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苗行动工作总结范文【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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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苗行动工作总结【第一篇】

“每一个孩子都是含苞待放的花朵,每一颗心灵都需要被守护,请不要让花季蒙上阴霾。”

学校和家庭是学生生活和学习的主阵地,老师和家长是孩子平安成长的护航员。为响应市里组织的“扫黄打非”进校园活动,我校积极组织师生观看网络安全的相关课程,帮助学生们学习法律常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不良行为,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保护能力。

本月,班级在线上开展了“扫黄、打非、学法、护苗行动”,通过真实的案例,同学们学习了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对于青少年涉黑恶犯罪、网络侵财、校园暴力犯罪、文明驾驶安全出行、文明上网,疫情防控期间预防诈骗的以及青少年谨慎交友等等内容进行了系统的学习。通过这些真实的案例,使我更加认识到,法律知识、网络保护能力对青少年的重要性,在教师育德育人工作中的重要性。

一、加强青少年思想建设是重要的民心工程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一项举国关注的民心工程,着眼未来的希望工程,精神文明的基础工程,齐抓共管的社会工程,协调推进的系统工程,振兴中华的世纪工程。我们将以奋发有为、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真正把这项着眼未来、赢得未来的伟大事业做实做好,努力开创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新局面。

二、教会学生做懂法守法的主力军

通过对“扫黄打非‘护苗’行动”案例学习,做懂法守法的主力军”的学习,我认识到:扫黄打非不仅仅是口号,更是贯彻于生活之中的意识。

青少年涉黑恶犯罪、网络侵财、校园暴力犯罪、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假期打工防侵害、文明上网,疫情防控期间预防诈骗的以及青少年谨慎交友,等等的预防教育,应该贯彻于教师的教学工作当中,抓住班会课、普法教育大讲堂等机会给学生“打好预防针”,只有自己充分重视学生的扫黄打非教育,学生才能在一次次的教育渗透中有相应的意识,从而避免误入歧途。

通过案例学习,我意识到作为一个未成年人,必须要学习法律要懂法,坚决拒绝黑暗势力,做到从自身做起扫黑除恶。相关人员和社会群众要采取措施,将护苗行动进行到底,并采取以下措施:

1.正确引导少年儿童阅读行为。在中小学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倡导正版生活和绿色阅读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和网络平台大力推介和组织阅读优秀少儿出版物;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教育引导,增强自觉抵制有害读物在校园内传播蔓延。

2.开展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和网络有害信息清查。摸清中小学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情况,建立完善中小学校园周边书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批发零售网点台账;突出清查重点,大力收缴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迷信等有害内容以及非法出版的少儿出版物;

3.涉及少儿类非法有害出版物及时举报,积极发动群众举报销售传播非法、有害少儿出版物及信息行为。

护苗行动工作总结【第二篇】

“不伤害、不沉默、不等待、不放弃。”5月23日早上,在成都市春熙路步行街,20余名身着红色体恤的爱心大使穿梭在人群中,一刻不停地向过往的行人宣传儿童保护相关知识,并邀请他们手举宣传牌拍照。在活动现场,不少市民参与了进来,他们中有小到几个月的宝宝,也有年迈的老人。随着爱心大使按下相机快门,一张张市民的照片装进了相机。

儿童的世界,到底有哪些我们不知道的内容?对于他们的内心世界,我们是否真正关心和关注过?像成都市这样,让群众广泛参与其中,共同将“护苗行动”落实下去的举措,其实也应该成为每个城市的模范标杆。因为相对于成年人来说,少年儿童犹如祖国花朵,他们如何能够健康快乐成长依赖于周围环境的健康有序,如果没有健康有序的周边环境的话,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将会成为空谈。既然如此,所谓的“护苗行动”也就成为这样的一种必然诉求。而如何才能够真正让“护苗行动”落地呢?这似乎才是问题之关键所在。其实,要“护苗行动”真正落地,关键就在于形成共识,在整个社会领域内凝聚保护少年儿童的环境和氛围。

