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先进人民调解员事迹材料【汇集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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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先进人民调解员事迹材料【第一篇】

杨武乡-- 班 勤 2007年,自从担任乡综治办主任兼人民调解员后,我始终将自己定位于乡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为综治工作、人民调解工作理思路、出主意,创造性地把全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人民调解这个推进到了一个新水平。2007年至今共调解各种类矛盾纠纷158件,纠纷调处率为100%,成功率97%,有效劝阻有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6起,劝返拟赴省、进京上访、非访2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6万元。使矛盾纠纷逐年下降,确保了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实现了无群体上访,无破坏电力、交通和通讯设施现象,无欺客、宰客、无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而上升为刑事案件的事件发生。辖区内无种毒、制毒、吸毒、贩毒现象。

——加强学习,快速入门。虽然本人在基层工作多年,但是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工作对象什么人都有,所以必须加强学习,尽快进入角色。要提升为民服务的本领。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要清醒地认识到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和保障社会稳定的基石,要具备政治思想上的坚定性和敏锐性。树立为民服务的品德和意识。坚持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无私奉献的职业道德修养、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忘我无私的思想品质、做遵纪守法的模范标兵。同时要注重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政策理论水平和调解技能。通过学习和联系实际的工作,本人对人民调解工作有了一定的认识和理解:做好人民人民调解工作意义重大而深远。往大的讲,它涉及到社会稳定、经济繁荣、文明进步;

往小的说,它牵扯到每个家庭是否和谐幸福、百姓能否安居乐业。其作用更是显而易见:人民调解是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它能化解积怨、让纠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它能控制事态,避免许多流血事件发生;

它能唤醒亲情,挽救濒临破碎的家庭;

它能依法维权,帮助农民工伸张正义讨回尊严。总之,尽力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争取领导重视,抓责任制落实。

我认为人民调解工作必须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具体负责抓调解工作的人员才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因此,我总是利用平时的交流沟通机会和杨武乡党委政府每月例会向领导汇报人民调解工作,得到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层层建立起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综治办、司法所负责日常工作的工作机制。同时,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体规划,作为乡党委、政府的大事、要事狠抓落实,每季度召开一次调解工作分析会。全面贯彻落实人民调解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权和重大案件、事件领导责任查究制度,将单位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任免、评先奖惩挂钩。制定和完善了人民调解、社会治安、安置帮教、流动人口、安全生产、群防群治、信访维稳、消防安全、等多工作制度。

——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矛盾纠纷处理迅速。

杨武乡是一个地处边远的少数民族山区,群众居住分散,经济、文化、交通相对落后。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我乡开发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新矛盾、新问题层出不穷,从原来传统的生产经营纠纷、婚姻家庭纠纷、赡养纠纷、邻里纠纷,逐步凸显出征地拆迁纠纷、企业改制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医患纠纷、矿群矛盾等各类矛盾纠纷不断凸显。因此,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显得尤为重要。通过整合基层政法综治资源,我们重点抓人民调解网络机制建设,辖区范围内20个村位建立联系会议制度,一月一排查,建立20个二级综治责任区,组织实施力度大。乡人民调解委对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办理。层层建立工作台账,完善情报信息报送制度。建立起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急工作机制,能够达到及时妥善处置好突发性、群体性事件。通过扎实有效工作,使矛盾纠纷得到及时调处,有效防止个案问题转化为共性问题,严控一般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

——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有力,责任措施到位。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每年度都组织开展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跟踪指导。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实现了排查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定期排查治安乱点、治安突出问题,针对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落实包保措施,安装摄像头,配备有必要的防护器材。加强了对各村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领导,全面开展各项整治行动,以达到预防为先,尽量减少和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

——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强化“以证管人,以房管人”的措施。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规章制度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健全,中小学配备有法治副校长,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对回乡入住的释解教人员实施责任帮教,做到有登记、有帮教记录、有思想和行为表现。同时,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帮教效果好,无重新犯罪。预防青少年犯罪措施到位,取缔黑网吧。对涉稳、涉恐、涉毒、在逃、有犯罪前科、精神病人、原“门徒会”人员、重点上访人员“七类特殊人群”底数清,管理到位,对重点人员帮扶管控到位。

——基础建设得到巩固,基层组织得到加强。我在抓人民调解工作中,始终把“打牢人民调解基层基础,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作为制胜的法宝。我认为,这是最好的把人民调解工作落到实处的具体做法。在杨武乡人民调解委,有文件,有牌子,有办公设施,工作机制健全,调解委主任由乡长担任,各村调解委主任都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担任,并有老教师、老干部、有威信的村民等专门人员组成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经费每年都纳入预算并逐年增加。每年的人民调解工作都有方案、有措施、有总结。

