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议题学习存在问题范例【热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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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议题学习存在问题【第一篇】

自2003年国务院颁发《法律援助条例》以来,通过近十年的努力,我国法援已摸索出一套符合国情的制度。法援组织形成四级多网架构的形式,在中央一级,司法部法律援助司和法援中心统一对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指导、协调,省级法援中心对本省法援工作实施指导、协调,市级法援中心对本区域工作实施管理和组织,县级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本地法援工作。除政府设置的专门法律援助机构外,我国还存在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设立的法援机构。法律援助的专业实施主体确定为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法律援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出资、社会捐赠。

应该说,几年来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取得了极大的成绩,对于提升我国国家形象和应对人权批评,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在现实中仍存在着多方面的问题。

一、立法层阶问题

国务院颁发的法律援助条例是我国关于法律援助制度方面的首部规范性方法,在法律位阶上属于行政法规。在社会上反响较大,但它本身先天不足,不能适合社会舆论的巨大反响,享受不到人大通过的法律应有的法律实施监督检查等。社会对法援的认识程度、重视程度不高,这从而也是法援面临的人员、经费等困境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援助经费问题

这个问题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法援虽是政府责任,虽然被写入条例,但实际各级各地政府重视程度不一样,各省各地财政支持力度差异巨大。即使是同属发达地区,各县市的财政拨款也不相同。将争取财政支持寄希望于领导的重视和法援机构的争取等人为因素上,而不从制度上保障,是为法援困境一大弊病。另一方面,纵观全国法援办案补助,有报道说平均每案仅有区区的几十元,以此来吸引优秀人才办理援助案件,岂非天方夜谭。指派专业人士办案,仅强调其义务性,而不鼓励其积极主动性, 法援办案的质量无从保障,久而久之伤害的就是社会对法援的信任。少部分地方,法律援助开展得有声有色,大部分地方法律援助流于形式,正是当今中国法援弊端的现状之一。

三、受援面问题

随着社会法律事务的大幅度增加,法律援助事务大量增加。但是,能够享受到法律援助的案件,据有关报道说,不足十分之一,致使大量应援案件得不到援助。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还是应该从制度上来进一步完善。据笔者所知,有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仅限于上级交办和信访案件,国务院和地方规定范围内,大量的应援案件无人问津,这种选择性援助使法律援助有名无实。对此,笔者建议:

一、建议制定《法律援助法》。

由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立法,引起最高立法机关重视,进而引发社会各阶层关注、讨论,引起地方领导的重视和舆论的关注,以期创造更好的援助环境。

二、法律援助经费大幅度提升,并加大监管力量。

制定严格的援助案件补贴发放制度,严防地方政府部门侵占挪用,并逐步提高补贴标准。从现实情况看,法援补助标准畸低,严重影响了办案人员的积极性,使法援流于形式。必须提高补贴标准,虽然不能使之与律师收费标准相一致,但必须根据当地居民的收入支出、经济发展水平,制定相应标准,并逐步提高。更关键的是,鉴于目前的法律援助机构隶属于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管理,政府拨款或中央补贴经费先行打入司法局账户,又由司法局划转法援机构的管理模式,在实际工作中,不可能避免出现司法行政机关挪用、截留援助经费的情况。甚至于地方政府法援经费有名无实的情况大量存在,建议将法援经费专项管理,加强监管力度,拿出切实可行的举措,将援助经费由专门部门掌管,直接发放援助人员。

3、降低援助门槛。

首先对经济困难的标准把握上,应从宽掌握,不能局限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户、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对于因遭受重大变故,致使经济困难者,以及特定案件,应当进行援助。当然,在现在经费保障不力的情况下,应援尽援尚且难以做到,拓展新的援助领域并不切合实际,但援助事业要想做大、做好,必须有此前瞻性考虑。现阶段,能够充分不打折扣地落实国务院、省级的规定,对现有法援机构来说是已是重任在肩了。其次,对于国务守和省确定的援助范围对象,结合最高法院和司法部联合下发的文件,切实做发衔接工作,法院经审查确定进行救助的案件,不必再进行审查,无须再履行法援的申请、调查、核实、决定等程序,可以凭法院的救助决定等文书,径行立案受理,切切实实地履行两部门规定。现实生活中,对此落实和衔接得并不十分融洽,希望加强监管,从而实质上也降低了援助门槛。

