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初心促说清纪检干部教育整顿存在问题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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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初心促说清纪检干部教育整顿存在问题1

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反腐倡廉中心任务,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坚定、勤奋敬业、清廉自守、开拓创新,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纪检监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形象好、威望高、总体评价良好。但在这一“总体良好”的状态下,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信访工作力度不够,措施不到位,集体越级上访时有发生;二是信息宣传工作重视不够,内部信息报送少、质量差、采用率低;三是工作主动性不强,创新不够。一些纪委书记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纪委工作上,对本地、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不主动研究落实,工作推着干,上边推一推,就动一动,心不在焉。有的纪委满足于一般化的抓法,常规性措施,缺乏创新精神,没有创新的方法。

具体表现是:一是“不愿干”。由于基层的纪检干部大部分是过渡型和安置型,存在“干纪检是暂时的”消极思想,不能摆正自己的位置,不热衷纪检监察工作,往往“种别人的田,荒自己的地”;二是“不敢干”。执纪有畏难情绪,具体来讲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三是“不会干”。由于培训少,加之自身钻研业务的积极性不高,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补充,知识面窄,内容过时,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制约着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提高。

俗话说,打铁需要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既是执法者又是监督者,这就需要我们的作风更加过硬,随时随地经得起检验,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因此,必须加强纪监察干部作风建设,尤其要针对纪检监察干部在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加以整改。一要改进学风。要立足学以致用,从工作实际出发,不断拓展学习领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思想素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同时要在创新中学习,以创新的观念、发展的思路、科学的精神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二要改进工作作风。要克服形式主义,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基层出谋划策、排忧解难;要从单位具体实际出发,在预防腐败问题上出实招、求实效;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制度,不怕得罪人、不怕打击报复,敢于叫真、敢于碰硬,做到违纪必究、有案必查、一查到底。三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对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只满足于自己不腐不贪,对党内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闻不问、当老好人,尸位素餐,无动于衷,无所作为的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决采取组织措施,该撤换的撤换、该调整岗位的调整岗位;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干部坚决问责。唯其如此,才能让责任意识深入人心,让担当精神蔚然成风,让腐败分子闻风丧胆。

总之,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应按照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要求,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用心、用情、用力工作,不断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能力。同时坚持“正人先正己”,把“严”字始终贯穿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每一个过程、每一个细节之中,严格落实中央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

触初心促说清纪检干部教育整顿存在问题2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公安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公安民警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的公安队伍。本人按照要求,认真学习了“五条禁令”等有关文件精神,并认真记好学习笔记,细心体会。

经过学习教育和深入思考,我个人对开展整顿纪律作风教育活动有了更深的理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在对照工作实际,作如下剖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宗旨意识不强。表现在工作中不能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存在紧一阵、松一阵的现象。

二是开拓创新不够。表现在对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得多,但为大局的工作做得较少,没有很好地为做好全队工作出谋划策,有很多的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畏畏缩缩,缺乏果断和胆量。很多情况下,没有针对实际情况,主动地去想办法,解难题,因此,工作上起色不大。

三是业务钻研不深。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不够及时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没有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的出现再想办法解决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因素所造成。在这段时间,自己结合理论学习,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也多次进行认真反思,深刻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与危害,从主观上查找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学习不够。理论功底浅薄,平时只满足于读书、看报,参加单位集中组织的学习多,自学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就更少,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缺乏系统的学习没有深刻地领会,钻研不够,联系实际不够,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因而不能准确把握形势。

2、业务钻研不够。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业务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对业务钻研,而自己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认为领导会有指示,我不用先急着干,害怕自己先做做不好。而且自己尚未有一整套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故在开展工作中有时比较盲目,缺乏一定自信。

3、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三、今后的整改措施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纪律教育学习是终身的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今后我不仅要学法律、公安业务知识,更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科学理论,精读有关重点文章,及时学习领会党的文件精神,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各项任务。

2、要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自己办案的本领;要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工作能力和修养;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加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目前对我而言,最大的问题是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以及是电脑网络和信息知识的学习掌握,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夯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

