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具体实施方案(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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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第一篇】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不摘”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八批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厅〔2021〕11号)、《安徽省选派帮扶干部管理办法》(皖组通字〔2021〕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21年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通过保障15个选派村选派干部办公经费,提升帮扶实效,以及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1.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工作经费。向13个脱贫村和2个乡乡村振兴重点推进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按规定落实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由县选派办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差旅费等。
2.提升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建立完善村干部综合考核工作体系,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
每名选派干部每年安排1万元办公经费,按2:2:1的比例,由省、市、县财政分别承担。省委组织部按照省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拨付至市、县(区)有关部门,市、县(区)按要求足额筹措、专款专用。
1.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协调推进机制,县委组织部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要对各项重点任务进行项目化管理,建立工作台帐,定期分析研判,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2.加强工作指导。要采取调研、调度等形式,加强工作指导,持续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要分级约谈。县委组织部将会同财政、乡村振兴等单位跟踪工作落实情况,确保落细落地。
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第二篇】
根据***总书记关于“四个不摘”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24号)、《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财农〔202x〕41号)、《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皖发〔20**〕17号)、《安徽省选派帮扶干部管理办法》(皖组通字〔20**〕3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省2021年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通过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提升帮扶实效,以及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筑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斗堡垒。
1.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工作经费。向乡村振兴重点村等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按规定落实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由县选派协调办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差旅费等。
2.提升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建立完善村干部综合考核工作体系,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
选派帮扶干部年度办公经费由省市县按4:4:2的比例分级承担,其中,省直和中央驻皖单位、皖北三市九县、大别山革命老区、原国家扶贫开发片区县工作队的办公经费由省财政承担。省委组织部按照省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拨付至市、县(区)有关部门,市、县(区)按要求足额筹措、专款专用。
1.健全工作机制。各级要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协调推进机制,党委组织部门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财政、扶贫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要对各项重点任务进行项目化管理,建立工作台帐,定期分析研判,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2.加强工作指导。各地要采取调研、调度等形式,加强工作指导,持续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要分级约谈。省委组织部将会同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等单位跟踪工作落实情况,确保落细落地。
3.加强资金监管。市、县(区)组织、财政、扶贫部门要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经费监管机制,加强经费管理。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的管理由县选派协调办统一负责,定期向省、市选派协调办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第三篇】
**市**区坚持党建引领,树牢大抓基层鲜明导向,紧紧围绕“组织提质、队伍提能、人才提升、治理提效、发展提速”五项计划,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筑牢乡村振兴战斗堡垒。
一是强化规范建设。紧紧围绕党支部“五个基本规范化”要求,实行“蓝牌”“黄牌”“红牌”预警管理,每月对各党支部进行一次综合分析,按季度预警跟踪,持续巩固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今年来,全区59个行政村党支部均完成标准化规范化达标验收,6个村党支部被评为市级示范党支部。
二是注重日常管理。出台《**区村(社区)办公阵地管理规定(试行)》,建立村级挂牌准入制度,明确村级阵地建设8条措施。印发《关于开展村级办公阵地大清理、大整治工作的通知》,今年来,对村级办公阵地挂牌多、上墙制度杂乱、办公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开展2轮大清理大整治。
三是加强联系指导。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制度,开展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与村(社区)党组织联建共建行动,同步建立乡村振兴结对帮扶、社会帮扶工作机制。目前,全县县级领导、乡镇领导班子分别与59个行政村(农村社区)党支部实行全覆盖联系,71个区直部门与59个行政村(农村社区)实行全覆盖结对帮带,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到村上党课、开展宣讲活动1000余次。
二、提升乡村队伍履职能力。
一是强化能力提升。聚焦乡村振兴主题,举办村党组织书记、主任专题培训班、乡村振兴网络培训班、优秀妇女干部培训班等专题培训10期2400余人次。实施村干部学历提升计划,会同**市交通学校、**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院对22名村干部和专项招聘11名村干部开展学历提升。以“创一流党建品牌·争当先锋书记”擂台比武活动为主题,分别开展村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擂台比武活动,帮助提升能力素质。
二是严格队伍管理。开展抽借调乡镇工作人员排查清理,严控借调比例,严把借调程序,确保借调规范。严格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人选条件、选派、调整程序,确保驻村队伍总体稳定,严格落实派出单位“四个捆绑”责任,督促派出单位领导听取汇报、到村调研指导、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印发《**区2022年度到村任职选调生培育方案》,构建“十个一”选调生全链条培育机制,着力引导选调生在基层一线砥砺品质、锤炼作风、增长才干。
三是注重带头示范。推行村级“先锋党员”管理,每村按照10-15人规模组建1个农村党组织先锋队,组织开展党员联系农户、党员户挂牌、承诺践诺、设岗定责等活动,推动党员在产业发展、乡风文明、乡村治理等工作中示范带头。今年来,全区59个行政村先锋队共开展政策理论宣讲、人居环境卫生整治、乡村治理等服务活动300余场次。
一是选派科技人员服务指导。争取省级科技特派员6人、市级科技特派员4人到乡村开展产业发展指导,同时印发《**区2022年度农技专家联系服务乡村工作方案》《**区2022年激励农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行动工作方案》,组建区级技术服务队13支,选派技术服务人员78名,形成粮油、畜牧水产、经济作物3个服务团,包保联系村级产业发展。
二是鼓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选派139名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实现所有村(社区)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干部全覆盖。印发《**区关于鼓励支持有关人员到基层一线干事创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制定21条激励政策措施,择优选派6名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突出的干部下沉一线离岗创业和领办合作社。
三是引导本土人才返乡发展。充分利用现有网络教育资源,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创办领办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截至目前,创办新增农民合作社33家、新增家庭农场40家。
一是推行支部领办。推行“村党支部+集体经济合作社+公司+农户”模式,推动村“两委”成员和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负责人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增强党组织对合作社的领导、指导、协调、服务,全区村党组织书记带头领办集体经济或专业合作社发展实体经济44人,村“两委”干部到合作社交叉任职285人。
二是强化结对帮带。开展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商会组织、区直部门结对帮带村(社区)行动,通过技术指导、资金帮扶支持、销售代购等帮扶,促进村级产业产销一体化发展。今年来,全区26家民营企业、6家国有企业及71个区直部门与59个村(社区)进行结对帮扶,共计投入帮扶资金800余万元,有力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三是优化利益联结。按照“七个有利于”的原则,制定《**区乡村振兴优化组织方式和利益联结机制指导目录》,明确具体工作措施24条,引导各村探索可持续的组织方式和利益联结模式。目前,全区59个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实现10万元以上,其中10个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实现1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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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第四篇】
