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范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需强化底线思维范例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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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需强化底线思维1

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疫情在全球有蔓延之势,并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冲击和影响了全球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发展。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疫情也对我国金融安全产生了一定影响,由此,当前应立足国情、放眼世界,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对策,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确保金融安全以及经济稳定发展。

新冠肺炎疫情对金融安全的影响

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和金融产生了一定的冲击,造成了多方面、多层次的影响,增加了经济金融风险。

一是经济下行风险增大。当前,疫情已对全球经济造成严重损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等国际组织纷纷下调今年全球及主要国家地区的经济增长。从中国PMI整体发展来看,制造业、非制造业新订单指数与生产指数呈现几乎一致的下跌幅度。

从中长期来看,疫情对国内外生产侧的影响主要体现为产业链多环节的接续影响。从疫情涉及产业来看,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生活性服务业直接受到冲击,而制造业前期开工不足也将明显限制生产规模。从疫情对全球产业链的影响来看,制药业、半导体业、汽车制造等行业以及能源产业,所受冲击最为明显。对需求侧的影响主要体现为,居民消费行为将更趋理性、保守,投资活动趋于紧缩,全球经济衰退预期引发海外需求整体降低。整体而言,我国经济供给侧与需求侧都面临较大挑战。

二是宏观杠杆率提升。自疫情暴发以来,延迟复工使宏观杠杆率承受压力。一方面,疫情已明显制约房地产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发展,企业利润下降致使企业债务负担加剧,不良贷款率增加,违约风险提升。

另一方面,全国普遍延迟复工、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率偏低、产业链下游行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复工率偏低,致使经济增速预期下降。在住户债务方面,个人住房贷款和消费信贷是最主要构成部分。企业生产能力下降将向住户偿还能力形成传导,加剧住户债务负担与违约风险。疫情加剧金融风险积累,稳增长与防风险动态平衡难度进一步增加。但就总体发展来看,体现为局部企业的债务杠杆风险与流动性风险,转化至系统性风险的概率较低。

三是金融市场风险增加。自疫情暴发以来,受短期的恐慌情绪、长期经济增长负面预期、全球股市联动等影响,引致世界多国股票市场价格下跌。自3月4日起,全球疫情暴发、国际原油期货价格下跌,再次引发债券市场恐慌、收益率水平明显下行。在短期,国内债券市场将经历疫情冲击带来的反复震荡。在疫情引致国内外金融市场波动明显加剧的情形下,我国不仅应聚焦当期生产活动稳步恢复,更应关注悲观预期导致的未来需求不足,以稳定可持续的经济增长支持金融市场稳定发展,防止金融资产价格下跌引致的企业净资产价值进一步降低。

四是利率风险预期增强。疫情突发期间,居民出于消费、避险等目标而产生的食品类商品消费需求,进一步推动CPI抬升。今年1月CPI同比增速高达%,2月CPI增速稍缓解至%,但仍处于历史高位。与此同时,生产价格呈现通缩状态。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再度转为负值,同比下降%,显示生产领域有效需求不足。

近期国际油价下行,进一步抬升了PPI通缩压力。结构性通货膨胀通常伴随需求缩减型货币政策。但当前经济整体需求偏低,货币政策宽松预期明确,又将对现有通货膨胀造成压力。在实体经济下行压力区间,结构性通胀与国际油价下行将引发利率风险预期,增加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难度,影响金融体系的稳健性,提升金融风险发生概率。

五是汇率风险积聚。自疫情发生以来,人民币汇率整体呈现走高趋势。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多重因素将对人民币汇率施加贬值压力。第一,经常账户货物贸易面临逆差压力。当前,全球疫情正处于快速传播阶段,疫情带来的海外产业链受阻、总体需求降低都将导致出口规模明显降低。第二,经常账户服务贸易仍然面临逆差压力。随着疫情在多国暴发,其将对海外旅客来华旅游活动产生明显抑制,因而服务贸易仍可能面临逆差压力。第三,国内货币适度宽松加剧逆差压力。为充分应对疫情可能带来的流动性风险,国家增强货币政策的灵活性,早部署、快行动,特别注重预期引导,已形成专项再贷款、货币市场利率中枢下移等多项举措。针对未来的生产生活恢复,货币政策预期还将进一步宽松,由此将增加汇率贬值风险。

