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心得体会范文(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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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心得体会【第一篇】

机关干部“吃拿卡要”一向是官场的一大诟病,也是企业界和老百姓反响比较强烈的机关作风问题。山西省针对有些职能部门“小鬼难缠”的现象,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专项行动,并重拳出击,处分了一大批违规违纪干部,体现了创优发展环境、转变机关作风的信心和决心,值得全国各地借鉴。当然,处分“吃拿卡要”干部之后,更要在其他方面有所行动。

削减审批权力。机关干部中,之所以有些人敢于“吃拿卡要”,一方面是因为其贪婪的本性、扭曲的价值观、利益观所致,另一方面还是因为手中有着能够利用的“权力”。所以,为了提升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必须下决心削减有关权力,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按照应减必减、该放就放的原则,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政府都要退出。凡能够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一律不设前置审批。以部门规章、文件等形式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的行政许可,要限期改正。探索建立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工作机制。从而为企业项目审批和民众办事供给“绿色”通道。

提升服务质量。削减权力,并不意味着服务能够缩水。相反,更要在服务上下功夫,并在深化服务中,进一步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管理服务质量。要确定101%的帮办服务理念,进行“零距离”服务、“保姆式”帮办,努力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要明确职责,加强监管,杜绝职能部门或领导干部随意表态、肆意作为等不正常现象,做到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强化审批服务,提升服务质量,打造服务品牌。要建立各级各类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审批大厅、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式服务;要建立包括电话投诉、手机信息、网络信访等阳光政务平台,打造“不下班”政府;要畅通诉求渠道,建立健全受理、交办、督查、反馈等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杜绝“零回复”现象。以服务方便群众,以服务提升形象,以服务赢得民心。

建立长效机制。长效,才能常效。转变机关作风,不是靠一两次专项行动、处分一两批违规违纪干部,就能立竿见影、常久见效的。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各地党政部门在行动结束之后,认真反思、深刻排查、科学决策,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决策、审批、执法的合法性、规范性,提升制度和法律的执行力,避免一阵风和走过场。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能。要加强对机关干部的道德观、政绩观、价值观、利益观等方面的教育和锤炼,提高机关干部履职为民的思想和意识。要推行一线工作法,鼓励机关干部走出机关,深入基层、走向窗口,将办公场所搬到一线、移到前台,理解群众咨询和监督,将实事做到一线,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一线、解决在一线。要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过程的公开和监督,杜绝权力异化、权力寻租和权力张狂,促使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加大干部问责力度,对“吃拿卡要”、“违法乱纪”的干部,要坚决做到从重从严从快惩处,绝不手软,绝不姑息,从而倒逼机关干部廉洁从政、高效行政、务实理政、为民执政。

转变机关作风、创优发展环境,是发展所需、民心所向,更是各级各地党委政府、党政官员的本职工作和自我革命。而自我革命,需要自觉,更需要刮骨疗毒的勇气。必须拿出“舍得一身剐”、“敢叫日月换新天”的精气神,才能以党风带政风纯民风,从而创造出风清气正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心得体会【第二篇】

2020年7月24日通过参加隆阳区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组织的“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学习活动,结合自身情况,我有以下心得体会:

一、加强学习,以案为鉴,时刻提高警惕。

通过听了何家发、李梅波两位同志在办案过程中涉及虚假诉讼案件自我检讨汇报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作为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是我们的职责,但当事人所提供的材料不一定全部真实,我们必须对当事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对,确保案件的真实性。我们可以通过法律的武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保障,但如果自己一不小心,也可能陷入法律的空子里,让自己受到伤害,面对公、检、法、司,我们始终属于弱势权体,保障自己的权利不受伤害,就是要不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自己的防范风险意识,对自己办的每一件案子用心、细心。

二、坚定信念、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深刻反思自己,严谨办案。

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提高政治站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民生利益矛盾也不断增加,在目前竞争激烈的法律市场经济的形势下,作为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只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用法律的武器维护好当事人的利益,保护好自己在提供法律服务时不受到伤害。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立于不败之地。党一直教育我们要廉洁奉公、严格自律,因此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经常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自重、自盛自警、自励。

通过案例教育,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必须严格按照司法部颁发的137号、138号两个“部令”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严格指导着自己的日常工作。坚持以“恪守职业道德,依法诚信执业”为原则,学好法、用好法,以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心得体会【第三篇】

一、反腐倡廉,必须警钟常鸣

警示教育活动是我们党推进反腐倡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证。反腐倡廉关系执政党的命运,是永葆执政党青春常在、充满活力和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市场经济浪潮的涤荡下,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扭曲,放松主观世界观的改造,追求安逸生活,私心膨胀,最后走上__的道路。综观案件,留给我们两点警示:

1.党员领导干部一旦背离党的宗旨,必将导致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扭曲。潘某某贪污贿赂案深刻地揭示这一点。面对滚滚而来的市场经济浪潮,失去了本该保持的警惕、冷静、操守,忘记自己本身来自于劳动人民、忘记了党多年的培养教育、更忘记了人民提供衣食住;贪图享受,不甘清贫,崇尚拜金,私欲膨胀,给党和国家利益造成了很大损失,最终走上__的道路,留下深深的忏悔。

