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巡察问题整改情况汇报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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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巡察问题整改情况汇报1
整改期间,局党组高度重视,诚恳接受,深刻反思,坚决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聚焦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着眼标本兼治、整改立制并举,共召开局党组会6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五次,针对反馈的四个方面13个问题制定了24项整改措施,新出台或修订完善12项工作制度。截止目前,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并持续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通过整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作风纪律进一步强化。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精心部署,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于1月19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反复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认为巡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切中要害、符合实际,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中肯且建设性、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很强,对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在集中整改之初,我局采取召开全系统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和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的形式,分层次开展思想发动,统一思想,提高对巡察整改的思想认识,着力增强全系统党员干部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全系统党员干部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整改要求上来,切实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叶成平为组长,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张美音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处,由张美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与县委巡察组联系并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叶成平同志带头进行自我剖析,主动认领班子建设、党的建设、廉政建设等全局性问题,班子成员也按照分工开展自查,认领问题。局党组定期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推进会,听取各分管领导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局上下形成了态度端正、行动有力的整改氛围。
(三)细化措施,扎实整改。遵循“问题导向、分类整改、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印发了《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强化措施,强力推进,尽早整改到位。局整改办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及时进行调度,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同时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党的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结合起来,促进精神在司法行政系统落地生根;与班子建设结合起来,促进领导干部综合素质的提高;与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促进司法行政队伍战斗力的提升;与强化内部管理结合起来,促进“廉洁、高效、务实”形象的树立;与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结合起来,促进年度目标全面实现,有效推动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四)总结经验,注重长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积极把各项整改成果总结好、巩固好,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和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对标对表,逐条逐项落实整改
经过四个月集中整改,我们针对巡察组反馈的4类13个方面问题,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强化整改措施,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关于司法领域重大工作部署不到位方面
问题一: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不深入。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1.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2月27日制定了《县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认真传达和消化吸收,认真落实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狠抓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3月30日,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安排部署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4月2日,局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互进行了谈心谈话,班子成员按照“一个一个过”的原则,联系工作实际,认领问题。截止目前,共开展集中学习6次;学习讨论1次;每人撰写心得体会1篇。
2.常态化开展书记上党课、领导干部领学,以专题辅导讲座、组织外出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强化干部队伍学习培训。1月19日,组织机关全体及各司法所长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暨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机关党支部书记赵占良同志讲党课,解读了党的四中全会精神并传达了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县人大、政协“两会”精神。4月9日,党组书记、局长叶成平以《坚守疫情防线,做新时代楷模》为题,给全系统司法行政干警上了一堂专题党课。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梳理年初县委全会、县“两会”工作部署和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安排,4月24日形成2020年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推动重点工作任务高标准、高效率落实。
问题二:贯彻上级关于司法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1.一是局党组加强了对基层司法所的履职指导,局领导分别挂钩联系13个基层司法所,指导工作。分包班子成员定期到所包联的司法所监督、指导、规范司法所建设工作,加强与乡镇领导的联系,协调各项工作,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全力支持。二是加强培训指导。加强司法所干警和全体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和管理,提高司法所干警和人民调解员业务和服务管理水平。2月24日,下发《关于加强人民调解业务网络培训工作提升新时代人民调解能力和水平的通知》,疫情期间线上参加网络直播培训,培训按照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提升了新时代司法行政队伍和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筑牢基层人民调解员发挥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第一道防线”。结合年度“以奖代补”审核,规范卷宗评查归档,要求司法所按规定保管人民调解卷宗。三是开展专项讨论学习。4月份,组织全系统司法行政干警开展公开讨论,司法所全体干警充分发表意见,从中汲取经验教训。因疫情原因,多次组织司法所全体干警在网上学习、讨论。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建立健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工作机制,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战斗力,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同时,采取微信互动、平台学习、有奖答题等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2.依法治县办秘书科对标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相关文件,起草了《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3月5日在县行政中心中会议室召开了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讨论并原则上通过了《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3月11日《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意见》已正式印发,各地、各部门目标明确,认识统一,责任到人,宣传到全县各村街和各行各业的工作人员。加强了对流动人员的宣传和服务,确保依法治县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努力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县人口流动管理办法》。
