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现状及对策(优质4篇)

网友 分享 时间:

【参考】此例优秀的办公资料“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现状及对策(优质4篇)”由阿拉题库的网友为您精心整理编辑,以供您阅读参考之用,希望此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吧!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现状及对策【第一篇】

富川瑶族自治县位于广西东北部,于1983年8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瑶族自治县。全县总面积1572平方公里,辖12个乡镇、137个村委、19个社区。全县总人口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万人(瑶族20万人,其他壮、苗等30多个少数民族万人),占总人口的%。多年来,富川始终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加快建设“富裕美丽之川”的时代定位,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书写经济健康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精彩华章,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1月,富川被命名为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获此殊荣,既是对我们过去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未来的鼓励和鞭策。我们深刻认识到,获得命名不是创建工作的终点,而是创建工作的新起点。我们将珍惜荣誉、不骄不躁、再接再厉,站在新起点用更高标准,突出“五个更加”,彰显示范作用,谱写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新篇章。

一、领导力量更加坚强,推动创建工作提质增效

认真履行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加强党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领导。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将创建工作列入党的建设重点任务清单,与党建工作同步部署,同步督导考核,各级党委(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创建工作主线,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推动创建实践。广大党员结合“学党史、感党恩”、党员联系群众责任田实名制、“寿城党旗红”、“党员墟日”等活动,更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创建工作更添活力。二是进一步强化创建工作机构。调整充实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健全县、乡、村三级创建工作战线,“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全县工作推进会重点部署,部门联席会及时协商”的长效工作体制机制运行有序,“县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宗部门综合协调、其他部门各司其职、社会群众广泛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三是进一步强化创建工作队伍。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即从事民族工作的民族工作专业队伍、支持民族工作的少数民族知名人士队伍、支撑民族工作决策的专家顾问队伍),及时预测当前民族关系趋势,及时研究具体对策,协调、化解影响民族团结的各类隐患,创建工作向专业化、规范化、网格化管理发展。

二、创建意识更加突出,激发创建工作实现新跨越

珍惜全国示范县荣誉,充分认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长期性战略性基础性特点,把全面深入持久开展创建工作作为各项工作出发点,坚决避免“牌子到手、创建到头”现象。一是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单位对标对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示范企业、示范社区、示范乡镇、示范中学、示范小学、示范寺庙等测评指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优先位置,以造福各族群众为上,突出基础工作重点,突出各自工作实践特色,全面推进民族团结创建“七进”活动。二是细化创建工作新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富川瑶族自治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新时代创建工作新任务进一步明确,推动创建工作提质增效。三是将创建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把加大培养选拔作用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力度、深入开展维护祖国统一和热爱伟大祖国宣传教育、传承弘扬瑶族文化、借助民族传统节日平台开展民族政策宣传等工作纳入其中,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保障措施更加有力,推动创建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为推进创建工作精准化、规范化、社会化、常态化,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一是绩效考评机制更精准。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列入县委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列入专项绩效考评内容,细化工作任务,各部门、各乡镇创建工作主题、目标任务更明确。二是正向激励机制更多样。把创建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同时,积极争取并实施好上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对获得命名的示范乡镇、村、单位予以资金、项目等方面的倾斜,用于支持保障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督促检查更严格。将创建工作列入县委督查内容,不定期对开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情况、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把每一项工作做扎实,确保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得到全面、准确贯彻落实。

