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幼儿园办园章程含民办与公办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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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幼儿园办园章程含民办与公办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xx市xx区xx街道xx幼儿园
第三条幼儿园的性质。幼儿园的性质:本园为自愿举办,对学期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工业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从事非盈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五条幼儿园自愿接受xx市xx区教育局、xx市xx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幼儿园地址:xx市xx区xx路180号。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结构
第八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候梅女士。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董(理)事(以下简称董、理事)
(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以下简称董、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九条本单位开办资金:20万元;出资者:候梅,金额:20万。
第十条本单位的办学结构:
(一)办学规模:
(1)本园占地面积350平方米
(2)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
(3)幼儿园户外活动面积550平方米。
(4)审批部门核准在园生人数为4个班,120人。
(二)办学层次:办学层次:幼儿园
(三)办学形式:本园招生对象为3-6岁的幼儿,提供小、中、大班全日制学前教育。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幼儿园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幼儿园的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幼儿园董事会人员五人以上,主要由三部分人组成,即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十三条董事会成员必须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四条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选举,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更换董事由董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通过。
第十五条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六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园长;
(二)修改幼儿园章程和制定幼儿园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幼儿园的分立、合并、终止;第十七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召开临时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二)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组成人员提议时。
第十八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
第十九条副董事长协助董(理)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二十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
(二)落实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幼儿园签署有关文件;
(四)法律、法规和有关教育法规规定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由董事长作出最后决定。但讨论以下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园长;
(二)修改幼儿园章程;
(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幼儿园的分立、合并、终止等其他重要变更事项;第二十二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者其指定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三条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时,通过的决议无效。如经缺席的董事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议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设园长一人,园长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六条园长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以下职权:
(一)执行幼儿园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幼儿园规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幼儿园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园长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事会的"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四章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董事长为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幼儿园资产、财务管理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十条幼儿园资产来源:本园由举办者候梅个人以实物及货币形式共计出资58万人民币,于20xx年x月x日前出齐。本园是个体单位,所有资产来源合法,资产的使用也符合章程规定的要求和业务范围。
(一)举办者出资。
(二)政府资助。
(三)受赠财产。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的办学资金主要用于幼儿园的校园校舍建设、教育教学设备购置,教职员工工资、福利、缴纳社会保险费,教师培训,教育教研活动,招生宣传,备用流动资金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幼儿园的资产。
第三十二条幼儿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各项费用,收取的费用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三十三条幼儿园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四条幼儿园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依法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财务会计报告交审批机关备案。
第三十五条幼儿园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政府财税部门的监督,接受法定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
第三十六条举办者或法定代表人变更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三十八条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办学节余及分配
第三十九条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四十条办学结余是指幼儿园扣除办学成本等形成的年度净收益,扣除社会捐助、国家资助的资产,并依法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25%比例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须的费用后的余额。
第四十一条取得合理回报的时间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
第四十二条幼儿园提取的发展基金,用于幼儿园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四十三条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由董事会依法决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在确定取得合理回报比例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七章章程的修改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董(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民办幼儿园的章程应当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八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四十五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第四十六条本单位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七条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八条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经20xx年x月x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2022年幼儿园办园章程含民办与公办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幼儿园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规范幼儿园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幼儿园依法治园,建设现代幼儿园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园名与地址】 本园全称为:金堂县第四幼儿园(简称为金堂四幼),英文表述为: Jintang county fourth kindergarten ,住所地址为:金堂县三星镇川福号路32号。
