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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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第一篇】
一、矿党委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委是全矿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承担全公司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1.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有关进一步加强省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措施》等党内法规和规定要求,健全完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机制,在推进企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增强企业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为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按照规定每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少于2次,每年召开党代表大会不少于1次,每年组织党代表调研不少于1次,向集团公司报告上年度党建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不少于1次。
2.对矿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前置研究事项清单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明确党委会研究讨论作为班子会、职代会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切实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
3.坚持两个一以贯之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融入于企业党的建设、安全生产、经营管理、风险防控、深化改革、转型升级、科技创新、生态环保、作风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4.坚持和落实党的建设和矿中心工作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紧紧围绕集团公司五个转变发展思路、十大行动实施路径、改革三年行动等中心工作,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工作对接,并结合实际开展督促检查。
5.加强党委对各类风险管控工作的领导,聚焦投资、法律、财务、稳定等风险,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和管理机制,强化实时监测预警,及时排查隐患,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6.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和重点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杜绝程序空转、变形走样等形式主义问题,确保党组织在企业改革发展中把关定向的领导作用落地见效。
7.领导和监督各党支部和党员单位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
8.加强对群团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动员、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带领职工群众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障集团公司党委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见效,保障集团公司党委各项工作安排落到实处。每年专题研究群团和统战工作各不少于1次。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9.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对XX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有关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党的组织路线总要求,突出政治功能,提升领导力组织力,强化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10.坚守政治立场,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始终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有关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督促指导全公司各级党组织召开高质量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12.提高政治能力,着力加强全体基层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作风锤炼,切实提高党员单位领导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驾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
13.永葆政治本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企业发展史教育,继承革命传统,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不懈锤炼政治品格。
14.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集团公司工作要求。紧紧围绕集团公司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我矿实际,创新工作思路,找准目标定位,明确努力方向,要经常与上级决策部署和各项指示要求对标对表,制定过硬措施,细化工作计划,高标准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我矿始终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15.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从树牢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准确把握请示报告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集团公司各项决策部署要求,及时、如实向集团公司报告;矿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遇到重大突发事件、重大问题,及时、主动向部党组请示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要按照规定程序,一事一请、一事一报,并通过书面形式逐级上报,提前上报,逐级审批。
16.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学习党章、严格尊崇党章,从严抓好党内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和执行。牢记政治使命,严守政治纪律,防范和杜绝七个有之。加强对党章执行、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特别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17.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总书记对XX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公司党委第一议题,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坚决抓好贯彻落实。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有关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18.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理论学习制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进行集中学习,每季度开展1次集中研讨,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用好学习强国、XX党建等学习平台,实现基层干部学习活动全覆盖。
19.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央和省委有关宣传思想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XX煤电集团公司党委有关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的实施意见》《XX煤电集团公司党委有关构建大宣传格局、加强大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牢牢把握集团公司战略定位和目标愿景,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理念创新、手段创新、基层工作创新,做好政策解读和思想引领,持之以恒坚持正面舆论导向,巩固壮大主流意识形态,引领广大干部职工形成思想认同、价值认同、情感认同,凝聚务实创新、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20.认真贯彻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XX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要求,严格执行《XX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范畴,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控,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究和辨析引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四种责任,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向集团公司党委专题汇报1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同时加强网上网下宣传阵地建设和管理,形成分众化、差异化、立体化的宣传格局,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管控,充分发挥网评员作用,积极参与网上正面舆论引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和话语权。
(四)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21.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以优化人才结构为主线,以全面提升人才素质为核心,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要求,选拔单位领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不断健全完善党员权利保障制度机制,推动落实和保障党员各项权利,增强党的生机活力,激发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22.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党委会议事规则,重大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决定。
23.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单位领导选拔任用条例》《XX省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XX煤电集团有限公司编制与组织人事管理办法》及其补充规定等相关制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在急难险重任务、深化改革、科技创新、破解企业改革发展瓶颈难题和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最前沿考察识别干部,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成绩突出的干部选拔任用到合适岗位上,确保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重要干部的管理权。
24.健全完善干部考核激励机制,严格落实XX煤矿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及考核结果运用,充分调动各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树立讲担当、重担当、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
25.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积极运用学习强国XX党建等信息化平台,规范开展组织生活,持续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推进四抓两整治,紧盯基层党建薄弱环节,结合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集团公司巡察问题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每年对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开展1次述职评议考核。
