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范例优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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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第一篇】

近年来,启东市认真落实上级有关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的工作要求,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约访下访和领导包案等制度,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推动信访问题有效化解.

一、强化理念、完善机制是做好党政领导接访工作的前提.

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土地征用、城市拆迁、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土地确权和金融投资等社会矛盾和问题呈现早发多发趋势,并通过信访渠道表现出来.要改变信访问题多发的局面,就必须在处理信访问题上变“被动”为“主动”,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零距离”倾听群众呼声,“面对面”解决群众难题.

(一)树立工作理念.启东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召集会议专题分析研究,提出了强化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的要求,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三大理念”:一是树立抓接访下访就是保民生的理念,积极主动回应群众诉求和期待,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二是树立抓接访下访就是促发展的理念,了解民情、汇集民意、集中民智,凝聚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三是树立抓接访下访就是增和谐的理念,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夯实基层基础,努力减少社会矛盾.进一步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接待群众来访,切实把接访下访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落实“一岗双责”.市党政领导按照“常委包片、市长包线”的要求落实“一岗双责”,接待分管范围内的包案对象和突出信访问题代表,牵头协调会办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信访事项.根据工作的新变化,又提出了领导干部“精准约访”的工作模式,出台了《启东市党政领导干部接访约访工作办法》、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做好党政领导接访下访工作的通知》,完善十条规定,明确工作任务、接待地点、接访形式,落实工作责任.

(三)完善工作流程.规范接访约访工作流程,从信访人申请约访、属地单位材料准备、确定接访时间地点到协商会办,做到一个月内形成化解稳控方案.对突发事件和重大矛盾,做到随有随接、有序接访、规范接访,提高工作效率.各区镇、街道、部门党政领导对辖区内的信访矛盾同步实施精准接访,落实包案责任,化解信访矛盾.

二、搭建平台、规范管理是做好党政领导接访工作的基础.

搭建好领导干部接访工作平台是工作的基础,信访部门要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党政领导干部接待的相关工作.

(一)管理专人化.落实专人负责领导干部接访日程、接访时间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提醒,提前一天将约访接访对象预约登记表和信访人基本情况上报至接访领导确认约访接访对象和共同参加单位,让领导有备接访,有针对性解决问题,节省行政资源.信访部门做好每次领导接访前准备、接访中记录(录音录像)、接访后的跟踪落实、档案资料汇总整理、数据录入等相关工作,为信访事项的化解、稳控、打击提供详实的信息资料.

(二)接访制度化.2015年实施一周两次党政领导接待日制度,2016年增加了律师陪同接待,2017年接访领导扩大到法、检两院主要领导,2018增加了市人大、政协领导共同参与接待,确保每个工作日在市来访接待中心均有领导干部约访接访.目前,启东市23个市党政领导干部参与市来访中心轮值,292个副科职以上领导干部参与镇、街道、园区和重点部门的接访值班工作,领导干部接访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三)下访常态化.始终坚持把领导干部下访作为访民情、听民意、解民忧的重要途径,抓好领导干部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上门走访、主动回访的有机结合.党政领导做到亲自接待来访群众、亲自调查信访案件、亲自研究解决方案、亲自组织工作推进、亲自落实教育疏导、亲自做好跟踪回访,化解突出信访矛盾.通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一些重点、热点信访问题得到了解决,信访矛盾得到了缓解,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用好载体、推动化解是做好党政领导接访工作的根本.

用好党政领导干部接访平台推动信访矛盾化解,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根本.通过梳理来信来访、自排和交办积案,列出“问题清单”,厘清“责任清单”.

(一)领导主动参与.明确党政“一把手”是接访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接访活动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带头参与,分管领导具体抓主要参与、其他领导配合抓共同参与,形成“一人牵头,分解落实”和镇区、街道、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参与信访包案、接访下访、化解积案活动,每月查阅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月报,定期听取信访案件汇报,提高了其他领导干部的参与度和执行力.