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实施方案》《安庆市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年度全市33项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路线图”及时间表的通知》《安庆市20**年度民生工程考核评价办法》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年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厅〔2016〕57号)、《安徽省选派帮扶干部管理办法》(皖组通字〔2017〕38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八批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厅〔20**〕11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选派干部轮换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组电明字〔20**〕42号)等文件,为支持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实施,财政专项安排第八批选派干部办公经费,并明确经费标准、工作实施、资金配套等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通过保障选派干部办公经费,提升帮扶实效,以及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筑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斗堡垒。
1.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工作经费。每名选派干部每年安排1万元办公经费,由县选派协调办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差旅费等。
2.提升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建立完善村干部综合考核工作体系,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
潜山市、岳西县、太湖县、望江县、宿松县等5个乡村振兴持续攻坚区选派干部办公经费由省财政承担;桐城市、怀宁县、迎江区、大观区、宜秀区选派干部办公经费按2:2:1的比例,由省、市、县财政分别承担;省直和中央驻皖单位工作队的办公经费由省财政承担。
建立健全资金拨付流程机制。省财政通过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直接将选派干部办公经费下达到县(市、区)。县(市、区)根据资金使用要求,足额筹措并按规定专款专用,资金由县选派协调办统一管理,据实报销。
建立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审核备案机制。各县(市、区)也要制定《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内容、资金筹措、目标任务、组织保障、工作要求等。《实施方案》需报市委组织部、市民生办备案。
1.健全实施机制。要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协调推进机制,县级组织部门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县级组织、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对各项重点任务进行项目化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分析研判,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2.落实主体责任。县级组织、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要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经费监管机制,按照年度目标任务,足额安排保障资金、及时拨付兑现,完善资金预算、审批、审计、监督等工作流程,确保经费来源稳定、使用规范、监管有力。
3.加大监管力度。各县(市、区)要采取调研、调度等形式,注重听取选派干部、乡村干部意见建议,帮助选派干部解决实际问题,对资金拨付慢、程序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的地方,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第五篇】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立足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着眼于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让乡村振兴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人民网)。
乡镇党委政府作为服务群众的第一线,乡镇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乡村振兴工作的落实,因此,坚持党建引领是助推乡村振兴的关键。
一是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国家历来的传统,这个传统不能丢。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办好农村的事情,关键在于党。作为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的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党发挥出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健全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和党内法规,增强本领,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是坚持规划先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起着重要引领作用,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乡村振兴工作亦是如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长期的历史性任务,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长远性和全局性、科学性,因此必须坚持规划先行,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强化乡村振兴战略的规划引领作用。因此基层各级党委政府作为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第一线,要始终坚持以各级相关文件精神为引领,根据农村实际,因势利导、因地制宜,认真谋划乡村振兴发展。
三是发挥人才作用。“得人则安,失人则危。”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人才和人才工作。实现乡村的振兴发挥人才的作用至关重要。基层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本土人才打造成为现代化农业农村建设的主力军,要实施农村家庭能人计划,着力培养认定一批带动能力强、有农业生产经验的“土专家”“田秀才”;扶持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培育一批技艺精湛、扎根农村、热爱乡土的乡村工匠。
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第六篇】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实施方案其中最常要用到是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也叫项目执行方案,是指正式开始为完成某项目而进行的活动或努力工作。以下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具体实施方案(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乡镇党委结合实际在选举实施办法中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参加选举职工大会在村参选职工中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的推选与村管理委员会选举同步进行。
1.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工作,切实保障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村和谐稳定,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各项工作都要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准确把握定位,村务监督委员会是职工自治机制和村工作运行机制的完善,是职工监督村务的主要形式;严格依法监督,保证和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促进村事务公开公平公正。
2.人员组成。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设主任1名,提倡由非村管理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主任,原则上不由村党组织书记兼任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职工会议或职工代表会议在职工中推选产生,任期与村管理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群众公认,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热心为职工服务。团场党委、村党组织要把好入选关。村管理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报账员)、村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3.职责权限。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是:对村务、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和收集职工有关意见建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有以下权利:(1)知情权。列席村管理委员会、职工小组、职工代表会议和村“两委”联席会议等,了解掌握情况。(2)质询权。对职工反映强烈的村务、财务问题进行质询,并请有关方面向职工作出说明。(3)审核权。对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审核。(4)建议权。向连“两委”提出村务管理建议,必要时可向团场党委和政府提出建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要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监督,不直接参与具体村务决策和管理,不干预村“两委”日常工作。(5)主持民主评议权。职工会议或职工代表会议对村管理委员会成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持。