第三条【幼儿园性质及隶属关系】 本园由 金堂县教育局 举办,经 金堂县编制委员会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属公益 一类事业单位。本园是一所实施 学前 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核定办学规模为 9 个教学班,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幼儿园标识】 园徽
园徽诠释:园徽主体为三个既相互独立又部分重叠的孩童简化具象,不平衡非对称构图简洁欢快,视觉上是圆形头部的扎实基础,暗喻“为每个孩子的快乐人生奠基”办园宗旨,暗合“悦心、悦智、悦成长”的办园目标。其标志配色为红、蓝、绿,寓意快乐、健康与发展。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
第五条【园长负责制】 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幼儿园,对内全面负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副园长协助园长开展工作。
幼儿园园长、副园长的聘用(任命)原则或程序为:经教育局党委研究,采用公推直选、直接聘任、交流、任用等方式,严格按照干部任职条件和程序进行选拔任用。
中层干部的任用:经组织考核、党组决议、聘任等方式报教育局备案。
第六条【园长职权】 园长长行使下列主要职权:
(一)组织起草幼儿园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四)领导幼儿园各职能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幼儿园秩序。
(五)负责幼儿园日常事务管理,主持园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
(六)领导学前教育课程实施,领导保育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八)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
(九)指导家长委员会工作。
(十)负责与所在社区合作事宜。
第七条【幼儿园重要事项决策】 幼儿园发展规划、招生(入学)方案等重大问题由 教职工大会 决策,决策程序为:1提出意见2可行性研究3充分讨论4教代会表决通过。
第八条【工会与教职工代表大会】 幼儿园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均须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幼儿园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依法保障幼儿园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幼儿园园务公开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由单位纪检部门、工会主要负责人及职工代表组成,组长由纪检部门或工会负责人担任。
监督小组职责主要包括:监督幼儿园园务公开事项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公开时间的及时性、公开程序的规范性、反馈意见和建议、意见的处理情况,督促落实。并采取“听、查、询、建”等方式进行,此外,还可通过调查问卷等形式了解职工的满意度。
第九条【党团组织】 幼儿园基层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共青团、学生会等组织的作用。
第十条【内设机构】 幼儿园设置 行政 、 教学 、 后勤 和 食管 等职能部门,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分别为:行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幼儿园行政事务工作、教职工管理、设施设备管理、财务管理工作。教学部具体负责幼儿园教学、教科研、德育、家长、集团和师资培训工作。后勤部具体负责幼儿园卫生保健、资助管理、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等工作。食管办具体负责幼儿园伙食团工作。
各职能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在园长的领导下履行规定职责。幼儿园内设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机制为:1在园内公开竞聘2园务会讨论通过3报上级主管部门聘任。
第十一条【管理制度】 幼儿园建立健全章程统领下的幼儿园规章制度体系。
幼儿园内部管理制度立、改、废的程序为:
(一)由各部门定期对管理制度进行整理;
(二)清理出过时及不符合新形势的制度;
(三)各部门拿出新立或修改制度的初稿;
(四)园务会讨论通过;
(五)重大制度或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经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六)颁布实施。
第十二条【教育教学】 幼儿园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主要内容与方法是:
(一)幼儿园建立课题组、教研组、五大领域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组织。
(二)幼儿园按规定开设国家课程与地方课程,自主开发园本课程,园本课程开发原则为:以幼儿的全面发展为本,开展课程园本化研究,防止幼儿园课程小学化。
本园秉持一日生活皆课程的教育理念,将游戏作为幼儿学习的主要方式。
利用“快乐与发展”主题课程加本土资源相结合开发个性化的园本课程。
(三)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的原则为:本园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要求,实施保育与教育相结合原则,遵循幼儿的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尊重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以游戏为幼儿的基本活动,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四) 本园重视个性化班级环境建设,积极为幼儿展示创意、与人交往、获得认同创造条件。 本园在保教活动中重视对幼儿的观察与倾听,了解幼儿需要,适时给予支持与帮助,并合理调整保教目标、改进方法。
(五)本园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引导幼儿用普通话表达自己的想法。
第十三条【园务公开】 幼儿园依法依规实行园务公开。
(一)主动公开的事项。
幼儿园的办学方向、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幼儿园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幼儿园重要财务收支情况和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园务公开的形式有:园务公开栏、对内对外公示栏公告、教职工大会、教代会、家长会告知、告家长书、通知书、QQ微信群等。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
1提出申请2园委会研究①公开范围②公开程度③是否涉及影响他人3向申请人公开。
第十四条【纠纷解决机制】 幼儿园依法健全园内纠纷解决机制,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等争议解决机制处理幼儿园内部各种利益纠纷。
幼儿园建立园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园内家长申诉处理机构和园内教师申诉处理机构,明确申诉处理机构的人员组成、受理及处理规则。
第十五条【办学监督】 幼儿园依法接受教育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届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 幼儿
第十六条【幼儿入学】 凡被幼儿园录取或转入幼儿园学习的受教育者,即取得幼儿园学籍,为幼儿园学生。
第十七条【幼儿权利】 幼儿享有下列权利:
(一)幼儿有权获得幼儿园提供的优质教育。
(二)参加一日保育教育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幼儿园保育教育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和玩具。
(三)享受平等的学习与发展机会,并获得公正评价。
(四)对幼儿园及教职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通过监护人依法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八条【幼儿监护人义务】 监护人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本园有权要求监护人履行下列义务:
(一)配合本园保育教育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支持幼儿参与幼儿园各项活动。
(三)遵守本园的有关管理制度。
(四)不得没收、占用幼儿财物。
第十九条【学籍管理】 幼儿园按照教育部有关幼儿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生学籍档案,依法办理幼儿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
第二十条【学生评价】 本园遵循全面性、发展性、动态性、客观性的原则,开展幼儿发展评价工作,并建立幼儿成长档案,全面反映幼儿成长过程。
第二十一条【学生资助】 幼儿园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
第四章 教职工
第二十二条【教职工组成】 本园教职工由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
