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巡察组巡察报告(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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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巡察组巡察报告【第一篇】

2018年,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纪委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下,我认真履职,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

一、结合实际,勤奋学习,加强自身理论素养

今年9月,我被组织调任到县委巡察办工作,为较快适应新形势下巡视巡察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好工作,我能够认真学习党章、党规等知识,始终坚信党的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条规,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用先进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保持清醒认识,时刻在思想上、理论上同党中央和上级组织保持一致。在学习中能够坚持学以致用、学识结合,指导自己的各项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委的各项决议决定,思想素质的提高,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突出重点,认真工作,履行职责

做好巡察工作。参加2018年县委第二轮常规巡察,分在第五巡察组,对县新闻传媒中心、县总工会、县妇联三家单位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会议,开展了巡察工作。

做好督察检查工作。1.按照县委工作安排,对2018年脱贫攻坚第三方评估组评估的村和贫困户督查检查;2.按照县委巡察办制定《关于开展中央环境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察检查的实施方案》,对县农经局、偏岭镇人民政府单位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意见情况进行了督察检查,形成督察检查材料,向县委进行了汇报,为县委打赢污染防治提供了依据;3.根据县领导批示,县委巡察办对县农经局、县规划局、县民政局、县文体局、县卫计局未完成退出贫困县指标情况进督察审查,形成《关于对贫困县退出涉及的全县127个非贫困村各项指标未完成责任单位进行追责问责意见建议》,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理;4.参加扶贫领域监督检查“百日行动”,对牧牛镇、三家镇、县财政局、县文广体局扶贫攻坚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

做好机关党建工作。1.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2.组织党员在北门社区开展“走基层、进社区、学雷锋、宣监法”志愿服务活动;3.组织全体机关党员观看记录片“厉害了.我的国”“永远的长征”;4.组织全体机关党员在石庙子镇黄显声故居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温入党誓词活动;月13日,组织党员到北门社区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义务服务日活动,走访困难党员和困难户各一户。

做好防汛工作。起草下发了《县纪委监委2018年防汛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有序组织县纪委监委机关人员开展防汛工作,多次带队到包扶的大房身镇,与大房镇党委共同做好防汛工作。

做好其他工作。1.参加岗位练兵活动,并讲解《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组织召开县纪委十五届三次全会和其他相关会议,指导办公室下发会议通知、印制会议文字材料、确定会场、布置会场;3.对四个乡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调研检查;4.指导各支部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制度;5.指导各支部开展好各项学习活动;6.对联系服务的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7.对十二个乡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评;8.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时参加市委扫黑除黑专项斗争调度会。

三、约束自己,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我坚持把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注重加强个人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时刻以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的有关规定。

一是在勤学养德上做表率。无论工作多忙,我始终注重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增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自觉与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学习作为第一追求,作为政治责任,认真学习、深入学习、系统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做到真学、真用、真信,切实补好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

二是在为民服务上做表率。真正把为人民服务做为最大追求,从根本上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深入基层接地气,代表组织多次到包保对象家中送去亟需的物资和钱款,为困难群众送去了温暖和帮助。切实发挥好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把决策建立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上,严格依法、依纪、依程序办事。

三是在敢于担当上做表率。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既当好领导的助手,坚决执行好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抓落实、求实效、作表率,又组织协调好各项事宜,讲大局、善协调、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全县发展大局,努力做到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同时也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积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难题面前敢闯敢试,在矛盾面前敢抓敢管,在改革创新上真正做到不畏艰难、不辱使命。

四是在务实勤政上做表率。坚持不等不靠,不拖不推,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勇挑重担,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用自己实实在在的表现,来体现一名党员干部应有的作为。在日常工作中上,充分发扬民主,与大家出谋划策,推动工作;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处理重大问题上,与班子保持高度一致,努力工作,全力维护集体荣誉。

五是在清正廉洁上做表率。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切实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挻在前面,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从严管好自己,增强自律意识,提高自控能力,严守法纪红线,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干。牢固树立“正人先正己,执纪先守纪”的观念,对自己的行为做到“行为示范”。在执行党的纪律上不打折扣、不讲条件,时刻检点自己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点点滴滴,培养高尚的人格操守和精神追求,始终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兢兢业业履职,干干净净干事。