四、群众参与更加积极,密切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秉持“民族团结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理念,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目标,不断发掘形式丰富多样、贴近群众生活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特色载体,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现创建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创建活动越来越受各族群众喜爱和积极参与。一是依托传统民俗节庆,各民族交往平台更多样。立足民族节庆活动多元化县情,以元宵节、“上灯炸龙节”、“壮族三月三”、瑶族盘王节、瑶族花炮节、赶会期等民族传统佳节为载体,将民族政策法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等融入瑶族歌舞习俗中,举办独具特色的“看花灯”、“炸龙”、“瑶族盘王节文化展演”、“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大赛”、“抢花炮”、“瑶族长鼓舞”、“瑶族蝴蝶歌”、“瑶族婚嫁习俗”、“耍春牛”、“扎草龙”等民俗文化展演活动,打造集民族文化、群众体育、风情旅游、民族政策法规宣传等于一体的民族文化嘉年华品牌。二是依托民族文化精品,促进各民族沟通的文化桥梁更畅通。将瑶歌瑶舞、瑶锦瑶绣、瑶医瑶药、瑶居瑶食、瑶祭瑶庆等诸多文化意象融于一体,塑造了《瑶家盛典》、《盘王大歌》等艺术精品。其中《盘王大歌》入选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广西当代文学艺术创作工程三年规划”项目。保护传承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瑶族长鼓舞、瑶族蝴蝶歌,组织群众参加国内外民歌大赛、民俗艺术节展演等活动,富川绣娘精心绣出的瑶绣作品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选用作为赠送礼品。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走上了国内外舞台。三是依托大型活动,各民族交流领域更广阔。以举办各类大型民族节庆活动契机,积极向外推介优秀传统民族文化、优质产业、生态旅游等方面的亮丽名片,推动各领域交流发展。2020年11月,富川成功举办“瑶族文化交流会暨富川脐橙和文化旅游推介会”,吸引了县内外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各族群众“同唱一首歌、同跳一支舞、同吃一桌饭、同过一个节”,在欢声笑语中感受古老而独具魅力的民族风情,在和乐共融气氛中相知、互信、相亲,民族团结氛围更加浓厚,形成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强大合力。

五、部门共建更加到位,提升创建工作水平与活力

各级、各部门联合共建、县、乡、村、户整体发力、省际县区协作共促,创建之花遍地绽放。一是活动联办。各单位各部门以“七进”工作为切入点,结合各自业务特点,举办多姿多彩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如县民宗局、县妇联、团县委等部门联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儿童教育实践”系列活动;县文体和旅游局、县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开展民族团结“同心、同创、同享、同乐”活动;县经贸局与电子商务中心联合举办“民族团结一家亲·云上心连心”“壮族三月三·e网喜乐购”活动。二是示范点联创。葛坡镇深坡村是自治区、市、县、镇、村五级联创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示范村,自治区税务局、民宗委、县住建局、县民宗局等部门联合规划用三年时间,将创建活动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深坡村建设成为独具民族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2020年投入各项资金180万元建设深坡村,深坡村创建成效日益凸显。三是社会事务联管。整合部门资源,发挥优势,提质聚力,共同推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各项事业精准落实。扶贫、发改、移民搬迁等部门密切配合,大力实施少数民族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一户户少数民族贫困群众脱贫摘帽、喜迁新居;县司法局不断健全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创建“温馨之家贴心服务”“一站式”服务新平台,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并成立法律服务队,为我县各类企业无偿提供法律服务;县税务、城市综合管理、教科等部门,为少数民族群众办企业、经商、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予以照顾,加强引导,帮助他们增强适应能力,协助规范经营,解决后顾之忧,切实保障合法权益。在乡村,以各单位做后盾,挂点帮助各村开展政策宣传、扶贫济困、社会治理;在社区,各部门搭建民族之家、志愿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等平台,为各族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公共服务,构建各民族互相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四是区域协作联创。结合地处桂粤湘三省区结合部的区位特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与平安和睦边界联创活动,牵头创新开展省际边界区域协作“1+1+1+N”的工作模式(即:共建一个湘桂党支部、一个综治联勤警备室、一支巡逻宣传队、一批合作发展项目),毗邻湖南省江华、江永县合力防范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矛盾问题,共建“亲情边界”,实现省际边界民族团结同促共建。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五个维护”的思想种子在全县干部群众心田生根、开花、结果。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凝聚起共同打造幸福和谐家园的强大精神动力。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现状及对策【第二篇】

摘要近年来,海南州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州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作为统揽全局、引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发展的总抓手,精心谋划、主动作为,创新推动、载体承带,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工作有声有色,特色鲜明,成效显著。本文针对当前海南州创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并尝试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创建

青海省委、省政府从青海省情出发,提出“三区”战略,制定出台《青海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实施纲要》,这是推动青海跨越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青海长治久安的固本之策,是提高党在民族地区执政能力的重大举措,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牵引性,是现阶段加快新青海建设的重要抓手。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精神,结合海南州实际,海南州充分发挥“一把手”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积极有为、有的放矢地开展了创建活动。

一、当前创建活动现状分析

教育引导长效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仍存在宣讲重点不突出、宣讲对象难集中、宣讲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有的乡(镇)、村(社)和个别机关单位依然存在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視,思想教育引导工作零敲碎打的现象。