六是流动性风险加大。疫情之下,经济主体风险偏好降低,可供交易的资金与交易意愿、到期债务总量相比偏低,引发流动性风险。疫情引发的流动性风险集中体现为企业流动性风险、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全球市场流动性风险三个层次。

首先,企业流动性风险方面,复工复产的延迟已致使企业现金流压力巨大,餐饮、旅游、电影等生活性消费行业销售额损失预计将分别高达数千亿元。其次,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方面,中小企业日常流水显著低于预期,餐饮业、运输业、房地产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清偿能力下降,结合央行适当展期政策要求,致使商业银行现金回流能力下降。与此同时,疫情引发的短期存款流失与到期存款延期进一步加剧了风险。再次,全球金融市场流动性风险方面,海外疫情的暴发与扩散对全球经济形成冲击,而原油价格下跌同样致使优质资产面临变现需求。多国货币政策调控释放的流动性,虽然能够对资产价格形成支撑,但对抑制病毒传播而言仍然效力有限。企业流动性风险、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全球市场流动性风险,都将对我国宏观流动性产生压力。

积极防范有效化解金融风险的对策建议

面对疫情对金融体系造成的冲击和影响,我国要加强顶层设计,采取行之有效的对策,科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支持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一是实施稳健且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货币政策在中、短期内或将继续承担提振总需求的大任。第一,适度下调贷款基准利率,在为全社会流动性整体纾困的同时,部分缓解汇率风险。第二,定向降准更加关注房地产业、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当前定向降准重点是普惠金融,维持小微企业生命力是主要目标。而鉴于房地产业、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对国民经济的支撑作用,应当逐步转向对上述产业的信用支持,特别是确保产业链核心环节企业信贷充足。

二是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面对疫情的负面冲击,我国财政政策需注重功能性,在稳就业、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领域实现支撑,并形成对稳金融目标的有力配合。第一,更加积极地实行减税降费,惠及制造业、交通运输业、房地产业、住宿和餐饮业等行业,尽快缓解普遍存在的流动资金趋紧状况,化解流动性风险。第二,形成就业、外贸专项补助资金,防止失业率增高、外贸需求过低引致的经济增长风险与汇率风险。第三,加大与5G、人工智能、区块链、互联网服务、金融科技服务、基础科技研发活动等相关的“新基建”投入,提前布局与经济中长期增长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完成产业链重点环节基础设施建设,将为国民经济恢复稳健增长提供助力。

三是完善多层次的金融市场建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2020年重点工作之一是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健全退出机制,稳步推进创业板和新三板建设。针对疫情引发的多重金融风险,特别是短期内全球股票、债券、原油市场数次下跌引发的国内金融资产价格震荡,继续完善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丰富非金融企业融资来源,分散银行体系间接融资主体和股票市场直接融资主体风险,是维系长期金融安全的必要举措。

第一,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建设。当前,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券商柜台市场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大格局已初步建立。但创业板对优秀创新企业的吸引力和包容度不高,新三板也长期存在市场流动性不强问题,因此,应加强这些市场建设。第二,关注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债券市场建设。虽然疫情曾致使我国债券市场处于水平波动状态,海外疫情暴发、国际原油期货价格下跌再次引发债券市场冲击,但宽财政、宽货币的政策预期,将为国内债券市场带来发展机遇。为实现对银行业信贷融资、股票融资的功能分担,债券市场应提升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融资力度。第三,稳步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为进一步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一方面要推动传统金融企业与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金融基础科技衔接,开展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先行试点研究工作,加强金融市场统计信息建设;另一方面要建立更加灵活适配的金融政策体系,在外部环境更加复杂、内部环境遭受冲击的复杂状态下,继续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引导融资成本与经济状况、企业承担状况相适应,创新和运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

