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建业务知识培训讲课稿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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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建业务知识培训讲稿1

根据安排,今天和大家一起学习基层组织建设方面的基本知识。下面,我从三个方面与大家共同学习。这三方面分别是:

一、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

二、我镇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

三、进一步明确今后一段时间全镇党组织建设工作任务

下面我们开始从第一方面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开始学习

这一方面主要分三点:

(一)党组织设置的相关程

(二)民主生活会的程序

(三)一些基本概念

(一)党组织设置的相关程序

党组织设置的相关程序主要讲3个方面。党的组织包括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重点讲一下基层组织的设置。

1、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党的基层组织包括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

党的基层组织的组织形式,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而定。一般情况下,党员超过100人的基层单位,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下面再分设若干总支部或支部;党员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可设立党的总支部,下面分设若干支部;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50人以下的,可设立党的支部。不足3人的可以和邻近单位组成联合支部。党的各级基层委员会的设立均需上一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必须报经县委批准。党小组的划分。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为便于管理党员和开展活动,党支部一般应根据本单位党员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划分若干党小组,一个支部所划分的党小组不宜过多。一个党小组不应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要有一名正式党员)。有的党支部党员比较少,活动比较方便,也可不划分党小组,由支部书记直接组织党员的活动。

2、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程序党章规定: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基层单位,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建立党的基层组织的工作程序可以概括为7句话,28个字(提出申请、审查核实、提交报告、讨论审批、下发批复、组织选举、结果报批)。具体来讲:(1)提出申请:由单位向上级组织提出建立基层党组织的请示报告。说明建立党组织的条件、组织形式、下设组织及人员构成情况,报送上级党组织审批。(2)审查核实:由上级党组织组织部门具体审查,审查申请单位的情况是否属实;讨论申请的理由是否充分;下设的党组织以及委员构成是否符合党章的有关规定。(3)提交报告:根据了解、核对情况,组织部门先提出是否建立基层党组织及其组织形式、人员构成方面的具体意见提交党的委员会讨论审批。(4)讨论审批:上级党的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审批。设立党委的需经县委会讨论审批。(5)下发批复:由组织部门以上级党的委员会名义发文批复,批文内容包括:组织设置形式,党组织成员组成名额等。⑹组织选举:申请单位接到批复后,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基层组织。⑺结果报批:向上级党委报告选举结果。报告内容包括:选举工作情况;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委员名单。经上级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批准后,开展工作。

3、撤销、改建党的基层组织的工作程序

(1)由原单位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撤销或改建的请示,写清撤销或改建的理由和方案。

(2)上级党组织根据请示的内容,由组织部门考察,提出意见,再由党的委员会研究决定。

(二)民主生活会的程序

党的民主生活会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内容是交换意见,沟通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经验,解决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上存在的问题。一般来讲党支部(党小组)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党的基层委员会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

要掌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分三个阶段:

(1)会前准备阶段:1、确定中心议题:根据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或上级党组织的安排,结合领导班子存在的主要问题,初步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中心议题。2.谈心沟通:围绕民主生活会的中心议题,党员领导干部之间,通过个别谈心沟通情况,相互征求意见,达到消除隔阂,统一认识,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目的。3.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群众意见箱,发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多样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对群众的意见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整理归纳。通过整理归纳,将群众的意见梳成辫子,分清主次。在对群众意见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民主生活会上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并确定开会的时间、地点。4、确定列席人员名单:根据会议的中心议题,可吸收与会议内容有关的其他党员干部列席参加,便于更好地解决问题。5.安民告示:会议中心议题,开会时间、地点确定后,应提前通知参加和列席会议人员,与会人员应积极作好准备。6.个人准备:根据会议要求,结合自身存在的问题,自学有关文件精神,用马列主义观点、立场和方法分析问题,用党性原则解剖自己。必要时可写成自我批评发言稿。7.报告上级组织:准备工作就绪后,应提前10天将会议的主要议题、开会时间、地点、参加会议人员名单等材料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于上级党组织决定是否派人参加。

(2)会议进行阶段:1、按时开会,严密组织:经过充分准备之后,要按照预定的时间,如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时到会,除遇特殊情况请假外,不得以任何借口无故缺席,会议要确定专人记录。主持人要作到对与会人员的情况胸中有数,善于引导,严密组织,使会议收到预期效果。2、学习有关文件:围绕会议的中心议题,组织大家共同学习有关文件。通过学习统一思想认识,达到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的目的。3、检查上次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在本次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应对上次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整改措施进行“回头看”。如:哪些措施落实得好,哪些措施正在落实,还存在些什么问题,原因是什么,责任在谁?今后该怎么办,等等。4、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围绕会议中心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开展严肃认真的自我批评和互相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5、列席人员发言:列席人员可根据会议的中心议题,以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党组织的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虚心听取他们的发言。6、总结经验、制定整改措施: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班长”要组织大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改进措施,力求达到具体,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各自对落实改进措施的责任和时限要求。与会班子成员及委员集体讨论提出整改措施。7、上级组织派员发言:上级党组织委派参加下级组织生活会的同志,一定要从对上、下两级党组织负责的精神,认真发言。发言内容一般包括对会议的基本评价,主要特点以及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如何落实整改措施提出意见。8、会议小结:会议结束时,党组织的负责同志应对会议情况进行小结,其内容一般包括:主要问题是否找准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得如何;总结的经验教训是否切合实际;改进措施是否有力;并对今后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3)会后进行阶段:1、向上级组织报告情况:会议结束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向上级党组织提出关于民主生活会的情况报告。其内容包括:开会的时间、地点、应参加人数、实参加人数及名单、列席人员名单、缺席人员的姓名及其理由,主持人、记录人的姓名及会议主题。围绕中心议题,开展批评的情况,生活会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哪些改进措施等等,并附:征求意见汇总材料;生活会议程;生活会原始记录;整改措施或整改意见。2、向下级党组织及党员群众通报:将民主生活会适于向下一级党组织通报的情况予以通报,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和整改措施,视情况用适当的方式进行通报,以便于群众监督。3、巩固会议成果:民主生活会的结束后要消化会议内容,巩固会议成果。书记与班子成员和委员提高认识,增强团结,按照分工,负责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并对其他同志给自己提出的意见进行梳理、整改。4、信息反馈、收集意见:民主生活会情况向下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通报后,还要及时了解群众反映。看问题找得准不准,改进措施得力不得力,以及落实改进措施的情况。收集群众反映可采用深入群众、征求意见的方法进行,也可以通过群众团体组织把群众的意见反上来。5、建立档案:每次民主生活会后,要将生活会的资料立卷归档。其内容包括:会议的原始记录及生活会情况报告,征求群众意见资料,每位成员的发言材料、整改措施和其他有关材料。

