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创业之星事迹材料范例简短 创业之星主要事迹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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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评选创业之星事迹材料范文简短【第一篇】

第一条 评选范围

表现优异的二年级(含)以上的在籍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不含延期毕业、定向、委培等在职培养类型研究生)。20xx级硕博连读研究生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第二条 奖励额度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第三条 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专业实践能力突出;

5、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位于前30%。

第四条 申请国家奖学金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其中两条

1、获得上一年度的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十佳党支部书记、十佳党员、研究生品德模范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所发表的论文,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出版学术编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部级及以上的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等竞赛中获奖。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参评时可视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专利。

5、在课题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省部级及以上课题,贡献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经历丰富,表现突出。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

(一)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二)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

(三)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四)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五)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六)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七)有课程不及格;

(八)参评过程中提供不符事实的信息;

(九)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学生;

(十)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第六条 评审组织机构

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本单位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培养的副院长、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第七条 评选办法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步骤

1、对照评选条件,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并附课程学习成绩单、荣誉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复印件或科研成果鉴定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课题需要提交获得立项的申报书和立项书。

2、导师签署意见。

3、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学生材料进行评审,按照1比1。2的比例,根据基础评审得分排序确定国家奖学金初选名单。学院公示初步候选人名单,公示后一天内接受学生的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4、对入围学生采取公开答辩的方式,实行评选。

5、结果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的申诉,申诉机构为党政联席会议。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6、研究生院审查,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的申诉,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计分方法

1、综合成绩分数=基本分数×80%+面试分数×20%

基本分数=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40%+科研成绩×40%+司法考试×5%+社会公益×15%

其中学习成绩包括:教学计划规定的公共课、学位课和选修课,以教务老师给出的总成绩单为准。

科研成绩包括:论文、著作(含译著)、科研奖励、参与课题。

公益项目包括:校文体竞赛、社会实践、挂职锻炼、党务、团务、社团等。

2、科研成绩、司法考试、社会公益计分方法

(1)科研成绩

注:其他级别非法学类期刊参照同级别法学类期刊降一级计分,非学术性杂志等级由评审委员会认定。在各级学术会议上提交论文每次计3分,但累计计分不超过6分。在华中法律书院担任主讲人每次计5分,但累计计分不超过10分。

专著、译著、参编计分:

①学校规定奖励的十大权威出版社和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专著计90分,译著计60分。

②其他出版社出版的专著计60分,译著计30分。

③参编人员加分根据参编人数比例计算。例:三人参编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专著,每人可计30分。四人参编其他出版社出版的专著,每人可计15分。

专业竞赛及科研成果获奖计分

②集体项目参照上表规定在2分之内酌情计分。

3、答辩会

(1)参加答辩会的资格。按基本评分细则评出每位参评者的基本分值,由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按1比1。2的比例确定参加国家奖学金答辩会的名单。

(2)答辩会的要求。答辩人提交书面答辩材料(内容包括思想表现、学业情况、科研情况、获奖情况、参加社会工作情况等,其中以从事科研情况为主)。答辩陈述时间为博士七分钟、硕士五分钟,回答评委提问为三分钟。答辩会评委由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的成员组成。

4、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的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基本分数、面试分数),按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确定。

第八条 附则

(一)学校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三)本办法由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xx年九月三十日

精选评选创业之星事迹材料范文简短【第二篇】

在校大学生。只要有创业的想法,只要有创业的热情,只要承诺在比赛过程中你们的团队将通力合作完成自己的创业计划,其他方面我们对参赛同学没有更多的要求。

(一)大赛项目

1、初赛:提交电子商务创业计划书

2、复赛:就自己提交的电子商务创业计划书进行现场展示,接受专家评委的提问。

(二)报名形式

3-5人一组参赛,要求参赛人员为高校学生;

采取网上报名和直接交报名表到理工学部学生管理办公室两种方式。

(三)大赛内容

1、要求参赛人员撰写《电子商务创业计划书》评审指标包括内容完整性、设计创新性、创业计划合理性、人员分工和运营管理科学性等;该创业计划书应在规定截止日期前提交大赛组委会。

2、现场进行创业计划的展示,接受评委的提问及点评等。

(四)大赛评委

大赛评委将由企业主管、学校专业老师代表组成。

(五)奖项设计

一等奖一队获奖证书及奖金300元

二等奖两队获奖证书及奖金150元

三等奖三队获奖证书及奖金100元

优胜奖若干进入复赛者均获得优秀奖证书

1、报名阶段:要求团队人数3-5人;