尽管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但是我与领导、同志们的要求和期望相比,还有不少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理论学习的深度、广度不够,理论学习有待加强。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掌握第一手材料不足,与基层联系有待加强。三是创造性开展工作欠缺,服务领导、服务同事、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水平有待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自我加压,开拓创新,努力把工作做细、做深、做实,以优异的工作成绩,为全面发展玉都作出自已应有的贡献。

2022年巡察组巡察报告【第二篇】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巡察组对海西广告园区党组织、区审计局党组、区委老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区委党校、区直机关工委开展了为期60天左右的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省、市、区委的中心工作,聚焦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围绕被巡察党组织“三个聚焦一个落实”方面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顺利完成了任务。

区委书记黄景春主持召开区委专题会议,听取了巡察综合情况汇报,研究了巡察成果运用和问题处置的意见,对下一阶段的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黄景春强调,要坚持统筹谋划部署。合理分配任务,全力保障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要围绕服务中心工作。把涉及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创城创卫等中心工作的问题整改到位;要形成贯通融合。推动巡察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组织监督、职能部门监督等各类监督,形成协同高效的巡察工作格局。

根据区委专题会议以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9月8日和9月10日,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情况,要求限期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

区委第十六轮第一巡察组巡察海西广告园区党组织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意识不强,园区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风险防控意识不够强。服务保障企业发展不到位,落实制度不够严实有力,形式主义仍有一定程度存在,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贯彻新时代组织路线不够主动,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干部监督管理不严。落实审计整改不到位,主题教育整改成效不明显。

区委第十六轮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审计局党组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扎实,意识形态安全防护网扎得不牢,党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有力,履行审计职责不到位,审计成果运用不足。作风建设不扎实,出入境证件管理不严,“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执行财经纪律不规范。党建工作责任意识不强,机关党支部换届不及时,支委会议事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党员培养工作不积极。

区委第十六轮第二巡察组巡察区委老干局(包含关工委、老年大学)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贯彻落实老干部工作相关部署不到位,配套政策落地见效有差距,疗休养活动不规范,离退休老干部“正能量”活动的开展缺少路径和方法。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存在廉政风险隐患。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力,党员教育管理不够严格,选人用人工作不严谨。对主体责任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

区委第十六轮第二巡察组巡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学习贯彻新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对十九大报告要求的“完善市场监管体制”着力不多。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改革方针政策存在差距,调整适应新的管理体制不快。纠正“四风”问题不够彻底,财务内控制度执行不力、监管不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强、政治敏感性不高,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力度不够,党建规范化水平不高,干部队伍思想建设抓得不够紧,队伍专业能力与实际工作要求有差距。对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

区委第十六轮第三巡察组巡察区委党校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落实“两个维护”存在差距,履行职责使命不够扎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措施不力,开展“四风”整治不够严实。联系基层、群众不够紧密,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在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规矩意识”存在偏差。主体责任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不到位。

区委第十六轮第三巡察组巡察区直机关工委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实。党的领导较为弱化,抓党建主责主业成效不够明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扎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彻底。党组织建设的标杆作用不理想,选人用人不够规范。

2022年巡察组巡察报告【第三篇】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月25日至3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直机关工委进行了巡察。5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直机关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市直机关工委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过硬的工作作风,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严肃认真对待,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市委巡察组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自身机关党建工作存在弱化虚化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专题研究自身机关党建不足”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年初制定计划。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年度工作要点,结合工委机关党建自身特点,制定工委内部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加强标准化建设,突出自身特色。二是定期进行研究。每季度工委书记会设置1个议题,专项研究工委机关自身党建重点工作。三是进行专题部署。机关党委根据上级党组织相关工作要求,及时组织研究和部署相关专项工作。今年3月,召开工委机关党委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四是抓好督促检查。向各支部印发工委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机关党委定期检查各支部工作,督促做好台帐登记,抓好相关工作的部署落实。

2.针对“机关党组织建设缺失”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成立机关党委。2017年9月,经全体党员酝酿,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召开了工委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班子,成立工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二是及时调整机关党委成员。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条例》有关规定,对交流轮岗的党委委员及时做好增补、调整分工等工作。