26.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XX煤电集团有限公司2021-2021年人才工作规划》《XX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大学生员工培养管理办法》,不断健全完善集团公司人才引进培育、选拔任用、考核激励、服务保障和督导推进五项机制,重点抓好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党务工作人才四支队伍建设,做好团结、服务、引领工作,真诚关心人才、爱护人才、锻炼人才、成就人才,不断激发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五)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27.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党同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深入落实困难职工家庭的帮扶政策,广泛开展金秋助学、医疗救助、困难帮扶、送温暖等活动。深入基层、聚焦基层、服务基层,广泛听取职工群众心声,着力解决事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难点问题,真正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28.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有关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切实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委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和集团公司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五十条规定、矿二十九条规定的落实,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针对矿四风方面的隐患和问题,加强管理、健全制度,盯紧各类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及时通报曝光。根据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四风新问题和新动向,建立完善改进思想作风、文风会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的制度,发挥制度治本功能,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29.持之以恒巩固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持续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落不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集团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30.加大对各级领导班子和单位领导日常管理监督工作力度,充分运用好诫勉、函询、组织处理等手段,发挥好监督、提醒和警示教育作用。定期分析各部室、区队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措施。
31.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有关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查摆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支持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问题线索的监督执纪工作,对各单位、各级干部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并造成严重后果的,通报批评、严肃问责。
32.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相关制度,健全群众意见建议收集、分析、办理、反馈机制和单位领导定期接访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
(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33.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遵守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增强纪律约束力和制度执行力,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34.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真正成为常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坚持挺纪在前,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基层干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诫勉、通报、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管理和监督,通过严管体现厚爱。
35.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上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36.大力整治职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持续推进四察四治,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新动向作为纠治重点,深化整治,防止反弹回潮。
37.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全体基层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加强警示教育和廉洁教育,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筑牢全体基层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
38.围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廉洁从政从业、道德操守以及家风建设等方面,管住管好基层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强化日常监督和长期监督,防止基层干部小错酿成大错。
39.有针对性的开展纪律教育。坚持以案释纪、以案明纪,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教育,通过举办廉政讲座、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等活动,深入剖析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切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40.主动接受上级巡视巡察监督,抓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坚决克服过关心态,将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整改成果常态长效。对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和腐败案件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对诬告、造谣等行为严肃处理,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41.从严惩治腐败。聚焦线索反映集中、干部职工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紧盯物资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安排、招标投标等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防腐败问题发生。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损害职工利益的腐败案件。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42.履行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公司和矿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为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提供有力保障。
4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暗箱操作、以权谋私、行贿受贿、利益输送,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企业重大损失的,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查处。
44.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每年专题研究2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
45.严格执行《XX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督查办法》,进一步推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八)加强党的制度建设
46.把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统筹推进企业立改废释各项工作,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公司党内制度体系。
47.切实担负起执行党内法规的政治责任,领导、组织、推进党内法规执行工作,健全完善执规责任体系,加强执规情况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规不依、执规不力等问题。
48.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培训,增强全体基层干部尊规学规守规用规意识,提高依规决策、依规办事、依规履职的能力水平。
二、党委书记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党委书记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1.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工作、指导实践,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要求,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列出专题,每月至少组织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1次,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并结合工作实际至少撰写1篇学习心得或思考短文,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好学习强国、XX党建等学习平台,实现基层干部学习活动全覆盖。
2.按年度开展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落实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每年向集团公司提交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3.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进行专题研究和具体安排,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认真批示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问责追责等方面的工作材料。
4.年初带头制定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带头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目标和措施,确定年度重点项目,明确任务分解和职责分工。
5.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及时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集团公司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听取各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重要事项进行研究部署,制定措施,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6.加强对工作推进、落实效果的督导。对党委会议决定落实情况定期或者不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严格考核结果运用。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工作机制。
7.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领导班子的教育、监督、管理,认真执行单位领导廉政谈话及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谈话工作流程,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逐一开展廉政谈话。
8.积极运用谈话函询处置问题线索,对基层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轻微违纪问题,实施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
9.带头开展廉政教育,认真学习传达上级纪委全会精神以及通报的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活动,每年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不少于4次,为单位基层干部讲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10.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每年召开1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增强党的意识和党性修养。
11.强化组织观念,健全议事规则,自觉坚持集体领导,带头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按程序办事、按规矩办事,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
12.每年对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开展检查考核,督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分管领域和分管工作当中,着力解决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3.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对四风问题的常态化监督,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作风建设督查,坚决整治四风突出问题。
14.抓住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通过强化日常监督和长期监督,及时发现问题、防范问题和纠正问题,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
15.站稳群众立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复杂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能力,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16.加强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总结经验、研究问题、指导工作。
17.坚持单位领导接访下访制度,了解群众诉求,关心群众疾苦,协调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将问题化解在系统行业内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8.尊崇党章,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19.带头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会议、接待、培训和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规定,时刻防范四风问题隐形变异。
