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自查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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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自查【第一篇】

根据《关于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执行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的通知》要求,我镇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

领导干部能够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能够自觉抵制高消费娱乐,不出入私人会所,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和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等有关要求。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明确镇党委、基层党支部、机关各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形成了“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委监督协调”的工作机制。同时,充分利用党委扩大会、理论中心组学习、镇村干部例会等载体,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条实施办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滨州市、**市委相关规定,从思想上筑起全体镇村干部拒腐防变、洁身自好的牢固防线。在深入基层调研方面,结合“驻村蹲点月”活动开展了集中调研,日常调研未制定专门方案或日程安排,部分领导干部未做调研工作笔记,个别领导干部未及时形成调研报告。在领导干部公开接访方面,能够严格落实信访“领导包案”制度,制定了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值班表,但存在部分领导干部未及时填写《领导干部接访登记表》问题。

二、深化作风建设,厉行勤俭节约

在办公用房方面,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及《山东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办公用房采用合署办公,人均面积㎡,不存在未按规定超标配备办公用房及借用租用办公用房等情况。在公务接待方面,能够严格执行凭函接待规定,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一律不接待,配菜为家常菜,不上高档菜肴和烟酒;到镇以外执行公务活动一律带公函,有关公务费用全部使用公务卡结算,因公外出等严格按照规定报批审核,但存在有时对陪餐人数把控不严的问题。同时,全体机关干部签订《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餐饮浪费承诺书》,在镇机关食堂安装摄像头3个,不定期对机关干部就餐情况进行检查,对浪费者通报批评。在公务用车方面,目前,我镇配有公车4辆,实物保障用车、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各2辆;因工作需要,购买第三方服务车辆5辆,村建办、安监环保、水利站、城管环卫所、土地增减挂钩办公室各1辆。所有车辆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调配管理,节假日时,钥匙交党政办统一保管,车辆出行、加油、维修等均登记在册,但存在派车单等记录填写不规范现象。在精简会议、严控办公支出方面,召开重大会议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审批,会议费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开支,及时用规范的报销凭证一会一结算;充分利用政务协同办公系统、钉钉等载体,尽可能实现公文、通知、简报无纸化;办公提倡双面用纸,复印、油印均填写用纸登记表,超过1000张由党委副书记签字审批;办公物资由办公室统一采购,部门领用登记在册。

三、严格财务管理,维护民生权益

严格财务管理,不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培训,严格完善规范会计凭证,大额公款购物要求附带商品明细,不存在疑似变相购买礼品和购物卡及“小金库”等问题,严格执行公务卡报销管理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公款购买高档烟酒等问题,不存在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提高津贴补贴标准、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等问题,不存在擅自发放奖金、福利、有价证券、实物等情况。经自查,在报销机关干部差旅费时,存在将差旅费划分到会议补贴类别问题。今年4月份对**个村进行了村级审计,通过审计主要发现以下问题:①固定资产存在账实不符现象;②在建工程未结转固定资产问题;③民主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针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下一步将认真梳理各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存在问题进行系统地分析研判,进一步提升**镇农村“三资”管理使用、惠农资金落实、建设项目管控等工作要求,规范各部门出台的村级有关规章制度。

四、强化制度落实,严格执纪监督

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生态环境。严格按照“越往后越严”的要求,对公款旅游、公款吃喝、违规购买公车、收受礼品礼金、乱发津贴补贴等顶风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经自查,在“四风”方面,仍存在个别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不够踏实问题,比如碰到无理纠缠的村民,有时发脾气、讲官话;仍存在个别机关干部“顾面子、讲人情”的问题,比如个别同志不愿当面提出批评也听不进别人对自己的批评。今年以来,镇纪委收到问题线索15件,其中信访举报8件,巡察移交4件,司法移交3件,已经处理完毕12件,正在处理3件,立案2起。利用第一种形态组织处理11人,党纪处分4人;监督检查问题7个,基层一线调研4次,主动约谈15人,批评教育4人,提醒谈话6人,责令检查1人。

下一步,我镇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落地落细,在单位上下营造积极向上、公平正义、廉洁高效的机关环境,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良好氛围。