四是健全宏观金融风险预警监测体系。国家和各地区要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预警监测体系,及时掌握各项风险发展情况,适时采取政策措施化解风险。针对今后一段时间金融风险可能存在的突发性、敏感性、开放性特征,国家和地方应当从三方面健全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

第一,加强对宏观经济指标纳入,特别是全球宏观经济指标。疫情对金融安全的威胁,以疫情对实体经济的威胁为基础。经济萧条,将成为威胁金融安全的最可能因素。考虑到国内复工复产效率,产业链尚未修复,而国外疫情蔓延同样使得全球经济发展不确定性增强,负面增长预期较为一致,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应充分考虑国内与国外经济状况,形成对国内与全球经济增长、国内与全球通货膨胀率、投资与消费活动、经济景气指数、经常贸易差额、外汇储备、大中小企业盈利水平、居民收入等指标的及时监测。

第二,覆盖国内外多层次的金融活动。鉴于疫情对金融业的影响横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而国外金融市场受疫情影响已呈现明显下行趋势,及时监测国内外不良贷款率、流动性等变化,适时应对潜在风险,才能降低风险传染概率。

第三,运用临近预报技术实现高频监测。受制于数据发布速度,现行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低频性,最快仅可按月度频率发布。针对疫情带来的多重不确定性,为形成及时、有效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可依托临近预报技术提高监测频率,对经济与金融发展形势展开实时分析。

心得体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需强化底线思维2

金融作为现代经济活动的血液,它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和人类生活的改善。与此同时,金融活动又作为一种典型的风险投资活动,总是机遇与风险并存。如何把握机遇,化解金融风险,降低不良资产,保证金融资产的质量,使金融活动促进我国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加强金融部门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等相互制衡的管理体制。首先,要实行决策责任制。金融部门决策人员要对自己作出的决策负责,执行人员要认真实施各项决策,监督人员不仅要对执行人员的实际操作进行监督,而且也要对决策人员的决策进行监督。其次,建立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的组织体系。按照工作特征和要求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工作任务,赋予各岗位相应的责任和职权,建立起相互配合、相互督促、相互制约的内控制度。第三,建立违规违章预警预报、处理制度。建立业务主管部门监管制度、报送稽核制度,对带有苗头性的问题及可能产生的风险及时预警预报。第四,建立违规违章的控制、转化、补偿制度。对尚处于萌芽状态的问题,控制其继续发展。对已经出现的违章问题,要采取措施立即纠正。纠正有困难的,用现有政策消化。对已经造成损失的,要立即采取保全措施,用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妥善处理,以减少风险和损失。第五,建立新兴业务年度稽核制度。按照制度先进的原则对新兴业务加以规范,制度范围外的业务严禁开展,制度边缘的业务控制开展,对已经开展的业务要跟踪监督,防止失控。

二、加强贷款风险的管理与控制。首先要设计好金融部门的信贷内控机制。金融部门信贷内控机制的设计,应遵循整体性控制和分级性控制统一、权责统一的原则。使贷款业务操作的各个环节、各岗位、各权力之间既相互约束制衡,又相互照应合力协作。其次要完善决策、审批机制,提高贷款决策水平。要对所有贷款项目一律实行评估论证,认真执行贷款“三查”制度和“审贷分离、集体审批决策”制度,建立分层分类的贷款决策机制,坚持执行谁决策、谁担风险、谁负责任的贷款决策失误惩处制度,以杜绝乱拍板、乱决策情况的发生。第三要健全贷款约束机制。严格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要有效贯彻三岗分设的贷款制约机制。将贷款的调查、管理、检查、监测等环节职能适当分解,量化责任,以保证贷款投入的准确、安全和效益性。要建立起信贷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加强对信贷人员的约束。实行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实行包放、包收、包效益、负资金损失责任。第四要健全监督机制和风险预警机制。确定贷款的风险预警显示指标,建立和完善对贷款用途、效益和贷款质量的日常跟踪监控考核制度,实行量化目标管理。成立专门的贷款风险监测机构,加强对信贷资产质量的考评,并按照贷款的风险状况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奖励或处罚措施。第五要加强对借款人的信用调研与审查,准确把握住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及贷款的抵押和担保情况,对借款人进行资信评估,对评估等级不同的借款人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第六要发展信用保险,抵补风险损失。要求贷款各类资产都必须参加保险,从而相应减少贷款风险。

