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总结范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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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总结1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滨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编稿)(以下简称《预案》),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对涉及本单位工作内容进行分解和细化,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成立市环保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应急工作领导组”),由韩杰局长担任组长,韩广智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大气污染防治科、流域与应急科、监察支队、监测站、宣教中心为成员单位,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系统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二)工作机构

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大气科,由祁少军担任办公室主任,监测站王俊荣、大气科王小鹏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承担局应急工作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市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定和措施,组织协调相关科室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汇总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并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

三、响应流程

当接到市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时,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30分钟内通知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及重点监管企业,启动应急响应,按要求落实各自职责。

当接到预警解除信息时,按预警发布程序通知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相关科室及相关企业终止应急响应。

四、应急响应措施

(一)监测预报

1、监测。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会同市气象台分别负责环境空气质量常规监测和气象状况观测,同时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等工作。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下,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和气象台跟踪监测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结合历史数据,对未来趋势做出科学预判,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为应急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2、预报。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和市气象台根据气象条件变化趋势,结合实时环境空气质量及本地污染物排放源情况,对未来的空气质量进行预报。

3、会商。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与市气象台建立日常会商制度,市气象台预测到未来2天可能出现不利气象条件时,及时向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通报,由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预报组负责人发起会商。采暖期由市环境监测站发起每日会商(上午11:00)。当会商认为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监测预报组形成《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见附件1),于当日12:00前报指挥部办公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每日下午15:00增加一次会商。

(二)响应措施

1、Ⅲ级响应措施

(1)环境监察支队负责,对所负责的市属重点大气污染企业派驻厂员进行现场监管,督促企业按照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操作方案”,严格落实减排污染物15%的措施。

(2)监察支队组织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导检查,禁止秸杆焚烧和烧荒等行为。

(3)监控中心负责,加强对企业污染物外排口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的在线监控,发现异常立即通知企业所在县(区)环保部门进行现场检查。

(4)由局领导带队,各科室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区)环保部门和企业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分组及检查内容见附件2、附件3)。

2、Ⅱ级响应措施

(1)环境监察支队负责,对所负责的市属重点大气污染企业派驻厂员进行现场监管,督促企业按照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操作方案”应急减排措施,严格落实减排污染物30%的措施。

(2)监察支队组织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导检查,禁止秸杆焚烧和烧荒等行为。

(3)监控中心负责,加强对企业污染物外排口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的在线监控,发现异常立即通知企业所在县(区)环保部门进行现场检查。

(4)由局领导带队,各科室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区)环保部门和企业落实Ⅱ级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分组及检查内容见附表1、附表2)。

3、Ⅰ级响应措施

在落实Ⅲ级、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全市除热电行业外,其它企业全部落实减少污染物排放50%或停产措施;局各督导检查组,加强对各县(区)环保部门落实Ⅰ级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深入企业检查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分组及检查内容见附表1、附表2)。

五、总结评估

应急终止后,局各督导检查及时对各县(区)环保部门应急响应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报告经督导组领导审签后,于2日内报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总结2

为提高教育系统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污染天气造成的伤害,保障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菏政办发〔2018〕43号),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积极预防,加强应急;属地负责,部门联动;信息公开,社会参与。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市教育局成立菏泽市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指挥部(名单附后),负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领导、指挥、决策。指挥长由局长担任,副指挥长由有关分管局长担任,办公室、人事科、督导室、基教科、职成教科、体卫艺科、安全科、学前办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体卫艺科,负责贯彻指挥部的决策和部署,协调各相关科室做好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工作;市教育局办公室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相关信息接收、发布和上报;督导室、基教科、职成教科、安全科、学前办等科室督促各级教育行政单位、学校及幼儿园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响应措施落实;人事科负责对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问责。

各县区教育局根据天气污染预警等级及实际情况制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及时传达给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学校。

各学校根据《菏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指导要求,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时报送工作简要情况。通过常用家校交流平台及时告知家长,让家长和学生做好应急准备。

市直学校根据《菏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指导要求,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向市教育局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并及时告知学生,让学生做好应急准备。