20.从严约束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涵养家风家教,保持健康的党内同志关系,建立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倡导清清爽爽的政商关系、战友关系,积极营造向上向善的从政环境。
21.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决杜绝七个有之,切实做到五个必须,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动各级单位领导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
三、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职责和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有关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国资委党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要求,协助党委书记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联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学习贯彻党中央、省委、集团公司和矿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矿党委支书记履行主体责任。
4.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和巡察成果运用。
5.参与矿党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6.根据矿党委统一安排,定期不定期检查相关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应当追究责任的同时提出处理意见。
7.定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分管范围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信访举报及时批办查处。
8.每年年底前向矿党委和党委书记报告覆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9.认真落实上级领导和矿党委交办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
10.加强对分管、联系基层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检查分管、联系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经常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对构成违纪的问题,及时报告矿党委;支持执纪执部门对分管领域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
11.结合工作分工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分析研究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和建议。听取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1次以上。
12.每年为分管、联系单位的干部讲授廉政党课1次以上。
13.对分管、联系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或者重大问题线索及时报告党委书记,积极配合调查和处理。
14.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5.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单位领导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16.认真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査,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7.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四、党支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1.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省委、集团公司和矿党委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支部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支部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3.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
4.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5.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先进人才。
7.监督基层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8.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9.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10.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11.按照党建基本活动时间节点召开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主题党日活动等活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次分;支委会每月召开1次;党课每半年1次,;支部组织生活会全年不少于1次;每月开展1次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党日活动。
12.按照全年有要点、每季有计划、每月有活动的要求,全面部署本支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做到有要点、有计划、有制度、有通讯员、有载体、有活动、有记录。
13.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全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4次,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重大事项,必须及时向矿党委、纪委报告。
14.经常组织开展思想道德和党性教育,重点加强对各级党员管理人员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政勤政、党内法规等方面的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管理人员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增强四个自信,提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15.坚决惩治腐败,积极畅通群众诉求信访反映渠道,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对党员单位领导存在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要加大诫勉谈话力度,做到防患于未然、治病于初始。
五、党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1.履行好支部书记抓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传达学习上级和集团公司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谋划、部署、安排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落实主体责任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做到主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按要求做好谈心谈话、工作约谈、诫勉谈话、责令纠错和任职谈话等工作。
2.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3.带头学习贯彻中央、省委、集团公司和矿党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判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年初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至少向矿党委专题报告次抓党建工作情况。
4.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专题总结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
5.强化宣传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教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6.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健全分析研判和预警机制,对各种错误思想敢于亮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每年向矿党委进行专题报告。
7.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学习和查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扎实做好问题整改。
8.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支部班子成员和党员职工至少谈心谈话1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9.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单位领导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严格执行单位领导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第二篇】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根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6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局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第三篇】
一、工作任务
(一)从严抓管党治党
1、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两个维护”、“四个服从”,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凡涉及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每半年向县委、县纪委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职尽责。
2、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专题研究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并建立定期研究、督导检查、专项考核等制度,逐级传导压力,全面压实责任。认真梳理分析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并细化分解落实;建立党组责任清单、主要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3、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和完善党内选举、党务公开等制度,保障党员民主权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
4、坚持和完善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党建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着力解决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创新方式方法,深化结亲连心、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用好“学习全国”等新载体,推动党的建设在线化、数据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每年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二)从严抓思想建设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树牢“四个意识”,认真组织使用“学习强国”APP,通过积分排名等方式进行督导考核。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党管意识形态,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方向。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利用革命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等渠道,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党性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宗旨。
(三)从严抓纪律作风
1、推进纪律作风整顿常态化。深化廉政警示教育,充分利用违纪违法案件展开警示教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对各级纪委通报案件,要及时进行通报学习。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对照检查,以案明纪。
2、用好党组纪律处分权限,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触犯纪律立即处理,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四)从严抓选人用人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强化党组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认真落实“凡提四必”要求,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加大对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加强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严肃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从严抓作风建设