4.监督内容。村务监督委员会要紧密结合村实际,重点加强以下方面的监督:(1)村务决策和公开情况。主要是村务决策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村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2)村财产管理情况。主要是村管理委员会、职工小组代行管理的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村其他财务管理情况。(3)村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主要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等工程项目立项、招投标、预决算、建设施工、质量验收情况。(4)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是支农和扶贫资金使用、各项农业补贴资金发放、村社会救助资金申请和发放等情况。(5)村精神文明建设情况。主要是建设文明乡风、创建文明村、推动移风易俗,开展村环境卫生整治,执行职工自治章程和连规民约等情况。(6)其他应当监督的事项。
5.工作方式。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按照以下方式实施监督:(1)收集意见。根据上级党委和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和村决定的重大事项,通过接待来访、上门走访等形式广泛收集意见建议,确定监督事项。(2)提出建议。围绕监督事项,及时向连党组织和职工委员会反映收集到的意见,提出工作建议。(3)监督落实。对监督事项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涉嫌贪腐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村党组织、团场党委和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报告。(4)通报反馈。通过公开栏、召开会议、个别沟通等形式,及时通报反馈监督结果。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应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梳理总结、研究安排村务监督工作;每半年向连党组织汇报一次村务监督情况,村党组织要认真听取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意见;每年向职工会议或职工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由职工会议或职工代表会议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民主评议。
6.管理考核。有计划地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教育培训,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团一级负责培训。团场党委和政府及村党组织要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日常教育管理,帮助其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团场每年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可给予适当奖励,对不认真履职的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要健全退出机制,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不力、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等,经职工会议或职工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免去其职务;严重违纪受到党纪处分、两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拘留处罚、被判处刑罚、连续两次民主评议不称职或丧失行为能力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7.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团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具体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牵头协调,民政、党委村工作综合部门等单位共同参与,加强指导。严明有关纪律,对村务监督工作不配合不支持、设置障碍,甚至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打击报复的,要及时制止、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利用监督职权谋私利、泄私愤、搞无原则纠纷、挑起矛盾的,要及时提醒、批评教育,后果严重的要按照有关程序终止其职务,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为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市委组织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21年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不摘”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通过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筑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斗堡垒。
二、实施内容。
(一)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工作经费。向乡村振兴重点村等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按规定落实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工作队按照《xx县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资金管理办法》在乡镇财政所报账,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差旅费等。
(二)提升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村干部综合考核工作体系,积极稳妥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
三、资金筹措及拨付。
工作队办公经费由省、市、县按x:x:x的比例分级承担。省、市财政将及时下达资金到县,由县财政局足额筹措,根据资金使用要求,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四、审核备案。
建立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审核备案机制。各乡镇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实施内容等,制定《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实施方案》,并报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备案。同时,要指导督促工作队制定经费使用计划,并报乡镇备案。
五、资金监管。
乡镇组织、财政部门要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经费监管机制,加强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经费管理。乡镇要定期向县选派协调办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六、绩效评价。
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确保工作队办公经费按要求落实到位、专款专用、提高效益。
七、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协调推进机制,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由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各乡镇要强化主体责任,细化监管措施,严格目标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将这项民生工程列为重中之重,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组织、财政、扶贫、农业等相关站所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对各项重点任务进行项目化管理,建立工作台帐,定期分析研判,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二)加强资金监管。将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实施情况纳入全县基层组织建设考评、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的一项重要内容。乡镇党委要结合实际,确保资金使用规xx、监管有力,严禁挪用、截留、滞留、少拨或不及时拨付。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将不定期开展督查,采取随机调研、工作调度等方式,加强对工作指导,持续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确保落细落地。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党管农村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全面提升、全面过硬,根据《海南州“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助推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省委“五四战略”和奋力推进“一优两高”部署为主线,以健全完善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助推乡村振兴体制机制为重点,以提升基层综合服务和治理能力、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文化支撑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乡村社会治理格局,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坚持党建引领。注重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教育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和领导基层治理,推动改革发展的堡垒作用,巩固党在农村牧区的执政根基。
——坚持依靠群众。充分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引导群众增强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使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的理念、方法、途径扎根于群众心中,依靠群众推动治理。
——坚持继承创新。积极顺应时代要求,坚持目标引领,下大力气推动治理理念、治理方法和治理机制的创新,不断探索完善乡村治理助推乡村振兴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
——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检视和梳理乡村治理中的弱项与短板,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推动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在解决实际问题中回应民意、赢得民心。
——坚持示范引领。按照全面实施,突出重点的要求,将整体推进与打造示范点相结合,以示范点取得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带动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稳步实施。
