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演讲稿范文推选(汇总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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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社会的基石,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增强法治意识,维护自身权利,促进社会和谐,构建法治中国,共同迈向美好未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演讲稿推选相关内容,供您学习参考!

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演讲稿范文【第一篇】

各位,同事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遵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玄色的,由于它在犯罪人眼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由于它在无辜者眼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实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热和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牢牢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由于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远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须的。” 遵纪遵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遵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大”还有相当一段间隔。固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遵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固然间隔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看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往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预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往遵守。”苏格拉底终极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以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遵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遵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遵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往法式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社会,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夸大“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城市,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演讲稿范文【第二篇】

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提起法律,大家都会觉得很神秘、很威严。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是约束人们行为的一种规范。

也许许多同学都认为:我们还小呢,能范什么罪?即使做错了事,犯了罪,法律也不会制裁到我们的。有些现象我们在学校中也常听到,比如:一些同学从偷别人一支笔、一块橡皮、到偷钱等等。这是因为,这些人因为年龄小、缺乏社会知识、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所以,我向大家提一些建议:

一、不沉迷络。

二、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

三、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以免失手,以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

我们大家都知道,由于小毛病发展到大错,从一般违法到陷入犯罪的`泥潭,这样的例子在生活中并不少见。所以我们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争做讲文明、懂礼貌,各方面素质都得到发展的好学生。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所以,我们要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小公民。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下平安、健康、茁壮成长。

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演讲稿范文【第三篇】

纪律法则,是一个布置精密的栅栏,僭越过去,就破坏了保护我们的屏蔽,小心呵护,就成就了一番文明。实践诚信,是一方源自心田的甘泉,停滞流动,会让我们的良知黯然失色;汩汩涌出,却使我们满溢一身文明。

当垃圾不再因我们乱扔而成为肮脏点缀时,爱护环境幻化成一种如紫萝兰般清恬的文明;当关门声不再因我们猛力而成为震耳噪音时,珍惜公物质变成一种如茉莉般甘香的文明;当一切违纪犯法活动从我们行为档案里删除时,规范合格蜕变成一种如康乃馨般成熟的文明;当诚实守信不再因我们忽略而仅仅是一个词汇时,实践诚信脱身成一种如百合般怡人的文明;从我做起,点点遵纪守法,滴滴实践诚信,会慢慢汇成文明的花簇,在—个蝶舞莺绕的春天,文明飞跃成了文化。

其实,貌似约束人们的条例规章,并没有那么可怕,那么难以做到,它像个外生枝;它如双温暖的双手,指出你在人生路上冒失犯下错误,引领你正直地生长。其实,实践诚信也并没有那么困难,那么难以企及,不轻言诺言,言诺必行就行。其实,做一个举止文明的人,也业并没行那么遥远,那么难以办到。遵守最简单的准则,履行最基本的义务,真正地做到像保护眼睛一样呵护法规,真正地做到实践诚信,文明已在你身上散发花香。其实,文化,也并不是个人得找不着边的抽象词,它就是一个人的文明加另一个人的文明。许许多多的小文明组建的人文化。

就像从一数起,—直数到无穷无尽,从我做起,一直做到生命之尽。在不随地吐痰,学会文明:在不打架斗殴中,学会文明;在不违法犯罪中,学会文明。在实践诚信中,做到文明在一点一滴中,做到文明。你会发现囚笼般的篱笆有一扇精巧的门,从那儿,人们秩序井然地走了出去,走向更广阔更安全自由的金光大道,走向更发达更和谐的文明世界。

遵纪守法,实践诚信,从我做起。当小文明遍布各处,闪着耀眼光芒,散发着芬芳气息时,民族和谐的文化将熠熠尘辉!

