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长制2023年度工作总结范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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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长制2023年度工作总结【第一篇】

一、开展的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工作格局,设立镇级总河长,下设镇级河长、村级河长,镇内三条河道分别由相关领导负责,村级河长负责本辖区水域面积的保洁、防洪、安全、漂浮物清理等工作的开展。各项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2.实施“一河一策”

严格按照河长制相关要求,制定了《太平桥镇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建立河道和排污口治理台账,明确任务,责任到人,限定整改时限,针对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3.抓好巡查和督查工作

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镇高度重视全镇河流及水域的日常巡查工作,定人定责,镇级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x次,村级河长每周不少于x次,对重点河段和重要季节,加强巡查力度,提高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到相应的单位和个人,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相关工作如数落到实处。

4.及时组织协调和解决问题

今年以来,我镇坚持每周一次的河长工作例会制度,通过工作例会,分析河面保洁,岸坡整洁等方面的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明确责任,合理推进“河长制”工作的落实。

5.定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在防汛期间,镇政府发动干部群众xxx余人,清理漂浮物xxx余吨,对河道及水域面积内的白色垃圾集中清理,根除卫生死角xx余处,出动垃圾车x辆,对街道沿河住户发放宣传单xxx余份,对镇域内所有水域按照“河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的标准进行重点清理,特别加强是街道河流的监管。

二、存在的问题

1.日常保洁工作难度大。沿河两岸的居民治水护河的意识还不够,配合河长制工作及整治的热情还高,参与少,向河面沟渠乱扔垃圾的杂草的现象依然存在。

2.日常监管难度大

镇域河流分布广、流域广,监管力度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坚持落实“河长制”,强化长效保洁,我镇将以强化落实“河长制”为切口,从突破治水向制度化治水推进,实现治水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定时组织日常巡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组织联合整治,水岸齐抓,标本兼治、治管并举,同时根据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

2加强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和监督,发挥好牵头、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作用,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形成联动机制和工作合力,推进治水工作。

3.强化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氛围,积极运用各种平台和形势,加强对治水护河工作的宣传,着力提高沿河居民和企业的意识,努力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督促“河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

河湖长制2023年度工作总结【第二篇】

一、务必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

良好的水生态环境是我县的宝贵财富,也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独特优势。因此,实施“河长制”,保护好“一湖清水”,是我们必须担负的责任和使命。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来认识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以对历史、对人民、对未来负责的态度,来做好河流、水库水质保护工作。

(一)实施“河长制”是落实总书记指示的一项重要任务。今年春节前夕,习总书记在视察江西时指出,江西的特色、的优势、的发展潜力就是绿色,要求我们要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文章,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水平提高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打造美丽中国的“江西样板”。我们实施“河长制”,目的是保护和改善河流水库水质,提升水生态质量,这就是在落实习总书记指示要求。为此,省委、市委对实施“河长制”工作,高度重视。过完年省委召开的第一个会,就是设区市市委书记、市长参加的省级“总河长”第一次会议;2月20日晚,市委、市政府也利用全市看特色看变化流动现场会难得的间隙,召开了全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暨“河长制”工作会,研究部署20xx年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和“河长制”工作要点和工作措施,并且建立了由省委书记担任总河长、省长担任副总河长的省级“河长制”,由市委书记担任总河长、市长担任副总河长的市级“河长制”。因此,实施“河长制”是落实习总书记指示要求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二)实施“河长制”是加快绿色崛起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随着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畜禽养殖规模的迅速扩张,对我县河流、水库水质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根据检测,我县107座小(二)型以上水库中有30座水库水质未达标,这些未达标的水库主要都是因为大规模畜禽养殖、投肥养鱼造成的污染。因此,可以说,水污染表现在河里,源头在岸上,实质是发展方式河产业结构的问题,根子是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发展模式。大量实践证明,岸上有什么样的生产方式河产业结构,河中就有什么样的水体水质。我们实施“河长制”,明确党政“一把手”河库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如果出现了污染事件,将要被问责,这必然使各级党政“一把手”在推动产业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环境保护、更加注重水生态保护。从这个意义上说,实施“河长制”,将有利于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控制和减少污染,是加速推动绿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三)实施“河长制”是保障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实事。习总书记深刻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河库水质是生态环境的重要内容,特别是现在群众对改善水环境的诉求日益高涨,对饮用水源的关注度不断上升。让老百姓用上清洁干净的水,是广大百姓最基本的环境诉求,也是的民生工程。实施“河长制”,就是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生态利益落实好,这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实事,惠及的是民生,顺应的是老百姓的期待。

