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法治精神演讲稿范文范例【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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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法治精神演讲稿【第一篇】
4)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霍姆斯(美)《普通法》。
5)法律不负杀人的责任,也就像这责任不应该使枪刀担负一个样。――沈从文。
7)法律的基础有两个,而且只有两个……公平和实用。——伯克。
8)一个国家如果纲纪不正,其国风必须颓败。——塞内加。
9)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正因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弗劳德。
10)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基希曼。
11)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我的德行。——阿奎那。
12)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西塞罗。
14)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爱略特。
15)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贝卡利亚。
17)疏法胜于密心,宽令胜于严主。——吕坤(明)《呻吟语·治道》。
18)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苏辙。
19)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义是财富。——爱献生。
法官的法治精神演讲稿【第二篇】
职业,我因你而美丽。
在现代社会中,人生的大部分时间是在工作中度过的,职业生涯跨越人生中精力最充沛,知识经验日益丰富和完善的几十年,职业成为绝大多数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职业赋予我们很多美丽的东西。
1、职业赋予时间更多的意义。
人们在任何时候,都希望有充寄语感。在成年时,我们通过学习、工作、休闲、与亲友、亲友交流主式使时间充寮起来。正如作家尤金?得拉克洛尔斯所说,能过工作“我们不但创造产口,面且赋予时间意义”。我相信,每个人都有地“有时间,而不知道做什么”的无聊。而工作,真正让我们有了有所事事的感觉。
2、职业赋予我们一个全新而重要的社会角色。
当人们每一次相遇时,首先开始的对话便指向工作:“你是做什么的?”或者“你的专业是什么?”“你毕业后打算干什么?”当被问到“你是谁?”时,绝大多数人会是这样回答:“一名木工。”“一名管理者。”或“一位打工仔。“这里的木工、管理者、打工仔,“就是我们的社会角色。当我们有一份工作时,就会扮演一定的社会角色,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并得到同学、朋友、家庭及社会的认可;当我们获得一份很有竞争力的工作时,我们会有一种特殊的优越感;如果我们没有工作,就会沮丧、失落,甚至感觉对不起自己的家人。
3、职业可以满足我们重要的生活需求。
当被问及工作的缘由时,大多数人可能会说:“当然为了生活。”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原因在于人们对于工作的缺乏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不要为工资而工作,因为那只是一种最直接的回报方式。一个以工资为奋斗目标的人是无法走出平庸的生活模式的。也从来不会有真正的成就感。虽然工资应该成为工作的目的之一,但是从工作中可以获得列多比工资更重要的东西。如果我们工作只为面包、香烟、啤酒而工作,那么生命的价值也款免太低。面对很少的工资,你应当懂得,公司支付给你的工作报酬固然是金钱,但你的工作中给予自己的报酬,乃是宝贵的经验,良好的锻炼,才能的表现,技术的建立。我们应该认识到,领导交给的任务能锻炼我们的意志,领导分配给我们的工作能发挥我们的才能,与同事的合作能培养我们的人格,与客户交流难训练我们的品性。工作能丰富我们的思想,增强我们的智慧,发展我们的技能,增加我们的技能,增加我们的社会经验,提升个的魅力。我们缺少的不是金钱,而是能力经验机会,这才是我们在职业中获得的真正财富。