第二十三【教师聘用】 本园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实行幼儿园用人制度。医务保健人员、财会人员、保育员等须具备国家、省、市规定的任职条件或者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
本园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园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聘上岗。
本园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教职工考核与奖惩】 幼儿园建立教职工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岗位竞聘、奖励与处分的依据。
幼儿园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幼儿园教职工考核与奖惩制度。
第二十五条【教职工权利】 幼儿园教职工的权利主要包括:
(一)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 指导幼儿的学习和发展,评价幼儿发展水平。
(四)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 对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幼儿园的民主管理。
(六)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二十六条【教职工义务】 幼儿园教职工应当履行的主要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幼儿园章程及规章制度,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幼儿园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保育教育工作任务。
(三)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指导、管理本班幼儿生活,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四)制止有损幼儿健康或者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对一切妨碍幼儿健康成长的现象进行批评和抵制。
(五)践行幼儿本位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保育教育水平。
(六)平等相待。在保育教育中平等对待幼儿,关注幼儿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七)尊重人格。严禁虐待、歧视、恐吓、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等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
(八)尊重隐私。保护幼儿个人信息,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幼儿个人信息。
第二十七条【教职工待遇】 幼儿园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幼儿园绩效工资分配原则为:幼儿园每年对教职工的“德、勤、能、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客观、公正、全面、准确的考核。本着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原则执行。
第五章 卫生保健与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 本园建立健全卫生保健制度,严格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建设符合幼儿特点的净化、美化、绿化、童化的绿色校园。
第二十九条 本园严格管理园内环境卫生,营造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园内严禁吸烟。
第三十条 本园遵循幼儿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合理的幼儿生活一日常规,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三十一条 本园每周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和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
第三十二条 本园制订与幼儿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培养幼儿基本运动技能和体锻习惯,增进幼儿身心健康。
第三十三条 本园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档案,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进行分析、评价。
第三十四条 本园建立卫生消毒制度,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
第三十五条 本园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严格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本园禁止幼儿参加商业性活动和无安全保障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 本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并鼓励幼儿家庭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章 幼儿园与家庭、社会
第三十七条【育人体系】 幼儿园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幼儿园、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
(一)幼儿园建立早教、德育、科普、法制等各类教育组系,定期组织开展校内外教育活动。
(二)幼儿园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或家长助教。
(三)开展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社会实践活动。
第三十八条【家长委员会】 幼儿园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产生家长委员会。幼儿园为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家长委员会履行参与幼儿园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幼儿园与家庭等职责。
第三十九条【社区参与】 幼儿园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幼儿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幼儿园配合社区开放园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
第四十条【对外合作交流】 幼儿园根据办学实际需要,开展园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提升办学水平。
第七章 幼儿园资产及财务管理
第四十一条【经费来源】 幼儿园办学经费包括 财政拨款 、 预算外自筹资金 。
第四十二条【资产管理】 幼儿园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本园由专 人负责校舍、财产的管理。
(一)幼儿园对侵占园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幼儿园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二)本园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做到账目清楚、专人管理、定期清点,及时做好变更、增减手续。
(三)本园向教职工和幼儿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保育教育设施设备,有计划地进行幼儿园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并及时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
(四)本园如遇因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迁址、合并、分立或终止时,会及时制订资产安全方案,并依法进行资产清算。
第四十三条【财务管理】 幼儿园财务活动在园长的领导下,由幼儿园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幼儿园依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和《中小幼儿园财务制度》(财教〔2012〕489号),按照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及相关规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幼儿园基建项目、设施设备采购的决策程序为:预算编制→行政讨论通过→教职工表决通过→预算方案报教育局审批。
第四十四条【幼儿园收费管理】 幼儿园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法治统一原则】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主管部门政策文件执行。如有抵触,以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四十六条【章程修订程序】 本章程的修订由各分管部门负责人在广泛提取部门教职工建议后提出,经教职工大会审议,园务会议通过,报 金堂 区(县)教育局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七条【章程解释】 本章程由 园务委员会 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公布实施】本章程经 金堂县教育局 核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22年幼儿园办园章程含民办与公办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法定名称:xx幼儿园
第三条幼儿园占地面积:730平方米
第四条幼儿园园址:xx街xx对面办学目的: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信任的家园。
学校投资:35万元.