问题三:防范化解司法领域风险能力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1.年初,县司法局和县公安局联合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租用法治宣传车深入到每个村街,零距离开展扫黑除恶宣传。疫情期间,租用法治宣传车深入到各乡镇、村街、社区,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租用法治宣传车深入到乡镇、村街巡回播放宣传片,并联合大柳河镇政府在镇政府门外、大柳河常久村、金润达木业、振宇木业等地开展了国家安全进乡村、进企业宣传活动;4月15日,联合县政法委、县科协在森林公园开展了国家安全教育日集中宣传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推向了高潮,摆放活动展板5块、向过往的群众发放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反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单1000余份;针对疫情特殊情况,集中宣传活动结束后,结合工作实际,租用法治宣传车,在县城主要街道、小区门口等地进行巡回宣传。
组织律师团队深入民营企业,从专业的角度解答企业主在生产经营过程当中遇到的常见问题,同时对企业容易出现的法律问题进行梳理。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体检”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升服务效能,扩大服务的覆盖范围。每日指派1名律师到县群众服务中心参与值班,为全县383个村街、社区居委会选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高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截至5月8日,全县五家律师事务所共帮助企业进行复工复产法律咨询186家,有效的为受疫情影响的私营企业提供了复工法律依据。
2.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管,完善并落实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做到运行机制健全,管理活动有序,重点解决律师事务所管理松散混乱等违规问题。行政复议科对各律所进行定期巡查,1月17日、4月22日向全县五所律师事务所进行了走访监管,对律师事务所开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上报年度执业总结情况;律师事务所执业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履行行政处罚和实行整改情况、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组织开展学习和培训情况;、投诉办理情况等十六项内容逐一核实并做好记录。
3.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制定了切合实际的应急措施,严防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减少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同时,加强各基层司法所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矛盾纠纷排查,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矛盾风险。自1月18日,基层工作管理科组织司法所、调委会开展疫情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到纠纷早发现、早处置,最大限度地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3月11日,下发关于“三创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文件,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升级版。今年以来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401件,调解成功398件,涉及标的金额约万元,协议履行率达到100%。
问题四:意识形态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1.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党的十以来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制定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严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完成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重要内容。2020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认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改进丰富意识形态领域工作。
2.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移动短信、法治栏目、法治宣传车开展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国家安全教育、世界知识产权等线上宣传。仅疫情期间,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信息133篇;《法治》栏目播出2期节目;发送疫情防控短信8万条。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公园、法治长廊、司法局门前法治一条街作用,投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公益广告,推动法治和德治相结合,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养。
月17日,制定了《县司法局关于激励全体干警加强“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应用的管理办法》,加强督查考核,及时检查“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运用情况,定期对学习使用人数、党员覆盖率、学习积分等情况进行排名通报,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共通报7次,并对使用率低的人员及时提醒。全力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我局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二)贯彻落实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对权力监督制约不到位
问题五: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党组对基层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2020年初制定了《县司法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若干规定》、《县司法局党组关于推进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实施办法》。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印发了《县司法局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负面清单》、《县司法局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县司法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清单》、《县司法局廉政风险点和防范措施清单》、《县司法局权力清单》。组织局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相关文件要求,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坚持每季度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按要求每半年向县委、县纪委相关部门报告“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局党组书记、局长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处所负责人签订了《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承诺书》。4月23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工作会议,集中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问题六:从严治党日常监督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强化党员干部管理,制定了《县司法局关于加强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召开全系统政治性警示教育会议2次,传达省市县政治性警示教育会议精神,通报典型案例,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干警及时提醒、及时纠正。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组织干警学习《2020年全县深化纠正“”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推进方案》,下发了《县司法局关于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并要求全系统党员干部清明节期间严格遵守“十个严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4月9日,县司法局召开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定期廉政谈话制度,进一步严格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制度。签订了《“五一”“端午”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提醒卡》,为科级以上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同时,根据上级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调整,及时调整完善本机关的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做到及时、准确、完善、完整执行上级规定,确保公务用车科学管理,合理使用。
问题七:廉洁风险防范不到位。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1.通过这次巡察充分认识到单位财务工作人员自身所存在的种种不足,为此建立健全了各项财务制度,使财务日常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对一切开支严格按财务制度办理,确保各项收支的安排使用符合局机关的发展计划和财政政策的要求,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针对财务出现的问题召开党组会进行了研究,对分管财务工作的主管领导给予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写出深刻检查。形成以科室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财经专业知识,相互监督,相互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不断吸收新知识,与时俱进,适应工作需要,提升整体工作能力。