美国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提出我们工作是为了满足五种重要的生活需求,这五种需求像台阶一样依次排列在梯子上,一旦梯子底部的第一种需要得到了满足,下一步的需求就变得重要并渴望满足。第一步,生存需要,是我们工作求生存,即挣钱购买生活必需品,如食物。第二步,安全需要,我们得到足够的收入以保障安全稳定的生活,让我们有职业安全感。第三个需要是爱和归属的需要。简而言之,即知道我们的才能、兴趣和职业愿望是可以与他人分享的,并对他人来说是意义重大的;它提供与人交往机会,帮助我们与他人建立友谊和职业联系。第四个工作的理由是工作的成功使我们感到自尊,自信,和心理上的充实感,知道自己有所事事的感觉也会带来精神上的满足。通过工作,我们获取成就感,熟练掌握某种技能,实现自我价值,得到他人尊敬,赢得声望。第五个,也是最后一个需求----自我实现----是最为复杂的,它指表现出创造能力,体会到生活的目的性,感觉自己属于某个更伟大的实体。
职业赋予人生意义,使我们努力工作以充实时间,实现社会角色,满足生活需要,追求满意的生活方式。因此,我们说:职业,我因你而美丽。
坚持四个为荣思想加强教师职业精神演讲稿职业精神演讲稿(3)|返回目录。
“四个为荣”即“爱校如家、以爱校为荣;爱生如子,以爱生为荣;爱岗如命,以爱岗为荣;爱书若渴,以爱书为荣。”
一、爱校如家,以爱校为荣。
我们每一个老师都要把学校当作是我们美丽的家园,我们生活的乐园,关心学校发展,爱护学校声誉,捍卫学校尊严。要树立学校荣则我荣,学校强则我强,学校兴则我兴,学校弱则我弱,学校耻则我耻的荣辱观。人人以爱校为荣,损害学校利益为耻。
提倡爱校如家,是因为学校是教师的工作岗位,是教师整个生活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讲,教师既属于他的家庭和亲人,同样也属于学校,也属于他所从事的教育事业。爱校如家处理好个人与工作的关系。提倡以校为家,事业第一,并不是要求教师不顾家,和谐的家庭关系本身也是对事业的有力支持和鼓舞,问题是要正确处理好个人、家庭与工作的关系,在个人利益和工作需要发生矛盾时,应该以工作为重。如果教师把职业仅仅看成养家糊口、维持生计的手段,对学校的情感就比较淡漠,对所从事的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就比较肤浅,工作就容易得过且过,对学生就不会负责,就会误人子弟。我们提倡爱校如家,因为学校是我们为祖国、为人民作贡献,和自我发展的地方。教师只有凭借这一岗位才能为国家培养下一代“四有人才”,同时教师个人也可以凭借岗位优势,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无愧于党的培养无愧于自己的职业良心。爱校如家,把学校当成自己的家,才会感到学校如家一样,是紧紧锁住人心的一把锁;才会体味到家的温暖,深深地依恋它。
二、爱生如子,以爱生为荣。
我们每一个教师要把爱生作为我们的天职,没有学生,就没有教师。没有爱,就没有教。教师是因为有学生而存在,教是因为有学而存在。每一个教师一定要象对自己的儿女那样对学生的充满爱,让师爱在教师的职业生涯中绽放光芒。
a、爱学生要最大限度地理解学生、关心学生。
教师要理解学生就要了解学生,掌握他们的生理特点、心理特点、思想活动,兴趣爱好等多方面的情况。这是基础,也是教育的'前提。苏霍姆林斯基说过:“不了解孩子――不了解他的智力、发展,他的思维、兴趣、爱好、才能、禀赋、倾向――就谈不上教育”。知之深、爱之切,教师只有真正地了解学生,才能更好地热爱学生。我们的学生生活在改革开放的时代,易于接受新事物,思想活跃、敏锐、不盲从,对一些问题有自己的见解。即使教师的话也不一定都言听计从,我们要正确看待这一现象。教师爱学生最根本的就是以德、智、体、美、劳几方面全面关心学生的成长,关心学生的个人生活(病痛)。教师对学生的爱,来自教师与学生在长期交往中建立起的深厚感情,以心灵感受心灵,以感情赢得感情。当教师对学生一次次表现真实的情意,学生幼小的心灵中就会充满对教师的爱意。
b、爱生如子:要最大限度地宽容学生、善待学生。
“吃一堑,长一智”,未成年的学生正处于身心发展阶段,是非观念尚未成熟,出现过失,犯错误是难免的。当学生出现这样那样的错误时,教师不能粗暴地批评或惩罚他们,而是要善于保护学生向善、向上的本质,让他们在错误中汲取教训而健康地成长起来。因此学生看起来最不值得爱的时候,恰恰是最需要爱的时候。让我们再一次重温著名教育家陶行知的谆谆教诲:“你的教鞭下有瓦特,你的冷眼里有牛顿,你的讥笑中有爱迪生”。当然宽容、善待,并不是放任自流,让学生我行我素,而是与“严格要求”统一的。教师要真正地爱学生,就要对他高度负责。绝不是无原则地迁就、偏袒、溺爱。学生喜欢的是亲切而严格的教师,严出于爱,爱寓于严,严慈相济才能教育学生。
c、关爱学生,要最大限度地尊重学生,信任学生。
