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风险排查范例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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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风险排查【第一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面深化局系统廉政建设,根据《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意见》(市委办发〔202-〕39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围绕市委“干好一一六、当好排头兵”决策部署,总结近几年局系统开展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岗位廉政教育等廉政建设做法,聚焦局系统廉政防控的重要岗位、关键环节,以监督制约公权力为核心,以处级以上党员干部为重点,以岗位职责为基础,在全局系统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通过落实落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抓紧抓实廉政风险的排查评定、预警防范、动态处置、监督问责、考核评估等工作,力争经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局系统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更加自觉、公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清廉教育更加深入人心、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基本建成,政治生态持续优化净化。

二、主要任务

(一)排查廉政风险,做到评定风险清单化

1.厘清权力清单、职责清单。结合深化机构改革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对照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重新梳理制定权力清单、职责清单,逐项厘清细化权责事项的类别、行使依据、责任主体。

2.制定《廉政风险清单》。从单位、内设机构、公职人员岗位三个层面入手(分局、直属单位参照执行),深入排查议事决策、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工作流程、岗位履职、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分类制定廉政风险清单。

3.进行公示、接受监督。结合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将廉政风险清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健全制度机制,做到工作流程规范化

4.完善风险防控措施。根据排查制定的廉政风险清单,构建完善及时发现问题的防范机制、精准纠正偏差的矫正机制。

5.做到工作流程规范化。运用政务网络和信息化手段,促进数字信息技术与审批、执法等岗位履职的深度融合,实现制度机制和业务流程优化再造,使得每项权力运行过程做到可查可控可追溯,有效规制自由裁量权,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6.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围绕选人用人、审批监管、执法、资金分配使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管理等重要事项、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切实将防控的责任措施层层分解落实到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各个岗位,确保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人、风险防到位。

(三)及时发现问题,做到管控处置动态化

7.坚持问题导向。善于从政治上审视业务问题,通过内部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舆情信访、民主评议等渠道,全面收集局机关、城区分局和直属单位的廉政风险信息,及时开展分析、研判和评估。

8.做好动态管控处置。对于议事决策、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工作流程、岗位履职、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廉政风险或薄弱环节的,要及时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对于公职人员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注重教育提醒、抓早抓小,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及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对于因廉政风险引发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组织调整或党纪政务处分,避免廉政风险发展成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

(四)严格执纪问责,做到日常监督精准化

9.常态化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局机关纪委和各党总支(支部)作用,切实加强对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

10.严格执纪问责。局机关纪委要加强对局系统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监督,督促局系统对廉政风险精准发现、精准处置、精准防控。对未按规定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或工作落实不力的,局党组、驻局纪检监察组将按规定开展执纪问责。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深入排查分析阶段(202-年12月前)

1.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局党组会,研究细化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步骤方法、年度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间节点等具体内容,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具体工作人员。方案于6月底前报市纪委。

2.开展动员部署。适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传达学习全市会议精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排查防控部署上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主动参与廉政风险排查工作。

3.梳理职权目录。逐项厘清权力和责任事项的名称、类别、行使依据、责任主体、监督方式,重新梳理制定履职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形成权责目录。针对各个岗位的工作性质和业务特点,按照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固化权力和责任事项运行程序,绘制工作流程图,并结合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应用,使得每项权力行使过程做到可查可控可追溯。

4.查找廉政风险。针对重新梳理完成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议事决策、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工作流程、岗位履职、纪律作风等六个方面,通过全员找、相互点、公众评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排查廉政风险。廉政风险排查要立足于单位(部门)职责,结合单位(部门)特点和生态环境系统违法违纪案件原因剖析,包括对照市委巡察发现十个方面典型问题(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以行政会代替党组会;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党组织活动没有常态化,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核查瞒报漏报现象,处理不到位;因公出国境超规定次数,存在照顾性安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要求不严,超标准接待、会议培训审批不规范,变相发放补贴等情况仍有发生;作风建设方面的一些规定要求落实不到位,“四风”问题依然禁而不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还有不同程度表现;工程招投标不规范,工程预决算管理不严格,建设成本管控不严,工程项目久拖不决,竣工验收长期不决算;市直单位房产管理问题较多,有的未按市政府要求及时清理单位房产,有的房产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存在国有资产流失;专项资金管理问题比较突出,专项资金沉淀较多,绩效不理想),注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确保廉政风险找得准、认得清,不求数量、重在精准。

