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在我心中集聚【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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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在我心中【第一篇】

现在人人都在讲质量,人人都在说质量,真可谓质量意识“遍地开花”。态度决定一切!让我们把对质量的“心动”,付之于“行动”吧!

质量在我心中,质量在我手中。这个标题,也许有点“老生常谈”了,因为现在人人都在讲质量,提倡提高质量意识,真可谓质量意识“遍地开花”,那么今天我也讲讲我们试验人,对质量的“心动”与行动吧!

质量是一个准则,质量是一个忠诚,质量是一个责任,质量就是企业的生命。一个企业没有的质量,没有了诚信,没有了市场,也就失去了生存的能力,那么将近上千名员工将何去何从,将近千百个家庭的生活将如何维持。为了东部路桥的发展和繁荣,同时也为了我们自身生活的安定,让优质的工程和优质的质量托起东部路桥的明天!

结合的实际情况,项目部的质量目标已经制定,也及时加强了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自学能力,让员工掌握更多的知识,以减少一些低级错误地发生,提高个人的工艺素质修养,为东部路桥的发展努力.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在目前公路工程行业尴尬的环境下,只有“源头喷涌,大河满,小河也满;源头不喷,大河干,小河 也干”。而这个源头正是我们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大河就如我们企业,而小河正是我们的工程质量,只有我们有了创造的积极性,不断优化,工程质量才会更上一层台阶,涓涓小河才能不断汇入我们企业。一流的工程质量是一流的员工创造出来的,如果我们丢弃了高昂的工作热忱,就如同一个没有文化的企业丢失了灵魂,创造不出优质的工程,只能被时代的大潮所淘汰。寻找差距,夯实基础是我们不断努力的方向,完善质量永远是我们创新的起点,这就要求我们始终坚持“追求卓越,质量第一”的发展理念,在干每一项工作时,都积极主动地去想,去思考还有比目前更有效、更完善的方法吗?如此才能使我们的工程质量得到持续改进和提高,这一点相信我们有能力做到,也一定能够做到。或许,对我们个人而言没有受过很高的文化教育,没有过硬的专业技术水平,很难当此大任,但我们有无与伦比的工作热忱,有“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的工作态度,有刻苦钻研、积极探索、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工作精神。进入一项目部,就如同进入一所学校,不仅仅是一个劳动的过程,更是一个学习的过程,干中学,学中干,如此而已。

工程质量管理与控制的原则就是对项目施工而言,质量管理与控制,就是为了确保合同、规范所规定的质量标准,所采取的一系列检测、监控措施、手段和方法。在质量管理与控制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几点原则:一是坚持“质量第一”的市场经济经营的原则;二是“用户至上”的基本原则;三是“以人为核心”的原则,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人的责任感,树立“质量第一”观念,通过提高人的素质来避免人的失误,要以人的工作质量保证各工序的质量,促进工程质量;四是以预防、预控为主的原则,这是确保施工质量的前提,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五是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检查,一切用数据说话,遵守国家的规范、设计文件、合法的合同规定要求,贯彻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

质量不是掌握在哪一个领导人手里,而是掌握在我们每一个员工手中,我们才是质量真正的主人。所以员工朋友们,不要一味地抬高了别人,而贬低了自己,我们人人是人才。其实我们每一个员工都是怀才不遇,只要我们有决心,经过千锤百炼都可以成为支撑企业的栋梁。一个木桶所能盛的水的高度取决于最低的那块木板,我们提供给工程的每一项试验数据,检测的每一批材料都要经过试验人员认真操作,我们就是那一块一块木板。我们的工艺技术水平决定了工程的质量评价。我们都是公司这个木桶的一块木板,我们互相镶嵌,构成了整个木桶并且决定了木桶所能盛水的高度,才能做到滴水不漏。我们要踏踏实实的工作,先把本职工作做好,完成好自己的岗位工作;我们不能自扫门前雪,我们要有协作精神,这一部门有问题要及时反馈,要止于我而不能止于下;我们要听取上一部门的意见,及时的更正自己的错误,加强自己的技术水平,把自己的事情做得更好。举个例子:上班了,假如我接班后继续生产,质量出现问题,经过分析是上个班留在遗留问题,不是我造成的。但责任应该是我的,我应该承担,为什么呢?因为我应该去检查!假如我检查了,就不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对不合格的部分就按不合格处理程序执行。这是我的工作没有做到位。