二、务必抓住关键,准确把握实施“河长制”的工作方法。

实施“河长制”,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新课题,掌握正确的思路方法至关重要。具体来说,就是要把握三个关键环节:

(一)要突出源头严控。加强源头防控,从源头上清理各类污染源是治水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要加强规划管控,各乡镇场、县直有关单位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时,要统筹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防洪要求河生态安全,加强水利、农业、林业、国土、交通等专项规划与河库环境保护相关规划的衔接融合,通过规划的强制约束来保障水生态环境的安全。要坚决摈弃“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严格执行招商引资项目会商会审制度,严把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关口,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过度消耗资源的项目,坚决不能引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对没有经过“三同时”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坚决不允许生产;严格执行规模化畜禽养殖“三区”规划,坚决禁止在禁养区范围内新批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去年,县政府重新划定了畜禽养殖“三区”规划,各乡镇场也根据县里的“三区”规划划定了各自辖区内的“三区”规划,各乡镇场和相关县直单位在规模畜禽养殖企业审批时,必须严格按照“三区”规划进行布局,对违反“三区”规划审批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乡镇和部门的责任,对未履行依法审批手续的规模畜禽养殖企业,要坚决予以关闭。要加强江河源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快水源涵养林建设和保护,提高水源地森林蓄积量;依法划定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水源地保护,禁止一切与水源保护无关的活动;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大备用水源建设,尤其要加快枫树坪应急水源项目建设,切实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

(二)要注重过程严管。坚持以制度的刚性约束,严格管控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要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各级“河长”、“库长”要加强日常巡查,定期组织相关单位、乡镇对所管辖河段、水库进行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破坏水生态环境的突出;县水利局、县环保局要定期对纳入“河长制”管理的13条河流、107座水库的水质进行检测,并向各级“河长”、“库长”进行通报,切实做到心中有数、情况清楚,尤其是要加强赣江、遂川江等跨县境河流断面水质的监测,确保一旦上游水质出现问题,在量变过程就能发现问题,就能发出预警。前年,在这个方面,县水利局、县环保局要认真进行研究,科学合理设立监测点,建立响应迅速的监测、报告、预警机制。要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大力开展治乱专项行动,继续深入推进“三改三清”攻坚行动,重点整治河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突出问题,确保“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大力开展治脏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清洁工程,在整治河道、村庄、干道的“垃圾山”,着力消灭存量垃圾的同时,大力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努力提高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覆盖面;大力开展治污专项行动,要加快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建设,加强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在线运营监测,确保工业园区企业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大力推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态疗法”模式,加快推进扩权强镇试点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年内投入运行。

(三)要强化依法严治。解决复杂的水问题,必须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综合运用法治手段,做到依法治理。要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统筹水利、环保、农业、林业、住建、国土、公安等部门涉及河流、水库保护管理行政执法职能,探索组建水环境联合执法队伍,变以前的“多头治水”为联合执法,切实解决因部门多头执法、职责不清而造成工作推诿扯皮的问题,不断增强综合治水能力。县水利局要在总结去年水库水质污染防治联合执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提升;同时,各乡镇要结合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开展乡镇综合执法试点”的工作要求,借鉴井冈山龙市镇综合执法局的成功经验,以水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积极开展乡镇综合执法试点,各相关县直单位要全力支持配合,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力争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和模式。尤其是五丰镇、窑头镇要充分发挥扩权强镇试点镇的优势和既有工作基础,努力在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方面走在全县前列。在加强依法严治的同时,要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大力推进村规民约、治水公约等制度建设,增强公众环保意识,激发公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三、务必齐抓共管,大力强化实施“河长制”的责任担当。

一是要压实责任。参照省、市做法,县里成立了县级“总河长”制,由县委李书记担任总河长,我担任副总河长,县四套班子分管农业、环保的领导分别担任我县境内省、市管河流和大中型水库的“河长”、“库长”,各乡镇场党委书记担任各自辖区内县管河流的“河长”和小(一)型、小(二)型水库的“库长”,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河长制”工作网络。各级“河长”、“库长”是河流、水库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担当,既要挂帅,更要出征,要经常深入一线,了解所管河段、水库的基本情况,掌握所管河段、水库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对策措施,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面对突发情况或重大问题,各级“河长”、“库长”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同时,要划分好“责任田”,逐级明确“河长”、“库长”,层层压实责任。县政府已经与各乡镇场签订了“河长制”目标责任书,各乡镇场也要参照县里的做法,与村组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层层负责,环环相扣,责任到人,不留盲点,把责任压实、工作做实。

