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法院政法队伍建设调研报告范例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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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法院政法队伍建设调研报告【第一篇】

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既是法院工作的重点,又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为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特对我院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以推动审判工作顺利开展。

一、队伍建设基本情况

我院现有行政政法专项编制XX个,实际在编干警XX人,空编XX个。其中,在职干警XX人,调离但未办理工作关系的XX人,另有工勤编XX人。全院共有审判员XX人,助理审判员XX人,实际一线办案法官XX人。所有在职法官平均年龄在XX岁左右,其中50岁以上的XX人,35岁以下的XX人。研究生学历XX人,大学本科学历XX人。截至目前,我院共招录8批公务员累计XX人,有XX人通过司法考试。XX年新招录公务员5人,目前已到岗但未办理落编手续。此外我院根据工作需要还聘用合同制司法警察XX名,临时工作人员XX名。以上数据表明:法院在编人员的年龄结构是老中青相结合,出现“两头大中间小”的趋势,中间力量有所欠缺。从学历结构看,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为%,相对于基层法院而言,干警学历层次普遍较高。

二、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和采取的主要措施

加强队伍建设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前提和保障。队伍素质的高低、能力的强弱、作风的好坏从根本上关系法院的发展,决定着法院的命运。为此,我院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并紧密结合本院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的实际,经过深入分析研究,确定了“以党建带队建,强管理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狠下功夫。通过采取抓班子、凝聚人心,抓素质、提高本领,抓落实、明确权责,抓创新、服务发展,抓廉政、促进公正,抓绩效、挖掘潜能,抓典型、示范带动等措施,造就了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服务好的法官队伍。

(一)狠抓班子建设,切实增强队伍向心力。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始终坚持强化自身建设。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推心置腹,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向广大人民群众、干警征求对法院工作和领导班子的意见和建议,对反馈的问题,通过党组会的形式,认真研究,逐条予以答复、解决;建立领导干部谈心制度,对于调整岗位、受到批评的同志,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帮助解决思想问题。通过这些措施,有效提高了班子成员把握政治方向、科学决策、组织协调、识人用人和公正司法的水平;二是加强班子的合力建设,注重同级之间的协调配合以及与下级之间的沟通联系,彼此尊重,相互理解,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到位不越位,补台不拆台,增强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发挥领导班子在学习、工作、纪律上的表率作用,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凡要求干警做到的,班子成员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班子成员首先不做。班子成员严格管理,倡树正气,在全体干警中养成令行禁止的工作作风,把全体干警紧紧地凝聚在院党组的周围,提高了党组决策的执行力。

(二)狠抓教育培训,建立长效机制,提升队伍司法能力。干警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的好坏。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我院先后开展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专门采取邀请市委党校老师做专题报告,坚持定期组织政治理论学习,系统学习了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并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使广大干警真正从思想上解决了“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充分认识到法院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强了干警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公正执法意识。同时,我院还不断强化干警的业务培训,加大投入,一是为干警购买书籍,根据干警工作分工的不同,有针对性地订阅《审判指导与参考》《司法文件选》《中国审判》《人民司法》《法律适用》等书籍,为干警学习提供了有力物质保障。二是积极组织培训,坚持专项培训、学历培训、岗位培训相结合,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让其他干警共享学习成果。

(三)狠抓作风改进,坚持能动司法,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作风建设关乎法官形象、法院形象。我院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不断强化机关作风建设,整顿慵懒散等不良现象,切实改变部分群众对于法院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错误看法,树立文明新风的同时,更加注重转变司法作风,密切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关注广大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和新期待,积极引导干警牢固树立“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的工作理念,要求干警走出机关,深入一线,变“坐堂办案”为“巡回审判”,零距离了解群众疾苦,矛盾所在。截至目前,我院已开展“服务三农”活动,还试点启动“无讼乡”打造工程,法官变村官,主动参与矛盾化解,逐步探索出一条入户调解、假日法庭、午间法庭、到田间地头办案、送法服务等别具特色的便民利民服务新路子,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和认可。

(四)狠抓廉政建设,牢筑思想防线,确保公正廉洁执法。为提高干警廉洁意识,我院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定期组织干警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特别是逢年过节前,一把院长都亲自给干警上廉政教育课,为干警时刻敲响警钟,筑牢思想防线。共组织观看反腐教育片6次,另外还通过发放廉政书签、撰写亲情寄语,进一步提高干警廉洁意识。

