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学习研讨发言材料范例【范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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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学习研讨发言材料【第一篇】

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既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关键一环。抓好营商环境事关全局、意义重大。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服务效能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不断增强。但从具体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市依然存在行政审批涉企事项多,部分干部服务企业不作为,企业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等一问题,导致部分市场主体的获得感不强,营商环境仍需进一步优化。下面,我围绕这次研讨会主题,谈几点粗浅的想法。

一是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转变政府职能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前提。我们还需要更加注重政府自身要素优化组合,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社会、企业的关系,向市场放权、向社会放权、向基层放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投资创业的积极性。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和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明确政企权责边界,规范政商交往活动,实现由“粗放式削权简证”向“精准式协同减放”转变。同时,成立高规格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和评价指标体系,并将优化营商环境增比进位指标列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由市级领导带头,组织实施千名党员干部包联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工作,通过一个项目一套班子的措施,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发展中的各类问题。

二是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能。以行政审批事项入驻全覆盖为基础,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建立全市一体化的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压减行政许可事项,推动企业信息、监管信息、信用信息等互联互通,尝试推进手续办理“不见面审批”和“最多跑一次”,细化网上政务服务,制定并公布准确完备、简明易懂的办事指南,优化调整窗口设置,扩大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比例,实现“推开一扇门,办成一揽事”。责成各旗区全面开展审批事项自查,取消单独设置的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以及各种其他证明和繁琐程序,健全公平透明的市场规则,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市场环境。建立可操作可考评的审批服务效能考核评价办法,全面推行审批服务“好差评”制度,积极引进第三方评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以制度促进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的提升。通过行业讲座、巡回宣讲等方式,加深企业对各类政策的理解,提升窗口干部政务服务能力,让涉企政策落地“双向受力”。

三是大力支持壮大市场主体。制定全市普惠性的招商引资政策,编制统一的产业政策汇编手册,集中发布各级产业政策并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一把手”招商、产业链招商、园区招商、以商引商等,精准有效承接产业转移,引进缺失链条、补强薄弱链条、提升关键链条,引领产业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提升。全面系统梳理国家、自治区及我市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建立统一的“一站式”惠企政策发布平台,为企业提供及时全面的政策信息服务。建立常态化的政企网络互动、联席会议等平台及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互动机制,重视企业家的核心诉求,针对不同企业精准制定差异化扶持政策,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开展招商引资违约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落实政府对企业的承诺,积极回应企业诉求,及时兑付政府所欠资金,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建立涉企政策落实考核评价机制,变“企业要政策”为“给企业送政策”,让企业多花时间跑市场、少费精力找政府。强化政府履约承诺兑现,研究解决阻碍企业发展的历史遗留问题,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承诺事项等政策措施,提振企业发展信心。通过政府统一向社会采购专业服务的形式,引入律师、资产评估师、专利代理人等专业人士及其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合法合规的专业服务,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是不断强化企业金融服务。积极搭建完善的“政银企”对接平台,充分发挥政府产业发展基金、担保基金作用,大力培育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健全市、旗、镇三级互相参股的担保体系,为金融机构提供重点扶持企业和不抽贷企业建议名单,鼓励金融机构改进续贷方式,创新建立更多的金融服务产品,为基础好、有前景的困难企业注入流动性,帮助解决股权质押融资等方面问题。引导金融机构建立以金融征信体系为主体、行政管理征信和商业征信系统为补充的层级化体系,促进其在信贷准入、利率定价等方面对国企和民企“一视同仁”,并积极探索具有操作性、灵活性的预审批及预授信机制,切实加大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加大对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特别是加大金融服务力度,支持企业加快推进技术改造和研发创新,不断增强创新发展动力。

优化营商环境需要久久为功,需要党政部门、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组织政协委员和九三学社社员,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广泛倾听企业和群众的诉求,多献可行之策、务实之计,多做化解矛盾、增进共识之事,努力为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出更多有高度、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优化营商环境学习研讨发言材料【第二篇】

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安徽和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发达地区先进改革措施,结合自身工作业务,在此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从以高质量监督执纪,为泗县优化营商环境,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进程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角度作学习心得交流。

一、要找准定位,履职尽责

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安徽和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各级党委政府破解复杂疑难问题的思想指引,也是我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动指南。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一是要找准定位,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自觉服务泗县优化营商环境,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进程,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以高质量监督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加快职能转变,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坚决破除阻碍市场公平竞争的体制机制,有力激发泗县市场主体的蕴藏活力。二是要履职尽责,践行“两个维护”。高质量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扎实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安徽和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二、要重在务实,担当作为

围绕泗县营商环境六问,要深度剖析,深入查摆自身是否存在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一是要重在务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深入到企业一线开展工作调研,查实情、解难题。对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逐一进行了解分析,积极帮助企业疏理化解难题。并提出切合实际的工作建议和解决措施,帮助企业走出困境,步入良性发展轨道。二是要勇于担当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年轻的纪检监察干部,在以监督执纪优化县域营商环境,面对复杂情况和疑难问题时,要提高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不仅要有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要有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坚定理想信念。