二是要形成合力。河流、水库的保护和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上下游、左右岸、库首库尾的协调,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因此,各级“河长”要进一步增强统筹意识,加强指挥调度,科学调配各方力量。“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发扬服从指挥、团结协作的优良传统,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承担任务,在“河长制”的统筹下,努力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比如,环保部门要主动抓好污染防治,国土部门要抓好项目用地管控,农业部门要抓好畜禽养殖,水利部门要抓好水资源保护和河湖管理等。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长效制度建设,县水利局要会同有关乡镇和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以及联合执法制度等,切实加强部门、乡镇之间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氛围。同时,挂乡镇场的各位县领导要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所挂乡镇场的河流、水库保护工作,切实履行挂点职责,形成全县一盘棋格局。

三是要强化问责。要严格督查督办,县水利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大“河长制”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重点工作的督查落实力度,同时,要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的监督作用,县水利局要公开监督举报方式,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道、水库管护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为公众监督治水、参与治水提供便利;县电视台要加强与乡镇和相关县直单位的沟通联系,加大对非法排污、破坏水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要严格考核奖惩。围绕小(一)型以上水库水质100%达标、小(二)型水库水质85%以上达标的总体目标,建立以水质改善、水域岸线管理、河库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考核指标的“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并纳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场、县直单位综合考评体系,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河长制”取得实效。同时,严格执行和落实《江西省“河长制”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因领导组织不力、工作疏忽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处置不当而造成重大损失的,从严追究责任。

河湖长制2023年度工作总结【第三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X县20-年县级总河长会议精神,全力做好河长制各项工作,各级河段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河长制各项推进工作,现将20-年来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河道基本情况

X河右岸的一级支流,X的二级支流,位于X中南部,发源于X的果介村附近,流经X附近,终点位于X附近。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木界河段建立了区域责任体系,制定了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工及相关乡级村级河长制工作制度。实行党政同责,构建组织体系,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各村联动。

(二)及时动员部署,推进工作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河长制工作决策部署,定期召开河长工作推进会议。20xx年以来召开县级河长会议2次,各级各部门均按照要求,召开研判会,认真梳理所辖河库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科学制定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

(三)认真调查摸底,建立问题清单。

全面对木界河境内河流、塘库的存在问题,综合评价河库健康状况等问题,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根据建立的问题清单制定相应的工作任务,并落实相应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今年以来X共开展33次,县级河长按照每季度一巡河开展4次,共发现问题20余个均已整改完成。

(四)强化宣传保护,增强环保意识。

按照县河长制办公室统一部署,强化宣传推动作用,20-年以来各河段区域开展巡查的同时,入户开展环境保护宣传,确保环保意识入群众心,实实在在把环保知识记在心头,做出实际。

三、存在问题

一是治污资金缺乏,大部分村级巡查员均出于义务巡河和问题整改,导致部分点效果不佳。

二是虽然各区域入村组户开展巡河,但是群众环境保护意识还需要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坚持落实镇级、村级“河长制”,强化长效保洁。

X以强化落实“河长制”为切入口,实现治水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定时组织日常巡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组合整治,水岸齐抓、标本兼治、治管并举,同时根据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不定期开展整治。

(二)加强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和监督。

我局作为牵头单位,将进一步发挥好牵头、组织、协调导及督查作用,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会同相关成员单位紧密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工作合力,推进治水工作。

(三)强化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氛围。

积极运用各种平台和形式,加强对治水护河工作的宣传,提高沿河居民及企业的意识,努力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

河湖长制2023年度工作总结【第四篇】

今年以来,全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解决河湖问题,强化综合施策,推动自治区和固原市总河长第三次会议任务落实,扎实开展“清四乱”和“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行动,推进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创建美丽河湖,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全市河湖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全市河湖长制工作通过国家级评估验收,受到自治区的表扬和激励;渝河入选水利部(第一批)示范河湖建设名单;彭阳县获水利部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隆德县位居全国808个县域12个生态环境质量“一般变好”县域前6名;渝河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经验被水利部向全国推广。

各级河长主动担当作为,河湖长制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保护河湖的政治责任。一是做好顶层设计抓部署。年初,市总河长主持召开了市总河长第三次会议,学习贯彻自治区总河长第三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20-年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审议通过了《固原市河湖长制20-年工作要点》《固原市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二是靠实压紧责任抓落实。各级河长既挂帅又出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市总河长先后6次深入县(区)专题调研暗访督导,副总河长先后2次现场办公,5次调研河道治理保护,督导沿河岸线综合治理和治污重点项目整体推进。市、县(区)两级河长强化责任担当,履责尽职,共召开河长会议(联席会议)21次,河长巡河693次,乡村级河长巡河27015次。约谈县级河长1名,通报乡级河长6名。