(五)狠抓文化建设,弘扬法院精神,树立良好形象。我院抓住“法院文化建设”这个载体,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干警在活动中受教育,在参与中受锻炼。一是积极组织各类活动,围绕党建、团建等主题先后组织干警开展了庆七一演讲比赛、重温入党誓词等10余项活动,以健康向上的法院文化,陶冶法官情操;二是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对那些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执行标兵、办案能手、“三零”法官等进行大力表彰,鼓舞干劲,激发了内部生机与活力;三是建设文化长廊。在办公楼、审判庭的显要位置,悬挂了印有法律格言警句的牌匾,今年我院将分楼层更新文化长廊内容,并将“弘扬传统文化,传承法院精神”作为主要项目,全面开展法院文化建设;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利用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报道我院在审判管理、队伍建设、社会管理创新、信访矛盾化解等方面的成绩和做法,让社会各界了解法院、理解法官、尊崇法律,有力提升法院的整体形象。

三、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队伍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缺乏高层次、复合型法官;创新工作方式能力不足,存在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现象,不能很好地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个别干警“待遇”思想重,横攀竖比,强调经济利益,对福利看的较重。

(二)队伍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水平不高,个别同志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影响了司法的严肃性,法官的整体业务素质与社会期望存在一定的距离。二是案件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还有信访积案没有化解,

(三)群众满意率还不高

主要表现在:一是公仆意识不够牢。部分干警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意识不强,司法为民思想不牢固,联系群众不密切,听领导意见多,听群众意见少。二是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力度不够,调解艺术不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欠缺,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未能有效化解。三是司法便民措施坚持得不够好,存在等靠思想,工作方式单一,思路不开阔。便民、利民、亲民的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四)队伍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主要表现在:一是规章制度还不够健全和完善,需要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补充完善。二是抓作风纪律力度不够,个别同志纪律观念不强,迟到早退,懒惰散漫,学习不积极。

(五)干部人事制度缺乏活力

目前法院工作人员职级待遇低。法院工作专业性很强,门槛越来越高,人员不易流动,影响了广大干警、特别是年轻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六)法官压力大

当前,社会矛盾凸显,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法官超负荷工作。加之各种惩戒措施较多,不少法官面对繁重的工作压力,怕犯错误的思想包袱比较重,个别法官怕接触矛盾,办案顾虑多,心理压力大,不愿承办矛盾尖锐的案件或群体性纠纷案件,办案积极性不高。

四、队伍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教育培训认识不够

干警完成学历教育后,对新知识、新理论的学习主要依靠自学。少数干警学习自觉性不强,错误认为政治理论变化快,务虚的多,对审判工作指导性不强,因而轻视政治理论学习。有的法官错误认为办理案件翻翻法律条文就够了,疑难案件有院、庭长把关,用不着平时的知识积累,因而对审判业务学习积极性也不高。在教育培训上,虽然结合审判实践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培训,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教育培训工作还不够科学,尤其是在培训内容的设计上,没有根据岗位职责的不同来确定,缺乏系统性和前瞻性。目前审判人员的培训形式主要以集中授课和专题讲座为主,培训形式较为单一,难以从根本上提高审判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此外,培训时间与繁重的工作任务之间的矛盾也比较突出。

(二)司法理念存在偏差

主要表现在:一是片面夸大法院工作的独立性、中立性和被动性。面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矛盾相对集中显现的实际,少数干警未考虑中国的国情,忽视地区差别,不了解本地的发展形势,办案中轻视地方法规、规章的适用,导致裁判结果与党委的工作大局、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方向不合拍,社会效果不好。二是片面强调法官的职业化、专业化。一些干警不知道群众想什么、盼什么,与人民群众缺乏共同语言,“鱼水”关系淡化,对人民群众感情淡漠。

(三)职业保障机制不全

一些民事、行政纠纷矛盾尖锐,群体性纠纷呈逐年增多,当事人缠访、闹访时有发生,有的当事人借信访为名,捕风捉影、无中生有,随意污蔑、诽谤法官,甚至当面谩骂、威胁法官,法官受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法官的职业风险比较高。而对法官职业约束性措施多,保障性措施少。一是法官经济待遇低。目前,法官的工资制度和增资制度仍然套用公务员的工资制度,没有按照《法官法》的规定制定出新的工资制度。《法官法》规定的审判津贴、地区津贴和相关的保险福利待遇也不能落实。与律师等法律从业人员收入相比更是相差甚远,和同地区的其他公务员相比也有一定距离。二是政治待遇低。虽然《法官法》对法官的政治待遇有明文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法官等同于公务员序列管理,而且法官职级晋升空间相对狭小,法院内部人员多,职位有限,法官升迁困难,而法院法官交流到其他部门任职的很少,工作负荷重,风险高,压力大,政治前景不明朗。

