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放管服"改革工作总结范文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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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放管服"改革工作总结【第一篇】
今年,我局继续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通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等一系列审批便民化工作,努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开展政务大厅窗口单位事项梳理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要求,督促窗口单位落实事项进驻与授权。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3月份我局联合区委编办发函到各进驻单位,开展事项进驻、行政审批股进驻窗口工作情况调查。针对部门提交的事项名称等办事指南与广东政务服务网不一致问题,组织人手进行核对,要求存在问题的部门重新提交,做到线上线下办事指南一致。目前区政务服务大厅23个进驻窗口单位共进驻事项329项(其中行政审批事项270项,公共服务事项59项)。
(二)督促职能部门调整职权事项。机构改革后,联合区府办、区委编办颁发正式文件,督促各职能部门进行职能调整,重新上报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截至7月份我区各职能部门的职能调整基本完成,有34个职能部门按要求调整职能并上报了共3125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
(三)开展国家监管事项梳理与录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对接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xx]73号)和《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办电子政务办“互联网+监管”系统近期重点工作要求的通知》(粤政数函[20xx]189号)文件精神。 6月下旬,区政数局召开“国家监管事项系统录入培训班”,牵头组织区38个职能部门开展“国家监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事项梳理与录入工作,邀请市政数局工作组人员前来授课。7月中旬,我区共完成668项监管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以及其他类权力事项)的梳理与系统录入工作,完成率100%。监管事项梳理录入工作顺利完成,形成了我区监管事项库,我区职能部门的监管行为、监管对象、投诉举报、知识库等相关监管数据资源实现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
(四)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专项工作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成立区标准化梳理工作专项小组,指定专人统筹梳理工作。7月份召开标准化专项工作培训班,邀请市政数局工作组人员前来授课。严格督促区40个职能部门按照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7类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和其他类权力事项),并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进行纳入与信息补全工作,旧事项系统不再使用。目前,除了个别待省统筹事项,我区全部完成依申请事项共1498项的纳入与补全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部门工作人员系统操作不熟悉,个别单位对各项涉及到的工作重视不够,进度较慢,在推进相关工作的过程中配合力度不足,标准化工作进度与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各部门加大配合力度、协同作战、合力攻坚,定期召开
培训,学习兄弟单位先进做法。建议法制部门和第三方具有资质的单位参与事项梳理、清单编制及系统研发,提高标准化工作质量。
二是开展镇村事项梳理与录入系统,将审批便民化工作向基层延伸。
三是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以及在线应用,督促部门严格按照标准公开办事指南及办理实际业务,并通过实际应用倒逼部门不断完善事项标准,为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夯实基础。
2023年"放管服"改革工作总结【第二篇】
20xx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导向,着力完善营商环境法治体系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高效透明、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我局履行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注重完善制度措施,筑牢营商环境法治防线。一是加大涉企事项法制审查力度。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中涉及民营企业发展条款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力度,20xx年以来对《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永安市坂尾化工工业集中区的批复》《安砂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建设二期项目补充协议书》等重大决策事项和《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培植建筑业税收的通知》《国有企业投资管理试行办法(讨论稿)》等11份规范性文件和进行审查,对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全市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建议20余次,提出意见建议20余条,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二是全面清理不利于企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市司法局牵头对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对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和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发布的与改革开放政策不符、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神的不符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按照“谁制订、谁清理”的原则,重点清理了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有关招商引资、招标投标等方面文件。经认真清查,我市无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现行规定精神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三是建立涉范性文件两级法制审查制度工作机制。在制订过程中执行起草部门、市司法局两级法制审查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法制审核作用。三是开展证明事项清理。我局将社区证明事项清理作为重点,明确了需社区盖章证明事项依据《三明市社区准入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明委办发〔20xx〕28号)为17项,凡是不在目录范围内的证明事项社区可不再提供相应证明。做好六部委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xx﹞20号)的宣传工作。20xx年9月开展我市规范性设定的证明事项清理,经清理取消了涉及乡村医生养老保障的二项证明,并对涉及证明事项的《关于印发永安市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永政办〔20xx〕136号)启动修改手续。
(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打造严肃公正法治环境。一是严格执法程序。20xx年9月制订实施《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贯彻落实方案〉的通知》,20xx年6月开展关于永安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调研,并形成报告,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均已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率达到100%,行政执法更加透明、规范。以永安市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实施《关于执行《福建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通知》,加强行政执法机关行政行为监督。二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xx年4月对25个单位进行法治政府建设,形成报告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20xx年11月对12个行政执法与市效能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开展规范执法程序的督查。开展20xx年的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抽查个14单位行政处罚案卷共55件,对抽查案卷存在问题反馈给执法部门,制发案卷评查通报给全市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三是加强对营商环境领域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的指导。对我市20xx年行政诉案件败诉原因分析形成分析报告通报各行政机关。20xx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5件,已办结30件,其中,维持12件,撤销2件,终止14件,调解1件,不予受理1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纠错作用。四是增强行政执法力量,加强行政执法培训。20xx年5月市委办、政府办转发《永安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参加20xx年度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意见》的通知,进行考试预报名,预报名人数近800人。20xx年9月,组织全市589人参加20xx年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线上考试三明市永安考区的考试,以解决无持有福建省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和执法人员不足、结构不合理情况。印发《永安市行政执法和法制人员教育培训制度》,拟组织一期行政执法和法制人员培训,提高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效能。
