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法制安全教育演讲稿优秀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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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制安全教育,提高中学生法律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安全校园环境,促进健康成长。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中学生法制安全教育演讲稿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中学生法制安全教育演讲稿

中学生法制安全教育演讲稿 篇1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高一年级9班的——,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

日升月落,斗转星移,不觉间,我们已经走过十六七个春秋,匆匆的脚步,如水的岁月,冲淡我们许许多多美好的记忆,尘封许许多多精彩的往事。但对于我们,至真至诚地遵守校规,不断提升法制观念,则是我们心中遵循的坚定信念。自觉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性,是我们珍惜的道德底线,遵纪守法牢牢铭刻在我们的心间,伴随我们快乐健康成长。

古人云:”无规矩不成方圆。“马克思说:”我们必须遵守组织的规矩,否则一切都将陷入污泥中。“国有国法,校有校规。这些法律规章是维系国家、学校的基本规则,国家要发展,学校要和谐,我们就要自觉遵守国法,自觉遵守校规。这是毫无疑义的。

要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做文明的学生,就要用智慧的双眼,清醒的头脑,理智的行为,看学校,看社会,去做事,去为人。我们还年轻,我们往往迷惘与清醒并存,我们要压抑着青春的激荡,要收敛年少的狂放,远离憧憬的诗行,迈向理性,抛弃感情的冲动,走向成熟。用校规、用法律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不断完善自我。

要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做文明的学生,就要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关上自来水的龙头,拾起地上的垃圾,不小心撞到对方时说声对不起,见到老师问声好……凡此种种身边事,我们要为铸造我们的高尚情操,而有意识有目的认真去做。因为高楼大厦总是一砖一瓦砌成,浩瀚大海皆由百川汇集。文明的细节,犹如水中之沙,不管怎样随波逐流,总归会沉下来,其中的一些还会落进蚌肉中,饱饮日月的精华,变成夺目的珍珠。

要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做文明的学生,就要有持之以恒的精神,永不变化的良好习惯。恶习会让你的人生陷入黑暗与低谷,而好的习惯则会让你的人生充满光明与理性。”一个人真正的精神价值,是看他在没有人注意的情况下会做些什么。“一个名人曾这样说过。

我们要用坚持与理性孜孜不倦地培养良好的习惯,

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是创造文明校园的保证。有校规有法制观念,我们并没有失去自由,而是扔掉了枷锁与狭隘,获得了更广阔的空间。

举目了望我们的校园,姹紫嫣红的花朵,蓊蓊郁郁的树木,整洁宽敞的操场,窗明几净的教室这一切标志我们的老师和谐地工作,我们的同学愉悦地学习在这美丽的校园,同心协力创造了皇御苑学校的辉煌。这与我们共同遵守校规密切相关。

让我们一如既往,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做文明中学生吧。

中学生法制安全教育演讲稿 篇2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们珍惜生命,因为生命宝贵而脆弱,它属于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一去不复返;我们热爱生命,因为生命是幸福人生的基础。所以生命健康权是我们每个人最基本的权利,而安全又是我们生命健康权得以维护的唯一保障,即“安全”就是金钱与生命;因此,遵纪守法、遵规守纪,确保安全就显得非常重要。

我校始终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学校建立健全了各种安全制度,落实了门卫值班、一日四查、课间值守,排查整改,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校园安全巡逻队等机构,注重对重点时段和重点部位的安全巡查管护工作,保证了学校的安全工作有序开展,学校也通过各种途径,注重加强对同学进行交通、防水、防火、防毒、防电、防盗、防传染病和防不法侵害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并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排查,但纵观全国校园伤害、楼梯踩踏事件,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时有发生,造成了许多学生伤亡的惨剧。这些令人心痛而不堪回首的往事再次敲响了安全的警钟。