2.党员领导干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必将在错误道路上越走越远。正确的行使权力,能为人民办实事、谋利益,反之,就会适得其反。那些居功自大、专横跋扈,把权力当作自己谋取私利的资本,趁机捞财,损害党和人民利益,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到头来自己也必将遭到“身囚”之苦,悔恨终生。从领导干部到囚犯往往是一步之差、一步之遥,然而就是这一念之差,一步之错,让人悔恨终身。我们千万不能用自己的政治生命、青春年华、人生自由和美满的家庭去以身试法,换取身外之物,最后导致身败名裂,害己、害人、害家庭,这样的教训太深刻了。

二、反腐倡廉,必须从每个环节做起

反腐倡廉是执政党重点研究的重要课题,关系到党的事业巩固和发展,关系党和国家兴衰存亡的大事。这次警示教育活动,充分体现我们党坚定不移抓反腐倡廉、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决心,使我们每个党员在参加学习活动中,灵魂受到洗涤,思想受到了震撼。我们要时刻警钟长鸣,引以为鉴。联系工作实际,我认为要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1.坚定信念,把握方向,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做到“三个自觉”。一要自觉改造自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世界观方面,要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在人生观方面,要有坚定的人生目标和追求,正确对待“钱、权”,对待“功成”与“身退”,不要自毁人生;在价值观方面,要正确体现人生的社会价值,不要私心、贪心膨胀。二要自觉提醒自己,在权、钱方面不伸手,不纵欲,不侥幸,时时把自己置身于监督之中,想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和人民在监督,众目睽睽难逃脱”。三要自觉充实自己,有正确的追求、健康的心态和实实在在的寄托。善于学习,不让头脑空虚;时时保持平衡的心态,在名誉、职位、报酬、个人利益等方面知足常乐。

2.加强学习,充实自己,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主要靠学习。学习是领导干部的一种追求、一种责任、一种能力,是把握方向、驾驭全局、履职尽职的资本。学习革命理论是提高领导干部思想素养和培训领导素质的灵魂和基础。“有关国家书常读,无益身心事莫为”。只有努力学习政治理论知识,思想觉悟、境界提高了,眼界开阔了,学以致用,才能够正确判断政治是非、理论是非,辨别假丑恶、真善美;才能搞清楚人怎么活着才有价值、有意义。在实际工作中,遇到问题往往就事论事,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的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增强自己的识别能力,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3.增强意识,廉洁自律,做反腐倡廉的带头人。通过警示教育活动,大家对反腐倡廉斗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了新的认识。以前曾有不少同志认为自己职低位轻,不掌握权、钱,认为反腐倡廉与本人关系不大。通过学习,大家对反腐倡廉的现实意义有了新的认识。此次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是“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中央领导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关心和爱护。人非草木,岂能无情、无欲。谁不想生活得更好、更滋润、更潇洒,但前提必须是合法、合理、正当的收入。只有通过合法、正规的劳动所得,才是最干净的。剖析潘某某贪污贿赂案以及他的人生轨迹,他并不缺钱,但恰恰是不缺钱的人,理想、信念发生偏执,“贪”欲膨胀,以致在“功成”与“身退”两个危险期内偏离方向,铤而走险,触犯法律,走上__道路,其教训令人深省。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这次警示教育活动,就是要让广大党员干部从警示教育活动中得到既沉重又非常深刻的启示,从而真正从思想上、行动上严于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带头人。同时,大家也认识到,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对制止腐败有一定作用,但要解决全部腐败和自身存在的问题,这不是一次警示教育活动所能做到的。为此,大家决心要把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作为永久的警钟,长鸣在我们的思想中,牢记总书记的讲话“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只有从我做起,从源头上把好关,才能巩固警示教育活动的成果。

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心得体会【第四篇】

通过参加隆阳区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组织的“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学习活动,结合自身情况,我有以下心得体会:

一、加强学习,以案为鉴,时刻提高警惕。

通过听了何家发、李梅波两位同志在办案过程中涉及虚假诉讼案件自我检讨汇报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作为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是我们的职责,但当事人所提供的材料不一定全部真实,我们必须对当事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对,确保案件的真实性。我们可以通过法律的武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保障,但如果自己一不小心,也可能陷入法律的空子里,让自己受到伤害,面对公、检、法、司,我们始终属于弱势权体,保障自己的权利不受伤害,就是要不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自己的防范风险意识,对自己办的每一件案子用心、细心。

二、坚定信念、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深刻反思自己,严谨办案。

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提高政治站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民生利益矛盾也不断增加,在目前竞争激烈的法律市场经济的形势下,作为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只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用法律的武器维护好当事人的利益,保护好自己在提供法律服务时不受到伤害。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立于不败之地。党一直教育我们要廉洁奉公、严格自律,因此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经常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自重、自盛自警、自励。

通过案例教育,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必须严格按照司法部颁发的137号、138号两个“部令”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严格指导着自己的日常工作。坚持以“恪守职业道德,依法诚信执业”为原则,学好法、用好法,以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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