三、应急预防措施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根据污染天气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措施。

1、黄色预警(Ⅲ级):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2、橙色预警(Ⅱ级):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3、红色预警(Ⅰ级):在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幼儿园、中小学校停课。当紧急发布红色预警信息时,当天不采取停课措施。

(二)加强宣传。

1、学校应把对学生预防重污染天气的教育与学校的健康教育课相结合,通过系统的知识讲解加深学生对污染天气危害的认识及常见预防方法。

2、通过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致家长的一封信》、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征文比赛等形式加强预防污染天气的`教育,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掌握必要的预防知识。

3、组织丰富多彩的体验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增强保护环境、预防污染天气、加强自我身体保护的意识。

(三)其它注意事项。

1、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让学生养成冬季户外戴口罩的习惯,不在雾霾等污染天气下运动,避免到人多空气流通不畅的地方,外出归来要及时清洗脸部及裸露皮肤,也可使用清水冲洗鼻腔。当出现咳嗽痰多、咽喉疼痛、呼吸道不畅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2、学校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当因重度天气污染而暂时停课时,要加强与家长、学生的沟通,密切关注学生在家的情况,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3、联合当地气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为师生讲授基本的空气质量辨别方法,让师生基本掌握污染天气的特征。

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学校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学校负责组织师生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

5、各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注意做好冬季采暖期的安全保障及安全教育。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机构,要明确一名联系人,强化信息的接收、回复、发布和上报工作。接收到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知后,及时传达给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并于每日15:30前,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及督导检查情况,上报市教育局。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对因工作不力、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总结3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市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及幼儿园。

二、应急工作机构及职责

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和督促中小学和幼儿园做好健康防护工作,及时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通报工作情况,并督促各级教育行政单位及学校、幼儿园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天气污染预警等级及实际情况制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及时传达给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学校。

各学校根据《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指导要求,根据预警信息,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工作简要情况。通过常用家校交流平台及时告知家长和学生,做好应急准备。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学校可以根据所在地区及周边空气质量状况实际,作出相应调整,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三、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

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有关要求,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确定。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采用我市省控(含)以上环境空气监测点位监测结果日均值统计计算。预警等级由轻到重依次为蓝色预警(Ⅳ级)、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红色预警(Ⅰ级)。

蓝色预警(Ⅳ级):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24小时均值,下同)>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黄色预警(Ⅲ级):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橙色预警(Ⅱ级):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且出现AQI日均值>300的情况时;

红色预警(Ⅰ级):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时,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

四、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分别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主要有:

1.蓝色预警(Ⅳ级):呼吁师生及家长上下学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能源消耗;提示学校应减少学生户外活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外出人员采取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学校应强化校园裸露地面扬尘控制措施。

2.黄色预警(Ⅲ级):学校应减少体育课、课间操、跑步等户外活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学校应增加对校园裸露地面洒水抑制扬尘频次。

3.橙色预警(Ⅱ级):学校应停止体育课、集体操、跑步等户外体育运动,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各类户外大型活动。所耽误体育课可采取调课方式,以保证课程计划落实;学校应每周或每日做好学生入校(园)体检并做好跟踪记录,对出现异常状况的学生采取适当隔离措施,通知家长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4.红色预警(Ⅰ级):各学校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暂时停课。在暂时停课前,各学校要指导学生科学安排自学计划,适当布置自学内容,可以安排网上学习或电话辅导。停课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应按照“停课不停学”的原则,通过网络、通讯等途径与家长和学生保持联系,提出可参考的合理化学习建议;教师要合理调整教学方式,灵活安排学习内容,指导学生开展自主学习,提示家长在家对孩子进行生活和安全教育。有留校学生的学校,学校应当全天开放图书馆、运动馆等室内活动场所,安排组织好在校住宿学生室内活动,要安排专人负责安排好学生日常活动,待天气好转后另行安排时间补课。

