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接诉即办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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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接诉即办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若干措施

第一条街道工委坚持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认真落实“四个注重选拔、四个坚决不用”要求,动态掌握、及时分析接诉即办市级考核排名情况和区级全量考核排名情况。注重配强接诉即办专班力量,安排信念坚、敢担当、本领强、作风硬的干部进入专班工作。

第二条接诉即办“办件先锋”评选方式及名额分配

(一)XX区接诉即办“办件先锋”评选方式及名额分配:

按照XX区接诉即办“办件先锋”评选工作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在申报周期内,按照区里统一要求,由接诉即办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片区、各部门接诉即办考核排名情况,推荐1名机关干部(副处级及以下均可)及1名社区工作者作为区级接诉即办“办件先锋”人员。

(二)XX街道接诉即办“办件先锋”评选方式及名额分配:

结合XX街道接诉即办工作实际情况,接诉即办“办件先锋”评选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办件先锋”由各办、队、中心推荐上报,评选工作专班择优审定。每次评选XX人,其中:公务员XX人,事业人员XX人。各办、队、中心每季度根据实际在岗人员(含处级领导),分别推荐XX名“办件先锋”。其他机动名额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分配。机动名额数量具体视有关工作排名及履职尽责等情况酌情增减。

(三)XX街道社区工作者接诉即办“办件先锋”评选方式及名额分配:

结合XX街道接诉即办工作实际情况,接诉即办“办件先锋”评选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办件先锋”由各社区推荐上报,评选工作专班择优审定。每季度评选XX人,其中:社区书记XX人,各社区XX人,其他人员(含商务楼宇工作站、社区工会服务站、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垃圾分类专班、文体中心、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XX人。第四季度结合全年接诉即办工作评比,第四季度评选社区书记XX人,共评选XX人。

第三条接诉即办“办件先锋”推荐评审标准

(一)区级推荐评审标准:

“办件先锋”应信念坚、敢担当、本领强、作风硬,能够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接诉即办工作中成绩突出,善于解决疑难问题,“首办双肯率”高,推动未诉先办、主动治理成效明显。区级“办件先锋”候选人原则上优先从街道接诉即办“办件先锋”中产生。

(二)街道级推荐评审标准:

1.XX街道机关干部推荐评审标准。接诉即办“办件先锋”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原则上应为在接诉即办工作中知重负重、成绩突出,高质量化解群众诉求,善于解决疑难问题,“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首办双肯率”“挂账解决率”高,积极推动未诉先办、主动治理成效明显的个人,或参与街道中心工作、重大任务、重点项目,并在岗位上业绩突出的个人,主要以解决实际问题、得到群众认可作为重要依据。

2.XX街道社区工作者推荐评审标准。按照“德、能、勤、绩、廉”及“民生绩效”等六个方面每季度进行考核。其中“绩”以社区工作者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量、岗位职责为基本依据,全面考察社区工作者工作质量。“民生绩效”以基层社会治理、推进接诉即办、片区综合性城市更新工作等年度或阶段性重点任务、中心工作的完成情况列为评选内容,着重看社区工作者在急难险重任务中的担当作为情况。在接诉即办工作中成绩突出,“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首办双肯率”“挂账解决率”高,积极推动未诉先办、主动治理成效明显的个人应优先考虑。

第四条成果运用

(一)XX街道机关干部接诉即办“办件先锋”每人季度奖励XXXX元,公务员、事业单位分别统筹安排,与区县保留津贴同时发放。社区工作者接诉即办“办件先锋”每人季度奖励XXXX元,年终时与社工年度绩效奖励同时发放。

(二)把接诉即办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机关干部、社区工作者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奖励指标分配和评价干部的重要参考。对接诉即办年度区级全量考核排名贡献较大的办、委、队、中心、社区予以指标倾斜。对表现突出的机关干部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优评先、教育培训中优先考虑。对表现突出的社区工作者,在相关定向招聘中予以奖励加分,所在社区优先推荐参加“五星级党组织”或“党建进步奖”评选。

(三)对获评区级、街道级接诉即办“办件先锋”的机关干部和社工通过街道接诉即办工作会、内部公示等形式通报表扬,典型事例通过“XXXX”微信公众号等形式予以推介。

第五条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对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精神状态差,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上心、不尽力,工作推拖绕躲,不能有效履行职责、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干部,及时予以调整。

第六条本措施由XX街道党群工作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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