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务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汇报材料【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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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汇报材料【第一篇】

2020年,税务总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同志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要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确保税收法治工作有力有序深入推进。编写《中国的税收法治建设》,全面回顾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税收法治建设所发生的巨大变化、取得的巨大成就。

(二)对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进行专门部署。税务总局党委及时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按照国务院要求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促进民法典的精神在税务系统得到深入贯彻。

(三)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后,税务总局积极配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认真组织学习,深入宣传解读,将其作为指导“十四五”时期税收工作的总体规划,狠抓贯彻落实。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发《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委员会工作规则》《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规则》,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等予以明确。多次召开党委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局领导专题会议集体讨论研究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并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一)依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应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落实2019年出台的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基础上,认真落实国务院新出台的7批28项税费优惠政策,从总局到省、市、县局成立落实减税降费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地落细,2020年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超过万亿元。严守不收过头税费底线,制发文件明确严禁违规揽税收费,不搞大规模集中清欠、大面积行业检查,确保减税降费红利惠及纳税人缴费人。

(二)依法履行组织收入职责。2020年,全国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万亿元(扣除出口退税),同比下降%,圆满完成财政预算安排的税收收入目标。全年税收收入占GDP比重下降个百分点,纳税人负担进一步减轻。全年组织社保费及非税收入等万亿元。

(三)主动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支持脱贫攻坚,制定并及时更新发布包括110项优惠政策在内的《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服务区域协调发展,统筹研究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区域协调发展的税收措施,推动延续实施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研究提出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税收政策,研究出台海南自贸港建设总体方案配套税收政策,落实北京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和北京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

(四)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我国的税收协定网络已覆盖111个国家和地区。更新发布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58份,累计发布税收指南104份,助力企业“走出去”。成功举办“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高级别视频会议,取得15项最新成果,在国际税收治理中提出中国方案。2020年办理出口退(免)税14549亿元,有力促进了外贸出口稳定增长。

三、健全税收法律规范体系

(一)积极推动相关税种立法。18个税种已实现立法11个,2020年通过《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契税法》,将于2021年9月1日施行,其他税收立法积极推进,构建完备规范的税法体系取得重大进展。

(二)持续规范税务规章管理。按照修改后的《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严格落实起草、审查、听取意见、清理等制度规定,提升税务规章质量。根据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要求,修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规范执法。

(三)严格税务规范性文件审核。严格执行修改后的《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认真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推进税务执法依据合法、统一和规范,全年发布税务规范性文件24件。

四、改善税收营商环境

(一)完善优化服务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联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12部门制发《税务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成立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推动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创新改革服务举措。接续第七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214个税费事项可网上办理,其中203个可全程网上办,纳税网上申报率持续稳定在99%以上。世界银行《2020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的全球营商便利度在190个经济体中排名第31位,其中“纳税”指标排名实现“三连升”。

(三)健全税费服务设施。按照职能统一、基本设施统一、功能区域划分和标识统一、服务标准和管理要求统一的原则,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持续优化电子税务局,2020年底,全国电子税务局用户已达6450多万户。

五、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一)强化部门联合执法。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制发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将税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融入部门联合“一盘棋”。税务、海关、公安、人民银行等部门密切协作,深入开展“打虚打骗”两年专项行动,精准打击,严惩涉税违法行为,2020年共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万户。

(二)创新监管执法方式。探索“信用+风险”监管方式,适应疫情防控要求降低抽查比例,助力复工复产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推进稽查信息化建设,“税警协作平台”完成开发部署,“涉税案件资金网络查控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稽查视频指挥系统、协查信息管理系统持续优化,充分运用信息化战法,进一步提升打击质效。

(三)深入推进“三项制度”。建立统一的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建设音像记录管理平台,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嵌入金税三期工程信息系统,配备执法记录仪,建立约谈(询问)室,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见效。

六、强化权力运行监督

(一)不断加强税收执法督察。建立健全“一户式”管理机制,实行“1+1+5”制度方案,强化一体化监督、系统性改革,以立体化执法监督体系保证专票电子化改革顺利推进,高质量运行。部署支持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自查和“回头看”;建立政策落实风险应对工作机制,常态化监控31项风险事项;部署开展违规征税收费专项排查整治;建立收入质量监控机制,组织开展收入异常疑点数据核查,坚决查处违规征税收费行为;持续公示举报投诉,在税务总局官网公布16期违法行政行为和第三方涉税收费举报投诉办理情况。

(二)持续强化内部审计监督。扎实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2020年累计完成1000余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其中税务总局累计开展26名厅局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2020年全国各级税务机关累计完成1000余个财务收支审计和2500余个专项审计。充分发挥特派办督审职能作用,6个特派办对13个省税务局开展了督察审计。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定《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明确了工作重点、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积极稳妥全面推进税务系统政务公开。规范建议提案办理公开工作,积极回应代表委员和社会关切。