(二)包案责任落实.将重点疑难信访案件和“三融合”平台登录的信访案件作为领导干部包案接访的主要对象.市党政领导利用信访接待日了解案情、听取信访人诉求、会商会办,做到一事一策,精准发力,确保工作到位、责任到位.对领导接访不到位,包案不办案、挂帅不出征、接访后因工作不力导致矛盾激化升级等问题予以责任追究,促使工作真正成为各级领导的份内事、硬任务.

(三)促进问题化解.近年来,启东市级党政领导共约访接访600多批3000多人次,化解91个信访积案,66个新增信访矛盾,市镇两级领导通过精准约接访,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了一大批突出信访问题,特别是在重大节会期间,通过领导干部接访约访,有效吸附了一批信访群众.

目前,启东市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已成为常态,一个个社会矛盾得以调和、一件件信访积案得以解决,这既是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持之以恒,认真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的生动实践,也是接访下访制度落地生根结出的丰硕成果.

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第二篇】

进一步加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畅通信访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群众解决各种涉及卫生行业的问题,规范群众来访接待工作,根据国家《信访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将来德兴市卫生局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制定如下:

一、参与接访的领导干部范围

市卫生局全体领导干部。

二、接访时间

一是实行定期开展领导干部接访工作;二是不定期群众到访的接访。

三、接访信息

通过面谈、电话、书信、邮件等形式向到访群众公示接访领导干部姓名、职务、分管工作、联系方式以及接访时间等(附后)以便群众了解情况。

四、接访形式

(一)接访采用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和带案下访等形式。

(二)领导干部定点接待群众来访的场所设在办公室或会议室。

(三)重点约访是指有针对性地约请信访人反映信访事项,并协调相关单位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五、按程序接待来访

按程序分登记、接谈、批示、转办、交办、劝返等,在接访前来访人应填写《来访人基本情况登记表》,登记表应包括来访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或住址、反映的主要问题等内容。来访人填表后按照先后顺序依次接谈。

六、接访人员

到访群众信访所涉及部门的领导干部代表。

七、批示和交办

接访的领导干部根据信访人所反映的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政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作出批示和安排,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要求。根据领导批示意见,将接访案件交办到责任处室(单位)进行处理。

八、建立工作台帐

对领导干部接访的信访事项,逐件建立工作台帐。接访台帐内容包括:来访人姓名、单位和住址、反映的主要问题以及问题发生地、产生原因、接待处理意见、责任单位、办理结果等。

九、适时开展督办

对领导接访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要进行督办,确保信访事项及时处理,按期办结,回复来访群众,促进“案结事了”和问题解决。领导接访批示交办信访事项的督办由局办公室负责。

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第三篇】

为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及时了解社情民意、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西营门街依照《信访条例》规定,牢记为民服务宗旨,发扬求真务实作风,紧紧围绕“事要解决”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街党政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工作制度》,不断畅通信访渠道,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变群众上访为领导干部约访、下访,着力在化解群众利益诉求和社会矛盾上有新突破,为全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全街的稳定大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该制度明确了接访约访下访的责任主体为街党委、街办事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规定了每周接访、重点约访、定期下访的具体时间、地点、范围、建立档案、督办反馈、检查总结等细则,

此制度主要包括四项内容: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带头参加接访下访活动;分管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具体领导责任,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结合分工积极参与并组织好分管工作方面的接访下访工作。

二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围绕工作目标,重点接待和处理好本部门相关的信访突出问题。

三是充分准备,加强督查。在深入细致地做好本部门、所包村居不稳定因素排查的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接访下访活动方案,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有总结。

四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有效的宣传方式,加大对接访下访活动的正面宣传报道,特别要公布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接访人名单,让广大群众知晓活动详情,让接访、下访活动工作在群众的监督之下,使群众真切感觉到街党委、街办事处解决突出问题的决心和信心,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通过建立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制度,将进一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控制全街信访总量,减少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秩序,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全街营造安定的政治环境。

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第四篇】

一、继续执行局领导每日接访制度。“一把手”领导每月接访不少于5次,主要采用约访、下访的形式;局班子成员轮流主持每日接待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协助接待,接待地点在局二楼会议室,面对面接待来访群众,听取信访群众诉求,协调处理群众信访问题。