这也是素质教育条件下新型师生关系的体现,是促进学生健康长成的重要条件。尊重学生就要和学生建立民主、平等、亲密的关系。充分地相信学生,尊重学生,首先是要尊重学生的人格。所谓尊重学生人格,说到底就是把学生当作与自己地位平等的人看待,尊重他们的权利与义务,尊重他们的意愿和情感(评三好、选干部、犯错误等时候……)尊重学生,还要虚心向学生学习。我国古代就有“教学相长”、“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之说。这是说教师无论在学识上还是思想上,都不可能十全十美,完全可以从自己的教育对象身上吸取营养。如,信息技术的发展使我们获取信息的渠道更广泛,获取知识的手段更便捷,在视听环境中长大的学生,可能与教师在同一起跑线上,甚至比教师跑得更快,教师觉得可能有很多东西不如学生学得快、学得多。所以教师要和孩子一同成长,诚心诚意地向学生学习。
尊重学生就要信任学生。尊重出于信任,信任是一种无形的教育力量。学生的心灵是很敏感的,教师对学生持什么态度,他们是非常清楚的,他们不仅观真容,而且重真行。如若教师只是口头上说要尊重学生,而行动上表现出对学生不信任,那么仍是不尊重学生。特别是学生犯错误时教师要给予他信任,这样才能激发学生自尊、上进的勇气。
三、爱岗如命,以爱岗为荣。
爱岗如命:我们的岗位是教师,我们不谈教师职业有多伟大,多崇高、多光荣,但我们得承认,教师是我们选择的职业,是我们生命的过程。因此,我们热爱自己的岗位要像热爱自己的生命一样。因为这个岗位对于教师自身而言,它是对教师生命的唤醒,是对教师生命过程的丰富,使我们从这一职业中获得生存和精神寄托,因此,我们从心里热爱我们的岗位,凡是学校安排的岗位,都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没有优劣好坏之分,都是育人的都是伟大的。每一个教职工要从心里热爱自己的岗位,恪尽职守,尽职守责。爱岗如命,要求我们爱本职岗位,在平凡的岗位上播撒爱心,收获希望,享受平和而又充实的人生幸福。教师要做到爱岗如命,首先要有正确的理想信念,教师树立了正确的理想信念,就能在复杂的社会现象中准确判断是非曲直,就有了逆水行舟的动力和精神支柱,不为金钱所惑,全身心投入到自己所钟爱的事业和工作中。就会勇敢地面对现实,主动克服来自各方面的困难和干扰,不断改变自我,战胜自我,完善自我,不断升华精神境界。要做到爱岗如命,还要勇于淡化功利意识。从某种角度上讲,功利意识是一种积极的心理因素,能催人上进,但如果过分处心积虑地在付出和回报之间企求更大的功利,就容易斤斤计较,患得患失,便又成为制约人的进步和发展的消极因素。教师这个岗位没有显赫的权力和地位,没有丰厚的报酬,在社会上没有四通八达的关系网,有的则是默默地付出和奉献。印度大诗人泰戈尔说得好:“花的事业是甜蜜的,果的事业是珍贵的,让我干叶的事业吧。因为叶总是谦虚地垂着他的绿荫的”。当教师就需要培养这种平凡中见伟大的精神。如果功利意识浓,一事当前先为自己着想,无论干什么工作都需要考虑是否对自己有利,就会使人消极低沉。因为教师这个职业永远满足不了个人的名利要求。教师职业是一个特殊职业,教师的精神风貌和人格特征对青少年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关联着成千上万学生的健康成长,从教则安,爱岗如命也是教师职业精神的具体体现,因为只有安心从教,才会认真探索教育教学规则,才会不断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才会在事业上有所建树,愿我们的每一位老师对自己选择的职业无怨无悔,而且痴心不改。
四、爱书若渴,以爱书为荣。
书是万善之源。如果说教师也要索取的话,教师最大的索取就是要读书。作为教师,如果从业以后没有书的滋养,注定心灵会走向荒芜。因此,我们教师一定要如饥似渴地学习,在学习上成为学生的榜样。教师要通过读书营造一汪淋浴心灵的文化深潭,让自己沉醉其间,让学生沉醉其间,那么,教书育人的工作定然走向成功,走向快乐,走向幸福。因为教师只有掌握广泛的文化科学的基础知识,才能为学生获得多方面的知识提供机会,才可能及时发现和培养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才可能做到“无所不知”。前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认为,教师从事工作的初期,所掌握的知识与教给学生的基本知识的比例是10∶1,那么到了15-20年后的时候,这个比例应当为20∶1、30∶1、50∶1。这就是说教师自身的知识应该像一个不断蓄水的湖泊,而且应该随着教龄的延长不断扩充,不断增长,而且,人类知识在不断丰富,新知识增长的速度在加快,知识更新的周期在缩短。在这种精神下,虽然我们中小学教科书的内容有相对稳定的一面,但内容也在不断更新,新知识在不断扩充,教师仅靠原有的知识功底是远远不够的。因此,无论是年轻教师还是从教多年的老教师,都不应该觉得有个稳定的职业和岗位就可以高枕无忧,无须进取。家长也在选老师,应坚持边工作边学习,活到老学到老,朝着学者型教师的目标努力。