2、比赛开幕仪式;

3、比赛辅导;

4、上交创业计划书;

5、创业计划书评选;

6、复赛名单公示;

7、复赛;

8、颁奖典礼及论坛启动仪式。

1、电子商务创业计划书要求交电子版及书面版;

2、创业计划书内容包括:

(1)计划摘要;

(2)产品(服务)介绍;

(3)人员及组织结构;

(4)市场预测;

(5)营销策略;

(6)财务规划;

(7)制造计划(如果需要自己制造产品的要写出制造计划,否则不用写)。

3、创业计划书评审指标包括内容完整性、设计创新性、创业计划合理性、人员分工和运营管理科学性等;

4、创业计划书的写作建议,见附录二;

5、由于比赛赛程安排比较紧凑,所以各队要明确分工,在撰写计划书的同时要准备好复赛的展示准备。建议使用ppt幻灯片展示。

精选评选创业之星事迹材料范文简短【第三篇】

1.主办单位:教务处

2.承办单位: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1.比赛面向全校本科生,不分专业,学生可独立成队,也可以自愿组队,建议跨专业组队。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每件作品可以有1~2名指导教师。

2.参赛人员需认真填写参赛报名表(见策划书附件)大学生手工diy创意创业大赛策划书大学生手工diy创意创业大赛策划书。

1.竞赛作品性质

参赛作品应是学生独立完成或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的创意创业作品、科技作品或专利发明产品等。作品必须具有真实性和创新性,严禁弄虚作假,评审委员会将对申报作品进行创新审查和防抄袭审查。

2.竞赛作品内容(作品命题)

凡是与diy创意为主要内容的创新活动,能挖掘大学生的创新潜能,与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有关的科技创新课题与作品, 能够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人们积极向上以及给人们带来美感和愉悦的产品, 都在此项目范畴之内。

根据作品形式对所涉及项目进行分类如下:

a. 创意实物作品类

b. 创意方案作品类

根据作品所涉及技术领域将项目进一步分类如下:

(1)时尚手工创意类:如创意学习用品、笔筒插花、雕塑、相框、手工玩具、小礼品、创意箱包、创意鞋子、创意生活用品、时尚纪念品、挂件饰品等;

(2)电子软件及应用类:如软件产品造型设计、应用程序设计、工业产品或组件创新设计、电路电子应用设计等;

(3)环保创作类:如以环保为主题,突出体现环保意义,作品具有一定实用价值;

(4)服装设计类:创意服饰类;

(5)创意设计:如汽车、建筑、景观、手机等的设计、海报创意设计、公益广告创意等新概念设计;

(6)创意策划:如有新意的活动策划、商业模式、营销方案、创业计划、广告脚本等,作品要符合现实需要

3.竞赛规则

(1)参赛者根据竞赛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申报作品相关材料,超过规定时间完成的申报,将不能参加竞赛评选。

(2)所申报作品要以diy创意创业为核心,作品评审要侧重技术性、创新性和实用性大学生手工diy创意创业大赛策划书策划书。

(1)启动时间: 5月29日起,面向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进行宣传动员。

(2)报名时间: 5月29日~6月5日。参赛学生需联系指导老师,组成稳定的创作小组,采取自愿方式于上述时间到信息学院应用数学系报名。

精选评选创业之星事迹材料范文简短【第四篇】

各院系:

根据《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南字发[20xx]35号),现决定评选南京大学20xx年度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评选对象:本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即毕业时能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研究生)。

2、名额分配:优秀毕业生不超过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0%。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校纪校规,身心健康;

2、学习努力,成绩优良,科研成果突出,在校期间曾获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

3、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活动;

4、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急需行业就业的品学兼优研究生优先考虑。

1、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基础上,由学生本人申请或辅导员提名,院系评审小组在充分征求其指导教师、任课教师、同学、研究生辅导员等人的意见之后,初评确定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人选,在本院系进行公示;

2、填写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正反两面打印);

3、4月**日前将登记表和汇总表交研究生院思想教育与管理办公室,同时上报《20xx年度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电子表格至邮箱;

4、优秀毕业生名单由学校最后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发给优秀毕业生证书。

研究生院

20xx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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