七、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一)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将税务行政争议化解程序前移,尽力将税务争议化解在初始阶段。

(二)持续健全信访工作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法及时受理、按期办结来信信访,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八、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

(一)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明确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宪法宣誓制度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定期对领导干部遵纪守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实施素质提升“1115”工程,培养1百名税务战略人才、1千名税务领军人才、1万名业务骨干人才、5万名岗位能手,构建起“金字塔”式的人才梯队。全面推行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截至2020年底,税务系统共有公职律师5407人,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推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现。

(三)提升税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规范税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依托数字人事和绩效考评,完善学法用法监督考核机制,促进税务人员树立法治信仰,践行法治精神。

九、增强全民税收法治观念

(一)强化税收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工作计划,把普法工作融入税收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各环节。开展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加强税收普法教育基地、纳税人学堂建设,打造税收法治文化实体阵地。

(二)加强青少年税收法治教育。将税收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组织编写《税法教育读本》系列辅导教材,依托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办好青少年税法学堂,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引导广大青少年认识税法、了解税法,从小树立依法纳税意识。

(三)营造诚信纳税氛围。积极落实《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定期公布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使尊法守法成为纳税人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2020年,万户次A级纳税人享受了发改、财政、商贸、环保等领域便利化服务激励措施。

一年来,税务总局法治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中央要求相比,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和税收现代化的目标相比,与人民群众对法治税收的期待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工作基础还不够扎实,制度执行力有待加强;二是少数税务干部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增强;三是税收法治专门人才不足,还不能完全满足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四是普法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普法效果有待提升。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纲要起步之年,税务总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意见》要求,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全面提升税收法治化水平,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税务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汇报材料【第二篇】

国家税务总局县税务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以及省市局的有关要求,全面深入地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法治理念,不断夯实法治建设的基础,有力促进了税收法治工作的再深入、再提高,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现将2020年税收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做到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制止突击收税等行为。结合税收收入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严堵征管漏洞促增收,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努力消化减收因素带来的影响;加强对税费入库进度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税费及时、足额入库,实现税收收入平稳有质增长,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财力保障。

(二)依法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出台的减税降费措施,实质性降低了企业负担,让纳税人充分享受到国家政策红利。强化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责任,加强政策落实跟踪问效,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到户、解读准确、办理简便、享受及时。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按规定认真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切实了解和掌握地方政府是否制订涉及税收执法权力事项的地方法规,确保清理工作不留死角。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税收规范性文件在出台之前,必须要经过法制机构统一审核把关。将自行制定或牵头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所有涉税规范性文件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未经审查不得对外签发。2020年,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从依法决策、健全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等环节入手,建立县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等工作机制。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对重大问题、重大决策或税收重大案件均采取集体讨论决定。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一是通过办税服务厅的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开(示)栏等公示公开相关税收执法信息,在触摸屏界面增设“税收执法公示”栏,按照税收执法公示事项清单,逐项设置公示目录。二是对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调查取证、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文书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税收执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全面深入地掌握执法人员的现场执法情况。三是认真贯彻执行在作出重大税收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的规定。四是成立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为开展重大税案审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贯彻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大力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按照省局制订的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依法依规行使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以《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准则,遵循处罚法定、公正、公开、合理原则,规范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不得有越权或者擅自作出处罚决定的行为。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健全权力制约机制,不断深化内控制度机制建设。深化应用内部控制监督平台,提高内控信息化水平,推进科技防控,促进权力依法运行。

(二)充分发挥税收执法督察职能,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按照市局关于执法督察的文件要求,认真开展税收执法日常督察工作。通过开展内控风险排查工作,全面摸排内控风险,查找出单位内控风险点及薄弱环节,形成风险排查记录,有力推进内控机制建设。

(三)通过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举报箱等,认真调查处理纳税人反映的问题,形成全社会监督的格局。通过聘请特邀监察员、走访纳税人等措施,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部门的依法监督,促使执法权力不偏离法治轨道。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加强纳税服务投诉管理。认真受理和及时解决纳税服务投诉,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和行政应诉工作。切实转变观念,从消极等诉向积极应诉转变,认真研究税务行政应诉问题,有诉则认真应诉,不断总结经验;无诉则积极借鉴税务行政败诉案件经验教训,引以为戒。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的手段,有效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收争议主渠道作用。2020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执行欠税公告、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定额核定、非正常户认定、行政许可结果、行政处罚等公开制度。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税务局门户网站等平台以及办税服务厅将经过审核确认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以及需要对外公示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0年根据省、市局安排,上线运行税收执法公示信息采集审核平台。利用信息采集审核平台全面、规范的对税务执法信息进行公开公示,提高执法信息公示的信息化程度和覆盖面。2020年没有发生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等情况。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提升税务人员法治理念。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把宪法修正案、新个人所得税法等法律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税务人员法治培训长效机制。利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学法活动、中国税务网络大学的学法课程以及县法宣办的公职人员普法考试等活动,组织全体税务干部进行学法活动。