同学们,据有关资料统计表明,全国每年有16000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有40多名学生死伤于交通事故、校园安全事故、食物中毒、自然灾害等。血的教训和惊人的数据告诫我们要学会保护自己、珍爱生命,假如我们平时重视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就不会出现交通事故,起码可以减少;假如我们注意饮食卫生,不食路边摊点不卫生、过期变质或垃圾食品,就不会发生食物中毒;假如我们上下楼梯靠右行,假如我们课间不追逐打闹,不乱攀爬„„我们就会少事故发生,甚至不发生。这些可防范的伤害事件是能避免的。对于我们来说,

大部分时间是在学校度过的。校园安全与我们每个师生密切相关。

借此机会,我代表全体老师向同学们发出“强化安全意识,建设平安校园”的倡议,让我们共同做到: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的安全教育工作望老师和同学自觉保护自我,现提出以下几点希望与大家共勉。

1、全体师生要提高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或向学校汇报,防患于未然。

2、要严格学校门禁制度,走读生每天早7点到校到下午5点放学及晚上6点到校晚8点离校外其他时间不得随意出入校门;住校生从星期天到校5点后至周五4点10分放学期间不得随便出入校园,确需出校,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凭请假条出入校门。不准擅自离校,所有来人来访在门卫室接待登记;

3、注意课间安全,不准追逐打闹,举止要文明得体。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奔跑,不拥挤,不拉拉扯扯、边走边开玩笑,行至拐弯处,要放慢脚步,预防相撞。上下台阶、踩实踩稳、不摔倒;

有这样一个事例:陕西省一小学12月28日清晨举行周会。7时许,在学校广播和铃声的催促下,教学楼上千名学生争先恐后奔往学校操场集会。学校副校长杨某未将教学楼西边楼梯铁栅门打开,使得二、三、四楼七百多名学生只得全部涌向东楼梯口。学生们下到二楼和一楼楼梯拐弯处时,因楼道电灯末开,跑在前面的学生摸黑与少数上楼放书包的学生相遇,造成双方拥挤,个别身材小的学生跌倒后引起上下楼梯受阻,造成严重拥挤,酿成特大伤亡事故,死亡6至11岁的小学生28人,伤59人。

5、注意食品安全,不随意购买食物,不吃不清洁、过期变质食物,不喝冷饮,保持身体健康。

事例: 20xx年3月13日,思茅区某镇村小学的部分学生,晚饭后在学校

操场边玩耍,有学生来到桐子果树下,捡到落在地面的桐子果,剥开后吃果仁,先后有47名学生捡吃了桐子果,数量3至10粒不等,晚上9点左右,有学生出现恶心、呕吐、头晕的症状,经老师询问,有同学说是吃了地上捡的桐子果,随后凡吃了桐子果的同学纷纷出现相同的症状。后经调查证实这是一起误食桐子果所导致的中毒事件,共导致47人中毒,无死亡。 提示:此起事件的发生,是由于小学生好奇心理,以及缺少相关食品安全知识所致。

〖案例〗20xx年10月10日,思茅区某镇村小学发生一起因食用变质米干,导致53人发生中毒的事件。经调查,学校食堂所供应的米是10月9日下午2:00左右从米干厂购买,然后放置于班车行李架上托运,班车几经停留,直至9日晚上才送到学校食堂,食堂工作人员收到米干后,在室内常温下放置,到10月10日供应早点时,距米干出厂已经17个小时,炊事员在抓米干时发现有粘黏、馊味,已明显变质,但未引起注意,只将米干在开水里烫了一下就加入肉汤、佐料供学生食用,最终导致了食物中毒事故。

6、注意用电安全,不乱动电源插座。不私接电源,爱护消防设施。要懂得一些防火、防病、防煤气和食物中毒、防盗、防溺水、紧急情况疏散知识,遇到险情时,能避险,能进行自救自护。

