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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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1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根据省委高校工委和校党委关于“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指示精神,公共管理学院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全面践行“三个代表”重要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各项工作的推进中体现民主公开、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勤敏高效,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断增强集休决策的质量和水平,为学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促进了各方面工作的协调发展。现就公共管理学院执行“三重一大”情况进行自查,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提高民主决策意识

根据学校部署,公共管理学院党政领导班子首先认真学习《河南省高等学校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通过学习、讨论,大家充分认识到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切实加强部门反腐倡廉建设、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确保学校基本建设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开展好“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工作,对促进高校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开展全院的学习讨论活动。通过学习,使全院教职员工从思想上认识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中央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是我党集体领导的基本内容,是进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具体体现,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是进一步提高学院各项决策的前瞻性、科学性,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制度性保证。

二、精心构建重大决策体系,把握内涵,积极谋划,完善科学决策机制

近年来,学院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为重点,实现了学院科学发展。学院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制定了《公共管理学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学院《实施办法》对“三重一大”决策的主要内容、议事程序、决策执行、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提出了具体要求。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

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为落实好《实施办法》,学院积极构建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保障体系,在学院决策层面制定了《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中共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总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书记办公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在执行层面建立健全《公共管理学院关于深化院务公开工作的若干规定》、《公共管理学院教师岗位聘任及津贴分配方案》、《公共管理学院物资采购供应管理规定》、《公共管理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这些制度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做了具体规定,使学院在“三重一大”事项上有章可循,为提高决策执行力,进一步增强了学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学院建设与发展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三、不断强化制度执行力,明确目标,措施到点,提升决策科学性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落实作为各级领导班子的头等大事来抓,学院采取“五把握四坚持”搞好民主决策,提升决策的科学性。

(一)认真把握好五个关口

1、把握好调查研究关口。为规范科学决策程序,学院在涉及“三重一大”问题时,在对以往行之有效的集体决策制度和方式进行梳理、分析、汇总和总结的基础上,组织人员采取“走下去”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办法,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座谈掌握第一手资料,进行专题研究,起草具体实施方案,制定严密工作措施,经过反复论证、征求意见、充实内容,确保方案的合理可行。经党政联席会讨论研究决定后,做出相关规定。

2、把握好决策内容关口。结合实际情况,在认真调研,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涉及“三重一大”问题需要决策的内容和要求,并对决策内容进行严格的细化和界定,形成不同层级的权限标准:对涉及长远发展规划、工程项目、财务管理等重大问题,干部任免、干部管理、干部奖惩等重要内容,利益调配、劳动保护、教职员工福利

等内容,达到一定额度的资金使用、物资采购、专项奖励等重大事项,明确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可操作性。

3、把握好决策程序关口。公共管理学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有严格的决策程序。每项议题事项决策均应按议题确定、酝酿准备、会议人数、研究讨论、会议表决、记录存档、决策实施等程序进行;每一个过程都确定相关的内容和要求,明确该怎么做,做什么,如何去做。对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问题的决策形式,有明确权限和责任,并分别采取党总支会、党政联席会和教职员工代表大会等形式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并严格规定出席会议的人数以及表决的具体方法等。对主要领导出现意见分歧或与会成员分歧较大的事情,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提交相同会议复议。

4、把握好配套制度关口。为确保“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过程更加规范,决策事项更好地落到实处,公共管理学院健全五项配套制度:一是建立“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召开会议进行表决的前两天,把议题方案印发给每一位班子成员,让参加表决的人员了解情况,做到“有备而决”。二是建立决策事项信息反馈制度。由决策事项负责人及时向有关会议反馈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以便及时抓好监督落实和纠正落实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偏差。三是决策事项民主评议制度。每年列出一些经过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将其落实情况公开通报,进行民主评议。四是全程监督制度。根据“三重一大”事项的性质,请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等参与,进行现场监督。五是档案记录制度。“三重一大”事项民主表决后,严格履行提议人、表决结果、参与表决人员签字手续,并存档备案。