(二)增进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加强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等主阵地建设,发挥税务报刊图书的作用。实行税务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利用“税收宣传月”加强税收法治宣传。落实省局“十百千万”活动,通过走访纳税人,组织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等进行座谈,把减税降费政策送到企业手中。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股,有专职法制人员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积极培养法律人才,为县局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鼓励税务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积极为具备公职律师聘任条件的税务人员开展申报工作,并外聘一名专职律师作为的法律顾问,为县局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工作。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认真组织新进税务人员参加总局举办的执法资格考试,依据有关规定配合做好执法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目前,所有税务执法人员均取得了执法资格。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县局党委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不断提高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成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由一把手担任,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审议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和重大决策部署,定期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汇报,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加强与地方法制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与地方协同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如参与地方组织开展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等,把税收法治有机地融入到地方法治工作的内容之中,提升税收法治的工作站位。

十一、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

(一)存在问题

1.法人员的整体职业素养和执法水平不断地提升,但仍存在年龄偏大,知识层次、业务技能、执法水平参差不齐的情况。同时,的法律专业人才缺乏,全面深入开展税收法治理论建设的力度受到制约。

2.执法行为不够规范。从内控监督平台、督察内审工作反映的情况来看,疑点数据的出现,折射出我们的执法过程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文书制作不够规范、系统操作不够熟练、执法程序存在瑕疵等,需要我们在问题整改的过程中不断地修正,查找漏洞,堵塞漏洞,才能更加有效地规避执法风险,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二)下一步计划

1.继续加强教育培训力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邀请专家讲授法律知识,让干部职工更深刻地了解法律、学习法律、运用法律,并鼓励干部职工根据自身的需要自学相关法律知识,使遵法、守法、依法行政成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为。

2.继续落实好减税降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减税降费措施,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果。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严厉打击虚开骗税,全面规范税收秩序。

3.认真贯彻落实省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降低税收执法风险。对实施过程不规范、不到位的执法人员进行通报并督促改正。

4.继续抓好税收法治各项绩效考评工作。严格按照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和考评规则的要求履行考评职责,按时报送相关考评数据和材料,争取本年度绩效考评分值有新提升。

5.继续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和督察内审工作,高度重视人大、政协及审计、财政、纪委监委等部门和新闻媒体及纳税人提供的问题线索,做到有案必查,有责必究,推动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向更加规范、更加高效的方向发展。

税务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汇报材料【第三篇】

2021年,全市税务系统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法治湖北建设规划(2021—2025)》、《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等相关文件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制度完善,注重良法善治、提升制度建设质量,推动税务法治建设持续推进,税务治理能力在法治方式下持续提升,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一年来的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1年法治税务建设做法

(一)加强领导,税务法治工作得到有效保障

1.依法行政领导体制发挥作用。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通过党委中心组学法、法治培训等方式,先后学习习近平在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主题讲话、《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刑法修正案(十一)》、《监察法实施条例》、《契税法》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系列习近平法治思想文件。逐步形成中心组学习示范引领、支部学习打好基础、党员自学注重提升“三位一体”的学习格局。二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定期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坚持开展会前学法,研究或议决依法治税重要工作,部署精确执法等税收法治改革任务,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日常考核。

2.依法行政基础工作成效显著。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基本制度,加强各级党组织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税收法治工作纳入党委重要的议事日程,和重要税收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和考核。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积极参加联席会议,按季向政府报送公平竞争审查情况。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坚持定期开展清理,今年先后开展6次不同主题的清理工作。积极配合依法治市办做好日常法治工作,每月按要求向其报送法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不断夯实法治基础工作。在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考核中,我局连续三年获得优秀等次。

3.依法行政队伍建设有效推进。加强法律人才动态管理、系统管理,为法治工作提供基础人才保障。大力推广学习兴税平台,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举办各类业务培训32期3709人次。鼓励税务干部参加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完善公职律师内训外挂培养使用机制,对新入职公务员,先后组织集中学习培训2次,模拟考试多次,通过考试检验培训效果,达到了以考促学,以学增智的效果。2020年,全市新入职的33名税务人员参加全国税务系统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参考率100%,最高分90分,平均分75分,通过率94%。

(二)履职尽责,税收工作职能得到有效发挥

1.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全市税务系统坚决贯彻依法组织收入法治原则,突出减税降费主题,抓紧税收预测分析,拓宽收入来源,做好缓税工作。2021年,全市税务系统共计组织入库各项收入亿元,同比增长27%,其中,市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亿元,同比增长37%,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常态化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规范化核算相关数据,精细化宣传辅导措施,梳理汇编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推行 “一对一”“点对点”“一企一策”服务,让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全年加速出口退税进度,办理时限提速55%,办理出口退税额亿元,免抵额亿元。 增量留抵退税全市105户退税亿元,其中先进制造业30户退税亿元,推动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市场主体。