3.针对“机关党支部首次集中换届滞后” 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机关党支部。2017年9月机关党委成立后,相继成立工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企工部、群团部,以及离退休老干支部共6个支部,并选举产生各支部委员、书记。二是及时调整充实支部班子。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条例》有关规定,对交流轮岗的支部书记及时做好调整、充实等工作,并向老干部支部选派第一副书记。

4.针对“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 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落实按照“三会一课”制度。督促各支部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机关党委牵头做好工委领导带头上党课相关准备工作,要求各支部书记在本支部上党课,鼓励支部委员、普通党员上党课。做好“三会一课”记录,每季度督促检查各支部会议记录情况。二是制定“三会一课”工作指引。围绕市委组织部每季度下发的“三会一课”主题内容指引,组织各支部认真学习贯彻,开展相应主题活动。三是率先试行半专职党务干部制度。鼓励各支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各支部结合各自业务特点、业务需要,开展相关各具特色的支部活动,形成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党建生态。此做法得到市委组织部的充分肯定和推广。四是创新开展党员集体“政治生日”活动。每季度举办一次,通过建立一本党员政治生日台账、赠送一张政治生日贺卡、重温一次入党誓词、开展一次谈心谈话、赠送一本学习读物、组织一次集中学习(“七个一”)“政治生日”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宗旨意识,增强党员荣誉感和责任感。此项工作被市委组织部作为基层党组织生活创新案例报省委组织部。

(二)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市纪委相关要求,年初专题研究和部署自身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拟定本年度工委机关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制定2018年工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二是及时传达部署。今年3月,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纪委有关全会精神。三是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制定《2018年工委机关党风廉政责任制》,工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四是强化工作纪律建设。今年3月起,机关纪委牵头组织开展工作纪律大检查。组织签订《深圳市纪检监察干部业余生活和社会交往活动行为规范承诺书》并报市纪委备案。在工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发送相关纪检监察信息,切实做好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

2.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文件传阅。进一步规范工委各级来文拟办及阅示权限,分级分类确定来文传阅范围。让领导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关于从严治党的精神。二是创新党务工作方式。通过实行机关半专职党务干部制度,工委6个支部均设置1人为半专职党务干部,激发半专职党务干部的工作活力,实现工委自身的机关党建工作有专人专抓、专管、专落实。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范。针对人事任免、行政经费管理、党费管理等岗位以及审批流程,编制工委机关内部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四是提高党建业务能力。定期组织开展工委机关党务知识培训,尤其注重对支委及半专职党务干部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自身业务能力。五是加强检查监督。机关党委定期指定学习内容,督促各支部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及时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

3.针对“干部教育管理不严,个人事项填报一致率不高”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开展专项培训辅导。针对个人事项填报“一致率”不高的问题,2018年年初,在领导干部个人事项集中填报阶段,办公室组织集中填报培训与个别辅导相结合,并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的初核,对一些易错易漏点予以及时提醒。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大对个人事项漏报瞒报的惩处。2018年上半年,我委个人事项随机抽查2人、凡提必核1人,一致率为100%。二是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清查、出入境备案管理、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与机关党委共同做好党员干部的谈心谈话工作,进一步熟悉掌握干部工作、家庭、生活等的基本情况,引导干部清理朋友圈。

4.针对“谈话提醒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制定《深圳市直机关工委谈话提醒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规范谈话对象、谈话内容、相关程序等,形成谈话提醒长效机制。二是开展谈话提醒。今年以来,机关纪委共谈话6人次,其中,根据市委第一巡查组反馈的意见,确定谈话对象,开展提醒谈话5人次。三是规范谈话内容记录。对干部提拔、岗位交流,苗头性错误,信访举报等情况下,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谈话提醒,并做好相关谈话提醒记录。