(三)一些基本概念

1、“三级联创”活动

“三级联创”活动含义是:县、乡、村三级联动,创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五好”乡镇党委和“五好”村党支部。

“五好”的要求是: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

“帮建升级创十好”活动,十好的具体内容是:环境卫生整治好、用水问题解决好、道路巷道建养好、文体活动丰富好、弱势群体帮扶好、孩子上学安排好、合作医疗落实好、矛盾纠纷化解好、土地财务管理好、农村经济发展好。

“一定三有”的内容:村主干定岗位目标、工作有待遇、干好有前途、离岗有保障。

“三有一化”的内容: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党建工作真正实现区域化。

2、党支部的选举办法:

(1)“公推直选”是指把党委直接提名和委任变为在党组织领导下,通过党员个人的自我推荐、党员群众的联名推荐、党组织的推荐这三个环节产生候选人,然后由全体党员直接参与选举产生党组织领导班子。

公推直选主要环节是,宣传发动、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召开公开大会等。

“公推直选”的含义实际有两个层次,一个是“公推”,其基本含义就是采用党员自荐、党支部推荐、党员联名推荐和员工集体推荐或者是四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在全体党员中公开、民主推荐基层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对选出的候选人经过党支部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核后,再呈请上级党委审批,党委审批同意的候选人就是正式参加选举的候选人。再一个就是“直选”,“直选”的基本含义就是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直接选举党支部委员、副书记和书记,也就是一张选票,一次选举。

这种体现党员主权思想和运用社会认同系统的选举制度,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方向,体现了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改革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的根本要求。

(2)“两推一选”,是选举产生村级党组织成员的一种方法。是指在村党组织进行换届时,先由党员和村民代表投票推荐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再由乡镇党委依据推荐票数和村党组织委员任职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并同意后,确定村党组织正式候选人,在党员大会上差额选举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村党组织书记在新当选的委员中由全体党员选举产生。

3、党日制度

党日指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法定时间。党日是党的生活在时间上的保证,党的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绝大多数要在党日中落实。党日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召开党的会议,进行党的教育,开展组织生活,处理党务工作。

4、“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指的是:支部委员会(简称支委会)、支部大会(全体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一课”指的是:党课。

(1)支部委员会

①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至三年。在支部党员大会休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

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③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支委会全体成员参加。

④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个人专断。支部委员会有权审议、监督支部书记工作。

⑤支部委员会讨论和研究的主要问题: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研究支部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按照党章规定和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各项经常性工作研究讨论本支部的党建和党员教育工作。研究抓好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以便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组织生活会的内容提出要求。研究本支部的发展党员工作和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以及党的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工作。研究对党员的奖励和违纪党员的处分等。

⑥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时,到会的委员必须超过半数,所作出的决议方能有效。如遇重大问题需要作出决定,能够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⑦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决定重大问题时,必须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如有个别问题不宜在支部大会上讨论,可由正、副书记提出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决定。

⑧必要时可以召开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或其他党员列席,听取他们意见。但在决定时,被扩大参加会议的同志无表决权。支委扩大会支委必须超过半数才能召开。

⑨支部委员会要对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它的审查和监督。

⑩支部党员大会做出的决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执行。支部委员会做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如果发现支部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支部大会

①支部大会的会期:支部大会是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或适当增加大会的次数。

②支部大会的内容: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措施;讨论通过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党员之间进行思想交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或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党支部季度工作小结、布置工作;对支部工作规划、重要工作安排等重大问题进行讨论,提出意见或建议;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③支部党员大会一般由书记主持,如果书记缺席,可由支部委员主持。

④支部党员大会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出席人数未超过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不得通过决议。决议经过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⑤会后,要由支部书记及时向上一级党组织汇报大会的情况。关于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处分违纪党员和对党员劝退或除名的决定,要及时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上级党组织批准后,要及时向党员公布。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支部委员会和每个党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3)党小组会

①党小组是党支部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它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对党员的管理,具体地组织和指导每个党员的日常活动,保证党组织的决议的贯彻执行。

②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

③党小组根据本支部党员数量、分布情况及工作需要等方面因素划分。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三名党员(其中至少要有一名正式党员),党小组长必须由正式党员担任。

④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工作、学习计划以及党支部近期的具体任务,结合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报、党刊、科学文化知识及其它有关材料,学习先进党员的模范事迹等;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团结带领本小组党员和群众完成各项任务;分析本小组党员和群众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汇报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非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情况,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改选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候选人;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及党务方面的工作;分析群众思想情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联系群众。

(4)党课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搞好党课教育要做到:

①党课以党章为基本教材,结合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联系本单位党员思想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性修养、党风党纪及理想宗旨、党员标准、党的形势任务以及怎样做一名合格党员等方面教育,也可播放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录相等课程。

②党支部要认真制订年度党课教育计划,确定每次授课的时间、内容、形式、教员。

③党课要形成制度化。每半年进行一次,全年达到2次,参加人员为支部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党课一般由支部书记、支委讲授,也可由优秀党员或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本局英摸和局党校讲师讲党课。

④为了提高党课的质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也可以运用电影、电视、录像、录音等现代化手段进行教育。