(一)突出政治引领,筑牢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思想根基。强化学习教育。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把党的建设作为永恒课题和终身课题,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发挥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理论学习示范作用,推动县级领导带头学、党员干部研讨学、专题党课辅导学、廉政教育警示学等学习机制建设,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好理论宣传。充分用好歌舞曲艺宣讲队、三老人员宣讲团等各类宣讲力量,持续打造“巡回喇叭宣传车”“车轮党课”“寺院微课堂”“歌舞曲艺宣讲团”等宣讲品牌,以开展传统节庆、重要节日、重大纪念日、民族团结宣传月、全国扶贫日等活动为契机,利用广播、宣传栏、新媒体等有效宣传方式,广泛开展感恩教育,大力宣传党的惠民政策。营造浓厚氛围。在电视台、报刊开设“乡风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光荣榜”等专栏,分批分期报道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助推乡村振兴的典型事迹和有效做法。在商场、市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乡风文明榜”“诚信榜”“敬业榜”“善行义举榜”等,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到群众广泛认可和践行。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级党组织。
(二)突出产业富民,激活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不摘”重大要求,压紧压实脱贫攻坚评估验收、后续巩固和常态推进阶段责任,加快推进产业扶贫、就业培训、住房保障、教育保障、医疗保障、环境整治、低保救助、基础设施、精神脱贫、防贫保险等方面的脱贫巩固提升建设任务,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推动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在产业发展、政策扶持等方面采取更加务实管用的有效措施,引企业、建基地,促进实体型产业项目在村级落地,着力破解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中存在的动力不足、结构不优、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使全县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大幅提升,筑牢党在农村牧区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组织引领。积极推行“企企联动”“村企联动”,鼓励和支持涉农企业之间、企业与村级股份制合作经济组织共同成立联合党支部,进一步发挥各级党组织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帮助企业和村级经济组织开拓网上市场,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推进旅游业提档升级。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将党建工作渗透到服务旅游经济当中,依托县域特色旅游资源和禀赋,促进党建工作与旅游文化、旅游产业和旅游服务有效融合,努力实现“党建引领县域旅游发展、旅游成果惠及人民群众”的最终目标。加快产业品牌建设。依托省州牦牛、藏羊产业联盟,在扎实推进都秀村牦牛、拉德村藏羊两个高效养殖州级示范点建设的同时,扶持发展切扎等村牦牛、藏羊高效养殖县级示范点建设,提升生态畜牧业发展水平。立足绿色、富硒、有机等自然优势,突出冬小麦、长把梨、牦牛、冷水鱼等优质农畜产品生产,打造一批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落实一批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提升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水平。全面实施“一村一品”“一乡多标”品牌培育工程,加快具有地域特色的品牌建设。重视教育引导。继续发挥单位联村、干部联户作用,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使“勤劳致富奔小康”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教育和引导贫困群众用自己的双手光荣脱贫、勤劳致富。
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旅游管委会。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县委组织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供电公司。
(三)突出乡风文明,构建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和谐环境。推动自治。建立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组织群众开展“立家规、守村规、践民约”承诺践诺活动。突出抓好农村牧区移风易俗、乡风民风、人居环境和文化生活建设,将承包土地“三权”分置、生态保护、勤俭节约、诚信守诺、健康卫生、定立家规等纳入村规民约,建立简便、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破除铺张浪费、炫富攀比、天价彩礼、大操大办、薄养厚葬、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倡导德治。深入开展“贵德好人”“中华美德少年”“好媳妇好婆婆”“五星级文明户”等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实现“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比例达到家庭总数的40%目标。扎实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试点建设工作,成立志愿服务队伍,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持续推进“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网络”四大工程,持之以恒开展先进人物学习实践活动,大力弘扬优秀党员、时代楷模、道德模范典型事迹,积极营造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的良好氛围。强化监管。建立健全组织部门牵头,民政、农牧等部门共同发力、加强指导的村务监督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议事决策制度,强化对村务决策、村务公开、村级“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等方面的监督。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依法合规支持和建立“村民微信群”“乡村公众号”等,推进村级事务及时公开,加强群众有效监督。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微腐败整治,推进农村巡察工作,严肃查处侵害农牧民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县纪委监委、县农牧和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妇联、团县委、县文明办。
(四)突出法治建设,强化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法治保障。加强普法教育。以党组织为单位建立普法目录清单,结合中央1号文件宣讲和法律“十进”工作,利用农闲、节庆、外出务工、春节集中返乡等时机,通过表演法治文艺节目、上法治课、发放普法读物和普法宣传用品等形式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不断优化法治宣传队伍,从全县普法成员单位中抽调精通藏汉双语的精干力量,组建法治宣讲团,赴机关、乡镇、村社、学校、企业开展法治主题巡回宣讲活动。加强法治保障。继续加快县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发挥其在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稳定人心方面重要作用,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形成“一站式法律服务”工作模式,完善运转机制,提高法律服务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充实基层司法所工作力量。加强综合防治。积极推动“雪亮工程”建设,逐步完善单位楼院、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场所技防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加快全社会监控装置与公安指挥系统联网联通步伐,充分发挥现代科技和基层民警、辅警、村警、网格员在打击犯罪、治安防范、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乡村平安稳定;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网格员作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基层综治维稳长效机制落地见效。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紧盯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开展安全、消防、食药、非法运营等专项行动,加大规范整治力度。加强宗教治理。严格落实传统宗教活动报备制度,加大对非法宗教活动的依法治理力度,对参与或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有关人员依法严惩。大力开展农牧区宗教活动场所违规改扩建和滥塑宗教造像整治工作,年内完成2座露天造像规范治理和补办手续工作。深入推进“八乱”治理,全面完成家庭、个人、经营户私设经幡点、山刻经文、石刻嘛呢等宗教设施清理整治工作。加强宗教法规宣传教育,年内举办4期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规范参与社会事务,防止宗教势力干扰基层政权。持续深化“活佛高僧发挥作用,与党同行服务社会”主题活动,减轻信教群众负担。严格落实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持续巩固末成年人入寺学经现象治理成效。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县委组织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五)突出组织建设,夯实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组织基础。抓好组织建设。以省委组织体系建设“三年行动”为统领,州委“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党组织生活规范化”为抓手,推进各领域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农村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示范县乡创建行动,争取把我县和各乡镇创建成为全省农村基层党建示范县、示范乡(镇)。建立基层党委(党组)书记党支部工作联系点,促进党组织书记带头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分析研判和协调解决支部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建强基层队伍。稳步推进“一肩挑”,按照“调弱留强、好中选优、积极推进”的原则,在条件成熟的村全面实行“两委”主要负责人“一肩挑”,确保年底前村“一肩挑”比例达到60%,社区“一肩挑”比例达到100%。实施村(社区)干部学历素质提升工程,分批次对符合报读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大专学历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村级后备干部进行学历提升和工作能力培养,形成长效机制,有效解决全县村(社区)“两委”干部学历层次偏低、综合素质不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和基层治理能力较弱的问题。