培养目标:2岁至6岁的适龄儿童
第五条举办者:xx女士,是幼儿园的园长,幼儿园实行园长全面负责,有对幼儿园教职工的任免权。
第六条本幼儿园自觉接受上级审批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督促管理。
第七条办学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道德风尚。
第二章办学范围
第八条办学层次及形式:学前教育,全日制第九条专业设置及学制:幼儿学前教育三年制(包括小班、中班、大班三个年龄段的2-6岁的健康幼儿及3-7岁的特殊儿童。)第十条招生对象:适龄儿童;生源范围:齐海乡周边自然村第十一条办学规模:现开设大中小3个教学班,目前在园幼儿150余人。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二条本单位实行园长负责制。
第十三条:幼儿园办园指导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学前教育改革,树立以幼儿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实施素质教育,促幼儿全面发展,一切为孩子的发展,为一切孩子的发展,为发展孩子的一切,以"以人为本,重在发展"的管理,"宽松、和谐、平等、尊重"的人文环境,"主体探究型课堂教学"为工作目标,全面实施保教相结合的原则,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办好二级一类幼儿园。
幼儿园办园目标是: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信任的家园;语言特色的校园。
第十四条:幼儿园园风:合作、务实、创新、争效幼儿园师风:敬业、爱生、进取、奉献幼儿园教风:求知、求真、求实、求新幼儿园学风:
第十五条:幼儿园向本学区招生,招生时间、新生入园时间均按县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幼儿园章程经教代会通过、由县教育局审核、批准方可生效,全体教职员工均要遵守本章程。
第四章幼儿园的管理
第十七条:幼儿园由教育局领导,幼儿园园长由教育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并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考核、评议和指导。
第十八条:园长幼儿园园长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国家统一规定的目标指导下,决定幼儿园具体教育目标、规划幼儿园的发展、统筹安排幼儿园教育教学、卫生保健和总务行政工作。
(二)向上级提出"组阁"建议,改变幼儿园机构组织和权限关系。
(三)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成绩并给予奖惩。
(四)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支配幼儿园财政费用,规划和使用财产设备。
(五)关心教职员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组织工作人员文化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十九条:幼儿园实行干部竟聘制。副园长是园长领导教育工作的主要助手,具体负责组织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并对教师进行指导、评议和考核;总务主任是园长领导幼儿园后勤工作的主要助手,具体管理幼儿园后勤工作,并对保育员、保健员、营养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指导,评议和考核。
第二十条:幼儿园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二级考核制,严格按有关法规及章程制度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奖惩、评议。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工作计划和园长布置的工作通过副园长和总务主任及教研组长等条线具体落实。
第五章幼儿园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接受党支部对幼儿园的工作实施监督,切实保证幼儿园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党的政策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的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十三条: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教代会审议、讨论幼儿园重大事项,并对园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对园工作进行民主管理,实行园务公开制。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的工会维护和代表全体教职工的利益,集中群众意见、建议,对幼儿园实行监督和协调。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接受上级教育行政、督导部门的督导评估;接受审计、物价、税务、公安、消防、卫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加强与社区的联系,建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听取家长和社区的意见,提高办学质量。
第六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七条: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学前教育纲要》的要求,二期课改的精神,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教育观念,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确立园培养幼儿发展目标:好思考、喜探索、善表现、能合群、有责任。对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第二十八条:幼儿园以素质教育为核心,以科研为抓手,以科研促教研,以教研促教育,以全语言教育为主线,确立园全语言教育的目标是:以幼儿语言能力发展为手段,促进幼儿的创造性为核心目标的能力素质和人格素质的健康发展,获得打开知识宝库的钥匙,成为主动的学习者和学会学习的实践者。
第二十九条:幼儿园的教育工作,以幼儿发展为本,根据幼儿自身发展需要和社会的需要,培养幼儿适应社会、适应学习、适应生活、学会做人。