⑤党员必须做到认真听、认真记、不迟到、不早退。党课结束后,要组织听课的党员进行讨论,以加深理解,增强学习效果,也可进行测验

⑥党员领导干部要定期到所在的党支部或党建联系点讲授党课,每年不少于2次。

5、民主评议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是要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特别是在贯彻执行"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基本方针的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弘扬正气,表彰优秀党员,克服党内消极因素,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消除党内腐败分子,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民主评议的实施步骤通常为:

学习教育阶段。民主评议党员的学习内容,一般以党章、邓小平理论以及中央有关文件为基本内容,也可结合当地实际和评议内容学习有关文件。着重抓好邓小平理论的教育、理想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

自我评价阶段。自我评价主要是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进行。要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自觉清理思想,检查言行,肯定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自评前,应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材料,并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个人总结写好后要经党支部审定,然后由党员在党支部大会上进行自我总结。

党内、党外评议阶段。先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内进行党内互评。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解剖自己,带头接受批评,带头评议别人。对不宜公开批评的问题,可通过意见箱或同党员个别谈话等方式,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党内互评后,可采用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法,听取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

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部委员会,将各方面对每个党员的评价和反映,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需要核实的情况,再进一步调查核实。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正式组织意见。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报上级党委审批。

表彰、处理阶段。经过民主评议,对一致公认表现好的党员,由基层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突出的优秀党员,报上级党委给予表彰;对合格党员要给予肯定和鼓励,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严肃处置。

6、四议两公开

“四议两公开”是河南省邓州农村创造的党领导下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就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即: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7、创先争优

“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①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注重加强自身建设,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在日常工作和突发事件中行动迅速、处置果断,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认真执行党组织决定,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在做好本职工作、服务群众等方面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发挥较好。坚持经常性、有计划地发展党员。党员队伍的年龄、文化和分布结构合理。三是工作机制好。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服务高效。重大问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民主氛围好。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组织生活开展正常。坚持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能够做好党建工作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互促共进。四是工作业绩好。切实贯彻落实本单位科学发展的思路和措施,工作目标明确,抓落实的措施有力,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工作措施符合群众意愿,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为民服务优质高效,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②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行使党章规定的权利,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理想信念坚定,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等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行动坚决;带头参加集体学习,坚持个人自学,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钻研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和技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立足岗位,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业务熟练、技能精湛,高质高效地完成本职工作,勇于承担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具有强烈的宗旨意识,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结对帮扶困难群众、党员承诺、设岗定责、社会公益活动,经常深入基层,了解群众要求和呼声,主动关心群众疾苦,积极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信仰宗教,与封建迷信活动作坚决斗争。五是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引导群众崇尚科学,追求文明进步,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6、“十星百旗”活动

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十星百旗”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创建“十星农村基层党组织”,争做“十星农村党员”,树立百杆“十星农村党组织”旗、千杆“十星农村党员”旗。

①“十星农村党组织”即:团结战斗星、工作规范星、干事创业星、增产增收星、基础建设星、民生保障星、村容整洁星、民主管理星、平安稳定星、廉洁清正星。

②“十星农村党员”即:勤奋学习星、建言献策星、遵纪守法星、明礼诚信星、勤劳致富星、表率示范星、服务群众星、扶贫济困星、弘扬正气星、廉洁自律星。

二、我镇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

综合分析,我镇农村基层党的建设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农村党支部战斗力不强。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有部分村党支部表现出不适应,对发挥领导作用定位不准,对树立领导地位缺乏信心,不敢理直气壮开展工作,一味埋怨政策不配套,村民不好管,农村工作不好做,上面只给任务不给办法,老办法用不上,新办法找不到,对层出不穷的农村矛盾束手束脚,无所适从。部分村支两委主要成员搞不团结,互相争权。甚至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大做文章,相互拆台,相互抵毁。有的村支部书记唱独脚戏,支委村委摆样子。对一些重大决策不深入调查研究,不征求群众意见,作风浮夸,工作随意性强。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和新形势下产生的一些新问题、新矛盾,凭主观老经验老办法,造成不同程度的工作失误,影响村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号召力,给农村改革、发展带来不稳定因素。

二是全镇农村党员队伍结构年龄老化问题仍就严重。据统计,我县共有农村党员 人,其中农村女党员 人,占农村党员总数的 %,35岁及以下党员 人,占农村党员总数的 %,高中及以上党员 人,占农村党员总数的 %。从这些数据看,我镇农村党员结构不合理,年龄老化,文化程度偏低,妇女偏少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三是基层党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还不够。经过一年努力,在县委的统一安排下,在各级干部党员的努力下,现在基本实现全覆盖,但装修、配套、场地硬化、绿化还有差距。还有过去虽然有场所但比较破旧,与新农村建设不匹配,严重影响了群众的文化生活。

三、进一步明确今后一段时间全镇党组织建设工作任务

1、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始终是基层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基层党组织书记是基层领导班子的带头人,是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领头雁。

2、抓好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农村目前党员队伍年龄老化、文化程度偏低、妇女党员较少,已成为制约农村党员发挥作用的瓶颈。镇党委将对多年不发展党员的村,指定专人结对联系,跟踪培养,主动吸收。特别是信教群众较多的村,更要主动培养,要把发展党员、壮大党的队伍作为重要工作去完成。同时,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目前我镇流出党员 余名,农村的年轻党员流出占多数,以至于有些村支部开会过不了半。重视加强教育、管理、联系等工作,在抓发展党员和管理好流动党员的同时,党员的培训也应形成一种长效机制,党内正常的一课三会要形成制度,发展党员的程序也需高度重视。

3、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关键在于结合本单位实际选好载体,目前已在全党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就是要党组织创先进,全体共产党员争优秀,以党的先进和优秀带动整个社会争先进创优秀,使创先争优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取向和共同追求,创先争优的核心在于全员公开承诺,具体做法是:对象是各级党组织及全体共产党员,程序是根据各自工作性质和具体任务承诺,形成个人承诺、党组织审诺、全体党员议诺、公示栏示诺、每半年评诺的承诺模式。实实在在把每个组织和个人在各自队伍上的先锋作用发挥好,真正做到一个组织一个战斗堡垒,一个共产党员一面旗帜。在公开承诺的同时,要实行大表彰,采用巡回讲、媒体登、宣传栏宣传、阶段表彰的方法,大力宣扬身边的模范,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身边的人,努力营造一种文明和谐、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目标:

①推动科学发展;

②促进社会和谐;

③服务人们群众;

④加强基层组织。

4、抓好基层党组织的基础设施建设。首先进一步加大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力度,要集党员活动室、支村委办公室、医疗保健室、图书室、财务室、文化活动广场为一体的群众文化活动场所,要把活动场所建成本村的标志性建筑,成为全村的政治文化活动中心,成为百姓的温暖家园。

5、强力推进"四议两公开"工作,切实提高基层党建的科学化水平。四议两公开是河南邓州在长期总结农村工作中如何加强党组织的核心作用而提出的一种工作方法。即:凡村里的重大事项决策,先由村党支部提议,再交村两委会商议然后交村党员大会审议,最后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议,实施过程公开,结果公开。8月20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党的基础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会议强调,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主体地位,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要发扬民主,广泛参与,真正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同时强调,党的基层组织是本级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因此,村级组织必须形成制度,详细划分哪些事项必须公开、必须议,哪些事项采取什么办法公开,这样才能达到规范运作,群众满意,农村和谐。

6、党的基层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基层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是我们整个农村工作的基础,不能留有盲区,我们要坚决落实中央指示精神,坚定不移地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党的阳光、雨露要照射每个角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关心好每一寸土地上群众的冷暖,使之和谐稳定、奋勇争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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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建业务知识培训讲稿2

培训会上,镇党建办工作人员从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入手,对支部的日常业务、发展党员、党员管理工作和基层党组织的标准化建设等几个方面的相关知识进行详细讲解,讲解既包括了党务基本知识,同时又结合现阶段的中心工作进行了延伸培训。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基层党建的重要性,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把党建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真正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二要增强业务能力。各党支部要利用好本次培训机会,加强对业务知识学习,认真学习各项工作流程和制度,不断提升综合能力水平,努力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成、学有所用,主动作为、热情服务、坚持原则,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三要强化党建引领。严格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开展组织生活等重点工作,掌握和应用好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务实有效的举措,强化责任担当,抓好工作落实,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取得新成绩。

基层党建业务知识培训讲稿3

一、党员管理工作

党员的日常管理具体一些包括: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党的组织生活、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党日活动、党员交纳党费、民主评议党员、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党员党籍管理、流动党员管理等。同大家主要讲几个日常工作经常碰到的工作:关爱党员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动党员管理、党员信息库建设维护。

(一)关爱党员

浦发“2008”15号关于印发†浦北县建立‚关爱扶持党员基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我县关爱扶持党员基金的筹集渠道、关爱对象、基金用途、基金审批发放程序。

目前我们工作中经常碰到的是七

一、春节困难党员慰问、受灾党员慰问、75岁以上生活困难党员定额补助、去世党员家属慰籍金的发放。

1、定额补助金审批发放程序。目前我县享受困难生活补助的党员人数为159人,每人每月25元。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底党员统计时,由各乡镇党委按照分配的补助党员人数,并附名单报县委组织部,由县委组织部审核并返回所在乡镇,由所在乡镇村(社区)党支部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浦北县关爱扶持党员基金申请表‡,报县委关爱扶持党员基金

1 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统一发给†浦北县农村特困老党员生活补助证‡,再由乡镇党委按季度领取定额补助金,凭证发放补助。

2、去世党员家属慰藉金审批发放程序。一次性补助为100元。由党员所在村(社区)党支部(总支)报所在乡镇党委审核同意后,由所在乡镇党委从返还党费中开支慰藉金,并报县委关爱扶持党员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关系转移

1、党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1)本党委内组织关系转接

所在单位、村(社区)党组织开出党员证明信→镇党委(工委)开出介绍信→接收单位村(社区)党组织。

(2)本党委外、县内组织关系转接

所在单位、村(社区)党组织开出党员证明信→所在镇党委(工委)→浦北县委组织部→接收镇党委(工委)→接收单位、村(社区)党组织。

(3)转出县外或县外转入组织关系转接

转入:所在单位、村(社区)党组织开出党员证明信→所在镇党委(工委)→所在县(区)一级及以上各级党委或党委的组织部→浦北县委组织部→接收镇党委(工委)→接收单位、村(社区)党组织。

转出:所在单位、村(社区)党组织开出党员证明信→所在镇党委(工委)→浦北县委组织部→所在县(区)一级

2 及以上各级党委或党委的组织部→接收镇党委(工委)→接收单位、村(社区)党组织。

2、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①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②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③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④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⑥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⑦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

3、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要求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修订式样的通知‡(组通字[2006]45号)要求,从2007年1月1日起,使用新式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新式样介绍信”)。新式样介绍信的使用,对于加强和改进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目前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工作中,有的地方和单位党组织使用新式样介绍信时存在填写内容不规范、回执制度不落实等问题。目前使用介绍信中应注意的问题:一是要严格执行组织关系接转回执制度。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在该党员未到接收地(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党员组织

3 关系接收单位党组织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后,一般应于一个月内将回执联邮寄或传真给转出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坚持简便易行的原则,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基层党委负责邮寄或传真给党员原组织关系所在的基层党委,不搞层层回执。邮寄或传真回执联的费用可从本级党组织留存的党费中开支。二是新式样介绍信的填写要规范。新式样介绍信要求填写的栏目内容应当全部填写,不留空白。党员去向须明确由何单位党组织去何单位党组织,不能用“贵处”两字代替。党员年龄应填实足年龄。党员的性别、民族及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都应予以明确。党费已交纳时间和介绍信有效期应使用中文大写数字填写。(特别注意的是不能提前交党费)。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一人一份介绍信。属于多名党员集体从一个单位党组织同时转移到另一个单位党组织的,可在介绍信姓名栏中填写“×××等×名”,并另附党员名单,名单应包括党员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是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党费交纳情况等内容。

