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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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第一篇】

根据省、市纪委《关于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现就专项检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市纪委三届七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部署,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保持高压态势,加强节点检查和常态化监督,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寸步不让,着力发现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为建设经济强县、文化景州提供强有力纪律保障。

二、检查重点

(一)违规公款吃喝和大吃大喝。在私人住宅、“农家乐”等隐蔽场所吃喝;从豪华饭店、内部食堂转到企业、社会上兴办的高档场所或仅供少数人消费、不对外营业的场所;接受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将个人吃喝费用违规报销;在机关食堂违规吃喝、购买烟酒和高档食材等。

(二)违规使用办公用房。未批先建办公用房;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以会议室等名义另设房间办公、休息;违反规定租用场所等。

(三)违规公务接待。超标准安排住宿、就餐,提供香烟和高档酒,超规定人数陪餐;巧立名目列支接待费;将费用转嫁关联单位或个人等。

(四)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既领补贴又坐公车;擅用封存公车;长期借(占)用下属单位、企业、个人车辆等。

(五)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按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借机敛财;超标准操办;公款支付操办费用或个人礼金等。

(六)收送礼品礼金。收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公款购买购物卡;收送电子红包等。

(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继续发放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自设项目发放;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节日之机变相发放观金、有价证券或与活动无关的实物等。

(八)公款旅游。借公务之机旅游;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接受企业、个人安排的旅游活动;以考察等名义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擅自改变出国任务、路线和日程等。

(九)文山会海。超规格、超范围、超标准组织会议,未按规定审批召开会议;会议决定事项没有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不督办、不检查、不落实;执行发文规格篇幅有关规定不严,不履行审核程序,发文过多过滥,重复发文等。

(十)领导干部作风不实和违规参加活动。深入联系点、下基层、调研超规格安排陪同人员和车辆;不深入实际,沉不下去,有调研无成果;接访“唱空城计”“找人代替”;未经批准擅自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

(十一)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没有针对性具体措施;筹划安排部署不接地气,与基层脱节,难以落实;执行中央决策部署照本宣科、生搬硬套,部门之间各自为战,沟通协调不力;贯彻中央精神只喊标语口号、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变形走样;一项工作刚开始就急于包装粉饰,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制造典型等。

三、工作措施

(一)组织自查自纠。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针对纳入专项检查的内容,结合日常检查、群众反映、专项清理发现的问题,主动查纠,分析原因,把握政策,宽严相济,运用“四种形态”分类处置,切实抓好整改。形成“一报告两清单”(自查自纠报告、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清单),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5月23日上午12点前报送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委418室)。

(二)重点检查抽查。采取随机式暗访、驻点式检查、点穴式抽查等举措,对各单位“一报告两清单”情况进行逐一对照检查,对自查自纠效果不明显的,组织拉网式排查,逐个过关;对近两年来问题线索较多但无明显改观的,开展剖析式检查,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三)盯紧节点假期。围绕元旦、春节、“五一”、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点假期,采取“节前,下发通知,曝光典型案例,打招呼、提要求;节中,组织明察暗访,快速调查核实;节后,核查问题线索,依纪依规处理”的方式,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进行持续严查狠纠。

(四)强化通报曝光。综合运用各类媒体进行全方位公开曝光,在社会上形成强力震慑。县纪委根据不同节点假期易发问题的特点,节前进行专题通报曝光;对典型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一经查实及时曝光;对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四风”问题被问责的典型案例,重点通报曝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专项检查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安排,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自查、有总结,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抓紧制定整改措施,堵塞漏洞。同时要将其与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确保抓实抓牢、抓出实效。

(二)畅通举报渠道。专项检查期间,县纪委开通网站、微信平台、投诉专线、电子邮箱等多种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确保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举报途径:“儒乡廉韵”网站、微信平台;投诉专线:0318-422228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严肃监督执纪。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举措,不断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四风”问题的,优先查处。问题轻微的,督促立即整改;线索明显、问题严重的,坚持“一案双查”,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同时一并追究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有关人员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第二篇】

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我局按照上级精神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迅速采取措施,抓好贯彻落实。现将我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1、深入学习,统一思想,提交提高认识。

