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范文集聚(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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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第一篇】

按照中央、省、市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发展蔓延的势头。今年7月以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次与**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沟通协调,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部门间加强协配合,统一部署,明确目标及行动重点,在全县联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开展情况

一是成立工专班,强化组织领导。局领导充分认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行动,主动与县公安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协调,依照各自部门职责相应成立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专班,局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主责主抓统筹推进各项工。并分别制定了《**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联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形成了多部门参与、多警种联动的工格局。

二是开展联合执法,强化源头监管。我局加强与各执法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对辖区内所有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经营场所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深挖违法案件线索,彻底斩断乱捕滥猎、非法买卖和非法利用野生动物的利益链条,从源头上遏制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频发的势头,***县森林公安局结合自身执法职责,细化行动方案,组建行动专班,采取分组划片等方式,联合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对全县集贸市场、水产市场、山货经营店铺、餐饮场所等开展集中清查,对可能贩卖野生动植物的重点摊位进行高频次巡查,尤其是在早晨商品上市时对商品进行检查,采取重点布控、斩断交易链条等措施,依法严厉打击违法交易行为。另一方面强化源头监管,联合铁路公安、高速交警等部门侦办打击收购、运输等各类涉及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案件,严防受保护野生动物进入市场。

三是制定政策措施,强化依法办案。为强化对全县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扭转执法被动局面,弥补我县森林公安在办理猎捕野生动物案件中的法律缺失,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地实际,制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该《通告》规定了禁猎期限、禁猎对象、禁猎工具、法律依据、确需猎捕的特殊情况以及公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权利和义务。并印制800余份,分发给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林业管理部门,在村镇公示栏,各单位大门口,集贸市场、公园、药店、银行、医院、进出村庄路口等人流集中处进行粘贴。最大限度地宣传政策法规,鼓励社会各界主动向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举报各类伤害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信息,形成保护管理机构与社会公众互通信息、协同配合的良好局面,切实依法制裁猎捕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明确打击重点,落实工职责。以《通告》内明令禁止的禁猎工具猎捕野生动物行为,利用互联网交易平台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利用邮政、物流、快递、客货运等渠道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以交易市场、花鸟宠物市场、餐饮场所、集贸市场等场所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野生动物制品发布广告或提供交易场所等六类行为为专项行动打击重点和方向,森林公安局和各地派出所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联合开展案件侦办工,狠抓落实,绝不允许“一查一收一放”不立案侦办,绝不允许刑事案件降格处理,确保件件有结果。

五是开展拉网式排查,行动战果显著。自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各部门联合行动,主动为,统一清查,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持续到10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次,车辆**台次,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处,检查重点市场场所**处,检查大型集贸市场***家,经营活禽交易门店、农贸市场共计**家经营户,检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家,检查餐饮场所**家。查办野生动物刑事案件**起,行政案件**起,林政处罚**人,收缴野生动物活体**只,死体**只,收缴**多只野鸭进行放飞,猎获工具**余套,涉案价值**元,罚款**元。编制《**县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册》和《**县野生动物资源概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知识进校园活动1次。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此次行动达到了预期效果,震慑打击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野保工是自然资源林业工的重要内容,自然资源部门的各个单位都负有保护的职责,因此,要充分发动各级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基层站所的用,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保护地管护人员、林业站工人员、社区群众、公安干警、民间团体以及志愿者的用,共同参加巡护监测工。二是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缺乏大数据分析等高科技装备科学监测,这就还需要我们创造条件,在野生动物资源分布重点区域布设监测站点,并利用科学手段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及处理,消除监测盲区,提高监测巡护效率。

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第二篇】

按照上级关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市森林公安局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市森林公安局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充分发挥职能,开展了“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春季行动”“昆仑2020”等打击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今年共办理各类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4起,查获野生动物39只,救治野生动物15只。

(二)多方沟通联系,加强协作。一是充分发挥与林政、野保、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作战能力,认真开展联合专项执法行动。今年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在省森林公安局、市林业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与市场监管、农业、海关、林业、公安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通过强化执法联动,突出案件查办,严厉打击涉及野生动物违规违法行为。二是加强与湿地管理、野生动物救助、动物园等单位沟通联系,进一步理顺野生动物救助渠道,共同做好野生动物救助工作。三是不断加强与地方公安机关、高速交警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探索建立了周边省、市、县森林公安机关联动合作机制,积极拓宽警务合作机制,利用豫晋陕黄河金三角地区三省五市警务合作体、黄河滩区生态涵养带、伏牛山地生态区警务合作体开展警务合作,灵通情报信息,进一步加大跨区域运输贩卖野生动物案件查处力度。