2.根据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和工作部署,2019年12月16日解除了长期租用法治宣传车辆使用原协议。今后开展扫黑除恶宣传、疫情法律政策宣传和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宣传工作,每次租用法治宣传车都签订租车协议,按实际租用天数结算费用,做到科学安排、合理使用、提高效率,确保各项宣传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贯彻落实组织建设工作部署不到位,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干部队伍有差距
问题八:班子党建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1.制定了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界定党组会、班子会、民主生活会议事范围,根据议事内容组织召开党组会、班子会、专题民主生活会,规范会议纪要编印。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党建工作,提前收集确定领导班子成员需提交上会的议题。今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0次,研究党建工作1次。
2.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对大额资金使用要提交详细的使用说明,集体进行认真细致研究后再表决。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等重要议题,会前充分征求领导班子成员意见,坚持“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不提前定调表态,增强决策的民主性、科地,学性。同时,坚持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由单位法治机构审查通过后,再提交党组会讨论确定。
问题九:基层党建工作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1.强化党组管党主体责任,为恒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瑞达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分别设立了党建指导员,发挥党建指导员作用,对律师支部党建工作每月指导一次,党建指导员常态化督促学习教育效果,对开展不到位的,及时跟踪整改到位。指导各律师支部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坚持党对律师行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建立所、专业兴所、人才强所”发展理念,落实落细各项举措,推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取得新成效。2月3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对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力争7月1日前,对于已有3名以上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单独设立党支部,实现律师行业党组织全覆盖,确保律师政治清明、立场坚定,用实际行动维护党的政治安全,实现党建所建双丰收。
2.规范各律师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和《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严明要求,强化指导,确保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每位党员认真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将党课与每月例会结合,将律所党建工作通过载体(标语上墙、照片陈列、简报传递等)有形化,形成了特色的党建文化长廊。针对恒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3名党员参加支部生活不经常的问题,我们及时了解情况,与其沟通,进行座谈,并要求写出深刻检查,现已按规定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坚持将年度考核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健全律师执业考评工作机制,健全律师执业信息制度,指导律师收费标准、执业信息、监督电话等信息在律师事务所办公场所公开,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完善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开展旁听律师庭审、律师执业检查等,加强对律师日常执业行为监督,做到早发现、早解决,预防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通过开展“案件回访”、“双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律师事务所进行实地走访检查,实地检查律师办公情况、律师队伍建设情况、内部管理情况、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查阅律师案卷形式,检查律师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律师执业表现情况。
3.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局党组对下设支部每月下发一次学习计划,重要时间节点要求各支部加强学习,重点学习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内容,并提醒党员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学习心得。规范各党支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关档案材料,强化党员党性观念和规矩意识,激发形成党员做表率、比奉献的浓厚氛围。适时由主管律师工作的副职和主管党建工作的副职列席他们开展的党建活动。通过努力申请,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全覆盖已列入县委组织部年度工作计划,3个未建立党组织的律师事务所“两室”已基本建成。
问题十: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所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开展谈心谈话1次,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常态化开展谈话提醒。1月16日制定了《县司法局2020年度干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多种形式组织干警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和业务知识培训。以突出理想信念教育、作风教育、专业知识教育为抓手,有计划地安排年轻干部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红色教育学习、警示教育学习,教育引导年轻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精神。
问题十一:选人用人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局党组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局党组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在干部任用中坚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对所长的岗位交流按照工作需要,已向县委组织部提出请示,等待县委组织部进行批复。其他股级干部按照工作表现和年度考核结果,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进行调整。
(四)贯彻落实上级巡视、检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要求不到位,整改常态化长效机制尚未形成
问题十二:落实问题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1.局党组高度重视上级巡察、检查、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对照省市巡视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审计指出的问题,建立了整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及完成时限。
2.“一把手”对上级发现的问题整改直接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具体负责,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出台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对照整改。
问题十三:整改常态化长效机制尚需进一步建立健全。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一是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增强问题责任感和紧迫感,问题整改不拖延,深刻剖析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立即执行,防止整改“拖延症”,用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说话。二是加强整改督促检查。局党组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对突出问题进行督促指导,定期开展整改工作推进会,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进行评估,整改不到位的及时重新整改。三是“回头看”工作不能松懈。问题整改不能是一次性工作,不定期进行“回头看”工作,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抽查,看是否存在“死灰复燃”现象,建立长效机制,做到举一反三,真正补齐短板,将整改效果最大化。
三、坚持长效,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效果
司法局党组清醒认识到,尽管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与县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县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司法行政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组带头,以上率下,坚定不移地向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看齐,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不断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规范化。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以此次巡察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刻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认真汲取教训,做好制度建设的“废、改、立”工作,把整改和制度完善结合起来,倒查制度缺陷,扎紧制度笼子,积极探索建立具有环保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成为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的源源动力。