五、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与解除

市教育局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办公室、宣传法规处、体卫艺处、基教处、学前处、职业与高等教育处,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各学校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实行空气质量监测信息联动,接受预警发布与解除指令后,报领导小组,并按照领导小组要求,通过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信息传输平台、电话传真或短信息等方式向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与解除预警信息。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含职业学校)启动或解除预警响应预案。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学校可以根据所在地区及周边空气质量状况实际,作出相应调整,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六、重污染天气应急职责分工

(一)市教育局职责

1.办公室

负责接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预警发布、解除指令;负责组织发布、解除预警信息;负责信息报送及有关协调工作。

2.宣传法规处

负责与宣传单位联系,通过公众媒体和教育政务微博等发布预警信息,分析有关舆情,并做好宣传应对工作。

3.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负责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制定减少户外活动、停止体育科技比赛活动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中小学有关户外室外活动、体育课、大课间活动,业余训练、体育考试测试和运动会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负责全面监督中小学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4.基础教育处

负责指导县市区和中小学制定停课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中小学停课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指导学校安排学生开展自主学习,保证中小学“停课不停学”。

5.学前教育处

负责指导县市区及幼儿园制定停园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幼儿园停园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全面监督检查幼儿园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6.职业与高等教育处

负责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制定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预警响应。全面监督检查市属职业学校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二)县(市)区教育局职责

1.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根据《济南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版)》制定分预案,指导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做好预案制定工作和应急演练,负责组织学校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并组织预警应急响应措施的实施。

2.县(市)区教育局应在预警响应期间督促检查所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预案的落实情况,统筹协调停课后课程调整和学生体育竞赛、体育考试延期调整等工作,减少因天气环境原因对学生学习和体育锻炼产生的影响。

(三)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职责

1.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在接到预警指示后启动实施。

2.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在按照应急预警级别减少或停止户外运动时,要组织并指导学生和儿童在室内上好体育课及开展体育活动,或通过创编室内健身操等多种方式指导学生体育锻炼的方法和知识;在停课期间,要及时通过网络、通讯等形式,为学生提供学习计划和自学指导,并提示家长注意控制学生上网时间,并做好学生看护工作,保证学生在家安全;有留校学生的学校,应全天开放图书馆、阅览室和室内体育馆场,安排好在校留宿学生的校内生活;要联系联合当地气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为师生讲授基本的空气质量辨别方法,让师生基本掌握污染天气的特征。

3.各中小学在预警应急响应期间,要科学合理安排好因临时停课耽误课程的调课补课,确保体育课和其他学科课时和课程计划的落实;加强学生每日晨检并做好跟踪调查,对出现异常状况的学生及时采取适当隔离措施,通知家长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部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人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从切实保护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身体健康的实际出发,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研究制定科学可行的应急预案,保证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并确保在预警响应期间主管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通讯畅通,并及时收集反馈有关信息。

(二)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社会影响面广,责任重大,各级教育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根据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需要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明确职责分工,保证任务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确保万无一失。

(三)加强宣传教育,确保信息报送畅通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预防重污染天气的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师生及家长了解重污染天气的危害程度、预警类别及应急预案内容,掌握一定的防护知识与技能;加强对舆情的引导,及时做好网络舆情的应对工作。在预警应急相应期间,要加强应急值班,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接收和报送信息,在每次预警发布与解除1小时内按规定上报落实情况。

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总结4

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平度市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平度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平度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文件,编制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机制,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时矿山开采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施工对大气造成的扬尘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二、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平度市自然资源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

组 长:李永军

副组长:张鲁山

成 员:郑春波、袭著鹏、各自然资源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矿管科,办公室主任由张鲁山同志担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88376090。

三、预警级别及响应

(一)预警级别

根据《平度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3个级别: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二)响应级别

按照《平度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采取对应级别响应。

1.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2.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3.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四、应急响应措施

依据3个预警分级对应设置3个响应措施。

1.接到黄色预警信息后,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各自然资源所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施工单位发布预警信息,督促各有关镇(街道)加强矿山面源管控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督促有关镇(街道)落实辖区内矿山企业进行厂区洒水抑尘,并保证砂石料堆防尘措施到位;督促有关镇(街道)落实辖区内从事开采作业的矿山企业,停止矿区内爆破、开采、破碎等露天作业;督促有关镇(街道)落实辖区内各矿山企业矿区及周边运输道路增加洒水频次1次以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施工区域增加洒水频次1次以上。