5、把握好责任追究关口。公共管理学院根据谁决策、谁负责,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对议题方案的提出、议题的论证、议题的研究决定、议题的实施过程等都应明确相应的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把握好责任追究关口。对未经集体讨论,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三重一大”问题的;做出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上级要求决定的;未经领导班子复议,个人或少数人擅自改变原决定的;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的;集体决策出现失误以及发现决策失误不能有效制止,造成经济损失或政治影响的,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和影响及应承担的责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决议决策的正确贯彻执行,确保权力正确行使,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控失误、行为失范,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滋生。

(二)切实做到四个坚持

1坚持开好“五会”进行民主决策(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党总支会、书记办公会、院长办公会、教代会)。对学院改革及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由全体班子成员讨论形成拟定方案,提交教代会审议;对有关干部人事调整、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等工作,由党总支会进行研究;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的具体工作由书记办公会进行研究。

对学院发展规划、教学改革、学生管理等事项,由院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对《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学院长期发展规划》等重要材料印发到全院教职员工进行讨论,同时组织教职工代表进行

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2

一、抓制度建设,提升科学管理水平

一是以学习宣传为基础。领导班子对“三重一大”制度高度重视,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专题学习等形式,在委机关、直属单位中进行广泛宣传,贯彻传达“三重一大”的重要内容和精神。同时,学习掌握上级单位各种重要文件和精神,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中办发〔XX〕17号)等,结合实际,及时贯彻落实。

二是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我委将“三重一大”制度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科教城建设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将“三重一大”列为班子建设和领导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对涉及科教城建设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以及关系机关、直属单位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围绕“三重一大”制度,我委始终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依法决策、坚持责任追究的办事原则。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由全体专兼职领导组成的招投标小组和投资决策领导小组,分别负责管委会所有工程建设招标和投资决策,并形成了《科教城管理委员会经费支出审批制度》、《直属单位经费支出审批制度》、《常州科教城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常州科教城管理委员会自行招标实施细则》、《公寓管理办法》、《科教城三期创业科技研发园—中科院光机电工程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一批制度性文件。

三是以加强监督为保障。一是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二是依托管委会(党工委)办公室或其他部门,跟踪督察决策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报告。在“三重一大”制度的指导下,有力地促进了我委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二、抓政务公开,提高民主透明程度

根据保密权限,依法公开政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都需要经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和征求相关专家、相关部门、相关职工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做好分析论证工作的基础上,形成决策方案,决策方案主动报有关上级单位。管委会对凡是涉及需要职工了解、知情和参与的事项,都一律公开。

一是坚持工作例会。由领导班子和各处室负责人参加。领导班子在会上及时传达上级党委、政府部门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科教城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听取工作的进展、规划,对工作的意见、建议,妥善安排各项工作。

二是坚持群众评议。对涉及到工程、审计、人事、重要机构引进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方案形成后及时向有关上级单位报告。对与职工密切相关的,如职称晋升﹑岗位考核﹑聘任结果﹑荣誉奖励﹑引进人才、干部奖惩等事项,坚持进行民主评议,并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扩大群众的参与度,保证结果公正、程序透明。

三是坚持对外公开。对涉及到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各类政策、信息,如金凤凰政策、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引进等事项通过科教城网站和报纸等媒体进行公开。

四是坚持保密工作。凡是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保密的、凡是本单位尚未决策或分歧较大的重大事项,严格进行保密。

三、抓程序规范,增强科学决策能力

科学梳理,明确“三重一大”的内容。我委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包括:科教城建设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执行上级重大决策,各项改革方案及实施情况;管委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直属单位年度经济考核目标、年度财务预算,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工程项目招标、设计方案、重大变更、超过规定的采购;干部的推荐、提名、录用、任免、奖惩和后备干部人选,员工招聘、提拔、奖惩;对重要机构的入驻、支持方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等。