第三十条:幼儿园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按市、区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充分利用人、物、时空等各种要素,综合显形课程和隐性课程的效应,促进幼儿自主活动的生成。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制定并实行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和教学工作评价、考核制度。
第三十二条:幼儿园设立教育教学科研领导小组,发挥科研基地作用,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建立教研奖励制度,提高教科研的质量。
第三十三条:幼儿园设立家长委员会,成立家长学校,加强幼儿园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沟通,定期为家长提供教育信息和家教咨询,同时发挥社区教育网络作用。
第三十四条:幼儿园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教师用普通话规范教学。
第三十五条:幼儿园与小学紧密联系,相互配合,注意两个阶段教育的相互衔接。
第七章人事管理
第三十六条:幼儿园实行全园聘用合同制,并按有关规定,结合园内实际情况,定岗、定编、定责、定工作量,教职员工由园长聘任,聘期一般为一年。
第三十七条:专技人员实行评聘分开,享有相应待遇。
第三十八条:在编人员违法、拘留、劳动教养、判刑的,予以除名。
第三十九条:幼儿园实行国家工资和园内奖金分配方案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奖金分配依据考核情况实行上下浮动制度。园内的福利发放限于在编、在岗的教职工。教职工医疗费报销按市政府有关办法办理。
第四十条:幼儿园重视教职员工的继续教育,支持、督促其参加高一层次的学历培训,完成市、区规定的进修任务,并积极创造条件,为他们提供外出学习、进修的机会。
第四十一条:幼儿园建立相应的考核、奖惩制度,奖优罚劣。
第八章总务管理
第四十二条:幼儿园设会计、出纳岗位。根据量入为出,略有结余,统筹计划,严格把关的原则,建立经费编制的预算、执行、结算、反馈制度。
第四十三条:幼儿园收费项目按物价局规定,根据收费许可证所列收费项目,并建立收费项目审批制度。
第四十四条: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务纪律,做好设备购置、验收、编号、入账工作。
第四十五条:按上级有关部门规定收取幼儿伙食费,按天核算,按月公布,自觉接受家长监督。教工伙食独立核算。
第四十六条:认真制定和执行校园建设整体发展规划,加强园舍管理,创设园容美化、园舍绿化、环境净化的良好教育环境。
第九章教师管理
第四十七条:幼儿园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必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和取得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
第四十八条:幼儿园教师享有假期的带薪休假权利。
第四十九条:幼儿园教师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结合本班幼儿特点和个人差异,设计教育教学计划。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遵守规章制度,执行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三)关心爱护每一个儿童,尊重儿童的合法权益与人格,促进儿童品德、智力、体质等全面、和谐、充分的发展。
(四)重视儿童的年龄特征与个别差异,了解儿童的内在需要、不同的兴趣爱好和潜在的发展可能性,创设有利于儿童自我发展的条件。
(五)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和幼儿作息制度,促使儿童健康成长。
(六)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儿童家教环境,商讨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
第十章幼儿管理
第五十条:幼儿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来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幼儿园保护责任。幼儿园关心爱护幼儿的身心健康,为幼儿提供安全卫生的活动场所和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并对幼儿进行生理、心理、安全和健康教育。
第五十一条:幼儿享有有关法律、法则规定的受教育的权益,受尊重的权益和人格保护的权益。
第五十二条:幼儿园应认真制定和执行幼儿园作息制度、保教工作制度、卫生保健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以保证幼儿得到良好的教育和保育。
第五十三条:幼儿园根据幼儿年龄特点,研究、调配和改善膳食、提高饮食、饮水质量。
第五十四条:对幼儿体、智、德、美定期观察评估,以有利于促进幼儿在原有基础上的提高。
第五十五条:幼儿园建立帮困制度,对特困儿童进行多种形式的资助关爱。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在园长室。
第五十七条:本章程如有修改,必须先经教代会审议,并报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十八条:本章程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并报县教育局审核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幼儿园办园章程含民办与公办4
一、社会力量办幼儿园,国务院发文鼓励:各级政府不得限制。
2017年,营利性幼儿园在中国首获官方认可,除了可以进行IPO、上市,其主管部门变更为在工商部门登记。
解读: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管辖权限,幼儿园的审批权放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二、幼儿园可以自己定价学费,具体收费标准由民办幼儿园自主确定。
实行分类收费政策,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通过市场化改革试点,逐步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办学成本以及本地公办教育保障程度、民办幼儿园发展情况等因素确定。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民办幼儿园自主确定。政府依法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管。
解读:这一条,可认为是对幼儿园经营上的利好,对于存量幼儿园资产来说,提价是其未来主要业绩增量渠道,分类收费政策之后,民办幼儿园,尤其是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可实现市场价格调节机制,由民办幼儿园自主确定,故幼儿园收费可依照市场调高收费或者调低收费。
三、2017年开始,分类管理;中国幼儿园分为营利性、非营利性二大类!