社会矛盾纠纷千差万别,复杂程度多种多样。这些矛盾纠纷,有的是历史遗留问题,有的是跨地区和部门,有的缺乏政策上的支持和法律上的依据,处理、协调难度较大,不和谐、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等,表明维稳形势依然不容轻视,稳控压力仍然很大。

区域特色仍不够鲜明。各地、各部门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盘点了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活动的一些具体工作和任务,进行了责任分工,但对影响当前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活动的突出问题梳理得还不够清晰,重点工作把握还不够到位,推进措施还缺乏足够的力度,存在创建活动与中心工作相脱节的现象。

寺院管理干部队伍比较年轻,缺乏政策水平和经验。主要体现在与其工作任务和形势要求不相适应,工作中“难以融入、融入不深”的问题还较突出,寺院管理任务仍然艰巨。

“三基”建设方面,宣传动员还不够广泛。由于基层基础工作整体比较薄弱,基层组织不健全、基础工作不扎实、基本能力不够强的问题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来扭转,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对策

海南州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下一步仍然坚持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活动为抓手,把握重点任务,狠抓责任落实,力争取得更大成效。

深入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握好党的新时期民族工作方针、政策

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的召开,为我们制定了出了新时期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学习好、领会好、把握好会议精神,仍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干部群众的首要任务,只有全面正确的掌握会议精神,才能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决反对分裂,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才能坚持和落实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我们要采取大小会议宣讲、集中讲座辅导、进村入户讲解、个人自学问答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深入学习,统一思想,把各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引导到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上来。

发挥资源优势,积极争取支持和援助,大力推进地区经济发展

海南州有水电、矿产、农牧业、旅游、太阳能等资源优势,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项目支持,做好资源开放利用这篇大文章,要发挥好对口援南机制,深化与对口援南省市的协作与交流加快地区经经济发展。特别是要争取实施差别化支持政策,加快工业园区建设,促进产城融合发展,推动城镇化提档升级,使海南州城镇发展更具特色和活力。紧紧抓住“一带一路”建设契机,推进海南州全方位开放,要注重加强与国内外文化旅游等交流合作。

整合资源,严格标准,协同发力,努力提高民生水平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支持州职业教育发展,加强“双语”教育,扶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少数民族特色技能型产业,完善并落实各族群众创业扶持政策。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完善覆盖城乡的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统筹推进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社会福利事业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目标。

深化合作,多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促进各民族干部群众和谐相处、融合发展

促进各族群众有序流动,支持州内群众到内地就学、劳务输出、经商等形式走出去。培育并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优化小区安置点、村组楼栋的人口结构,合理配置行政、教育、文化等资源,科学布局宗教活动场所,引导分流“择族而居”和“围寺而居”现状。支持各民族群众联合创业,依法保障各民族婚姻自由的权利,鼓励各族群众节庆互动交流,共建共享美好社区。创建办要与文化、体育、妇联、共青团等成员单位加强协调,紧密合作,多开展一些各民族干部群众都能参加的文化体育活动,增强各民族干部群众融合发展的自觉性。

树立信心、培育共同理想信念,增强各民族共同体意识

高举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在全社会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加强思想教育引导,用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做到讲得清、道得明、听得进、全覆盖,使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历史观和民族观,讲政治、明是非、守底线、遵法纪。

支持少数民族文艺作品创作生产,积极打造藏绣、石雕等民族特色文化产业。鼓励民汉优秀文化作品互译,加大适合少数民族群众阅读的双语书籍出版力度。实施赛宗寺、石藏寺及宗日文化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抢救保护拉伊、则柔等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好少数民族古籍保护、抢救、整理、出版和研究工作。

健全法规,完善民约,提高管理民族宗教事务能力

深入开展普法教育,积极推进“法律七进”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自觉维护法律尊严,懂得法律面前民族成分无特殊、宗教信仰无特殊、职业身份无特殊,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完善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和规范藏传佛教寺院“三种管理模式”。

推进创建活动法制化、制度化,使创建活动真正成为落实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有效抓手

按照州委《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实施纲要》的部署,以法制化、制度化推进创建工作纵深发展,在“五个巩固提升”和“五个深入推进”上下功夫见实效,着力落实10个方面20项重点任务,全面完成“八年创先进”的工作目标,实现创建工作常态化。进一步总结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并提升到制度层面加以固化,形成推进创建工作的制度链条和长效机制。