规范程序,执行集体决策制度。按照“三重一大”的要求,我委十分重视决策过程,重点做好过程管理,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降低决策风险。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重大决策的执行的集体决定。涉及管委会财务预算、决算、年度经济考核目标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严格按照《中共常州市委专题办公会议纪要》(XX年第6期)的精神进行,由财务处编制详细预算,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管委会委主任办公会议审核,通过后上报财政局。事业单位年度经济考核目标的制定由财务处根据各事业单位前一年收入及本年度预算收入制订本年度考核目标,然后与其负责人协商,确定目标,报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审核。执行金凤凰政策时,由入驻机构将相关材料报科技处审核,科技处将符合条件的名单报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科技局和科教城管委会等单位组成的金凤凰人才政策评审会,通过后,对名单进行公示(7天),再进行经费发放。对工程上重大方案的决策。涉及园区公共绿化、新建工程、大楼装修等方案的设计,均在管委会委主任办公会议上进行集体讨论确定,并邀请专家组成专家小组进行评审,并临时成立评标小组,按无记名投票方式,以超过半数为原则进行投票表决确定中标方案。

2.重要干部的任免奖惩集体决定。一是坚持民主推荐,完善考察方法。对拟提拔的岗位人选,首先根据岗位职责,由党群处提出拟用人选的资格条件,经过民主推荐产生拟任人选,报党工委集体讨论,形成考察人选。对干部考察坚持将领导意见和群众意见结合起来,将德、能、勤、绩、廉结合起来,将任前考察与年度考核、干部关键时刻的表现情况结合起来,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去年,我委共考察、提拔了5位中层正职干部,按民主推荐、全面考察、集体讨论、任前公示等程序进行,实现了规范化操作。二是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去年我委因工作需要,通过在媒体发布信息,公开招聘了2批共21名工作人员。在招录过程中,按领导班子集体开会研究讨论决定招聘名额、发布信息、筛选符合条件者、笔试、面试、检察的程序进行。三是坚持集体讨论,形成任免决定。党工委讨论决定干部,做到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暂缓表决。去年,市级机关20名中层干部到科教城挂职,对于他们的岗位安排,均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3.重大项目集体决定。一是对所有工程均根据发展规划,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由工程处提出项目立项报告,报市发改委(或区发改委)进行项目立项审批。二是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重大变更、单项综合金额超过规定的采购需要向分管领导汇报,并经管委会招标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方可实施。三是对自行招标的工程均由管委会招标领导小组组织,按程序严格进行公开招标。每项工程招投标,均经过领导小组确认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计,审核招标资格,集体讨论决定中标单位。XX年,共召开招标领导小组会议40多次,对30多项工程进行了招标,节省经费达400多万元。四是引进重要研发机构时,对启动经费、设备采购和房屋租金上的支持,由分管领导和业务处室提议,经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兑现政策时,由机构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批,最后由管委会发文并执行。

4.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集体决定。坚持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一是在支付入驻机构的启动经费时,根据各机构实际,采取具体问题具体处理和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原则,形成支付方案,确定支付方式。二是在大额工程款项支付上,也坚持集体决策。工程处根据工程情况提出付款计划,由财务处审核,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委领导会议讨论决定。

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3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的通知》要求,公司党委、纪委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对公司“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按照检查表组织专人进行对照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自“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以来,公司领导班子重视“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将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主观上积极努力,较好地发挥了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通过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建立规范的领导干部权力运行机制,确保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从根本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强化学习,提高认识,不断提高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自觉性。

“三重一大”制度的建立为我们提供了有法可依的依据,但如何真正做到依法办事,需要我们在思想上不断提高对“三重一大”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自觉执行“三重要的规章制度、工作思路、工作要点、发展规划和工作部署;研究全年财务决算、决算计划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决策内容范围,由党政领导或主管部门提出议题,主管部门拟订方案,提出修改完善意见,最后由党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二是重点突出。如公司年度经营管理工作方案等重点工作,都能经过党委会研究讨论形成初步方案后,再提交职代会讨论,民主决策。能够做到不事先充分酝酿不决策,不广泛征求意见不决策,不经过集体研究不决策,确保了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二、重要人事任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

公司机关部门领导及所属单位领导班子的配备是人事工作的重点。在干部使用上,严格组织管理,坚持竞争择优、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凡涉及重大的干部人事任免、变动事宜,都在充分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情况下,召开党委会研究,做到重大人事问题集体研究。对行政领导的任免、聘任解聘,由领导提名、人事部门建议、群众评议推荐等形式产生。对党组织负责人的使用,坚持从思想道德品德端正和廉政情况表现优异的同志中进行选拔。