2017年幼儿园实行分类管理。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幼儿园的,修改幼儿园章程,履行新的登记手续,继续办学;选择登记为营利性幼儿园的,在依法依规进行财务清算、财产权属确认、缴纳相关税费等程序后,办理新的办学许可证,重新登记,继续办学。国家只是在税费优惠、用地、收费等方面,将对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实行差别化扶持政策。
解读:
1、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将不取得办学收益,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
2、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办学结余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配。
四、扩大办学资金来源,利用幼儿园现金流发行ABS等创新金融工具将更加活跃。
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发适合民办幼儿园特点的金融产品,探索办理民办幼儿园未来经营收入、知识产权业务,提供银行贷款、信托、融资租赁等多样化的金融服务。
解读:对于办学的资金来源,有了更多鼓励和引导,未来ABS、融资租赁等方案,在办学上或将出现较灵活的运用,对于办学者来说,可认为是融资方面的利好;对于资本方来说,也有了更多、更正规的渠道来进行办学方面的融资。
五、政府向民办园购买服务。
民办教育迎来市场化时代,有利于民办教育企业的业务开展。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提供专业化服务。积极鼓励公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相互购买管理服务、教学资源、科研成果。
六、幼儿园的税收优惠和土地政策。
1、非营利性幼儿园政策解读:对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与公办幼儿园相同的价格政策。在土地政策上,民办幼儿园建设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享受公办幼儿园同等政策,按划拨等方式供应土地。
2、营利性幼儿园政策解读:按国家按科教用地管理的政策供给土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按协议方式供地。需要征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但其他税收优惠仍然维持。
解读:从政策来看,不管营利还是非营利,民办幼儿园都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支持,从市场准入到师资力量、教学方向、学生资助,都有明确的优惠扶持政策。而营利与非营利的主要区别,就是看赚的钱是拿来给股东分红,还是继续投入幼儿园建设运营。部分社会资本考虑到回报问题,会考虑开办营利性幼儿园。
此外,现有民办幼儿园多数以取得“合理回报”为办学目的,并且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投入了大量资产。而且,现有民办幼儿园也享受了土地、税费的大量优惠。因此财务清算规则是各校关注的焦点,也是最终决定幼儿园分类的关键因素。会上,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司长孙霄兵表示,现有民办幼儿园选择登记为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财务清算规则由省级政府制定,教育部鼓励各地于2017年9月1日前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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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幼儿园素质教育,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园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为xx市xxxx幼儿园,园址:xx市xx小区内。
第三条幼儿园适龄幼儿为2——6周岁,学制为4年,分小班、中班、大班、学前班。
第四条幼儿园办园宗旨:科学启迪、快乐育人、服务家长、奉献社会;办园目标:高质量、高品位、高信誉、强活力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幼儿园;办园特色:温馨和谐的学习氛围、现代化的教学设施设备、科学有序的常规教学。独具特色的艺术特长教育。
第五条办园理念是:民主、和谐、人文、创新;教育理念:崇高科学、勇于创新;服务理念:尊重、奉献、沟通、细致;管理理念:一人为本、以园为本;培养目标:健康、活泼、聪慧、自信。
第六条幼儿园以“团结合作、爱岗敬业、讲求实效、勇于创新”为园风;以“爱,勤、精、新”为园训;以“”爱心,热心,细心,耐心为教风;以“动手、动脑、乐学、好问”学风。全面推行素质教育。
第七条每年八一日为幼儿园建园纪念日。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八条幼儿园由xx市教育局主管,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评议、监督和指导。团支部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工作,同时发挥园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的作用。
第九条幼儿园设置园长、副院长、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教职工负责制、岗位负责制、考核奖罚制。
第十条园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对幼儿园的改革与发展、教育教学与行政管理等重大问题有决策权;
(二)人事权:从幼儿园的发展需要和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出发,有权聘用教职工,安排和调整教职工的工作岗位;
