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不准信教发言材料【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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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不准信教发言材料【第一篇】
近年来,随着社会上信仰宗教的人增多和对宗教认识的日益多样,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共产党员参与宗教活动、与宗教界人士建立密切私人关系的现象逐渐增多,有的党员实际上成为宗教信徒。与此同时,社会上乃至党内出现一种声音,认为应该“开禁”,允许党员信教,还罗列出党员可以信教的种种理由以及党员信教的诸多“好处”,甚至指责不允许党员信教与宪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精神相违背。事实上,我们党关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的原则立场是一贯的,从未有过丝毫动摇。这一原则是党的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决定的。下面结合自身实际就不准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对照检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对宗教的认识方面
对宗教的认识和分析有时仅从宗教本身出发,用精神性的因素去解释宗教现象,不能认识到宗教作为一种精神力量对经济社会生活的影响和作用。
(二)对不准共产党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的认识方面
共产党人是唯物论者,不信仰宗教,在这一点上我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毫不动摇坚持这一原则,在思想上划清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界限,在实践中划清群众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界限。坚决执行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的规定,自觉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对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性观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
本人工作扎实,不虚不漂浮;思想充实,不信歪理邪说;待人诚实,不搞庸俗哲学;理想信念坚定,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四)对是否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方面。
之前认识片面,总觉得国家可以人为的进行行政干预,让全社会和所有公民都不得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看来这样的认识是不符合规律的。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共产党人是唯物论者,不信仰宗教,为什么要制定和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呢?就理论而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揭示了宗教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认为宗教的产生和存在具有自然根源、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只有宗教赖以存在的外部根源全部消失后,宗教才可能消亡。而要达到这样的状态,需要相当漫长的历史过程,在此之前,正如列宁所言,以行政力量消灭宗教的企图,只能提高人们对宗教的兴趣,反而会妨碍宗教真正的消亡。可以说,宗教走向最终消亡可能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基于这样的科学认识,我们党主张既不能用行政力量发展宗教,也不能用行政力量消灭宗教,而必须根据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根本任务,通过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妥善处理宗教问题,在这一点上认识不够。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及整改措施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以及林业干部,我认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战略部署,突出重点,持续发力,始终站在维护国家安全、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旗帜鲜明地把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树起来、立起来,确保民族宗教工作始终沿着正确道路前进。
一是要牢记党员身份是第一身份,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做到“四个自信”,做彻底的无神论者,切实把好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筑牢理想信念这个“压舱石”。
二是要严守纪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强化底线思维,增强执行力,坚决不做“两面人”,树立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
三是要注重细节。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上,都要强化细节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敏感性,不出入寺庙教堂等宗教场所。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大力宣讲党的富民惠民政策,教育引导信教群众知党恩、感党恩,跟党走。
总之,我认为共产党员不能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要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应当积极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尽到一个共产党员引导群众崇尚科学文明、追求社会进步的责任,为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宁夏的良好氛围做出自己的贡献。
党员干部不准信教发言材料【第二篇】
根据组织统一安排,我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深入查找自己在树牢共产党员理想信念,不信仰宗教、不参与宗教活动方面的突出问题,并与同事进行了谈心交流,深刻剖析原因,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现对照检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在思想认识方面。自己虽然没有宗教信仰或参与过宗教活动,但是对身边存在的个别党员信仰宗教、甚至参与宗教活动的情况,没有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深入思考,没有充分认识到党员信教、参与宗教活动是从根本上与共产党员理想信念相违背的,缺乏坚决抵制并纠正一些错误观念、行为的斗争精神。
二是在理论知识学习方面。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党的重要理论知识学习还不够深入系统,主要精力聚焦在完成单位领导安排的日常工作上,在补强理论知识短板上做得不够。
三是在参与组织生活、锤炼党性修养方面。认为自己作为一名新入职工作的年轻党员,在参加组织生活时缺乏将自己摆进去的主人翁意识,导致自己在进一步转作风、专理念、锤炼党性修养上与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的更要求还有差距。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是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够。对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领会不够、理解不深,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不够。
二是理论学习不够系统全面。在学习安排上,主要依靠党支部集中学习和网络课程学习,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很有限,没有经常读原文、看原著、悟原理,许多时候浅尝辄止,没有完全达到“入脑、入心”的效果。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存在差距,指导实践时也就不能真正做到真懂、真用,造成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深。
三是缺乏主动学习、举一反三的主观能动性。在参加党支部会议、党小组会议等集体组织生活时,对一些集中通报的党员信仰宗教、参与宗教活动的典型案例的学习上,有时还停留在“浅尝辄止”的程度上,认为这些行为与自己的日常生活相离较远,缺乏将典型案例作为镜鉴,紧密联系工作岗位,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深入查摆问题,引以为戒的严谨态度。
