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参加高复申请书样例(优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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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参加高复申请书【第一篇】

桐梓县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原告张元某诉被告赵先某等人提供劳务受害赔偿责任纠纷一案,本案经过桐梓县人民法院一审和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现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程序违法”为由,发回桐梓县人民法院重审。在重审过程中,原告张元某于20xx年8月9日因旧伤复发,在脾和肾均切除的情况下,引发消化系统疾病和粘连性肠梗塞、弥漫性腹膜炎、多脏器功能不全综合症、肝、肾功能不全,肝肾切除等,经过医院医治无效后,于20xx年8月26日在转院的途中死亡。作为死者张元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申请作为原告参加本案的诉讼。特此申请!

附:申请参加诉讼的原告及身份情况如下:

原告:张小某,女,汉族,20xx年_月22日出生,籍贯、住址同上。系死者张元某的次女。

原告:付善某,女,汉族,20xx年_月19日出生,籍贯、住址同上。系死者张元某的妻子。

申请人:张其某、张小某、付善某

xx年九月六日

申请参加高复申请书【第二篇】

一、原告河南东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工程款纠纷一案。因我是实际施工者,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现依法申请参加诉讼。

二、要求原告及被告共同支付我工程款71000元、工人工资34000元及5年来利息约27500元。合计:132500元。

事实与理由。

河南东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压低标值中标,被告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三个部分的建设项目。我与20xx年9月23日以原告的名誉实际施工了2吨燃气锅炉改造、交换间搬迁和安装、采暖外网工程。按照要求,我包工包料如期完成了工程量。其中在我和河南东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约定的锅炉、交换间安装工程完工后,河南东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又以10万元的价格,把采暖外网包工包料由我来施工。在外网施工期间,河南东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又给我分包了一些零星工程,价值3万余元(以上工程有第三人民医院现场管理人员签字)。而当时河南东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只给我结付了万元。工程结束后,剩余工程款及工人工资河南东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第三人民医院,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辞,不付剩余工程款及工人工资。

现原告已将被告诉入法院,为有效的弥补我的实际损失,保护我的合法权益。我是实际的施工者(投资者)、受害者,故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申请参加诉讼,要求原被告给付我剩余工程款71000元,工人工资34000及五年利息约27500元,合计:132500元请依法照准。

此致

敬礼!

alatiku。

20xx年x月x日。

相关。

申请参加高复申请书【第三篇】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本溪钢铁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宋文忠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由于本事故导致本人高位截瘫,四被告拒不支付相关费用,本人系农民工,经济困难,无力交纳诉讼费用,为此,申请人特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向贵院提出减免诉讼费的申请,请求贵院依照有关规定对诉讼费用给予减免,请予准许。

此致

___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

20__年_月_日。

申请参加高复申请书【第四篇】

请求事项:你院受理的上有限公司诉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案,因申请人对该案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以第三人的身份的参加诉讼,提出独立诉讼请求:

1、 请求判令被告三擅自以夫妻共有房产设定抵押行为无效;

2、 诉讼费用由原、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本案被告三系夫妻关系,双方于19xx年xx月登记结婚,婚后于199年共同购买位于县路的商品房一套,为家庭唯一住房。20xx年月,竟然瞒着申请人擅自以该住房为有限公司向上融资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此前申请人对此事毫不知情,直至本案原告的民事诉状送达后,才向申请人告知真相,申请人本就身体健康状况欠佳,得知此事后更是心急如焚。

申请人认为:所抵押的房产系申请人与其共同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因此,以共有财产设定抵押的,显然需要共有权人的同意,除非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否则抵押无效。

而申请人此前并不知道,也绝不会同意将家庭唯一住房为他人的债务办理抵押。

而本案原告作为经营金融业务的专业公司理当在办理抵押登记过程中尽到充分审查义务,理应知道本地老的房产证往往将夫妻共有的房产只登记一方名下,不能仅凭房产证未记载共有权人,就想当然地认为是一方个人财产,而不去征询共有人是否同意办理抵押。

因此,本案原告作为抵押权人因其自身的疏忽或懈怠,未尽充分审查义务,其抵押权不应得到法律保护。

综上,恳请法院依法查明事实,认定本案被告三擅自以夫妻共有房产设定抵押行为无效。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申请参加高复申请书【第五篇】

尊敬的学院领导:

你们好!我自愿申请加入学校社团部,这对于我来说是一次鞭策与提高,也是对我的一次锻炼和考验,我申请加入这个组织,并力争为学校教学管理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我认为社团部作为我院一个业余生活的组织部门,是丰富校园生活的重要支柱,在校园这个大家庭里一直占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不仅担任学院社团部其他工作的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等职能,更能以自己的表率作用促进学校的管理工作上新台阶,更能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使他们养成良好的习惯,使学生的精神面貌发生新的变化。

因此,它对于促进学院学生的管理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可以说学院纪检工作是学院管理工作的重中之中,是管理之基,是服务之本,因此我申请加入这个组织。