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约束到主动地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与社会的不良风气做斗争。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就会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在我国,依法治国的方略正在大力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深入人心。能够在这样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环境里成长,多么幸福!然而,我们更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

记得有这样一件让人痛心的事,浙江省台州市11名中学生参加同学生日聚会饮酒后,在街道上碰到本镇居民陈某,双方因为小事发生口角,陈某当场被打成重伤,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参加打架的学生的年龄都在14岁到17岁之间,事发后一两天,他们由家长或老师陪同全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以下是他们对记者说的话:“这事会不会影响到我以后的生活?比如,我怕将来找工作时,会因为这件事而找不到。”“当时根本没有想到过报警等方法。”“可是在动手时,我根本没有想过后果。”

青少年犯罪成了一个令人关注的社会问题,而许多走上犯罪道路的青少年仍对法律一无所知,当然,司法机关不会因为不懂而不予追究,不懂法并不能减轻他们的罪错,当他们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时才追悔当初不应该不学法、不守法,以致触犯了法律,受到处罚。这些教训是惨痛的,值得我们成长中的青少年深深思考。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中学生也不例外。我们每个人都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从遵循校纪校规做起。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约束到主动地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与社会的不良风气做斗争。

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演讲稿范文【第四篇】

各位领导: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遵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玄色的,由于它在犯罪人眼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由于它在无辜者眼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实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热和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牢牢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由于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远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须的。” 遵纪遵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遵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大”还有相当一段间隔。固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遵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固然间隔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看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往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预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往遵守。”苏格拉底终极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以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遵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遵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遵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往法式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今天,我们夸大“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演讲稿范文【第五篇】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要建设高度文 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信念。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 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说的 “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遵 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有没有健全的法制、遵纪守法的国民,是衡量是否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的标准之一。依照这个标 准,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 “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只有当“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 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保障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遵纪守法不仅是大到遵 守国家的根本大法、各项制度政令,更应该是小到遵守公司的“法”。 公司也有公司的“法”,公司里的“法”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集团公司去年通报的xx公司的几起交通事故,里面就有 因为不遵守交通法规而导致事故发生的案例在。这些违反法律、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人并没有深刻认识到事故发生的必然性:一个人的行为日久会成为一种习惯,一 种习惯日久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日久会成就一种命运,最终导致自食恶果。因此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不仅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更是对每个公民自身 的保障。一个有法制观念的人,他的守法行为能够促进他的人生发展,并且有利于他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 鉴,可以晓规则。”作为负责集团公司财务工作的我们,往小了说,如若不遵守财务规章制度,轻则账务混乱,重则可能导致违法犯罪的发生,因此,我们在日常的 工作学习中都应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牢固观念,摆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态度。应当在自己以后的工作当中,认真总结身边已发生的一些案 例,并引以为戒,时刻督促自己严格遵循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法令法规,为促进装备财务部的各项工作得到健康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演讲稿范文【第六篇】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

早上好!今天我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遵守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于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任何人都不能超越法律,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集体,一个个人,都不能置身于法律之外,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都必须在法律的范围里进行。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

曾听过这样一句话,“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世纪的小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当然,对于同学们来说,现在更为重要的是遵守校规、校纪。著名作家柳青曾说,“人生的道路很漫长,但紧要处往往只有几步,特别是在人年轻的时候。”同学们正处在中小学时期,正是各种良好行为习惯形成的关键时期。如果坚持按照《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天天坚持,时时提醒,日积月累,就会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而良好的'行为习惯可以转化为一个人内在的性格、情操,将会使我们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这会影响我们一生的发展。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因此,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改变不良习惯,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学生!

“播种行为,收获习惯;播种习惯,收获性格;播种性格,收获品德;播种品德,收获命运。”愿同学们每个人都能严格要求自己,持之以恒,收获坚毅的性格,收获高尚的品德,最终在未来激烈的竞争中把握自己的命运!

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演讲稿范文【第七篇】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中学生“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是我们对自由的向往,但是自由是相对的,没有束缚,自由也就无从谈起。“法”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因为它是公平、正义的化身,是坚守社会文明的最后一道底线;法又是一把无情的利剑,它令犯罪分子胆颤心惊,无处逃逸;法就像一张无边无际的巨网,维系着社会的安定,护卫着人们的安宁。

如今,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比率逐年升高,引起了大家的注意。究其原因,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比如在社会不讲社会公德,惹事生非、打架斗殴、偷窃敲诈。在学校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这些青少年学生虽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违纪的,但他们无法真心地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因此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屡见不鲜,比如说脏话、抄袭作业、顶撞老师、撒谎、欺负小同学等等。还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现在违纪,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作违法的事。曾经就有过这样的案例发生:

