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范文范例【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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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第一篇】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王家川采油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会,开展此次警示教育活动,目的是为了使全体领导干部和热点部门的工作人员提高警惕,自省自律,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今天,我们很荣幸的邀请到了延安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李万平同志,为我们做关于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李万平同志在检察战线上工作多年,业务精通,法律知识渊博,理论功底深厚,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李万平同志的到来表示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厂全体在家领导,各单位负责人和部分热点部门、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请大家把手机调在静音,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下面,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李万平同志为我们做宣讲。

同志们,刚才李xx同志介绍了什么是职务犯罪,当前职务犯罪的基本情况,阐述了我厂职务犯罪的基本情况,并用大量真实案例“以案说法、以案纪释、以案施教”,提出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说服力,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使参会人员深受教育,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表示感谢。我们每名职工干部都要吸取教训,切实把好人生航向,珍惜政治生命、珍惜个人前程、珍惜家庭幸福,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律,走好人生每一步。要树立“真爱生命,承担责任,维护荣誉”价值观,构建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下面,就今天报告会的学习贯彻落实,我再讲几点意见:第一、要自觉加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改造世界观。一个人只要在世界观这个根本性问题上出了毛病,从公仆到贪官就是一念之差,一失足成千古恨。李万平同志所讲的案例,值得我们每一位同志认真吸取教训,概括他们的人生轨迹不难发现,都曾经受过家庭、社会、组织上的良好教育,都曾是对社会、人民有用的人才,都曾有过辉煌的过去,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做出过极为突出的成绩,得到组织和群众的信任,手中或多或少掌握一定权力,却用手中的权利谋取私利。他们从根本上说都是因为放松了学习,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对钱财的贪婪,对监督机制轻视,怀着侥幸心理,走上犯罪道路,令组织惋惜、家庭痛惜、自己悔恨。前车之鉴,后事之师。随着企业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化管理,任务越来越重、工作越来越细,以及在当今世界各种思想相互激荡,进步的观念与落后的观念相互影响的情况下,我们更要加强学习、勤于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们要经常反省自己的所言所行,警惕各种错误思想的消极影响,及时防止和纠正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谨慎行事,构筑起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我们要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的监督,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利,恪尽职守,廉政勤政,无论从事什么岗位,担任什么职务,都要正确对待名利地位,职务意味着责任,权利意味着风险,领导意味着服务。

第二、要严以律己,遵纪守法。近几年来,我厂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了广大党员干部,提高了大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但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至今仍有少数领导干部法纪观念淡薄,今天的警示教育会,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一次警戒,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有一个从小到大,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某些人之所以违法乱纪,大都从小病犯起,逐渐酿成大病,甚至不可救药。任何时候都要防微杜渐,遵纪守法,不越雷池半步,免得后悔莫及。

第三、以支部为单位,立即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照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生活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讨论,自查自纠,并写出心得体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各级领导要增强责任感,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树立监督意识,强化监督观念,从典型案例中举一反三,吸取教训,算好政治、经济、家庭、人身“四笔帐”,不碰“四条高压线”。我们要在油田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团结一致,凝心聚力,以高度的责任心,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好我们的职责,确保各项生产经营任务的顺利完成,为建设标准化采油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今天的教育警示会到此结束,散会。

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第二篇】

一直没有向朋友们介绍的是,我是一名县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简称人大常委。按照年初工作计划,7月20日,我们在主管领导带领下,对本县检察院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了检查。检察院的正副检察长和相关人员接待了我们,检察长对这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汇报,听罢汇报后进行了评议。

因为我是分工负责经济法律监督,对“预防职务犯罪”了解的不多,通过这次检查,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也深受启发和教育。现将有关资料整理介绍如下:

经查阅有关资料:“职务”在我国是一个内涵丰富的,内容复杂的组合性概念。目前在我国的职务分类中主要有:法定职务、事定职务、执行职务、管理职务、决策职务、临时职务、固定职务、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等等,我国的职务分类大典中记载有:8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1838个职业。