质量是每个人的责任。如果发生了质量问题我们都推开,那么,企业怎么生存?这是一个态度问题。拒绝承担个人责任是人的通病。一个有责任的管理者和职工,应该为事情的结果负责。无数的事实雄辩的证明,勇于认识错误不但能推动事情的发展,更有助于解决问题。然而事实上,我们似乎更不愿意认错。因为在潜意识里,认错就意味着失败,认错就意味着接受处罚。但那是因为我们没有认识到,质量就代表着诚信,质量就是一个品牌!一个没有诚信的企业,根本无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

任何一个岗位的疏忽和轻视都会对工程的整体质量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我们都是工程的主人,工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为了企业的发展而工作,企业提供我们懒以生存的经济来源,假如我们不用心工作,将是自毁长城,自挖墙角,自断后路。从这个意义上说,企业和我们个人的命运就把握在我们自己的手中。把握质量就是给企业添砖加瓦,就是把握自己,把握未来。每一位员工都要视责任如泰山,视产品在手中、质量在心中、细节在精益求精中、真诚在每一次操作中,让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这一观点用脑、用心溶入到我们的工作中去,

我想说:知必言,言必行,行必果,是我的工作理念,更是我们全体员工的工作理念!质量意识在我的心中,更在我们全体人员的心中!我们渴望着、并努力着用自己的双手,打造出连云港市优质工程。既然如此,那就让我们携起手来,为了东部路桥的美好前景,为了我们幸福美好的生活共同努力,并肩前进,共创辉煌吧!

质量安全在我心中【第二篇】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业管理局《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县农业农村局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坚决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具体方案如下(农业投入品相关整治按照农资打假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进一步规范种养殖生产经营主体行为,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活动,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行业“潜规则”,确保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一)农产品“利剑1号”行动。重点产品:地产蔬菜、水果。重点对象: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户。排查内容:严厉打击以下违法违规三种行为,一是排查66种蔬菜、水果禁用农药(见附件7),二是采收时不遵守安全间隔期制度造成农药残留超标,三是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未按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使用保鲜剂、防腐剂。

(二)畜产品“利剑2号”行动。以禽蛋、猪肉、牛肉、羊肉为重点产品,以蛋禽规模养殖场及养殖小区、年出栏10-100头的肉牛养殖场(户)、年出栏20-200只肉羊的养殖场(户)、生猪屠宰企业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蛋禽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品、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使用未批准在产蛋期使用的药物、使用未批准的农药类杀虫剂、不执行休药期规定、销售残留超标禽蛋等行为,肉牛及肉羊养殖、交易、运输、屠宰过程中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行为,未按规定落实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生猪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注药等违法行为。

(三)水产品“利剑3号”行动。以水产养殖场、养殖户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水产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药物的行为,以及出塘时不遵守休药期规定造成兽药残留超标的行为;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劣兽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水产养殖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水产养殖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依照《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应当经审查批准而未经审查批准即生产、进口的,按照假兽药处理),以及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添加兽药和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的行为。

农业农村部梳理出了风险较高的产品和每个产品需要关注的重点参数,供各地在“利剑”行动中参考。

三、采取措施

(一)加强责任落实,强化防控措施

1落实部门责任。一是局属各监管单位、科室要根据监管名录深入生产主体,大力宣传农产品农兽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积极落实承诺书制度。二是乡村级网格监管员要做到督促指导生产主体落实生产记录制度全覆盖,进一步完善种植养殖用药档案。

2落实主体责任。一是推进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将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二是督促屠宰企业全面落实生猪入场查验登记、待宰静养、“瘦肉精”自检、非洲猪瘟自检、肉品品质检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车辆清洗消毒等制度。三是规范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样品处置,严禁相关生猪及其产品流入市场。

3提高防控能力。开展安全用药指导和技术培训,重点加强对我县农兽药残留超标生产主体的指导和培训。发挥农兽药经销窗口技术指导作用,提升农产品生产主体科学选药用药能力。

(二)加强风险隐患排查

1发挥网格员作用,全覆盖排查安全隐患。一是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乡、村三级监管人员名录,明晰监管人员责任。各单位、科室7月上旬将此项工作落实到位,并利用微信等方式建立工作联系群,确保沟通顺畅。二是更新属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主体名录。三是对存在问题的监管对象实现排查全覆盖,对于问题易发、多发生产主体和重点区域要重点排查。四是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整改、专项监督抽查,使风险隐患降低到可防可控程度。

2排查“三剂”使用安全隐患。农畜产品进入市场前,各监管单位、科室首先要排查保鲜剂、防腐剂,养殖环节使用未批准的农药类杀虫剂等问题隐患,一旦发现及时查处。其次在养殖环节发现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等物质中属于兽药但未经审查批准的,应依法按照假兽药处理,要及时查处违法使用假兽药行为。