三、要拓宽渠道,精准发力

营商环境包括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设施等“硬环境”和政策、市场等“软环境”,直接或间接影响企业投资、经营、管理决策,对企业能否健康发展,对泗县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进程至关重要。针对可能出现的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如何快速受理并有力处理处置。一是要在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基础上,通过明察暗访,统筹运用热线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设立监督平台,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营造良好信访举报环境。二是要精准聚焦责任主体,综合运用约谈、教育、督查、考核、问责等多种方式,闭合责任链条,重点聚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等,实行动态监督,强化责任落实。对优化营商环境链条环节中落实不到位的人和事,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三是要从严处置,对受理的执法、监管、审批、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问题线索;对违约失信、违规执法、刁难勒卡、寻租设障、扰乱秩序、庸懒散拖、失职渎职,插手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干扰招投标,特别是充当不法企业“保护伞”等突出问题,要依纪依法从严处置。

优化营商环境学习研讨发言材料【第三篇】

2021年x月x日,我县开展了“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查摆打讨论”活动。此次活动重点讨论了优化营商环境,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X县提供坚强思想保障和环境支持。我们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对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美好X县具有重要责任。围绕着此次活动查摆问题和讨论重点,现我就相关内容展开讨论,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营商环境既是生产力,更是竞争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加快对外开放步伐,降低市场运行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是增强竞争力、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应有之义,是解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加快新时代追赶超越的迫切要求。因此我们广大党员干部需要从多方面为优化营商环境做出努力:

第一,思想上再深化。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中谈到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时用了“安不忘危,兴不忘忧”8个字,指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中,相当一部分都与营商环境欠优、“放管服”改革滞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破障碍、去烦苛、筑坦途,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广大党员干部应当要从政治的高度、发展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带着推动发展的强烈使命,带着为民服务的浓厚感情,责无旁贷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第二,作风上再提升。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说到底是考验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务实担当。近年来,我县开展了多种营造经商环境的活动,但在实际工作中,“小问题”依然存在,一些伤害群众感情、侵害企业利益的行为仍然没有根绝。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必须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要积极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努力营造亲上加清的营商环境,形成强有力的基础保障。

二、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确保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从全局发展的高度出发,突出问题导向,紧扣关键环节,在改善“硬环境”的同时不断优化“软环境”,以“软环境”弥补“硬环境”。

(一)简政放权、优化服务,营造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一是精简和规范行政审批。要按照能减则减、能合则合的原则,对行政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再造,对审批时限实行极限压缩。二是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深入推进“互联网十政务服务”,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监督。

优化营商环境学习研讨发言材料【第四篇】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制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国家对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营造新型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高度重视,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和支撑。通过学习,感受颇深,进一步增强了优质服务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下面,结合工作实际,简单谈谈以下几点理解和体会:

一、要提高站位,学深悟透,不打折扣、不走偏差的做好贯彻落实

《条例》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性行政法规,不仅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和方向,还对保证平等市场准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规范涉企收费、等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了有针对性、“接地气”的具体规定,对各部门(单位)、具体工作人员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划定了“红线”,对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服务理念、提高窗口办事效率等方面定下了基调,对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单位)以及社会各方面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提振民众信心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照《条例》规定,认真查找自身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办事效率、依法行政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努力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提高执政能力和业务水平,为营造“人人是环境、处处是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真正让百姓“办事不求人”,做出积极贡献。

二、要结合日常工作,把贯彻落实《条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要广泛开展新闻宣传。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专题展览、专题讲座等方式在做好《条例》宣传工作,持续推送《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动态信息,在日常工作落实中形成学习宣传的长效机制。要加强《条例》学习培训,在学习中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促进相关单位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要突出学以致用,聚焦县委、县政府确定的20XX年度九项重点攻坚工作,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锐意改革创新,主动担当作为。要深入落实“创新、一流、高效、担当、务实”的工作作风,以《条例》的贯彻落实为契机,着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收费标准最低,办事效率最快,服务水平最优”营商环境。

三、立足工作职责,精准发力,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良法离不开善治,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以《条例》出台为新的起点和契机,勇于对标和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我县营商环境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但对标先进地区,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和短板,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下一步,必须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上有更大突破,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有更大进步,持续迸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一要强化压力传导,压紧压实责任部门(单位)主体责任。《条例》认真总结了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以法治化办法固化下来,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充分反映了市场诉求,凝聚了社会共识。各责任部门(单位)要积极履行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效,要及时总结经验,将好做法、好传统以制度形式发扬下去,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二要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检查,让扰乱营商环境违规违纪行为无处遁形。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集中开展专项清理整治,持续整治破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索贿受贿、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违规占用企业财物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或者“门好进、脸好看、事依然难办”等现象以及作风拖沓、消极怠工、庸懒散浮,不作为、慢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行为;加强对“关键少数”监督,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适时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重点巡察涉企执法检查、营商环境服务、优惠政策落实等情况,紧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三要大胆容错纠错、开放包容,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条例》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下一步,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加大容错纠错力度,对干部在改革探索中出现的非主观失误、在破解难题中的不规范作法等,只要不是个人违法违纪,就大胆包容、主动保护,切实把干部从“想做事怕出错”“想干事怕被罚”的困惑困扰中解脱出来。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扶正祛邪、激浊扬清。要逐步完善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和关心关爱帮扶机制,探索分类管理、分层回访,让“有错干部”争做“有为干部”,切实把干部从“想做事怕出错”“想干事怕被罚”的困惑困扰中解脱出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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