〖案例1〗克拉玛依大火 1994年12月8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委"两基"评估验收团到克拉玛依市检查工作,市教委组织中小学生在友谊馆为验收团举行汇报演出,部分中小学生、教师、工作人员、验收团成员及当地领导共796人到馆内参加活动。16时20分左右,由于舞台上方7号光柱灯烤燃附近纱幕,引起大幕起火,火势迅速蔓延,约一分钟后电线短路,灯光熄灭,剧厅内各种易燃材料燃烧后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致使众人被烧或窒息,伤亡极为惨重。共死亡325人,其中小学生288人,干部、教师及工作人员37人,受伤住院130

人。 经公安、消防、劳动等有关部门共同调查,新疆克拉玛依友谊馆""特大火灾事故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造成火灾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克拉玛依友谊馆人员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玩忽职守,对剧厅管理上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规,不重视公共场所安全消防工作,汇报演出活动的组织者严重失职、渎职造成的。

7、平时要遵守交通规则,走路、骑车靠右行,不乘坐农用车、三轮车及超员超载车,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交通安全 1、 20xx年10月1日,某县职技校学生李飞和其弟李某飞无证骑乘一辆无牌五羊125型二轮摩托车行至城镇路段时与一辆大货车相撞,致二人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提示:案例中的无证驾驶以及李飞两兄弟的惨祸是由于自身违反了"年满18岁取得驾驶证方可在路上驾驶机动车辆"的规定而造成的。 〖案例2〗横穿马路惨遇车祸20xx年10月23日13时许,四川通州区某村小学生郎某(女,10岁),在通州区通香公路由北向南横穿道路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旅行车撞伤,郎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8、注意体育课和课外活动安全。参加体育锻炼或活动时,要弄清器材使用方法、正确规范、量力而行的使用,不能做一些危险的、高难度违规动作,以免造成身体伤害;

9、不与社会闲杂人员交往,不接受陌生人馈赠的礼物,遇到精神不正常可疑之人要躲避,受到不法侵害时及时打急救电话和师长电话求得帮助。

10、网吧是青少年不宜去的地方,一些学生的不良行为就是在网吧里学来的,所以请同学们远离网吧。

案例: 17岁少年小新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

伤。事后,小新投案自首。 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因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xx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 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 小新告诉记者,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 .

同学们呀,网络是把双刃剑,既有对我们有利的一面,也有着各种各样的诱惑和毒害。同学们一定要合理的利用网络,自觉远离黄赌毒,避免受到网络的毒害。

11、加强自我教育,培养自身良好的心理品质,与同学、老师保持良好和谐的关系,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与同学发生矛盾时,要保持冷静,及时向老师反映,不采取过激行为。

五年级学生庞某在下午第二节音乐课时,多次调皮捣蛋,违反纪律,经老师

批评教育拒不悔改,被老师赶出课室。庞某孤单在外,很无聊,下课后,找到五年级另外一个同学梁某,说第七节课不上了,去河里游泳。梁某书包也不拿了,真的随庞某爬出围墙,来到河边。几个猛子扎下去之后,梁某发现庞某不见了,急得不知如何是好,来来回回走了几回,没找着,就急急忙忙回家去了。到了晚上,庞某的妈妈见下午儿子放学后一直没踪影,赶紧打电话给学校,学校说不在。最后找回梁某查清真相,学校和家长才知道不好了,立即动员学生、家长、老师一起去找,直到第二天,才在下游几里的地方找到庞某尸体。

同学们,安全重于泰山,希望大家能严格按照学校提出的要求去做,我想,只要我们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视安全工作,安全教育的警钟长鸣,我们的学校就一定能够永保平安!祝愿我们校园中的每个人永远平安、快乐!

最后,希望通过安全教育增加自我保护意识,在全校形成一个“人人关心校园安全”的浓厚氛围。同学们,老师们!生命是美好的,生活是多姿多彩的,而要拥有这一切的前提是安全。所以我们一定要时刻强化安全意识,努力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祝大家平安!快乐!