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自查【第二篇】

收到《关于做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等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后,我x高度重视,立即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我x始终把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严格贯彻执行,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明显好转,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等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十八大以来,我x共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方面公文xx份;“三公”费用同比大幅减少xx左右;精简文件、简报xx个;取消大型会议、评议表彰及大型活动xx个;取消外出学习考察xx次;规范办公用房xx平方米。累计节约资金xx万元。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1.领导班子做表率,做到“上行”带“下效”。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我xx结合实际,多次召开xx党委会议、xx长办公会,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从规范“三公”费用审批与使用、取消外出学习考察、压缩会议活动、规范办公用房、精简文件简报等九个方面提出了多条有针对性措施。xx党委班子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积极改进文风会风,压缩会议和文件,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做实事、求实效;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办公用房、配车用车、“三公”消费、工作日午间禁酒等方面的规定,从简安排各种会议、活动和接待,形成了以“上行”带“下效”的良好局面。

2.学习教育重引导,打牢“知行合一”基础。针对中央围绕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密集出台的一系列法规制度,xx党委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做到熟知法规、理解法规、遵守法规,真正摆正心态,自觉约束自己。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活动,xx党委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通过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全xx干部职工大会等教育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系列论述,重点研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增强了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3.廉政建设多举措,提高拒腐防变能力。xx党委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与廉政建设工作紧密结合,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xx党委书记、xx长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与各xx室负责人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状,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xx党委先后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观xx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观看xx纪委提供的廉政警示教育片,以正反面典型案例警示党员干部,引导党员干部守住底线、筑牢防线。xx党委在廉政建设工作上再次明确了“五条禁令”即:禁止到行业企业吃拿卡要、禁止工作期间饮酒、禁止无故迟到早退、禁止上班期间炒股、玩游戏,禁止上班期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4.宣传工作有新招,营造防腐舆论氛围。为扩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xxx行业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xx党委认真梳理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好的经验与做法,向行业媒体《xxx报》提供信息稿件,营造全行业参与的良好氛围。在巩固传统媒体“反腐倡廉专栏”等宣传形式的基础上,xx党委积极办好xx廉政警示教育专刊,借助xx及行业党员“微信群”,及时传达xx监察室转发的“xx廉政手机报”微信信息,大力宣传报道xx行业有关反腐倡廉的政策法规、工作部署、重大举措以及我xx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成果等,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聚集正能量,创造了良好的思想舆论环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就自查情况看,我xx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少数干部思想上认识还不够。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深,缺乏主动学习劲头,缺乏贯彻落实力度,不能把“八项规定”、纠正“四风”与自身工作的关系摆在应有的位置来看待。

2.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工作创新还不够,有待进一步改善和提升。

3.部分领导干部深入企业、深入群众不够,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平时忙于日常性业务工作,下基层时间少,了解干情民意不够,群众观念没有真正树起来。

4.少数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不扎实。缺少敢于争先的进取精神,工作缺少主观能动性和积极主动性,工作不讲效率,抓落实力度不够大、执行力不够强。

四、下步工作措施

1.继续加强“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精神实质的学习与领会,教育党员干部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从自身严起,从实际工作做起,在改进工作作风、纠正不良习惯等方面狠下功夫,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

2.以“八项规定”为标杆,创新廉政建设工作方式,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办事意识。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做到“五个管住”:管住自己掌握的权、管住自己的头、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脚,经受住各种不良诱惑和考验。

3.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成员密切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密切联系群众工作的督查,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1次带头深入行业企业和干部职工中,了解制约行业改革发展的难题,协调解决干部职工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4.细化完善值班值守、工作考勤、请销假等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工作行为。坚持严字当头,不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将日常工作检查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促进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履职尽责,认真完成行业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助推纠正“四风”工作落实。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xx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委和局党委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健全落实“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

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自查【第三篇】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改进调查研究

1.注重实际效果。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含中央政治局常委,下同)到基层调研要紧紧围调研主题,实事求是地安排考查内容,为领导同志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创造条件,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调研解决问题。在考察点上,要使领导同志有更多的自主活动,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情况,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中央政治局常委可结合分管工作听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汇报,一般不召开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工作汇报会和由省级几个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各考察点现场要真实,不能为迎接考察装修布置,更不能弄虚作假。汇报工作时要讲真话、报实情。