二、实行局领导预约接访制度。对突发的重大信访事项,由分管领导随时主持接待,相关业务职能科室负责人协助接待。

三、继续执行每年一次的局领导班子成员集中下访活动,下访地点一般为局办公室拟定,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四、强化领导批示、交办信访件的办理。凡县委、政府、上级单位批示交办的信访件,必须由局主要负责人主办,信访办理结果须由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上报,重要信访件还须随时口头向局长报告办理进展情况。

同时,进一步明确“一把手”领导信访工作责任,特别是基层所队长要根据实际,每月定期组织开展本辖区信访接待活动,随时接待群众来访,并按要求开展约访、回访,听取群众诉求,督促责任科室依法办理。

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第五篇】

全市信访总量连续5年保持下降态势,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去省赴京上访和恶性事件;市和所辖7个县(市、区)全部实现省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在全省率先实现平安市、平安县(市、区)创建“十一连冠”、满堂红……

成绩的背后,凝聚的是全市上下长期的努力,以及对体制机制的创新与发展。近年来,嘉兴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信访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基础性工作不动摇,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工作不动摇,坚持以群众工作为统揽,着力深化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积极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健全长效机制,层层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有效促进了信访形势的进一步好转。回顾全市信访工作,三大特色可圈可点:

一、以信访接待日为依托,着力畅通调处渠道

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的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领导下访工作,并指出,这是一项一举多得的有益创举。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探索研究,不断深化这项工作,切实把这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做实、做细、做好。对此,嘉兴市不断坚持和完善市党政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下访约访、领导包案等制度,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推动信访问题得到有效化解。

一是领导接访制度化。自1984年3月,我市建立党政领导接待日制度以来,市领导及相关市级部门负责人已连续33年于每月15日在市信访局联合接待来访群众,即使节假日也从未间断,从不改期。2004年又增加了律师陪同接待,并建立了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参与接待日制度。目前,每月15日集中在市信访局联合接待群众的接待组已达10个。

二是领导下访常态化。始终坚持把领导干部下访作为访民情、听民意、解民忧的重要途径。每年,部署开展市、县、镇三级领导干部下访约访活动,面对面听取信访群众的诉求,千方百计帮助群众排忧解难,解决实际困难。通过领导下访,一些重点、热点信访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和缓解,减少了越级上访的发生。

三是包案调处精细化。每年年初,根据来信来访及排查情况,列出“问题清单”,厘清“责任清单”,对重点和疑难信访案件逐一落实市领导包案调处,做到一事一策,精准发力。市联席办每月进行梳理汇总,及时通报情况,分解落实任务;市委市政府定期听取包案化解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工作到位、责任到位。

如今在嘉兴,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成为常态,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贴近基层,贴近群众,面对面听取诉求,千方百计“解民忧、化民怨”,充分展示了党的诞生地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和为民情怀。

二、以县委书记大接访为载体,着力推动事件解决

下访接访的过程,既是解决群众诉求的过程,更是调查研究的过程;既是广泛集中民智的过程,更是实现科学决策的过程。除了嘉兴市级层面,嘉兴下辖各县(市、区)也把大接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一把手”亲自挂帅,党政领导全员参与,创新接访载体,有效化解信访突出问题。

一是领导主动参与。各地明确党政“一把手”是大接访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大接访活动负总责,在此基础上,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形成“一人牵头,分解落实”和县、镇(街道)、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在桐乡等县(市、区)推行每月下访制度,党政领导每月10日、15日、20日定期到镇(街道)下访,在一线了解情况、落实责任、化解问题。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把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信访积案化解和信访稳定三项活动载体有机结合,接待领导做到包接待协调、包督查督办和包处置稳控,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平湖市领导以“民情工作日”为载体,以重点约访、带案下访、专题会商和现场办公等形式亲自协调处理重大疑难信访事项。

三是创新工作方式。联动开展干部下访大督查和矛盾纠纷排查大化解等专项活动,着力构建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工作实效。嘉善县创新并完善了县级领导巡回下访、部门领导分类接访、镇级领导随时接访、村级干部上门走访、县镇领导预约接访“五访联动”机制,海宁市率先推出了群众选领导、领导选案件的“双选”约访模式,切实为化解各类信访问题搭建了平台、畅通了渠道。