中学生法制安全教育演讲稿 篇3

老师们,同学们,下午好。我是X校法政学院法学系的大三学生,受区政府的聘任,我担任本校的法制辅导员。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我将会在本校进行相应的法制宣传。

上星期三下午,我陪同我们学校的学生代表去参观了看守所,并在回学校后给他们进行简单的讲解以及回答他们的疑问。今天,我想通过学校的广播,给大家简单地讲一下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问题,这也是今年霞山区“关爱行动”的重中之重。由于时间有限,我并不能把所有的问题都在这里讲清楚,所以今天也就简单讲述一下一些概念性的理论性的知识。或许同学们有些会听不懂,我等一下讲完之后,也会去各个班级的教室看一下,如果同学们在听的过程中有什么问题也可以记下来,等到我去了你们教室的时候就可以向我提问。

要讲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首先要先弄清楚三个概念。一个就是法律,一个犯罪,还有一个是未成年人。(请老师将三个关键词写在黑板上,谢谢)

先来说说法律。可能很多同学会认为,法律就是惩罚坏人的东西。其实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国家法律的制定,是对每一个公民而言的。法律赋予了每一个公民各种各样的权利和义务,我们就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法律是约束公民的自由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完全没有自由。法律之所以要限制我们的自由,是为了让我们获得更多的自由。就比如开车,只有你遵守交通规则了,别人才能更有自由的开车;也只有别人遵守了交通规则,我们的驾驶才能更自由。所以,这种自由的约束是相对的。法律就是给我们一定的规则,我们就要去遵守,否则,就将得到法律的惩罚。

第二个,就是要来讲讲犯罪。什么是犯罪呢,从法律角度来讲,就是触犯了刑法的行为就是犯罪。再具体点说,就是任何会造成社会危害的,依法律必须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就是犯罪。通俗一点来讲,就是说,只要你的行为是触犯了我国刑法的规定,就会构成刑法当中规定的某种罪,这就是犯罪。例如我们平常经常说到的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贪污罪等等。

最后就要来说说未成年人。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也就是说,在十八周岁以下的,就都是未成年人。说到这里大家就会有疑问了,也就像上个星期去参观看守所有个同学向我提出的问题。那就是“不是要十八岁以上才会被抓的吗”。这点是错误的。并不是说只有十八周岁以上的才会受到刑罚处罚。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但并不意味着未成年人犯罪就不用受到刑法处罚。我国刑法当中规定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是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也就是说,在14岁以上16岁以下犯了八种暴力犯罪,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就要受到刑法处罚。另外,已满16周岁的是完全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也就是16周岁以上的不管犯了什么罪都要受到刑法处罚。但是,在犯罪时或者审判时不满18周岁的,不能判死刑。这也就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还有,就是不满14周岁犯罪的,则依法责令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可以由政府收容所教养。我国已于1999年颁布实施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其中就有各种条款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进行了一些规定。

那么,为什么区政府今年会把这项活动作为重头戏呢?为什么要在各中小学中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活动呢?

根据调查资料表明,未成年人犯罪率近几年来逐年上升,这也就意味着有不少未成年人因犯罪而被关进看守所或监狱。在这个本应该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知识的花季年龄,却因为一步之差被关押在冷冰冰的牢房里,与外界隔绝,得不到父母和学校的关心和关爱,这是多么可怜多么可悲的一件事啊!这当中有相当一部分就是在校不好好学习,经常逃课,去网吧上网,揭示了社会上的不良青年,于是逐渐产生了厌学心理,在他们的诱导下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最终被公安机关逮捕,关进牢房。

因此,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意义重大,同学们应该深刻认识到犯罪的严重性,千万要杜绝与不良青年、犯罪团伙的来往,而自己也不要因为一时的好奇、寻找刺激而以身试法,这样的结果只会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同时,要正确运用网络这一工具,不要去网吧,不要上非法网站,应该利用网络学习更多只是,提高自身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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