(三)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优质高效法治服务。一是优化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供给。整合资源法律服务资源,依托已建成集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多项职能为一体的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中心值班,做好对涉企案件的咨询和援助,帮助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健全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化解矛盾纠纷,为企业提供专业、便捷的法律服务。二是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诉调对接”“公调对接”实现全覆盖,社会组织参与矛盾纠纷化解领域由汉白玉加工、物流行业逐步扩展到旅游等领域。20xx年以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涉企业矛盾纠纷件,调解成功件,成功调解率%。三是强化法治宣传引导。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开展“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共有8家企业成功创建市、市“诚信守法示范企业”。20xx年,全市共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15次,受理涉企公证案件2件,涉及金额500余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1.少部分公务人员的法治思维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普法工作不够细致深入,有待进一步加强;
2.部分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忽视风险的研判与防范,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多数未设立法务部门或聘请法律顾问。
3.个别部门行政执法程序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还存在为了提高效率,未严格按程序进行,导致行政行为程序违法,最终反而降低了行政效率,增加了行政成本。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司法局将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能力,梳理完善工作机制,进一强化法治保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诚信守法氛围,加强法律服务供给,助推企业健康发展,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打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3年"放管服"改革工作总结【第三篇】
根据县审改办有关通知精神,我局认真对照《XX市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方案》(【20xx】1号)和《XX市加强和规范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xx】2号)确定的工作任务,逐项梳理工作进展情况,深入查找问题,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优化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按照省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提升统一工作部署自上而下对国务院、省政府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进行了逐级认领、修改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库,并进一步进行优化提升,共梳理完善事项53项,其中行政许可10项,行政确认18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服务事项6项,公共服务事项15项。
二是积极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正在按照省政府要求的时间节点,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为了实现规定时间节点完成规划编制工作,我们联合技术单位,对规划工作进行分解,结合时间进行工作倒排,细化到每周工作安排,及时沟通联系,争取早日高质量、高要求完成XX县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是推进用地、规划“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根据《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 (冀自然资规[20xx] 4 号)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用地、规划“多审合一、多证合一”。行政审批局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业务对接,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20xx年5月1日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行政审批局不再单独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再单独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同时简化项目审批流程,助力项目审批一次办妥。
四是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目前我局通过结合优化审批流程、精简报件材料等措施,一般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办理压缩至3个工作日。设立了企业办证服务专区,为企业提供便捷服务。同时与各银行加强沟通交流,齐心协力,携手创新不动产交易登记业务办理方式方法,力争将“一网通办”工作精准落实落地,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安全的服务。
五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 平台。严格按照各级有关部门的安排和部署,及时将许可、处罚、检查等事项清单,发生事项结果信息录入平台,实现“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制度建设、工作推进的速度上较为缓慢,与其他部门的协调与沟通还有待加强。
二是多个平台重复录入,不同的平台所需要的资料清单也不一致,平台的对接也只是端口的对接,在内容、形式、要求、标准扔难事项一窗办结和“一网通办”
三是对机关各股室的学习培训、沟通交流、存在问题的研究方面较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努力学习改革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切实增强改革工作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感,勇于担当,积极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推进完成 “放管服”改革工作目标,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一是根据《河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主要任务,制定我局2021年“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是进一步梳理、清理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并细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环节。
三是严格规范审批事项流程,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对各环节做好相关工作,对案卷及时做好整理归档,做到有卷可查、有法可依。
四是加强人员配置,提高窗口效能。
2023年"放管服"改革工作总结【第四篇】
近年来,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决策部署,切实把“放管服”改革摆在突出重要位置,不断提高专卖管理和服务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取消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发审批事项,将设立烟叶收购站(点)审批权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局,对中介服务事项、零售点布局、准运证办理要求等进行清理,实现行政审批“能放则放”“能清则清”“能快则快”。
二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方面全面实施“先照后证”,简化申请材料,通过工商部门“双告知”网络平台及时认领接收有关审批登记信息,流程更便利、服务更主动。
三是切实规范权力运行。推进“清单上网”,梳理编制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畅通政务服务网和省局外网,有效把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增强了办事透明度,真正实现权力法定化、程序公开化、责任制度化、监督广泛化。
四是加强专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创新监管模式,持续完善APCD精准监管,强化随机抽查监管,大力建设信用监管机制,探索社会公众参与式监管,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水平。
五是不断改进专卖管理服务。认真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推进零售许可证网上办理工作,行政许可办理时限明显缩短、手续更加简便、服务更加到位,实现了“一口受理、限时办结、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