(三)多点布控,严防犯罪。采取加强巡护、设卡检查等措施,预防和发现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在野生动物重点栖息地加强重点巡护,特别是白天鹅重点栖息地沿黄河湿地和红腹锦鸡重点栖息地甘山林区,结合森林防火、护林检查等工作设置卡点,强化森林公安派出所值班备勤工作。

(四)加大宣传,提高认识。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宣传力度。在黄河湿地沿岸、甘山林区张贴保护白天鹅、红腹锦鸡等珍稀野生动物公告,悬挂横幅,设置宣传牌,发布有奖举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同时组织民警深入林区,向群众和游客发放《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

二、下一步工作部署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利用“爱鸟周”、“黄河旅游节”、“牡丹节”等活动,特别是宣传红腹锦鸡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等级、外观、习性,改变群众原有模糊认识,树立公众保护意识。

森林公安机关不断加强与户外活动、摄影协会等团体的沟通交流,及时收集群众反映各类情况,迅速研判。利用宣传禁猎区、鸟类禁猎期等通告和办理的典型案例,用正反两面教材,加强白天鹅、红腹锦鸡等野生动物保护法制宣传,增强群众守法意识。

(二)进一步加大执勤巡逻力度,对辖区内红腹锦鸡等珍稀野生动物栖息的山林、交通要道等重点区域,增加巡逻密度,及时查处盗猎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的力量,同时对辖区内曾因非法狩猎等涉及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被打击处理人员进行梳理,一旦发现有违法狩猎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大严打力度。重点时段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湿地、林区的天网、毒饵等危害野生动物安全的隐患,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非法猎杀、收购、运输、藏匿、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破坏鸟类栖息地和湿地环境的行为,集中办理一批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第三篇】

根据市工商局下发的《钦州市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工商系统开展2017年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钦工商办发〔2017〕10号)的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实际,认真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部署,提高认识

我局根据文件要求,把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的工作来抓,根据钦北区实际,制定了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部署了这项工作的重点及步骤,通过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突出重点开展检查工作,确保工作有部署,检查有成效。同时结合创城工作的开展,加强对集贸市场内的禽畜类海产品类摊点进行重点检查。

二、突出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我局根据辖区特点,一是以城区范围内花鸟市场、集贸市场以及各乡镇集贸市场等地点为重点检查区域,以查处和取缔违法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行为为检查重点内容,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拉网式专项检查。二是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我局加大力度对市场内各禽类经营点以及流动摊点进行检查,杜绝违法经营行为的发生。今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我局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检查集贸市场20个次,检查市场内经营禽畜类海产品类等摊点70户次,在检查中未发现有销售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宣传,规范经营行为

我局在专项执法检查中,结合日常监管加大新修订的2017年1月1日实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对禽畜类、水产类经营者进行宣传,引导和督促市场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不进、不运、不销来源不明、非法捕获的候鸟等野生动物,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同时,鼓励经营者发现有上述违法经营行为的积极举报,共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共同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

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第四篇】

目前正是候鸟迁徙途经我区的高峰时期。为切实做好野生鸟类资源保护工作,确保候鸟安全过境,我区自9月19日开始,开展了打击乱捕滥猎野生鸟类的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地遏制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了野生动物管理秩序,提高了市民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安全。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为加强这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区农发局成立了严厉打击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整治行动进行指导、协调,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行动方案进行周密部署,合理安排时间。并及时下发了相关通知,要求各街道办事处,把护鸟责任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一样,层层分解,落实到山头,到地块,到人头,区森林公安将督查各办事处护鸟工作开展情况,并纳入年终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办事处将进行全区通报。

二、严厉打击,确保效果

鉴于一些捕鸟者受利益驱动,利用夜间和清晨在山上大肆架网,捕捉各种野生鸟类,每天都有上百只候鸟遭其毒手。区农发局组织森林公安执法人员,每天凌晨4点就到达指定地点,部署当日行动计划,对候鸟迁徙经过的主要山头,进行拉网式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点。截至到9月27日,共出动130余人次,检查鸟类活动区域32处,收缴野生鸟类25只,放飞活体鸟类22只,其中国家二级保护鸟类15只,销毁网具76具,共计2000余米,严厉打击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确保候鸟安全过境,维护了生态平衡。

三、加强护鸟宣传。

组织专人深入林区集贸市场、社区进行宣传,共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大力宣传保护野生动物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并联合开发区电视台、半岛都市报、***早报等媒体对护鸟专项行动进行了正面宣传报道,让广大群众和经营业户充分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提高了群众护鸟积极性,营造了良好氛围。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继续组织执法人员对候鸟迁徙重点地区进行拉网式检查,根据非法猎捕者的活动规律调整行动时间,加强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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