三是巩固整改成效。把整改工作同深入学习党的精神、同志系列重要讲话和当前正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结合起来,深刻领会报告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新目标和新部署,推动党的精神在司法行政系统落地生根,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党委巡察问题整改情况汇报2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xx年7月上旬至8月上旬,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土地储备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察,20xx年9月28日,反馈了巡察问题,我局党组针对反馈的问题,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和整改措施,逐项分解任务清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土储局党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党组成员及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察等工作。2017年9月份以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组会议5次、局务会议8次、干部职工会议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局领导多次主动向市委巡察办、巡察组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二)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完善,形成了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方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以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土地收储利用、资金资产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六个方面为主要整改内容;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采取周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领导班子、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经认真对照梳理,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归纳为13类102项,共制定整改措施185条,针对52个问题向巡察组提供了情况说明。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101项,共退付违规发放资金143383元(其中局机关127171元,原下属公司16212元),制定、修订完善相关制度54项(其中修订完善48项,新制定6项),问责追责9人。其中未整改到位的“因收未收安置房差价款,导致安置房长期空置”的问题因涉法涉诉,剩余2户法院已进入执行程序,正在整改推进中,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及市委巡察办公室关于巡察反馈整改情况的要求,两次组织班子成员学习讨论巡察反馈的意见,认真认领问题并对照检查,进一步提高对巡察整改及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意见和落实整改上来,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开展了谈心交心,交换意见,达成共识;利用国庆假期,党组书记亲自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亲自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程序要求,与会人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问题,直面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做到讲党性不讲私情,讲原则不讲关系;针对民主生活会中查摆出的问题,在认真分析、找准原因的基础上,会议对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逐项逐条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时间、明确责任、明确整改要求和目标,不折不扣的抓好整改落实,使此次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修订完善《党组会议制度》,明确党组议事规则,对党组会议的原则、研究内容、会议组织和会议成果的落实作了进一步规定,将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向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请示、报告、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会、群团组织和妇女工作等内容列入党组会议内容,明确党组领导全局各项工作的政治原则,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解决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够,民主氛围不浓,整体合力不够、大局意识不强,存在本位思想的问题,不断提高局党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三是对涉及重点项目、重要人事、重大资金方面的问题,注重听取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充分调动发挥干部的整体合力。召开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5次,专题研究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安排部署、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督促整改工作进度、年度法律顾问费用、安置房屋调整及2017年选调工作人员有关工作;召开局务会6次,研究年度创新工作申报、2018年重点工作谋划、银西高铁项目建设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建元房地产公司遗留问题等。四是修订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明确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完善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时间。要求班子成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准确把握加强党的建设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要认真学习研究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有关土地储备改革决策的政策规定,解决业务工作部署不够到位,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要根据工作分工,加强对分管工作的研究,积极向科室负责人和其他干部学习,特别是加强新形势下土地房屋征收、土地储备等理论和政策的学习运用,强化能力提升,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坚持“向群众拜师、向先进求教、向基层问计”。探索在储备土地、房屋管理工作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制定储备土地、房屋临时租赁招投标管理办法,切实解决资源利用优势不够的问题。
2、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三重一大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将审定土地收储备房屋征收补偿及大额资金使用,审定土地储备、房屋征收与补偿等工作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重要任务安排,局科级以下干部(含科级)任免、奖惩、调整、退休和其他人事管理工作事项,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的有关重要问题和局党总支、工会、群团组织和妇女工作等重点收储项目、干部任免、重大征收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全部纳入党组集体议事决策范围,对各类事项酝酿、决策、执行阶段提出具体原则和要求。二是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的整体优势。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民主制度,注重发挥班子整体优势。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做到会前有方案,主要领导落实“末位表态制”,会议有记录,会后有专题会议纪要。三是加强账务管理,修订完善《财务管理规定》,严格预算管理,规范我局经费支出行为;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局财务管理规定的支出范围和审批权限执行,大额经费支出等重大财经事项须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行政办公经费的支出严格审批手续;细化经费支出的决策、审批、公开等流程,按照财务有关要求,及时公开公示财务信息。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织建设层层弱化,虚化现象明显”的整改情况。一是把党的建设工作列入局党组会议重要议事内容,局党组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党建工作。结合市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研究局党组(中心组)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指导审核局党总支年度党建
工作计划