(1)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使用用钢笔或水性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介绍信的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县级以下党委开具的一般不超过7天)。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党员组织关系介 4 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携带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由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如果确系本人不慎,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对丢失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3)党员应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对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部门要调查了解。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要予以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作废,由开出介绍信单位另行补转。(4)党委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要及时做好党员档案的转接工作,转出单位要及时把转出党员的档案及时寄往转入单位;转入单位要主动和转出单位联系。

(三)流动党员管理

目前我县各镇党委在广东、北海等地成立流动党支部10多个,特别是北通镇驻广东中山小榄镇流动党支部、龙门镇驻广东小榄、清溪流动党支部等,为解决外出党员遇到的困难、为家乡招商引资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

1、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台账。要通过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台账,掌握流动党员的去向。

2、建立流动党支部。在流动党员较集中的地方,依托党员的办公场所等设立流动党支部。要求至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

3、发放†流动党员证‡。对外出的流动党员,根据党员外出工作实际的需要,为他们办理流动党员证,方便他们在外地参加党组织生活。

4、加强联系沟通。要加强对流动党支部的业务指导,为流动党支部开展党的活动提供便利。

(四)党员信息库建设维护

根据市委组织部的通知要求,要在半年党内统计的基础上,抓好党员信息库的建设维护,完善相关信息,为年终党内统计工作实行直统工作打下良好基础。相关的材料要在7月5日前上报。6月7日,已就党员信息库建设维护工作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党员信息库的建设维护要坚持定期、专人维护建设的原则。要安排好熟悉电脑、熟悉组织工作业务的人员去做。否则,很难准确理解、把握相关的工作要求。特别是各镇党委,管理的党员较多,更要重视抓好信息库的建设和维护。为专职人员提供便利的条件,在时间上给予保证,确保他们高质量地完成党员信息库维护完善工作。

二、党员发展工作

全县今年党员发展的指导性计划为739名。各党委的具

6 体指标详见浦组通“2011”7号关于印发†浦北县2011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发展党员工作的主要依据为†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一)发展党员的程序、要求

1、入党申请人的培养教育

(1)申请入党。申请入党必须自愿。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申请入应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书的内容主要有:对党的认识、动机和态度;自己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今后努力方向。

(2)同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人谈话,进行鼓励和教育。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后,申请人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

(3)撰写自传。支部为了对申请人进一步了解,可以要求申请人撰写自传。自传主要包括: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等,重点要写清楚自己思想演变过程。

2、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4)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细则‡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是:经党小组(或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的申请入党人,都称作‚入党积极分

7 子‛。

(5)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入党申请人的现实表现,经共青团或党小组推荐,结合公示结果,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6)公示。党支部将经过研究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一般为五到七天。

(7)指定培养教育人。支部把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报上级党委备案,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经常性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向党支部汇报积极分子的成长情况,根据积极分子成熟情况提出是否把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8)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收存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9)经常性的培养、教育。党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经常培养教育。培养教育的主要方法是:①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入党宣誓仪式和优秀党员事迹报告会等党内有关活动。②分配给他们一定社会工作,并检查完成情况,为他们提供接受锻炼和考验的机会。③要求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8(10)定期考察。党支部要对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定期考察,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努力方向,将结果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对考察后发现不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要及时调整出去。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立场、思想觉悟、学习态度、工作表现、组织观念、道德品质等方面。

(11)支部制定年度发展计划。支部要根据积极分子成熟情况,拟定年度发展计划,并上报党委。

(12)党委制定年度发展计划。

(13)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审定年度发展计划。党委审查后,把计划报上级党委组织部审批。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审定的发展计划,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3、发展对象的确定和培养考察

(14)听取培养联系人的建议。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对党有正确的认识,入党动机端正,能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培养人可以向党小组或支部提议将其列为发展对象。

(15)党小组讨论。党小组进行讨论,并准备提交支委会研究。

(16)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在列为发展对象前,党支部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听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征求意见可以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9 最后形成文字材料。同时将意见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17)支委会讨论。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人意见后,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召开支部委员会,讨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同时将意见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18)政治审查。在发展入党前要对积极分子进行政审,政审主要内容是: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没有经过政审,不能发展入党。

(19)集中培训。发展入党前,党组织要对积极分子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以党校为阵地进行,主要内容是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路线,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5-7天或40个学时。培训结束后要进行考试和个人总结,考试成绩和培训证明作为审批党员的必备材料。

(20)公示。基层党组织把通过支委会确定的发展对象公示五到七天,并向通过公示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党志愿书‡。

(21)预报预审。党支部把发展对象的全部考察材料,上报基层党委,基层党委初审后,报上级组织部门预审。对符合要求的,方可确定为发展对象。预审的考察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申请书、自传、团组织推荐材料、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证明、本人政治历

10 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旁证材料、定期思想汇报、政审综合报告、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等。

4、预备党员的接收和教育考察

(22)确定入党介绍人。发展对象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介绍人一般由培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确定。介绍人主要任务是:①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②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③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帮助其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23)填写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严肃认真、实事求是、规范地填写†入党志愿书‡,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填写要用钢笔,字迹要清楚。(24)支委会审查。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25)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大会必须有2/3以上的应到正式党员参加才能召开。支部大会的程序是:①发展对象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等方面情况。②介绍人介绍培养过程中发展对象的现实表现,并表明态度。③支委会报告对培养对象审议的意见。④到会党员对发展对象是

11 否具备党员条件发表意见。⑤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⑥宣读支部大会决议。⑦发展对象表明自己的态度。(发展党员大会的记录、支部大会讨论两名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逐个表决。)

(26)党总支审议。党总支及时对党支部上报的决议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签署意见,并上报党委审批。

(27)指派专人谈话。党委在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谈话前,谈话人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后,将谈话情况和自己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表明是否同意其入党。