2.减少陪同人员。中央政治局常委到地方考察调研,陪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5人,省(自治区、直辖市)陪同的负责同志不超过3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地方考察调研时,陪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省(自治区、直辖市)由1位负责同志陪同,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负责同志可不陪同。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地方考察调研,不搞层层多人陪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只安排1位负责同志陪同;考察企事业单位和条条管理部门时,其在异地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不到现场陪同。

3.简化接待工作。中央政治局委员在地方考察调研期间,不张贴悬挂横幅标语,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不安排超规格套房,一般不安排接见合影,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除工作需要外,不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中央政治局常委外出考察时根据工作需要可由空军安排飞机,也可乘坐民航飞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外出考察乘坐民航班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乘坐空军飞机,须经中央办公厅报中央批准。

4.改进警卫工作。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警卫工作,要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实行内紧外松的警卫方式,减少扰民。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行时要减少交通管制,不得封路。中央政治局委员如因工作需要前往名胜古迹、风景区考察,一律不得封山、封园、封路。在公务活动现场,要合理安排警力,尽可能缩小警戒控制范围,不清场闭馆,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警卫部门要根据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安全警卫工作的具体规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部署组织警卫工作,不得违反规定扩大警卫范围、提高警卫规格。

二、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

5.减少会议活动。各地区各部门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各部门召开本系统全国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未经中央批准,不在地方任职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在地方任职的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上述活动也要从严掌握。要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统筹安排。中央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要活动,须经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审核后报批,涉外会议和重要活动还须送中央外办、外交部审核。

6.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减少参加人员。各部门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人数不超过300人,时间不超过2天,不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出席。中央政治局常委不出席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要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各类会议活动不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接见会议代表并合影。

7.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全国性会议可视情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在不涉密且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的会议可直接开到基层。电视电话会议的主会场和分会场都要控制规模、简化形式,不请外地同志到主会场参会,各地分会场布置要因地制宜、精简节约。需要安排讨论的会议,要精心设置议题,充分安排讨论时间,提高讨论深度。中央政治局委员会见外宾的形式、地点可灵活安排,注重实效。

8.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各地区各部门举办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9.减少各类文件简报。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再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含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或印发。未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地方党委和政府发布指示性公文,不得要求地方党委和政府报文。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程序报文,不得多头报文。各部门报送党中央、国务院的简报原则上只保留1种。各部门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的简报,一律不报送党中央、国务院。

10.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各地区各部门应严格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有关要求,对文件和简报资料的报送程序和格式进行规范,加强综合协调和审核把关,切实提高运转效率。文件要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控制篇幅;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快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和二维条码应用,逐步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三、规范出访活动

11.合理安排出访。围绕外交工作需要合理制定年度出访总体方案,中央政治局委员每人每年出访不超过1次,时间不超过10天。中央政治局常委每次出访不超过4个国家(包括经停国家),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每次出访不超过3个国家(包括经停国家)。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一期出访安排不超过2人;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出访,原则上不安排同期出访。出席全球性或地区性会议、双边和多边机制活动、外国执政党重要会议以及特殊情况需要出访的,另行报批。

12.控制随行人员。严格根据工作需要安排陪同人员和工作人员,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出访,陪同人员(不含领导同志配偶和我驻往访国大使夫妇,下同)不超过6人,工作人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50人,其他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访,陪同人员不超过5人,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陪同人员不超过4人,工作人员不超过16人。出席全球性或地区性会议、双边机制性会晤活动,陪同人员根据实际需要经中央外办或外交部报中央批准。

13.规范乘机安排。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出访乘坐专机,其他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访根据工作需要可乘坐民航包机或班机,如需乘坐民航包机,须经中央外办报中央批准;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乘坐民航班机,一律不乘坐民航包机。中央政治局委员一律不乘坐私人包机、企业包机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

14.简化机场迎送和接待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访抵离京时,可安排出访主办部门、中国民航局各1位负责同志到机场迎送,其他部门不安排负责同志前往迎送;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抵离京时,不安排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前往机场迎送。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各有关驻外使领馆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和留学生代表到机场迎送。驻外使领馆和其他驻外机构一律不得向代表团赠送礼品,外方所赠礼品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5.加强统筹协调。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由中央外办商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年度出访计划每年1月底前报中央批准,当年年中进行1次综合协调。年度出访计划和年中协调安排经中央批准后,有关单位原则上不再临时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