的制定,年终召开党建工作述职汇报会,对党建工作进行考核总结。二是主要领导要强化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每季度参加一个支部召开的支部会议,听取支部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局机关党建工作实际,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突出党建活动载体的创新。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七项工作,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等制度。三是各班子成员要加强党建各项理论的学习,完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对分管科室党建工作的研究,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加强对分管科室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每季度听取科室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在业务工作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典型做法,解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四是认真落实支部书记抓党建职责。建立健全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建列入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年底前听取一次各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各支部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任务,通过网络、书籍、报刊等途径,支部委员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加强党建业务和理论学习,提升业务素质的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按要求召开党支部会议、组织生活会等党支部活动,指导支部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任务,形成全体党员参与支部党建工作的氛围。
2、关于“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关于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中进一步规范七项工作的通知》要求,把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为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夯实责任、创新形式、健全机制、明确和熟悉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支部书记的基本工作职责,要求各党支部要按照“三会一课”建立台账,坚持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到位”。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各阶段专题研讨,规范会议记录,如实对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进行写实登记,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做表率,带头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以积极主动、严肃认真的态度,带动和提升所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高质量推行,维护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严肃性。二是进一步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把“支部主题党日”作为深化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促进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载体。结合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实施方案,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作为基本内容,局班子成员要自觉遵守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杜绝“灯下黑”现象。三是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时间、参会人员、基本内容、遵循的原则和基本程序。注重做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后的整改工作,党总支、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承担整改落实的直接责任,切实落实查摆问题的后期整改。对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对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和巡察反馈的问题一起整改,在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听取问题整改情况汇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按照“守纪律敢担当有作为”活动自查自纠围绕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刻自查,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与巡察反馈的问题一起整改,建章立制,确保活动效果。四是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和党建基础台账资料。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层层传导压力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局党组抓党风廉政的主责意识,修改完善《银川市土地储备局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和《银川市土地储备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组议事内容,每年定期研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承担起党组的主体责任职责,明确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责任。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党组书记必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党组书记和联合纪检组长要积极带头,当好廉洁从政表率。认真总结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谋划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进行责任分解、考核和追究。二是梳理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责任,年底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会,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在处级干部半年和年终考核中,对照全面从严治党和班子成员“两个责任”清单,对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测评考核。明确党组书记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一把手“四个亲自”。班子成员是分管责任人,年度内至少听取2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分析情况,解决问题。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各自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内控制度。明确界定岗位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符合业务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内控管理和监督办法,确保内控制度真正有效运转。加强对土地征储、安置补偿、临时经营洽谈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招标管理模式,对土地征收要严格执行《银川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条例》、储备土地管理经营等推行阳光招标招租,搭建公开公平公正的运作平台。督执纪全程融入业务工作,对土地收储、临时经营及招投标、征地拆迁补偿等重点工作领域实行全程监管,截至11月底,监察室已参加拆迁项目招投标会议2次,储备土地、房屋临时租赁经营招标会议5次。四是严格执行市委关于领导干部接访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处理市信联办转办的信访件。严格落实信访督办制度,认真受理信访平台、12345一号通、政民互动等平台群众来电、来信及来访,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畅通群众诉求通道,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对信访遗留问题进行梳理,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对接相关部门,加大解决遗留问题的力度。
2、关于“纪检监察“三转”不到位,聚焦主责主业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建设,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做到绝对忠诚、严于律己、坚持原则。深化“三转”,针对纪检监察“三转”不到位问题,2017年8月底,已将监察室兼任的组织人事工作调整至办公室负责。承担的党建工作已调整。二是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除履行监督责任外,一律不负责其他业务工作,突出执纪、监督、问责主业,强化作风建设、案件查办、预防腐败工作重点,实现“厘清职责”。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加大正风肃纪督查力度。把作风效能督查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来抓,对干部上下班纪律、“八项规定”等执行情况开展每周不少于1次督查,并针对巡察中反映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四)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方面
1、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市委组织部印发的《银川市市直机关、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任免工作程序暂行规定》,使领导干部及组织人事负责人熟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确保干部任用符合程序。二是对2017年4月新提拔5名科级非领导干部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表》进行了完善,在选调工作人员的过程中也进行了全程纪实。在今后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办事,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三是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考察,将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考察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全过程,给予纪检监察充分的时间反馈所掌握的考察对象党风廉政情况。
