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防疫规定检讨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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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防疫规定检讨书【第一篇】

罗发玉违法违纪案件为各级领导干部提供了很好的明断得失的镜子,作为我,也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思考这个典型案件,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认识。

一、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

毛泽东同志指出: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罗发玉走上毁灭之路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其中意识的蜕化是内因,也是主要原因。罗发玉从一个党的高级干部堕落为人民的罪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背弃了正确的理想和信念,放松了学习,忽视了主观世界的改造。他作为一名系统地接受过高等教育的领导干部,自以为学历高,文凭硬,知识面广,阅历丰富,觉得不需要再下苦功学习了,即便学一点东西,也只是为了武装嘴巴和用做手电照别人,理论与实际工作相脱节。殊不知对于一个党的领导干部来说,放松思想改造,丧失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物必自腐而生虫”,这句古训富有很深的哲理。罗发玉的毁灭警示我们,理论上的糊涂就会导致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必然失去正确的发展方向,失去健康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态度,必然栽跟头。一个民族需要一种精神力量,一个人需要有一点崇高的理想和追求,反之就难免会被各种诱-惑所俘(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虏。

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其目的就是让人不重蹈覆辙,而最根本的就是要加强学习。当前,我们正处在大变革、大调整、大发展的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日益加快,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领导干部的知识水平、理论修养和领导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社会的深刻变化,我们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切实把学习作为自己终身的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积累,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同时,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地位观和权力观,忠实地践行“三个代表”,筑牢思想上的防线,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二、领导干部必须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罗发玉从一个贫苦农民的子弟成长为一名党的高级干部,也曾为人民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但随着权力和地位越来越高,周围的赞扬和吹捧越来越多,他逐渐地不清醒了,把廉洁自律的要求和接受监督的要求置于脑后,逐渐开始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最终从一个党的高级干部蜕化变质为人民的罪人。罗发玉的落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思想上的蜕变始于思想防线的崩溃,由生活作风的失检,到想方设法以权谋私,逐步发展到经济上贪得无厌,政治上与党离心离德,最后一步一步走向毁灭之路。

古人言:“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个人面对各种诱-惑,最大的敌人是自己,要经得住考验,迈得过关口,罗发玉走向自我毁灭,再次印证了这样一条真理: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领导干部作为组织的一员,既有监督的权利,也有接受监督的义务,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对象。身为领导干部,应该明白这样一个道理:自己不论在工作上取得多大的,都应首先归功于党,归功于组织,任何人离开了党的组织,离开了领导集体,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支持,终将一事无成。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的大小与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是密切相联的。无论在什么上掌权、用权,都要想人民群众所想,急人民群众所急,办人民群众所需,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坚定不移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无私无畏地同一切损害群众权益的现象作斗争,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

三、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我们党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民谋利益,能不能正确对待名、权、位,是对领导干部十分现实的考验。领导干部只有严于律己,在勤政廉政上作表率,才能把一个单位的风气树起来。如果凌驾于组织和群众之上,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图美色,最终会在权力、金钱和美色考验面前跌跤翻船。罗发玉从忽视廉洁操守,发展到肆无忌惮地以权谋私,最终为党和人民所唾弃的这个典型案例,值得我们每一个领导干部深刻和认真汲龋

当前党中央强调牢记“两个务必”,这是我们更加牢固地树立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的一个重要精神支柱。从这个意义上讲,能不能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能不能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能不能在实践中创造性地贯彻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经受的一个很现实的考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不准别人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同时带头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属和工作人员。真正做到仰不愧官,俯不愧民,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违法防疫规定检讨书【第二篇】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薄,群众观念和群众路线树立不牢。

一是少数民警尤其是服务窗口民警公仆意识不强,“门难进、面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冷、硬、横、推”等现象时有发生。如户籍窗口民警对前来办证的群众有时不够热情,对群众的询问畏难厌烦,态度冷淡;服务窗口工作效率不高,推诿、拖拉、扯皮等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便民措施不落实,服务承诺没有兑现。值班室民警接待群众报案求助有时不认真询问登记,不发给报案回执,不及时处警,敷衍了事,马虎应付。