对排查出的软弱涣散村党支部整顿情况进行“回头看”,配齐配强村“两委”班子,健全完善村级事务管理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巩固提升整顿成果。强化组织保障。将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年度报酬提高到当地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落实省委关于考核聘用特别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政策保障,让村(社区)干部在岗有报酬、干好有发展、离任有保障。根据省委《青海省村集体经济收益经费补贴暂行办法》《关于开展规范村集体经济收益资金管理使用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健全完善《贵德县村集体经济“四必须”“五严禁”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落实村集体经济收益经费用于补贴村干部的规定,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高质量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强化人才支撑。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加强农牧区人才服务建设,引导和鼓励各类社会人才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持续改善农牧区人才发展环境,促进人才要素向农牧区聚集。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委党校。
(一)落实主体责任。实行县委统一领导,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协调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建立由组织、宣传、政法、民政、司法、农牧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和定期研判机制。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抓紧研究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工作措施,完善配套政策,履行好主体责任,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党组织要把实施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助推乡村振兴示范工程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的重要政治任务,采取日常督查、平时考核、年终考评等方式,强化跟踪问效,对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敷衍塞责的及时提醒。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要将此项工作作为督查、巡察、考核的一项重点内容,随机督导检查,督促工作有效落实。
(三)强化保障措施。各级党组织要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注重指导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等力量围绕乡村治理助推乡村振兴开展工作,引导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生力军作用。要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
(四)注重舆论宣传。把宣传工作贯穿于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助推乡村振兴全过程,紧盯各环节工作特色亮点,深入宣传实施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助推乡村振兴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大力宣传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好故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推进、共享成果的良好局面。
各村党(总)支部、镇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x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促进组织资源、干部资源、人才资源向基层集聚,充分发挥农村党(总)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各类人才的智力支撑作用,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充分发挥各党(总)支部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各党(总)支部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作体制机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保证。
——坚持党群共同参与。强化党员在推动乡村振兴中的先锋引领作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切实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把实现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党群共富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持续破解基层组织建设和改革发展方面的瓶颈问题,不断创造良好的生产条件和发展环境,激活各类要素资源,调动各方力量投入乡村振兴,凝聚推动乡村振兴强大工作合力。
——坚持一体协调推进。全面分析掌握党(总)支部建设现状,注重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作的协同性和关联性,找准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作的切入点,科学把握特点规律,分步制定工作规划,推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与其它重点工作全面落实。
1.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实施村党(总)支部书记政治能力提升计划,深化理论武装,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把“两个维护”贯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过程,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及镇党委关于推动乡村振兴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坚持依事择人、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定期开展村“两委”班子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并迅速研究解决班子成员理想信念、能力素质、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增强班子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党(总)支部。
责任人:各村党(总)支部书记。
2.提升党(总)支部政治功能。强化村党(总)支部领导地位,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要工作由党(总)支部讨论决定的机制,完善党(总)支部实施有效领导、其他各类组织按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的运行机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始终坚持乡村振兴的社会主义方向。强化党(总)支部服务能力建设,列出为民服务清单,明确办理、治理、服务标准,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党(总)支部。
责任人:各村党(总)支部书记。
3.深化党员思想政治教育。按照县委《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若干措施》,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深入组织开展“学五中全会精神、话“十三五”成就、谋十四五发展”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党员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省市县委工作安排及镇党委工作要求上来。抓实党员“固定活动日”,坚持和完善“3+x”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开展“10分钟微党课”“移风易俗大宣讲”“清洁村庄大行动”等活动,不断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影响力。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镇党政办、党建办,各村党(总)支部。
责任人:各村党(总)支部书记。
4.探索推进“党建+产业”融合发展模式。按照县委《关于深化党建引领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围绕绿色化引领、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发展,加大在农民合作社、专业协会、农业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电子商务新型经营主体等行业领域建立党(总)支部力度,持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大力推广区域化党建模式,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通过村(企)合建、中心带建、区域联建等方式,组建产业联合党委或乡村振兴示范带片区党委,以党建引领产业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力争到2022年底,每个村党(总)支部领办创办1个以上集体性质的农民合作社,镇党委培育1个以上产业联合党委或乡村振兴示范带片区党委,产业型党组织覆盖面持续扩大,构建全区域统筹、各方面联动、多产业融合的农村大党建格局。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各村党(总)支部。
责任人:各村党(总)支部书记。
5.大力实施“整乡推进、整县提升”计划。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靠实镇、村抓支部建设的责任,持续深化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扎实推进“四抓两整治”,抓紧补齐各党(总)支部在功能定位、组织设置、工作运行等方面的短板弱项。组织开展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星级争创活动,聚焦“五个基本”,从组织建设、队伍管理、活动开展、制度执行、保障落实5个方面建立评星定级指标体系,对评定为四、五星级的党支部强化示范引领,对评定为二、三星级的党支部着力巩固提升,对评定为一星级的党支部加快晋位升级,推动后进赶先进、中间争先进、先进更前进。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命名表彰一批标准化先进党支部,带动全镇党支部创先争优。建立整顿软弱涣散村党(总)支部长效机制,落实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联村、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村、第一书记驻村、机关单位结对帮扶“四个一”措施,解决突出问题,促进提档升级。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各村党(总)支部。