职务犯罪的概念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的总称。

近年来,职务犯罪行为凸显,严重扰乱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行为成了各级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

那么“职务犯罪预防”应预防什么呢?通过今天听取汇报得知:预防职务犯罪应重点从重要领域、犯罪环境、手段、结果入手。比如:金融、国企、司法,工商、税务、林业,城建、民政、交通、国土资源系统等行业和部门既有权力又有资金的行业入手,因为这些行业如果管理制度出现漏洞、公职人员素质欠缺、监督不到位,就成了孕育职务犯罪的温泉,成为职务犯罪频发的重要领域。

物欲横流的社会环境滋生了特权思想、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各种消极腐败思想,加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低、社会分配不公、法制不健全、监督检查制度不完善等原因,形成了产生职务犯罪的特殊环境。唯有重点消除不良思想和社会弊端,打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才能从根源上预防职务犯罪。专家学者们建议:要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必须从以下三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严教——道德控制

建国之初的50、60年代,我国职务犯罪发案率很低,卓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改革开放以后,社会思潮的多元化致使传统的道德控制有所削弱,出现了所谓的“道德滑坡”现象。与此同时,反腐败斗争中有一种倾向值得注意,即过分推崇法制的作用,以为只要订立了完备的法律和制度就能根治腐败,而忽视道德教化的作用,认为道德是软弱无力的。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是站不住脚的。相对于法制背后的国家强制力而言,道德固然是一种“软约束”,但是道德规范一旦内化为人的信念,其作用是不容忽视也不可替代的。另一方面,任何法律和制度都是靠具体的人去操作的,如果人的道德素质低下,再好的法律也可能变成一纸空文,再严的制度也会被钻空子。为此,预防职务犯罪的最佳对策应是“软硬兼施”,即把道德的“软约束”同法制的“硬约束”有机结合起来,使二者功能互补,而不是厚此薄彼。

(二)严管——社会控制

”对于职务犯罪的社会控制而言,核心是制度建设,即以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来约束权力的运行,这是遏制职务犯罪的根本途径。严管的目标是使人“不能犯”,这是治本之策,前些年我国的反腐斗争侧重于“严惩”,但效果并不理想。近年来人们逐步接受了“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略,治理腐败的重心开始向社会控制倾斜,这无疑是明智之举。社会控制的内容是很丰富的,其中最关键的有三点:一是深化体制改革。当前腐败现象大面积蔓延的主要原因在于体制转轨带来的社会控制弱化,因此,抑制腐败的根本出路在于深化改革,加速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前几年,“价值双轨制”取消后,猖獗一时的“官倒”现象近乎销声匿迹,这说明深化改革对于遏制腐败有着巨大作用。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必须加速政治体制改革,否则会影响整个改革大业的进程。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建立一个“有限政府”,避免政府权力的过度扩张,从而为市场和社会留一个适度的独立空间。政府对市场和社会直接干预的减少,必然会带来权力滥用机会的减少。二是强化权力监督。三是完善廉政法制。要广泛吸收和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加紧制订和完善有关立法,以弥补廉法制的空白;同时要特别注重立法质量,我们不仅要实现廉政建设法制化,而且要使廉政法制走向科学化。