(三)奖罚权: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成绩优秀的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错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四)财经权:在遵守国家财务规定的前提下,有权对幼儿园进行财务收支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园长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正确的办园放心,依法治园,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回报工作。
(三)严格执行保育教学和教学法规文件,保证教育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执行。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只会力量,自觉接受教职工大会的监督
(五)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为教师培训进修提供方便
(六)规范幼儿园管理。
(七)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幼儿园的教育现代化建设步伐,搞好园舍、教学设施、设备,校园环境等建设。
(八)强化法制安全教育,落实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九)廉洁从政,以身作则,带头实干。
第十二条幼儿园的共青团、公会等组织、要自觉当好幼儿园与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加强幼儿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园内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幼儿园改革发展的汇总大好的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三教职工管理
第十三条幼儿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权力,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十四条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讲究工作规范。自觉做到“六要”:要尊重幼儿、赋爱心;要言行文明、好素质;要刻苦钻研、勇进取;要服务家长、由热情;要仪表端庄、求大方;要工作专注、全投入。“六不”不讲教师忌语;不变相头发幼儿;不搞有偿家教;不收受幼儿家长礼品;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房间迷信活动;不擅自向幼儿收费。
第十五条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创新进取。
第十六条力争达优秀幼儿教师职业素质基本要求
第十七条教师职责:
(一)遵守幼儿园圆规,具有良好的师德,有“在幼儿园一日久要认真工作一天”的集体主义意识和强烈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
(二)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培养目标和园务计划,遵循幼儿身心的发展规律,结合本班幼儿特点,制定保教工作计划(学期假话、月季花、周计划、逐日计划)并认真做好总结
(三)认真实施计划,观察、几率、屁股每个幼儿建筑、社会、认识、艺术等领域的发展情况,并做好相应记录(家纺记录、活动记录、个案记录、反思笔记等),以促使每个幼儿在原有水平上有所发展。
(四)完成园务计划要求,创设与保教要求相适应,并使幼儿能主动参与的生活与教育环境。组织安排好一日孩子,认真组织教学孩子,寓教育于游戏孩子之中。进班前必须做好一切准备工作(教具、教材重点、难点等)带班时做到人到心道,不擅自离开岗位。严格执行幼儿一日作息制度(包括下午孩子、区角游戏、户外活动)
(五)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管理好幼儿生活(进餐、仪表、个人清洁卫生等等)。根据季节做好防暑降温、防冻保暖工作。
(六)热情接待家长,了解全班幼儿的基本情况及家庭教育情况,有计划地进行家访并做记录。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做好家园一致教育工作,做好“家园联系地”工作,定时向家长汇报幼儿在园情况,定期开家长会,指导家庭教育,教师与家长要建立正常关系。不向家长或幼儿索取物品、代办私事。
(七)按时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主动参与并积极发表意见。按时认真参加听课、评课活动,在完成务计划布置的工作之外,做好业务资料积累工作。根据本人特点或业务上的难点进行科学研,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有明确的阶段工作目标,既要扎实工作,又提倡创新研究精神,估计创新性地完成各项任务
(八)做好教师环境清洁卫生工作,做好班级内教具、玩具及个人学习、备课用品等财产保管工作,节约使用纸张等各种易耗品。
(九)外出参加进修、开会、听课等活动者,必须凭通知先征得园长及分管领导同意。
(十)搭班老师要互相孩子,做好每日接班工作,建立每周一次商讨班级工作制度,沟通思想交流情况。统一教育方法,实行教育上的一致性。
(十一)教师必须服从园方带班安排,幼儿园教育需要,如有对外接待任务,要主动协商好做好接待工作。
(十二)自觉维护幼儿园声誉,向家长、社会宣传幼儿园,积极参与幼儿园的招生工作。
第四章幼儿管理
第十八条幼儿享有下列权力:
(一)凡在园幼儿均享有平等接受教育,参与各项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力。
(二)在园情况素质汇报单的评语等获得公正评价。
(三)享受法律法规和幼儿园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力。
第十九条幼儿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
(二)规范行为、尊敬师长、友爱伙伴,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关心班级和他人,自信、自律、自理、自强。
(四)维护幼儿园声誉。
第二十条幼儿在入园前,必须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第二十一条家长参加幼儿园管理,成立家长委员会,对幼儿园的重大事件和活动有建议权,家长有权评议幼儿园工作和教职工工作。
