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酒驾专题警示教育心得体会范文(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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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酒驾专题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第一篇】

市局组织各单位学习了禁止酒驾的相关材料,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一名执法者,同时又是一名守法者。更知道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禁止酒驾不仅是保护自己,也是是爱护家人,爱护他人的体现,更是展现职能机关执法,遵法的窗口。

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对于一名公安来说,根据单位的有关规定,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

其次,为了公安干警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树立民警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市局和总队对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在驾驶公车时,必须带齐双证,签好派车单,坚决杜绝酒驾,加强民警小时工作外的思想和生活管控,从政治,思想,行动展开爱警活动。

自从公安部提出五条禁令后,xx公安局就加大了对酒驾的严管程度,通过组织民警观看警示教育片的形式,让大家在思想上绷劲酒驾这根弦,加强思想意识。还利用基层党支部的作用,逐一对单位爱喝酒,能喝酒的民警谈话,劝其少喝酒、不喝酒,从根源上杜绝酒驾。

近期xx分局民警酒驾的案例就给我们大家上了一堂真实的教育课,就是因为他一时的思想麻痹大意,侥幸心理,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作为家里的顶梁柱,因为酒驾失去了工作,为家人和自己的生活加上残酷的冰霜,现实是残酷的,教训是惨痛的,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为了自己关注自己的.口,把捉手中的方向盘。

党员酒驾专题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第二篇】

最近一段时间,因酒后驾车而引发的恶性交通事故频频发生,其导致的血案、惨案不断冲击公众的神经。由于安全教育的缺失,执法管理的缺位,以及现行法律的缺憾等原因,酒后驾车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其是一种对生命权的极端漠视和肆意践踏的行为,同时,也公共交通秩序和安全带来很大影响,成为社会不和谐因素。因此,我们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切实治理酒后驾车。

切实治理酒后驾车,必须树立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造成酒后驾车很大程度上于当前社会喝酒,劝酒,逢酒必饮的风气和“喝点酒照样能把车开回家”的盲目自信,麻痹大意的心理有关,可以看出,公众的安全意识还是很薄弱。对此,各有关部门和媒体也相应采取了多种宣传方式和途径对酒后驾车的危害性进行宣传,但是力度还不够且仅依靠交管部门开展安全教育的力量也不够,政府、企业、学校、社区乃至家庭都应尽到宣传教育的责任和义务,另外,在酒店门口悬挂酒后驾车危害性的标语,在酒店餐桌上设置酒后不驾车的提倡卡。逐步使“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自觉行动,从而降低酒驾萌发的概率。

切实治理酒后驾车,还应加快完善和健全现行法律制度。纵观世界发达国家认定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标准,可以看出我国的标准还是比较低且认定不清晰,何为饮酒,何为醉酒,检测和认定也不科学,同时,与国外相比,我国违法成本还太低,以致一些肇事者还存在“我能摆平一切”,出事后能搞定的想法,把他人生命当儿戏。为此,相关法律部门应加强调研,借鉴国外通行做法,建议人大在《刑法》中增加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罪,加大对酒驾的处罚力度,对酒驾“零客忍”,使酒驾者知道“醒”,感到“疼”,使他们不敢跨越雷区半步。

切实治理酒后驾车,应健全治理的长效机制。当前,交通部门查处酒驾行为一般是一阵风般的运动式执法,其确实能够揪出一批“倒霉蛋”,但是大家都有一个心照不宣的想法,整治风头一过,小酒照喝,小车照开。可以看出,建立交警部门专项整治,突击严打,日常执勤执法融为一体的长效机制已刻不容缓,交管部门也应树立一种长抓不懈的思想观念,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同时探索部门和单位联动机制,比如将酒驾纳入单位内部考核,协调保监会等部门,将车辆保险和银行个人诚信体系挂钩。

治理酒后驾车其实不是政府的独角戏,需要全社会配合。一个良好的交通秩序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维护,在公民道德建设中把-“酒后驾车”纳入公民道德建设内容中,培养广大司机守法,形成良好素质的同时,各有关群体如饭店经营者在劝导喝酒者不开车方面应当负起责任,如设立信息员对酒后驾车进行劝阻或及时向交警部门报告相关信息,各饭店、酒吧等场所设置酒精测试站,让全社会共同监督酒后驾车行为。在治理酒后驾车上多一些人性化的创新和智慧。