(三)严惩——司法控制

司法控制是控制职务犯罪的最后屏障,其目标是借助于刑罚的强大威慑力,达到使潜在犯罪人“不敢犯”的效果。我国于1997年修订了刑法典,有关职务犯罪的规定有很大完善,但法网粗疏的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就总体而言,我国刑法具有刑罚苛厉而法网不严密的特点,而国外立法多采取“严而不厉”的模式。仅以贪污贿赂罪为例,我国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死刑,而国外除泰国、韩国等极个别国家外,一般没有判处死刑的规定,甚至很少有判处无期徒刑的,通常是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日本对贿赂罪的最高刑为7年。另一方面, 从贪污贿赂罪的构成条件来看,我国刑法却显得过于宽松,例如贿赂范围仅限于财物,贪污、受贿罪的起刑线同盗窃罪相比悬殊过大,而且刑种单调,缺乏罚金刑、资格刑这样针对性强的惩罚措施。实践证明,适度扩大犯罪圈比单纯加重刑罚量更能取得遏制犯罪的功效,因此,“严而不厉”应是我国刑法今后改革的方向。二是严格执法。这主要体现在提高定罪概率上,近代刑法学之父贝卡里亚曾指出:“对于犯罪最强有力的约束力量不是刑罚的严酷性,而是刑罚的必定性。”先哲在18世纪提出的思想至今仍有现实意义。长期以来,犯罪基数高、定罪率偏低是我国刑事司法实践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 而职务犯罪由于隐蔽性强等原因,实际定罪率还远低于其它犯罪,正是由于因犯罪所获取的利益同受惩处的风险相比,存在着巨大的反差,促使许多公职人员陷入犯罪的泥潭,严厉刑罚的震慑力往往被法网疏漏所导致的侥幸心理而抵销。为了有效控制职务犯罪,必须提高刑事执法的效能。为此应当从两方面着手:一是要促使司法人员秉公执法,加强刑事司法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坚决制止“以风挡罪”、“以官抵刑”等不良现象;二是要努力提高破案率,鉴于职务犯罪案件侦查难度大的特点,应专门立法,对此类案件的查处程序、侦查措施、证据规则及举报制度等作出特别规定,还可考虑在刑法上设立知情不举罪等,以促成职务犯罪案件的侦破。三是严惩有方。首先要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等刑法基本原则;其次要注意遵循“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做到宽严相济;最后要常抓不懈,避免“运动化”倾向。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利于教育干部、保护国家财产和公民利益。设立“职务犯罪预防局”,将促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朝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发展,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

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第三篇】

前天有幸聆听纪委邀请检察院反贪局长亲自给我们作的《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报告会》,反贪局长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党委书记更从经济、政治、自由、亲情上为我们算了一笔帐,我是如醍醐灌顶,受益非浅。职务犯罪广义是指有职务的人利用职务进行的犯罪,因此它必然是伴随阶级、国家、职务、法衍生的一种社会历史现象,由于其对国家机关的公正、廉洁、高效的信誉造成重大损失,是为各国历朝历代的统治阶级所不容。在我国当前的政治体制下,身受百姓痛恨的腐败现象最极端的表现就是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它不仅破坏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先进文化的传播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腐蚀干部队伍,导致国家财产损失,而且严重侵犯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严重动摇党的执政地位。所以我们每个共产党员都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义不容辞地承担起责任来,积极地有效地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做到思想纯洁、行为规范、廉洁奉公。

说实在的,近些年不少党员干部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抵御不住诱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滥用职权,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做出了有悖于共产党员、人民公仆的原则和宗旨的事情,以致身陷囹圄,最终身败名裂,甚至是以生命为代价……。职务犯罪例案我们听说得太多了,例例触目惊心。每次都听得我背脊骨里透着寒气!但也不否认对于极重实际,把拜权、抓权、弄权视为重要人生信条的传统中国人,无权者想有权,有权者要保权,权之为用,实在不可小看。“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君不见如今看大门的,其权甚小而又极大,你若走在门外,他自然管你不着,那他就是其权甚小;如果你出入其门,那他可是其权极大了!不管你是谁,他都可以叫住你盘问一番,乃至训斥一通,让你知道什么叫威严和权力!碰此情况,你尽量装得萎琐,满足他膨胀的虚荣心和权力欲,消除其的寂寞情绪,使之觉得他是天底下最重要人,也许你就可以快点过去!守大门者如此,守印者更是如此。