三、建立和完善金融风险点预警系统。防范金融风险必须从预防风险入手,建立健全金融点风险预警系统及相关的各项制度,通过制度的约束来确保预警系统的正常运作。一是罗列全面、细致的风险要素和风险控制点,既要考虑内部风险,又要考虑外部因素引起的风险;既要考虑静态风险,又要考虑动态风险;既要考虑操作风险,又要考虑体制和政策风险。二是对风险进行识别与分析,识别内部风险的机制是否完善;识别外部风险的机制是否完善;能否识别对每一重要业务活动目标所面临的风险;估计风险的概率、频度、重要性、可能性;风险所造成的危害。三是采取风险控制活动和措施,针对有可能出现的风险,列出所要采取的活动和措施,控制活动要与风险评估过程联系起来,要恰当实际,要保证管理指令的执行。

四、建立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处理机制。一是要充分发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作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对金融机构一定时点的资产与负债特别是不良资产清理后,划分为好账户与坏账户,将母体机构的全部或部分不良资产划到或折扣转移到管理公司账户的资产方,冻结并等待重组,一部分经营资本及一些特殊的负债(主要是对应的历史遗留问题)划至管理公司账户的负债方,准备抵扣不良资产,正常的资产与负债留置母体机构的新账户,使母体金融机构轻装上阵,正常运转。二是要建立金融机构不良资产重组新业务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从国家来讲,一方面,政府要给予金融机构一些鼓励性的优惠政策;另一方面,要对不良资产问题严重的金融机构施加压力,要求其降低不良资产,增加呆、坏账资本金的提取,压缩财务开支,追究有关贷款责任人的责任,促其加大不良资产回收力度。从金融机构来讲,一方面,金融机构可通过不良资产项目招标,签订超过处理不良资产基数后给予重奖的目标责任制,制定特殊奖励政策,鼓励业内部门、分支机构处理金融不良资产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金融机构要给相关的内部部门、有关分支机构下达一定的限制性指标,对原信贷责任人施加回收不良贷款压力,对新资产下达贷款风险控制指标等方式,力求在不良资产处理上抓出成效。

五、深化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进程,为金融机构防范和化解风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企业必须进行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扩大企业资本金,调动企业活力。企业改革将给金融业加强信贷风险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提供难得的机遇。金融机构应积极支持企业改制,参与企业改制过程,落实贷款债权,落实贷款担保责任,防止企业悬空、逃废债务。

六、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减少对金融微观活动的行政干预。理顺政府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规范政府行为,彻底改变政府用强制性行政手段干预金融业信贷的发放是目前急待解决的问题。政府管理经济的行为应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充分利用和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运用产业政策、信贷政策、指导性计划等经济手段引导金融业信贷的发放,为金融机构自主放贷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此外,金融风险能否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与外部的经济环境、政策环境、法律环境也是密不可分的。这就要求国家在宏观上对市场上每个参与者的风险行为进行约束,以减少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来达到降低市场风险的目的。

心得体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需强化底线思维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及省市区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打好防范金融风险攻坚战,坚决维护好街道金融生态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按照国家、省、市、区部署要求,结合街道风险程度、问题轻重、运作模式等,对各类互联网金融机构、线下投融资机构、涉嫌非法集资企业甄别认定,分类处置,进一步优化市场竞争环境,实现规范与发展并举、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为建设金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改革创新试验区创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二、总体原则