在嘉兴各地,接访下访方式在不断创新,各级领导干部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变群众上访为领导干部主动下访,把来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之事当家事,真情投入,下足功夫,化解了一大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三、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抓手,提升源头化解能力

基层是群众信访的源头,又是解决信访反映问题的关键。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时强调:在信访工作中,基层干部应该把好第一道岗。正是在这一理念的引导下,全市各镇、街道(部门)在实施每月15日市、县、镇三级联动接待的同时,通过民情分析、多方联动、创新实践等,切实做到民情及早掌握、源头提前防范、工作先行推进、矛盾一线化解。

一是及时分析民情。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以村(社区)为单位每半月召开一次民情分析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汇总,记好民生台账。各县(市、区)、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定期召开民情分析会,对上报问题进行研究,制定化解措施。同时,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干部走村入户了解群众需求,记好《民情日记》,定期汇总情况,分析研究问题,提出化解方案,变被动为主动。

二是一线化解矛盾。建立健全信访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滚动排查、监测预警机制,最大限度做到信访问题早发现、早调处、早化解。特别是自2004年以来,全市镇(街道)综治司法信访联动中心实现全覆盖,依托该中心,以综治、司法、信访三部门为基础,纳入劳动、国土、农经、计生等部门,实行集中统一办公,工作在一线开展、问题在一线解决、矛盾在一线化解,有力推动信访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三是创新调处载体。积极探索基层信访工作新途径,组建“社会矛盾联合调解中心”,建立了“六六群众工作、两代表一委员接待群众、全员维稳、访调对接、律师参与、百人信访评议团、民情联络员”等基层工作机制,融信访工作、群众工作、社会管理服务工作为一体,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助推矛盾化解,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各级领导干部在接访下访过程中,认真检查指导基层工作,促进基层工作的开展与落实。经过多年来努力,全市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扎实有效,既构建起了与群众“零距离”、面对面沟通交流、调处矛盾纠纷的良好机制,又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网格化、全覆盖的信访工作大格局。

在嘉兴,我们的领导干部下去多了,基层群众上来少了。一个个社会矛盾得以调和、一件件信访积案得以解决,可以说,这既是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持之以恒,认真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的生动实践,也是接访下访制度落地生根结出的丰硕成果。

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第六篇】

一、为了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解决群众各类信访问题,规范我街道党政领导干部接访和带案下访工作,根据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中办发[2009]3号)和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按照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信访工作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的接访领导干部和带案下访领导系指街道副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

三、党政领导干部接访实行定期接访为主,定时约访、及时接访为辅的原则。

(一)定期接访,即在规定的时间和固定的信访接待场所接待群众来访;

(二)定时约访,即对疑难复杂的、反复上访的以及上级交办的信访问题,有针对性地定期进行约访;

(三)及时接访,即对群体性、疑难复杂及缠访的信访突出问题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要求及时迅速进行接访处理。

四、党政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实行定期下访为主,随时下访为辅的原则。

(一)定期下访,即党政领导干部选择带有共性、普遍性的信访问题定期进行下访;

(二)随时下访,即对群众反映突出的信访问题,深入问题发生地随时开展带案下访。

五、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干部接访安排和带案下访的工作安排,由街道党政办、街道信访办负责协调组织;

六、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必须每天安排领导接访,党政主要领导每周至少安排1次接访。

七、党政领导接待日的当天,接访领导如有事外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接访,应提前报告主要领导,或协调其他领导以保证当日有领导接访。

八、街道党政领导干部要经常性安排带案下访。

九、党政领导干部接访,实行定期公示。公示地点:信访接待场所。公示内容:接访党政领导干部姓名、职务、分管工作以及接访时间、地点、形式等。

十、街道党政领导统一在街道信访接待大厅接访。

十一、党政领导干部带案下访要深入问题发生地及时按期开展带案下访。

十二、街道党政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街道信访办必须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建立档案资料,做好接访、登记、办理等工作。

十三、领导干部接访中,如遇重大疑难问题,可采取定期约访。

十四、领导干部带案下访要选择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问题或案件,尤其要针对群众反映激烈、敏感的突出问题