五、加强队伍建设的对策及建议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以后,我院积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认真传达了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等方面,有以下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以班子建设为核心,强化思想政治教育

建设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是抓好法院各项工作的首要环节。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找准学习与改进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大力加强对法官的政治思想教育,引导干警进一步强化“五个意识”,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重要指导思想。

在干警的思想教育上要狠抓“七破七立”:一是要破除满足现状的思想,树立突破领先、争创一流的意识。二是要破除不求上进的思想,树立大有作为的意识。三是要破除厌烦学习的思想,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四是要破除就案办案的思想,树立服务大局的意识。五是要破除怕吃亏的思想,树立乐于奉献的意识。六是要破除司法特权思想,树立司法为民的意识。七是要破除拜金主义思想,树立廉洁司法意识。通过思想政治教育,使广大干警向心力、凝聚力不断增强,培育高尚品德、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形象文明的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二)以提高素质为目标,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1.严格法官准入程序,把好入口关。建立包括法官任职条件、遴选任命程序、法官职务晋升等严格的法官职业准入制度,进一步统一法官选任标准,从学历、任职资格等方面提高法官职业准入“门槛”。

2.建立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制度,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功者奖、过者罚、劣者出”的用人机制。建立和完善组织考察、群众评议、定量考核的考核机制,创造选贤任能、唯贤是举的用人环境,最大限度地调动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使法院的整体队伍朝气蓬勃,充满活力。

3.从战略的高度重视培养年轻优秀后备干部,关心他们的健康成长。有计划地从高等政法院校的优秀毕业生中引进后备人才,不断增强法院队伍建设的后劲。

4.加大人才交流培养力度。既要在法院系统内大力推行人才的轮岗交流锻炼,也要大力推行跨部门的挂职锻炼,丰富优秀人才的工作、社会阅历,增强综合素质,提高其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三)以增强凝聚力为导向,整合干警工作活力

在坚持从严治警的同时,坚持从优待警。注重关心和爱护干警,经常与干警谈心,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纠正,帮助他们消除糊涂认识,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切实关心广大干警政治上的成长和进步,为他们岗位成才、建功立业创造条件。关心干警健康,定期为干警体检,并办理各种社会保障手续;引入激励机制,对实绩突出的干警给以学习考察、健康疗养等优待。同时,以精神文化塑造为核心,以物质文化、行为文化为载体,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系统构建、整体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培育法官的核心价值体系。组织并鼓励干警参加形式多样有益身心的文体活动,消除疲劳,陶冶性情,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信心和热情。

(四)以严格考评为抓手,规范队伍管理制度

1.加强对法官的监督管理,确保队伍纯洁。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努力建成“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必为”的保障机制。坚持“一岗双责”,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配套措施。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纪人员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违纪的人和事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同时还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奖励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树正气、树新风。

2.改革和完善法官考评制度。按照法官的职业特点,从法官的业绩、职业技能、职业形象、职业精神等方面并综合法律、党纪、院纪实行量化考核,建立一套科学的法官考评机制。在考核内容上,做到定性考与定量考相结合,平时考与年终考相结合,考过程与考结果相结合。与此同时,要把考核评价结果,与部门、个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与领导班子调整、干部任免和岗位交流以及离岗培训、待岗试岗、辞职辞退等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建立法官业绩档案,逐步加大平时考核结果在干部任用上的权重。

2023年法院政法队伍建设调研报告【第二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全面了解我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现状,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上级要求,对我局政法队伍建设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司法局队伍现状

(一)机构设置:司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下设七个职能股室,包括办公室、法规股、律管股、基层工作股、社区矫正、人事股和法律援助中心。下属2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公证处、普法办。

(二)干部构成:司法局共有在职乡科级正职干部1名、副科职干部三名,乡科级正副科级干部18名。

(三)人员结构:中央政法编51名,事业编9名。其中在编人员中30岁以下13人,31至40岁18人,41至50岁11人,50岁以上18人,队伍年龄呈老年化状态,中年干部成为中流砥柱。干部队伍文化程度较高,本科学历46人,占总数%;大专及以下学历14人,占总数%。司法局人员民族全部为汉族,女性干部为18人。