责任人:各村党(总)支部书记。
6.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建强带头人队伍。积极稳妥推行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推动村党(总)支部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确保2022年底每个村“两委”班子成员中有一名大学生。开展“村党支部书记能力提升”行动,每年组织村党(总)支部书记参加1次县级以上集中轮训或赴外培训。加强后备力量建设,建立干部队伍后备库,每年对后备库进行1次分析研判,形成动态管理机制。加强村干部管理监督,落实村党(总)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县级备案管理、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督促村党(总)支部书记规范履职、干净干事。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各村党(总)支部。
责任人:各村党(总)支部书记。
7.开展村级集体经济“改薄倍增”行动。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逐村分析研判、调研论证,一村一策、因地制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大力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整合相关部门支农惠农资金,采取补助或奖励的办法,吸引带动社会资本参与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开展壮大集体经济“手拉手”活动,支持鼓励具备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合作联动、定向帮扶等多种方式,辐射带动周边薄弱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激励机制,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贡献突出的基层组织和有关人员给予奖励。力争到2022年底,村村都有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100%的村集体经济收入超过5万元。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党(总)支部。
责任人:各村党(总)支部书记。
8.提升党建引领“五治”融合治理水平。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基层充满活力、安定有序。坚持“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强基、智治支撑”,充分发挥三级综治中心作用,抓好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认真落实党务村务公开有关规定,全方位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保证党员群众对村事务的知情权。按照完整覆盖、便于服务、无缝衔接的要求,加快“五位一体”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全面落实村干部集中办公和轮流值班等制度,推广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一站式”服务、网络服务等做法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各村党(总)支部。
责任人:各村党(总)支部书记。
9.着力提升党建工作信息化建设质效。主动适应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趋势,高标准建设党员政治生活馆,切实加强党建工作载体、手段、平台创新。深化“互联网+党建”模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探索在线缴纳党费、开展党性教育、解决群众难题等功能,推动线上线下互融共促,拓宽党(总)支部教育党员、服务群众的网络阵地。充分运用x党建信息化平台,坚持月统计分析、季调度指导、年考核通报,以严格规范的组织生活教育管理党员、激发队伍活力。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各村党(总)支部。
责任人:各村党(总)支部书记。
10.提高各级干部抓乡村振兴的能力。大力实施乡村振兴骨干队伍优化提升行动,开设“乡村振兴大讲堂”,邀请“三农”领域知名专家学者,针对乡村振兴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镇领导班子成员、干部进行专题辅导讲座,提升领导班子专业化水平。坚持按需施教,注重解决实际问题,通过集中培训、研讨交流、外出观摩等形式,常态化开展党员干部培训,不断提升各级党员干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能力水平。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镇党政办,各村党(总)支部。
责任人:各村党(总)支部书记。
11.注重在乡村振兴一线选人用人。实施“年轻干部双向交流行动”,树立在乡村振兴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鲜明导向,把乡村振兴一线作为培养锻炼优秀年轻干部的“主战场”,积极推荐乡镇优秀干部到县直机关任职,乡镇领导班子或下属事业单位职数出现空缺,优先推荐使用乡村振兴一线实绩突出的优秀年轻干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时,注重向乡村振兴一线干部倾斜。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镇党委。
责任人:全体科级领导干部。
12.持续加强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充分发挥县直部门单位参与乡村振兴的作用,坚持目标不变、任务不调、焦点不散,严格落实乡村振兴工作队日常管理属地责任,切实加大对工作队的日常管理和工作的统筹协调,教育引导乡村振兴工作队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工作基础,紧紧围绕“十大”工作任务,积极联系群众,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聚合资源、聚力攻坚,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镇党委。
责任人:全体科级领导干部。
13.强化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团指导服务作用。围绕全镇特色产业发展布局,鼓励引导玉米制种、蔬菜、食用菌、肉牛、林果、乡村旅游、直播营销等专家服务团持续发挥作用,邀请县内外优秀专家人才深入农村开展科研攻关、生产指导、技术推广、试验示范、人才培养、建言献策等服务活动,助推乡村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人:
14.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的人才支持力度。坚持把人才链建在产业链上,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扶持人才引领型农民合作社。建立专家服务团与农民合作社定向联系机制,采取多对一、一对多等方式,强化对合作社的技术、人才支撑。加强对合作社领办人经营理念、市场营销等知识培训,订单式培养懂市场、会管理、善经营、有情怀的合作社带头人队伍。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合作社参与经营管理。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人:
15.发挥农村实用人才主力军作用。健全完善农村人才培养、选拔、评价体系,加大“土专家”“田秀才”“草根精英”、技能大师、民间艺人等实用人才培养培育力度,力争用5年时间培养500名以上农村实用人才。鼓励各行各业举办技术技能比赛、选拔乡村工匠,激励农村实用人才发挥个人专长、服务乡村发展。加大农村文化人才扶持力度,通过实施人才发展项目、建立专家工作室等方式,挖掘培养乡土人才,引领乡村文化产业创新发展。
责任人:
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人:
16.引导各类人才向乡村振兴一线聚集。鼓励引导各类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充分发挥电商营销、休闲农业、田园综合体等新业态聚集人才作用,加大对返乡农民工、大学生、电商人才的创业扶持力度,吸引更多青年人才向农村回流。探索建立“乡土人才超市”,成立乡土人才协会,畅通技术服务绿色通道,鼓励专家学者、致富能人、优秀企业家及社会各方力量在乡村一线创新创业。探索设立“乡贤参事会”“名誉村长”等新型岗位,吸引支持退休干部、医生、教师等新乡贤投身乡村治理。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人:
(五)深化先锋引领,激活参与乡村振兴的主体活力。
17.实施党员创业带富工程。立足乡村产业发展实际和党员自身发展能力,引导鼓励农村党员带头创业,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加强创业培训,每年组织党员致富能人、党员创业大户参加1次县级以上集中轮训或赴外培训。优化创业服务,建立镇党政班子成员与专业合作社和党员创业户结对制度,协调解决在项目争取、资金保障、税费减免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发挥党建经费“四两拨千斤”作用,鼓励支持党员致富带头人领办创办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打造示范效应好、带动能力强的专业合作社或“双带共富”示范基地,引领带动群众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共享农庄、田园综合体等新业态。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党(总)支部。
责任人:各村党(总)支部书记。
18.开展党员文明户争创行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为主题,结合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对在助人为乐、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移风易俗以及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等方面涌现出的“共产党员户”“党员中心户”进行评选挂牌,示范带动群众积极投身“三大革命”“清洁村庄”和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等行动。持续深化文明村镇、文明家庭、道德模范、环保卫士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发挥乡村大喇叭、红黑榜、曝光台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村民向上向善。坚持抓党员带群众,大力抵制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厚葬薄养、餐饮浪费等陈规陋习,坚决反对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让农村党员成为乡风文明的践行者、推动者。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镇党政办、各村党(总)支部。
责任人:各村党(总)支部书记。
19.着力提升发展党员质量。大力改善基层党员队伍结构,注重从农村致富能人、农民合作组织领办人、退役军人等优秀人才特别是返乡大学生、90后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争每年新发展35岁及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党员不低于70%。巩固提升基层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整顿工作成效,严格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和流程,全面落实发展党员乡镇预审、县委审核、市级复核制度,严把质量关口,坚决防止发展党员违纪违规问题。持续整治党员信教和涉黑涉恶问题,始终保持基层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镇纪委、各村党(总)支部。