3.群策群力优化营商环境。协同开展问需走访与包保帮扶,进一步优服务、减流程、提速度、创品牌,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不断提升。一是智慧化办税再加速。积极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创新推出“扫码知操作”等7项黄石特色便民举措,为7208户次纳税人免费寄递发票万份。推广“楚税通”、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全市“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扩展至228项。落实财行税“十税合一”合并申报、车购税“一站式”办理,纳税人填报表单数量由35张减少为11张,填报数据减少204项。纳税人进厅平均等待时长指标排名全省第二,便捷化服务水平稳居全省第一方阵。二是精细化服务再升级。实施六大行动,打造“非常满意”服务品牌,建强金牌导税团队,推出特色试点项目H5“年度纳税缴费账单”,开展“问需求、察民情、办实事”大走访, 解决企业发票领用、融资、涉税辅导等方面问题1986个。

4.尽职尽责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税务简易注销“即时办”和一般注销“提速办”,全市共办理税务注销6233户,其中简易注销、即到即办5686户,占比达%。及时推进实施涉税资料清单管理、代开发票多征税费退还、调整个体核定定额等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的征管措施。同时实施“无申请退税”,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完成无申请退税2349户次,合计金额816万元,全部落实到位。

(三)精耕细作,制度建设质量得到有效提高

1.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根据省局要求,市局成立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统筹全市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组织召开多部门沟通协调会议,进一步明确落实工作要求和解决事后监管工作职责问题。每月向省局报送《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及时汇总上报执行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2021年,全市纳税人现已累计签署《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631份,我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获得市政府肯定,参加全市工作经验交流。

2.充分发挥综合税政以税资政作用。努力做好多税种协调工作,认真处理外文会办约100余件,参加各类联席会议10余场。同时, 建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调查研究联动机制,全面掌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运行状态,对政府相关部门的涉税文件提出相关意见,对税收领域重点问题、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强税收经济分析,《推动黄石财政收入高质量发展研究报告》等6篇分析文章获得省市领导肯定批示,《高收入高净值自然人税收征管国际经验与借鉴研究》科研课题被省科研所评为优秀论文,进一步为地方经济发展建言献策。

3.不折不扣实行“首违不罚”制度。认真执行总局和省局要求,将“首违不罚”结合行政处罚裁量权相关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各县市区局做好学习和落实工作,对税源管理部门和办税窗口人员进行重点培训,确保执法口径统一。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切实提升“首违不罚”的知晓度,积极开展相关督导调研工作,要求各单位适时开展自查监控。全年全系统已完成“首违不罚”数据4492项,让纳税人体会到税务执法的温度。

(四)规范运作,科学民主决策得到有效实施

1.坚持执行行政决策制度。各单位党委严格落实《中共黄石市税务局委员会议事工作规则》、《黄石市税务局机关会议管理制度》等规定的程序、范围进行重大事项决策,落实税务机关“三重一大”等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所有重大决策均在广泛听取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后经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等集体讨论决定。

2.坚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参谋决策、审核把关、复议应诉等行政管理和执法中的作用。公职律师积极研究参与相关涉税、涉法问题提出意见,并配合基层开展学习培训工作。2021年,法律顾问提供咨询服务40余次;审查各类型合同10多件;参与信访、谈判2次;代理诉讼、仲裁、复议案件9件。

(五)创新方式,公正文明执法得到有效落实

1.推进税费征管基础规范化。一是每个大征期前向省局报送《黄石市税务局大征期均衡申报计划》,并按时间节点整体跟进,及时通报申报进度,统筹全市总体催报催缴工作。2021年已累计发布《关于全市税费申报进度的通报》12期和《黄石市税务局2021年征期重点关注事项》4期。二是完成数据质量指标的核查和修改工作,共处理问题数据5200余条。及时完成“智税云”数据综合分析平台中的实时监控问题数据清零处理工作。

2.深化三项制度工作常态化。我局2020年是全市通报表扬九家单位之一,2021年省政府实地考核黄石迎检单位之一,工作成效获得一致好评。2021年,继续深入推进三项制度工作,如全年税收执法公示平台公示数据13118条;全过程记录事项423户次,均按照要求录入税收执法音像信息管理平台;审核重大执法事项10余次,通过明确法制审核责任和追责事项,做到应审尽审,促进了全局重大执法决定合法、规范。

3.精确执法试点步入正规化。一是推行“一事一落实”。依据省局《精确执法专项试点工作方案》,结合黄石工作实际,及时出台《全市税务系统精确执法专项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27项试点任务,签订对口工作责任状,“拉清单、排工期、重结果、严考核”。二是推行“一季一堂课”。要求各单位定期开展新《行政处罚法》及《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等专题培训,让相关税务执法人员尽快熟悉新修改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基本内涵和要求,为实施“精确执法”打牢业务基础。三是推行“一税一团队”。针对现行税制税种多、政策变动频繁的现实,力推“一税一团队”模式,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促进政策执行不出偏差、案件查办质量精确到位。