二、主要做法

近年来,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主线,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为抓手,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放在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一是加强班子思想建设。司法局高度重视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采取定期组织学习、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班子成员的政治观念和大局意识显著增强。二是加强班子作风建设。近年来,司法局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工作中始终把作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同时,注重发挥班子成员的率先垂范作用,以此来激发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三是加强班子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班子建设的重中之重,在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同时,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多方位的监督制约机制,着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坚持加强司法局队伍管理工作。近年来司法局本着努力打造一支“领导信任,群众拥护,干警自豪”的政法队伍为宗旨,大力开展不忘政法初心教育活动,使司法行政干警队伍成为了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清正廉洁,能够经受各种考验,党和人民信赖的队伍。

(三)坚持把加强干警教育培训作为推动政法队伍发展的不竭动力。为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的需要,我局坚定不移地走强素质之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政法干警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更新知识结构,进一步提升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四)坚持狠抓思想、作风、廉政建设,始终把坚持“为民、务实、清廉”放在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作风整顿。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提升干警思想政治素质,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通过坚持不懈地狠抓队伍建设,司法局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有力地保障了各项业务工作,促进了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和发展。但也要看到,目前的现状与经济社会、法治进步的发展水平相比,依然还存在着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地方。经过梳理,当前我局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是司法行政干警专业水平不够高。机构改革后,把原来县法制办的职能全部划入了司法局,由于机构编制限制,到目前只调进了一位工作人员,而许多工作专业化的要求很高,一时无人接替和适应。同时,原司法行政部门肩负的工作职能本来就很多,这些工作需要对法律掌握比较透彻的人员承担。

二是司法行政缺编严重。县司法局公务员编制51名,目前下辖社区矫正等10个股室,但县司法局机关定编人员只有18名,按每股室2人计算,加上局班子人数4人,至少也要24人,由于缺编问题严重,很难适应当前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需求。

三是干部流动机制不畅。受多种因素影响,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存在“人才引进难,提拔交流少,人员结构老”的局面。基层司法所工作任务繁重,导致人才引不进来,引进来作用发挥不了,业务刚熟悉却又留不住的现象。司法局机关也存在队伍年龄偏大,40岁以上就占60%,专业文化层次也相对较低,这给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带来难度。

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建议

通过调研,我们认识到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只有紧密结合我局实际,以业务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为方向,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才能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一是增加“司法辅警”岗位。面向社会进行招考,确保乡镇司法所达到2人以上定岗招录。

二是创新干部内部交流机制。实行内部交流制度化,机关股室与司法所、司法所与司法所之间,机关与机关之间干部换岗轮训,优化人员配置,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水平,鼓励干部结合岗位需要参加各类考试,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能适应司法行政工作的精兵队伍。

2023年法院政法队伍建设调研报告【第三篇】

一、在教育、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院业务工作多、理论学习时间少的问题,干警虽能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但学以致用做得不够,消化吸收不够及时,成果转化不够彻底,导致用党的政治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够全面。工作上对业务的学习、交流较多,政治理论学习相对不足,往往是上级要求学才学,工作需要学才学,在学以益智、学以修身上还存在不足;存在跟干警交流工作多,谈心少的问题;跟中层交流多一些,根一般干警交流的少一些的问题。二是一方面,司法改革以来,案件量激增,问责机制严厉,个别干警认为干的越多,错的越多,只要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就好,想事干事、改革创新的意识不断减弱;另一方面,一些干警在同一个工作岗位呆的时间久了,以为工作熟悉了,不能做到与时俱进提高业务水平,特别是面对新常态、新情况、新问题,缺少解决问题的专业能力,很难拿出具有开拓性的举措和方法。三是个别干警工作纪律不严谨,自我要求不严格,存在迟到早退现象在“加强管理年”活动中,由于被省院通报了个别干警司法礼仪不规范等问题。