(28)党委审批。党委要贯彻集体审批的原则,通过审阅发展材料,判断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把审批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29)编入党小组。党支部接到党委的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并将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告诉其交纳党费有关规定,并教育他们自觉参加党的活动。

12(30)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是对党员的一种教育形式,一般由基层党组织安排。宣誓仪式的应尽可能在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也可以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31)教育考察。支部要继续通过上党课、分配工作、严格组织生活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也要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至少要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支部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对于确实不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支部应及时讨论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5、预备党员的转正

(32)申请转正。预备党员在一年考察期满前,应主动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转正申请的内容是:入党简明情况、表明要求转正的态度、预备期间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表现、今后的努力方向。

(33)党小组提出意见。党小组根据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表现,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34)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采取个别谈话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35)支委会审议。支委会要根据预备党员本人的转正申请、党小组意见、群众反映,结合考察情况,对照党员标准,提出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意见。

13(36)公示。支部要对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进行为期五到七天的公示。

(37)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本人必须到会。大会程序是:①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内的主要表现。②支委会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③到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进行表决。④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对于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一定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对在预备期内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延长预备期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并把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并上报。

(38)党总支审查。党总支及时对支部上报的转正材料审议,签署意见,并上报党委审批。

(39)党委审批。党委要在三个月内召开会议审批支部上报的转正材料,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及时通知支部。

(40)通知本人。接到党委审批通知后,党支部应通知本人时,并进行一次认真的谈话。谈话内容包括:①通知党委批复意见,并告诉其党龄起算日期。②提出新的要求,鼓励转正的党员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做

14 优秀党员。③对延长预备期和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党支部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使他们不背包袱。

(41)材料归档。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组织发展的相关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

(二)发展党员应请注意的问题

1、入党条件

党章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这既是申请入党的条件,也是做一名共产党员的起码要求。其中年满十八岁是必备条件。‚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这句话有三层含义:第一,加入党组织必须年满十八岁。强调这一点,是因为一个人到了十八周岁才算成年,才能有比较确定的政治判断力,以确立自己的政治信仰和终身志向。第二,加入中国共产党,必须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没有中国国籍的人不能加入中国共产党。第三,加入党组织必须是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因为作为以消灭一切剥削和压迫、实现共产主义为目标的工人阶级政党,是不允许剥削分子进入党内的。

2、进行政审、函调或外调手续办理的要求

县委、中央直辖市和省辖市的区委,或相当于县级以上

15 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军队团或相当于团级以上的政治部门均可直接互相发函索取调查证明材料。

地方县级以下党组织,军队团以下的党组织,需要调查证明材料或接待调查证明材料时,不论是函调还是派人调查,均必须通过县(团)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发函和开写介绍信,并加盖公章。日常工作中时常碰到要为一些学校发展党员办理函调。这时要注意。

▲党组织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外单位来人、来函进行政审调查 ?

凡符合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函调、外调材料的有关规定的,接待单位均应积极配合,主动、及时办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推托或拒不受理。受理政审调查中,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实事求是。证明材料提供前,应经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审阅。由个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党组织应在材料上注明证明人的政治状况和对证明材料的看法。调查过程中,证明人提供了新的调查线索,或遇证明人工作已经调动时,接待单位党组织要负责办理转接介绍信手续。

(三)入党志愿书的填写

1、†入党志愿书‡的填写要求

†入党志愿书‡是一个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主要依据,也是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的主要依据。因此,申请入党的同志,必须严肃认真地填写†入党志愿书‡。填写

16 †入党志愿书‡前,党支部负责人和入党介绍人应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对党忠诚老实的教育,将填写†入党志愿书‡的目的和意义、填写内容和要求作详细说明,指导其填好†入党志愿书‡。†入党志愿书‡中由发展对象填写的内容要事先写草稿,尤其是“入党志愿”这一部分必须写草稿,交给支部书记或负责发展党员工作的 同志审查同意后,才能正式填写。

入党申请人要依照†入党志愿书‡的项目用钢笔或毛笔逐项认真填写。内容要真实,字迹要清楚,不得有任何隐瞒或伪造。如个别人党申请人不能写字,可由党支部指定党员按照本人口述的内容填写。请人代笔填写的†入党志愿书‡,除入党申请人签名盖章外,代笔的党员也要签名盖章,并注明入党申请人不能亲笔填写的原因。

按照栏目要求逐一填写,如果没有的,要写上“无”字,不能空白。

2、†入党志愿书‡填写的要点及方法

(1)‚姓名‛应与居民身份证一致。‚姓名‛中的‚曾用名‛应按使用顺序填写。

(2)‚民族‛填写全称。

(3)‚出生年月‛应填写公历时间。

(4)‚贴照片处‛要贴本人近期一寸或小二寸半身照片。

17(5)‚籍贯‛是指本人祖居的地方,按现在的行政区划详细填写。‚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到县(市、区)。

(6)‚学历‛分毕业、结业、肄业三种,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在读高中生填写初中,在读本科生填写高中,在读研究生填写本科)。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得填写‚相当XX学历‛。‚学位‛按实际已获得的最高学位填写。

(7)‚单位、职务或职业‛,填写实际担任的主要单位及职务。无单位、职务的,填写职业。

(8)‚现居住地、居民身份证号码‛等须如实填写。(9)填写‚入党志愿‛这一项时,首先要将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及怎样做一个合格的党员等内容写清楚。在填写时要联系自己的思想认识实际,不要单纯照抄†党章‡或其他材料。

(10)‚本人经历‛包括个人的学习经历、参加劳动和工作的经历。一般应从7周岁或上小学一年级开始算起,根据本人不同时期所从事的职业,分段填写。前后时间要互相衔接。同时,要填上对你这段经历最熟悉的证明人。

(11)‚奖励或处分‛。一般是经过一个单位或上级领导机关批准表彰和奖励的,均可填入,并写明何时何地何原因

18 受过何种奖励。处分是指有批准权限的领导机关,根据所犯错误的事实和性质,按照党纪、团纪、政纪和国法所依的组织处理或刑事判决。

(12)‚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其中‚家庭主要成员‛是指和自己有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直系亲属。

