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民警组织部谈话怎么谈自己范例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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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民警组织部谈话怎么谈自己【第一篇】

本人于XX年毕业于××大学法学院,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通过社会招考公务员进入公安队伍,自去年9月21日开始工作,今年2月中旬进入市局法制处工作,至今已满一年。现将本人在这一年试用期间的诸方面总结如下:

一、德

在参加新警培训期间,本人深深体会到人民警察所肩负的历史责任和使命,自觉在很多方面与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尚有差距,在警校老师和区队领导的指引下,本人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素养和觉悟,并体现在日常的生活学习和训练中,摒弃大学时代松垮作风,从思想上真正实现由一名普通学生向一名合格人民警察的转变,为进入公安队伍踏出坚实的第一步。后分配至市局法制处工作,得到了处领导和各位老师的帮助和教诲,又恰逢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如火如荼的展开,虽然我不是共产党员,但这次活动同样使我受到了一次极其深刻的思想和政治路线方面的教育,通过对“三个代表”、“党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巫局长《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等的学习,以及积极参与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让我深刻认识和理解到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感。这次教育活动,对我正确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指明了方向,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自身的理论水平,从而夯实“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使我敢于正视自身存在的不足,坚定的围绕在党组织周围,努力向党组织靠拢,争取在思想上、行动上早日成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与此同时,通过市局的各种警示教育活动,也使我明白公安队伍作为一支纪律部队,坚持依法从严治警方针,出台了“五条禁令”等警纪铁规,本人作为公安队伍中的一员,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铭记人民警察的身份和责任,以健康良好的状态投身于本职工作。

二、能

胡锦涛总书记要求,公安机关要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努力在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为经济发展服务的能力”上下功夫。这是对整个公安机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总体要求。我作为一名进入公安队伍不久的新警,要以提高公安机关“四个能力”为指导思想,立足本职工作,不断开拓创新。在进入公安队伍最初的四个月时间是在新警培训中度过的,这期间,我担任班长,主要配合区队领导展开各项工作,得到区队领导和同事们的肯定,同时,区队领导也指出了我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给了我宝贵的意见和帮助。进入市局法制处后,我从事的主要是内勤工作,我始终以满腔热情投入到每一项工作中去,尽己所能做好交办的各项工作,在诸多老师的帮助下,边问边学边做,已能独立完成部分工作。越是深入的接触到各项工作,越是觉得自己在学校里所学的太少,作为法制部门的内勤,要求对公安相关法律法规都要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这方面本人存在较大的差距,还要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

三、勤

勤,不仅是一种品质,更是一种生活状态。进入公安队伍以来,我一直保持对工作的热情,以积极向上、奋发蓬勃的精神状态面对工作,虽说工作中也会产生偏差,但在错误中不断反省,不断学习,不断成长,努力做到“勤工作”。另一方面,法制部门承担着公安法律服务、保障和执法监督工作的职能,对法学理论和执法实践都有着相当高的要求,本人在工作期间努力学习公安有关法律法规,把握领导给予的每一次学习机会,通过学习不断增强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政策法规意识和实际从警能力,希望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制民警,努力做到“勤学习”。此外,提高对“大练兵”活动的政治认识,积极响应市局号召,开展大练兵。本人毕业于地方院校,对于警务技能和体能方面都有所欠缺,但身为一名人民警察就该有警察的身体素质和技能,不仅在大练兵考核评估期间要练,更要持之以恒的练下去,练出好身体,练出好精神,练出警察的好形象,努力做到“勤训练”。