人生在世谋生求生,谁又可能不出入其门乎?于是“县官不如现管”成了俗语,于是有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人走茶凉” 此对权力学极好的注脚和超强时效性实权主义崇拜!曾读过古时江南有一首小曲大意是:“终日奔忙只为饥,才得有食又思衣;置下绫罗身上穿,抬头却嫌房室低;盖了高楼与大厦,床前缺少美貌妻;娇妻美妾都娶下,忽虑出门没车马;买的高头金鞍马,马前马后少跟随;招了家人数十人,有钱没势被人欺;时来运转做知县,抱怨官小职位卑;做过尚书升阁老,朝思暮想要等登基;一朝南面做天子,东征西讨打蛮夷;四海万国都降服,想和神仙下象棋;洞宾陪他把棋下,吩咐快做上天梯;上天梯子未作好,阎王发牌鬼来催;若非此人大限到,升到天上还嫌低;玉皇大帝让他做,定嫌天宫不华丽……”我无意厚古薄今,人性对权势富贵贪得无厌的追求真乃是个“人心不足蛇吞象”啊!时下到处不惜任何代价谋取功名利禄者,“满目充盈功利心,奉迎持权胡行” ,虽也不乏还残留着一丝正直和诚实的我辈,一边知道为“世风日下”道德沦丧而忧心仲仲,感慨“一代不如一代”,一肚子美政理想,却也只能沁没人浮于事、流于早八晚五;一边深恶痛绝贪污腐败却也可以扎头市面流行《厚黑学》,去追究不齿的迎合有术、蒙蔽有方奸邪之道!唉!“空有相怜意,却无相怜计”……

我是一名经党培养多年的党员干部,不敢大话如何自觉加强从政道德修养,始终发扬一个党员干部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坚守法律底线,筑牢道德防线。唯喜欢让自己在“平常心、责任心、进取心、廉洁心”里反反复复,信奉善行、立志、求知、敬恕、忠信、慎独、谨言、有恒、勤奋、谦让,固执此为当好党员干部的基础,偏袒职位的高低、岗位的差异、职责的不同,并不是人与人之间的本质区别,只有品德的高低、道德的优劣、奉献的多少,才是人与人之间的本质区别。具体地说:作为大机关权利部门党员干部的我,就要经常性处在一个警示里,时刻清楚自己除了是一名人民公仆以外,还有一个特殊的身份——“中国共产党党员”。

“党员”与“干部”的区别在哪里?“是谁给了我权力?”“为谁行使权力?”“怎样才能用好权力?”是“本职工作尽心尽责一点” “多为一线、现场安全质量想一点”“多为周围同事做一点”吃苦在前一点,享受在后一点”、“名利淡漠点”?……我以为区别不在于怎么做或是做多做少,只要我们党员干部有了强烈的党员意识,自然就会在行动上下意识去珍惜党员称号,自觉而主动地去履行党员义务,自觉自愿地用党员的标准和条件约束自己规范自己,不断提高的思想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这次集团生产力布局微调后,我们每个人必须重新适应新的管理体制,面临新的挑战,而我更会遇到许多新问题,我必须努力学习新知识、勇于探索新领域、不断解决新问题。我们也有象雷锋、焦裕禄、孔繁森等我们党的先锋模范人物,他们都没有多少轰轰烈烈的事迹,都是在本职岗位上兢兢业业,呕心沥血,他们是凭着对党的一片忠诚,对同志对人民的一腔热血,在点点滴滴当中,始终如一地做了一些在有些人眼中不起眼的小事,但却赢得了周围同志和群众的爱戴,体现了一个共产党员的伟大情怀,可以说是“于细微处见精神”。多年来党委和行政对我呵护有加,对我精心教育培养,肯定了我的成绩,也给了我很多荣誉和待遇,但我自觉差距还不小,感到很惭愧。

究其原因 1、思想理论学习不够深,政策理论水平不够高。由于日常的工作量较大,又无节假日,坚持学习的恒心和毅力逐渐放松,有一种疲于应付的感觉,自觉主动挤时间学习不够,有时只顾忙于一些具体工作,闲时学一阵子,忙时学的少;有时看报纸、简报也是看看大标题,注重与本身业务有关的内容,跟业务无关的涉猎较少;运用理论指导实践促进工作上就更有差距。所以一直以来尽管自己在工作中想求新、求变、求活,但总有一种"山穷水尽疑无路"的感觉,认真分析起来,也是由于自己学习抓得不紧不实,头脑里没有新知识武装的缘故。2、本位思想意识浓重。有时做事情、干工作在为本部门工作考虑较多,对上级作出的一些关系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理解不透。3、创新意识还不够,有时为了谦逊美德,想着自己参加工作二十多年,拼也拼过,干也干过,提职了也受过奖了,就有些自足自乐中庸之道,缺少了以前那种敢拼敢干、身正不怕影歪、耿直率真的朝气。