4.税警联合执法机制成熟化。通过建立税警联络机制,成立税警联络办公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办理涉税案件,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全力营造更加公平的营商环境。发挥稽查“利剑”作用,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一案双查”“打虚打骗两年专项行动”,2021年全市稽查共查补税款万元。打虚打骗成果受到总局特派办等五部门联合通报表扬;破获黄金票团伙虚开大案,受到总局、省局、重庆特派办一致好评,获总局王军局长批示。

(六)多管齐下,权力制约监督得到有效强化

1.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对税务人员岗位职责、办税流程、监督举报电话等在办税服务厅进行公示,便于纳税人监督。全年累计办理依申请公开2起,在外网发布各类通知动态470条,内网发布各类通知动态453条。外网维护双公示栏目信息394条。派专人定期与黄石电视台、《黄石日报》等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宣传报道规划相关工作,为做好政务公开营造良好氛围。

2.持续加强两权运行监督管理。做好内部风险评估防控,组织开展风险筛查、防控措施录入及自我评估工作。做好内部风险排查防范,开展了2021年度增值税发票管理内部风险扫描工作,推送疑点数据371条,查补税款元。做好内部快反系统应对,2021年市局本级已对省局推送的四批次共计43条疑点数据开展了核查,未发现税务人员有违法违纪的现象。

3.全面开展现金税费征缴自查整改。在税收票证方面,印刷版《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作废税票联次齐全,非印刷版《税务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共作废286份,按要求已做备注说明,并附税收凭证存档。在代开普通发票方面,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作废数据4021份,对作废发票全部进行了核实。同时对黄石地区委托代征(开)的14家单位和代开冲红发票开展了检查,共检查发票2837份,未发现与现金税费风险有关问题。

4.发挥重案审理事中监督作用。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不断提高重案审理质量,把好税务稽查执法权力审理环节关口,促进执法行为合法。建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前期沟通机制,推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网上阅卷模式,坚持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有效合法原则,全年总计开展重案审理6件,全部审结,切实做到了应审尽审,全面审查的要求。同时,按时整理年度重案审理案卷的装订和归档工作,积极配合税收督察、税务审计等关于重案审理的审查反馈工作。

(七)畅通渠道,税收争议得到有效化解

1.快速响应化解涉税风险。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健全投诉快速响应机制,完善纳税人诉求市县两级响应制度,出台《税费诉求快速响应管理办法》,24小时快速回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积极处置舆情监测平台各类涉税舆情风险,全年共接收、转办、处置舆情6件,已全部处置办结。

2.完善复议应诉协作机制。一是建立部门与部门协同应对机制。充分发挥市局法制工作部门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中的组织、协调、指导作用,强化复议被申请人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义务,强化被诉行政行为承办部门的行政应诉职责,共同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二是建立上级与下级互动机制。严格执行案件报告制度,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立案情况及答辩情况报告省局。

3.妥善应对复议应诉工作。贯彻落实《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试行)》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坚决落实税务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等制度,做好电子案卷录入相关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的作用,逐步提升行政案件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依法妥善化解涉税争议。2021年,复议前协调处理2件,复议受理1件,无行政诉讼案件。

(八)树立理念,税收法治意识得到有效提升

1.税收普法宣传有声有色。组织四期青少年税法学堂活动,其中“民法护卫”和“典亮童心”活动素材被税务总局微信号采用,两次活动报道被全国青少年普法网采用,两次活动被湖北法治网采用。税宣月期间,先后在大冶白茶文化节、铁山槐花节等重要节点策划组织税宣活动,相关素材被中央、省级媒体采用。指导“乡村振兴税法行”活动,税法知识走进大冶乡村,社保采茶戏走进阳新乡村。微电影《我劝你善良》代表省局参加第11届北京国际电影节▪第28届北京大学生电影节“中国税收”单元评选获提名奖,微电影《税眼识黑》获平安湖北“三微”比赛暨优秀政法作品文化作品评选活动三等奖;制作的微动漫《黄石市税务局服务企业恢复生产措施三十条》获湖北省第四届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优秀奖;新媒体普法税收专报获省局领导肯定性批示。

2.纳税信用建设有章有法。扎实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价,总计评出2020年度A级纳税人3168户,占比为%,同比增加435户,纳税信用总体状况持续向好,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显著提升。加强纳税信用管理,依托“红黑名单”“银税互动”等机制,多部门联合开展信用奖惩,监管与服务相结合,提高纳税信用“含金量”。持续推进“银税互动”,联合市银保监局印发《黄石市创新金融产品服务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银税互动”风险排查,筹备搭建网上“金融超市”,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截至目前,有2045户企业获得纳税信用贷金融支持,贷款余额为亿元,与同期全年金额持平。深化涉税中介监管,推进涉税专业服务监管的专业化、集约化,指定专人管理,指导各县市区局完成涉税专业服务机构133户信息采集整改工作。