——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通过依法治理,促进人民调解工作。采取多种举措,创新工作方式,做好“五·五”、“六·五”普法工作。杨武乡党委、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门会议,形成人民调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态势。

——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几点体会 首先要增强责任心、事业感。一是要要常怀“三心”(热心、耐心、恒心)。热心:要热爱人民调解工作,要真正在思想深处爱岗敬业。对当事人的来信、来电、来访要重视,要热情,使当事人有信赖感和温暖感。对当事人的诉求要真心对待,把自己当作当事人,自然会产生同情之心,赢得当事人的尊重。耐心:对当事人的多访和缠访,过度要求要有足够的耐心(避免当事人动不动就上访)。要多见不厌,多听不烦,在谈心中寻找时机,在教育中尽量满足当事人的合理合法诉求。恒心:始终用较饱满的热情对待人民调解工作,不能时冷时热,更不能受荣誉就沾沾自喜,遇挫折就垂头丧气,见困难不要怕,要树立敢于挑战的信心,时刻保持一颗平常心。二是要坚持“三公”(公开、公平、公正)。公开:要将人民调解工作的全过程置于阳光下,让任何一个当事人都清楚明白事件的是非曲直,他们的权利是什么,义务是什么。公正:要让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和政治地位一律平等,使他们懂得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义务平等。公平:就是要大公无私、不偏不倚,法律政策的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约束是一致的。

三是要把握“三实”(取实证、讲实话、收实效)。实证:调查取证要客观、全面,尽量穷其所有,不能偏听偏信。不能带着有色眼镜取证,尽量收集原证据。实话:对当事人的疏导教育要讲事实、摆道理、是什么说什么。不搞随意忽悠当事人。实效:大的民事纠纷,在调解取得一致意见后尽可能形成书面协议。更重要的是要尽可能让书面协议得到履行,只有这样,才能叫调而有果,调而有终。

四是要做到“三不顺延”(外务回家人员申请调解遇节假日不顺延;

赡养类、人身损害类纠纷遇节假日不顺延;

突发矛盾纠纷遇节假日不顺延)。提高调解效率,提升履约率。已发生的矛盾纠纷力争化解,未发现的要坚持定期排查,将纠纷苗头化解在萌芽状态。

其次 要熟练掌握,并灵活运用好“六法”。

一是注重证据依法调解法。引用大量充足的证据教育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使之心服口服,从而化解矛盾纠纷。

二是法德结合以德调解法。结合当地民风、公益良俗在法律应许的范围内进行调解。

三是田间地头现场调解法。直击现场、合理判断,依照现有条件进行调解。

四是动员力量协助调解法。请求当事人信服的或者在当地有一定威望的人员参与调解活动。

五是选准时机适时调解法。选择对调解有利的适当的时机进行调解。

六是当好裁判公正调解法。是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自己诉求和证据,从中判断是非黑白的调解方法。

天道酬勤。人民调解不是一季庄稼,而是一种坚持更是一项事业,因此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是每一位基层人民调解员永恒的追求。

村先进人民调解员事迹材料【第二篇】

***,汉族、中共党员,现年49岁,二连浩特市乌兰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是一名在基层工作了二十余年的干部,二十年来,他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投入人民调解工作中,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营造了和谐社会环境,尤其是2009年乌兰街道办事处建立综治维稳工作中心以来,***同志把维护社区稳定,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和谐社区建设,保障社区居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衡量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标准,推动了街道社区和谐建设步伐,为二连市的社会稳定和构进和谐社区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群众敬重和爱戴。