1999年3月27日晚,在襄樊市的汉江沙滩上,一个由几名未成年人临时凑成的绑架团伙绑架了某中专生小刚,正当他们打电话向被绑架人母亲索要6万元赎金时,被樊城公安分局米公派出所刑警一举抓获。据查,他们曾多次敲诈小刚,金额达1000多元。三名犯罪嫌疑人中,最小的方某(17岁)竟天真地问刑警:“把钱还给他(受害人)我可以走了吗?“

俗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生活中一些难以改正的恶习往往是由极小的不良行为演变而成的。在平常生活中只有坚持防微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我们不能因为“年幼无知”而放纵自己、伤害他人,否则我们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在我们的心里,从小根植,精心呵护,茁壮成长,直至根深蒂固。

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从构建和谐班级开始,从构建和谐级部开始,从构建和谐校园开始,逐步扩展到构建和谐社会,让法律深深扎根在我们的心中!

谢谢大家!

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演讲稿范文【第八篇】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让守法成为我们的时尚追求”。

众所周知,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中华民族自古就有“礼仪之邦”的美誉。生在新时代,就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捍卫这个名声!同学们,祖国和社会都要求我们做有道德、遵纪守法的好公民。现在我们正处于身体和知识成长的黄金时期。我们要学习小学守则,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知荣知耻,培养新风,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与同学和睦相处,冷静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立,自尊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守法的小学生,做一个有道德、自尊的人。

“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人生的路虽然漫长,但临界点往往只有几步。我们还是未成年人,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保护自己,学会依法自律,学会抵制不良诱惑。否则一旦违法,法律无情,我们会后悔莫及。家长会难过,老师会不安,社会会担忧。一失足成千古恨!

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再强,如果没有健全的法制和守法的公民,也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

古今中外,守法者层出不穷。苏格拉底,像古西拉一样的著名哲学家,用一生去遵循他心中的神圣法则。当逮捕他,以不尊重上帝的罪名判处他死刑时,他的弟子们决定帮助他越狱,一切准备就绪。但是苏格拉底说,“我的信仰之一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了我死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忠于法律和纪律的微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却永垂不朽。他成为古代人遵纪守法的榜样,也成为当代人遵纪守法的榜样。

“遵纪守法”的光辉足迹在也随处可见。从为了大部队的行动坚持纪律,忍火至死的邱,到为了捍卫法律尊严,忠实履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神圣职责的任长霞...我们从来不缺少可以学习的榜样:我们的老师到校早,从不迟到早退,即使生病也坚守岗位;我们学生诚实,按时上学,认真听讲。即使我们拿起存折,付了很多钱,我们仍然可以拿到钱。我们身边的居民,要么老实经商,要么老实做官。哪一个不是遵纪守法的典范?!因为大众的守法,我们才有了现在的和谐社会!

而有些人骨子里不把国家的法纪当回事,成为和谐社会不和谐的音符。他们不仅不把违法乱纪当成耻辱,反而把善于钻法纪空子的“空孩子”当成自己的“本事”!我们应该为他们的行为感到羞耻!

那么可能有人会问:如何守法?如何做到遵纪守法?很显然,我们每天都可能面临一个对与错的选择:今天的考试,有一道题我不会做。是靠作弊得高分,还是承认自己不会,认真去补习?过了路口,是停下来服从信号灯还是冲?看到别人有困难,你是热心帮助还是无动于衷?面对困难,是自强还是自暴自弃?……

其实举手之间有善恶美丑;点点滴滴,看对错,荣辱。只有做好身边的一切,才能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中华民族才能真正傲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让守法成为我们的时尚追求!那我相信我们的社会会更加和谐可爱!

谢谢大家!

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演讲稿范文【第九篇】

各位:

大家明白法官凭什么来判定谁是谁非吗?

