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党风廉自查报告存在问题【推荐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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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党风廉自查报告存在问题【第一篇】

整改人Xxx

2015年9月5日根据前段时间整理出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现整改如下:平时我喜欢自作主张,擅自决定学生的事。如以前我喜欢直接指令学生当班干部的问题,今天我就走到学生中间询问学生的意见,让他们选出既有责任心又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来作为我们的班干部。打扫卫生的问题我也询问班干部如何来分配班上得学生打扫卫生及保洁,同学们各抒己见,最后再综合大家的意见,我觉得这样很好,既锻炼了班干部管理能力,也更加遵循了公平的原则,让学们更加心服口服。我还让同学们来讨论如何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比如同学们在回答问题时下面该怎么做,才能让老师同学听清楚同学的回答,当自己有不同意见想表达时该怎么做,我们才知道他的想法。这样同学们就明白了老师上课时为什么要求学生举手回答问题和别人回答问题认真听的真正用意。让同学们讨论老师讲话时面对班上那么多同学时应该怎么做老师的话才不会被同学们无休止的问题打断,以及自己有不同意见时该怎么做。这样同学们才清楚老师的不容易。

再就是自己义务水平和文化水平不够高的问题。我觉得备好每一堂课是必要的,上课之前得熟悉教材,以及教学中的重难点,熟悉学生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教学措施,多听取优秀教师的教学建议,多听取有经验的老师上课。在教育教学中不断总结自己出现的不足加以改正,以及学生常犯的错误找出有效的解决办法。

自己的文化水平也够高,那我就多看一些有用的书籍,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多看一些与自己的教学科相关的知识,进行网上学习,多向文化水平高的人请教。

个人党风廉自查报告存在问题【第二篇】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及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以XX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以及中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把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党,加大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的力度,并结合水利工作的实际,在改进工作作风,模范遵守党纪、政纪上做文章,在抓教育、抓管理、抓落实、抓监督上下功夫,有力地带动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1、加强党风、党纪教育,夯实思想根基

虽说今年水利工程建设任务繁重,但局党组每月都抽出一定时间定期集中学习,并特别注重搞好班子成员的自身学习,注重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同时,认真组织好全局干部职工的学习,提高全体人员的思想素质。在学习形式上,我们主要采取定期集中学习的方式,辅之以参观和影视教育。在内容上以XX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胡XX“七一”讲话为主,对照吴XX同志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会的讲话精神,把党风廉政教育同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党性观念教育等紧密结合起来。从思想深处深刻剖析,找出根源,并有针对性地着力解决。扎实有效的政治思想教育,使干部职工牢牢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为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打下了牢固的思想基础。

2、落实目标责任,建立制约机制

一是年初组织制定了20XX年度《构建惩防体系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责任制度,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目标任务具体落实到领导、科室、工作人员,形成了层层分解、逐级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二是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为加强群众监督,提高办事透明度,严格实行了政务公开制度,设立了政务、财务公开栏,定期公开政务、财务方面的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水利建设项目,要求全部实行招投标制度,杜绝了“暗箱操作”。对水利执法和规费征收,向社会公布了执法范围、程序及收费标准,同时设立了执法人员公开监督台,公布了监督电话,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使办事质量和效率有了明显提高。三是努力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财经纪律,加强对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力度,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

3、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认真贯彻《廉政准则》和制止奢侈浪费八条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收入申报制度、招待费单独列项审核报销制度以及住宅电话、移动电话经费定额包干制度,在住房、用车、通讯工具使用及健身活动等方面,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真正做到了贯彻执行各项廉政制度不折不扣、不搞变通。要求干部职工做到的,领导干部首先做到,要求干部职工不做的,领导干部首先不做,以实际行动为干部职工做出表率。同时,在组织召开党组会、民主生活会时,党组班子人带头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对照各项规定要求,认真检查自己,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党组成员间的相互监督,相互促进,有效地提高了班子成员的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

4、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对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密切干群关系的纽带和桥梁。信访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得失,对提高政府职能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影响重大。为此,近年来我们努力改进工作作风,设立领导接待日,以积极热情的态度,对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对符合政策的来信来访问题不推不拖,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的信访户,我们都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沟通思想,消除误解,使当事人心服口服,坚决杜绝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