(二)引导公众参与,营造全社会保护治理氛围。一是开展持续深入的宣传活动。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世界环境日”等,设立固定咨询点4处,制作并设立宣传展板28块,悬挂横幅55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万册(个)。发挥主流媒体功能,开展河湖长制专题报道15次,制作微视频和电子宣传片13部,编发河长制专题宣传短信60万条,覆盖人数达40万人次,在报刊、杂志发表河长制工作动态及治理成效文章122篇。二是开展河湖长制工作培训。举办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培训班7期培训390人。其中:市级1期67人,县级6期323人,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推进高质量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河道管理条例》《宁夏河湖管理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三是制作安装河长制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及时调整河湖长名单,公布变更公示信息,在群众活动密集场所加密河长制公示牌59块。

(三)积极加快规划编制,完成年度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完成20-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补助资金650万元,支持河湖岸线确权划界技术复核,注重规划衔接,开展跨县(区)茹河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河道采砂规划,河湖专项行动整治,河湖巡查保洁等。

二、以创建美丽河湖为抓手,系统治理成效显著

(一)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一是落实取用水监管措施。强化取水口监管,审批办理取水许可证109本,换发取水许可证12本,台帐录入率71%。开展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二是加强水源保护。开展城市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自闭井核查工作,建立自备井台帐。制定辖区内自备井关闭方案,依法关闭城市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自闭井57眼,其中:20-年关闭4眼。修订完善了重要饮用水源地监测制度和辖区内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强化落实。三是深入推进四大节水行动。推进灌区农业节水改造,完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万亩。印发了《固原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年固原市水量分配计划及调度预案的通知》,明确了取用水总量和供水指标,制定了水量分配计划。落实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启动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彭阳县获水利部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落实“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建立节水考核制度,将节水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县区绩效考核。

(二)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一是巩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成果。全市排查并清理整治“四乱”问题269个,其中:乱占问题41个,乱堆问题195个,乱建问题27个,其他违法违规问题6个。出动执法装备111次,出动人员万人次,清理非法围垦河道、非法侵占水域、滩地万亩,清除垃圾160万吨,填埋违法挖筑鱼塘9处,清除乱堆乱放砂石料18处万立方米,恢复水域面积平方公里,恢复岸线190公里。积极配合国家、自治区对“清四乱”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复核。二是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市、县(区)河长办会同检察部门重点聚焦63个河湖顽疾,其中:乱占问题27个、乱采问题1个、乱建问题11个、乱堆问题24个,借助司法检察优势,综合运用刑事立案监督、提起刑事公诉和直接提起公益诉讼等手段,协同推进“四乱”问题整治,实现问题整治率达100%,出动执法装备56台次,出动人员1900人次;清除垃圾127万吨,恢复水域面积平方公里,恢复岸线114公里。以明察暗访、专项督办、河湖陈年积案“清零”为手段,对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巩固提升整治效果,探索建立河湖环境治理与司法保护协同新机制。三是深入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对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清水河等9条河流和管理范围进行划定,划定河流长度公里;完成西吉县震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划定河湖面积平方公里。四县一区完成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下东至河等55条河流公里管理范围的划定工作,并在县(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公告,完成了年度任务的80%以上。四是加快规划编制,配合自治区完成清水河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清水河、葫芦河河道采砂规划技术评定。编制完成了清水河市区段蓝线规划、茹河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原州区河道采砂规划、彭阳县原河道采砂规划,开展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

(三)加强水环境治理。一是开展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对10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完善“一源一档”,对中南部引水工程等3个市级水源地和清凉水库等5个县级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矢量坐标边界进行了校核,报环保部备案。对全市275个城乡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点进行枯水期和丰水期监测并公示公开。二是巩固河湖排污口整治成果,加强对已封堵直排口巡查管控。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监管,已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实现一级A稳定达标排放。三是严格工业园区污水防治。强化资金配套,推进全市“一区四园”污水处理在线监测设备配套。争取资金4425万元,支持新材料产业园建设污水处理厂,支持彭阳县工业园区等安装污水在线监测设备。四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制定了《固原市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方案》,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出动劳动力51万人(次),出动车辆5万次,清理农村生活垃圾14万吨,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100万吨,完成农村厕所改造万户。推进农药、化肥零增长专项治理,农药使用量139吨,化肥使用量为10万吨,比20-年减少350吨。推进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回收残膜143万亩。划定5类禁养区域,调整后禁养区个数90个,面积867平方公里。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全市150家备案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排放22万吨,综合利用21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94%。