同时教师要通过学习,培养自己的能力,因为能力素质是教师素质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它是靠多种知识和智能综合而成的,也是教师顺利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基本条件。现代教师只有具备多种能力,才能培养指导出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复合型人才。一般来说,教师应具备以下10种能力,即教学组织能力、掌握教材的能力、驾驭课堂教学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和开展活动课程的能力、实际操作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心理疏导能力、生活指导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等。教师只有具备了多种能力,才能卓有成效地搞好教育教学工作,同时也为学生能力的形成和提高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所以教师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应该以学而不厌,勤奋进取的精神,不断总结自身的经验和教训、学习和汲取他人的成功经验,并把它提到理论的高度进行思考和剖析。只有相信实践出真知,并且具有持久的耐力、毅力、才干就能提高,事业就一定会有成效。苏霍姆林斯基从17岁开始从事教育活动,先后当过小学教师、中学语文教师、教导主任、校长等职位,在他改革的教育教学生涯中,始终没有放弃学习,与此同时,他结合实践进行教育改革和探索,一生中写了41部著作,600余篇论文,1000多篇供儿童阅读的童话故事和短篇小说。其实,他的功底并不十分深厚,是一个七年制学校的毕业生,还上过一年师资培训班后来以出授方式从师范学校文学系毕业,可是他充分利用终生都在教育岗位的条件和优势,坚持在实践中刻苦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能力,成了闻名世界的教育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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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法治精神演讲稿【第三篇】
各位老师,同学们:
12月4日,我们又临来第十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20xx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从20xx年至20xx年,全国实施了三个五年普法规划,目前,“四五”普法在全国普遍展开。20xx年12月4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制宣传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法制宣传日,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们是国家的希望,是国家的未来,“少年强,则国强”,只有我们学法懂法,才可以使法律在我国普及,因为我们知道天平是衡量权利义务的信物;法槌是惩恶扬善的利器;法官是社会主义的保障;法律是天下之公器。我们应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坚决扫除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社会丑恶现象,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才会使我们的校园处处充满法治气息,才会更安全,我们才会有更好的学习环境。
在这里,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青少年也不例外,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所以,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打架,不斗殴,不寻衅滋事,不结交社会闲散人员:常言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与行为不端的人员交往,必然会受到他们错误的人生观、错误的思想、错误的行为影响,青少年犯罪模仿性强,其犯罪行为、手段相互传播,结帮成伙,对社会的危害很大。不寻衅滋事,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