(三)关于“履行主业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不足”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规划性不强”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党建工作的纲领性指导文件。按照《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有关精神,结合工委系统机关党的建设实际情况,第一时间组织拟定《加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注重党建工作的整体性、规划性。二是明确年度工作要点。根据中央、省市党建工作要求,结合工委系统各单位党组织工作实际情况,年初部署下发工委系统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三是夯实党建基础。以支部建设标准化为突破点,突出6个标准,抓实党组织换届、支部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费管理、专题活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等。发挥支部在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中的作用。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工作指引;发挥党支部在选人用人中的把关作用,对干部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建议。四是强化党建责任考核。进一步压实党组(党委)对机关党建的领导责任,开展年终党组(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督促一把手履行好抓党建的第一责任。进一步严格抓好机关党建的年度绩效考核评定工作,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全面落实。落实《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考核办法》。五是突出制度建设。组织制定《市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市直机关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市直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市直机关党组织党课制度》等4个制度,以制度化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六是加大党务工作实务培训力度。灵活采取多种培训方式,提升党务干部专业化水平。加大对兼职党务干部的岗前培训。七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专职党务干部配备情况的督促和检查,联合有关部门落实有关规定。试行机关党支部设立半专职党务干部制度,加强日常党务工作力量。推动基层党务工作交流,激发党务干部创新活力,推动基层党建平衡、协作发展。八是狠抓重点主题活动。根据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每年设定一个主题,在全系统开展相关主题活动,着眼于学习动员、鼓足干劲、提高能力、推动落实,以党建促服务中心工作。2018年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2019年拟开展“提高政治引领力、强化新担当新作为”活动。九是进一步加强群团工作。打造“巾帼讲堂”等品牌,提升妇女素养,研究出台加强市直机关团组织建设若干规定。

2.针对“调研指导不足”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建立调研指导机制。工委组织部门对所管理的各基层党组织党建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有针对性、有计划地拟定调研主题和调研安排,由工委领导带队组织基层调研,为各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提供指导,并形成长效机制。加大对各区直机关工委的业务指导和交流,形成全市党建一盘棋的格局。二是强化调研成果应用。在深调研基础上,针对市直机关和驻深单位党建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形成综合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三是加大对外学习交流力度。每年拟定几个调研主题,分别由工委领导带队,赴兄弟省市单位调研学习先进经验。今年4月,工委调研组赴上海市、浙江省、杭州市和扬州市四地工委和当地部分基层单位,就机关党建工作和机关纪工委设置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调研,形成《关于赴上海等地调研机关纪工委设置情况的报告》《关于赴上海等地学习考察机关党建的调研报告》等2份报告,并分别呈市纪委张子兴书记、市委组织部郑轲部长阅示,推动完善市直机关纪工委工作机制,形成加强机关党建十大举措。

3.针对“监督检查不力”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狠抓督促检查。年末结合党建绩效考核、书记述职等,以书面自查、现场检查、书记述职等形式,重点就年初部署落实情况、标准化建设情况以及年度重点工作等落实情况,实行年度督促检查全覆盖,并加大对检查结果的应用。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建标准化指导,特别是“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加大检查力度,采取日常随机检查与年度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有效提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水平。二是深化党建质量指标应用。以季度或半年为单位公布一次,逐步形成集发布、分析、督促、评价等于一体的配套机制,推动各基层党组织通过党建创新指数,找出工作中的薄弱点,更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不断提升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三是推进智慧党建应用。按照全市智慧党建系统建设统一部署,充分利用智慧党建系统信息化优势,实时掌握各基层党组织有关工作情况,做好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费收缴使用等有关工作等预警提醒和监督工作。四是开展“坚持标准打造特色”专题活动。今年6月,对驻深企业基层党支部中特色党支部活动进行验收。

(四)关于“党费及项目经费的使用监管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党费预算管理不够科学,结余过多”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党费预算管理。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以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提升党建质量标准,创建党建工作品牌为契机,开展评先评优活动;扩大党员教育培训覆盖面,强化工委服务基层、服务党员的责任意识,加大扶持基层党组织工作力度,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和生机。探索根据工委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留存比例适当向基层党组织倾斜。二是修订《党费使用指导性意见及工作流程》。工委组织部近期将结合工委系统党费使用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党费使用范围,规范程序。三是加大党费使用力度。在解决结余过多的问题上,在严格遵照党费使用相关规定基础上,坚持党费向基层倾斜的原则,对一些困难企业基层党组织下拨党员活动经费、党员教育经费、基层党组织党建品牌项目支持、慰问党员、党组织表彰等方面加大党员支出。开展评先评优活动,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强化服务基层、服务党员的责任意识,加大扶持基层党建工作力度;开展党员培训工作,扩大党员教育培训覆盖面;加大生活困难党员的补助力度。四是加大对重点党建项目经费支持。为加强机关党建阵地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

