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学习心得体会范文(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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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学习心得体会1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不断开创我局党风廉政教育新局面,保证全局各项工作的良性运行,结合实际,制定我局20_年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党风廉政教育的有关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班子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教育为抓手,以增强干部职工队伍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为重点,紧扣中心、服务大局、开拓进取、狠抓落实,不断开创我局各项工作新局面,为我县人社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工作任务

今年我局党风廉政教育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着重围绕以下六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建立健全预警机制。为提升全局干部职工反腐思想认识,筑牢干部职工反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不断推进党风廉政教育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建立健全预警机制。一是机关各科室、各二级机构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详实安排,深刻理解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丰富,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上来,促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开展和落实。二是开展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学法规的“四学”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坚定政治立场,明辨大是大非;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三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从而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四是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系统廉政风险预警,督促检查及重要信息收集处理,定期召开党风廉政教育会议。对存在一般性问题的单位个人及时谈话提醒,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群众议论、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和个人,下发廉政风险预警通知书,预以警示提醒。

(二)加强作风建设,构建进取工作态势。要以开展群众“四风”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开展一次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局每半年进进行一次公开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活动,进一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兴实干之风、创新之风。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加大查处力度,努力打造一支党性强、业务精、品行好、作风正的人社队伍。

(三)加强风险排查,防患未然。制度是保证实施有效监督的必备条件。要把制度建设作为强化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力争使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做到有章可循,规范运作,真正形成一个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的监督体系。一是认真做好过时制度的清理废止、现有制度的完善细化、空白制度的建立健全;二是认真落实监督体现的建设,加大各项社保基金运行的监督力度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强化作风建设;三是推进问责制度和惩处力度,努力化解各类矛盾,解决各类问题,不断排查风险点,完善防控体系。

(四)强化主题活动,提升为民服务意识。一是开展“五抓四创,服务民生”主题活动,即:抓队伍、抓制度、抓学习、抓典型、抓关键;创一流的精神风貌、创一流的工作理念、创一流的干部队伍、创一流的服务质量,开展“党员先锋岗”、“模范示范岗”活动。通过活动推进党组织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关系。二是在“七一”前后,开展“廉洁在我心中”征文活动,通过活动,进一步强化我局党风廉政教育,真正把创廉工作融入到实际工作之中,努力在全局构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彰显人社干部的优良作风。

(五)强化宣传意识,营造勤政工作环境。一是扩大反腐倡廉经验成果的宣传范畴,促进干部职工的权力观、价值观、荣辱观建设,党性修养和政治觉悟的提高。二是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活动。制作廉政文化宣传栏、张贴廉政文化宣传画,努力在全局营造“知荣明耻”的廉政氛围。

(六)强化问责和责任追究机制。强化“一岗双责”工作机制的落实,细化工作任务,机关各科室、各二级机构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在教育、监督、惩治腐败中的责任,要把党风廉政教育与各项中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把反腐倡廉的工作责任与干部职工的奖励惩处等切身利益挂钩,形成激励机制,加大工作责任的考核,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制度,多措并举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圆满落实。

三、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各科室、各二级机构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今年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贯通。把落实党风廉政教育责任制纳入工作重点,抓好落实。机关各科室、各二级机构负责人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引领作用。

(二)搞好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支部活动阵地,大力宣传党风廉政教育的好经验和先进事迹,努力构建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采取多种形式,对各单位的工作完成情况、党风廉政教育的学习教育情况、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等多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到位等情况,将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党风廉政学习心得体会【6篇】】

1、关于公安局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心得体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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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学习心得体会2

我意识到党风廉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很多腐败贪污都是从学习怠慢,思想滑坡开始的,所以坚持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提高思想觉悟,提升自身道德文化修养。   在日常工作中应具备应有职业道德与职业操守,谨言慎行。任何时候都要慎思,慎言,慎行,慎小事,拘小节,一个人不可能一夜之间成为不廉洁分子,其走向腐化堕落大多是从不注意小事小节开始的,常给心灵洗尘,就变得尤为重要。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反不廉洁作风”。要忠心耿耿、任劳任怨地为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奋斗,有了这种精神,就一定能够在工作中作出成绩。把我们放在哪个岗位,就要在哪个岗位兢兢业业地履行职责,真正干出成绩来。要踏实做事,办实事,求实效,脚踏实地,远离浮躁,使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相符合,把事情办好办实。   在生活中学习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进一步提升思想境界,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在工作中言出必行不为失败找借口,不想做的事总会找到借口,真想做的事总会找到方法。要学会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做,把简单的事情重复做,把重复的事情用心做,提升自身的综合能力要学习能力。学会适应,适应在不同环境中工作,接受不能改变的,改变可以改变的。提升自身的抗压能力。在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时应注意方式、方法。汇报工作时简洁明了说结果,请示工作整理问题说方案。   在以后的工作中谨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时刻敲响警钟,加强政治修养,要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自身的清正廉洁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抱负。