这次开展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对全体党员干部来说意义重大,是关系执政兴国的头等大事,而对我个人来讲,则是一次灵魂的震撼、是一次心灵的洗涤、更是一次思想的净化和升华!它使我专下心来想问题、干工作、办事情,它使我得以一次重要的审视自我,反思自我,解剖自我,提高自我的大好机会;它使我得到一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压力感,增加荣誉感、自豪感,我要把思想认识转化为积极的行动,讲求实效,提高工作水平,为铁路跨越式发展做出自己最大的贡献!

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第四篇】

在党和国家日益重视民生,社会各界日益重视教育的今天,教育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着非同一般的重要意义。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首要基本特征,也是其本质特征,职务犯罪自然也不例外,其也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但职务犯罪由于其犯罪主体的特殊性而表现出其比一般犯罪更为严重,社会危害性更大的显著特征。

一是危害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职务意味着责任,意味着管理,其对象涉及人数多,涉及面宽,如果职务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滥用职权,就会损害多数人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是造成公共财产的大量流失

贪污、挪用等职务犯罪严重违反国家的财经纪律及有关法律法规,往往造成公共财产的大量流失,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为贪污、挪用行为人往往掌握有一定职权,掌握着数额较大的公共财产管理权、使用权等,如果私心严重,利欲熏心,就会不择手段违法违纪,侵吞、动用公款,就会造成大量公共财产的流失,就会造成比盗窃、抢劫、诈骗等犯罪行为更为严重的公共财产损失。

三是腐蚀国家的肌体,危害国家的长治久安

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不仅严重腐蚀国家肌体和人们的灵魂,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降低国家和政府的声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且直接危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削弱国家的职能。同时,职务犯罪还必然阻碍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步伐,干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的贯彻和实施,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危害国家的长治久安。

历史上,每个朝代统治者都对职务犯罪有着深刻的认识,采取了严惩重刑来预防官员的腐败行为。特别是明朝朱元璋制定了许多的规定,惩治官员的各种贪污行为。国际上,尤其是发达国家更是从立法,监督环节上制定严格完备的制度来预防国家公职人员的犯罪行为。改革开放以来,在拜金主义的冲击下,由于体制和制度不够完备,一部分领导干部不注意加强自身休养,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利用手中权力贪污腐败,职务犯罪活动频繁出现。即使在被社会上称作清水衙门的教育界也出现了一系列的贪污腐败行为。郑州一高校领导利用校建项目,大肆收受贿赂,走向犯罪之路。为此,作为教育界的工作人员,对预防职务犯罪不能掉以轻心。

预防职务犯罪,个人认为应从以下着手:

一是从体制上改革。目前,我国的体制仍是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掌握了大量的资源,这就给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等腐败行为创造了条件。君不见,每年地方各级官员都要“跑部钱进”到中央部委要项目,要资金。原因就是政府掌握了太多的资金和资源。要继续进行行政体制改革,放权让利,实行小政府,大社会,减少政府掌握的资源,铲除腐败温床。

二是健全制度。要让政府的权力在动作过程中透明,减少暗箱操作,加强社会监督。从源头上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教育作为民生工程重要内容,国家投入逐年增大,校建等重大项目工程、重大资金项目都要从制度上完善审批和监督程序。要做到公开透明,同时加强审计和社会监督。

三是要完善法律。从法律上厘清各级政府的权力,完善监督,惩治犯罪。

四是加强教育。要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加强对国家公职人员的理想教育、权力教育、守法教育。

五是提高个人修养。要淡泊名利,知足常乐。要认识到权力是人民赋于的,自觉履行党员干部的职责,立党为公,清正廉洁,防微杜渐,正确运用好手中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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