落实责任,明确任务,不断切实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坚持创建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健全州县乡三级创建办协调指导、督促检查、调查研究等运行机制,完善创建考核办法、验收细则、评选表彰等制度措施,保证创建工作力量不减、制度健全、高效有序。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现状及对策【第三篇】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特别强调“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起来,创新方式载体,推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等”。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做好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广西作为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民族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区总人口的三分之一。少数民族大学生是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力量,在全区各高等院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必须站在国家高度,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高校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的主阵地和先锋队作用。

一、广西高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经过长期不懈努力,广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成为全国民族团结模范区。高等院校作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主要承担者,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对照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广西高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仍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需要进一步深化细化、抓紧抓实,努力补齐创建工作中的短板。

(一)主题还不够鲜明突出。党的十九大明确了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目标,为我们做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了行动指南。特别是《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了创建工作的主题,但我区高校在创建工作具体实践中,围绕这个主题开展工作还不够紧密,挖掘“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的内涵还不够深入,将创建工作主题与壮族自治区的特点结合起来落实方式还不够新颖,不能很好发挥创建主题的引领作用、导向作用。

(二)内容还不够丰富多样。《意见》提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点任务是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水平等,并对创建工作作出明确具体要求。但实践中,各高校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内容把握得还不够准确全面,没有紧扣新时代特点丰富创建内容,仅局限于宣传教育层面的老调子、老套路;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方面没有深入挖掘其中的时代内涵和民族特质,对创建工作的统一性和多样性、差异性和同一性的认识和把握还不够;特别是在提升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水平、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还没有系统的顶层设计和战略举措。

(三)形式还不够创新鲜活。《意见》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形式作出了明确要求,但在工作中没有抓好结合、整合、融合这篇文章,未能顺应新生代需求,用好信息化手段。在加强教育上局限于课堂上的灌输式教学,在改进宣传上局限于传统“三板斧”,没有很好地针对不同对象和受众特点加强“滴灌式”宣传,在创新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打造网上创建工作平台上成效还不够明显。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还处在原生态层面,主要体现在“三交”活动的规划性和策划性不强,各民族学生日常交往交流均为自发性、习惯性居多,缺少喜闻乐见、生动活泼、入脑入心的活动载体和形式,各民族学生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活动的氛围还不够浓厚。

(四)质量水平总体还不够高。《意见》对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但很多高校对如何提高创建工作水平还没有清晰的思路对策。有的还是按照老套路、老观念和旧思维来抓创建,拿不出新思路新举措,想不出新办法新手段,也搞不出新载体新平台新机制。创建工作领域向纵深拓展不够,重心还没真正下沉到院系、班组,在资源分配、力量投入等方面也没有很好地向院系、班级倾斜。在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和示范单位建设上,还没有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没有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示范创建格局。

二、广西高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问题分析

我区各高校积极探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以及在广大学生中树立正确的政治观、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培育和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创建工作日益深入,制约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和提升质量的因素日趋凸显。

(一)缺乏齐抓共管的创建合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高校开展创建工作在资金资源、人员力量、部门协同等方面受到一定的制约。目前我区大部分高校只有统战部门专职负责创建工作,党(校)办、宣传、学工、团委和各院系等部门配合,但各部门工作人员力量不足,往往疲于应付,特别是在部门协作上,难以形成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基本上处于单打独斗状态。“一把手”负总责的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和统筹协调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没有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司其职、上下协调联动、师生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创建工作的高质量开展。

(二)缺乏坚强有力的创建基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各参与主体具备强烈的政治意识和政策常识。高校开展创建工作的主要对象是广大在校学生,但在校学生受到多元化思想影响和自身成长经历的局限,在政治意识、政治立场和政治信仰等方面相对薄弱,因此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强烈,尤其需要在创建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加以引导。同时,广西作为革命老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和欠发达后发展地区,一些学生特别是少数民族学生经济条件还不宽裕,中小学阶段接受的素质教育不充分不全面,故主动参与创建活动的热情还不够高。