3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局属各监管单位、科室要根据市年度监测计划配合市级监测部门全面落实监测任务,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全面掌控危害因子,有力治理突出问题,有效防范突发事件。并开展地产蔬菜、水果、食用菌和养殖、屠宰环节“瘦肉精”速测筛查,及时掌握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全面化解农畜产品生产源头风险隐患。

(三)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工作

1完成监督抽查任务。各监管单位、科室要结合本区域检测资源实际,开展监督抽查。一是配合省、市级部门开展农产品监督抽查。二是畜牧监管单位、科室要制定全县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计划,完成对全县备案的猪牛羊养殖场(小区、户)开展“瘦肉精”监督抽检。

2不合格产品处理。对监督抽查结果不合格的问题产品,要移交农业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及时销毁或无害化处理,依法查处相关生产主体和责任人,做到依法查处率100%,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不合格产品通报。对在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组织开展飞行检查

1开展随机检查。各监管单位、科室在“利剑行动”整治过程中,要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飞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制定飞行检查方案,随机确定检查区域、检查对象、检查内容。

2及时反馈检查结果。各监管单位、科室要及时向检查对象通报检查结果,督促整改,加强跟踪督办,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向农业农村和畜牧业管理主管部门汇报。

(五)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1及时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一是“利剑”行动期间,对于发现的使用违禁农兽药问题、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不执行农兽药安全期、休药期问题、违规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杀虫剂问题线索,要逐一查处。二是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要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督促整改到位。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严禁有案不移,一旦发现,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建立联合协调办案机制。各监管单位、科室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对大案要案要一案一报、挂牌督办、限期办结。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0年7月)。各监管单位、科室要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细化实化工作措施,突出重点整治内容、精心组织实施。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7月至11月)。局属各监管单位、科室要组织力量,围绕“利剑”3个行动,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打出一套风险排查、监督抽查、执法检查的专项整治“组合拳”,严打重惩、打出声威、形成震慑、营造氛围,着力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行业“潜规则”。

(三)指导督促阶段(2020年8月-9月)。7月下旬迎接市级组织指导调研,调研重点内容是方案制定情况、网格化监管体系建立情况、监管主体名录建立情况、监测和监督抽查方案制定实施情况、查出问题和整改情况、案件处理和移交情况、资金保障情况等。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1月至12月)。各监管单位、科室要对“利剑”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及时总结,提炼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有效监管模式,加强宣传推广,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升治理能力。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在农业农村局法规科设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利剑”行动、推进落实相关工作。各监管单位、科室要由分管领导挂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种植、畜牧兽医、渔业、新闻宣传等机构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今年省市农业农村局将把发现问题、查办案件数量纳入相关考核,各单位、科室要高度重视。

(二)部门密切配合。各监管单位、科室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办案协作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与种植、畜牧兽医、渔业主管部门要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各监管单位、科室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强化问题发现、监管和预警通报,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要做好农畜产品质量案件查处工作,农药、种植、畜牧兽医、渔业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用药的培训指导、监管等质量安全管理。

(三)要加强宣传引导。各监管单位、科室要通过报纸、电台、自媒体等以多种形式开展“利剑”行动宣传,营造全社会监督参与氛围。

(四)要按时报送信息。建立固定的整治信息报送机制,各监管单位、科室请于7月10日前报送本地“利剑”行动细化方案及联络员,并于每月25日前报送截至当时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统计表(附件3)、问题发现查处台账(只报送农产品问题,不含农资问题,附件4)、辖区内监督抽查不合格样品统计表(只报送农产品,不含农资,附件5),大案要案(移送司法机关的农产品案件)要报送详细案情。2020年11月28日前报送整治工作总结(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8月5日前各监管单位、科室要将辖区内网格化监管人员名录表(附件5)和飞行检查方案分别报送至农业农村局法规科。