5.评定风险类别。对于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根据权力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和危害程度等因素,认真分析再现形式和形成原因,按照高、中、低三个类别评定廉政风险类别。一般高风险类别控制在20%左右。

6.制定廉政风险清单。在风险类别排查审定的基础上,制定局本级、城区五分局和直属单位“两张风险清单”(参考表见附件1、2),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和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分解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岗位。上述两张清单(书面稿和电子稿各一份)分别于8月10日前报局机关纪委。经局党组研究后,于9月底前报市纪委,抄送驻局纪检监察组。

(二)动态防控、完善制度机制阶段(202-年12月前)

7.动态处置防控。局机关处室、城区分局和直属单位要坚持深入排查与动态防控相结合,把预警防范、动态处置、有效防控贯穿始终。对已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问题应立行立改。要分解廉政风险清单,分解落实防控责任。要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律规矩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要建立防控措施,加强风险排查成果的运用,分类完善防控措施,分层落实防控责任,实现“制度、责任、人员”防控三同步,变“要我防控”为“我要防控”,不断增强防控的行动自觉,确保实现廉政风险控得住、防得好。

8.健全廉政档案。要把开展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与政治生态评估分析、廉政档案、监督执纪等工作结合起来,对两张廉政风险清单,要作为单位(部门)廉情信息,纳入日常监督全面了解掌握,并将相关信息分别纳入个人廉政档案。

(三)巩固成果、形成防控体系阶段(202-年12月前)

局机关纪委和局机关处室、城区分局和直属单位要及时总结排查防控工作经验,定期研究分析,组织“回头看”检查,通过“三个看”,全面评估防控工作成效:一看廉政风险有无遗漏项;二看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是否到位;三看廉政风险防控效果是否显现,由此进一步加强“查、防、控、评”动态管理,制定形成有效管用的防控体系,确保廉政风险抓在经常、形成长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市局成立局党组书记、局长劳新祥为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处室、五城区分局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党总支(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局党组成员、巡视员马卫国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好分管范围和领域的排查防控工作。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要加强对全局面上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安排见附件3)

(二)抓好任务落实。局机关处室、城区分局和直属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年度工作计划,将廉政风险防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落实。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纳入日常监督的范畴,并作为市委“大党建”综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内容。市局将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作为局系统党建考核和内部绩效考核的依据。

(三)注重总结提升。要坚持创新思维,加强调查研究,边实践、边探索、边创新,及时总结务实管用的好经验、好做法,提升固化为制度机制,推动防控工作实践;要坚持系统思维,处理好廉政风险防控与本单位业务工作的关系,处理好与管理服务的行业、领域、系统存在廉政风险的关系,定期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脉,分类推进,落实动态绩效评估,实现全局谋划、一体推进、系统治理,不断巩固深化排查防控成果,从而推动形成切合局系统实际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廉政风险排查【第二篇】

为扎实推进我院反腐倡廉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效抓早抓小,根据《xx市卫生计生系统“廉政风险百日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x卫办〔20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院班子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廉政风险百日排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排查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及市卫计委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纠正“四风”不动摇,坚决查处违反“九不准”规定的行为,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我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障医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二、排查范围

全院各部门和各科室。

三、排查内容

(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令畅通方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国家、省、市卫生计生委、医院重大决策部署,保证政令畅通情况。重点是深化医院改革和医疗服务工作等落实情况。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的执行情况;建立完善纠正“四风”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的建设情况。