责任人:各村党(总)支部书记。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建立镇村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推动各党(总)支部把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作为“一把手工程”,真正把责任扛在肩上、工作抓在手上。镇党委将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列入党委会常态化议题,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坚持镇党委牵头抓总、各相关办(室)中心分工协作,形成条块结合、纵横衔接的工作责任体系,分类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二)弘扬务实作风。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为基层减负的各项措施,大力弘扬实事求是、真抓实干的作风,真正想在实处、干在实处、落在实处,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注重调查研究,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走访调研活动,镇党委书记、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村社,实实在在帮助解决推动乡村振兴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做真事,真做事,坚持密切联系群众,以踏实、担当、负责的精神推动乡村振兴。
(三)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党的乡村振兴方针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注重发掘总结典型经验,加强交流推广,振奋党员干部群众精神,凝聚强大合力,激励全镇各党(总)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在乡村振兴一线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建功立业。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乡镇一级是我们党执政的基础,是最基层的一级行政建制,处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第一线,承担着农村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职责。乡镇干部是推动基层工作的骨干力量,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乡镇干部作为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农村的具体执行者,其素质高低,能力好坏直接影响了工作任务的完成。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如何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队伍,使之担负起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重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必须认真加以研究。
乡镇工作是党和政府在农村工作的基础,工作面广、量大、事杂,事无巨细,包罗万象,既要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指令,又要尊重老百姓的意愿;既要改造旧环境求发展,还要维护稳定保平安等等。“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特别是一些阶段性、临时性、突击性任务比较多,乡镇干部经常是“跑断腿,磨破嘴”。广大乡镇干部任劳任怨,做了大量的工作,全市农村经济能有快速的发展,农村民生能得到很大的改善,农村社会形势能够保持稳定,与广大乡镇干部的辛勤努力是分不开的。
随着我国高校毕业生人数的剧增以及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基层工作相关优惠政策的密集出台,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响应国家号召,满怀激情梦想,通过各种渠道(乡镇公务员招考、乡镇事业干部招聘、农村“三支扶”人员招考和大学生村官转任等)来到广阔的基层组织建功立业。这一群体具有与以往乡镇干部相比的特殊特征,年轻、学历高、富有活力,但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着对年轻干部下基层的另一种看法:部分年轻干部眼高手低,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不仅没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反而造成负面影响,疏远了干群关系。
一是部分年轻干部有浮躁情绪,患上基层浮躁症。一些年轻于部,工作年限不长,恨不得一夜之间就成领导干部,成为重要职位的领导干部。人往高处走、施展大抱负,是人们普遍的心态,尤其是有的年轻干部看着身边同龄人,个个跃入“龙门”,剩下自己在基层苦守青灯,因而产生浮躁情绪。从主观上分析,个别年轻干部“官”欲太强。有的把当大“官”作为唯一追求,把去大部门工作当作实现欲望的唯一途径。看别人考走了就眼红,想到自己还在基层就着急。于是,学习变味,工作走样,静不下心来做事情,扑不下身子会群众,身在基层心在高处,其浮躁之气可想而知。
二是高学历与“高”能力之间的转化问题。众所周知,高学历不一定代表有能力,更不代表“高”能力,特别是在乡镇,乡镇干部必须是个万金油,计划生育、社会治安、信访维稳、征地拆迁、税费收缴等工作都需要乡镇干部来做。在乡镇工作中,一年四季“中心”工作不断,上级下达分派的种.种指标和任务,无一不忙,无一不管。大部分基层年轻干部刚开始都有在农村大干一番事业的抱负和热情,然而,基层的现实慢慢使这这份热情冷却下来。一些年轻干部感觉到自己的认知、梦想与乡镇工作环境有很大的偏差。因此,少数年轻干部在工作一两年后就慢慢失了工作之初“大干一番事业”的热情,在做乡镇基层工作时就产生消极对待,敷衍塞责的不良心态,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受到抑制,被乡镇工作“推着走”,不能将自身的高学历优势与高能力进行很好地转化。
三是基层年轻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水土不服”。要做好工作,首先是要学会怎样在这个地方生存下来。这就要求基层年轻干部及时、较好地融入当地群众的生活当中。但是我们发现要融入当地生活,必须要经过饮食、方言、风俗等关口,有些年轻干部并没有在农村的生活经历,甚至在家里是“少爷”、“公主”,来乡镇工作后,出现了明显的“水士不服”例如有些年轻干部对前来办事的群众无论男女老少一律是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又如有些年轻干部在工作中不理解政策为何在不同的地方可以有不同的把握尺寸。当这些问题产生时,便觉得自已受了莫大的委屈,分管的领导说不得重话,派不了重活。再者,年轻干部对精神生活的需求往往更多而且迫切,但是在乡镇,尽管这方面改善不少,但总还是那么单调。怎样使自己耐得住寂寞,不要染上一些不良嗜好如赌博等,也是对这群基层年轻干部的另一种考验。
四是职业和事业之间怎样转移的的问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的目的之一,就是培养造就一批经受过农村艰苦环境锻炼、与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从感情色彩上讲,“职业”是个硬、冷的中性词,但是“事业”却充斥着激情和热情。实际上也是如此,当我们将乡镇公务员或乡镇工作者看成一份职业,恪守市场规则中的职业操守,虽然也能够完成各项工作,但是缺乏一种工作的创新意识和一种对“人”工作的热度。特别是目前的乡镇工作环境较差,待遇较低,随着高房价、高物价,生活成本的增加,年轻干部在生活支出上也较大,往往是工资“入不敷出”、“买不了房,要不了媳妇”,这些因素造成部分基层年轻干部不安心干本职工作,思“城”心切,都想往城里、往机关跑,一心想着考到县、市甚至更高一级的公务员单位任职,平时花较多的时间用在准备考试、面试上。所以,怎样锻造一股干事业的热情,形成干事业的意识,培养对农村的感情,历练农村工作的能力,打破职业思想,正确对待工作,是摆在部分年轻基层干部面前的共同问题。
五是工作经验不足,工作方法单一。长期以来,乡镇干部被称为万金油,意思是无论农村基层什么工作都必须要乡镇干部靠上去,涉及农村基层的所有专业乡镇干部什么都要会那么一点,以此才能适应乡镇工作多样性的工作内容。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和发展,农村工作的重点、内容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将管理群众寓于服务群众之中,干部成了群众的“办事员”、“勤务兵”,这就迫切需要与之相适应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但从现实情况来看,有些乡镇干部对如何发展当地经济心中无数,对如何更块地带领群众奔康致富无计可施,对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农村工作模棱两可。有些领导干部因此当起“甩手掌柜”逃避工作。有的干部还沿袭过去发号施令、我说你做等“一贯制”的工作方法。比如征地拆迁,群众经常不理解、不支持,其利益诉求一旦得不到满尺就容易出现信访、上访等问题,事情一旦发生,乡镇干部是直接面对群众盾的“第一道防线”,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市场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基至受到谩骂、报复;社会舆论也往往不管事实真相,站在相对弱小的群众一边。年轻干部面对这些信访、计划生育、突发事件等复杂问题,“巧招不会用、软法不管用”,越来越多的年轻干部感觉到,群众一句“我吃的盐比你吃的饭还多”能把自已噎死,时常处于对自身能力“恐慌”的状态,不能独挡一面,在面对复杂问题时更焦头烂额、焦虑不安,一方面担心工作得不到领导的认可,又担心问题得不到解决、矛盾激化。
一是把政治素质放在首位,在干部培养选拔中突出政治标准。干部的“高素质”,第一位是政治素质要高。培养选拔干部,必须突出政治标准,要把是否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是否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否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是否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作为选人用人的“第一道考题”,准确识别干部的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确保选拔上来的干部首先是政治上的明白人。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品行关、作风关,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坚持“凡提四必”,切实防止“带病提拔”。
二是选准理论清醒的高素质年轻干部。理论素养是年轻干部专业素养中的重要内容,作为一名党的领导干部,首先当有专业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素养。只有具备了政治理论上的清醒认识和深刻把握,才能自觉运用先进思想指导和引领实践的健康发展。五年来,我们党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出台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作,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这些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所有党员干部强有力的思想武器。学好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增强对哲学理论的专业把握,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要求之一。