二、原因分析

一是坚定理想信念的自觉性不够。虽然一直注重强化自身的理想信念,但没有重视强化理想信念与开展好法院本职工作之间的相互促进,有时忙于事务性工作,不自觉的出现了行动上脱节的情况;二是宗旨意识树立得不够牢。近几年由于工作注意力集中在关系法院发展的“大事、大案”,淡化了关系群众感情、干警感情的“小事、小案”。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众感情和干警关系;三是勇于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不够强。随着参加工作时间的增加,工作环境的变化,勇于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积极性不够强。有时思想不够解放,工作按部就班,习惯用老思维、老办法解决和推进工作。有时对某些工作有所思考,但思想上总有这样那样的顾虑,导致好的思路和想法没有充分实现。这些问题,究其原因就是敢于担当的精神不够。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学习,提高政治觉悟

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坚持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支部会等制度,全面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建设法院党建文化墙,扎实开展主题党日、宪法宣誓等党建活动,提高党员干警的政治信仰和社会责任感。

(二)改进机制,提升担当意识

坚决破除严重抑制工作积极性的思想束缚,努力营造这种敢于尝试、愿意干事的氛围。要建立合理的考评机制,完善科学、客观、公正、符合法官职业特点和司法规律的综合考评体系建设,在加强问责的同时,注重对办案业绩、职业操守的考核,减少法官的心里负担。同时,要建立法官职业安全保障制度,面对屡屡曝光的伤害法官时间,应通过为法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方式,增强法官低于职业风险的信心的勇气。

(三)严于律己,增强廉洁意识

以“小节不保,大节有失”的律己态度,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上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注重工作细节,模范遵章守纪,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当好勤政、廉政的表率。我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梳理廉政建设风险点,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和解决措施。建立权责明晰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定期开展警示教育,落实提醒谈话制度,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案件回访制度,群众比较满意。加大司法作风整治力度,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干警的工作作风明显转变。目前,没有党员干警在思想政治素质、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同增强“四个意识”和落实“八项规定”不相符合的情况,也不存在党组织建设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四)制度先行,规范日常秩序

严厉整顿个别干警工作时间上网、乱窜办公室、睡觉、吃东西等现象,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干警严肃处理。同时,结合上级部门明察暗访以及群众反映,对出现窗口着装不整、语言不文明、脸色难看等问题的干警给予通报。通过以上措施,提高干警责任感和荣誉感,工作作风明显转变,群众公信力大幅提升。

2023年法院政法队伍建设调研报告【第四篇】

为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政法队伍建设专题调研活动的安排,县委政法委围绕平安*县、法治*县建设,专门组织召开了县公、检、法、司分管负责人座谈会,抽调人员组成调研组,通过座谈走访、收集资料等多种方式,利用一个星期时间,对*县政法队伍建设现状进行了一次专题调查。通过调查座谈和综合分析,初步掌握了全县政法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加强全县政法队伍建设的建议和对策,撰写了《关于*县政法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一文,供各级领导决策时参考。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政法部门包括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五个单位。全县现有在职政法干警688人,95以上干警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县公安局共有在职民警440人,编制473名,党员民警370人;硕士2人,大学本科139人,大专279人,高中(中专)20人;正科级8人,副科级37人,一般干部395人;内设10个科(股)室,8个直属单位,26个派出所。县法院共有干警104人,编制114人,党员干警80人,在读硕士2人,大学本科86人,专科15人,高中(中专)1人,副处级1人,正科级8人,副科级23人,一般干警72人;内设13个庭局科室,辖3个派出人民法庭。县检察院共有在职干警61人,编制70人,党员干警47人,大学本科41人,在读硕士2人,专科18人,副处级1人,正科级9人,副科级17人,一般干部34人;本院内设法13个处局科室。县司法局共有在职在岗人员57人,离岗退养人员工11人,编制77人,党员56人,大学本科18人,专科27人,高中(中专)12人;正科级2人,副科级9人,一般干部46人,内设7个科股室,指导管理14个镇司法所、15个法律服务所和2个律师事务所。县委政法委共有在职人员15人,编制12人,大学本科8人,专科7人,副处级1人,正科级5人,副科级5人,一般干部4人,内设四个科室。