(四)加强水污染防治。一是巩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采取控源截污、入河排污口整治、清淤疏浚、雨污分流等措施,保障已治理的黑臭水体长治久清不反弹。完成河道清淤万立方米,疏通河道公里。清水河市区段综合整治工程治理河道全长公里,完成跌水4座,2座液压翻板坝主体工程完成70%,生态框、生态护坡完成80%。二是强化对不达标水体整治,巩固提升达标成果。投资亿元,对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河道治理、集污管网工程、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等26个重点水污染防治项目挂图作战,加强对19家重点监测企业监管,严格按照《一厂一策》落实各项治污措施。开工建设了清水河市区段综合整治工程、清水河原州区段综合治理工程、清水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北环路至沈家河库尾)、清水河至毛家沟水库河库连通工程、清水河原州区三营镇段综合治理续建工程,完成投资亿元。采取护岸护坡等进行系统治理。实施葫芦河县城段生态治理工程,铺设各类管道16公里,沿河两岸实施补植补造,完成生态修复面积万亩。在对市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的基础上,启动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增日处理能力4万吨。

(五)改善水生态环境。实施流域水生态修复治理。坚持山水田林湖草综合治理,投资亿元,先后实施了原州区清水河至毛家沟水库联通工程和隆德县渝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项目,提高了水库调蓄和防洪能力。实施水土保持项目22项,治理小流域20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4平方公里,水土保持造林10200平方公里。

(六)加强执法监管。一是强化水环境预警监管能力。原州区实施清水河河道视频监控项目,完成48处点位基础工程及传输设备,建成监控室。彭阳县设置水质监测断面18个,已检测42次,根据检测报告,发出督办通知1次。二是强化涉河湖综合执法。将河湖日常执法监管纳入全市综合执法体系,加大涉河湖违法行为查处,查办水事违法案件22件。配合水利厅先后办理损害河湖环境刑事案件4起。对水利厅转办中央扫黑除恶督查组督办3个案件进行了核查和专项督察。三是落实河道采砂监管主体责任,强化河道采砂监管。原州区、西吉县、彭阳县编制了河道采砂实施方案,采取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公开出让采砂权,其中原州区11家、西吉县以9家、彭阳县7家。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河湖保护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水污染、水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争取,规划审批实施与预期仍有差距,河湖管理范围划定进度,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进度及河道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进度仍需进一步加快。

二是部分主要河道断面、重点水库水质还不能稳定达标,污水集中收集管网建设与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并存。

三是工业园区存在环保投入不足,污水在线监测等环保设施配套不够齐全,环保监管能力不足。

四是多数养殖场未做雨污分流处理,残膜回收利用政策支持不够,回收残膜随意性大。

五是部分河湖长履职还不到位,个别河湖长巡查流于形式,巡河次数多、解决问题少。

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20-年工作思路和打算

20-年河湖长制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河湖长制一系列战略部署和要求,坚持岸上、岸下齐抓,治标治本并举,打好河湖管理攻坚战,扎实推进美丽河湖建设,深化河湖长制机制落实,保障全市河湖面貌持续改善,控制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使人民群众对美好河湖生态环境的认同感、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一是坚持深化河湖长制体系建设。重点抓好河湖管理条例贯彻落实,不断完善跨行政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压紧压实河湖长主体责任,紧盯河湖长制重点难点问题,挂牌督办,倒逼责任落实,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全面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是坚持加强水污染防治。分类施策,实施山水田林湖草综合治理,加大治理“散乱污”企业及面源污染力度。扎实开展城镇污水提质增效、乡村污水集管处理三年行动,加快生活污水管网能力建设,控制农业化肥用量,实现水质稳定达标。

三要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加快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库联蓄联调和“四个一”林草工程,保障重点河湖、湿地生态用水需求。20-年重点河流、库坝水质达到Ⅳ类及其以上,重点水功能区、国控断面水质全面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开展美丽河湖示范建设,各县(区)创建1-2个示范河湖,促进河流生态系统健康。

四要加大河湖空间管控。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完善联合执法督查“四乱”问题处置长效机制,20-年,实现全市“四乱”问题清零。

五是加快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和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按时间节点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岸线保护利用和采砂规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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