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事故统计与分析【最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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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事故统计与分析【第一篇】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是火,但是当火不被合理利用时就会造成灾难。
在我们的石油化工企业中表现的尤为重要。
的发生。
本次。
事故。
案例中主要是由于油气泄漏,工人违章操作,忽视安全生产规范,而造成火灾。
事故。
以及火灾。
事故。
发生的预防措施等。
经过本次火灾。
事故。
案例的学习,我们得知一切。
事故。
的发生,归根结底是认为的因素占主导地位,正是由于我们石油操作工人在工作当中麻痹大意,才酿成了种种大错。
油气泄漏,遇明火后发生的燃烧,产生的。
爆炸。
最终上升为火灾。
火灾的惨重后果可想而知,它不仅使企业蒙受了较大的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因为它可能对我们的工人的人生安全造成威胁。
因此我们要时刻警惕,预防为主,安全生产。
惨重的火灾。
事故。
的发生,才使我们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明白了作为一名职工所应该具有的基本安全常识。
鉴于过去发生的种种。
事故。
自我感觉目前存在的问题是:生产班组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班组及重点岗位责任制不完善、不明确、可操作性不强;生产一线人员安全技术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班组安全生产自查、互检不细落实到位率低“三违”现象时有发生。
因此为了进一步做到安全生产我们必须通过强化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加以规范、解决。
船舶事故统计与分析【第二篇】
编制目的。
履行我国缔结和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政策,建立宁波水域船舶污染应急反应体系,确保当发生水域污染事故时,能迅速作出有效的应急反应,尽可能地控制和清除污染物,减少污染损害,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命安全、人体健康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宁波社会、经济和交通运输业的协调发展。
编制依据。
国内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际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1990年国际油污防备反应和合作公约》、《1992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防应结合。
(2)政府领导,依法规范。
(3)统一指挥,分级管理。
(4)整合资源,信息共享。
(5)群专结合,形成合力。
(6)科学决策,快速高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市行政管辖水域(简称宁波水域)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反应工作。
领导机构。
市船舶污染应急指挥中心由宁波海事局等31家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结合船舶污染应急反应行动实际需要,履行相应职责,承担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反应、支持保障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运行管理机构。
市船舶污染应急指挥中心在宁波海事局设立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宁波水域船舶污染应急反应工作的日常组织、指挥和协调管理。
咨询机构。
市船舶污染应急指挥中心建立包括海事、环保、油污清除、化学品防护救助、航运、救捞、海洋、气象、法律、水产、生态、保险、通信、计算机等方面的应急专家库。根据事故处置需要,市船舶污染应急指挥中心可临时邀请其他相关咨询机构的专家参加。咨询机构具体负责提供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行动的技术咨询;参与相关船舶污染应急反应体系建设的研究工作;提供船舶污染应急地方法规制定、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咨询。
指挥体系。
市船舶污染应急指挥体系由市船舶污染应急指挥中心有关领导和成员组成的总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构成。
总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本预案,对船舶污染事故迅速做出评估、报告和通报,采取应急行动等。总指挥部设信息处理组、评估咨询组、新闻发布组、后勤保障组和善后处理组。
现场指挥部设现场指挥和现场副指挥。贯彻执行总指挥部指令;负责污染应急现场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现场指挥部一般设信息处理小组、污染围控清除小组、警戒监视小组、消防小组、事故调查小组、医疗救护小组、后勤保障小组等,具体视应急处置需要设置。
应急反应力量。
由政府拨款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组建的船舶污染应急防治专业队伍,港口、码头、设施单位组建的兼职应急防治队伍以及×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应急力量组成。
3预防和预警机制。
事故预防预警就是及时收集可能引起船舶污染事故的预警信息。根据预警信息,采取相应措施,提前做好应急反应方案和应急准备工作。