二、主要成效

近几年来,我县政法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富民强县,跨越发展”目标,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主线,大力加强政法队伍作风建设,认真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能,积极为全县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广大政法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得到增强,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保障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促进了平安*县、法治*县建设,赢得了社会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赞誉。县公安局连续十一年被市公安局评为警风建设先进单位,连续四年被省公安厅评为优秀公安局,被公安部授予2014-2014年度全国优秀公安局荣誉称号。县检察院2014年被省授予“2014-2014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2014-2014年度均被市检察院授予“先进检察院”,2014年被省检察院授予“先进检察院”。县司法局在2014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目标管理考核中排名第三位,在全县万人评议60个执法机关活动中排名第6位,在2014年度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中获二等奖。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抓班子,带队伍。近几年来,全县政法各部门狠抓班子建设,不断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加强班子思想建设。全县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能够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武装头脑,着力在理论联系指导实践上下功夫。县公安局新一届党委围绕“政治坚定、开拓创新、团结协调、廉政勤政”的班子目标,班子成员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奉献,面向全体民警喊响“自我看齐”的口号。县检察院班子成员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班子决策水平和驾驶全局能力得到不断提高。二是加强班子作风建设。县政法各部门坚持和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县检察院健全党组议事规则、检察长办公会制度,凡重大问题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县司法局党组班子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民主决策,重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决策,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做到对单位政务、财务定期公开。三是加强班子廉政建设。县政法各部门班子成员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班子建设的重中之重,严格制定了关于领导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决策和领导行为。县公安局党委制定并严格执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中心组一般双查考核制度》等,按照治警先治长的原则,全面强化班子廉政勤政建设。

2、抓队伍,树形象。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县政法各部门始终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先后组织开展了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立党为公、执法为民”主题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主题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题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政治思想教育。县司法局认真抓好局机关干部、基层司法所干警和公证律师等法律服务者三支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每周三政治学习、周四业务学习计划,实行月考核、季讲评,定期不定期对机关作风情况进行抽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二是深化教育培训,增强业务能力。近几年来,政法各部门鼓励干警接受更多层次的学历教育,更新知识结构,实现科技强警。现公、检、法、司有6人参加硕士研究生学习,2014年有5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总人数的95以上,队伍文化结构不断得到优化。同时,狠抓岗位练兵,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县公安局制定出台了《民警素质教育培训规划》,把培养业务尖兵、行业能手列入规划项目,形成制度,落到实处,开展了创建“学习型”公安机关、争当学习型民警活动,聘请公安院校专家、教授定期为民警上课。县检察院开展了法律文书制作点评和比赛、汇报案件评比、多媒体操作培训等业务技能竞赛活动。三是坚持从严治警,健全长效机制。县法院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加强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该制度涵盖了人事、组织、教育培训、纪律、监督、目标考核、八小时外管理等各个方面,实行了打卡考核制度,加强了检查督促,对制度落实情况定期进行督促通报,把队伍管理纳入岗位目标考核体系,逐步形成了长效管理机制。县检察院抓住“管理立规章、管理动真格、管理定责任、管理出效益”四个环节,建立了一套近60项的较科学、适合本院特点的规章制度。县公安局强化管警措施,以行为规范、规范、装备规范等“三大规范”为主要内容,在基层所队推进《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范》、《公安派出所一日制度》,全面落实“首接、首问、首办”责任制,在全局推开公安部30项便民措施、省厅23条贯彻意见及服务经济建设20项承诺。同时政法各部门还完善了内外监督机制,进一步推行了警务、检务、审判公开。县公安局全面推行警务公开,在全县26个派出所及窗口单位普遍设立了警务公开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县法院聘请了18名人民陪审员,并不定期地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法庭,县检察院聘请了9名人民监督员,定期通过简报信息的方式向有关部门报送,全方位接受监督,这些措施使政法部门增强了执法透明度,以公开促进了公正。

3、发挥职能,维护稳定。政法各部门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最重要发展环境和投资环境,作为招商引资最具吸引力的竞争优势,树立“抓发展是硬指标,抓稳定是硬任务”的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促进法治*县、平安*县建设,为*县经济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今年初,我县被省命名为“社会治安安全县”,9个镇被市命名为“社会治安安全镇”。今年我县还全面启动了“法治江苏合格县”创建活动。县公安局充分发挥维护稳定主力军作用,敲响公安职能奋进鼓,唱好平安稳定重头戏,坚持严打不放松,加大构建治安防控力度,全力遏制重大犯罪,2014年八类案件破案率达,杀人案件破案率达到,刑事案件破案率位居徐州市第一名。县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认真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一批社会影响极大的案件得到查办,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不断加强批捕公诉,重点打击暴力犯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力度,全面开展刑事案件的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监管监督等,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县法院牢固树立审判为法院第一要务的理念,今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451件,结案1351件,结案率达88,各项审判的质量和效率指标均有较大提高。县司法局巩固完善“大普法”、“大调解”体系,努力提升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水平,各项业务均取得明显成效。