(三)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方面。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情况。重点是干部的任免、调入、录用、奖惩和职称评审等有关程序的执行情况;重大公共卫生项目、重大科技专项和社会抚养费管理等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管情况;药品、器械、设备、基建项目等公开招投标采购实施全过程的监管情况。

(四)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方面。近年来信访举报案件依法依规处理的情况:重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行风建设“九不准”、省卫生计生委诚信廉洁行医“五项准则”的行为和发生在系统内的重大典型行风案件;插手工程建设、医药设备采购、侵吞国有资产、利用行政审批权徇私枉法、失职渎职、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案件。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自查阶段(x月至x月)

各部门、各科室要结合实际,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分工,落实各项排查内容;对照“排查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存在廉政风险隐患的科室和部门全面进行自查自纠,重点在政令畅通、“三重一大”事项、行风案件等方面开展自查,要不留死角,自查出的隐患、薄弱环节立即进行整改。

(二)重点督查阶段(x月至x月)

各部门、各科室要加强督导检查,采取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对所属科室和重点部门开展“排查行动”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三)整改总结阶段(x月至x月)

各部门、各科室要对自查自纠和重点督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同时,对排检工作要进行认真总结,着重分析本部门、本科室在廉政风险防控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教训,大力宣传和推广好的工作经验和有效做法。

五、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科室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理解开展“排查行动”的重大意义和内涵,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确保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全面部署,认真落实。各部门、各科室要按照“排查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部署,认真落实,要有有重点、有措施、有效果。统筹协调“排查行动”,纪检监察部门将切实履行牵头部门的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按时完成排查工作任务。三是抓好整改,强化责任。各部门、各科室要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落实责任追究,对违法违纪的相关责任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廉政风险排查【第三篇】

为全面推进机关事务管理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有效监控和管理,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健全预防腐败工作长效机制,根据自治区纪委驻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通知》(宁纪驻政办发〔2017〕14号)精神,结合管理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统领,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本着实际实用实效和可操作原则,围绕“查、防、管”,重点抓好要害部位、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防范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风险,减少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政的干部队伍。

二、组织领导

为抓好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成立由潘明生同志为组长,张军同志为副组长,各党总支、支部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治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马兴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协调、督促、检查等具体工作,并及时向自治区纪委驻政府办公厅纪检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排查重点

20xx年和202-年,各党总支、支部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区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意见》(宁党办〔2009〕86号)、自治区纪委《关于认真贯彻中央纪委(指导意见)深入推进我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宁纪发〔202-〕15号)和局机关党委的要求,开展了以规范、监督和有效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根据各自工作岗位职权认真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适时制定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化和政府各项工作的深入展开,以及个别岗位职责职权的调整和领导分工的变化,相应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没有及时跟进,存在盲点或漏项的问题。

各党总支、支部要以这次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查找完善廉政风险点,排查廉政风险点要紧密结合本部门职能和业务工作实际,以单位、科室、岗位为类别,逐一排查存在和潜在的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和制度机制风险,重点查找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原制定的廉政风险防控是否存在遗漏和不规范的事项,风险点查找是否准确,风险等级评定是否正确,防范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对查找出的问题和不足,要立即进行整改。以前没有开展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支部,这次要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并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抓好本单位或分管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断提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整体水平,促进形成勤政廉洁的良好风气。

二要强化工作落实。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要求高,参与面广,工作量大。各党总支、支部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尽快对本部门的重点环节、重点岗位进行排查,统一思想认识,营造“人人参与查找,人人找出风险,人人监督防范”的浓厚氛围。并将本部门、个人风险点及防范措施汇总表务必于20xx年9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电子版一同拷贝)报局机关党委。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针对这次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自治区纪委驻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将于9月10日前,集中一周时间对各单位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做好本次检查准备工作,局机关党委将于9月8日前,抽调相关人员,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各党总支、支部年终党建效能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廉政风险排查【第四篇】

为健全预防腐败工作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中共海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巩固深化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海纪发[202-]6号)精神和《海口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人员组成是:党支部书记赖亦萍任组长,副校长吴若江、何瑞金、唐清荣任副组长,洪华山、陈红华、吴寿儒、王经永、吴清松、符国平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党支部办公室。