十五、党政领导接访受理的信访案件以及带案下访的信访案件办理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坚持“一岗双责”的原则;

(三)坚持“领导包案”的原则;

(四)坚持依法按政策办理的原则;

(五)坚持就地、及时办理的原则。

十六、信访案件的办理程序:

(一)承办部门、责任人在办理信访案件中,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严格遵循信访案件的办理程序:

(1)了解原处理情况及依据;

(2)约见信访人,听取其陈述事实和理由;

(4)对证据进行认定、鉴定;

(3)走访相关单位、组织和人员,了解有关情况;

(5)提出处理意见;

(6)书面答复信访人;

(7)落实处理意见;

(8)报结案件。

(二)一般信访案件在3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信访案件应在60日内办结;对涉及面广、影响较大、一时难以处理的重大信访事项,经街道主要领导批准,可以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十七、接访秩序由街道党政办和信访办维护。对不到指定接待场所反映问题的人员,街道党政办和信访办或会同辖区公安派出所共同引导到指定信访接待场所由领导接访。

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第七篇】

为贯彻落实省、市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为确保“领导干部接访下访”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维护进京上访秩序,为全国“两会”顺利召开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政治、社会环境。全面贯彻实施《信访条例》,牢记为民宗旨,发扬务实作风,紧紧围绕“事要解决”的要求,不断畅通信访渠道,变被动接访为主动接访,变群众上访为领导干部下访,着力在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上有新突破。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集中解决一批容易引发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集中解决进京访、进京重复访和进京非访,集中解决一批当前发生的信访突出问题,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使群众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基层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夯实,信访总量得到进一步下降,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明显减少,群众信访秩序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三、活动安排

1、活动期间,乡党委成员每人一天的接访活动,同时领导和干部负责自己包村信访工作。

2、接访工作原则上集中安排在乡政府信访接待室进行。

3、接访下访采取重点约访、现场接访、联合接访下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等方式进行。接访下访前,信访办公室要事先掌握和了解案情,按有关规定做好来访人员的预约和登记工作,并向接访领导报告接访事项的有关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带头参加接访、下访活动;分管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具体领导责任,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结合分工积极参与并组织好分管工作方面的接访下访工作。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围绕工作目标,重点接待和处理好信访突出问题。

(三)充分准备,加强督查。在深入细致地做好对不稳定因素排查的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接访下访活动方案,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有总结。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有效的宣传方式,加大对接访、下访活动的正面宣传报道,特别要公布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接访人名单等,让广大群众知晓活动详情,让接访、下访活动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使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决心和信心,努力营造稳定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第八篇】

为了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协调处理信访事项,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某地城某建设和管理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信访工作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参加接待群众来访的领导由担任领导职务的局领导轮流接待。

二、接待群众来访的时间和方式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时间为每周三,每位局领导轮流安排接待;不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是指在约定的每周三以外的其他时间如果发生群众或有重要信访问题,根据信访事项请有关局领导直接出面接待信访人。

三、接待群众来访的地点建设局领导信访接待室设在局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

四、接待群众来访的内容

(一)对局机关及其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和要求;

(二)检举、揭发建设局干伍的`违法失职行为;

(三)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其它信访事项。

五、接待群众来访事项的处理原则和方法

(一)坚持首访接待负责制和重大疑难信访件领导包案制;

(二)严格遵守国家《信访条例》规定的程序、手续和时限要求;

(三)对能够当场处理的问题,接访领导直接答复或提出处理意见,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重大疑难信访件,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四)对已经受理并在规定期限内正在办理的信访事项,对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向信访人告知;

(五)对多人来访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要求信访人推选不得超过5人的代表提出;

(六)遇有信访人不遵守《信访条例》规定,影响接待工作,经批评教育无效的,接待人可以通知公安机关或者通知其所在单位或者监护人将其带离。

六、接待群众来访的安排

(一)局信访办公室负责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二)局办公室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参与接待,并做好接待记录;

(三)接待室应有接待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姓名和职务标志。

(四)局办公室每年对局领导信访接待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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