(死亡1人)、万宁分别发生1起。

5.部分市县“重点车辆”肇事伤亡增长,重型货车肇事占比突出。“重点车辆”共发生事故13起,死亡11人,均为重中型货车肇事引发。其中,陵水(死亡2人)、文昌(死亡2人)、临高(死亡1人)、琼中(死亡1人)等市县“重点车辆”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同比上升。

重型货车肇事占比最高,死亡人数占“重点车辆”死亡总人数的80%左右,肇事成因集中在违法变更车道、违法掉头、未确保安全距离行驶等,且肇事车辆不同程度存在未按规定安装后下防护装置反光标识、载货长宽高超出限值等违法行为;“重点车辆”死亡事故主要集中下午及上半夜,其中17-21时发生4起,死亡6人。

6.部分市县死亡人数增长较快。结合各市县1-7月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情况,陵水、定安、东方、乐东、临高、三亚、万宁等市县死亡人数增长较快,超过死亡人数控制目标预警线。其中,陵水共死亡32人,同比增长100%,死亡人数远超控制目标预警线,逼近全年控制目标,自5月以来陵水每月死亡人数均同比去年同期上升,伤亡事故增长趋势十分突出,高速公路伤亡事故增长较快、重中型货车肇事多发等突出问题是事故增长主要成因;临高、定安近三个月伤亡事故呈波动上升趋势,海榆中线、海榆西线、龙昌公路等农村地区道路事故集中多发等存在问题较为突出。

道路交通整治工作简报3

为进一步深入落实各级政法公安工作会议及郑州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动员大会精神,全面提升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水平和形象,按照市委、市政府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活动统一部署,双桥办事处持续对辖区内道路交通进行整治。

9月30日-10月13日期间高新区双桥办事处城市管理与执法协调科多次分别在西四环、北四环、古须路、白桦街、西三环、长椿路等路段和沟赵小区、观悦小区、郭村安置区、葛寨小区、庄王安置区等区域进行集中整治,并向违规乱停乱放的机动车驾驶员分发温馨提示告知书,有效改善了辖区内道路交通状况,车辆违法乱停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24车次,奔马车3车次,清障车2车次,执法队员70余人次,志愿者60余人次,整治占道(突店)经营189余处;整治沿街乱堆乱放172处;清理户外广告163余处;摆放乱停放非机动车152辆,暂扣共享单车149辆。

通过本期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交通拥堵现象明显缓解,交通环境和市容环境下一步,高新区双桥办事处城市管理与执法协调科将继续加大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力度,有序开展整治工作。

道路交通整治工作简报4

为深入开展道路交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重点解决非法营运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确保学生交通安全。近日,山盆镇联合汇川区交警七中队、汇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山盆分局等部门在辖区内开展道路交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执法人员在山盆至落炉线7公里100米李梓中学路段检查时,发现一辆面包车涉嫌违法。通过检查,涉嫌违法驾驶员吴某车上乘坐12名学生,该车核载人数7人。

经交警等部门认定,驾驶员吴某涉嫌违法驾驶车辆,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四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有关规定,对驾驶人吴某给予罚款200元、驾驶证记六分的处罚,车辆交由汇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山盆分局处理。随后,执法人员对驾驶人吴某宣讲接送中小学生超员的危害性,以及近期交警部门出台的相关法规政策,提醒驾驶人杜绝违法,平安出行。同时联系营运车辆将学生进行转运。

据悉,本次道路交通安全“打非治违”整治行动检查车辆40余辆,登记10余辆,共计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5起。其中未戴头盔7起、超员载客1起、超重载货3起、未系安全带2起、违禁标志物1起、非法营运且超员1起,发放各类宣传资料(手册)约200余份,进一步提升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特别是在促进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提升等方面取得实效。

“下一步,我镇将持续加大道路交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严厉打击超员、非法营运车辆,特别是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严厉查处,形成高压整治态势,及时发现和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山盆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李宗良说道。

道路交通整治工作简报5

为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按照7月17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动员大会会议精神和《普宁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7月23日晚,我镇联合云落派出所、云落交警中队、梅林交通执法中队大池村、云楼村、云落村、中央寨村的村“两委”干部和治安联防队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在三寨路口、老圩路口等重点路口、重点路段设置检查点,严查酒驾醉驾、超限超载、非法改装、超员、违法停车以及驾乘摩托车、超标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伞等交通违法行为。

行动开始前,郑伟龙副书记和邓湘委员对此次行动作了动员部署。本次行动共出动80人次,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共54宗,其中对骑摩托车未按规定戴头盔进行口头教育19宗、拆非法加装遮阳伞4宗、穿拖鞋驾驶机动车等违法29宗、货车超载2宗。各行政村也积极配合此次行动,组织村“两委”干部及治安联防队员在本村同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共同营造“人人支持、广泛参与”的浓烈氛围。

下一步,我镇将进一步统一思想,落实责任,以更强有力的举措,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为建设平安云落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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