三、存在问题

1、队伍素质还不高。具体表现在:一是执法思想不正。少数干警宗旨意识淡薄、方法简单粗暴、公仆意识差,特权思想较重,有的部门对有经济利益的案件争着办,以罚款代管,使办案单位处于一种创收经济效益的状态,损害了部门良好的形象,影响了经济发展环境。二是作风不佳。少数干警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搞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执法不公、不廉,违反程序执法,办案办事环节多、效率低、服务态度差的问题。三是办案质量不高。部分干警满足于已有的知识水平和办案能力,不思进取,特别是有的办案人员不认真判断案件事实,不认真研究法律规定,主观臆断,往往出现适用法律错误或与法律规定相悖的处理结果。据群众反映有的审判人员对当事人态度冷漠、粗暴,不允许当事人辨解,甚至与当事人当庭吵架;有的干警靠打、逼、吓、暴力取证和询问及口供,有的干警在八小时之外对“五条禁令”的贯彻时紧时松,有的干警扣押当事人财产物品不认真登记,个别严重的私自留用。

2、警力人员严重不足。县公安局警力严重不足,目前我县共有在职民警44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万分之,远远低于全市万分之的平均水平。警力不足,直接影响维护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导致基层民警身体素质普遍下降。县检察院现有在职检察官35人,因人员少,干警长期超负荷,特别是业务部门人员短缺,任务繁重,经常加班加点。县司法局也存在队伍结构失衡,人员缺编严重的问题,基层司法所人员大部分是从乡镇其他岗位上转进人员,业务知识十分生疏,专业人才少,人员年龄老化,45岁以上即将离岗退养人员较多,中层骨干人员少,人员青黄不接。县法院由于近几年来案件数量的上升,办案任务的增加,审判队伍的力量和能力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队伍的执法理念还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亟需加强人员,增加审判力量。

3、经费保障不完全到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犯罪也呈视智能化、集团化,与犯罪分子作斗争也往往呈现出智能化的较量,政法部门经费保障显的尤为重要。就我县而言,政法部门的经费保障普遍不足,政法装备与政法的实际需求仍有很大缺口,运转困难。县公安局尤其是刑警、治安以至基层派出所作为一线实战单位,侦查破案昼夜,服务群众全天侯,通信、水电、车修等经费远远超出其他行政机关,办公经费缺口较大,全局120名事业民警工资仍由公安局自筹发放,一直未列入财政预算。县检察院经费保障不完善,物质装备较差,技侦大楼筹建资金缺口大,各项基础设施不完备。由于县财政困难,县司法局也存在基层司法所经费保障不到位,基层普法、办公经费难落实,部分基层司法所人员特岗津贴无保障等问题,目前基层司法所运转较为困难。县政法委由于平安*县、法治*县建设任务繁重,办公开支较大,办公装备条件较差,经费保障困难。

4、政法队伍流动机制不畅。政法队伍体制上进口不活,出口不畅,存在进人难、留住人才难的问题。《法官法》、《检察官法》对法律本科学历硬性规定和国家司法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提高,在提高队伍素质和能力的同时,司法体制带来一定影响,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存在通过招录考试,招进人员但留不住人才现象,县检察院招录13人,已有3人调离,法院招录8人,已有4人调离,县司法局招录4人,现已全部调离。主要原因是法、检、司招录门槛高,进入必须是法律本科生,且还需通过司法资格考试才能具备法官、检察官条件,另外*县经济基础差、财政困难、福利待遇难兑现,留不住人才。另外,由于政法各部门领导干部职数、职级职数有限,人员得到提拔机会少,政法各部门横向交流和流动机制不健全,干部竞争上岗、轮岗、轮训、交流制度未有效落实,影响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未能激发队伍活力。

5、内部监督力度还不够。县政法各部门都根据各自的业务特点,普遍制定了相应的规定、纪律、制度、办法等,但在个具体落实上,却缺乏广度和深度,没有起到干警之间相互监督,部门之间相互制约的作用。使得目前我县政法机关内部启动监督程序力度不大,特别是错案责任追究不尽人意。表现在政法机关内部拉不开情面,怕得罪人,处罚力度经常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对办理错案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往往只停留在批评、警告或罚款上,缺少严厉措施起不到警示作用,会对队伍建设带来负面影响。