质量安全在我心中【第三篇】

安全是什么,安全是企业的生命,是家庭的幸福,是平安,更是一种珍爱生命的人生态度。春天走了会再来,花儿谢了会再开。然而,生命对我们却只有一次啊!安全这沉重的话题,带给我们的思考确实太沉重了!安全上班,安全回家,会让亲人少一份牵挂,父母多一份宽慰,家庭多一份欢乐。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是事关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企业发展稳定的大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的方针。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三不伤害”的原则,以饱满的热情,细心的工作态度,在各自不同的岗位奉献自己的聪明才智,为企业的发展贡献自己一份力量。安全生产无小事,谁忽视,谁放松,谁就要吃苦头,谁就要受到惩罚。在工作中我们要坚决与各种各样的不安全行为、现象作斗争。当产量、质量、工程进度和效益与安全发生矛盾时,优先考虑抓好安全工作,坚决做到一切从安全出发,千方百计杜绝、遏制、消除各种不安全现象。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警惕与安全共存,麻痹与事故相连!当侥幸心理闪现时,麻痹思想抬头时,请想一想那一幕幕血的教训。安全不是生产指标,欠产了可以追回来。安全是人命关天的头等大事,任何单位只要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不仅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有时甚至会赔上生命,再想弥补,一切都晚了。历数以往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故,无一不与粗心,疏忽有关。记得年初淮海站开业前培训时,从经重点学习过南通叠石桥加油站火灾事故,一辆社会油罐车运送90#汽油15105升到南通叠石桥加油站,油品卸完后,为卸净余油,站长取下静电接地夹要求驾驶员将车辆沿外侧加油岛绕行一圈后,停放在加油站罩棚下方的两个加油岛中间,站长与押运员用一手提小铁桶从油罐车底阀接放油品。此时,油桶突然起火,并且火势迅速蔓延。当地消防车接警后先后出动近20台消防车救火。此次事故烧毁油罐车和小货车各一辆、恒山牌加油机4台、加油站钢结构罩棚严重烧塌。分析事故原因发现南通通州叠石桥加油站作业人员严重违反加油站接卸散装油品的作业规程,不接静电接地线并用铁桶接卸余油,驾驶员违规停放车辆,油站也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另外加油站接卸油作业现场管理混乱、监管不严,制度执行不到位,应急处理不当, 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南通分公司零售、物流、安全等职能部门安全检查、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不到位等诸多薄弱环节,也是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发生这样的事故难道说是必然的吗?如果我们的安全意识强一点,我们的责任心再强一点,这样的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工作时一丝不苟,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遵守一切规章制度,是生产工作得以正常进行,减少和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前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日常生产工作中的每件小事做起,珍爱生命,杜绝违章作业,就是给企业、家庭创造的最大财富。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是我们建立和谐社会、和谐企业的基础。在每一天生活和工作中,我们每个人要始终将“安全先于一切,重于一切”的工作方针根植于心底,立足岗位,始终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把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当成维护自己的生命一样来对待。  每道工序、每个岗位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呼应,紧密相连的关系。当同事需要帮忙时,当一个同事违规操作时,当有人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时,我们就当时时提醒他“安全这根弦不能松”。同事们的这种关心、规劝多了、提醒多了,违规及不安全的举动也就少了。大家齐心协力争创安全先进集体,争当安全先进个人,因为正是“安全”保持着我们企业高速、迅猛的发展态势,也正是“安全”让我们企业不断的走向发展壮大。  安全工作和我们每一个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同时也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快乐。只有我们的生命有了保证,家庭才能欢乐。珍爱生命、牢记安全,其实就是善待我们自己。安全是一种责任,安全是生命的基石,安全是欢乐的阶梯。让我们肩负起安全预防这神圣的使命,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为自己为家人为他人的幸福欢乐,共同努力吧!  祝愿每个欢乐的家庭更加欢乐!

质量安全在我心中【第四篇】

2020年以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自治区、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绿色发展为支撑,扎实推进“农业质量年”活动,经过将近一年的努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开展情况

(一) 全面部署,明确责任

1.成立领导机构

加强农业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重要的履职方式,我局向来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始终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列为重大民生工程。2020年初,局领导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多次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班子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强化组织机构的建设,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二层机构检测中心、执法大队、植保植检站、种子管理站、信息股等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XX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产品检测中心,负责组织、协调、监管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2.制定应急预案

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并下发了田农发[2020]24号 关于印发《XX县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建立健全了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增强应对突发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理能力。

3.安排各节假日值班表

在元旦、春节、国庆等各个重大节假日,安排各相关站人员进行值班,密切注意全县农产品生产地的生产情况,注重对各个种植基地的水果、蔬菜采摘上市前的检测工作,保障全县农产品上市前的安全。畅通信息,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门报告存在的异常情况。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队伍建设

目前,我县种植业方面农产品检测机构由XX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组成。XX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现有编制3个,到位人员3人,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给我县的农产品监督检测任务,并对全县农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检测。全县乡镇一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共有14个,人员由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1名工作人员兼任,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本辖区内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检测工作。当前14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联网建设工作已经完成并能正常上传数据。