三、努力方向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增强政治定力。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作为夯实理论基础、提升思想认识的核心任务抓紧抓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认真参加所在支部各类组织生活,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再下功夫。
二是强化纪律意识,树牢理想信念。始终把“党员干部不能信教和参与宗教活动”的党内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按照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及党的各项纪律要求规范行为,认真总结汲取反面典型事件经验教训,争做思想上的清醒人,政治上的明白人。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认真参加各项组织活动,继续巩固“三转一高”大学习大讨论学习成果,坚持以优秀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工作纪律。
党员干部不准信教发言材料【第三篇】
同志们:
根据xx镇党委委要求,今天xx村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党支部精心组织专题学习研讨、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并对照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了认真反省和深刻剖析。现就具体剖析情况向大家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本支部将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虚心诚恳地接受,并加以改进。
一、对宗教及信仰的认识
宗教是一种对社群所认知的主宰的崇拜和文化风俗的教化。一切宗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宗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是辩证唯物主义,而宗教的世界观无一例外都是属于唯心主义范畴。在哲学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的分别是根本性的,无论对个人还是政党而言都无法调和与兼容。
二、存在问题
1.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学习不够。虽然经常能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政治理论知识,但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组织学习不多,导致党员干部对理论学习的不深不透,学用结合不够。
2.履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职责落实不够。一是认为宗教事务与自己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总是认为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只是统战民宗部门的工作,事不关己,不管也不会追究责任;二是政策法规学习不够,了解不多,掌握不清,特别是本人对国家有关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知之甚少,所以不会管。
三、问题根源
针对上述查摆出来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理论指导实践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思想上认为民族宗教理论知识工作对推动本职工作也起不到多大作用,在日常工作中没有在党员干部中引起足够的重视,导致党员干部不愿学、不想学,认为这些和自己的工作关系不是很大,造成对宗教事务管理的政策性法律法规知识一知半解。
2.管好宗教事务工作是做好稳定工作的关键认识不足。总认为我单位乃至我市是宗教和顺、民族团结的示范单位、示范市,没有宗教极端化的情况出现,维稳形势很好。受这种思想的影响,对管理宗教事务工作不是很关心,也对党员干部在这方面疏于教育和管理,认为做好日常性的工作就行,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就行,不用在宗教事务管理方面耗费太大精力和太多时间。
四、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
1.强化学习,坚定理想信念。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全面提升干部整体素质,坚定共产主义信仰,旗帜鲜明地坚决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打造一支对党忠诚的干部队伍。2.加强教育管理,切实提高履职能力。要将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管在日常、抓在经常,不能有任何的接口和理由,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使宗教管理有关措施落到实处。
党员干部不准信教发言材料【第四篇】
根据党支部关于召开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要求,我努力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围绕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问题,对照自身,进行了党性分析,通过学习和自我剖析,使我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党性观念。下面,我结合近期学习和思考,做一发言,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对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和不参与宗教活动问题的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族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证,也是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来说,要想实现民族团结统一,没有坚强有力的政治领导是不可想象的。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才能实现各族人民共同当家做主,促进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沉迷于宗教的党员,实际上是在思想上、理论上、行动上与党分道扬镳。这种行为,是忘了党的纪律,丢失了党员身份的表现,不利于保持党的性质、宗旨、本色,使人走向迷失。作为民族地区的党员干部,必须牢牢把握民族宗教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全过程,体现在各方面,确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向前推进。要把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把“四个意识”融入到思想和工作中,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民族工作“八个坚持”和宗教工作“六个方面”的基本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二、对照自查情况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不信仰任何宗教,也未曾参与任何宗教活动,家人中也没有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的。通过对自身学习、生活和工作的自我剖析,我深刻的认识到,自己对于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尤其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的学习还不够深入,主动学习、主动思考、主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还有待提高。同时,对于有效区分违反民族宗教工作要求的行为和一些家庭传统习俗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对无法区分是否违反民族宗教工作要求时,一概不参与不讨论,对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需要进一步学习体会。作为一名名族地区党员干部,有义务有责任向身边的人传播“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伟大目标,弘扬各族人民一家亲的优良传统。
三、下一步打算
共产党员,都应是无神论者,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我将牢牢坚持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有关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民族宗教工作的精神内涵和具体要求。二是始终坚持不忘初心,自觉践行党员标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妄议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有关政策,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坚决反对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自觉抵制宗教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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