2、关于“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干部考勤、工作、参加会议等的管理,每周对干部考勤、作风进行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对屡次违反纪律的进行严肃处理。将日常监督管理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按规定进行参公人员的半年和年终绩效考核工作,制定了本局科级以下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考核。二是在巡察工作的同时,按照巡察组要求,对新提拔任用的干部要求填写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今后每年年初将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主要领导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表填写规范性进行审核,报告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市委组织部、一份留档。三是加强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培训学习,明确办公室负责局组织人事工作,监察室不再代管。结合我局人事岗位缺编及公开选调工作,安排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人事岗位工作,确保干部人事工作和干部档案的规范管理。按照干部档案专审工作的要求,已经完成了复审复核工作。
(五)土地收储利用、资金资产管理方面
1、关于“土地征储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在巡察期内对新征收项目已开始整改,规范所有须整改的征收程序、实地调查资料、业务档案等。二是制定了《土地收储工作实施流程》及《储备土地档案管理办法》,局党组会研究后,按程序实施。
2、关于“征收拆迁面积与入库储备地面积不符,征地拆迁面积大于实际储备面积”的整改情况。已与宁夏阅海集团签订《土地移交协议》,收回除胡福秀、雷志科两户职工以外土地,土地面积符合政府支付补偿款收购面积,并与市财政局共同办理阅海集团土地补偿款
3、关于“储备土地日常监管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库存储备土地进行全面检查,对影响美观与扬尘现象的储备土地进行围栏和滤网覆盖。二是针对兴庆区疑似永久性建筑以函询市规划局,经专业人员确定为临时建筑;我局进一步协调兴庆区相关部门,兴庆区政府已申请市国土资源局摘牌取得该宗租赁土地。三是组织委托管护企业钉桩设界。四是增加巡察力量,加密巡察次数。
4、关于“监管不力导致“二次补偿”等不必要的损失”的整改情况。一是审核清理渣土账目,统计费用;二是经核查用于整治金凤区宁安文化园的工程非我局库存储备土地事项由市政府专题会决定的资金实施;三是剩余900余万元整治储备土地投入均为我局将储备土地租赁后,督促租赁单位与个人的投入合计。没有利用政府资金。
5、关于“储备土地、房屋租赁信息不公开,过程不透明,暗箱操作、低价出租现象突出,形成了围绕储备土地获取利益的圈子,由此导致租赁租金没有标准,随意性较大,同一相邻地块租金不同,存在利益输送嫌疑”的整改情况。我局将储备土地及房产资源的临时租赁经营全部委托第三方招标公司代理招租,我们通过先建立符合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资源库,入库第三方招标代理公司68家,并以现场摇号的方式抽签排序,根据租赁项目的需求依次承担储备土地及房产的代理招租业务,全程阳光操作,杜绝了暗箱操作的因素。
6、关于“土地经营招投标违规操作,部分土地租赁协议签订时间早于招标时间,土地租赁时间早于协议签订时间,存在先租赁后走协议程序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由于收储土地缺乏供排水系统、纯农业用地国家免租并不住种子化肥、当地失地农民承租及储备地收回的时间不同等因素,存在土地租赁时间早于协议签订时间的情况。二是通过先建立符合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资源库,入库第三方招标代理公司68家,并以现场摇号的方式抽签排序,根据租赁项目的需求依次承担储备土地及房产的代理招租业务,全程阳光操作;三是对兴庆区北部数宗储备土地租赁情况进行审核,发现在租赁时考虑到解决拆迁金凤区火车站时的遗留问题现象。要求今后以“收支两条线”方法处理问题,不再使用抵顶补偿方式。
7、关于“资金未发挥使用效益,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将国开行贷款资金全部上缴市财政,由市财政调整使用;二是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各地不得再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我局已不再从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今后,我局将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科学、详细的论证,确保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及时、准确;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资金管理制度,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已将农发行2个账户、宁夏银行2个账户做销户处理,现根据工作需要保留7个账户。
8、关于“因收未收安置房差价款,导致安置房长期空置”的整改情况。针对“因收未收安置房差价款,导致安置房长期空置”问题,原应追缴12户,已通过诉讼程序10户已结清,剩余2户进入法院执行程序。
9、关于“经营性收益使用方面,由于有收益上交财政全额返还的政策,导致土地管护及临时经营缺乏竞争力和积极性,容易产生免费托管、租小免大、吃拿卡要、权力寻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委托管护储备土地监督管理办法》,从选择委托管护公司开始引入竞争机制,由多家公司进行竞争入选;二是市土地储备局对委托管护公司租赁业务收回,由业务科室实施租赁,加强委托管护公司管护业务的监督检查。
三、持续整改巩固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通过全面整改,市土储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市委专项巡察工作极大地触动了思想,强化了“四个意识”,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市“两个率先”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证。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统领事业发展的能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引领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区、市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看齐。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下大力气推动解决储备土地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实现干部清正、职工清廉、政治清明。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运用好市委专项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两个《准则》、四个《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四风”反弹。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加强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修订完善《市土储局内控制度》,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
(四)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牢记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着力围绕服务群众推动当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推进各项快速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党委巡察问题整改情况汇报3
一、面上典型经验做法
自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主题教育检视等反馈问题一体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在区扶贫局的悉心指导下,我乡通过做到“三个结合”、明确“两项机制”、树立“一个目标”统筹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个结合”理清整改思路。一是与区脱贫攻坚领导组部署安排的重点任务相结合,利用“一体化”整改的契机,推进数据清洗、政策落实核查、“四个清零”、动态调整、改水改厕等重点工作,把整改工作与日常重点任务结合推进,合理统筹安排好人员、时间,抓高质量整改的同时,有序、高效、高质的完成区扶贫局部署安排的工作任务;二是与“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相结合,对“抗补促”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再下真功夫,对住房问题排查出户,饮水问题排查户,列入本次整改清单,利用整改契机,坚决补齐“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的问题短板;三是与抓党建促脱贫相结合,利用“主题党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等平台,把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把党脱贫攻坚的惠民政策,、的扶贫故事,通过党员、村民代表、扶贫组长,宣讲到田间地头,宣讲进千家万户,主动化解群众矛盾,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两项机制”高效推进整改。一是明确到人的责任机制。“一体化”整改工作由乡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领导小组牵头抓总,责任领导具体抓落实,先后召开3次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对照区整改方案、整改清单,逐条讨论,明确整改问题、整改任务、整改时限、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人,确保每个问题都有人抓,每项任务都有抓手;二是“一周一调度”的协商机制。每周三由主要领导听取责任人汇报整改进度,既是对整改工作的纵向调度会,也是部门之间的横向协调会,既总结上周整改工作,又部署安排下周工作,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持续推进。
二、“一个目标”确保整改实效。从整改方案、整改清单的确定,到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再到下一步的督查复核,我们始终坚持一个目标,就是问题整改从严从实,紧紧咬住“实”字不放松,边整改、边排查,问题动态更新、动态清零,推动问题一项一项、不折不扣的整改到位,既凝心聚力“战”,又较真碰硬“督”,由乡督查办、扶贫工作站牵头,不定期开展督查暗访,持续压紧整改的责任链条。确保5月底前取得实质性成效,6月中旬全面完成各类问题整改,为高质量打赢年度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三、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乡党委、各村党(总)支部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1.基本情况:乡党委、各村党(总)支部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