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意见文件下发后,我局及时组织学习传达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的各项工作。先后召开局党组、局机关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相关规定,并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党组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房管局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市委、县委相关规定精神工作领导小组。同时,通过办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设置公益广告牌等形式,营造全局上下学习的氛围。认真开展“抓典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专项工作,着力解决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不高、依法行政不严、执行能力不强、干群关系不密切等问题;把学习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市委、区委相关规定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深刻认清新形势下改进工作作风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改进作风的新部署、新举措、新要求,持续有力地推进房管事业工作开展。

2、突出重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为切实贯彻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区委相关规定精神,我局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力求在组织会议、检查考核、调查研究、公务接待、机关管理等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体现“八项规定”的要求。一是坚持一切从简,精简各类会议、文件,尽量减少低质文件和简报资料,降低运行成本;二是大力推行节约型机关建设,尽量减少公务接待,降低接待标准,厉行节约,杜绝浪费。节约能源消耗,压缩办公经费,严格控制办公耗材;三是扎实做好节假日厉行节约各项工作,按照上级精神要求,大力倡导勤俭节约、文明过节理念,坚决反对各种奢侈浪费行为,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对“红包”一拒、二退、三上交。

3、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

我局制定《内部管理制度》、《群众举报投诉处理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明确了抓落实的要求、措施、考核办法及责任。做到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与局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党建工作相结合、与专项工作相结合,加强督查督办,定期不定期地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检查,不断强化效果的落实,有效地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区委相关规定落到实处,积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成为工作习惯和自觉行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工作创新还不够,有待进一步改善和提升。

2、在公务接待管理方面,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管理制度。

3、在厉行勤俭节约教育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今后工作举措

1、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纪委督察的帮助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把思想统一到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

2、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切实解决老百姓的实际问题。

3、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

4、进一步加强纠“四风”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机关效能建设,认真完成中心工作任务。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第三篇】

集团公司党委:

根据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要求,XXX公司对X年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纪委“十一项禁令”等情况认真开展专项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问题的自查情况

1、“小金库”问题

公司未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所有资金的收支均按财务制度依法依规通过财务列入符合规定的账簿。

2、财务票据问题

财务支出中票据内容和金额的真实性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其中涉及电脑耗材、车辆维修、办公用品等均有往来单位出具的明细清单;招待餐费列支附有被招待人员的名单和规范的审批单据;无烟酒开支情况。

3、车辆管理使用问题

公司现有车辆X台,对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公司配车均符合目录要求,并严格执行公车使用规定,没有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在法定节假日及特定时间段,公司严格落实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公司车辆均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制度,相关车辆统一停放公司使用X地库,没有发现违规使用公车的行为。

4、办公用房管理问题

公司现有办公面积X余平方米,领导班子成员X人用办公室面积计X余平方米,其中总经理X平方米、副总经理室X平方米和X平方米。公司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均在标准使用范围以内,无违规租(借)用或者出租(借)办公用房等问题。

5、各类专项费用及业务招待费使用问题

公司X年度各类专项费用、业务招待费使用均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和工作程序执行,没有发现违规情况。

6、领导干部履职待遇和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公司领导干部的履职待遇均按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对照岗位职级标准发放工资,并依据月度、年度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奖金。同时,公司的薪酬待遇仅包括月工资、绩效奖金和五险一金,无其它津补贴,没有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

二、“四风”突出问题的专项自查情况

经过自查,公司未发生任何公款吃喝、组织公款旅游和利用公款送礼等违规违纪情况,公司党员、领导干部及广大职工均能自觉遵守相关纪律要求。

三、干部监督管理要求专项自查情况

经过自查,公司领导干部在“三重一大”决策方面、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方面、在外出请假备案方面均按纪律要求和管理制度执行到位,未发现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问题。在今年的民主评议过程中,广大职工群众均反映公司领导干部能做到履职尽责,没有发现不担当、不作为等作风问题。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第四篇】

在年度工作全面展开之际,我们召开一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层层传导落实主体责任压力,进一步强化各单位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告诉同志们哪些事情必须做、认真做,哪些事情不应做、坚决不能做。下面,我就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讲三个方面的意见,与大家共勉。