2.针对“存在超范围使用党费”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及时落实整改。参照其他单位做法,通过党费支出聘请组织员,负责基层党组织服务相关基础工作。2016年省委组织部在审查党费使用时,提出清查意见。2016年底,工委立即与在聘的3名组织员解除劳动关系,已经完成此项工作整改。二是重新修订《党内关怀帮扶工作制度》。制定更加科学、合理、公平的慰问党员条件、范围以及慰问对象的推荐工作流程,将退休老干部的慰问工作整体纳入工委慰问工作体系。明确定期慰问与临时慰问的条件,扩大慰问党员的覆盖面,提高慰问金发放额度。

3.针对“党费使用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重新修订《市直机关工委系统入党发展对象培训委托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参考行政经费支出相关规定,严格党费使用支付途径。二是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入党发展对象培训内容和培训纪律进行抽查,确保培训的效果和质量;对下拨党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管。三是修订完善《工委留存党费使用工作规程》。明确党费使用的具体范围,党费使用开支凭证具体明细;党费使用的审批权限和报销流程;下拨党费的监管事项和工作流程等,加大党费使用的监管力度,堵塞党费报销漏洞。

4.针对“项目经费支出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项目经费预算管理。细化项目经费预算编制,严格执行无预算无请示不得开支的财务管理规定。二是加强对市直机关文体比赛、志愿服务集市等活动预支购买餐券的台账登记管理,做到每张餐券有登记、每次领用有签收,确保餐券台账登记账实相符。对此次巡察发现没有签收的餐券,我委将要求相关经办人补充办理相关签收手续。三是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在制度规定上严格设置出纳和会计岗位,在执行环节要求经办人、经手人必须在两人以上,防止出现财务漏洞。四是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针对巡察整改发现的餐券问题,机关纪委对该部门负责人及相关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全体党员干部引以为戒。

2022年巡察组巡察报告【第四篇】

根据三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1至12月,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发改委党组开展了“机动式”巡察。巡察组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巡视工作方针以及县委巡察工作要求,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聚焦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整治“四风”、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履行职责使命等方面开展监督。巡察组听取了县发改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的情况汇报,进行问卷调查216份,开展个别谈话76人次,调阅档案资料324份,查阅财务凭证195册。通过巡察,共发现问题32个、线索12条。拟按按规定移送相关单位处理。

近年来,县发改委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委党组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围绕履行职责使命检视和查找班子问题,发现在公共资源招投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招投标领域综合监管等方

面存在问题*条,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问题整改,认真履行宏观经济统筹协调综合管理职能职责,并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巡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1.思想理论建设存在差距。一是政治理论学用结合有差距。如,*年*月*日委党组在组织中心组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重要讲话时,未能很好地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分析现状、查找问题、提出贯彻措施。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差距。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年以来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较少,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进行述责述廉报告。

2.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严。一是在讨论个别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安排等“三重一大”事项时,以主任办公会代替党组会作决策。二是“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执行不够好,存在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先于班子成员发言的情况。

如,*年*月*日委党组会讨论审议2018年度干部职工考核方案时,党组主要负责人先发言同意后。其他班子成员才发表意见。

(二)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破解制约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办法不多

1.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有差距。一是统筹协调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力度不够大。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地县生产总值波动态势,深入研究和协调解决全县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提出政策措施、对策建议还不够到位。如,2017-2019年围绕“*大攻坚战”“*项行动计划”等撰写调研报告及政策建议*期,且调研工作结合实际不够,成果缺乏前瞻性和操作性。二是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对国省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跟踪研究、贯彻落实不够。如:牵头深化“放管服”改革不够到位,“一站式”服务质量仍待进一步提高;

2016年县委明确由县发改委牵头负责产城融合示范县建设国家试点综合协调工作,但县发改委仅印发了

《**县产城融合示范县建设总体方案》,对目标任务分解、牵头推动落实不够到位;