四、绩

进入公安队伍工作刚满一年,所做的都只是一个警察该做的本职工作,没有什么成绩,只能说通过一年的工作有所收获。四个月的新警培训让我对警察有了纪律部队的印象,让我学到了公安业务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在理论考试和警务技能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认可,被评为“优秀学员”,这是我进入公安队伍的第一个荣誉,也让我对今后的公安工作充满了期望和信心。分配至市局法制处后,主要从事内勤工作,制作统计各类报表和总结、法制网页中有关信息部分、各类法制会议的会务和记录工作、法律法规库的充实整理以及学习审核、整理相关规范性文件等工作。在这过程中,渐渐发现仅有对工作的热情是远远不够的,有太多的东西需要学习,而这期间的收获也就是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缺点,一方面,从事内勤工作要克服心浮气燥的工作状态,面对纷繁的信息和数据要冷静细心、不厌其烦;另一方面,面对各项工作要懂得思考,考虑问题要全面细致;再者,要不断的学习,因为法律法规是不断完善变化的,不仅要随之一起充实,还要有自己的见解和看法等等,这些方面都是我所欠缺的,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慢慢的改进,不断的完善自我,逐步完成一名新警向合格的警察乃至一名优秀的警察的转变。

以上是本人的总结,请领导对我的工作加以批评指正,我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倍努力。

法制民警组织部谈话怎么谈自己【第二篇】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同学们:你们好!

今天应邀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课,很高兴,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关系愈来愈密切。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走进社会的第一步。借此机会我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讲上一些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与大家共勉。希望同学们能够通过听讲课、受警示、学法律,从点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今天我讲的第一个案例是吸毒,这是一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可能有一些同学还知道的,

2014年5月25日,有一个神情悲伤的父亲到戴南派出所报案称其儿子吸毒了,当时是我和他儿子谈的,他的名字我不说了,他今年24岁,应该是你们的师兄,他第一次吸毒就是因为好奇,我记得最清楚的是他当时跟我说的一句话,他当时说:“我以后不会再吸毒了。”大家能不能猜猜后面的事情呢?

2014年6月11日,他再次因为吸毒被兴化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五日,2014年10月24日,他又再次因为吸毒被兴化市公安局行政拘留7天,在2014年10月30日,也就是他被行政拘留出来的这一天上午,我亲自将他送到连云港市东海县的东海农场进行强制戒毒两年。(送他到连云港的那天,我跟他聊的,他到现在还没有谈女朋友结婚的,我跟他说你这样有哪个女的愿意跟着你啊,你现在是害你自己,害你自己的父母,你是不是准备以后害你的老婆,害你的子女呢)

可能许多学生不知道什么是吸毒,不知道什么是毒品,我跟大家讲一下

吸毒就是采取各种方式,反复大量地使用一些具有“依赖性”潜力的物质,这种使用与医疗目的无关,其结果是滥用者对该物质产生依赖状态,迫使他们“无止境的追求使用”,由此造成“健康损害”并带来严重的社会、经济甚至政治问题。

那什么是毒品呢,毒品就是指能使人形成隐僻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前最常见、最主要的毒品有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等。

(冰毒、兴奋剂甲基苯丙胺)

在我国吸毒人群中,35岁以下的青少年比例竞高达77%,而且这些人初次吸毒的平均年龄还不到20岁,16岁以下的吸毒人数更是数以万计。

对于如何防范毒品,我认为应该做到“十个不要”:不要吸烟;不要因好奇而吸毒;不要盲目追星、赶时髦、贪图享受去吸毒;不要结交有吸、贩毒行为的人;不要为寻刺激、冒险去吸毒、不要相信毒品能治病等谎言;不要为了摆脱烦恼而吸毒;不要听信吸毒者的话;不要随便接受他人递送的香烟、水果、药物、饮料等物品;不要再吸毒场所停留。

第二个案例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为了叙述方便,我先把涉案的人员基本情况作以介绍:张某,男,16周岁,某中学学生;孙某,男,16周岁,某中学学生;沈某,男,18周岁,某中学学生。