4、树立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保持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牢固地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由此入手,牢固地树立为党为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要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党的事业之中,坚持党的事业第一,坚持人民的利益第一;个人利益无条件地服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为党和人民的事业甘愿奉献毕生精力;要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名利,努力做一个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的人;要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不追求享受;在思想上自觉抵制腐朽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在工作上吃苦耐劳,不畏艰险,始终保持那么一股勇气,一股锐气,不屈不挠,勇往直前;用权为公,不以权谋私,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要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工作,努力做一个称职的人民警察。

触初心促说清纪检干部教育整顿存在问题3

一、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概况

近年来,各级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改革和创新力度,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推出了一些新举措,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主要表现在:纪检监察机关得到进一步的健全和完善,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得到普遍改善和提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坚定、勤奋敬业、清廉自守、能谋善断,纪检监察事业得到长足发展,纪检监察工作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在群众当中形象好、威望高、总体评价良好.但在这一“总体良好”的状态下,由于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制约,目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不认真加以解决,势必阻碍纪检监察事业的发展,最终影响整个社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二、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从宏观层面来分析,主要表现为“四个缺少”:

1、机构规格缺少权威性.多年来,纪检监察系统的机构建制一直是沿用中纪发[1988]8号文件,近20年没有新的举措,存在较大的滞后性和不合理性,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规格上五花八门,这种规格上的不统一和不明确导致人们对纪检监察机关往往产生诸多疑问:纪检监察机关究竟是何级别的单位?是否是一套班子?各个层次的纪检干部该配备什么职级等等?对于此类问题,很大一部分纪检监察系统以外的干部甚至是主要领导干部都不甚了解,甚至执相反的态度,总是错误地将纪检监察机关等同于组织、宣传、综治等党委政府部门.这就直接导致纪委常委政治待遇的享有、纪委各内设机构负责同志的级别设定、以及非领导职数的设置配备等等问题都处于一种任意和无序的状态,纪检监察机关低规格对待、纪检监察干部低职数、低规格配备的现象屡屡出现.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削落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威信.

2、队伍管理缺少专业性.纪检监察机关是专司党内监督的部门,性质属执法执纪机关.其职能的特殊性决定了纪检监察机关要有特殊的内部管理,不能等同于其他一般的党委政府部门,管理模式上要尽可能地参照公检法的模式走专业化管理的道路.而目前的状况是,纪检监察机关既没有权威的执法主体资格,也没有特殊的办案手段;既没有严格的准入条件,更没有过硬的经费保障措施等等.在内部管理的方式方法上和党委政府部门没有什么区别,流于常规化和一般化.正是因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上的常规化,导致了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难以专业化.

3、人员结构缺少合理性.人员结构的不合理主要体现为年龄结构不合理、知识结构不合理、性别结构不合理和原职业结构不合理.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同一岗位工作、工作年限长、年令偏大,尤其是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几乎成了安置性的职位;由于长时间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同一地域工作,干部的知识单一陈旧,缺少实用性;男女结构失调,派驻机构女性干部职工的比例偏低,而机关的女性干部职工的比例又往往过高;还有就是大部分干部或是部队转业安置,或是照顾关系从社会上调入,或是组织任命调任,而真正科班毕业的大学生和公开考试录用的反而屈指可数,懂财会、懂法律、懂电脑、懂写作等专业人才更是凤毛麟角.这些都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普遍存在的问题.

4、双重领导体制缺少实效性.文件规定对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上级机关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同级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仍然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什么质的突破,且渐呈削弱的趋势.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上级机关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致使纪检监察系统合力不足.比如派驻纪检组长的提名权,文件规定由纪委机关掌握和行使,可大都是写在纸上,真正落实在行动上的少之又少.

从微观层面来分析,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够”:

1、干部配备不够齐.乡镇纪委虽然选举了5-7名纪委委员,但除了纪委书记外,其他委员实际上都是挂名的,是由各单位分派人员“凑合”起来的,从来不会、也不可能参加纪检监察工作;大多市直、县直单位的纪委根本就没有专职的纪委委员,除一个纪委书记外,别无他人;市县两级派驻纪检组,一般也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监察室只有一个主任,且大都兼管着很多其他工作,还有很多本身就是兼职人员,有的甚至还是非党员.干部配备不齐已经是影响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正常开展工作的一个重要因素.