摸清实情建机制 找准思路破难题

乌兰街道办事处辖区面积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0463人、流动人口16020人,流动人口占%,辖区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110多家,管辖白音、满都拉、巴达拉呼、胡古吉勒、那仁5个社区。近年来,***同志针对辖区重点单位多、流动人口多、弱势群体多、上访人员多、民间纠纷矛盾多的特性和所带来的压力,秉承“凡事都要有章可循”的原则,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办法,增进人民调解工作互通、互融、共抓、共管工作模式,提升了街道社区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2007年,适应城镇基础司法所建设的需要,经过***同志多次协调,争取建设资金10万多元建立了乌兰街道法律服务中心和人民调解庭,同时,各社区在***的指导下也相续建立了人民调解组织、治保组织、联防组织,使街道社区司法工作走上正规化轨道。2009年***同志深入江西枫桥考察,对当地的社会维稳工作和化解人民矛盾深受启发,回来后,便制定了《乌兰街道办事处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建设方案》,于当年6月投入8万多元建立了乌兰街道办事处综治维稳中心,实行“矛盾联调、治安联防、问题联治、平安联创”的四联机制以及“矛盾纠纷、治安问题、不稳定因素不间断滚动排查的”三排查机制,同时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做到了“四化”:一是调解工作制度化。制定各项调解工作制度,并按制度操作,做到有章可循。二是法律法规通俗化。为使一些调解常用法律法规通俗易懂,人民调解委员会制作张贴了血亲示意图,达到了一目了然的法律宣传效果。三是调解程序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调解程序制作了调解程序流程图,使当事人按照调解程序主张权利,调解程序规范化。四是回访制度经常化。为确保调解工作得到较好的执行,人民调解委员会实行了调解回访制度,对调解成功的纠纷在十五日内进行回访,做到了调解工作有始有终,受到了群众的称赞和好评。维稳中心建成后实现了良好运作,在维护社区稳定和化解居民矛盾纠纷中发挥了显著作用,中心启动两年来,共组织专项例会34次,形势分析报告会4次,排查安全及治安隐患6起,化解各类矛盾86起,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同志辛勤汗水和无私的奉献,更离不开他对人民调解工作正确的指导和执着的追求。

随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综治维稳中心的成立,在***同志的领导下,乌兰街道办事处逐步健全了调委会检查监督制度、定期向市司法局汇报工作制度、重点疑难纠纷集体讨论制度以及处理纠纷回访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不断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规范了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了人民调解组织。

事无巨细化矛盾 倾力指导暖人心

***同志做调解工作积极主动,立足本职,尽责尽力。只要居民群众需要,他都会和调解员一道,化解一个又一个矛盾,平息一场又一场纠纷,还社区居民一片安宁。多年来,他直接参与调解的家庭、邻里、婚姻、冬季取暖等各类民事纠纷达28余起,其中,调解矛盾纠纷14起。

2009年7月的一天,乌兰街道白音社区的居民贾建兵于某饭店,被酒后滋事者殴打致伤,造成贾建兵的股骨头裂开,***同志得知情况后,首先把伤者贾建兵送到医院去治疗,并且还多次到伤者家里看望,用自己的真情稳定了受伤者的家人。同时详细地了解了情况原委,又主动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联系,帮助贾建兵一家寻求了法律援助,在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找事件另一当事人谈心,使其意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和需要承担的责任,并且通过长达四个月的协商和劝解,做了大量细致繁杂的工作,根据事故责任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本着依法合理的原则,和调委会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一起计算贾建兵赔偿费用。“法”与“情”的结合使这起随时可能激化的矛盾最终得以化解,最后使双方达成了赔偿的共识:贾建兵一家获得了6万元的医药赔偿。纠纷解决后,贾建兵的家人感动地说:“如果没有马主任的帮忙,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们特意做了一面锦旗送到了街道办事处,“社区送温暖,浓浓助残情”,锦旗上简短的两句话真实地表达了贾建兵一家的感谢之情,也表现了***同志事无巨细、倾力指导的工作热情与责任心。

***同志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一方面强于责任心、事业心,另一方面强于对人民的爱护,同时他也强于全局观念,维护全社会的稳定。2009年二连市东城街道一姓的民工与房东因房租费问题打架,导致跳塔吊不幸身亡,民工老父亲失子心痛,与房东发生纠纷,几经司法所、公安派出所调解不下,当时二连市考虑***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积累多年经验,有很多措施和办法化解人民矛盾。***利用地缘、情感优势化解了

排纠安民尽职责,维护稳定促和谐

在多年的工作中,***同志还从街道的实际出发,重点排查因入冬取暖、修街扩道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因素,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由于防范到位,措施得力,一些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全部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多年来全街道没有一起集体访、越级访案件,百姓邻里和睦,群众安居乐业,街道社区治安形势良好。

2009年胡古吉勒社区辖区内的粮食局回迁楼有20多户居民的入冬取暖问题,一直到十月份下旬还未解决,***同志意识到这是一个关乎居民基本生活的问题,如不能及时得到解决,很可能会使矛盾激化,造成更大的纠纷。于是***同志及时深入每一户居民家中,耐心认真地了解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并且把居民们的要求和意见都一一地记录在册,回去后详细地整理成7条意见,在与供暖部门反复协调后,逐条解决,终于使这20户居民在寒冷的冬天到来之前,享受到了来自党和政府的阵阵暖意。“精诚所致,金石为开”,***同志以其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耐心细致的调解方法不仅平复了居民们的怨愤,维护了社区的稳定和谐,也践行了一个基层干部“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的诺言。