当然,凝聚共识即能够在最为广泛的领域内形成对于保护少年儿童的认识,这样的认识来源于两个层面:一个层面必然是制度层面的规定,比如在我们国家出台《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条法律来约束,这样的层面的内容上能够让所有的人都能够关注这样的法律,对于法律层面的推广来说有着特殊的价值;另外一个层面必然是这样的过程,那就是需要在法律规定下能够凝聚道德层面的凝聚力,在道德领域内,保护未成年人,呵护未成年人,这样的共识理应能够形成。既然如此,我们就能够清晰看到“护苗行动”如果能够落地的话,就在于从道德和法律两个层面进行努力,只有如此才能够形成整个社会领域的共识。

由此可以看出,成都市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护苗行动”,通过公益活动,让参与者懂得未成年保护的积极意义,这样的努力其实应该归结于道德层面和内容,也即从道德领域进行所谓的建设。在这样的过程中,不仅让参与者的行为获得最大程度的认识,对于没有参与的人们来说,通过观看这样的活动也能够获得一种心灵上的震撼,从而能够从内心树立保护未成年人的观念。而这样的保护未成年人的`观念一旦树立起来的话,我们就能够获得一种最为广泛的社会环境,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保护未成年人成为一种通行的规则,而对于那些不保护未成年人的行为,不仅遭遇到法律的惩罚,更需要遭遇到的谴责。

在凝聚共识的时候,我们更是需要看到很多新闻中出现的悲剧,比如南京饿死女童事件,再比如各地出现的虐童事件。在这些形形色色的事件中,法律意识的淡薄是至关重要的因素。饿死女童的根源就在于没有任何法律意识,且没有抚养孩子的能力。而在各种虐童事件中,到底这些孩童的未来在哪里,这成为人们关注的核心内容。其实,无论是饿死女童还是虐待儿童,都呼吁社会第三方机构的发力。即当这样的悲剧出现的时候,既然父母拥有孩子的监护权,但是这样的监护权已经失效,如果继续让孩子在这样的监护权发挥作用的话,孩子或者只能够遭遇更大程度的伤害。

“护苗行动”,人人参与才有效;“护苗行动”,法律完善才能落地;“护苗行动”,有需要道德跟进;“护苗行动”,更需要社会第三方机构的效力。由此不难看出,在“护苗行动”中,凝聚最为广泛的共识,才能够真正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气氛。并能够让未成年人保护成为社会上每个人都能够耳熟能详的内容。

护苗行动工作总结【第三篇】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国家兴旺发达的希望所在。校园及周边是青少年成才成长的重要场所,饮食安全直接关系到青少年身心健康和千家万户美满幸福。近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协调联动,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治理,校园食品安全状况稳中趋好,但仍有部分地区学校特别是部分中小学校对食品安全重视不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依然存在。为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治理,桥头镇镇政府根据区食品安全委的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校园(含幼儿园,下同)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现将情况汇报总结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及湖南省食品安全办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食安办发〔2017〕1号),大力开展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推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学生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根本性改善。具体目标为:

(一)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持证率100%;

(二)校园及周边违法食品摊贩取缔率100%;

(三)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立案查处率100%;

(四)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索证索票、台帐建立率100%;

(五)校园学生饮用水合格率100%;

(六)校园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率100%。

二、整治范围

(一)全镇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校门外道路两侧200米范围内)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重点包括学校食堂和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食品销售店等;

(二)向中小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三)学校饮用水。

三、整治重点和主要内容

(一)清理无证无照。全面清查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者。

(二)规范生产经营。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是否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是否严格遵守新修订的《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食品销售店是否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是否存在制售假冒伪劣、掺杂使假、腐败变质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成品分装和配送运输等关键环节控制要求;学校饮用水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三)严打违法行为。从严查处校园及周边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采购使用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对涉嫌食品犯罪的线索或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同时公开曝光违法违规案件。

(四)构建长效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全面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和学生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加快完善市场准入、退出及日常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青年志愿者、家长委员会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治理,探索建立“综合治理、网格管理、定期巡查、社会共治”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组织领导