5、搞好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一是设立专门的便民服务热线电话,实行了全体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公开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二是定期不定期地对局党委班子成员及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形成了有效的督察机制。三是加强考核管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对科室、单位目标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一切评先选优资格。

目前,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已步入了规范化运行轨道,推动了各项水利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为我县的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在各类工程建设及招投标问题上,没有发生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我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有的党员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缺乏足够认识,认为只要干好工作不出问题就行了,放松了自己对廉政理论的学习,“一岗双责”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自觉意识不高。

二是对廉政建设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力度不够,班子成员掌握基层单位的党风廉政情况不及时、不全面。

三是个别机关干部的自身素质不高,办事效率低,存在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等现象。

四是在水利执法方面存在执法从轻现象。如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资源费时,往往受人为因素的影响,不能及时足额征收到位。

五是在公务招待费的控制方面还达不到上级的标准要求。这一点在客观上今年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多,上级、外地的来人检查指导工作和参观学习相应地多,执行量大,但在主观上是把握不严。

六是有的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薄,理想信念不坚定,不能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不能正确对待和有效抵制社会上的一些不良现象。

三、今后的工作措施

对存在的上述问题,我们将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党纪的学习。结合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活动,加强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学习,用科学的理论和党的政策武装自己的头脑,同时,鼓励党员干部、教育党员干部坚决同一切违纪违法现象作斗争,增强政治上的坚定性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同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抓住典型深刻剖析腐败分子违法违纪的原因,自觉保持拒腐防变的警惕性。

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紧紧围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强化责任制管理,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决不手软。

三是进一步规范水事活动。一方面,要强化水事执法力度,做到公正执法、依法行政、顶住压力、敢于碰硬,将全部水事活动真正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另一方面,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要进一步严格执行“四制两确保”,即:对工程项目施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资料档案制,确保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

四是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充分发挥“水利窗口”的行政审批职能,从源头上堵住腐败漏洞。

五是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要不断增强公仆意识,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多做实实在在的工作。特别要全方位、多层次地搞好供水工程建设及服务,虚心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的提高。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以邓小平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密结合实际,以廉洁勤政、转变作风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制度,落实措施,加强监督,把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出实效,推动全县水利事业更快更好的发展。

个人党风廉自查报告存在问题【第三篇】

根据自治区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对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精神,按照第六督查组统一安排,现将我厅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落实采取的主要措施

今年初,按照自治区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我厅在认真总结前一段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的基础上,以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实施意见》为主要内容,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大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明确了厅主要领导为整改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厅领导结合分管工作,实行抓业务与抓整改工作“一岗双责”的责任。明确机关党委为整改落实工作牵头部门,分管厅长和厅机关党委负责人具体抓整改落实和情况反馈工作。厅机关处室(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处室(局)、本单位整改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配合做好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厅党组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

同时,依据自治区党委“两方案一计划”的相关要求,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计划》,把自治区党委明确由我厅牵头负责的清理规范各类协会、学会、研究会和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帮扶救助力度,两项重点工作作为整改落实的重点任务,列入民政厅对机关处室、各盟市民政局的年度工作考核和重点评估内容之中,层层落实整改责任,形成整改合力,进一步加大了整改落实的工作力度。

(二)精心组织学习,建立工作机制。

今年以来,我厅先后组织开展了7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次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及时传达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整改落实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把握工作重点,明确任务目标。同时,按照自治区党委的相关要求,结合民政厅实际,建立了整改落实工作的“3项制度”。

一是建立了分析研究制度,厅党组根据厅机关处室(局)、直属单位每季上报的整改落实情况,于每季度末分析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查找存在问题,制定相应工作措施。

二是建立了督查检查制度,厅领导结合检查业务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厅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召开工作例会、深入直属单位等形式,检查整改落实工作。

三是建立了定期公开制度,坚持开门搞整改,定期召开基层民政干部、民政服务对象座谈会,请他们评价整改效果,把整改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借助媒体作用,利用“行风热线”等平台,营造整改落实的良好氛围。