多年来,无论是入冬取暖纠纷,还是邻里矛盾纠纷,***同志始终做到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严格调解与灵活处理相结合,努力做到小事不扩大,大事不激化,力争给每个当事人一个公正公平的说法和交待。尽管没有高唱的赞歌,没有鲜花与掌声,没有冲锋陷阵的奋勇,也没有感人肺腑的动人事迹,但***同志却在这样平凡的岗位上,凭着对工作的执着,对百姓的热情,无悔奉献于基层工作,有了他的正确指导,乌兰街道的人民调解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创建和谐二连做出了重要贡献,而他自己无私传授调解经验方法,言传身教践行调解条例,不图名不为利,只求纠纷平息时,无愧于自己基层调解工作人员的称谓。经过多年基层工作的艰苦磨练,他获得的不仅是自身调解业务素质的提高,更加值得肯定的是,他获得了领导的高度认可,同事的尊重敬佩和百姓的真诚爱戴。我们从***同志的身上感受到了一种力量,一种扎根于基层二十载,却仍然不急不躁、默默奉献、无怨无悔、甘做百姓解忧人的精神。

村先进人民调解员事迹材料【第三篇】

马松明,男,现年53岁,中共党员,东寺头乡寺头村支部书记兼村级人民调委会主任,作为一名普通的调解员,他工作积极主动,立足本职,尽责尽力。只要群众需要,他都会不厌其烦地化解一个又一个矛盾,平息一场又一场纠纷,还居民一片安宁。多年来,他直接参与调解的家庭、邻里、婚姻等各类民事和预防矛盾激化及民转刑案件纠纷多达30余起。

一、依法办事,合法合情合理处理案件

20xx年安阳村的牛某骑着自己的摩托车,在寺头村的桥头和寺头村驾驶卡车的王某相撞,导致牛某当场死亡,作为寺头村支部书记兼人民调解员的马松明同志,主动到现场了解情况,并配合交警同志侦查了现场,各方都希望事情有一个圆满的解决。但当时双方都很不冷静,特别是牛某的亲属更是悲痛欲绝,牛某留下了一个刚满二周岁的儿子和在家务农的妻子,当时又哭又闹的就要把王某告到法庭,还是在一旁的马松明同志劝解双方冷静,又给他们分析事态的发展结果,牛某的亲属在权衡利弊以后,同意暂时不告对方。事态发生后的第二天,他就积极的在中间进行调解,牛某最初提出40万元的赔偿,但是作为赔偿方的王某的确是经济困难,无法赔偿这巨大数额的赔偿金,他在了解情况后,8次到安阳村进行调解,并和安阳村的支部书

记协商解决,同时他还主动到交通部门咨询解决这次交通事故的最佳的解决方案,希望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这次案件,最后交通部门希望两家协商解决这次交通事故,最后在他三番五次的说和下,最终两家同意以15万元的赔偿解决此次交通事故。

二、以情动人,调解成就有情人

寺头村的村民申某儿子到了结婚的年龄,他利用自己在村上的好口碑又当起了媒人,说和了与本村一个姑娘的婚事,双方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不巧的是男方的父亲又不幸得了癌症,花去了用来为儿子娶媳妇的彩礼,女方坚持要万元的彩礼,一时双方陷入了僵局,作为媒人的他义无反顾的当起了和事佬,经过他的苦口婆心的劝和,男女双方同意结婚典礼。就在迎娶新娘的当天又出现了意想不到的难题,女方父母不让新娘上花轿,就在这时还是他在中间调解,最后事情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最终他撮合成了这一对有情人。

三、基层调解,始终不渝做好调解工作

农村工作复杂琐碎,往往是“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很多矛盾纠纷都落到村一级班子上来。作为支部书记兼人民调解员的马松明,以他的真心和宽容,以他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架起了与村民心灵相通的连心桥,筑起了维护农村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在岗6年来,他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化解可能“民转刑”案件5余起,在调解工作做到了“小事不出社,大事不出村”,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了农村的稳定。

马松明工作在寺头村,但作为支部书记、人民调解员的他,始终不忘自己的职责,不管哪里有纠纷,不管何时发生纠纷,只要他知道了,他都会尽心尽责地及时化解。

像芝麻大的小纠纷,马松明从来没有烦过,相反,他把调解当成一件乐事。马松明说,在农村,许多矛盾纠纷往往是由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引发的,如果调处不及时,就会酿成大的矛盾纠纷,甚至走向激化。因此,老百姓的事无小事。在他的调解记录档案中,记载调解的小纠纷就占绝大部分。因为人民调解工作成绩突出,马松明也多次得到了上级的表彰和肯定。