2.遇到违法乱纪的事情,应及时举报揭发,而不是任其发展,对社会,对他人家庭造成严重危害。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侵犯时用法律的手段解决;至于怎么解决,遇到具体问题时请询问资深人士,切忌私力救济。
3.平时多看点法律书籍,电视上的法律节目,厚积薄发,用法律武装自己,只有知法,才会懂法,用法。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普法活动,增强法律意识,防患于未然,才会在关键时刻发挥大用处。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所以,我们中学生应学习法律,懂得法律,才会用法来维护我们自身的权利。我们更应该遵守法律,才会使我们生活、学习的校园更加美好,更加和谐。让我们携起手来,学法、用法,弘扬法治精神,构建一个和谐校园。
谢谢大家!
法官的法治精神演讲稿【第四篇】
人生如船,梦想是帆,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梦,把每个人的梦汇聚起来就组成了我们国家的梦,中华民族的梦,因此每个人的梦与国家民族的兴衰荣辱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实现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我们才能幸福和谐的生活。
现在是“法治”社会、文明时代,“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时刻规范着我们的行为。我们只有学法、懂法,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一句话,对于法律,我们必须了解它、学习它、遵守它。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它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
古人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这“规矩”就是“法律”。“法律”是我们整个社会的“行为准则”。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
纽约,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正义。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扞卫它!
只要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我最大的骄傲是身为一名中国人,最大的自豪是外国人叫我“chinese”,最大的幸福是生活在中国,最不想放弃的称谓是中国公民。我想你们大家应该也是如此,在为自己是中国人而自豪,所以让我们一起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法官的法治精神演讲稿【第五篇】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我演讲的题目《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15岁的小张家境优越,父母都是做服装生意的。当他因为诈骗罪被公安机关逮捕时,他的父母百思不得其解:儿子有吃有喝,从不缺钱,可是他为什么要到同学家去诈骗呢?儿子在监狱给妈妈写了一封信,描绘了这样一个场景:每天晚上,你跟爸爸两个人都在家讨论赚钱的事,吹嘘自己把衣服卖出了高价,把冒牌服装当名牌卖出去了,我听你们讲了这么多,觉得这事特别有吸引力,特别刺激。我想如果他的家人都是知法守法的公民,小张也知道一些法律知识的话,这样的惨剧就不会发生了。
离我们生活最近的法律我想就是交通法了。交通事故时时刻刻都会发生,它就像一颗威力十足的炸弹,一时大意,这颗埋伏的炸弹就会爆炸,炸得家庭破碎,炸得人心苦悲。所以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不能酒后驾车,不能超速行驶,不能随意横穿马路,没有满12周岁的小学生是不能骑自行车上马路的。就是这些简单的交通规则保护了我们的安全,但是总有些人不懂,不顾,肆意破坏它们,最后给自己带来的确实非常惨痛的后果。
爸爸妈妈和我说了这么一个故事,有一个小孩他的爷爷来接她放学回家,在马路边等红灯的时候,他看到他的妈妈就在马路对面。于是挣脱了爷爷的手像马路对面冲去。被左边驶来的一辆大货车撞压致死了。一个幼小的生命就这样离开了人世。如果每个人都能遵守法律法规,这样由鲜血酿就的惨剧就不会发生了。
为了祖国的明天,也为了我们自己,去学法、了解法,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