2、干部不够专职专用.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后,书记大都分管着大量的其他中心工作,县级以上纪委机关的工作主要由第一副书记主持,而实际情况是以副书记的身份又难以领导协调好整个机关的对内对外事务;尤其对乡镇纪委来说,很难保证纪检监察干部专岗专职,专人专用,书记无一例外地兼管了财税、宣传、综治等工作,有的甚至长期在外招商引资,全年绝大部分的时间忙于这些“份外”事务,以致自已的本职工作反而成了“副业”,无暇顾及,力不从心,往往是“种了人家的田,荒了自家的地”;派驻纪检组长也都分管了其他业务工作,真正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精力十分有限.至于监察室主任,更不用说,他们或是挂名、或是由各单位人秘股长兼任,能用于监察工作的时间和精力能有多少就可想而知.因此,有些乡镇纪委、市县两级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多年未办过一件案件,形同虚设.

3、干部思想不够稳.在工作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辛苦,“光栽刺不栽花”,容易得罪人讨人嫌,是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使;在待遇方面,纪检监察干部经济待遇不高,政治发展不快.有的干部在纪检监察部门一呆就是上十年,可连科级政治待遇都难以解决.有的纪委书记能力强、工作好、年限长,可至今仍然无法落实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的政策;有的纪检组长相对同级行政副职总是“此薄彼厚”,在排位、班子内部分工及领导决策方面常常低人一等.就奖金福利而言,相对其他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奖金少、福利差、补贴低,差距较大;在生活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往往是别人能去的地方不敢去,别人能得的自已不敢得,有时甚至连一些正常的娱乐活动也不敢参加,总担心别人说三道四,过着一种“苦行僧”式的清苦生活.纪检监察干部常被人认为“不合时宜”、“不合群”,是社会“另类”,一些秉公执纪、清廉自律的纪检监察干部还常被调查对象所埋怨,甚至被亲戚朋友们所不理解,承受的社会压力和精神压力可见一斑.上述种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纪检监察干部的不平衡心态,一些基层的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不安心本职工作.

4、干部综合素质不够高.纪检监察机关准入制不严,门槛不高,一些年纪大而能力不强的同志常因照顾关系安排进入机关工作.同时,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纪检监察干部对外交流的机会少.这种“进口大出口小”现象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普遍存在的问题,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加上缺少有效的学习培训机制,干部所掌握的知识难免单一陈旧,跟不上形势,综合素质不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经济管理方面的知识缺乏、沟通左右协调各方的能力欠缺、处理实际问题显得方法不多、思想解放程度不够、思维方式狭隘单一等等.

三、加强和改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对策探析

加强和改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抓住《国家公务员法》实施在即这一有利契机,坚持以“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为标准,以全面加强干部的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建设为内容,在教育、管理和制度上下功夫.

抓好“四项教育”,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

一是加强党性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必须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党性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认识自己所肩负的神圣职责,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努力达到政治效果、执纪效果、社会效果三者的统一;二是加强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强化大局意识.要对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更加自觉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切服从服务于发展这个大局;三是加强廉政教育,强化自律意识.要特别注重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廉政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坚决克服不廉洁现象,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用“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四是加强宗旨教育,强化服务意识.要抓好宗旨教育,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努力做到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都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为出发点.

推行“四个高配”,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

干部队伍建设的核心是组织建设,组织建设的核心是规范化和权威性,而组织建设的规范化和权威性来源于法律化.我们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规范化和更具权威性,就必须要有一部类似《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建设条例》这种法规性文件作保障.该文件要涵盖机构规格、职数配备、人员调整、干部录用、轮岗交流以及派驻机构管理等内容,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根本性法规文件,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和高度的执行力.严格按该文件规定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建设是法律要求,是依法办事;反之就是违法,就是渎职.只有把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建设上升到法律法规这个层面,才能引起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的足够重视,不至于忽视甚至消极对待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建设,从根本上杜绝对纪检监察机关“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有时还不要”的错误认识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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