预防预警信息。
宁波海事局负责船舶污染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并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气象、海洋等部门负责提供即时的水上有关预报预警信息。
预防预警行动。
各有关单位、船舶要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事先针对不同船舶污染风险制定预案,采取积极的预防和应急措施。
海事、海洋渔业等部门负责及时向船舶发布安全信息,防止水上船舶污染事故的发生,减少对人命、财产和环境造成的危害。
根据国家突发事件信息上报的有关规定,结合水上船舶污染的特点、污染事故对人命安全和海洋环境的危害程度以及所需的应急力量和应急设备的规模,将船舶污染事故等级分为特别重大污染事故(i级)、重大污染事故(ii级)、较大污染事故(iii级)、一般污染事故(iv级)四级。
事故报告、核实。
事故报告。
任何船舶、单位和个人发现(发生)船舶污染事故应立即通过“12395”海上报警专用电话或其他通讯手段向宁波海事局报告。事故责任方应同时启动本单位(船舶)应急预案(计划),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事故核实。
宁波海事局值班人员在接到船舶污染事故报警后,应如实详细做好记录;并进一步了解和核实事故信息。
分级响应与预案启动。
按照事故等级和有关规定,启动本预案,成立总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组建各工作组和行动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
信息报送与处置。
宁波水域发生船舶污染事故时,发生事故船舶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向宁波海事局报告。宁波海事局应按照有关信息报告制度上报市政府和省海上搜救中心。
应急反应行动各阶段的信息应逐级上报下达,重要信息应优先报送传达。
在本地区应急力量难以应对的情况下,应立即上报市政府和省海上搜救中心,请求周边力量予以支持或启动上级相关预案进行援助。
评估与决策。
针对船舶污染事故不同时段和应急反应阶段,及时组织专家或利用相应的辅助决策系统,对污染事故的危害、应急反应措施和投入的应急反应力量以及应急反应行动效果进行评估。
应急力量的调动。
根据污染事故等级、事故危害程度和范围,及时调动相应的应急反应力量,参与应急反应行动。
事故现场警戒与交通管制。
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应急行动情况,需实施水上警戒和交通管制的,及时发布航行通(警)告,实施警戒和交通管制,维护水上交通秩序。
监测与监视。
按照制定的应急监视监测方案和国家环境监测规范和标准,对污染的水域、大气等资源等进行监测,并及时将监测监视结果上报。
防火防爆。
根据需要做好事故现场的防火防爆工作。
污染物围控、回收与清除。
根据事故污染物种类、数量和气象、海况等因素,充分利用现有的应急力量、应急设施设备和船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源;尽可能回收海面污染物;正确使用消油剂处理无法回收的海面污染物,消除(减轻)污染损害。
敏感资源的防护。
当污染危及环境敏感区,特别是饮用和工业水源地、自然(生态)保护区、旅游区、水产资源保护区时,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根据资源敏感程度、现有应急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被污染后清理的难易程度以及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因素,组织专家进行评估,确定优先保护的次序,制定行之有效的保护方案。
人员救治与疏散。
当污染造成人员伤害时,应立即开展救治和处置工作。
当污染危及周边地区较大范围人员安全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实施群体性人员紧急疏散的方案,明确疏散的范围、时间和方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指令,及时、有序、全面、安全地组织实施人员疏散,妥善解决疏散人员的临时生活保障等问题。
事故调查。
在应急反应行动开展的同时展开事故调查,查明事故的.原因。
污染损害索赔取证。
在船舶污染事故应急行动中,必须重视污染损害索赔证据收集环节。各有关单位应指定专人对污染损害情况和污染事故的控制、监视及清除工作中所投入的人力、物力资源等进行详细的记录;利用拍照、摄像、污染物提取等有效手段做好原始证据的收集和保全工作。
回收污染物和污染废弃物的处理。
回收的污染物和污染废弃物应按有关环保法规和规定的要求进行妥善处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应急行动结束。
经综合评估,认为污染事故的污染源已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回收或清除达到预期目的,或继续清污作业已无效或继续清污代价与收效相比极不合算时,应急行动结束。
应急通讯保障。
各有关部门应根据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工作的需要,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指挥等处置工作通信畅通。
应急队伍与应急设备保障。
根据宁波水域实际情况和“重点防护、优化配置、资源共享”的原则,由国家、政府、企业共同出资建设船舶污染应急专业队伍和建立防污应急设备库,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
应急技术保障。
海事、海洋渔业等部门应在市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做好水域环境功能区划,绘制敏感资源图;建立污染物扩散预测模型和船舶污染风险预评价方法;研发船舶污染事故应急信息系统;完善污染物监视监测技术系统等工作,建立完善的污染物应急反应技术支持系统。
资金保障。