四、强化队伍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针对我县政法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当前在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方面,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干警政治素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大思想政治教育力度,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占领政法干警的思想阵地,在广大政法干警中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主题活动,教育广大干警知荣辱,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树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不断提高干警严肃公正执法的自觉性。在组织学习教育中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更新内容,改进教育方法,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用正确的理论指导,解决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教育干警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接受人民监督,努力提高政法队伍的社会公信度,树立自身良好形象,使全体政法干警都牢固树立起“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自觉地坚持为民执法、公正执法,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2、从优待警,加强对政法部门的保障力度。县财政要逐步增加对政法机关的经费投入。一是要保证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照“从优待警”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工资资金的管理,想方设法筹集资金,优先保证政法部门编制内人员基本工资和各项特岗津贴及时发放,让干警解除后顾之忧,全身心地投入。二是要加大对办案经费的保障力度。办案是执法机关一项基本职能,要逐步增加对政法部门办案经费的投入,对大要案经费要实行专项报批、专项安排。避免出现让办案人员垫支办案经费的现象。三是要大力支持政法部门业务建设。通讯、交通工具和基础设施是政法部门履行职能必需的物质条件,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办案的效率和质量。要安排资金逐步改善政法部门的装备条件。要结合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提高政法部门的装备水平。四是要加强基层基础。要加大对基层所的办公经费的支持,配齐配强必备的交通工具、通讯办公设备,解决部分所无住房办公的问题。同时,多调配一些有一定基层经验的干警深入一线,促进开展;从多角度关心一线基层所,解决干警的后顾之忧,保证干警全身心投入。

3、从严治警,加大政法队伍内外监督管理力度。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加大政法队伍的管理监督力度。首先,要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健全纪检、监察、执法督查等内部监督机构,充实监督力量。按照责任到人、相互制约、领导把关的要求,在立案、侦查、批捕、起诉、审判、执行和行政执法等各个环节,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其次,要加强外部监督管理。主动接受党的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向党委、政府和人大、政协的报告制度。继续聘任一批社会各界政治思想好、素质高的人士任廉政建设监督员,加强对政法干警的监督。大力推行警务、检务、审判和政务公开制度,完善警风评议、院风评议、行风评议制。深化警务、检务、审判、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保公平。不断增强政法的透明度,使群众对办事程序一目了然。三是要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把纪律作风整顿作为一项制度,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要经常开展警示教育,让干警深刻领会“严是爱,宽是害”的道理,做到思想上警钟长鸣,行为上严于律己。要把德治与法治相结合,教育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干警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对容易出现腐败的执法部门和执法环节,要加大查处力度,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认真核查群众举报的政法干警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和腐化堕落等违法违纪案件,坚决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切实解决少数干警办案效率低下,态度简单粗暴,随便吃请受礼,侵犯群众利益等问题,树立政法干警公正、文明、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

4、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政法部门要营造好学上进的良好学风,不断增强学政治、学法律、学业务、学文化、学科技的自觉性。要在继续开展学历教育的同时,加大岗位培训力度,努力办好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班,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完善专业结构。在培训内容上,按照“要精”和“实用”的原则,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特点,在内容安排上各有侧重,以提高培训效果,促进干警向知识化、专业化方向发展,着力提高政法干警的业务素质。加强干警的学历教育,开展岗位业务培训,努力培养高新术人才和特殊专业人才,使广大干警在实践中不断增长才干,成为有知识,懂业务,胜任本职的内行。通过培训,力争在短期内,培养造就一批精通政法业务、懂得使用现代科技手段的高素质人才,从而推动政法部门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为经济建设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5、加强对政法的组织领导,保证政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县委、县政府要把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政法部门和干警依法履行职责,千方百计为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着力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用足用好现有编制,对公安局33名空余编制,建议通过接收部队转业干部和公开招警尽快补齐,对法院10名、检察院9名和司法局9名空余编制,建议通过公务员招考尽快补齐,将全县800名保安队伍工资纳入县、镇财政预算,保证及时足额发放。进一步建立健全政法部门人员横向交流制度,健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人员轮岗、轮训机制,激发队伍活力,调动广大干警积极性,要认真落实政法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逐步改善政法队伍的通讯装备、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条件。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坚决维护政法干警的合法权益,及时研究解决政法队伍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落实“从优待警”的政策措施,保护和调动一线干警的积极性,逐步改善政法干警的条件和生活条件,使政法部门各项得到及时、正常、有序地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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