成立全镇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镇长吴国辉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镇党政办主任张雄为副组长、食药监站站长蒋华、派出所所长、桥头镇卫生院、5个学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蒋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各部门应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工作机构。

(一)镇食安办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调度、督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对专项行动进行考核评议。

(二)食药监站负责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销售店、小餐饮店等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

(三)各中学校要搞好本级学校的食品安全,同时负责督促辖区内小学、托幼机构履行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及食品安全应急方案实施情况的督查、指导;督促学校食堂、商店达到食品安全标准,指导学校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引导学生合理饮食,自觉抵制垃圾食品。

(四)各卫生监督协管员负责辖区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监督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安排部署。将专项行动列为“‘平安学校创建’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镇食安办要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加强本辖区“护苗行动”统筹调度;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

(二)强化督查督导。各监管部门要按照“三化”(责任网格化、检查表格化、监管痕迹化)管理要求,深入基层、深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强化现场监督检查和整治成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没有及时解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镇食品安全办将组织督查和暗访,定期通报各乡镇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通报情况将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宣传,营造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声势,提高群众知晓率与参与率。各监管部门应邀请媒体参加飞行检查和暗访抽查,曝光检查和抽检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提高专项整治的效果和震慑力。要积极引导家长委员会、青年志愿者、新闻媒体参与学校食品安全治理,畅通有奖举报投诉渠道,强化社会共治。

(四)加强信息报送。镇食安办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学校食品安全状况、梳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研究处置措施。

护苗行动工作总结【第四篇】

为更好地加强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根据怀化市食安办等九个部门联合制定的《怀化市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怀食安办发〔2017〕1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制定下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局所联动,全面开展宣传发动和“地毯式”清查。

一、工作目标

(一)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持证率100%;

(二)校园及周边违法食品摊贩取缔率100%;

(三)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立案查处率100%;

(四)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索证索票、台帐建立率100%;

(五)校园学生饮用水合格率100%;

二、整治范围

(一)全县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校门外道路两侧100米范围内)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重点包括学校食堂和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食品销售店等;

(二)向中小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三)学校饮用水。

三、工作开展情况

校园及周边食品加工经营门店112家,其中校内商店45家,周边食品经营店31家,周边餐饮店36家。

(一)清理无证无照。我局利用“四小”整治为契机,对湖南省芷江民族师范、中方中兴、中方小学等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摊贩进行整治,采取取缔、处罚、引导、规范登记管理的不同措施,凡符合条件的限期补办《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具备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使辖区内的无照经营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整治。一是教育引导,协助办照。对辖属的无照经营户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告知其补办证照须提交的手续,同时要求我局行政审批股,为经营户办理经营场所证明及相关手续提供方便,大大促进经营者办理证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取缔处罚,清理整治。我局从各股室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多次通知督促仍不上门办理证照的钉子户,依法进行查处取缔,达到取缔一家,教育一片的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以来,共关停、劝退食品经营单位12家,劝退流动食品摊贩62个,办理《营业执照》75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45家,督促办理《健康证》200多人次。

(二)规范生产经营。截止到9月29日,举办校园及周边食品加工经营从业人员培训6场次,累计受训人员500多人次。我局组织召开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讲评会和行政约谈会4次,下发督查通报1期,集中约谈校长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12名。出动宣传车60多台次,印发宣传资料1000多份,张贴公示牌300多块,分别发放食品进货台帐、消毒记录本500多本,抽检食品40批次。

(三)严打违法行为。根据市食安办等九个部门联合制定的《怀化市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了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专项检查,我局着重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检查:一是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二是检查《食品经营许可证》持有情况。对学校及校园周边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办证告知和法律法规宣传,责令他们及时到我局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将依法进行查处;三是检查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四是检查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场所卫生情况;五是检查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和个人卫生情况;六是检查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七是检查学校饮用水安全情况;截至目前,共办结案件4起,罚没近10万元,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下架“索证索票不齐、无检验报告”的高温油炸食品、膨化食品、麻辣面筋熟食等100多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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