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未成年为主题的征文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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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未成年为主题的征文【第一篇】
最近,我向同学借了几本郑渊洁的《皮皮鲁总动员》,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皮皮鲁遥控老师之犬人》。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叫乔智立,是一个中学生。刚一上中学,就被他的同学欺负,赵长亮他们占着有《未成年保护法》的保护,向他要钱,侮辱他。,但是他很怕爸爸妈妈向学校告状,从不敢把这事告诉他们,所以每次回家必须收拾好破烂的心情。就这样,他一直痛苦的煎熬着……
读了这个故事,我愤怒极了。而在这个社会上有许许多多像赵长亮、白磊、冉玉良这样的不良少年,占着自己未满十八岁去做逼迫同学、侮辱同学、占势欺人等事情啊!然而,也有一些家长与老师,触犯了《未成年保护法》。
有一位数学老师是一个“不定时炸弹”,只要同学一做错了事或没做好某件事的话,她就会“轰”的一声爆发。要么在全班同学面前挖苦那一位做错事的同学,要么就体罚那位同学。
记得有一次,一位同学数学作业没有带,数学老师向他要,他胆怯地说:“老……老师,我忘记带了。”数学老师怒气冲冲地说:“从小就会骗人,以后怎么做人?啊?!”那位同学哭丧着脸说:“我……我真忘带了呀!”数学老师又挖苦他说:“呦,这么小就健忘啦?没救了你!”……挖苦完了之后,还不忘吼一声:“下课后给我来办公室!”
到了现在,我终于知道了那位数学老师的那些挖苦学生、体罚同学和伤害学生们自尊心种种事例都是触犯《未成年保护法》的。
不仅一些老师,还有许多学生的家长也有不足之处。
手机的短信等;还有些家长,总是让孩子做一些孩子不喜欢做的事情,如上各种各样的补习班、做各种考卷习题等。这些不但侵犯了孩子的个人隐私,而且对孩子的未来有所影响。
《未成年保护法》它不仅仅是一个法律,更是祖国对我们的关心与期望,我们只有用优异的成绩来报答我们伟大的祖国!
保护未成年为主题的征文【第二篇】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在祖国的发展中占有不可忽视的重要地位。《民法典》中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规定反映了党和国家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关注和关怀,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提供了“保护伞”。但是,在保护未成年人的道路上,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完善法律法规,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网,严厉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体系不完善是导致经常侵犯未成年人行为的关键因素。正是通过利用法律中的漏洞,犯罪分子才有机会将犯罪分子伸向未成年人。应当制定更加完善的处罚机制,以增加破坏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成本,并强力阻止企图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分子,并为未成年人的安全成长编织防护网。
普及法制教育,让未成年人拥有自我保护的武器,并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由于成长环境不同,社会经验不足以及意识形态观念不成熟,未成年人在面对校园欺凌和性侵犯等非法虐待时常常不知道这些行为的危害性,更不用说敢于拒绝和揭露犯罪了。应将法律推广到校园和教室,使未成年人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何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并敢对非法侵权说“不”。同时,未成年人应能够遵守纪律并遵守法律。不要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有意识地维护法律尊严。
聚集社会力量,营造尊重未成年人的社交氛围,并为未成年人提供充满爱心和自由成长的环境。在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中,犯罪的很大一部分是熟人和亲戚。未成年人通常由于其感情,对权威的恐惧和对被指控的恐惧,不敢寻求社会帮助。社会应该成为未成年人的避风港,引导未成年人有勇气去寻求保护,并形成尊重和倾听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只有让未成年人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和关怀,他们才能在遇到违法行为,寻求帮助和打击违法行为时以社会为坚实可靠的支持。
未成年人是祖国正在盛开的花朵。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伤害的需求是紧急和迫切的。这不仅要求未成年人掌握自我保护的能力,还要求国家和社会提供必要的庇护。携手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共同维护中华民族的美好未来。
保护未成年为主题的征文【第三篇】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作为我们18岁以下的保护法,为了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认为它是一则公平公正的一项法律。它包括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和法律责任。如今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在2013年1月1日更新。它基本包含了我们未成年人的基本的人生安全和保护。极大限度的保护了我们的权益,给予了我们安全幸福的人生。以下是一则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故事:近日,网络上曝出了一段青海老师打学生的视频,短短几天,点击量近50万。从视频中可以看到,学生被打的一幕发生在教室,老师一边批改作业一边愤怒地训斥讲台前站着的一名男同学,并给了该男生两巴掌,见学生有躲闪,又扇打学生的另一边脸,在这段两分钟的视频中,老师一共给了学生8记耳光,其间,还拉起该男生的手,在讲桌上击打了两下,最后将课本摔打学生脸上后才让其回到座位。其原因竟是因为学生作业没有完成了,就一时忍不住气,打了孩子几下。
张明明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做法严重违反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损害了人民教师的形象,同时也使受教育者的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经研究决定,对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及张明明老师予以全省通报批评,青海师范大学要对师大二附中相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大家都对此表示愤怒。但是换到老师角度去想,她只是为了自己的学生好,对学生负责任。如果是一般的老师的话,根本不会去管他。但是老师的管理方式也有些许不对。如果没有这段视频的话,这段故事根本鲜为人知。所以让这些事公开,众人皆知,就不会有人敢这么做了。还有,让大人重视小孩也是必须的。相互尊重,也就不会起争执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正是为此而立的。所以,大人小孩要平等对待,人都是平等的嘛,只有年龄的大小,没有地位的大小!!!
让世界平等起来,让大人重视小孩才最关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有许多要修改呢!以后的路还长着呢!
保护未成年为主题的征文【第四篇】
近几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大力宣传社会保护未成年人。但是,有些家长法律意识淡薄,一听到保护两个字,便理解为只要让孩子不受到伤害,让孩子过得舒适,事事顺着孩子就行了。这样一来保护反而成了溺爱。那么我们该如何正确保护未成年人呢?
首先,就是家长们要充分理解保护二字的含义,要知道保护并不等于溺爱。有些家长凭着自家经济条件优裕,便每天给孩子一些零花钱,任由孩子自己去花。在这一点上,家长是没有错,可是每次给得过多就不行了。据我们班一位同学亲口说,她父母每天给她100元零花钱。要知道,每天100元,可就是一个月3000元左右。这可是比一些普通人家的一些父母一个月的工资还高呀!况且她是每天的钱都花得差不多了。如果长期这样下去,当她有了工作时,才偶然发现自己的钱不够用了,跟以前一点都不一样时,那种心情是绝对不好受的。因为我们一点都不难以想象,那种从小挥金如土的人,以后会找到什么高工资的工作。这样的话,还算是保护吗?
再者,家长可能从来就不怎么注意自己在孩子面前的言行。一些脏话、不良习惯习惯从小就深深地扎在了孩子那纯真的心灵中。他们天真地以为父母一切都是对的.,便开始模仿自己的父母,脏话也成了他们的口头禅。我们不难看到一些学生在小学时就已是脏话连,不良行为比比皆是。当父母发现并想纠正时以为时过晚
当然,作为青少年,我们也应该遵纪守法,不能仗着自己是青少年,一旦犯了错,还好意思说:我是青少年,国家说得要保护我们,你能把我怎样!现在好多初中的校霸等,就是这样。因为初中又属于义务教育,学校没权开除学生或强行要求学生转学,所以只能对那些学生进行一次又一次无奈的教育。可真有点无可奈何花落去的感觉了。
所以,要保护未成年人,不但要家长们的努力,我们也要知错能改,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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