一、深刻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科学判断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对惩治和预防腐败规律的深刻认识和战略思考,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性安排。党委的主体责任是由党委的领导地位和党委统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定位所决定的。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

(一)落实主体责任是应对“四大考验”、“四种危险”的现实需要。《论语·颜渊篇》中曾有这样一段话,讲的是孔子的弟子子贡问怎样治理国家。孔子说:“粮食充足,军备充足,老百姓信任统治者。”子贡问:“如果不得不去掉一项,那么在三项中先去掉哪一项呢?”孔子说:“去掉军备。”子贡又问:“如果不得不再去掉一项,那么这两项中去掉哪一项呢?”孔子说:“去掉粮食。自古以来人总是要死的,如果老百姓对统治者不信任,那么国家就不能存在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为什么要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结合当前严峻的反腐败斗争形势看,塌方式腐败、系统性腐败、家族式腐败不断发生,一个个大老虎被揭露出来,数量之多、频率之高,令人触目惊心。如果现在我们再不从严治党、铁腕治吏,将有脱离人民群众,失去党心民心、亡党亡国的危险,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我们一定要做清醒人、明白人,真正把担子担起来,种好“责任田”。

(二)落实主体责任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分析反腐败斗争形势,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任务目标,“要深化标本兼治,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去年年底,X在主持全省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大会时讲到,X。前不久,省委常委、X市委书记X到我市调研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时强调,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最关键、最重要的是全面从严治党,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的政绩和第一责任”的理念,以敢于担当的精神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去年以来,市委书记逢会必讲“两个责任”,要求我们带头从严治党,压实管党责任,凝聚党心民心。这些要求,体现了从中央到地方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高度重视,也为我们在新常态下抓好主体责任落实提供了重要遵循。

(三)落实主体责任是加强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的迫切要求。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分子,特别是坚决查处了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案件,广大群众无不拍手称快、坚决拥护,国际舆论也给予高度评价。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滴水穿石也非一日之功。值得特别注意的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从我市情况看,在高压反腐方面,去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X件X人,比2016年增加X件X人,同比分别上升X%、X%,其中涉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X人;在改进作风方面,市委率先垂范,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宜昌市委二十四条意见,形成了改进作风上行下效的良好局面。2017年,全市性会议、文件同比减少X%以上,评比表彰项目减少X%,全市“三公”经费同比下降X%。同时,市委对X名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干部纪律涣散的市直单位党组书记进行了警示谈话,对X个局党组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一方面,固然是因为我们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力度更大;另一方面,也警醒我们,目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作风顽疾还未根除,落实主体责任只能更紧、不能放松。在座的同志们一定要头脑清醒、态度坚定、旗帜鲜明,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始终绷紧落实主体责任这根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努力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新常态。

二、清醒认识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存在的突出问题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成效的决定性因素。从总体上看,当前,我们各部门无论是在思想认识、责任落实上,还是在改进作风、建章立制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去年,我带队到部分单位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从检查情况看,有的部门“一把手”没有真正把自己当成“主角”,对从严治党严峻形势缺乏理性的判断和深刻的反思,对落实主体责任缺乏充分的认识,认为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是“实功”,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虚活”,“只挂帅,不出征”;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仅仅满足于一般的口头表态、签责任书,认为这样就算履行了第一责任,很少直接过问、具体研究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有的部门班子成员对落实“两个责任”没有认真学习领会,没有搞清楚该负什么的责任、该履行什么样的职责,甚至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同于其他单项工作。

(二)主体责任不压实。有的部门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不敢担责、不愿负责,未根据本部门实际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对领导班子、班子成员所承担的责任没有清单化、项目化、具体化,对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检查、不督办、不考核,没有刚性要求,缺乏程序性、保障性、惩戒性。有的同志习惯当“老好人”,对机关作风建设不敢抓、不敢管,相互批评怕影响团结、自我批评怕失去权威;有的同志新办法不会用,硬办法不敢用,管不住、管不好。

(三)作风建设不扎实。上个月,市委主体责任办公室对全市部分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有些部门存在不少问题,且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比如:有的单位费用报销不规范,公务接待费报销“四件套”要素不全、公务接待陪客数量超标准、接待费用超标等问题;有的单位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违规发放职工补助,将差旅费作为职工福利平均发放,乱发加班费;有的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报账不及时,财务费用跨2个年度报销,财务账目处理不当;有的单位领导列支个人包干经费不规范,单位在采购空调、电脑、打印机、数码相机等大宗商品时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报销费用无明细和附件。这些问题,幸好是我们自己发现的,如果一不小心被中央、省委和X市委有关部门查了呢?那后果会怎么样?