2014年3月22日晚10时许,张某酒后走出学校宿舍楼大门时,将下晚自习回宿舍的学生孙某撞了一下,把孙某撞坐在地上。孙某回到宿舍,将其被撞的事情告诉了同学沈某,请沈某帮忙出头处理一下。沈某答应后,沈某、孙某就将张某叫到宿舍楼西侧的空地上说刚才发生的事情。沈某、孙某问张某这件事怎么处理,张某跟沈某、孙某说:“你们想咋办就咋办。”沈某就在张某的右肩上捣了一拳,后又用左手搂住张某的脖子,用右拳在张某的身上捣,孙某就在一旁帮助沈某殴打张某。张某被打急后,从口袋里掏出跳刀,对着殴打他的孙某的胸部、身上捣了三、五刀,致孙某大量出血送医院抢救。经医院抢救发现,孙某左胸部、右胸部、左上腹等处被刺伤。案发后,张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法医鉴定:孙某胸腹部被锐器刺伤,致双侧开放性气胸、肺破裂、胸闷、气短、呼吸困难;失血性休克。按照《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58条、第87条之规定,孙某的伤情已构成重伤。

案件到了检察院后,张某被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因张某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且案发后主动投案,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对孙某被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张某赔偿大部分民事赔偿。

本案涉及到的法律概念有:

1、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罪是怎么构成的,《刑法》规定:1、客体要件,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具体说是: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本罪。3、主体要件,故意伤害罪的主体要件是,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4、主观要件,是指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只有这四个要件同时达到,才构成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行为有什么界限,故意伤害,是指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对人体组织完整性的破坏,一种是对人体器官机能的损害。而一般的殴打行为,通常只造成人体暂时性的疼痛或神经轻微刺激,并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当然,殴打行为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并非绝对,而只能是相对而言的。例如,朝人鼻子打一拳,有可能造成鼻青脸肿的后果;用手撕一下,也可能造成表皮损伤。但这种行为都不属于犯罪,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而只能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殴打他人给予行政处罚。

需要指出,有时殴打行为与伤害行为在外表形式及后果方面没有什么区别。例如拳打脚踢,有时只造成轻微疼痛或一点表皮损伤、皮下出血,有时则可能造成伤害甚至死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甄别行为人的行为的性质呢?不能仅以后果为标准,则不能简单地认为,造成伤害他人身体甚至死亡结果的就是故意伤害罪,而没有造成伤害的就是一般殴打行为。而应综合全案情况,考察主观客观各方面的因素,看行为人是否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是有意伤害他人,还是只出于一般殴打的意图而意外致人伤害或死亡。

2、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行为人采取造成一定损害的方法,以防防止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遭侵害的有限度的行为。由此可见,正当防卫有四个条件:一,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二,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三,必须是针对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人;四是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说明: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法律提倡公民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在本案中,张某的行为有点防卫的成份,但不属真正意义上的正当防卫,所以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现实生活当中,人们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双方打了架,后动手的一方总说自己是在正当防卫;学生打了架,家长参加调解的时候,也总是说自家的孩子后动手,是正当防卫!那么,双方打架,后动手的一方真的是正当防卫吗?一般说来,打架还手的一方,不属于正当防卫!这是因为正当防卫的第一条件是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不法侵害行为包括有社会危害性的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但主要是指犯罪行为,如杀人、强奸、抢劫、放火等,对这些行为,如果不果断采取防卫行动,使其停止非法侵害,将会对社会、对人身等造成重大危害。打架还手就不同了,比如说,甲动手打了乙,乙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比如打110报警,学生完全可以报告老师解决,没有必要一定要动手还击。动手还击引起互殴,不利于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所以,两人打架,不论何方被打致伤、致残,还手的一方一般不算正当防卫。如果因还手而使打架事态恶化,不论是先动手的造成的还是后动手的造成的,双方都要依法律负应有的责任。所以,避免打架是至关重要的。

3、 刑事责任年龄:《刑法》规定:14周岁以下是完全不负刑事责年龄段。14周岁至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年龄段,这一年龄段的公民犯以下8种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破、投毒。16岁以上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段。14至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本案中张某的年龄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但因为犯罪时未满18周岁,应当从轻处理。