三是用好业务精湛的高素质年轻干部。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在社会分工日益细分的当下,人民群众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专业化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过去,一些领导干部不重视钻研业务,喜欢凭经验、凭感觉做事,工作方法单一、形式手段僵化:做招商引资不懂产业经济,做城市改造不懂建设规划。长此以往,不仅降低了行政效率,损害了服务质量,更影响了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须知,精通本职工作、当好“行家里手”,既是干部所肩负的岗位职责,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只有积极主动适应新时代的变化,提升自己的专业业务水平,加强对专业知识的吸收掌握,提高对法规政策的合理运用,才能真正成为让人民群众可信赖的干部。
四是培养领导力过硬的高素质年轻干部。领导力,也是一种专业能力。党的领导干部要做好抓统筹、抓协调、带队伍的工作,必须具备高瞻远瞩的管理眼光、统揽全局的管理思维和主次分明的管理逻辑。从十九大到二十大,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我们既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又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社会矛盾和问题必将更加复杂,改革创新的推进步伐必将更加艰难,如果没有科学的领导决断,先进的领导手段,就无法在纷繁复杂的形势中作出科学明智的决策,解决一个又一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领导能力的专业化不仅是干部能力矩阵的必选项,更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的必修课。
五是完善干部的专业化培训机制。
六是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习总书记曾指出“要完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既鼓励创新、表扬先进,也允许试错、宽容失败,营造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浓郁氛围。李克强总理也说过“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这就要求组织部门把“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作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重要手段和方法。实行领导干部动态管理,落实干部调整常态化,真正形成能者上、不适者下的良性机制;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干事创业容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进一步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把完成工作任务的成效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把思想的察验、现实的检验、平时的考验、队伍的核验,体现在年度考核、专项考核、日常考核工作中,探索科学的考核办法,努力做到考核考实。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立足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着眼于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让乡村振兴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人民网)。
乡镇党委政府作为服务群众的第一线,乡镇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乡村振兴工作的落实,因此,坚持党建引领是助推乡村振兴的关键。
一是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国家历来的传统,这个传统不能丢。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办好农村的事情,关键在于党。作为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的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党发挥出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健全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和党内法规,增强本领,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是坚持规划先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起着重要引领作用,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乡村振兴工作亦是如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长期的历史性任务,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长远性和全局性、科学性,因此必须坚持规划先行,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强化乡村振兴战略的规划引领作用。因此基层各级党委政府作为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第一线,要始终坚持以各级相关文件精神为引领,根据农村实际,因势利导、因地制宜,认真谋划乡村振兴发展。
三是发挥人才作用。“得人则安,失人则危。”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人才和人才工作。实现乡村的振兴发挥人才的作用至关重要。基层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本土人才打造成为现代化农业农村建设的主力军,要实施农村家庭能人计划,着力培养认定一批带动能力强、有农业生产经验的“土专家”“田秀才”;扶持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培育一批技艺精湛、扎根农村、热爱乡土的乡村工匠。
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第七篇】
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具体实施方案(8篇)”,多形式开展基层体验、乡村采风等活动,广泛宣传党建引领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情况,加强对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和基层实践的宣传报道,在全市上下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第八篇】
根据《**市20**年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实施方案》(庆组明电〔2021〕44号)和《安庆市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市33项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路线图”及时间表的通知》《**市2021年度民生工程考核评价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实施2021年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制定本方案。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厅〔20**〕57号)、《安徽省选派帮扶干部管理办法》(皖组通字〔20**〕38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八批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厅〔20**〕11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选派干部轮换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组电明字〔20**〕42号)等文件,为支持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实施,财政专项安排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并明确经费标准、工作实施、资金配套等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通过保障选派干部办公经费,提升帮扶实效,以及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筑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斗堡垒。
1.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工作经费。每名选派干部每年安排1万元办公经费,由县选派协调办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差旅费等。
2.提升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建立完善村干部综合考核工作体系,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
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由省财政全额承担。
省财政通过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直接将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下达到县。县根据资金使用要求,按规定专款专用,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由县选派办统一管理,据实报销。
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乡村振兴等部门严格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经费管理。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由县选派办负责监管,并定期向上级选派办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1.健全实施机制。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协调推进机制,县委组织部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组织、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对各项重点任务进行项目化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分析研判,共同推进工作开展,确保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用得及时、用得精准、用得实效、用得规范。
2.落实主体责任。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根据目标任务,足额及时拨付资金,完善资金预算、审批、审计、监督等工作流程。同时,按照县相关文件要求,确保经费来源稳定、使用规范、监管有力。
3.加强指导力度。采取调研、调度等形式,加大对各地工作指导,注重听取选派帮扶干部、乡村干部意见建议,帮助选派帮扶干部解决实际问题。县委组织部会同县财政局等单位将跟踪各地工作落实情况,确保落实落地。
4.严格报销程序。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每半年受理一次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报销;各乡镇、选派单位要督促选派帮扶干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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