(13)‚主要社会关系的职业和政治情况‛。其中‚主要社会关系‛是指本人的旁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较密切或本人受其影响较大的亲友、同学等。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主要社会关系的职业和政治情况‛填写时还应注意以下问题:①不能把‚家庭主要成员‛理解为户口簿内的人,即不能把分居立户的父母等直系亲属填在‚主要社会关系‛栏内,也不能把户口簿内的公、婆等非直系亲属填在‚家庭主要成员‛栏内。②对‚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称谓要规范,不能使用地方习惯称呼,如:老婆、丈母娘等,也不要使用含义不清的称呼,如兄弟、阿姨等。③参加党派组织的,应注明是哪个党派的党员(成员)。如参加中国共产党,应写明‚中共党员‛,不能只写‚党员‛二字。未参加任何党派的,不必填写‚群众‛二字。④已离退休的,不能只填写‚离休‛或‚退休‛二字,而应写明离退休前所在单位、职业和政治情况。⑤父母及主要社会关系中的主要成员已去世的,也应填写,并注明生前的单位、职业和政治情况及去世的年月等。

19(14)‚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这一项没有特别要求。凡是申请人党者认为表格中各项没有包括进去或没有完全表达清楚的问题,又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都可以填写。如没有定无,其他各项如是。

(15)‚入党介绍人的意见‛。介绍人必须是本支部内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不可以做介绍人,‚介绍人职务‛既要填写填写党内职务,也要填写党外职务。如职务较多,可填写主要职务。没有职务的可以不填。入党介绍人应本着对党、对被介绍人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的把培养和考察中了解到的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他方面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作出全面评价,具体地填写出来,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以便组织进行审查。对被介绍人的缺点和不足,也应如实填写,不要以‚希望‛、‚赠言‛的方式来代替。两个介绍人在填写意见时,必须各写个人的意见,第二介绍人意见不能只写‚同上‛或‚同意第一介绍人的意见‛。填写意见后,要签名盖章,注明日期。

(16)‚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决议主要内容:①说明申请人党者的基本情况和支部大会对他的基本评价。②记载支部党员大会表决的情况。③写上支部名称,通过决议的年月日,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17)‚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多数总支没有审批发展党员的权力,但支部党员大会决议要经过总支审查后才能报党委审批;经县团级以上党委授权发展党员的总支,要注

20 明这一情况并在此栏填写审批意见,没有总支的,支部将†入党志愿书‡等材料直接报党委审批,总支一栏可空着。

(18)‚党委审批意见‛。党委审批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都必须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代替党委审批。填写审批意见时,应当写清批准或未批准的理由,写清党委表决的情况。如批准为预备党员,则应注明预备期从哪年哪日算起;如批准为正式党员的,则应注明从哪年哪日转为正式党员。

▲支部大会同意预备党员转正后,上级党组织应在3个月内审批,超过3个月未审批的如何处理?

党委审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应在3个月内讨论审批。对超过了规定审批期的,要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因党委工作上的原因拖延了审批时间的,如果超过规定期限不是太长,应抓紧审批;如果超过期限较长应经支部大会复议后再报批。其预备党员转正时间应从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因预备党员存在某些问题需要查清而拖延了审批时间的,要抓紧查清问题,再办理审批手续。一般情况下,支部可不再重新讨论;问题比较严重或超过期限较长的,由支部复议后再报党委审批。同意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按支部复议后形成支部大会决议的时间算起。

21 如因特殊情况超过6个月未予审批的,由原报批党支部对发展对象重新履行入党手续,包括支部大会重新进行讨论。否则党委不能审批。

(19)‚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应根据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情况,扼要说明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表现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并写清楚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必须写明是同意按期转正,还是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或是延长预备期,延长预备期的应写清延长的时间。

(20)‚支部大会通过延长预备期的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凡是被延长预备期的党员,延长期满支部大会应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问题。支部大会通过决议后,将延长期的表现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填入该栏内。表决结果,要么转为正式党员、要么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而不能再次延长其预备期。

(21)‚备考‛。这一栏由党组织填写,主要填写表中其他项目中没有包括而又应该说明的问题。例如,自动退党、脱党、劝退等组织上除名的,需要补办入党手续、签注说明的问题、结论意见等。

(四)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的填写要求 此表作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过程的写实纪录,由党支部组织委员督促有关人员如实填写,并负责归档。入党积极分子在考察期间调动时,应将此表寄往新单位,以便于

22 继续考察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为正式党员后,此表应作为考查材料存入党员档案。

1、何时列为‚推优‛对象:从共青团员中发展的都要填写推优时间。

2、培训天数或学时: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5-7天或40个学时以上的培训。

3、由两名培养联系人分上、下半年两次填写,可以是每半年每人分别写1次,每人在各自写的意见处签名,一共有4次意见;也可以是每半年两人合写1次,两人都同时签名,一共写2次意见。如果填表后一年,该生还没有发展,则培养联系人把第二年、第三年的上下半年意见写在工作信笺,粘在考察登记表上。要填写的内容为该入党积极分子的现实表现、主要优缺点,以及培养联系人的意见。

(五)入党志愿材料的保管、遗失处理

在党员转正前,除办理吸收预备党员及转正手续时交上级党组织填写审批意见外,由所在党支部保管。在转为正式党员后,应将其组织发展的相关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党委负责保管。党员工作调动时,应将其入党材料随同人事档案一起转往新工作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的保管单位。

(六)其它

1、临时工、合同工、轮换工要求入党,应向哪里的党

23 组织提出申请?

临时工、合同工、轮换工要求入党,一般根据务工的时间长短来确定;到一个企业等单位工作的临时工、合同工、轮换工应聘、应招时间不满一年的,可向其原工作单位党组织国户口所在地党组织提出;应聘时间超过一年的可向招聘单位党组织提出。

2、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三者有何区别? 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凡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的人(一般应书面申请),均称作‚申请入党人‛。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研究同意,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支委会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确认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准备近期发展的,称为‚发展对象‛。

3、入党积极分子可以参加的党内活动?