(三)深入督查调研,同步进行整改。

为使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厅主要领导与机关9个业务处室、12个直属单位逐个研究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的措施,制定了《20xx年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方案》。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厅党组统一部署,3名厅党组成员带队深入5个盟市的11个旗县(市、区),在检查督导民政重点工作的同时,指导盟市、旗县(市、区)民政部门搞好教育实践活动,上下联动查找全区民政系统在“四风”和重点工作推进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上率下抓好民政系统的同步整改。把整改落实与推进年度重点工作相结合,与贯彻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民政改革相结合,与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进一步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相结合,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整改落实所做的主要工作及初步成效

(一)在规范自身行政行为中抓整改转作风。

坚持把民政部门公开化用权、制度化运转、高效化运行作为整改落实的首要环节,进一步强化了政务信息的主动公开,在民政厅门户网站上创建了“政务公开”专栏,在盟市(旗、县)民政局设立了信息公开栏,在民政窗口单位建立了信息公示窗口,将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和“人、财、物、事”等“三重一大”事项管理的相关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今年第一季度,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0余条,同比增长了%。推动了社会组织的管理改革,制定了《自治区社会组织活动管理办法》、《自治区社会组织行为准则》等4项制度,完善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相关配套政策;严格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关于取消、下放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和加强行政审批项目监督管理的有关精神,取消了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及其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备案和社会团体、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下放了异地商会和基金会审批层级;会同有关部门,对74个年检不合格的协会、学会、研究会下达了整改通知,撤消了68个连续两年不检的协会、学会和研究会。规范了自身的权利运行,制订了民政厅《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民政项目审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责任追究等进行了明确,确保民政权力在阳光下高效运行。同时,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行使的职能、权限全面开展摸底汇总,认真梳理民政权力清单并进行分类、归集、整合,以做到可执行、可监督、可问责,进一步明确部门权力界限,避免权力缺位和越位。

(二)在提升底线民生保障中抓整改转作风。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围绕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中涉及民政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健全了社会救助的工作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农村牧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嘎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享受社会救助登记备案工作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促进了社会救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运行。完善了社会救助的工作机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昨天上午自治区政府及时召开全区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电视电话会议,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民政、财政、发展改革、住建等25个部门组成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将各项社会救助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优先保证救助资金支出和多渠道筹集社会救助资金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将社会救助工作纳入对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的督查检查机制,加大对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负责人以及经办人员监管的责任追究机制,推动了各项社会救助工作的有效开展。加大了社会救助的工作力度,今年一季度,全区城乡低保共支出资金亿元,月均保障人数万人,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达到月人均472元和年人均3229元,分别比20xx年提高28元和267元;五保供养共支出资金亿元,月均保障人数万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平均标准达到年人均6779元和3558元,分别比20xx年提高323元和174元;“三无”人员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达到月人均784元和560元,分别比20xx年提高84元和60元;“三民”平均每人每月保障标准达到692元,比20xx年提高了48元。同时,一季度及时下拨了亿元、亿元、亿元,用于孤儿供养、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资金支出。按照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的要求,将9万多名80周岁以上农村低保对象纳入高龄津贴保障范围。在此基础上,于春节前后及时预拨了20xx年城乡低保资金亿元,下拨了20xx年冬令春荒救灾资金亿元,为城乡困难群体发放了4个月的临时物价补贴亿元,为低收入农牧户及时发放了过冬用煤和用煤补贴,有效保障了各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在畅通联系群众渠道中抓整改转作风。