统筹推进的易地扶贫搬迁整改工作经省发改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复核,仍发现有测绘后扩建和整改不彻底等问题。三是统筹争取城市建设的政策、项目、资金倾斜力度还不够大。围绕强化城市的定位和功能,在争取提档升级产业发展、改善基础设施等方面获得的政策、项目、资金倾斜和扶持效果不够明显。如,2019年县发改委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亿元,仅比2018年增加*亿元,增幅较小。

2.履行政府投资综合监管职责力度不够。一是重大项目策划储备质量不够高。充分发挥投资拉动效应的基础工作不够充分,统筹重大项目前期论证、过程监督、后评价管理等环节不够深入,指导行业部门策划包装项目不够到位。如:*年以来,充实重大项目库项目*个总投资约*亿元,但入库项目大多处于策划阶段,离落地实施有较大的差距。二是投资项目调整变更设计现象明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方案存在质量不够高的现象,导致部分投资项目超概算、超工期。三是牵头实施投资项目进展不够快。如,截至*年*月,全县*个扶贫协作项目中,仍有*乡产业发展配套项目未完工。

3.履行招投标领域综合监管职责不够到位。一是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建设进展较慢。未深入学习宣传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研究具体贯彻措施、提出具体落实意见不够及时到位。二是招投标综合监管不够有力。针对全县招投标市场现状深入调查研究不够,围绕突出问题和“三定”规定改治理、改监管、改制度不够,在提高招投标领域的行政管理水平、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科学管理、依法管理上的措施和办法还不够多,对“治标”依赖有余、对“治本”举措较软,导致围标串标、借用和挂靠资质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三是标后执行管理不到位。对标后仅以通报并责令整改的形式进行管理,方法简单,手段不多,造成行业主管部门或者项目单位标后问题整改不到位。四是统筹协调力度还不够大。牵头统筹和督

促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围绕标前、标中、标后开展监督管理的工作合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违法成本过低的问题还亟待解决。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整治“四风”问题不够彻底

1.以工会名义超范围发放钱物。省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规定“工会活动文体比赛以精神鼓励为主,可适当给予少量的物资奖励;

奖励范围不超过参与人数的1/3”。而县发改委还存在着普发或超范围发放钱物的问题。

2.公务接待不规范。存在无接待函件、对象、接待人数、陪客人数的“四无”现象。

(四)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有待进一步增强

1.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一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够有力。尤其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不够到位;

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对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查找廉政风险点较少,廉政风险防控还有薄弱环节。二是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未做到及时发现、防微杜渐,对日常管理中发现的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未逗硬奖惩,对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管不够。

2.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探头”“哨兵”作用不充分,督促推动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

二、意见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

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委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学习成果转化为促进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务实举措,不断提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指导实践的能力。二是要切实强化政治建设。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工作职责细化措施、扎实推进,确保政令畅通。三是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决策,不断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四是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

要加强对政府采购、公务接待、公务出行、食堂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接待和违规报销费用。五是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中心工作统筹谋划,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

人的责任,党组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以及分管职责范围的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带好队伍、当好表率。

(二)强化使命担当,充分发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一是要切实发挥经济社会发展参谋助手作用。委党组要扎实开展“兴调研转作风促落实”行动,围绕“*大攻坚战”“*项行动计划”,针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政府投资项目监管等重大问题、重点领域,深入基层和项目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形成更多具有前瞻性、操作性的措施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二是要认真统筹编制“十四五”规划。委党组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职能,加强统筹协调,扎实做好规划基本思路研究,谋划“十四五”发展规划,为编制高质量规划奠定坚实基础。三是要切实推动重大政策执行落地。委党组要加强国、省出台的重大政策的跟踪研究,扎实抓好政策衔接、落地实施,确保上级各项重大部署有效实施。四是要充分发挥统筹牵头作用。委党组要统筹抓好易地扶贫搬迁、统筹东西扶贫协作和县县对口帮扶项目、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领域等工作的综合协调,切实肩负起牵头抓总作用。

(三)高度重视巡察整改,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县发改委党组要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本轮巡察指出的问题,逐条对账,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思路和整改措施,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主要负责人担起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承担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在抓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要做到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找制度漏洞,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机制,发挥好巡察的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改,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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