1、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大力营造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勇于担当、锐意进取的优良作风,全面落实各项改革发展任务。持续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从严问责,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范和查处各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加大对“慵、懒、散、浮、拖”整治力度,严肃治理不作为、不担当问题。
3、改进联系群众方式方法,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干部群众谈心谈话等制度,始终保持党员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第四篇】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巩固集团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集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工作重点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一)加强政治引领,抓好政治建设这项根本性建设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着力解决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和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等问题。一是提升政治领导力。把切实践行“两个维护”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要求,始终做到从政治上把大局、看问题,从政治上谋划、推动工作,加强对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贯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监督检查,严查“七个有之”问题。同时要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培养一支政治坚定、学识精湛、乐于奉献的领导集体,不断提升党组织领导班子政治领导力和干事创业的能力。二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坚决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强化规矩意识,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绝不越级越权,自行其是、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召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强化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制定会议方案,主持研究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把关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对没有针对问题、脱离实际,没有触及思想的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要求重新修改。四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民主作风,营造民主讨论的党内生活氛围,凡涉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必须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贯彻执行,增强党的纪律和战斗力,发挥好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优势,充分调动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集中全党智慧,保证党的决策正确和有效实施。
(二)强化思想引领,抓好思想建设这项基础性建设思想不牢,地动山摇,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是党建之源,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着力解决学习主动性不足、学习不深入、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形式单一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把牢思想的“总开关”。一是完善机制学。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和主题党日活动,每年年初制定学习计划并适时进行调整,每年集中学习和外出参观学习不少于12次,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国企党建工作系列讲话精神,不断提高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坚持领导领学,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带头谈体会、带头做辅导报告、带头讲党课,解决好党员干部职工思想上的困惑。二是创新方式学。通过开展讲座、召开交流会、重温入党誓言、学习英模事迹、党的知识考试、外出考察学习等方式,促进全体党员干部增强交流,互相学习,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三是带头问题学。积极引导党员干部从问题入手,将思考问题贯穿于学习过程的始终,在学习中善于发现问题、勇于面对问题、乐于研究问题、着力解决问题。四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时分析研判排查各领域风险隐患,尤其在敏感时间节点,及时开展思想教育,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党员同志、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通过“学习强国”“传习苑”等平台和载体开展学习交流,各党支部加强对“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情况的督促力度,增强学习活跃度,培养干部职工良好的学习习惯。
(三)树立大抓基层导向,抓好组织建设这项重点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升党组织战斗力,着力解决基层组织建设弱化、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扛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党建主责、主业和主角意识,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聚焦落实抓机制,健全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着力夯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切实增强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二是筑牢战斗堡垒。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以《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为工作遵循,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从“宽、松、散”走向“严、紧、实”;同时严把党员入口关,提高党员进入“门槛”。认真执行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坚持“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原则,制定发展党员年度计划,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不断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做到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支部就是一个堡垒,增强党的战斗力。三是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关口”。认真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相关原则、基本条件和程序选拔使用干部。
(四)维护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抓好作风和纪律建设这项关键性工作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着力解决工作作风自由散漫、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四风”隐形变异、日常监督执纪标准低的问题。一是强化学习教育。以学习教育为抓手加强作风和纪律教育,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的重点学习内容之一,严节点,严日常,增强党员干部带头遵守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思想觉悟,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切实杜绝对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二是驰而不息整治“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规定,强化重要时间节点的明察暗访,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对查处的问题一律在全系统范围内通报曝光,检查情况报派驻纪检组备案;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的支出,严禁公费购酒、公费旅游。三是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顿。继续开展机关纪律作风专项整顿,解决机关工作“不够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使党员干部带头转作风、纠“四风”。四是落实党内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相关规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同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相关规定,领导干部及时向组织报送个人有关事项的变动情况。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解决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防控措施不完善和监督执纪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全局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做到“四个亲自”;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真抓严管,强化对分管范围、分管单位廉洁从政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置,不回避不包庇,坚持压力传导,筑牢责任链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关键少数”带动大多数党员干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二是完善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继续开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作风整顿,对照“五不五要”工作要求,及时查摆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针对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健全日常监管和风险防控机制,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做到真管严管,确保管党治党真正抓到底、严到位。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将反腐倡廉学习列入党委中心组和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干部培养、提拔、管理、使用各个环节,树牢“底线”意识,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举办反腐倡廉专题知识竞赛、讲座等,增强学习活动的感染力、冲击力。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开展以案释纪,以案施教,重点案例点名通报,达到处理一人一事、警示教育一片的效果。四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力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挺法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着眼常态长效抓整改落实,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递压力
局党委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党支部,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党委副书记XX同志兼任,日常工作由XX、XX两位同志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向派驻纪检组请示汇报工作,建立与各党支部,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建立工作台账,全程跟踪问效
各党支部,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强化履职尽责,根据责任清单(见附件),建立履行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对落实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资料及时归档、全程记录。台账要有任务、有过程、有结果,全面反映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情况,至少每半年向领导小组汇报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一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实施跟踪问效。
(三)严格督查考核,强化追责问责
注重日常动态监管,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纪委派驻纪检组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谈心谈话等多种方式,督促各党支部,机关各股室,局属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底考核与综合目标考核同步进行,并将考核结果与党员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目标奖励等挂钩。对存在问题的党支部,机关股室,局属单位负责人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作出组织处理,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