三、重大项目安排集体讨论、民主决策。

公司对重大项目安排,如工程投标、劳务招标、材料设备采购等,能够严格执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汇编》,明确管理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尤其是对大宗物资采购、大型设备购置、租赁等都在广泛收集市场信息的基础上,坚持“货比三家”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在劳务招标上,各相关单位、部门共同参与审查招标,参与评标、定标,并报生产经营会审议确定,有效控制了工程成本。

四、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民主决策。

根据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坚持由公司资产财务部提出初步意见,经副总会计师复审后,提交班子会批准实施,确保资金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企业规定,安全有效。目前,公司各单位、本部部门等资金支付流程和审批程序已基本完善,正在逐步规范实施。

五、监督检查,健全责任追究。

(一)健全责任追究。公司党委对违反规章制度及执行公司决议不到位的领导人员实施责任追究,并借助对一些典型的违犯行为的责任追究加强宣传教育。并建立了对违反“三重一大”制度人员的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责任追究的范围,如今年针对原公司所属公司项目部经理,对项目部资金使用未经过班子讨论,擅自进行调配,脱离公司监管,资金体外循环这一情况,已进行立案调查,并已上报集团纪检监察审计部。

(二)严格监督检查。在对公司所属各单位年度业绩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公司党委把是否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作为对班子及成员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纳入考核体系,促进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

(三)接受群众监督。公司设置了举报信箱及电话,并建立了信访举报记录,确保公司“三重一大”行为置于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之中。

六、存在的不足及整改措施

通过本次自查活动,公司广大干部职工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是认可的,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

存在问题1:“三重一大”基础资料的整理不及时、不够规范。

整改措施:对“三重一大”的文件资料要及时分门别类进行整理、编号、并列出目录清单及归档。

存在问题2:“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整改措施:深入学习宣传“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明确、细化、量化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规范决策方式和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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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州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县(市)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现行制度规定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县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规定,着力提升我县党委、政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管理水平,防范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风险。现将我县执行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规定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行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规定的情况

一是建章立制,明确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和机制。为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我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中共县委印发了《中共县委工作规则》和《中共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十四届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县人民政府党组工作规则》,中共县委财经委员会印发了《中共县委财经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进一步完善了我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工作运行机制,提高了我县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

二是民主决策,落实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及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规则,自2019年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以来,共召开县委财经委员会议12次。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策、重大战略和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大额资金使用,以及年度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工作要点等重大经济事项;全面规划、统一安排全县性重大经济工作;研究涉及全局性、长远性、前瞻性的重大经济问题;分季度分析研判全县经济运行情况;指导、推动、督促县委重大经济决策的贯彻落实;研究部署重大经济决策督察,总结推广经济工作经验;研究县级年度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县级预算调整以及拟向国家争取支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等重大财经事项。

二、存在的问题

能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及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规则,但我县仍然处于经济发展滞后区,2020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仅6822万元,同比减少%,产业支撑不足、经济依赖投资拉动,自身造血功能较差,保持经济高速度与高质量并重发展任务艰巨。

三、工作建议

全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到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建成高水平高质量的法治政府,持续优化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组织、行政监督。依法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县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好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县政协委员提案,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强化审计、监察和司法监督。

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5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着力提升党委、政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理论水平,防范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风险。在各项工作的推进中体现民主公开、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勤敏高效,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断增强集体决策的质量和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促进了各方面工作的协调发展。现就执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规定情况如下。

一、决策制度执行情况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我县认真贯彻和落实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部署,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二)强化措施,严格执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县党委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把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将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事项来抓,坚持关口前移,科学谋划,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加强制度建设,民主决策,坚决执行重特大事项报告责任追究等项目工作制度,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招商引资,大额资金使用上严格依法办事,并按相关程序报批,做到经济决策事项有章可循,为提高决策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

二、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是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等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落实;二是集体决策制度相关的监督制度还需进一步充实;三是档案基础资料的整理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下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严格执行重大经济决策制度规定的议事规则,进一步促进重大经济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二是进一步完善重大经济决策制度,保证重大决策事项的制度化、规范化;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经济决策制度执行监督机制,采取多种形式的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错,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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