3.应对突发事件有规有度。一是牢固树立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理念。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要求各级税务部门出现突发事件及重要敏感舆情,在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的同时,应当第一时间向本级网信部门报送,网信部门应将突发事件涉税网络舆情作为重要内容加强常态化监测、排查和分析评估,及时将舆情信息通报给税务部门,并提示风险隐患。三是建立会商研判机制。要求各级相关部门建立工作会商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做好相关应急部分事件的预案,及时有效防范和化解涉税舆情风险。四是建立联动处置机制。要求各级税务部门将需要管控和处理的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和涉税网络舆情事项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告本地网信部门,由网信部门按照规定实施管控。各级税务部门网络管理、网络舆情机构负责与各级税务部门办公室、纳税服务中心日常联络,建立7×24小时协作沟通机制,确保快速响应处理突发应急事件。

二、存在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存在主要问题

1.税收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一方面随着法治环境的不断完善,纳税人维权意识、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反映在税务执法过程中,越来越多的纳税人对行政合理性也提出了诉求,不仅关注法律法规怎么规定,也开始关注法律法规为什么这么规定等知情权。另一方面受传统的征纳之间属于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影响,部分税务人员在征税人观念中注重粗放式执法,轻视优化服务,税收服务理念有待增强,个别人员在执法理念上没有融入社会经济的时代需求,忽视市场主体在征纳法律关系中的平等地位。

2.税法遵从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部门重视效率,兼顾公平,司法部门更重视公平,兼顾效率。这种差距导致税务部门更加重视实质正义,追求经济效应,而司法部门则更加重视程序正义,追求社会效应。二者的立场、角度的不同,导致在处理涉税争议时最终拿捏的标准和尺度也会有所不同。

3.内控机制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现实中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通常要经过所在部门负责人以及分管局领导两级监督,遇到重大事项,还会有督察内审、重案审理等多种形式的内控制度。即便如此,在法治税务建设中暴露出来的许多不足仍然没有有效规避,现有的内控监督机制还没有全面发挥应有作用。

4.执法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法律意识淡薄。个别税务干部缺乏法律敬畏感,缺少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对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理念理解不深刻,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缺失。二是责任心不强。部分税务干部抱着得过且过、差不多就行的工作态度,认为规则和程序没必要,能把事情应付过去就可以,只处理各类系统中的任务,系统外的工作视而不见。三是综合能力不足。一些基层执法人员税收业务不牢固、专业知识结构单一,习惯于凭经验执法,缺乏解决复杂涉税问题的能力。

(二)相关对策建议

一是强化税收法治思维。树立法治意识,各级税务机关要始终将法治思维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实施税务执法时要积极引导纳税人依法纳税、理性维权,以法治思维构建税收秩序,以法治方式化解税收矛盾,大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努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税收工作发展。转变执法理念,由“重实体、轻程序”向“实体与程序并重”转变,在履行征税义务与享受涉税权利上掌控“制衡点”、在推进税法遵从与主观能动态度上找寻“权衡线”、在提高服务效能与客观接受意愿上扩大“平衡面”,切实改变原有粗放式执法、“一刀切”式执法、经验式执法,以科学的执法理念驾驭精确执法、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实现执法和服务深度融合。

二是促进实体税法遵从。抓政策口径,有针对性开展税务执法专题调研,加强信息沟通与共享,及时收集执法存在问题,对税企产生争议所涉业务内容、政策依据和执行口径予以研判,以严格、审慎的态度统一政策认识与执法口径,减少因对政策的理解适用引起的征纳矛盾,有效防范和及时规避税务执法风险。抓智控体系,强化内部控制监督应用,统筹基层执法行为设置的固定监督指标,充分利用税务执法风险监控分析系统开展税务执法的自我检测,对接收下发的疑点数据,及时开展核查整改,查漏补缺、相互补台。加大税收风险应对力度,依托预警快、异地协作平台等系统,坚持信息主引擎、突出风险主抓手、合唱实干主基调,向涉税数据要质量、向涉税服务要质量、向涉税遵从要质量,紧盯系统不放,风险应对常抓不懈,让智控体系成为精确执法的新引擎。