宁波水域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准备和反应工作所需资金列入年度市级财政资金预算,并由政府部门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社会动员保障。
当应急力量不足时,动员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参加应急反应行动。
其他保障。
各有关部门还应做好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气象信息、治安等其他保障工作。
污染损害索赔。
应急反应结束后,及时组织开展污染损害索赔证据的收集、汇总、整理,做好损害赔偿金额的计算和索赔工作。
环境恢复。
环保部门应组织有关单位制订污染损害场所的恢复计划(方案),并进行跟踪监测。
总结评估。
预案管理。
当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经演习、实战检验发现重大缺陷、应急力量发生较大变化或应急技术更新时,均应及时进行修订。
区域协作。
为共同抵御船舶污染风险,应加强与相邻水域船舶污染应急指挥中心或其他机构的合作,制定区域合作协议,明确协议的内容和提供援助的程序。
宣传、培训与演习。
应急组织机构应有计划地向公众广泛开展船舶污染应急宣传教育活动。
由市船舶污染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应急反应培训,并对各类应急反应人员进行考核。
由市船舶污染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每年组织一次不同规模的船舶污染应急反应演习,以保证本预案的有效实施及完善,提高应急反应的实战能力。
各专业应急力量应不定期地组织演练以提高人员的实战技能,并将演习情况报市船舶污染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备案。
监督检查与奖惩。
监督检查。
市船舶污染应急指挥中心会同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对本预案的实施过程和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对日常人员培训、设备养护、演习等内容进行检查。
奖惩。
对在船舶污染应急行动中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或对应急反应工作提出重大建议且实施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对推诿、故意拖延、不服从、干扰船舶污染应急反应指挥,未按本预案规定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政策和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船舶事故统计与分析【第三篇】
近年来,船舶漏油事故频频发生,给海洋环境造成了巨大的污染和破坏。在这些事故中,不仅有船舶责任方需要承担责任,我们作为普通公民也应该对此负有一定的责任。本文将围绕“船舶漏油事故”,从了解事故背景、分析事故的原因与后果、总结漏油事故应对的经验教训、提出预防和应对的对策以及个人行动等五个方面,分享我在这一问题上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一段:了解事故背景(200字)。
船舶漏油事故是指船舶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船舶设备故障、操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导致载油船舶发生泄漏,从而造成海上环境污染的事件。这类事故在全球范围内屡见不鲜,不仅对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系统构成威胁,也对经济和渔业等多个领域造成严重影响。例如,2010年墨西哥湾的DeepwaterHorizon油井事故,导致了数百万桶原油泄漏,造成了巨大的生态灾难。面对船舶漏油事故的频发,我们不能再袖手旁观,必须深入了解其原因和后果,寻求解决之策。
第二段:分析事故原因与后果(200字)。
船舶漏油事故的发生原因多种多样,包括设备老化、疏忽大意的操作员、管道破裂等各种因素。这些原因常常相互交织,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大大增加。而事故发生后,不仅会对沿海地区的海洋生态系统造成巨大破坏,还会对附近的渔业、旅游业等产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对事故的分析和总结十分必要,只有这样才能为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对策。
第三段:总结漏油事故应对的经验教训(200字)。
在船舶漏油事故过程中,各方的紧急应对和后续处理措施是至关重要的。我们可以从中总结出一些经验教训。首先,加强技术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工作,确保船舶在运输过程中的设备安全可靠。其次,严格执行相关安全规章制度,确保操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此外,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提前进行培训和演练,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应对。这些经验教训对于预防和应对船舶漏油事故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第四段:提出预防和应对的对策(200字)。
基于对船舶漏油事故的经验教训总结,我们可以提出一些预防和应对的对策。首先,加强对船舶设备的质量监管和技术检测,确保其达到标准并能够正常运行。其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强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以加大漏油事故的惩罚力度。此外,加强船舶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培训,提高应对船舶漏油事故的能力和效果。通过采取这些对策,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应对船舶漏油事故。