第一议题学习存在问题【第二篇】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也就是规章制度,最一般的含义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一个企业推行一种规章制度的诱因在于这个企业期望获得最大的潜在效益,而最直接的原因则在于提高企业的协调性和管理的有效性,协调组织内各部门之间协作效果和组织与外部衔接的有效性。

按照制度的刚性程度和作用范围,我们可以将一个组织的制度简单分为5种:一是管理制度:是组织管理系统的基本框架,保证管理秩序的根本性的管理制度。二是管理规定:对某专项的涉及全组织或某一个专业系统内的工作所做出的具体要求。三是管理办法:对于一项具体工作、操作步骤或对于一个具体的项目的管理所做出的要求。四是实施细则:对于组织管理系统内某一个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步骤所做出的具体规定。五是工作条例:组织内部局部性的、或阶段性的工作所做出的系列化规定。

企业的规范管理、高效运作,离不开完善和可持续优化的制度建设机制。因此制度建设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一个制定制度、执行制度并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制度的理论上没有终点的动态过程。

随着有色行业的发展,笔者所在企业流程再造后的管理跨度和管理难度不断加大,规章制度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制定一套统一、规范、系统的企业规章制度,已成为企业更新管理思路、完善管理理念、提高企业形象、加快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举措。目前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第一,制度种类繁多,且制度之间缺乏系统关联。一是制度多而不精。条款多、规定多、程序多、执行比较繁杂。二是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各自制定本部门的制度,制度之间缺乏关联性,制度中存在部分职能的缺项和重叠。

第二,部分制度与现实脱节。一方面一些部门在制定制度时,缺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缺乏实践基础。另一方面执行者对制度的意见也未能及时反馈给制订者,导致制度体系不能持续改进完善。

第三,部分制度與程序脱节。所谓程序,就是制度执行的流程,每一个制度的本身就应该包含制度执行的可操作流程,但是很多制度却在如何操作上没有涉及。

第四,部分制度与执行脱节。这是在整个制度建设体系里面暴露出来的最突出最普遍的问题。其表象是执行不力,深层次的原因则是未考虑到执行的可行性,如谁来干、干什么、干到什么程度、干好了怎么奖、干不好怎么罚等具体量化的内容。

下面结合笔者企业制度建设现状,谈一谈今后需要重点加强的几方面工作:

一、不断强化制度管理体系建设

制度建设涉及各个部门和各层级管理人员。因此,需要在宏观层面做好规章制度的规划工作。规章制度的规划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应该有专门的部门进行统筹规划。规划工作既要满足企业战略发展的要求,又要兼顾企业现实和未来发展的需要。通过有系统的规划,推动企业整体规章制度的建设。一个职能部门为行使职能管理,往往需要制定一系列的若干存在各种关联关系的规章制度集合。各职能部门作为制度的制定者,要在制度建设中发挥好重要作用。

二、提高制度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各职能部门在制定制度时要从企业的实际出发,事先进行深入的调研和认真分析,提高制度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如果制定制度有难点或不够成熟,可以先行试行,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并加以完善。对于一些相关管理事项,没有相关制度或做法可以借鉴,可在工作中边实践边总结,边以备忘录形式记录有关做法,待条件成熟时再行制订。

三、建立评价制度,加强制度的动态管理

任何一个管理制度是不可能一成不变的,过去适用的并不等于今天适用,今天适用的并不保证今后适用,因此要做到制度的动态管理。做好制度的动态管理关键是建立制度评价制度,在制度执行一段时间内,在充分掌握执行者意见的基础上,对制度进行评价,对其中的缺陷进行完善,确保制度的适时性。

四、加强规章制度的宣贯工作

企业规章制度管理的价值在于可执行。没有执行的制度只能称之为“制度文件”。执行者对制度内容的理解和认同是关系到制度执行与否、执行好坏的关键。制度制定出来,并不是下发完成之后就万事大吉。各种信息在传递过程中总会发生一定的衰减,如果过程中不进行有效的信号增强,到终端信号会衰减得很厉害,甚至失去使用价值。因此,制度的宣贯、培训工作就起到了一个信息增强的作用。规章制度的宣贯、培训工作要形成制度化、长期化和专业化,保障制度执行者对制度内容有充分的理解,确保制度在执行层面得到有效的落实。