四、改进新闻报道

16.简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要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进一步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有的可刊播简短消息,有的只报标题新闻。中央政治局委员新闻报道中的职务称谓根据会议活动主题内容确定,不必报道担任的全部职务。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进一步优化中央政治局委员会议活动报道内容和结构,调整播发顺序,除涉及重大会议活动和重大事件外,一般可安排在报刊、电视的头条新闻之后,以突出民生和社会新闻,增强传播效果。除具有全局意义和重大影响的会议活动外,一般情况下不安排广播电视直播。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会议活动,中央电视台报道时不出同期声。

17.精简全国性会议活动新闻报道。经中央批准举办的全国性会议活动,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的,文字稿不超过10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2分钟;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的,文字稿不超过5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不作报道,晚间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未经中央批准的不作报道。中央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作报道;特殊情况需作报道的,须报中央批准,字数和时长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18.规范中央政治局委员考察调研活动新闻报道。考察调研活动新闻报道要多反映群众关心的实质性内容,更好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中央政治局常委考察调研时,随行中央媒体记者一般不超过5人,其中包括2名摄像记者、1名编辑、1名摄影记者和1名文字记者,地方媒体一般不派记者参加;中央媒体报道中央政治局常委考察调研活动,新华社发文字信息通稿不超过10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3分钟,不刊发侧记、特写、综述等。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考察调研活动如需公开报道,新华社发文字消息通稿不超过800字,可安排在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

19.简化治丧活动新闻报道。担任“四副两高”以上领导职务的领导同志逝世后,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遗体送别活动的,新华社消息稿中只列名报道中央政治局常委和曾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同志名单,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不再列名。中共中央总书记出席可配发慰问亲属的照片,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一般不配发照片。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可播出中央政治局常委和曾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同志送别画面,不再播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画面。省部级领导干部及社会知名人士逝世后,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遗体送别活动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哀悼、慰问的,中央电视台不报道,新华社消息稿中不列名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名单。

20.简化诞辰纪念活动新闻报道。曾任中央政治局常委职务的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诞辰纪念活动,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并讲话的,文字稿不超过10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2分钟,讲话全文另发,人民日报摘发座谈会发言;中共中央总书记出席的纪念活动,可适当放宽有关标准。曾任其他领导职务的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诞辰纪念活动,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中央有关领导同志出席并讲话的,文字稿不超过3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讲话全文另发,人民日报不摘发座谈会发言。

21.优化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事活动新闻报道。提高外事报道针对性,增加信息量,减少一般性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同日会见多批外宾或多位中央政治局委员同日分别会见同一批外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晚间新闻发一条综合消息,不单独报道每场会见。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每个国家综合报道1次,新闻消息稿不超过1200字,电视新闻时间不超过3分钟。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不发侧记、特写、综述等其他形式报道;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期间会见外国元首、政府首脑等活动可作报道,新闻消息稿不超过500字,不配发照片,可安排在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中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出访的其他活动一般不作报道。出访活动新闻报道的报纸截稿时间为凌晨1时,新闻联播截稿时间为19时20分,此后主要政治局委员的外事活动,可在次日安排报道。

22.规范重大专项工作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受中央委托到地方指导特大抢险救灾、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等重大专项工作,在应急阶段,文字稿不超过10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播出时间不超过2分钟;上述专项工作转入常态后,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一般只综合报道工作进展情况,不单独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参加活动或讲话,改由晚间新闻节目报道,文字稿不超过500字,晚间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

23.规范其他新闻报道。经中央批准,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从中央政治局常委职务上退下来的同志出版著作等作品,由新华社播发简短出版消息,字数不超过200字,中央电视台不作报道。除经中央批准的重大展览和文艺演出活动外,中央政治局委员参观展览、观看一般性文艺演出以及出席其他文艺活动,一律不作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给部门、地方的指示、批示等一般不作报道。

24.加强新闻报道统筹协调。探索运用网络等新手段加强中央主要领导同志与群众的直接联系。充分发挥中央职能部门的作用,中央政治局委员的新闻报道工作由中央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并督促指导中央新闻媒体落实有关规定。涉及中央重大会议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中央宣传部商中央办公厅统筹安排。领导同志处不直接向新闻单位就报道字数、时长、版面、画面等提出要求,有关要求可按中央规定,由中央宣传部向新闻单位提出或由新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从中央政治局常委职务上退下来、仍担任国家机构主要负责人的领导同志,新闻报道工作仍按原标准执行;如有特殊情况,由中央宣传部研究解决。