出现这些问题,说到底还是我们自己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造成的。对此,各部门要进一步高度重视,严格要求,无论是“一把手”、班子成员,还是办公室主任、财务人员,都要为自己把好关,认真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名誉账,不要因小失大、心存侥幸。大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宜昌市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的有关要求,始终做到牢记于心,见之于行,行之有果。特别是要重点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在公务接待上,要认真执行接待公函、审批单、发票、消费清单“四件套”报账规定,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中餐不能饮酒;在公车管理方面,要对出车、加油、修车认真审核,实行节假日司机交车、交钥匙;在差旅费管理方面,不能将差旅费作为工作福利平均发放,科室及领导个人包干经费不能在限额内无原则地报销,要坚持勤俭节约、从严审核、据实报销。下一步,市委主体责任办将会同市纪委,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查违规违纪者,定期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不断深化和巩固反对“四风”的成果。

三、坚定不移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党群工作是党的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也是做好新常态下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面对“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特别是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背景下,我们的党群部门一定要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担当,切实把落实好“两个责任”作为当前的大事、要事、急事,务必抓住、抓紧、抓好。

(一)要增强政治定力。上周,我们都参加了全市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教育培训班,聆听了书记的专题辅导,观看了专题教育片,还分组进行了热烈讨论。关于守纪律、讲规矩,我就不展开讲了。但需要强调的是,在座的各单位负责人在涉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必须以“五个必须”和“五个决不允许”为标尺,保持清醒头脑,站稳政治立场,严格遵守党章,始终与党中央方向一致、号令一致、步调一致。

(二)要健全责任体系。我们常讲,有权必有责,权责必相等。大家既然坐了这把椅子,担任了这个职务,就要负起相应的责任。如何落实主体责任?概括地讲,就是“党委班子不松手、主要领导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党委班子不松手,就是我们各部门的领导班子要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摆在突出位置,与本职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抓在手上、落到实处。主要领导不甩手,就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廉洁从政。班子成员不缩手,就是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定期研究、布置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确保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深入到哪里。只有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压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才会形成一个完整的封闭链条,形成闭环效应。

(三)要持续改进作风。前段时间,习近平总书记就查摆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近两年来,通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我们各部门的作风更加务实,工作更加高效,让市委领导、基层部门和人民群众看到了实实在在的变化。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四风”苗头仍然存在,比如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工作纪律松弛、文山会海、庸懒软散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各部门要以“钉钉子”的精神,紧盯关键环节、重要节点,进一步加强教育引导的深度、制度执行的强度、执纪问责的力度。对于那些心存侥幸,有意规避制度、违反纪律的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形成震慑。

(四)要坚持率先垂范。各部门“一把手”要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践行者、引领者、推动者和示范者。要敬畏誓言、敬畏组织、敬畏党纪,珍惜工作、珍惜家庭、珍惜生命,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决不能让腐败之门从自己身上打开,以自身的清正廉洁带动机关干部廉洁从政。作为“一把手”,既要管好自己,还要带好队伍,要经常和班子成员交心谈心,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提要求、多压担子;要坚持“严是爱、宽是害”,从严管理机关党员干部,对违纪违规行为,决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搞姑息迁就、护短遮丑,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一查到底。

(五)要严格责任追究。坐而论道,不如强化问责。现在,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只要是本单位出现作风问题、财经纪律问题和腐败案件的,不但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正如习总书记讲的,“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的重托,不要等问责问到自己头上了还觉得委屈。”因此,我们一定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严肃有力的责任追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保障,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019年是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70周年。正如习近平所强调,党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总之,我们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深入改进作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为我市争创“X”四个走在全省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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