五、结语

企业规章制度建设是一个以终为始,与时俱进的过程,它直接影响到企业基础管理能力的提升,关系到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来自市场竞争、企业成长等方面的要求必然会促使企业更加关注自身的规章制度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

第一议题学习存在问题【第三篇】

按照市直机关工委要求,我就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述职,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予以评议。

一、主要工作情况

1、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我积极完善机关支部党员理论学习制度,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地学习了系列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等,全年共组织集中学习教育20次、领导干部讲党课6次、专家辅导1次、播放专题片8次、专题研讨2次。通过学习,使机关党员干部的理论素质、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我办人事变动的实际情况,对支部委员进行了调整,将党性强、素质高的工程科负责人补选为支部委员,壮大党建力量。严把党员入口关,做好发展党员工作。20pc年,将新调入的秘书科负责人培养为入党积极分子,不断增加党组织的新鲜血液。相继制定和完善了“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8项党内制度,通过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党内制度落实到位。

3、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年活动”。在开展“党组织服务日”活动中,先后3次组织干部职工80多人次参加机关工委组织的“背街小巷”卫生清理活动。组织开展“党组织联系社区”活动,为金河社区购买了1500余元的锣鼓等文体宣传用品。在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中,组织在职党员全部到所居住的社区报到,根据社区实际需求,认领工作岗位,积极参加社区活动。在开展党内帮扶活动中,组织全办党员干部为鸡冠砬子村20户贫困户捐赠了米、面、油等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生活必需品,并送上了慰问金1000元。为商*理处患病职工鞠永久同志进行爱心捐助5000余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基层党建工作不同程度地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

二是党组织服务能力和水平还不高。对健全和完善功能方面抓得不够,部分党员干部缺乏科学决策、组织协调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解决得还不够好。

三是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方面还存在差距。对党员的思想政治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实。宗旨意识不强,个别党员把自己等同于普通群众,没有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针对上述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我感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抓党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够强。“抓好党建是政绩”的正确政绩观树得不牢,在精力分配和工作摆布上抓业务工作多,抓党建工作少。二是对党建工作研究不深入。没有深入细致地研究党建工作,没有认真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处理热点、难点问题方法简单,办法不多。三是由于我平时只注重业务工作完成的结果,忽视了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从而导致对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引导不到位,部分党员缺乏应有的党性锻炼,不能很好保持先进性。

三、下步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

1、提高认识,创新党建工作的思想观念。我们要深刻认识基层党建工作服务中心的重要作用,加大党建工作力度,着重调整党建工作方法,切实树立“党建第一责任人”意识和抓好党建是政绩的政绩观。从严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带头搞好调查研究、带头解决问题,充分发挥好基层党建工作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服务能力。必须创新后备干部选拔培养机制,健全基层党务干部动态管理机制和科学考评机制。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愿意不愿意、支持不支持作为检验基层党务干部队伍的基本标准,着力选拔“党性强、能力强、服务意识强”的干部充实到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中来,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3、加强教育,坚定理想信念。重点抓好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激励党员干部在各自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强党员爱党敬党的党性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确保党组织的先进性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第一议题学习存在问题【第四篇】

为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政治建设这个党的根本性建设,佛山瑞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特制定“第一议题”工作清单如下。

一、总体要求

突出政治建设这个党的根本性建设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党委会、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及其它党内会议的“第一议题”作为广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中之重,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推动学习贯彻不断深化、不断取得实效。

二、学习内容清单

“第一议题”内容主要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的学习重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和第三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新颁布的党内各类党纪法规、条例和重大决策等内容。

全体党员干部要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学传达、贯彻落实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确保党员干部全面领会其中的基本观点深刻把握其中的精神实质。紧密结合实际,在做好规定动作和落实统一要求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贴合实际的学习方式方法。要聚焦中心工作,注重学习的针对性,切实在学习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做到边学边改,长期坚持,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检验学习贯彻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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