如果我加入这个组织,我将感到无上光荣,我将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学院各项纪律和规定,对照标准找差距,使自己的自身素质的提高,认真履行纪检组织所赋予的职能,充分发挥其监督,检查,管理的职能,坚持标准面前人人平等,不搞小团体,不逊私情,秉公办事,一切为了学院的发展,一切为了学院的管理,一切为了学生的利益,并把自己置身在学院学生会这个集体中,找准位置,服从组织,听从安排,在学校管理中,做出自己的贡献,并在管理中提升自己的能力,激发澎湃的热情,端正学习的态度,树立远大的`理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珍惜时间,刻苦学习,做遵守纪律的榜样,做认真学习的榜样,为学院实现大的发展,为学院创造新的辉煌做出自己的贡献,我将从现在起向这一目标奋进,请学院领导批准我的请求。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申请参加高复申请书【第六篇】

桐梓县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原告张元某诉被告赵先某等人提供劳务受害赔偿责任纠纷一案,本案经过桐梓县人民法院一审和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现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程序违法”为由,发回桐梓县人民法院重审。在重审过程中,原告张元某于20xx年8月9日因旧伤复发,在脾和肾均切除的情况下,引发消化系统疾病和粘连性肠梗塞、弥漫性腹膜炎、多脏器功能不全综合症、肝、肾功能不全,肝肾切除等,经过医院医治无效后,于20xx年8月26日在转院的.途中死亡。作为死者张元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申请作为原告参加本案的诉讼。特此申请!

原告:张小某,女,汉族,20xx年x月22日出生,籍贯、住址同上。系死者张元某的次女。

原告:付善某,女,汉族,20xx年x月19日出生,籍贯、住址同上。系死者张元某的妻子。

申请人:张其某、张小某、付善某。

20xx年x月x日。

申请参加高复申请书【第七篇】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桦甸市吉嘉粮食贸易有限公司起诉微山县茂兴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票据权利纠纷一案(20xx武侯民初字第423号),现因涉案汇票(票号31300051234920502、金额100万元、出票人四川北良实业有限公司、收款人桦甸市吉嘉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出票日、到期日)由申请人持有,且票据背书签章连续符合规定。依据票据法第三十一条"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的权利"的规定,票据权益依法应为申请人所享有。

基于上述原因,申请人认为本案中原被告之间的.票据权利之争,判决结果将与申请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为此,特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申请人以第三人身份参与本案诉讼。以上申请,敬请予以准许为盼。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申请参加高复申请书【第八篇】

申请人:陈______,男,生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住西安市______区沣镐东路38号院,电话:130___61。

申请事项: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闫______不当得利一案中,原告与被告通过______市药品公司同时为______市第一人民医院提供药品配送业务。在20xx年上半年间,______市第一人民医院将由原告办理配送业务的'药品款5万元分别于20xx年1月13日、20xx年2月4日、20xx年4月9日、20xx年5月13日汇至被告的工商银行账户上,之后原告多次找被告要求返还此笔药品款,但是被告对此置之不理,始终没有返还该7万元的药品款。因此,只有被申请人出庭,并承担其应承担的责任,方可查明事实,解决纠纷。为便于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妥善解决纠纷,特依法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请人民法院予以准许。

此致

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申请参加高复申请书【第九篇】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这一年来您们对我的关心及照顾,让我学到很多也体会很多。由于本人能力有限,很多工作上的疏忽和缺陷您们都能宽容我并时时教导我前进,更是让我由衷的感激。

我在前台服务的岗位上,所做的一举一动都代表着酒店,但是在这一年里,我在思想认识还有实际工作中并没有尽到这个责任。通过认真反思,辞职信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对自己的本职工作操作机械化,不创新求异。

二、工作时工作怠慢,热情度不高。在服务上缺乏灵活性和主动性。

三、自身调节力差,情绪化严重。

四、缺乏销售意识和销售技巧,客房出租率低。

五、服务意识淡薄,没有真正的把客人的需求放在第一位。

六、缺乏交流和沟通,信息反馈不及时,导致工作不协调。

七、微机改革之后,缺乏责任心,没有及时的数据统计和管理。

在这个时候提出这样的申请,我知道让领导非常的为难,我要表示深深的歉意。为了酒店的形象及利益,我选择了离开,希望领导能够予以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申请参加高复申请书【第十篇】

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原告张元某诉被告赵先某等人提供劳务受害赔偿责任纠纷一案,本案经过桐梓县人民法院一审和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现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程序违法”为由,发回桐梓县人民法院重审。在重审过程中,原告张元某于20__年8月9日因旧伤复发,在脾和肾均切除的情况下,引发消化系统疾病和粘连性肠梗塞、弥漫性腹膜炎、多脏器功能不全综合症、肝、肾功能不全,肝肾切除等,经过医院医治无效后,于20___年8月26日在转院的途中死亡。作为死者张元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申请作为原告参加本案的诉讼。特此申请!

附:申请参加诉讼的原告及身份情况如下:

原告:张其某,男,汉族,20__年_月12日出生,贵州省桐梓县人。住桐梓县娄山关镇民主路_区_栋___号。系死者张元某的长子。电话:

原告:张小某,女,汉族,20__年_月22日出生,籍贯、住址同上。系死者张元某的次女。

原告:付善某,女,汉族,20__年_月19日出生,籍贯、住址同上。系死者张元某的妻子。

申请人:

二0___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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