平心而论,本案中的在校生张某,判了刑 ,赔了钱,挨了疼,应该有哪些教训?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假若,张某遵守校规,不在校内喝酒;假如张某撞人之后,说声“对不起”; 假如孙某被撞后,能理解张某是无心撞的,而不予计较,会是什么结果呢?这起案件本来是可以避免的。

各位同学,听了这两个案例,我们应当从中受到哪些启示?我想应是5句话:慎交友(常言说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但是交一个坏朋友,多的是什么路呢,像我上面说的吸毒的案例,你多了一个吸毒的朋友,是不是多了吸毒毁一生的路呢,所以要慎交友)、立大志(可能跟同学们说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不现实,但是希望大家能够为了自己,为了父母而好好学习)、善慎独(就是提醒同学们一定要有独自思考的能力,遇事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要有自己的主见,且不要盲从)、敢维权(每一位同学都应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坦白(一旦做错了事,甚至犯了法,就要坦白地向老师、学校、公安机关把事情讲清楚,争取从宽处理。今天的第二个案例中,被告人有的能如实供述犯罪过程,才被依法从轻发落,判了缓刑。所以,我奉劝同学们最好从小学法、懂法、守法,万一触上法网,就应该主动坦白、自首、如实交代,争取从宽处理)。

最后,祝愿各位同学,勤奋学习,天天向上,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国家栋梁。

法制民警组织部谈话怎么谈自己【第三篇】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委、市关工委对中小学进行法制教育的精神。我代表乡法制委员会,今天给大家做报告。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关于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中指出:“青少年应当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大专院校、中学、小学都应当开设法制教育课”。党的十五大报告又进一步指出:要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邓小平同志的讲话和中央、省、市有关精神,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公、检、法、司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在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中,进行了大胆实践。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把中小学的法制教育作为依法治市、依法治区、依法治校的重要工作来抓,把它列入精神文明建设奋斗目标加以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相应建立了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做到计划落实,人员落实,制度落实,确保了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有序地开展。许多区县采取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的教育方式,拓宽了法制教育渠道,提高了法制教育质量。为提高法制课教学质量,组织了中小学法律常识课教师进行专业培训,进行教学观摩;在对教师的继续教育中,增设法律教育课程,要求教师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针对后进生的特点,专门为行为有缺陷的同学举办了法制教育培训班,使他们增强了法制意识,增强了自律能力。

全市各中小学充分利用班会、校会、听报告、法律知识竞赛等教育手段,并请进来、走出去、结对子的方法,加强对学生法制教育宣传。请进来,即邀请公、检、法、司有关部门的同志来校用实例对学生进行面对面的教育;走出去,即组织学生去监狱、少管所、戒毒所参观,从反面角色身上接受教育;结对子,即广泛开展警校、庭校、军校共建,聘请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同志和解放军指战员担任学校法制教育辅导员,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经过全市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我市中小学生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明显提高,法制观念明显增强,违法犯罪案件明显减少。近几年,我市中小学在校生犯罪率一直控制在万分之一以下,并呈逐年下降趋势。2004年底,经市区检察院、法院统计,涵盖普教、职教、成教等所有学生在内,在校生犯罪率已控制在万分之左右,普教系统在校生犯罪率已降低到万分之。我市预防和减少在校中小学生犯罪工作得到国家、省、市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和赞扬。

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减少和控制在校生犯罪率任务仍很艰巨。我们教育部门的同志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继续抓好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为此,我代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提出如下建议和要求:

1、提高认识,宣传到位。

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提高中小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整体素质,是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是实现我市依法治市战略目标的需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既要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也要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要加大法制教育工作的宣传力度,各个学校要通过广播、电视、班会、校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制教育的宣传,提高学生的学法、懂法、守法意识。

2、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各区县教委、 各个学校在原有基础上要充实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法制教育队伍建设。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确保每季度开一次工作会,每学期开一次研讨会,每学年开一次现场会或经验交流会,每两年开一次总结表彰会。使法制教育工作走上正常化、科学化、制度化轨道。