严控增量,化解存量。把不增加机构数量和业务规模作为开展金融风险整治的基本前提,绝不允许已排查出的机构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绝不允许外地机构迁至本辖区、绝不允许新增机构疏于监管整治。对前期已排查出的机构,应做到总量逐步化解、风险日益缓释,切实维护金融稳定。

积极稳妥,有序化解。工作稳扎稳打,讲究方法步骤,针对不同风险领域,根据违法违规情节轻重和社会危害程度区别对待,做好风险评估,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防范处置风险引发的次生风险。加强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统一把握宣传口径,加强舆情监测。

边整边改,整章建制。对金融风险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必须重点监管、重点处置,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要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制度规则,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

属地负责,协调配合。各社区是工作第一责任人,承担辖区内组织协调、风险处置、维护稳定等各项工作职责。街道各有关部门之间加强协调配合,服从政府统一组织部署,共同守住不发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实施步骤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主要分三个步骤推进:

(一)全面排查核实(2月1日前完成)

各社区、各单位要按照社会治理“网格化”要求,健全风险排查网络,通过扫单、扫街、扫楼、扫网、扫校等方式,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进一步摸清本社区、本部门牵头领域的从业机构和业务对象金融风险最新情况。对名单内投资理财机构做到家家到,已关停的机构及时做出相应说明,仍在开业的机构必须逐家登记入档。对新发现的机构动态添加到名单内,组织进行核查工作,逐家做出分析说明。对各类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网站进行排查,总部注册在本地的必须立即登记排查。1月25日前,以社区为单位,全面完成排查核实;1月31日前,各社区全面完成名单梳理核查工作,做到说明到位、登记汇总到位,现场照片留存到位。

(二)分类制定方案(3月30日前完成)

街道打非工作暨互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排查核实情况,结合企业类型、风险状况等,分类制定完备的整治方案。要突出重点对象、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扎实抓好方案制定。对区下发名单要求核查的机构、受理过投诉举报的机构、拒不配合的机构以及经会商分析违规情节严重的机构,均应列为重点对象,切实加强组织协调,逐家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工作方案应充分考虑各方关联要素,包括风险评估、预案处理、责任落实、节奏把握等方面。要把线下投融资机构作为重点领域,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区域内机构的数量、分布、规模,从区级层面统一认定标准、统筹整改时点,做到上下联动、左右协同。3月30日前,完成分类整治方案。

(三)稳步推进化解(12月30日前完成)

街道各有关部门对牵头领域的从业机构和业务活动,根据工作方案开展集中整治,务必年内有明显改进,力争走在全区前列。对违规情节较轻的,要求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违规情节较重的,依法依规予以关闭或取缔;涉嫌犯罪的,移送相关司法机关。有明确时间要求的,按要求完成整治工作;没有明确时间要求的,按照风险程度、处置难度逐批整治。要加强正面引导,积极稳妥工作,最大程度争取舆论、社会公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务必以保证兑付为重点,风险处置方式灵活机动,分类施策,避免过多的企业“跑路”、“失联”,防止发生大面积的因处置风险形成的次生风险;对有重大非法集资嫌疑、有外逃苗头的被整治对象负责人,及时采取手段,防止其外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社区要做细做实维稳工作预案,切实承担防范处置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责任。

四、工作重点

(一)统筹推进线下投融资机构清理整顿工作

线下投融资机构是我街道金融风险整治的重点领域。各社区要把深入推进线下投融资机构的清理整顿作为防范非法集资的重中之重,统筹组织,协同推进,确保整改到位。

1.突出重点抓整改。对于线下投融资机构,要按照风险程度、处置难度,会同相关职能部门逐一制定分类处置方案,确定分批次推进整治的名单。

2.切实加强源头管控。前期排查发现,线下投融资机构有的在街道布点,有的超范围经营,有的不注册直接挂牌经营。各社区要在3月底前安排网格员协同驻地派出所开展全面排查,对前期排查中新发现的疑似机构逐一核实。同时,市场监管办对申请设立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字样的或涉及上述金融业务活动的企业,一律暂停注册。对于信息咨询类企业,注册登记要审慎,加强对申请注册企业的真实性了解,摸清其注册真实意图。对符合我街道产业发展政策的,需经会商具后方可给予注册。市场监管办要将相关精神传达到每位工作人员,特别是一线工作人员,确保人人知晓,以免失职追责。