坚持把密切与群众的联系作为整改落实的有效抓手,综合运用自我推动、社会监督、群众评判等手段促进整改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以服务群众为目标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在全区民政系统大力开展了行风示范单位建设活动,不断加强对各级民政部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指导力度。积极参加“政风行风面对面”和“行风热线”节目,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民政服务对象的意见,认真解决群众咨询投诉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对民政基层窗口单位执行行业服务规范化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民政窗口单位的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在20xx年度自治区纪委、自治区纠风办组织6个区直厅局、有关单位参加内蒙古电视台第二届“政风行风”面对面评议活动中,我厅政风行风建设总分名列6个单位之首。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增强信访工作实效。严格落实信访领导接待日和领导包案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工作台帐、网上信箱等信访工作措施,20xx年,我厅共接待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29件(人)次,来信来访办结率98%,息访率97%,群众满意率达96%以上。今年一季度,共接待来访群众59批97人次,处理群众来信来电31件次,受理网上信访5件次,全部得到了较好处理和解决,没有出现缠访闹访和大规模集体到自治区、进京访事件。以了解群众需求为目标规范督察调研工作。建立了厅领导、机关处室直接联系群众制度,8名厅领导每人挂钩联系一个贫困旗县民政局,机关每个业务处室联系一个乡镇、苏木民政所,进一步拓宽了厅机关了解社情民意,听取群众意见的渠道。规范了调研工作的程序,制订了厅年度调研工作计划,明确了调研工作课题,每次调研结束后,厅党组专门召开会议听取调研汇报,确保调研看到基层实际、了解基层实情。围绕民政年度重点工作,建立了《民政厅20xx年督查工作计划》,区分自治区政府、民政厅和以厅机关处室三个层级,对年度督察工作进行了细化规范,确保基层关心、群众关注的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四)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中抓整改转作风。

坚持把严格各项制度落实作为整改工作的基本保证,按照“落实好上级的,规范好本级的”原则,抓好整改各项工作。一方面,坚决贯彻中央和自治区的各项制度规定。我厅在20xx年会议文电大量精简、“三公”经费大幅压缩、公务用车、办公用房清理初见成效的基础上,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今年一季度,我厅各类会议比去年同期减少了%,本级会议经费比去年同期减少了%,文电数量比去年同期减少%,公务接待、车辆运行经费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了80%和50%以上。与此同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行政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落实、同步考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等制度要求,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有序规范。加强对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民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能够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安全运营、规范运行。另一方面,加强对自身工作的规范。围绕民政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印发了《20xx年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方案》、《20xx年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综合考评指标》和《民政厅20xx年重点工作任务书》;围绕民政各项工作的规范化运行,建立了《民政厅20xx年会议、培训、督察、调研、新闻宣传工作计划》;围绕规范会议,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会议管理暂行办法》;围绕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公务接待暂行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公务车辆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围绕民政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完善了《内蒙古自治区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有效杜绝“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腐败、接待和会议上的奢侈、资金使用上的漏洞奠定了制度基础,基本形成了靠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工作格局。

通过抓整改转作风,使我厅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得到进一步锤炼,自觉与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的信念更加坚定。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民政工作的质量水平显著提升。群众观念得到进一步强化,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意识更加牢固。精神状态得到进一步振奋,勤奋敬业、创新发展的工作干劲更加高涨。廉洁自律得到进一步加强,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更加浓厚,为推动我区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个人党风廉自查报告存在问题【第四篇】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颁布后,进一步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切实增强各级党员自身廉政建设。我作为一名药监系统的普通党员,时刻加强自律自警意识,认真对照《廉政准则》做好自律。现将个人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和不足

在学习实践中,过于自信,觉的自己是普通党员,不是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没有任何问题,一切腐败的东西都离自己很远,没有必要学习这些制度。总是浅尝辄止、一知半解。从客观上总是强调工作忙、任务重,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

二、整改措施

(一)、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了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力、政治鉴别力和政策水平,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夯实自身的思想政治基础,筑牢反腐拒变防线,增强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免疫力。二是牢记"两个务必"。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正确对待地位、名利、权力,在思想上筑起反腐廉政的长城,自觉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少琢磨组织上给了我什么,时刻想着我为党和人民做了什么,真正做到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二)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各种腐败思想的侵蚀

作为药监系统工作人员,我认真遵守机关管理制度,注意从思想源头上下功夫,按照党风廉政的有关要求,做到清正廉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一是在工作中,我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不讲无原则的话,不办无原则的事,坚持公平正直,不徇私情,珍视和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勤勤恳恳地做好各项工作。二是坚持严以律己,不搞以权谋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公平办事,公正做人。

在勤政廉政方面,本人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强化廉政自律工作,努力克服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廉政准则》要求为准绳,克己奉公,勤政为民,更加坚定地与各种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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