第五段:个人行动(200字)。
作为普通公民,我们也可以在个人行动上为预防船舶漏油事故作出贡献。首先,我们需要提高自身的环保意识,尽量减少使用和浪费石油产品。此外,参与环保组织和志愿者活动,积极参与海洋环境保护,宣传船舶漏油事故的危害和预防方法,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到预防和应对船舶漏油事故的行动中来。每个人的小小努力加在一起,能够产生巨大的影响,并为船舶漏油事故的预防和应对作出积极贡献。
总结:
船舶漏油事故给海洋环境带来了严重的破坏和污染,我们应该从事故背景、原因与后果、经验教训、预防和应对措施以及个人行动等五个方面思考这一问题。通过这一全面的分析,我们才能更好地预防和应对船舶漏油事故的发生,保护好我们的海洋环境和生态系统。每个人都应该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并积极参与到全球海洋环境保护中来。只有众志成城,我们才能共同守护我们的蓝色地球,让海洋永远保持洁净和美丽。
船舶事故统计与分析【第四篇】
i级响应:发生重大及以上人身事故,即从业人员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重伤和死亡共10人及以上或损失10万元以上,进入i级应急状态。
ii级响应:发生一般人身事故,死亡1-3人或重伤和死亡共3-10人,或损失5万-10万元,未构成重大人身事故者,进入ii级应急状态。
级响应:发生一般人身重伤及以下事故者,进入iii级应急状态。
响应程序。
级响应程序:
车间发生或可能扩大为重特大火灾事故时,车间在抢救的同时,立即上报公司应急领导组和应急办事故简要情况。
公司应急办接到有关事故简要情况后,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现场情况、可能的后果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等,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并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定和部署。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准备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应急办和五个应急处置小组应当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应急小组的要求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公司决定进入i级应急状态之后,接受上级部门领导,并视情况请求必要的支持和帮助,配合上级、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级响应程序:
事故部门在抢救的同时,应当立即上报公司事故应急领导组和应急办事故简要情况。
应急办接到有关事故简要情况后,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现场情况、可能的后果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等,通知有关部门配合事故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进入ii级应急状态之后,公司应急办根据有关情况接受上级部门领导,开展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同时,进入企业内部事故调查程序。
iii级响应程序:
发生一般及以下事故时,事故部门在应急处置的同时,应当立即上报公司应急办事故简要情况。
公司应急办接到有关事故简要情况后,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现场情况、可能的后果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等,通知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进入企业内部事故调查程序。
处置措施。
紧急安全疏散措施。
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可能对工作现场的人员构成威胁,必须在应急领导组的统一指挥下,紧急疏散与事故应急援无关的人员。
可能威胁到工作现场周边居民和相邻部门人员的安全时,领导小组应立即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联系,引导居民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工作现场发生火灾等任何紧急情况时,工作现场内的所有人员必须执行上述应急疏散行动。
警报发生后,应急领导组成员应即到达指定负责区域,指导现场员工和外来顾客有序离开工作现场。在所有人员离开以后,检查每个人负责的区域,在保证没有任何无关人员滞留后再行离开。
事故警报发出后,所有员工应无条件立即关闭现场所有正在开启的电气设备,同时按照“事故部门现场紧急疏散示意图”离开工作现场到指定地点集合。在发现有同事、外来人员受伤时,应首先判断环境的安全性再进行救助。同时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授权人统计应到人数及外来人员的数量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以便及时了解是否有人员滞留在现场内。
事故警报发生后,工作现场的司机、外来车辆的司机必须立即将各自的车辆驶离现场周围的车场,以免阻碍外部组织救援车辆的通行。及时将生产现场的通道开至最大,同时指挥现场的人及车辆单向离开,并禁止再次进入,指挥外部救援车辆有序进入现场周围。
火灾现场应急措施。
在火灾尚未扩大到不可控制之前,应使用移动式灭火器或现场其他各种消防设备、器材,扑灭初期火灾、控制火源。
为防止火灾危及相邻设施,可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a、对周围设施及时采取冷却保护措施;
b、迅速疏散受火威胁的物资;