(三)开展农产品检测,控制农产品质量

按时完成例行监测工作任务,截止目前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共抽检果蔬样品1987个,合格1987个,合格率100%;14个乡镇共完成风险监测果蔬样品10080个,合格10076个,合格率%;全县总计完成检测样品12067个,合格12063个,不合格4个,合格率为%,提前完成了自治区农业厅下达的全年检测任务。

二、农业投入品专项检查,整顿农资市场秩序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县人民政府指示和要求,结合全县实际,为了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实效,2020年6月1日,我局制定并下发了田农发[2020]36号关于印发《2020年XX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具体措施、工作目标、时间安排及保障措施。

(一)加强种子市场检查,规范市场秩序

据统计截至今日种子市场监管共出动执法人员192人次,车辆36台次,检查本辖区内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83家,完成市农业局下达水稻品种质量监督抽样5个,经送检5个样品全部合格;纠正种子经营活动中的违规行为23起;有效地维护了XX县种子市场秩序。

(二)开展农药市场监管,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农业局文件百农办发[2020]11号《百色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20年百色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们切实加强对辖区农药经营企业、农药批发市场、农药产品集散地、农药仓储单位及分布于各乡(镇)的农药经营门店的日常监督管理,共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农药市场进行全面检查26次,检查了农药品种265个,代表数量70多吨,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经营高毒、高残留和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违禁农药产品违法行为;其次是检查经营的农药产品是否存在假冒或无登记证;以及非法添加(或搭售)隐性农药成分等违法行为,整个活动共纠正违规销售除草剂原药、原粉等行为19起;完成农药市场领域质量监督抽样送检5个,经送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有1个样品检验结论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依法立案查处经营劣质农药案件1起,没收违法农药公斤,没收违法所得700元,罚款2000元。

(三)开展肥料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净化农业投入品源头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肥料市场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总体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肥料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整治重点:检查上市肥料是否属于假证、冒证、套证产品;肥料登记证或临时登记证是否过期、续展;包装袋、标签所标注内容是否与肥料登记证相符,整个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81人次,车辆21台次,检查本辖区内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72家,纠正违规销售未标注肥料产品名称等行为13起,完成肥料市场领域质量监督抽样送检6个,经送检6个样品全部合格。

三、 加强法制宣传和信息报导工作

(一)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树立质量安全意识

为了引导农民群众理性购买、科学使用农资产品,深化农资监管服务,提升农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积极营造绿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扎实推进“农业质量年”活动,5月14至18日,XX县农业局分别在潞城、旧州、八渡三个乡镇开展了以“放心农资进万村千乡,质量兴农保消费安全”为主题的宣传周现场咨询活动,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农资安全使用规定,加强服务指导,把安全优质的农资产品和质量安全技术服务送到乡村。指导农民辨识假冒伪劣农资与依法维权知识,增强农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场咨询活动共接待群众咨询4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展示真假对比农资产品31个,展销农资产品万公斤,展销农资产品金额万元,深受广大农民朋友的好评。活动中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在旧州镇开展现场咨询活动的当日邀约XX县广播文体局记者作跟踪报道,当天在XX台上播报。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报道工作

四、 强化业务培训,提升监管能力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抓好执法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各级检测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的基础上,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检测水平,在派员参加厅、市里举办的各种培训班的同时,2020年还独自举办乡、镇一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员培训班四期,参加培训人数148人次,使我县的检测工作逐步走上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五、存在问题

1、监管力量薄弱,机制不健全

我县尚未设立县一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站)与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安监科对接,暂时由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兼职,属于无编无人状态,严重制约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乡(镇)一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还不健全,同样是无人无编,临时由农业技术推广站兼任,亟待落实编制配、备专业检测技术人员。

2、源头监管较为薄弱

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功能弱化,队伍不稳,严重老龄化,标准化生产技术未能顺应推广、普及,当前农民停留于传统的种养方法,生产过程中缺乏检测的主动性,检测的广度、密度还不完全符合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性不强。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学习宣传,通过学习宣传,不断提高领导者的责任意识、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消费者的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2、加强农资生产、经营诚信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监管对象诚信档案;继续抓好种子市场检查,规范市场秩序;继续加强我县农药市场监管,维护农业生产安全;继续抓好化肥质量抽检,打击假冒伪劣。

3、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一是突出全程监管,整合现有资源,强化县、乡两级农业机构职能,安排必要的编制和人员,确保有专人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初级检测手段,加快形成职能齐全、覆盖全面、运行高效的农产品质量监管网络。二是加强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种植实用技术,普及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知识,着力解决错用、乱用、滥用农药化肥的问题。三是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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