3.重视抓好日常监管。各社区综治主任、信息员及网格员要加强日常监测,对辖区内线下投融资机构,按周进行排查,对排查发现规模较大、问题较严重的机构,立即报告街道打非办,街道应立即向区金融办汇报并联合多部门立即处置;对新发现的互联网金融业态或相关从业机构,纳入风险监测。对超范围经营的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制定整改方案。未明确行业主管部门或无照经营的企业,由街道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建立联合工作组,督促其限期整改,必要时坚决予以取缔。

(二)深入开展现金贷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江苏省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实施方案》,扎实开展现金贷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推动互联网金融健康规范发展。

1.切实把握“现金贷”整治对象的主要标准。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对各类机构开展或参与无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无抵押、利率畸高等特征的“现金贷”业务进行清理整顿,重点整治利率畸高的“现金贷”业务,凡借款人平均年化综合资金成本超过24%或单笔年化综合资金成本超过36%的,予以重点整治,切实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2.明确重点整治对象。1省、市、区下发疑似重点机构。对省、市、区整治办下发的我街道涉嫌开展“现金贷”疑似机构,各社区要摆上重要位置,逐一开展现场检查,据实提出初步整治方案。整治方案包括机构实际控制人、业务开展情况、后续整改计划及督查责任人等。2银行业金融机构,由街道综治办协调上级部门开展。3区有关部门审批、备案或监管的地方金融组织,由区监管或主管部门牵头开展。对典当行、担保公司、保理公司、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等,在监管职能未明确调整之前,仍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由相关部门加强整治。4无放贷资质的组织或个人开展现金贷的。由综治办、派出所配合区整治办进行整治。各社区通过扫网、扫街、扫楼、扫校等方式以及接到群众举报、投诉发现的“现金贷”机构和个人,要上门检查,专项整治。

3.加大处置力度。有监管主管部门的机构开展“现金贷”的,由其监管或主管部门采取暂停业务、责令改正、通报批评、不予备案、取消业务资质等措施督促其整改,情节严重的坚决予以取缔;对无放贷资质的组织或个人开展“现金贷”的,依法予以打击和取缔;对涉嫌恶意欺诈和暴力催收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协助“现金贷”开展宣传的媒体、网站、平台等,宣传、通信管理、网信等有关部门应立即叫停,如再宣传则追究相应责任;对涉嫌非法集资、非法证券等违法违规活动的,分别按照处置非法集资、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等工作机制予以查处。

每月26日前,各社区报送月度工作情况至街道打非办。

(三)扎实做好农村(科技)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范工作

要加强现场和非现场检查,严格执行小贷公司监管员制度,认真落实《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行为。

1.开展真实性检查。街道打非办配合区金融办开展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真实性检查,依托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系统,结合现场检查,全面掌握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信息真实性情况,防止小额贷款公司发放无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无抵押、高息的“现金贷”。

2.加强审计监督。街道打非办配合区金融办对辖区内小贷公司进行审计,核查小贷公司是否存在抽逃注册资本金、冒名贷款、拆分贷款、账外经营等行为,全面了解小贷公司业务真实性和贷款利率真实水平,防止小贷公司出现虚假录入信贷数据、变相发放高利贷等行为。重点对小贷公司委托贷款业务进行穿透核查,防止小贷公司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甚至演变为高利贷。

3.强化结果运用。打非办配合区金融办根据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小额贷款公司督促整改并进行整改验收。

(四)切实强化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风险防范工作

加强对辖区内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管理,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能吸收存款以及发放贷款的这种存在模式,极易造成安全隐患,因此要加强对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风险排查和日常监管,有效防范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经营风险。