2.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乡党委、各村党(总)支部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利用党委中心组、主题党日活动、机关例会、青年读书班等学习平台,定期开展学习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及脱贫攻坚的其他知识,确保各党组织每月学习不少于一次;二是深入开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掌握各村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反馈问题以及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一体整改、一体推进、一体解决,由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牵头,确保不折不扣全面整改到位。目前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学习关于扶贫工作讲话精神不够深入系统,没有将讲话精神用于指导实际工作。
4.下一步工作安排:按照乡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学习同志关于扶贫工作、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会上集中学和会后自主学,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用讲话精神指导扶贫工作。
(二)关于“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巡视整改反馈问题有的盯得不够紧,督促指导力度不够”问题
1.基本情况: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巡视整改反馈问题有的盯得不够紧,督促指导力度不够。
2.主要做法及成效:加强督查考核,制定《2020年乡脱贫攻坚工作岗责考核办法》,针对整改的责任清单,定期开展督察暗访,在整改过程中,较真碰硬“督”,凝心聚力“战”,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目前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对中央巡视整改“回头看”等反馈问题督促不到位,部分村存在问题整改不彻底现象。
4.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加强问题整改督导。由包片领导对联系村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导,确保整改成效。二是加强工作推进。继续通过场督办、会议调度、暗访等形式对村级巡视整改情况进行推进落实。
(三)关于“针对农村基层党建重场所轻思想阵地问题进行排查,发现贫困村孔树村、杨公村、四清桥村党组织重场地建设,在以党建促攻坚、加强思想阵地建设方面着力不够。”问题
1.基本情况:孔树村、杨公村、四清桥村党组织重场地建设,在以党建促攻坚、加强思想阵地建设方面着力不够。
2.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加强基层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统筹开展“”、主题党日等活动,把主题党日活动与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民主议事、志愿服务相结合,有针对性的设置活动主题,开展主题教育学习;二是在全乡范围内进一步开展“四联四帮”活动,加强结对帮扶,以党建促攻坚。三是依托全乡14个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明实践活动,在活动中寓教于乐,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目前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部分农村党员年纪偏大、行动不便,不能按时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思想建设方面存在不足。
4.下一步工作安排:充分发挥主题党日活动作用,要求支部党员按时参加,对于年纪偏大党员进行上门宣传新思想、新理念,加强思想阵地建设。
(四)关于“乡部分农户改造新厕不够规范”问题
1.基本情况:郑楼村姜涛(贫困户)新厕厕屋无门;夏岗村刘学堂户厕所水箱漏水;洞阳村刘培余户排气管未靠墙,张家兵户旱厕未拆除;红桥村李传秀、杨传友户,改造新厕无盖板,无包边;金星村朱东红户没有厕门,代克升户没有厕屋;孔树村郭登成户改厕项目存在不通水、设备损坏不能正常使用;四清桥村胡立红户、高娟户改厕排气管高度达不到2米,刘明宏户改厕无盖板问题;桃园村鲍传友户、陈如尧户厕屋无门;汪墩村冯本军户排气管不够高、王永全户盖板开裂;村孙德玲户三格化粪池盖板损坏,郁国明户水箱损坏,张玲玲户厕屋不合格,其厕屋与厨房相连,没有隔墙;花莲寺村李从江户,汪才仙户改厕排气管高度达不到标准;杨公村黄丙新户改厕无盖板、无包边、排气管高度不够等问题。
2.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检查整改工作方案及通知,对照国务院人居环境大检查反馈问题对2017-2019年农村改厕户开展全面排查,针对发现问题建立清单,4月底前完成排查。二是严格执行验收标准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改厕工程整改工作,逐一整改销号,5月底前完成整改。对已发现的各村改厕问题立行立改。三是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建立排查整改信息月报制度,每月调度,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四是组织开展乡级改厕整改工作督查,抓实抓好民生工程。目前已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
3.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2017-2018年改厕验收标准与2020年验收标准存在一定差距,导致工程量较大,乡级改厕投入资金较多。
4.下一步工作安排:按照最新验收标准,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对2017-2019年改厕户,进行全覆盖验收,立行立改。
(五)关于“乡纪委在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检视问题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354+N”一体化整改方面结合不够紧密”问题
1.基本情况:乡纪委在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检视问题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354+N”一体化整改方面结合不够紧密。
2.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尤其是脱贫攻坚领域案例教育,树立底线思维;二是加强脱贫攻坚领域监督问责力度,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督力度,确保扶贫资全;三是强化作风建设,力戒问题整改的和形式主义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人数不足
4.下一步工作安排:乡纪委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协助乡党委有序推进警示教育,做细做实学习研讨、检视问题、整改提升,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守底线、强担当、善作为,确保警示教育取得实效。
(六)关于“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需进一步加强管护”问题
1.基本情况: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开福小区)窨井盖等配套设施有损耗,及时维修更换。
2.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及时对窨井盖等有损坏的配套设施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搬迁群众生活生产不受影响;二是将安置点配套设施管护纳入乡公管站设施日常工作,建立配套设施登记台账,由公管站统一管护;三是设置公益性岗位,安排一名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负责日常看护,确保有效解决安置点配套设施的后续管护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安置点贫困户公共意识不强,为管理增加了难度。
4.下一步工作安排:出台《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公共设施管护制度》,加强管理,落实责任。
(七)关于“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和特色产业发展形式单一,如村、夏岗村、孔树村”问题
1.基本情况:村、夏岗村、孔树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和特色产业发展形式单一。
2.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召开村级集体经济座谈会,谋划发展思路,确定发展目标,拓宽增收渠道。二是积极争取帮扶资金,加大产业投入,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村、夏岗村、孔树村已申请产业到村项目,计划带动5户以上贫困户增收。目前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资金投入存在不可控的市场风险。
4.下一步工作安排:村申请40万产业到村项目,用于入股秸秆打捆机2套,价格25万元/套,开展秸秆打捆收储服务工作。夏岗村申请20万产业到村项目,用于购买极飞植保无人机2台套,其中2019款极飞植保无人机8万元/台,2020年款极飞植保无人机万元/台、配套保障车辆东风商务车一辆、购置植保专用药剂,开展农业飞防服务。孔树村申请20万产业到村项目,用于新建800平米稻谷储存仓库。
(八)关于“我乡大部分贫困户产业发展以养殖鸡鸭鹅等家禽为主,但有少数贫困户养殖数量较少,呈现“小、散、弱”的状态,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弱”问题
1.基本情况:我乡大部分贫困户产业发展以养殖鸡鸭鹅等家禽为主,但有少数贫困户养殖数量较少,呈现“小、散、弱”的状态,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弱。
2.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严格按照区“自带一自”产业奖补政策。对自种自养贫困户适当提高奖补标准,壮大壮强贫困户产业规模,通过产业奖补政策扶持,引导鼓励贫困户自主参与发展产业,乡农综站加强技能培训和产业技术指导;二是鼓励支持贫困劳动力发展产业和就业创业,按照产业奖补政策,引导贫困劳动者多渠道增收。目前已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目前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我乡产业发展大多数以一家一户家庭发展为主,且大部分都养殖鸡鸭鹅等家禽,不成规模。
4.下一步工作安排:对所有产业奖补的农户开展跟踪扶贫,并大力宣传“深贫报”综合保险政策,积极协助贫困户开展理赔工作。
(九)关于“我乡光伏电站日常管护制度不够完善,光伏电站内存在杂草丛生,光伏组件积灰严重等现象”问题
1.基本情况:孔树村、杨公村、四清桥村、桃园村、夏岗村、洞阳村、村、花莲寺村、红桥村、郑楼村、街道11个村(街),光伏电站日常管护制度不够完善,光伏电站内存在杂草丛生,光伏组件积灰严重等现象。