“酒驾猛于虎”,随着全民交通安全意识的提高,法律法规的健全,治理机制的完善,我相信有交警和相关部门的不懈努力,全社会的以齐抓共管,我们一定能进一步治理酒后驾车行为,营造一个有序健康,安全的城市环境,从而开创“社会和谐人人有责,社会和谐人人共享”的局面。

党员酒驾专题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第三篇】

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人们的日子过得越来越好,家家户户都有了辆小车,这是好事。中国有个风俗:“夫酒不成席”。因而为了应酬,喝酒的事务也越来越多。于是大家都习惯用酒来办事,这样就形成了喝酒能办事,酒桌上推杯斟饮,一杯又一杯,让人们只想着眼前事务,但失去理智,忘却了自己还是一位司机,正是如此,酒驾就不由得产生了,酿成了许多不可弥补的损失。

每年被酒驾夺去宝贵生命的人数以万计。他们之中,有天真无邪的孩童,有健壮的成年代,有正在享受天伦之乐的老人,他们有的生机勃勃,有的正花季年少,有的正在努力追寻理想,还有的……但是因为酒驾让他们失去了一切,难道我们不会感到痛心疾首吗?同时酒驾本人也本该拥有着光明的前程,却因酒驾闯了大祸,难道我们不为之感到惋惜吗?

在酒驾的悲剧后面,得来的是无限的悲痛和哀伤,因此而推动生命的人们,他们的损失谁来偿还,又如何能偿还,谁能让生命重回?财产的损失估且不提,心灵的创伤谁来修复?那些酒驾的人们可否想过发生这样事情是多么糊涂,多么令人厌恶、憎恨!

我曾看到这样的一则漫画:一个喝得烂醉的驾驶都被交警拦下,当交警开下罚单时,他不以为然的说:“红酒还是白酒?”这则漫画引人深思。人们喝酒时,常常抱着“喝一杯没关系”的心理,不自觉地一杯又一杯的下了肚,于是慢慢的就喝昏了头,以致头脑不清,就产生了一桩桩的惨案。为了避免发生这样的事,首先请大家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其次,当你是作为一名司机的时候,别人向你端来酒杯时,你应当义正严词的说:“对不起,为了他人幸福和自己幸福,我不能喝!”让我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在此我要呼吁司机朋友们,请你们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好习惯,请你们要对自己负责,对社会,家庭负责。生命微小,却宝贵,酒虽好,却不能贪杯。请你们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党员酒驾专题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第四篇】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醉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从年轻到年纪大的,从普通工作人员到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同年龄、不同职务、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并非不知党纪国法的明确规定,而是心存侥幸,认为自己可以蒙混过关。但事实证明这种侥幸心理只会让自己虽未受到法律的惩处但也受到警告处分、免去党政职务、留党察看一年或者更严厉的处罚。这说明在现今全面从严治党时代背景下党纪严于国法,酒后驾车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在受到法律惩处的同时也要受到纪律的严格处分。

酒后驾车极易造成交通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2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点了交通安全法》对酒驾行为作出严厉的处罚规定,而同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更是明确将醉驾定性未危险驾驶罪,属于故意犯罪。党纪严于国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包括酒驾醉驾在内的党员干部违反法律行为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纪处分。”“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纪处分。”20-年三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更是为严肃查处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酒后驾车绝不是小事,党员是有觉悟的先锋战士,必须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干部是党的骨干,理应在遵纪守法等方面发挥带头模范作用。党员干部酒驾醉驾,不仅与党章规定的“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等党员义务要求相去甚远,更会严重损害党的形象。

作为一名党员、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我们在做任何事情任何决策时都要算好人生的七笔账:

政治账:违法违纪,就是自毁前程,断送了自己的政治生命;

经济账: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果见钱眼开,利用手中权利肆意掠取钱财,后果必然是“倾家荡产”,竹篮打水一场空;

名誉账:古人说:“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人生在世,名节最重”;

家庭账: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于人多么重要,可如果不珍惜,一意孤行,就会落得妻离子散;

亲情账:如果你违犯了党纪国法,不但要受到法律严惩,亲朋好友也会离你而去,最终成为众叛亲离的“孤家寡人”;

自由账:一旦身陷囹圄,才知道自由是多么可贵;

健康账:暗地里的权钱交易,因见不得“阳光”,且时时处在提心吊胆中,身心憔悴,在毁了工作事业的同时,也毁了身体;

下面我将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作出一下承诺:

1、带头安全文明驾驶,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2、带头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做到清正廉洁。

3、带头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纪律观念,做遵守纪律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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