党风廉政学习心得体会3

1.党的规矩总的包括:党章、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惯例。   2.中国共产党三大优良传统: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   3.《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四个必须”是指: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   4.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坚持公私清晰,先公后私,自己奉公。坚持崇廉拒绝腐败,清白做人,干净工作。坚持勤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继续辛苦前进,享受后进,甘于献身。   5.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廉洁使用权,自觉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廉洁修身,自觉提高思想道德境界。廉洁齐家,自觉率先树立良好的家风。   6.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   7.《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党的六项纪律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大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8.两项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9.一岗双重责任:一岗是指领导干部职务对应的岗位,双重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对岗位应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对岗位应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即岗位领导干部对该岗位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10.党内政治生活“四性”: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11.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各级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五项工作,由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管,实行“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   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在责任划分上,分管领导承担直接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12.“三重一大”: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13.反“四风”指: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14.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15.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分措施:改组、解散。   16.政务处分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17.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18.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9.“四种形态”是指: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20.一案双查: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发案单位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党风廉政学习心得体会4

第一条为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解读】本条规定了“目的和依据”。党的以来,党中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而深化为全面从严治党,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目标方向,总结实践经验,健全问责机制,扎紧问责的制度笼子。颁布实施《条例》,就是要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推动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切实把责任扛起来,保证党的领导坚强有力。

第二条党的问责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解读】本条规定了“指导思想”。党章总纲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开展党的问责工作,必须以此为指导。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指明了党的问责工作的方向,必须贯彻到问责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四个全面”是我们党引领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战略布局。加强党的领导是根本目的,加强党的建设是根本途径,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障。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是关于问责工作的核心思想。通过规范和强化问责工作,一方面要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另一方面要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第三条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

【解读】本条规定了“问责原则”。

(一)依规依纪,实事求是。依规治党,必然要求依规依纪开展问责。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问责工作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细化延伸,是对党内其他问责规定的归纳提炼,是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党内法规中对有关处置措施已有明确规定的,如申诉方式、问责影响期等,《条例》未作重复,在实践中仍然依照这些法规执行。党的问责工作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实事求是是党的问责工作一贯坚持的原则。要坚持求真务实,是哪一级责任就

追究到哪一级,该采取什么问责方式就采取什么方式,不应当问责的就决不能追究责任,做到宽严适度、不枉不纵。

(二)失责必问,问责必严。2015年6月26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明确提出“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条例》落实讲话精神,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作为一条重要原则明确下来,是对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细化具体化,体现了我们党强化责任追究的坚定意志。在问责工作中,必须始终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把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不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问责的利剑生锈,形成“破窗效应”。

(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讲话中指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也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历史经验。日常工作中发现了问题就要真管真严。惩治,治是根本,惩是为了治。”在问责工作中,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通过强化问责,使干部真正扛起责任,不犯或少犯错误特别是严重错误,这才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

(四)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权力和责任是对等的,管党治党不能有权力无责任。每一级党组织都有自己的责任,这个责任不能替代。对我们这样一个拥有8800多万党员、440多万个党组织的执政党来说,全面从严治党,必须靠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来支撑,按照管理权限,落实分级负责原则,层层传导压力。党中央从中央部委和省一级抓起,把责任让党委(党组)书记扛上。省委书记再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市委书记,市委书记压给县委书记,一直压到基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这是落实“两个责任”的成功经验,也是压实问责责任的必由之路。

第四条党的问责工作是由党组织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

【解读】本条规定了“问责主体和对象”。根据本条规定,问责主体是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追究的是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包括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突出了“关键少数”。特别是对于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更是问责的重中之重。

第五条问责应当分清责任。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解读】本条规定了“责任划分”。在追究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责任时,必须分清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责任。根据《条例》规定,领导班子负有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体现了“权责对等”精神,不管是党组织还是党的领导干部,有多大的权力就有多大的责任,就得有多大的担当,不担当、乱担当就要被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

(一)党的领导弱化,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在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或者在处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

失误,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

(二)党的建设缺失,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组织生活不健全,党组织软弱涣散,党性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薄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问题突出,党内和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的形象,削弱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好人主义盛行、搞一团和气,不负责、不担当,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导致违规违纪行为多发,特别是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管辖范围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