(三)缺乏开拓创新的思路理念。当前,广西高校少数民族学生数量日趋增多,民族成分也越来越多,高校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面临的形势越来越复杂。在这样的背景下,有的高校创建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和开拓思维。比如,在创建内容上,还局限于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对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创建水平等内容缺乏系统谋划思考,导致创建工作内容单一单调;在创建载体形式上,还局限于课堂教学和板报宣传,利用新媒体新载体新平台开展创建工作还没有形成气候,实践训练、实践锻炼等新形式还没有标准和规范,特别是让各民族学生踊跃参与的创建方式和活动少之又少,难以适应各民族学生多元化需求;在创建质量水平上,对创建活动的成效重视不够,满足于课程教过了、活动搞过了、会议开过了,没有对创建工作成效进行后期评估。

三、新时代广西高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对策建议

广西在校少数民族大学生约占全区高校在校生总数的40%。开展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无论是创建内容和途径,还是创建形式和载体,都需要突出民族特点和时代要求。

(一)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一是构建立体式常态化宣传格局。高校开展创建工作宣传具有自身的独特优势和特点,要充分结合受众群体集中、认知水平和领悟能力较高、宣传场所固定等实际,立足新时代新要求,跳出传统宣传套路,不断探索宣传工作新思路新举措。要充分用好传统宣传载体,用活新媒体自媒体,构建橱窗、板报、广播、网络等立体式宣传格局,使创建工作宣传有文字、有声音、有图像、有影视,努力营造高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浓厚氛围,让广大学生在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中自觉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形成创建工作强大合力。二是构建形式多样的教育平台。打造多种社会实践教育模式,常态化组织开展暑期社会实践、红色教育实践和各民族学生交友联谊等活动,深入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边疆地区开展专题调查研究,让广大学生切身学习体验广西丰富的民族风俗文化和接受爱国主义精神熏陶,不断增强创建工作现实感和有效性。三是拓展宣传教育渠道空间。与时俱进地创建宣传教育专业APP、专题网站以及专用微信公众号,进一步丰富网络课程、云课堂、微课堂等载体内容,让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随时随地发挥作用,不断扩大影响力和覆盖面。

(二)进一步丰富活动载体。一是开展民族文化交往交流交融活动。坚持以民族节庆为载体,积极推进民族学生的交往交流交融,特别是“壮族三月三”以其鲜明的时代特征、独特的文化视角、丰富的民族内涵、广泛的民众参与,成为传承和弘扬我区优秀民族传统文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载体,各高校要充分用好“壮族三月三”等各类节庆活动,促进各民族学生更好地交往交流。二是开展系列实践活动。要精心组织创作民族文化精品,充分展示我区推动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创新发展取得的显著成就,以优秀的文艺作品激励各民族学生共同团结奋斗。三是创新扶贫资助模式。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强结合起来,创新帮扶方式和措施,通过设立专门的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奖学金,以及开设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让学生参与课题项目研究等途径,大力帮扶少数民族学生,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少数民族学生的后顾之忧。同时,注重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通过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创新创造创业实践等活动,让他们各方面素质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三)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水平。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高校党委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性,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和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加强学校党委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形成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副书记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及二级基层党组织共同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选树创建工作示范典型。坚持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抓好统筹结合文章,注重强化政策保障,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不断加大培育和选树示范、模范的工作力度,注重向院系和班级基层一线倾斜,充分激发广大师生员工在创建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保障少数民族学生权益。高度重视保护少数民族学生的正当权益,后勤部门要在饮食起居等方面落实好保障措施,教学管理部门要实事求是地评价少数民族学生学习成效,学校资助管理部门要优先帮扶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校园综治部门要切实保护少数民族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建立健全完善的少数民族学生权益保障制度机制,不断夯实创建工作的群众基础。四是加强创建工作考核指导。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考核,强化教学质量评估,提高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质量水平。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内容,加大绩效考核权重,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现状及对策【第四篇】

为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努力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发挥出交通运输职能作用,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切实做好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开展。

二、明确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目的;通过活动开展,加深与少数民族同胞的感情联络,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活动开展,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氛围,切实维护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三、活动计划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一些基本常识,在“争当民族团结好少年”、“民族文化到基层”等系列活动中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工作。

2、在创建示范单位工作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寺庙)活动,积极争取项目,加强示范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结队帮扶工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3、维护稳定团结和谐局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注重稳妥处理好涉及民族宗教方面信访矛盾和突发事件,创建与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交流沟通平台。

4、加强协调配合,有效推动活动开展、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文件精神,加强与成员单位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有效推动创建活动开展。

69 9244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