2.接到橙色预警信息后,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在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督促有关镇(街道)落实辖区内各矿山企业增加厂区洒水抑尘频次;督促有关镇(街道)落实辖区内各矿山企业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督促有关镇(街道)落实辖区内各矿山企业矿区及周边运输道路增加洒水频次2次以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施工区域增加洒水频次2次以上。

3.接到红色预警信息后,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在落实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督促有关镇(街道)落实辖区内各矿山企业立即完全停止室外采矿、加工、运输、销售等行为;督促有关镇(街道)落实辖区内各矿山企业矿区及周边运输道路增加洒水频次3次以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施工区域增加洒水频次3次以上。

各自然资源所在应急响应各等级时段,对未落实相关措施的矿山企业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施工单位,及时配合生态环境部门严肃查处,顶格处罚。

五、预警解除

接到平度市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信息后,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各自然资源所向各矿山企业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施工单位发布预警解除信息。

六、相关要求

(一)做好实施方案监督落实

预警信息发布后,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本方案,由各自然资源所督促辖区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施工单位进行应急响应,同时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有关镇(街道)落实辖区内各矿山企业应急响应。各自然资源所在应急响应期间进行日报告,每天中午12点前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应急响应终止后1个工作日内进行总结、评估,评估报告按要求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评估内容应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等。

(二)责任追究

对因工作不力、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总结5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提高我校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处理能力,切实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依据《xxxx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预警响应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四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四级响应。

1当发布蓝色预警时,启动Ⅳ级响应。

2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3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4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二、预警响应责任

学校成立领导小组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教育局通过教育办公平台、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提示,启动(调整或解除)本校的应急预案。

三、应急措施

(一)Ⅳ级响应

根据天气情况减少组织户外运动。倡导师生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倡导学校在建施工工地积极采取措施,减少工业和扬尘污染的排放。

(二)Ⅲ级响应

1.停止户外课程及活动。倡导师生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2.停止学校在建施工工地作业,各类堆放的散体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三)Ⅱ级响应

1.停止户外课程及活动。倡导师生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2.停止学校在建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各类堆放的散体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四)Ⅰ级响应

1.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等防护措施。

2.及时发布预警通知,通过各种渠道(公众号、微博、家长微信群、电话、短信等)通知学生、家长,做好因未接到停课通知到校学生的看护工作,并及时联系家长,保证学生安全。

3.停课期间,学校通过网络、通讯等途径与家长和学生保持联系,提出可参考的合理化学习建议;教师合理调整教学方式,灵活安排学习内容,指导学生自主学习。提示家长对孩子进行在家生活和安全教育。

4.停止所有学校在建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各类堆放的散体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5.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除必须坚守的岗位外,教职员工实行弹性工作制,保证通讯畅通;

6.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应急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盯守,安排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带班。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办公室负责接收上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汇报,负责信息报送及有关协调工作。及时通过学校各种媒介(公众号、微博等)发布预警(调整、解除)信息。当接收Ⅰ级预警时,要及时召集领导小组开会部署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2.德育处负责做好学生日常的自我防护安全教育;当Ⅰ级预警响应时,要部署年级组长、班主任通过家长微信群、电话、短信等方式将次日(或当日)全天停课安排告知学生和家长,预警解除后,要及时通知学生复课。

3.教务处根据预警级别,减少或停止学生户外运动,组织学生在室内上好体育课或开展体育活动,并通过布置家庭体育作业指导学生开展体育锻炼。当Ⅰ级预警响应时,要部署年级组长、学科组长对在家学习的学生提出合理化的学习建议与指导。及时开通校园网、班级博客、微博、公众号等相应平台,为家长提供学生在线学习指导,并提示家长控制学生上网时间,做好学生看护,保证学生在家安全。

4.总务处根据预警级别,对校园内的施工工地进行洒水或停止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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