三是规范税务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税务执法行为记录,全面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税务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通过文字、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记录,真正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实现各执法环节的有机衔接,推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进一步落实税务执法工作规范,深化纳税服务、税收征管、税务稽查等规范的理解运用,健全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关注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确保“同案同办”。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大力推行“非强制性”执法,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在税源管理、税款征收和税务稽查等领域,按照明白“价值定位”、整合“有效资源”、再造“基本流程”等思路,实施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柔性”执法方式,向当事人讲明法理、讲清道理、讲通情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建团队,完善“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的税收法制队伍,对税务执法依据提供法律保障;完善“业务能手+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的税收专业队伍,对涉税事实认定提供业务支持。各取所长,紧密配合,全程参与,形成“事前咨询,事中参与,事后总结”的全链条全方位式把控,把执法风险控制在事前、事中,更好发挥应诉“智囊团”作用。重培养,注重培训内容的针对性,重点针对执法法过程中易出现的风险点、政策的易混淆点开展;注重培训方式的有效性,专人做专事,邀请公职律师讲解司法实务,业务骨干讲解税收政策,提升执法队伍双能力,不断壮大“后备军”力量。

三、2022年法治建设形势分析及打算

(一)2022年法治建设形势分析

“十四五”是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征管改革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征管改革实施方案的重要时期,有效推进法治税务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迫切愿望,是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证。征管改革期待法治蓝天,精确执法提供法治保障,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必定为税收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一是从精确执法内容看,需要我们在服务经济发展中秉持“精一”的执法理念。研判精确执法事项,明显反映出市场经济主体积极践行公平与正义、效率与稳定的法治信仰,大力追求更为确定、更为持续、更为活力的发展环境。“发展是第一要务”,税务机关作为国家的重要经济职能部门,必须通过规范执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这其中税务机关就面临着市场主体的多元化、经济业务的复杂性、服务结果的满意度等多项挑战,我们的执法在“十四五”时期如何定位“精确”?《尚书》有言“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如果借而用之,或许在理念上能够找到答案。市场主体百花齐放、需求愿望千奇百怪,“人心惟危”很正常;职业操守犹在、谨小慎微难守,“道心惟微”需改造;唯有精心体察、专心服务,在“惟精惟一”中秉持“精一”理念,在“允执厥中”把握“平衡”标准,定会走出一条不偏不倚的精确执法之路,使精确执法要求呈现一种良性发展态势。

二是从精确执法过程看,需要我们在促进税法遵从中彰显“精进”的执法要求。纵观税务机关在法治税务建设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在执行税收实体法的过程中,我们的税务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执法风险。因为税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税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治就成为最有效的解决办法。而现阶段推进依法治税,就是要全面激活现有的税法体系,让税收政策当家、发威和发力,而不是无知无畏地让习惯和感觉主导,最大限度的促使纳税人缴费人及时准确申报、实时享受优惠、按时缴款交费。落实是第一要求,这就既要着眼提高税务人员自身素质,让其自觉知法守法和执法,做税法的忠实崇尚者、严格执行者和坚定捍卫者,还要建立自由裁量的合理空间、激励机制的正确导向等税法制度及监控机制,从细处着眼、小处着手、实处着力,不断提高执法能力,逐步完善执法条件,全力在提高税法落实的广度上体现“精进”执法要求。

三是从精确执法外延看,需要我们在创新执法方式中挖掘“精巧”的执法动力。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推进依法法治税,就是在给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各种更为合理的“明白账”,为市场主体的发展“破荆棘”、为征纳双方的税务处理“强效率”。因此,就优化执法方式而言,税务机关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这既是对良法善治的尊崇不违,更是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再认识。然而执法方式如何优化、如何体现“精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第一动力”。目前部分税机关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但是还没有形成一套成熟的经验模板可以借鉴和推广。创新执法方式,就要明白“价值定位”,如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的重大利好;要整合“有效资源”,如分部门、分系列、分岗位实施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要再造“基本流程”,如分业务、分事项、分程序等如何规范执法行为;要着重“持续改进”,如目标是否清晰、责任是否明确、效果是否明显等。以科学“精巧”的执法方式为税务管理“问诊把脉”,真正把“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的执法精髓沉底落地。

四是从精确执法质量看,需要我们在推动税务发展中厚植“精良”的执法队伍。能否有效提升精确执法质量,最终归结到人的因素影响。人是生产力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实现税收现代化,人才是保证;推进依法治税,人才是基础。“得其人而不得其法,则事必不能行;得其法而不得其人,则法必不能济”,人才是第一资源。厚植法治队伍基础,应从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等三方面确保执法资源的“精良”。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在第一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忠于法律、敢于担当,依法维护纳税人权益、维护经济社会公平正义,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同时夯实依法治税根基,提高税务执法队伍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准,让有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情,不仅要突出法律专业要求,更重要的是根据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和税收工作的职业特点,选拔任用那些热爱税收,依法治税,廉洁奉公,文明征税,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法律专业人才。

(二)2022年法治建设初步打算

2022年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进精确执法专项试点工作最关键时期,做好2022年度法治税务工作意义重大。根据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黄石税务法治工作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基础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制度、会前学法制度等各项基础制度,做好日常法治工作和专项工作,完成依法行政年度计划和报告制度,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不断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二是深入推进税收执法三项制度。根据省局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积极做好好三项制度工作督导调研,抓好三项制度日常管理,实时监督公示平台、音像记录平台等各个平台系统运行,促进三项制度工作在全系统规范化、常态化。