督促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严格执行行业会制度,联合监管各部门主动担责,形成对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旦发现不符合主发起人要求和互助金规模限制的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超边界、跨区域违规开展业务或发放高利贷,且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立即向区金融办汇报督促其规范整改,依法进行注销登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

街道打非办要主动发声、抢回防范各类金融风险宣传主阵地,多形式、多渠道持续开展金融法律法规宣传和风险警示教育活动。宣传引导组要积极总结摸底排查和清理整顿工作经验,汇编典型案例和案情分析,用“以案说法”的形式教育群众,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甄别能力和防范意识。要将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在报纸、微信、论坛等媒体上以及社区内宣传,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举报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实现全民监测。

(二)用好技术手段

街道相关部门要互相配合、信息共享,派出所网侦部门要利用大数据,加快构建监测预警机制,共同推进全体化、社会化、信息化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建立。以舆情监测、资金帐户监控等为切入点,加大对非法金融业务的监测力度,努力实现对金融风险早预警、早介入、早处置,实现对未列入重点对象范围的从业机构的监测,切实从源头上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各社区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守土有责”,街道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就风险化解和分类处置问题进行讨论拿出措施同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要把防范发生次生风险放在重要位置,密切关注舆情动向,建立健全对话机制,积极回应因清理整顿造成的上访诉求,力争将各类不稳定因素控制、化解在本地。对应排查而没有排查的、应监测没有监测的、应检查没有检查的、应处置没有处置的,一旦发生风险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心得体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需强化底线思维4

金融风险防范工作预案内容显示中为及时处置金融系统突发性支付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保证金融各项改革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性支付风险的防范措施

㈠我支行要密切关注可能发生支付风险的诱因:

1、已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严重自然灾害及类似“非碘”等公共卫生事件;

2、可能引发突发性支付风险的各类谣言;

3、媒体对金融改革或其他方面的负面报道;

4、金融系统发生抢劫盗窃等重大刑事案件或高级管理人员畏罪潜逃;

5、其他金融机构发生挤兑、限兑或停兑的;

6、可能引发支付风险的其他信息。

㈡非现场监测及预警

1、要根据非现场监管数据及风险监测台帐,按日、旬、月、季定期测算农村信用社资金状况,重点分析储蓄存款变化情况及原因、备付金变化情况、资产流动性等,从中发现可能发生支付的苗头,及时提醒告诫农村信用社要加以警惕和防范。

2、根据《农村信用社风险评价和预警指标体系》相关要求,定期对县辖农村信用社进行排查,确定可能发生支付风险的农村信用社,列为重点关注对象,严密监控,及时预警,并要求农村信用社尽快落实各项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对策措施。

3、对列为重点关注对象的信用社,要根据其支付风险状况,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检查,并拿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

㈢报告

1、接到联社或信用社风险报告后2小时内报告上级,风险报告表在当日起逐日报送。

2、可根据风险处置情况,要求农村信用社和各联社增减报告内容和次数。

3、突发性风险报告中要包括以下内容:金融机构基本情况、风险基本情况,原因、时间、涉及信用社或分支机构数、各项存款和储蓄存款的下降情况,已采取的和拟采取的措施、发展趋势分析等。

二、处置程序

㈠接到联社或信用社的风险报告后,要立即责成县联社实施风险处置和同业救助方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提出具体化解措施和对策,并监督信用社实施。

㈡要立即组成由行长带队、相关人员参加的专门监管工作小组,进驻金融机构,直接履行监管职责。

㈢要牵头,协调县政府、银监办、联社等有关部门组成风险救助小组,商讨给予财政资金支持等事宜。

㈣督促金融机构及时提出动用存款准备金和紧急再贷款的申请,并协调尽快给予答复。

㈤在处置风险过程中,要统一宣传口径。遇到新闻媒体采访时,要由处置风险的主要负责人亲自或指定人员答复。对于举报投诉和反映情况的存款人要热情接待,依法解释,但不得作出“保证还款”等承诺。

㈥对引发支付风险或处置风险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金融风险防范工作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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