c、救火时不要贸然开窗,以免空气对流,加速火势蔓延。
扑灭因装饰材料引起的火灾时,要注意采取以下措施:
a、应针对现场的装饰材料,选择正确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来控制火灾;
c、现场抢救人员必须穿好防护用品,戴好氧气呼吸器,抢险后应立即淋浴更衣。
扑灭电气火灾时要采取以下对策措施:
a、电器或线路着火,要先切断电源,再用干粉或气体灭火器灭火;
b、不可直接用水和泡沫灭火剂扑灭电器火灾,以防触电或电器爆炸伤人;
c、如果是导线绝缘体和电器外壳等可燃材料着火时,可用湿棉被等覆盖物封闭窒息灭火;
d、如只发现电器打火冒烟,要立即关机,拔下电源插头或拉下总闸,断电后,火即自行熄灭。
船舶事故统计与分析【第五篇】
近年来,船舶事故时有发生,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作为一种重要的交通工具,船舶安全事关海上交通的畅通和人民的生命安全。通过对船舶事故的研究和总结,我深切体会到了船舶事故的危害性和教训,下面将就这一主题展开论述。
首先,船舶事故给人们带来的最大危害就是生命安全的威胁。船舶事故一旦发生,船上的乘客和船员的安全往往面临巨大的风险。特别是在大海中,营救难度加大,一旦发生事故,很难及时获救。比如,2014年韩国世越号客轮倾覆事故,造成295人遇难,无数家庭因此破碎。这样的惨剧提醒着我们,无论是乘船者还是船员,在航海过程中,都必须高度警惕,严把船舶安全关。
其次,船舶事故还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航海事故往往伴随着财产损失,无论是船舶本身,还是运输的货物,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更为重要的是,一旦发生油污染,不仅会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还会对相关产业带来严重的影响。比如,美国墨西哥湾原油泄漏事件,带来了巨额的经济损失和环境灾难,至今仍未完全恢复。这种经济损失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船舶事故的发生必将给社会经济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我们有必要加强船舶安全监管,确保船舶安全运营。
此外,船舶事故也揭示了船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方面,一些管理者存在盲目追求经济效益的思想,忽视了船舶安全管理。他们往往以节约成本为借口,忽略了船舶设备的维护和更新,以及船员培训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一些船员存在安全意识淡薄的问题。他们可能没有足够的训练和经验,也可能缺乏应急处理能力,在危急时刻无法果断施救。因此,船舶管理方面需要加强,不仅要提高船舶管理者的责任意识,还要加强船员的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最后,船舶事故的发生还要引起我们对航海安全法律法规的思考。航海安全法律法规是预防船舶事故的重要保障,但在一些地方,监管力度不够,法规执行不到位。不仅如此,在国际航行中,不同国家的安全标准和监管体系也存在差异,增加了船舶事故的隐患。因此,国际合作和法规协调也是至关重要的。只有加强国际合作,建立统一的船舶安全标准和监管体系,才能更好地预防船舶事故的发生。
综上所述,船舶事故给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面对船舶事故,我们应该从中汲取教训,加强船舶安全管理,提高管理者和船员的安全意识,加强船舶安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促进国际间的合作与协调。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船舶事故的发生,保障海上交通的安全和良好发展。
船舶事故统计与分析【第六篇】
(一)船舶所装载的易燃易爆货物遇到明火(或电火花)时,极易酿成火灾。
(二)船舶的客舱、驾驶室、船员生活舱之间的分隔围板和装饰用的三合板、pvc板、棉布、丝绸吊顶造型用的木材等,都是可燃物,容易着火。
(三)机舱中的柴油机在运转过程中,因转动部位转速过快,缺乏滑油润滑,或燃油油量不足,油质不佳、影响雾化,以及油路发生渗漏等原因,具有潜在的火灾危险性。柴油机排气管的高温也可引燃周围可燃物。
(四)一些老船,机身陈旧,机电设备长期在势态和潮湿的环境下工作,绝缘容易老化,发生漏电、短路引起火灾;在船上私接电源线,导致导线发热、温度升高,或电气设备安装使用不当,烤焦可燃物,或者在船上运用明火及乱扔烟头等,都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
(五)违章使用携带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经撞击磨擦或遇到明火引起燃烧或爆炸。
(六)干货船配载化学危险品不当,把性质相抵触的货物混装在一起,或装载能自然的物品,因碰撞、磨擦、已通风条件不良时可导致火灾。油船在装卸石油过程中,因冲击、磨擦产生静电,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都有引发火灾和爆炸的危险。
船舶事故统计与分析【第七篇】
第八条各级渔船事故调查机关应当建立二十四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
第九条发生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后,当事人或其他知晓事故发生的人员应当立即向就近渔港或船籍港的渔船事故调查机关报告。
第十条渔船事故调查机关接到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核实情况,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按下列规定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农业部及相关海区渔政局,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省级渔船事故调查机关,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