五、加强督促检查

25.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关系党的形象,关系党和人民事业成败。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细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涵盖各级领导干部的更加具体、更便于操作的贯彻落实办法,狠抓落实,确保抓出成效。

26.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细则,每年年底对执行情况进行1次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分别报送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27.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要定期督促检查,每年底通报执行情况,并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汇报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要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本细则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审计部门每年要对各地区各部门会议活动等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28.人大、政协、军队、人民团体机关参照本细则执行。

29.本细则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解释。

30.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自查【第四篇】

根据x办字﹝20xx﹞76号文件精神,近五年来工信局在县委、县纪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标本兼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扎实推进“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为重点,狠抓责任落实,整体部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自查如下:

一、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班子严格按照“党组负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负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在各自职责分工范围内负领导责任”的责任体系,切实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和督办;五年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13次,传导工作压力,层层推进工作责任落实;强化党内民主监督,通过召开系统内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大会、组织生活会,落实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持续加大宣教、监督、执纪、约谈、问责力度,促进纪律作风持续好转。

(二)夯实工作责任。每年初,我局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工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工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并认真履行好《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的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断完善、落实责任追究及考核。

二、依托活动,进一步推动作风建设

(一)周密安排部署。按照县委“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部署要求,聚焦工业经济工作重点,局党组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召开动员会议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制定活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坚持以上率下,按照座谈走访、问卷调查、设立意见箱、开通投诉电话等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征求意见建议,制定了完善受理处理机制,切实增强查找问题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整改方向不偏离、整改目标不落空、整改效果不缩水。

(二)优化服务环境。充分认识到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大“放管服”力度,持续推行“四办”改革,着力在企业开办上减流程、缩时间、优服务,切实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点、痛点、堵点问题。

(三)深化活动成效。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视、微信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层次地对作风建设年活动进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并以转变工作作风“十不准”为依据,扭住作风方面存在的顽疾,确定了“着力解决规矩意识淡薄、遵守纪律不严”等8个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明确重点任务,紧盯系统内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全员逐项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时限,确保问题整治见底见效。

三、强化监督制约,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一)强化监督,开展专项整治。紧盯“四风”新形势、新动向、新变种,聚焦突出问题,在元旦、春节、五一、升学毕业、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认真开展纪律作风监督检查,采取明查暗访、公布监督电话、设立意见箱等多种方式,严防“四风”问题反弹,严肃查处公款吃喝、请客送礼和铺张浪费等违纪违规行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

(二)层层传导压力。按照省委、市委、县委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要求,局党组(委)切实强化政治担当,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围绕强化责任担当、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履行监督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层层开展了主体责任约谈工作,五年来共开展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约谈93人(次),面对面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落实责任、改进工作和加强廉洁自律的具体要求,并进行了督促落实。

(三)强化风险防范。把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范畴,对本局权力事项全面清理、更新,各股室及成员查找廉政风险点,对廉政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强化监督考核机制,根据查找的风险点制定自我防范措施,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防患未然,做到关口前移,确保党员干部零违纪,实现对廉政风险的有效防控。

四、注重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坚守廉洁“底线”

(一)强化思想教育。自党组成立以来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22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中学习时的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作风建设等重要批示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县纪委十六届三次全会精神,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查办的违反八项规定、纪律作风案例及通报等,实现了学习制度化、教育经常化。

(二)创新活动方式。利用天马党建,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大讨论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廉政教育。

(三)开展警示教育。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系统内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观看《四风之害》、《蜕变》、《巡视利剑》、《折达公路考勒隧道案例》等警示教育片,深刻汲取案例教训,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不触碰纪律红线意识。

五年来,虽然在党的作风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把握还不够全面、理解还不够深刻;二是党员遵守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意识不够强,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还不全面、不规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县委、县纪委的部署要求,针对自身存在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立足工业经济职能,突出抓好工业经济运行、项目建设、节能降耗、中小企业服务等工作,为xxx经济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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