第二十二条建立家园联系制度,利用家园联系册,橱窗、园刊登等多种手段进行家园联系,每学期向家长开放幼儿园半日活动,定期召开家长会。
第五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三条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从事幼儿园的保育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幼儿园的任务是:实施保育与保教相结合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第二十四条依据新课程、园务计划,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实施教育活动,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维护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周工作安排表操作的严肃性,任何人不得随意擅自调课或停课,调课须经领导批准。
第二十五条认真做好教学研究和科研工作,组织教师积极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强化“科研兴园”的意识,坚持开展“人人有专题”和“随堂听课活动”坚持每周保教人员的专业培训制度,积极组织教科研活动。
第二十六条认真抓好教育质量的常规管理和教学评估,认真抓好拟定教学计划,即备课、上课、游戏、幼儿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养成各个环节的管理。规范幼儿一日活动十六个环节,做到环环相扣,有张有弛,动静交替。
第二十七条幼儿园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第二十八条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和幼儿个案,严肃招生等纪律制度。
第二十九条加强对保育、教育、教学工作的检查考核,注重平时检查,完善过程资料。
第三十条提供现代化的教学设备,新颖独创的儿童玩具,安全卫生的生活设施,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第六章卫生保健管理
第三十一条全体师生努力创建美观、童趣、健康、向上、文明高雅的育人环境。
第三十二条创造健康向上,催人奋进的校园文化氛围,幼儿园年级班级应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努力营造宽松和谐、团结协调、相互尊重的人际关系和紧张有序的工作环境。
第三十三条搞好园内整体规划,从幼儿园实际出发,分布创设符合幼儿特点的净化、美化、绿化、童化的绿色校园,八幼儿园建成孩子的乐园。
第三十四条严格园内环境卫生管理,建立健全卫生包干的监督评比制度,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确保园内无果壳,纸屑、烟头、痰迹,墙壁无污染,公物无损坏。
第三十五条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工作,及时发现安排和排除各种隐患,确保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严格执行接送制度,食品、药物的管理制度,防止发生失火,触电、砸伤、摔伤、烫伤、食物中毒、煤气中毒、吞食异物和防止幼儿将异物放入眼、耳、鼻、口腔内以及交通安全等事故,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
第三十六条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严格执行《湖南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他有关的卫生保健制度。
第三十七条制定科学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
第三十八条幼儿园建立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的档案,按规定每年体一次检;每半年测量身高、体重、视力、延迟一次,并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主义幼儿的口腔卫生、保护视力。
第三十九条幼儿园建立卫生消毒,病儿隔离制度,积极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园内严禁吸烟。
第四十条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每周要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定期计算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取量情况。
第四十一条保证幼儿随时饮水的条件,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不得限制幼儿大小便的次数,时间等。
第四十二条幼儿园要逐步改善条件,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第七章财务后勤管理
第四十三条幼儿园的经费来源为自主教育经费为主,依据幼儿园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正确编报预、决算,统筹计划,保证重点,严格把关,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第四十四条幼儿园严格按照教育局、物价局、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取费用。
第四十五条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按照安全、保卫、采购、保管、维修等后勤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严肃工作纪律,公开服务那我I人,接受师生评议,廉洁自律,克己奉公,讲求效率。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幼儿园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一律以本章程为准。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由园行政办公室负责人解释,修改权属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