必要时渔船事故调查机关可以越级上报。
渔船事故调查机关在上报事故的同时,应当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并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
远洋渔业船舶发生水上安全事故,由船舶所属、代理或承租企业向其所在地省级渔船事故调查机关报告,并由省级渔船事故调查机关向农业部报告。中央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舶发生水上安全事故,由中央企业直接报告农业部。
第十一条渔船事故调查机关接到非本地管辖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报告的,应当在一小时内通报该船船籍港渔船事故调查机关,由其逐级上报。
第十二条渔船事故调查机关上报事故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接报时间;。
(二)当事船舶概况及救生、通讯设备配备情况;。
(三)事故发生时间、地点;。
(四)事故原因及简要经过;。
(五)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包括失踪人数)情况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六)已经采取的措施;。
(七)需要上级部门协调的事项;。
(八)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情况紧急或短时间内难以掌握事故详细情况的,渔船事故调查机关应当首先报告事故主要情况或已掌握的情况,其他情况待核实后及时补报。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应当首先通过电话简要报告,并尽快提交书面报告。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当及时上报全面情况。
第十三条渔业船舶在渔港水域外发生水上安全事故,应当在进入第一个港口或事故发生后四十八小时内向船籍港渔船事故调查机关提交水上安全事故报告书和必要的文书资料。
船舶、设施在渔港水域内发生水上安全事故,应当在事故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向所在渔港渔船事故调查机关提交水上安全事故报告书和必要的文书资料。
第十四条水上安全事故报告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船舶、设施概况和主要性能数据;。
(三)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四)事故发生时的气象、水域情况;。
(五)事故发生详细经过(碰撞事故应附相对运动示意图);。
(七)已采取的措施和效果;。
(八)船舶、设施沉没的,说明沉没位置;。
(九)其他与事故有关的情况。
船舶事故统计与分析【第八篇】
第一段:引言(大约200字)。
船舶漏油事故是严重影响海洋生态环境的一种事故,不仅污染海洋,还会对渔业、旅游业等产生负面影响。近年来,尽管国际社会对于环境保护的重视有所增加,但船舶漏油事故依然时有发生。回顾自己参与处理的某起船舶漏油事故的经历,我深刻认识到预防漏油事故的重要性,以及在面对漏油事故时应采取的有效措施。
第二段:认识漏油事故的危害(大约300字)。
船舶漏油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危害是不容忽视的。漏油直接污染海洋,破坏海洋生态系统的平衡,危害海洋生物和生态链的健康。漏油还会影响海洋气候,加剧全球变暖和气候变化。此外,漏油对沿岸的渔业和旅游业等经济活动也会造成巨大损失。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船舶漏油事故,采取措施加以预防和处理。
第三段:应对漏油事故的有效措施(大约400字)。
针对船舶漏油事故,我们应当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以减少损害和降低风险。首先,船舶公司应加强船舶维护和监督,确保船只良好的工作状态和防漏措施。其次,制定严格的漏油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此外,加强船舶员工的培训和意识教育,提高其对漏油事故危害的认识,增强应对能力。最后,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应加强监管和合作,制定更为严格的法规和标准,加强船舶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
第四段:个人体会和心得(大约300字)。
在参与处理船舶漏油事故中,我深刻认识到预防漏油事故的重要性。我们不能等到事故发生才采取措施,而是应该在事前加强预警和预防措施,提高船舶漏油事故的预测和识别能力。此外,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和完善也十分重要,只有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响应,才能尽量减少漏油的损害。同时,我意识到船舶漏油事故需要各界共同参与,政府、企业、个人都应该发挥积极的作用,形成合力,共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第五段:结论(大约200字)。
船舶漏油事故的发生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危害,对渔业、旅游业等经济活动也会带来严重损失。为了减少漏油事故的发生和降低其影响,我们应该高度重视预防工作,制定严格的漏油应急预案,并加强船舶维护和监督。同时,政府和国际组织的监管和合作也非常重要。船舶漏油事故的发生,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共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通过我个人的参与和体会,我深刻认识到了这一点,并将一直关注和积极参与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