对,就是法律。你一出生就成了这个世界的一分子,成了受法律保护的公民。法律就会赋予你必须的权利和义务,自由和约束。权利是够广泛的了,比如,每一个人都有生命权、荣誉权等等,在遇到伤害时,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我们享有的自由也是广泛的,但我们的许多行为还务必受到约束。别忘了,约束是为了让你飞得更高、更远,你务必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异想天开而断送了自己的前程。做什么事都要先想一想,这样做对自己有什么害处,对别人有什么害处,对社会有什么害处,不要违背了自己的良心,甚至触犯了法律。

大家都明白,助人为乐是大力提倡的社会公德,但在帮忙别人时也要想一想,不要好心办了坏事,害人又害已。CCTV-12的《法律讲堂》栏目讲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叫刘阳的孩子,他很厌恶同班同学沈强,于是,这请他的好友李严帮忙报复,刘阳先介绍沈强和李严认识。李严想了一个计策。有一天,他们三人放学后没有直接回家,一向玩到天黑,李严和刘强把沈强骗到没有人的地方,抢走了沈强的笔记本电脑,还威协他不让他告诉老师和家长。最后沈强的家长还是明白了,到派出所报了案。李严和刘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李严不能明辨是非,盲目替朋友帮忙,不仅仅害了自己,也害了他的好朋友。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帮人隐藏偷来的东西,就会犯窝藏罪,包庇别人犯罪会犯包庇罪等等。

我们年纪还小,不懂的东西很多,我们可要好好学习呀,千万不要做个小小的法盲,但我们只要记住最基本的一条就能够了,那就是:勿以善小不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法在我身边,我们要遵纪守法。

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演讲稿范文【第十篇】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

我发言的主题是:遵守交通规则,做文明一中人。

今天,我一边发言,一边惭愧。因为我号召大家做的,我自己做的还很不好。比如,在锦绣华庭往一中拐的那个路口,我经常贪图方便,占用机动车车道;为了不迟到,在车辆不多的情况下,我还经常闯红灯。也不是不知道这样有安全隐患,就是觉得那么多次都没事,这次应该也没事。说到底,一方面是抱有侥幸心理,一方面是对违反交通规则的危害性认识不足。

为了发言,我查阅了一些资料,向交警大队问了一些案例。那些血淋淋的图片,那些冰冷冷的`数据,让我到现在还难受。

20__年6月7日3点45分,尤某驾驶一辆货车,撞到了姚某,造成姚某及3个乘车人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姚某颈椎骨折、高位截瘫,先在西关人民医院就近抢救,后来又转到了徐州。为了省钱,手术后又转回西关医院,稍微好转一点就回家疗养。现在,单医疗费就已经花了18万3千9百94元。要是再算上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费用,那数字一定很庞大。尤某一错再错,出事后再次违反交通法——逃逸。就因为这一逃逸,保险公司就不用替他出那50万的商业险了。沉重的赔偿一定会压得尤家喘不过来气,姚家的生活也被彻底打乱了——姚某现在仍是植物人,连自己转个身也不可能了。

我算了一下,从家到一中,就算每天往返6次,就算每次闯红灯都能省出1分钟,那么大家一天能省出6分钟。我们延长上学天数,就当一年要上360天学,3年下来我们能省出6480分钟,也就是10个小时,不到5天。在这2160次闯红灯里,万一出一次车祸,咱们按轻的算,程度相当于踩空楼梯崴脚的那种轻。会怎么样呢?两个星期前,我家人崴了脚,一开始没在意,疼了两个星期后,5天前去了西关医院,医生看完片子后说:伤筋动骨100天,先打1个月的石膏吧。在这一个月内,伤脚不能沾地受力。从医院回家,上楼梯时只能靠蹦,我架着他,喊:“一、二,蹦!”然后一起使劲。上一层就得歇好一会。我家住四楼,到后来,他实在蹦不动了,说:“我爬吧。”结果才爬了几个台阶,他说:“不行,膝盖疼。”崴个脚,和交通事故比起来,简直不值一提,可已经衍生了这么多的疼痛和不便。

聪明人见微知著,善于从别人的教训中改进自己。从今天开始,我将改正自己的骑车陋习,不再抢道,不再闯红灯。希望大家监督我。在此,我也恳切地希望大家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同学们,我们都来做文明一中人吧。

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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