2.主要做法及成效:加强运维管理,落实专人对电站开展日常看护、光伏组件清扫、场地除草等日常维护工作,并建立运维台账。目前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光伏组件损坏维修较慢。
4.下一步工作安排: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光伏电站日常维护工作的通知》,由乡扶贫工作站业务人员牵头,组织村两委和光伏电站管护人员一起,对电站内杂草进行清理,清洗光伏电板表面灰尘并检查电站内通风情况。
(十)关于“村级光伏电站收益分配方式不够合理,虽大部分收益用于符合条件贫困户对象上,但直接补助、奖励对象资金比重较大,容易助长部分贫困户“等靠要”思想”问题
1.基本情况:孔树村、杨公村、四清桥村、桃园村、夏岗村、洞阳村6个村,村级光伏电站收益分配方式不够合理,虽大部分收益用于符合条件贫困户对象上,但直接补助、奖励对象资金比重较大,容易助长部分贫困户“等靠要”思想。
2.主要做法及成效:按照要求制定2020年村级光伏电站收益分配计划,严格落实村级光伏电站收益80%以上用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及辅岗位工资发放的要求,鼓励引导贫困户参与劳动增收,摈弃“福利化”现象,提高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信心。目前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光伏电站电费收益,不能及时到账,影响资金分配。
4.下一步工作安排:每个村开发公益性岗位、辅岗位、临时性岗位共计约10-15个,确保每个岗位均有人员安置。
(十一)关于“部分贫困户有意愿且未安装自来水”问题
1.基本情况:杨公村马文昌有意愿且未安装自来水;夏岗村赵德和户自来水水管因施工不当造成水龙头漏水;洞阳村孙树和户自来水水管因施工不当造成水管破裂;红桥村鲁胜祥、翁计付户自来水水管因施工不当造成水管破裂;孔树村金瑞香户存在自来水配套设施未安装到位问题;许登华户自来水水管因施工不当造成水管破裂;桃园村翁良早户、孙祥忠户因欠费影响自来水正常使用供水;汪墩村翁自军家庭日常饮用井水,未安装自来水;花莲寺村王永好户自来水配套设施未安装到位造成不能正常使用。
2.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组织人员入户排查贫困户饮水安全情况,摸清饮水困难户及有意愿未通自来水户;二是对摸排出的饮水安全问题分类施策,严格按照饮水安全评判标准进行整改,根据群众意愿,帮助协调贫困户安装自来水。目前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少数贫困户不愿意缴纳水费,导致停水,为日常乡村工作带来困难。
4.下一步工作安排:加强农村安全饮水宣传,鼓励所有农户都安装自来水;食用井水的农户每年进行2次水质监测报告,确保饮水安全。
(十二)关于“我乡部分贫困户没有房屋或房屋存在漏雨、裂缝现象”问题
1.基本情况:花莲寺村任占芳户、村汪海业户、红桥村马井红户、夏岗村张永财户共计4户无自有住房;花莲寺村张连俊户、汪才仙户、刘家军,四清桥村李永群户,村汪顶国户,孔树村权循保户、金瑞香户,红桥村胡志群户、杨传友户,金星村杨光好户,汪墩村王业珍户,桃园村刘少如户共计12户房屋漏雨有裂缝。
2.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开展地毯式住房安全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立行立改,共计4户需要进行房屋新建,12户需要修缮,目前已全部完工;二是加强对长期无人居住或闲置不安全房屋户主的宣传引导工作,做到能够拆除的及时拆除,确实无法拆除的挂牌警示。目前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乡村无专业人员能够鉴定房屋等级,各级检查以农户口述房屋漏雨,判断为危房。扶贫部门与住建部门对与附属房的危房改造项目口径不一致。
4.下一步工作安排:成立住房安全保障专项专责小组,认真落实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积极推进4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工作,全力确保辖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
(十三)关于“公益性岗位开发程序不够规范、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
1.基本情况:公益性岗位开发程序不够规范、管理制度不健全。村“两委”对公益性岗位安置没有进行“两委”会研究,没有公示,缺乏群众监督。
2.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全面排查公益岗位设置、贫困劳动者上岗和工资(补贴)发放情况,形成问题清单,立行立改;二是加强规范管理,公益性岗位安置需召开村两委会研究,并对研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乡人社所审核,同时报乡扶贫工作站备案,严格公益岗位补贴发放流程,杜绝不劳而获现象;三是落实主体责任。坚持“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机制,防止出现长期不在岗、顶岗和变相发钱的情况;四是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暗访等方式开展督查督导,重点核查公益岗位开发安置是否合规合理、考核考勤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存在违规招用、领工资(补贴)不上岗和“顶岗”的现象,发现问题立即反馈立即整改,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目前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公益性岗位管理困难,不能实行严格实行签到考情制度。
4.下一步工作安排:动态管理,落实实名制度,建立个人档案,健全基础资料,做到人数、岗位、聘用时间、发放工资、底数清楚;健全制度,实行聘任制管理,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由村两委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增强村两委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双向责任意识。
(十四)关于“持续开展精准贷款对象工作,贷款贫困户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贷款用于发展自身产业”问题
1.基本情况:持续开展精准贷款对象工作,贷款贫困户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贷款用于发展自身产业。
2.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加强政策宣传,提高贫困户的诚信意识和对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的知晓率;二是督促贫困户贷款用途不是用于自身产业发展的立即归还贷款;三是规范推动贷款投放,坚持“户贷、户用、户还”原则,做到“应贷尽贷”,助力贫困户发展产业。目前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放贷缓慢。
4.下一步工作安排:加强政策宣传,提高贫困户的诚信意识和对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的知晓率。
(十五)关于“部分村项目资金使用公告公示滞后,项目已开工建设,但实施方案仍未及时公示”问题
1.基本情况:部分村项目资金使用公告公示滞后,项目已开工建设,但实施方案仍未及时公示。
2.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主动、及时、准确对涉及扶贫资金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开。二是加大督查力度,乡财政所联合乡扶贫工作站定期对各村项目资金使用公告公示情况开展督查考核。目前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未能按照程序规范进行。
4.下一步工作安排:扶贫工作站定期对各村项目资金使用公告公示情况开展督查考核。
(十六)关于“公示公告要件不全,缺少12317监督电话等重要要素”问题
1.基本情况:公示公告要件不全,缺少12317监督电话等重要要素。
2.主要做法及成效:乡财政所联合乡扶贫工作站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开展一次审核,确保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等要素齐全。目前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村级扶贫专干业务素质不高。
4.下一步工作安排:扶贫工作站定期对各村项目资金使用公告公示情况开展督查考核。
(十七)关于“少数特殊困难人员中失能半失能人员照料护理难”问题
1.基本情况:四清桥村胡立标户、李延英户,花莲寺村姚尚学户等有意愿送家中失能半失能人员前往集中养护机构。
2.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排查全乡贫困人口中失能半失能人员,查看是否全部落实专人照料;二是落实村两委包片监督责任,定期查看失能半失能人员日常照料护理,确保失能半失能人员生活质量;三是对日常照料困难或有意愿前往集中养护机构的,帮助协调办理入住,解放劳动力,增加收入。目前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失能半失能人员对思想保守,对集中养护机构有抗拒心理。
4.下一步工作安排:加强向失能半失能人员关于集中养护机构的宣传,同时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完善并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政策,落实好孤儿照料工作。
(十八)关于“村医服务能力有待提高,对“智医助理”“两卡制”等信息化工作操作不够熟练”问题
1.基本情况:村医服务能力有待提高,对“智医助理”、“两卡制”等信息化工作操作不够熟练。
2.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对所有乡村医生针对“智医助理”电子病历、“智医外呼”及“两卡制”等系统操作进行常态化培训。二是加强对村医服务能力和水平的考核、督查,确保问题整改落实。目前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乡镇村医人数配备人数不足。
4.下一步工作安排:对乡村医生继续开展系统操作常态化培训。
(十九)关于“部分贫困户的“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没有根据致贫原因针对性的制定,个别因病致贫的贫困户没有及时申报医疗再救助等相关政策”问题
1.基本情况:部分贫困户的“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没有根据致贫原因针对性的制定,个别因病致贫的贫困户没有及时申报医疗再救助等相关政策,如花莲寺村谭叶稳户。
2.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加强帮扶力量。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制定,尤其是对剩余贫困人口、不稳定脱贫户、边缘户落实重点帮扶,增加帮扶力量;二是制定精准帮扶措施。根据致贫原因针对性的开展帮扶,优化调整“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三是整合部门数据,聚焦特殊贫困群体,对低保、医保、养老保险、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实现应保尽保。目前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部门之间的联系不够紧密,政策口径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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