3、师资落实,课时保证。在市领导的关心下, 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委、市关工委共同组织编写的中小学法制教育读本已经正式出版,就要下发到我们师生手中。各个学校要认真做好课前有关准备工作,做到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证,特别希望我们的教师在授课中能针对不同层次学生的年龄、心理、生理特点、知识结构,用以案说法、以例释法的方式,深入浅出地阐释基本的法律常识,形象生动地上好每一堂课,使学生学习后能牢记在心,终身受用。

4、重视“转后”,齐抓共管。

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教委《关于完善转化后进学生工作网络的意见》,加强对后进学生的法制教育,加强帮教队伍建设。要充分发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积极参与这一工作,要主动与关工委、公、检、法、司等职能部门联系,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使每个后进学生在家有人关心,在社会上有人帮助,在学校有人管理,进而提高后进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素质。

5、督查评估,提高实效。

市教委将在适当时机组织对各区县、学校中小学法制教育情况进行调研、检查、评估。实行市对区、区对校、校对班的督查,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性督查机制,推进法制教育、控制在校生犯罪工作进一步落在实处,使学校德育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最后,请各老师、同学把制教育的成功经验带回去,认真研究,加以推广,扎扎实实地把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开展下去,为完成市委、市政府依法治市战略目标,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法制民警组织部谈话怎么谈自己【第四篇】

XX公安分局民警个人工作总结 XXX个人工作总结 本人XXX,女,33岁,汉族,中共党员,大专文化,1992年参加公安工作,于XX公安分局户政股工作至今,现级别:

一级警司。 本人自参警后,在上级领导的大力指导、帮助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注重德、能、勤、绩全面发展,忠于职守,服从命令,勤奋工作,充分发扬团结拼搏的精神,全力投入到公安工作当中, 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在各个方面均取得了不错的成绩。现将多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政治思想方面:

严于律已,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党性修养和政治思想觉悟不断提高。 多年来,我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去分析和观察事物,明辨是非,坚持真理,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在思想上积极构筑抵御资产阶级民主和自由化、拜金主义、自由主义等一切腐朽思想侵蚀的坚固防线。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坚信社会主义最终必然战胜资本主义,对社会主义充满必胜的信心。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加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二、学习方面:

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参加工作以来,我重视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在工作中,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水平。 一是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增强自己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报告及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觉坚持以党的十六大为指导,为进一步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自己的努力。 二是认真学习工作业务知识,重点学习户政管理、财务管理及电脑知识。在学习方法上做到在重点中找重点,抓住重点,并结合自己在户政管理、财务管理、电脑知识方面存在哪些不足之处,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三是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结合自己工作实际特点,利用闲余时间,选择性地开展学习,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工作方面:

服从领导,勤奋工作,廉洁自律,顾全大局,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多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工作,廉洁自律,时刻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自己平凡而普通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一是认真收集各项资料,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分析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向领导汇报,让领导尽量能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最近工作的实际情况,为解决问题作出科学的、正确的决策。 二是认真执行领导的统一部署,分清轻重缓急,科学安排时间,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领导交办的每一项任务。 三是自觉保持艰苦朴素的传统作风,认真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社会道德规范,自觉把自己置于组织、家庭和群众的监督之下,默默工作、无私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团结同志,为人诚恳,从小事做起,从日常生活点滴抓起,甘当表率、乐于奉献,积极进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一切工作能够以大局为重、以全局利益为重,坚决贯彻个人利益服从于集体利益的原则,以高度的热情和责任感完成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四、不足之处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回顾过去,我在上级领导的大力指导和帮助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政治理论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现代办公技能还需进一步深入钻研。 继往开来,在新治安形势下,本人将本着成绩只属过去,未来仍需努力的思想,将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总结经验和教训,并继续努力完成上级交待的每一项任务;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本身实际,开拓进取;以创建人民满意的警队为目标,为我市、我镇、我辖区的经济建设贡献积极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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