(一)指导思想。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制约监督为手段,着力构建权力运行前期预防、中期监督、后期处置有机结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工作原则。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要坚持和把握以下原则:一是突出重点,健全规范。围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采取规范程序、制约权力等有效办法,把防控措施落实在权力运行之中,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二是以防为主,防控结合。着眼预防,压缩权力自由裁量权的空间,形成对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机制。三是公开透明,依法处置。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规定,做好权力运行的公开;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对防控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纪处置。

二、重点领域与实施范围

(一)重点领域。围绕学校“人、财、物”管理监督重点,学校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重点领域为:民主决策、干部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教研经费管理和基建工程(包括修缮、改建、扩建、装饰工程)、采购工作、招生工作等。

(二)实施范围。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范围是:校领导、校内各处室及中层领导。

三、方法步骤与时间安排

根据《海口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我校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分以下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年5月28日前)。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召开全校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印发学校实施方案,利用多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有关操作方法。

第二阶段,清权确权阶段(6月28日前)。一是逐项清理权力。依照相关法律和上级文件夹,对领导班子决策权,人、财、物管理审批及业务权责等权力进行清理和确认,摸清权力底数。二是形成权力清单。根据前期的排查摸底,认真制定《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职权目录》主要内容包括:职权名称,职权内容,行使责任人和公开的形式、范围。《权力运行流程图》主要内容包括:行使职权的岗位及人员,运行程序和工作流程及相关衔接点,办理时限,投诉举报途径方法。三是进行权力公开。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统一制定职权公开栏上墙,对《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以及有关制度进行公开。

第三阶段,排查廉政风险阶段(202-年7月15日前)。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依照岗位职责,采取自己找、大家提、组织点、群众议、集体定等方式,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

(一)认真查找个人岗位职责风险。组织校领导和中层领导对照工作职责,认真分析工作岗位中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找准廉政风险点,由本人填写《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

(二)认真查找各处室廉政风险。对内部管理和钱财使用、招生、评职、教学安排等重要事项,由各处室对照职责定位等情况,查找各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召开单位会议讨论,填写《处室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经分管领导审核确定。

(三)认真查找全校廉政风险。结合特殊教育学校工作职责定位,在中层领导和各处室查找风险点的基础上,查找全校廉政风险点,重点在“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填写《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由校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在学校内进行公示。

(四)根据权力的重要性、使用频率、腐败现象发生频率和危害程度,将廉政风险划分为三个等级。校领导岗位为一级,各处室正职(正科)岗位为二级,各处室副职(副科)岗位为三级。

各处室及个人要填写好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廉政。于学校放暑假前交到学校办公室。

第四阶段,构建体系阶段(202-年8月28日前)。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

(一)制定防控措施。防控措施包括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实施推进党务校务公开、加强监督工作等。

(二)建立防控制度。建立健全对廉政风险前期预警、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管理制度。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措施:针对个人,要采取谈心疏导、批评教育、领导约谈等方式进行防控处置;针对处室要采取对主要负责人谈话谈心、限期整改等方式进行防控处置;对新发现的廉政风险,责成有关处室和个人限时制定防控措施。

(三)资料汇总。建立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管理工作资料档案。内容主要有:上级有关文件、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职权目录》、岗位职责风险等。

第五阶段,总结验收阶段(9月8日前)。9月1日起,各处室及个人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自查,并于9月5日之前将自查总结报学校办公室,学校于9月8日前形成自查报告报市教育局。

四、工作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全面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是进一步健全预防腐败工作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有效防控和控制不廉洁行为发生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大治本力度、预防力度和制度建设力度,强化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有利于把风险管理理念融入日常管理工作,增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

(二)要落实工作责任。各级领导要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各级领导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确保预防腐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要严格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力,防控措施不落实、管理责任不到位,导致廉政风险等级升级或转化为严重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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