把和睦送给别人,把幸福送给别人,这是马松明追求的目标。“以人心换人心,以党心换民心”,这位年已53岁,6年如一日地在基层调解战线上默默耕耘的人民调解员、共产党员马松明就是这样以自己的诚心,赢得了村民们的爱戴,被村民亲切地称为“和事佬”。

马松明同志在支部书记兼人民调解员的岗位上履职尽责,他情系人民调解工作,把人民调解作为事业来追求,在平凡工作中为农村稳定与和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村先进人民调解员事迹材料【第四篇】

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头塘村9个自然屯、20个村民小组、3651人坚持"三个代表"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本着重要思想和精神"预防为主,调解结合"充分调动辖区各方力量,加强基础工作,重点调查调解矛盾纠纷,切实承担保障一方安全的政治责任,维护辖区大局稳定。

一是密切关注组织建设,完善网络调解

为真正落实人民调解工作,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多层次的调解组织结构,完善了调解网络。一是加强对村内矛盾纠纷的调解,负责协调和处理村内重大、疑难、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纠纷。吸收一批有调解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工作、热爱调解工作的同志,不断丰富基层调解团队实力。二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调解水平。充分利用学校等载体,组织村组干部和村组织调解人员培训班,集中培训调解人员。使广大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高。继续发扬村干部的艰苦奋斗,愿意奉献,利用假期自愿工作,美化村环境。为满足工作要求,结合先进教育活动,村民委员会制定并完善了工作调度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学习制度、考勤制度和合理化建议制度。同时,每个村干部都配备了工作日志、会议记录、学习笔记本、电话、来信和访问登记表。同时,建立了调解处理制度,认真接待村民的来信、来访和来电。通过制定和实施各项措施,规范工作行为,调动村干部积极性,提高村委会整体工作水平,为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把握有利时机,及时化解矛盾

为将"预防为主、调处结合"工作方针落到实处,我们及时做好本村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抓住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主要矛盾,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不留死角死面。通过排查做到三个"心中有数",即对过去排查出来的未解决的矛盾纠纷心中有数;对本次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解决情况心中有数;对可能影响本村、管区稳定的重大、复杂、疑难纠纷心中有数。在排调中,做到早发现、早控制、快调处,把矛盾纠纷及时消灭在基层,防止和避免排查不及时,调处不及时导致矛盾激化或诱发新问题,严控信访案件的发生和矛盾激化。

在调解村民矛盾时,我们摸索出了一些经验,通常调解邻里纠纷分三个步骤:一是听,在矛盾冲突后当事人双方各说各的理,各执一词,只强调自身的利益,争执不下。这时不妨让他们都说出来,出出气。二是劝,首先要掌握时机,双方都在气头上时,不能劝,要耐心等待消气、理智后进行劝说,同时顺着各自的想法提出假设,推论出坏的结果;然后进行换位思考,从对方的角度分析,劝说双方各退一步;最后从影响彼此关系的角度阐述其厉害关系。三是调,依照法律和人情进行调解,梳理矛盾,分清责任,解决实际问题,彻底化解纠纷。

去年来,在调解委员会的不懈努力下,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案件23起,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其中引导群众走司法程序3件,没有一件因民间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械斗或民转刑案件,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调解队伍成为了化解当地社会矛盾、宣传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三、调解普法两结合,标本兼治见效果

调处已发生的矛盾和纠纷,只是治"标",更重要的治"本"工作则要通过抓好公民的普法学习教育来提高公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从而更加有效地避免或减少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的发生。

按照这一思路,我们广泛开展了法律进村屯、进学校区活动。组织村民上普法课,学习各类法律知识。去年共举办法制宣传教育课8次,受教育面达2500人次。向居民发放新《信访条例》2014余份,加深了村民对新条例的认识。利用宣传栏不定期刊出了《反对邪教,幸福安康》2期、《信访条例》2期,并开辟了法律知识专栏,开展经常性和针对性的法制教育,把村民群众思想统一到讲稳定、讲大局、讲奉献上来。结合我村的工作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如邀请农民艺术团到本村进行文艺演出,及时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及法律法规。开展小学生交通安全安全教育活动,举办了"交通安全知识竞赛"。通过参加公共设施管护、发放宣传资料、帮孤助残等一系列社会实践活动,倡导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的社会风气。由于宣传到位,教育到位,本村干部群众基本做到了学法、用法、懂法、守法,有效提高了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和诚信待人的意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本辖区矛盾纠纷的发生和群众集体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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