(六)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解读】本条规定了“问责情形”。党章第42条明确规定,“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受到追究。”这是党章对问责情形作出的重要规定。党的以来,中央纪委在监督执纪问责实践中深化了对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深刻体会到:“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集中体现为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必须毫不动摇地贯穿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之中。坚持党的领导关键在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建设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当前,人民群众对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和廉洁问题反映最突出,必须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巩固党的执政之基。党的建设有着丰富的内涵,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全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也不是全部。”这一体会写入了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党中央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现实需要出发,遵循党章规定,总结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在《条例》中规定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6个方面失职失责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进行严肃问责。其中前5条是主体内容,第6条是兜底条款。

党风廉政学习心得体会5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积极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层层压实责任,规范权力运行制约,持之以恒纠“四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扎实有效地推进樟坪畲族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特制定本乡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加强纪律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重点,狠抓落实。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改进作风和规范权力运行为关键,紧密结合樟坪畲族乡实际,更加注重日常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更加注重制度落实和纪律执行,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组织领导

乡党委成立樟坪畲族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乡纪委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乡纪委其他人员为成员,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任务

1、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

一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乡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樟坪畲族乡实际,制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做到早部署、早安排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要定期召开会议,经常化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解决责任制落实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三要切实保持层层压实的工作态势,坚持“党委书记负总责,党委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主体责任的要求,进一步细化责任、健全制度、强化措施,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2、有效落实“一岗双责”,深化责任意识。

一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乡党委与各分管领导、各村党支部、各股室长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目标和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承担起分管股室、联系村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分管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保持作风建设常态化。

一要持续深化作风建设,进一步改进全乡工作作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地落实其他相关规定。加大对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干部作风状况的评价和考核,保持作风建设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巩固和深化全乡作风建设的新常态。二要围绕作风建设中存在的“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敢于较真碰硬,集中发力,坚决整治当前干部队伍中的作风问题,切实把坏风气破除掉、把好作风立起来,使全乡党员干部作风全面过硬起来。三要增强全乡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加强对干部职工在履行职责、遵守纪律等方面的教育,落实好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外出报备等制度,使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工作作风明显改观,努力实现我乡党员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

4、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和宣传工作,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要全乡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学习《党章》,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对党的法规制度心存敬畏、模范遵守、坚守底线。二要加强全乡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要从预防、监督、警示入手,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的长效机制,把廉洁自律教育贯穿于党员干部成长的全过程,实行乡党委与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三要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市委、市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及会议精神,并通报学习各种典型案例,从而起到警示作用。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使党纪国法入心入脑,严明党纪筑牢思想防线,切实把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摆在首位,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四要全乡各党支部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每个村委会和村小组都要悬挂宣传横幅,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栏要做到及时更新,宣传栏不足的要及时增设。要在各村醒目位置、重要路段设立长期宣传牌,提高群众的知晓率,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5、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务实。

一要乡纪委定期到各村督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向乡党委报告各村工作进展及督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将督查结果与各村的年终考核挂钩。二要在全乡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宣传力度,严厉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以及在脱贫攻坚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等问题,对乡村干部存在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及时处理、严厉惩治。三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定期组织乡纪委人员对辖区内各村各单位进行督查,严厉查处涉黑涉恶问题。同时,要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提供问题线索,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严肃查处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员干部。着力纠正少数单位和农村基层干部作风不实、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办事不公等问题。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予以追究责任,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贯彻落实。

四、检查考核

年终乡党委对各村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督促整改落实。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各村党支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五、责任追究

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责任制规定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责任追究: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2、对上级机关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3、对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的;4、疏于监督管理,致使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5、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6、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7、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取消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党风廉政学习心得体会6

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   党风廉政建设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能力的提高,党风问题事关党和人民事业的兴衰成败,而腐败的存在必定严重损害党风。腐败的一个显著特征是以权谋私,反映到思想作风上,就是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反映到学风上,就是不思进取、专营私利;反映到工作作风上,就是搞形式主义、虚假政绩;反映到领导作风上,就是搞官僚主义、任人唯亲;反映到生活作风上,就是贪图享受、腐化堕落。   廉洁自律“十不准”   不准以权谋私,以职谋私;   不准收受礼金、礼物、礼品;   不准利用职权吃、拿、卡、要;   不准利用公款吃、喝、玩、乐;   不准参与违反社会公德的一切活动;   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活动;   不准侵占、私分公共财物;   不准利用公款到营业性的“三厅”消费进行娱乐活动 ;   不准利用“红、白”事收受馈赠和礼物;   不准挤占、挪用公款,用于营业性活动。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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