为了使入党积极分子了解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加强对他们的教育,促其成长,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一些党内活动,如听党课,列席参加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入党宣誓大会,党内有关的政治学习,义务劳动等。

4、党的临时支部有无发展党员的权力?

党的临时支部无权发展党员,但可以接收申请人的入党

24 申请,可以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考察工作。

三、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

(一)党费收缴的标准

根据2008年4月开始实施的由中组部下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从新启用了新的收缴标准。其中:

第一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25 第四条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 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元。

第七条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八条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九条 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十条 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二)党费的使用范围 规定中:

26 第十七条 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十八条 使用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第十九条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第二十条 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二十一条 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我县党费收缴管理的具体要求

1、各单位上交县委组织部的党费时间为每季度一次。全年的党费应在当年的12月30日前上交。上交的党费都要在年终时进行结算通报,各单位不得随意截留。按党费管理使用的规定,我县除县直属工委、国有东方农场有党费留存外,其他党委均不符合党费留存的条件。

2、各党委(工委)上交县委组织部的党费,仍采取到县工商银行存缴的办法上交,县委组织部党费帐户开户银行

27 是:中国工商银行浦北县支行,帐号:***7552.各单位凭银行的现金交款单到县委组织部开具党费收据。交款时应请注明是哪个党委收缴的党费。

3、各单位要严格党费的收缴、管理制度,建立党费专帐,指定专人负责。党费不准与其他经费混在一起,严禁个人长期保存现金。党费经管人员调动时,应认真做好交接工作。

4、关于党费返还的管理使用。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文件的规定,县委组织部出台了浦组通字“2005”30号文件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党费收缴和管理使用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从2006年开始每年从各镇党委上缴到县的党费中按30%的比例返还各镇用于开展培训党员、表彰党员、补助困难党员等,具体的使用范围前面已经讲过。具体的操作实行报账制,即由县委组织部代为管理党费返还,由所在党委根据使用的需要支出后,提出申请划拨党费返还报告、填写党费返还划拨申请单,连同支出的报销册、票据原件上报县委组织部组织股,由相关股室和有关领导审核批准报销。然后到秘书股领取返还资金。

5、关于党费票据的使用管理问题。自2008年开始使用了新式的党费票据。要求由收缴党费的党支部每半年开一次发票给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上交党费到党委后,由所在党员开据党费收据给党支部。各党委都有一本党费收据、登记册的记录簿,党费的票据的发放实行签字领取的登记手续,28 还要不定期进行核销。我县从2008年启动新式票据以来还没有进行过核销。所以,我们计划在今年底进行一次核销。请各镇提前做好已党费票据的核查工作,查清楚票据的去向、核准确收缴党费的数据,为下一步进行核销做好准备。

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党志愿书、党费收缴票据等用完后,可到县委组织部组织股按需领取。使用后的介绍信及存根等应作为长期的档案进行保管。

四、村干部管理

(一)村干部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发放

浦办发“2010”67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办公经费使用管理和村干部绩效工资发放的意见‡的通知。明确每年底要对干部进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根据考核档次发放绩效工资。

(二)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审批

浦办发“2010”67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办公经费使用管理和村干部绩效工资发放的意见‡的通知。由各镇党委、政府每年对离任村干部享受生活补贴情况进行核查一次,及时办理增加和核消手续,进行核减或增加享受补助人员。

(三)村干部档案管理

浦办发“2010”68号关于印发†浦北县村干部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对村干部、村级

29 后备干部、离职享受生活补贴的村干部等相关人员的档案的收集、整理有了明确的规定。

(四)村级办公经费

浦办发“2010”67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办公经费使用管理和村干部绩效工资发放的意见‡的通知。明确了村级办公经费的补助标准、管理原则、使用范围、拨付程序、监管等作了具体的规定。

存在问题:(1)没有分村核算,分村建帐。而是和镇政府经费混在一起使用,结余留在镇政府。根据†浦办发[2010]67号‡文件‚对经费进行分村核算、分村建帐‛的要求,建议各镇设立‚村财镇管‛办公室后,具体负责财务人员要分村核算、分村建帐。导致各村的收支结存情况不清楚。(2)支出不到位。拨款多采用年终一次性或年中几次拨款,没有按月拨款或按需拨款。(3)支出范围不够规范。与†浦办发[2010]67号‡文件‚村级办公经费使用范围限于村级组织办公用品购臵、文件资料邮寄、报刊征订、办公电话、水电费、村委‘两委’会议误工补助等公务支出,不能挪作他用,特别是不得用于发放村干部奖金、补助及其他福利‛的要求有些不符。亦有从一个村挪用到另一个村的现象。

五、创先争优

根据中央的安排部署,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时间已经过

30 半。下面讲一下近期的工作任务:

一要继续抓好新一轮公开承诺活动。虽然很多单位已经在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始了新一轮公开承诺,但是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还有不少单位和党员的承诺流于形式,脱离岗位实际,缺乏约束力,有必要继续来一次‚回头看‛,对已经公开的承诺进行一次梳理整改,让承诺更加贴近单位和个人实际;还有相当一部分单位党组织和党员个人还没有很好地组织开展新的一轮公开承诺。会后一定要把这项工作认真做好。二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主题活动。在全面推进结对共建、承诺联评、典型示范、党群共建、绩效考评‚五大行动‛的同时,今年突出以‚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好干部、善执行‛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三要加强示范点和联系点建设。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带动作用的创先争优榜样。通过抓典型,建示范,做到‚点上突破、面上开花、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四要要进一步加强宣传。

六、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责任追究的问题

浦办发“2010”68号关于印发†浦北县基层组织建设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对发展党员手续的办理、党费收缴管理、抓村级党组织建设、村干部值班等出现问题的,对不同的责任人明确了所要追究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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