三是全面实施精确执法工作方案。根据省局全面推进精确执法试点工作要求,认真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完成任务清单,加强对精确执法试点直报点单位的引导督导,积极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和相关试点工作,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质效。

四是切实规范日常执法管理工作。严格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制度,抓好督导调研和跟踪反馈;切实抓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妥善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强化对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力度,防范执法风险。

五是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总局、省局和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工作。

六是持续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继续推进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通过税收管理和法治引领,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作用,为依法治税提供坚实的人力保障。

七是继续做好多税种协调工作。努力做好多税种协调工作,依法落实各项税费政策,做好相关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反馈,为全市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八是坚持党建引领法治税务工作。积极参加支部各项活动,认真开展专项学习活动,全员积极配合下沉社区开展创卫和创文活动,以学习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提升个人综合素质,为纳税人办实事,保持优良工作作风。

税务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汇报材料【第四篇】

xxxx年国家税务总局xx县税务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和要求,贯彻落实《“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等相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理念,全面提升税务干部能力素质与税收服务质效,取得了明显的成效。xxxx年我局法治税务建设情况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党委中心组学法、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等集中学习制度,用好“学习强国”,结合主题教育、“三会一课”等,认真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以法治思维为引导,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税收法治工作提质增效的具体举措,切实增强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收入。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

2.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大力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确保各类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积极服务xx县经济社会发展。

3.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便利化改革举措,全面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版)》,有效缩短办税时间。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和工商等部门建立新办企业一站式服务窗口,实现企业开办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一次提交当场办结。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对行政许可的相关规定进行办理,对保留事项实行审批目录清单管理。

2.推动权责清单建设。以省局权责清单范本内容为基础,完善权力事项办事指南,及时调整承诺办理期限和申请材料目录,进一步提升办事指南准确度。

3.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范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的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xxxx年我局未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共废止规范性文件x件。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集体讨论决策机制。建立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领导专题会议制度。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明确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事项,将重大决策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三是聘请法律顾问,保证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税务行政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x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x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指导和约束基层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合法合理的行使自由裁量权。

2.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在税务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主动、及时公开执法信息。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利用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音像设备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xxxx年我局共上传xx条清单事项。三是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确定法制审核事项和标准。

3.健全衔接机制。一是建立税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xxxx年通过“x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录入一般程序行政执法案件xx起。二是加强与人民法院沟通合作,建立完善的司法协作机制。xxxx年新增破产案件x件,经xx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确认债券,税收债权受偿率xxx%。

4.提升征管质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局认真排查执法岗位人员执法资格情况,确保岗位人员执法资格合法。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完善内控机制,全面监督税收工作。通过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开展执法过错提醒,完成风险疑点防控核查应对任务。本年度共产生日常过错x条,自我纠错x条,确认为过错x条。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格确定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

3.拓宽渠道,强化群众监督作用。公开投诉电话、税务案件举报电话,设立来人来访接待室,广开外部监督渠道,促进税务形象进一步提升。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健全纳税人权利救济程序。进行税务处理决定前事先告知纳税人税务处理决定的理由、依据和决定内容,并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以及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

2.稳步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通过网络、邮寄等方式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凡符合行政复议法定受理条件的一律受理。

3.积极化解纠纷矛盾,做好xxxxx及xxxxx热线工作。高度重视xxxxx及xxxxx热线工作,建立专人负责xxxxx及xxxxx诉求处理流程,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规范,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回复,防止逾期件、反弹件的出现,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xxxx年共收到xxxxx诉求件xx件、xxxxx诉求件xx件,均在期限内完成答复,诉求人满意。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涉及纳税人权益、公共利益的事项,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xxxx年在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累计公示基础事项xx项,公示执法人员数量xx条,准予行政许可数量xxx条,一般行政处罚数量xx条。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深入推进普法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日、税收宣传月活动,将税收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展示宣传,不断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切实加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加强对税务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提升税务干部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强化系统培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普法学习列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党内法规、基本法律、业务法律培训,开展学法用法考试,夯实干部职工的法律基础,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依法治税工作中的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xxxx年以来,我局在贯彻落实依法治税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程度不够深,运用法治思维推进税收管征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单位工作人员大多不是法律专业,运用法律手段开展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三是执法程序不够规范,如文书制作、文书送达不够规范。

三、主要工作计划

xxxx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税工作的总体目标,着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水平,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化进程。

(一)统筹做好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工作

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做到依法依规征收,同时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更好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全面推进税收工作提质增效。

(二)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扎实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继续落实新办企业“套餐式”服务、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等便民办税服务,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三)进一步提高税务干部的法治理论水平,持续深入推进普法工作

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坚持税收执法与税收普法工作有机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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