二是少数民警仍存有特权思想。如在执法办案中,以管人者自居,自视高人一等,有时态度粗暴,言语粗俗,耍特权、抖威风,随意指责训斥群众,尤其是对违法犯罪人员的家属,形象不佳。

三是联系群众不够密切,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强。个别领导和少数民警衙门作风严重,工作脱离群众,不深入辖区群众调查走访,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置若惘闻,对群众的疾苦漠不关心。

(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不够自觉,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作风树立不牢。

一是不能实事求是地正视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片面强调问题产生的客观因素,忽视主观上的努力。我们在队伍管理上,有时还存在着讲成绩的多,摆问题的少;强调民警辛苦的多,严格要求管理的少;表扬奖励的多,批评惩处的少等现象。往往由于“民警辛苦,小问题难免”、“家丑不可外扬”等思想偏差的作怪,一些民警尤其是个别领导不能正确对待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缺乏实事求是的勇气,从而对民警的违纪行为尤其是迟到、早退、不着装等纪律方面的问题,自觉不自觉地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放任迁就。

二是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形式主义的现象。如在开展爱民月活动、“创建人民满意警队”活动等一些便民利民服务活动中,有时还存在只注重形式、不注重内容,只注重效应,不注重效果的问题,致使一些活动流于形式,没有长期效应。又如对上级的决策和部署,有时还存在贯彻落实不够得力的现象,只是开开会、念念文件、传达一下精神,而没有具体的落实措施。再如为了提高破案率,采取了一些不客观,不务实的办法,对一些小案件不予重视,不及时立案。在上报统计数字时,没有认真调查收集,而是凭主观臆断,随意填写上报,缺乏真实性。

三是少数民警和个别领导习惯于凭老经验、老办法干事,不深入实际和群众中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有时脱离实际,对上级的部署只是听口令做动作,照抄照搬照转,缺乏创新精神和创造性。工作中存在传达布置多,检查落实少的现象。

(三)少数民警法制观念和执法意识不强,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滥用职权现象时有发生。

一是个别民警在审讯犯罪嫌疑人时,方法简单,态度粗暴,甚至动手动脚、辱骂体罚被审查对象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二是少数民警素质较差,办案违反法定程序,重实体轻程序。有时对法律赋予当事人、行政处罚相对人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重视不够,保障不力,甚至随意限制、剥夺,重打击,轻保护。

三是有时还存在对疑犯降格处理、以罚代拘以及重处罚轻教育的现象。

四是有时在一些治安案件和民事纠纷的责任认定和处理上还存在不公、不严的问题。

(四)队伍管理力度不够,民警纪律意识不强

一是个别民警纪律松懈,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擅离岗位,警容不整,违章开车,随意冲红灯、闯禁行,乱拉警报等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民警酗酒、使用无牌无证车辆,涉足娱乐场所等违规行为偶有发生。

(五)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够坚强

一是民主集中制的有关制度和措施贯彻执行不得力,对一些重大工作部署和评功评奖等重大问题,缺乏充分的酝酿和民主讨论,征求意见不广泛,致使决策不够民主、科学,有时还出现一把手独断或主要领导先决后议的现象。

二是班子成员之间交心通气不足,彼此之间协调配合有时不够紧密,对一些重大工作缺乏深入的交流探讨,导致有时在对问题的看法上出现分歧,产生负面影响。

三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积极的思想斗争的风气不浓。往往是自我批评的多,互相批评的少,谈表象的多,查思想根源的少。

四是班子成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高,较少征求民警意见,有时要求民警做到的,自己却没有做到,自律和自觉主动接受批评监督的意识不强。

(六)对一些治安热点问题打击整治不够有力。如盗窃、抢夺等案件时有发生,卖淫嫖娼等丑恶现象尚未完全得到有效遏制,一些重点地区的治安问题仍然突出。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分析队伍中存在问题的成因,除了客观上受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以及公安保卫任务及民警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办公办案经费严重不足等原因外,我们在队伍教育、管理方面也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一些主观上的原因影响和制约着我们队伍和公安工作的发展,导致队伍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治而不绝。

(一)民警缺乏对主观世界的自觉改造,自律意识、自制力不强。一些民警在各种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和市场经济的负面作用冲击下,经受不住考验,自觉不自觉地滋长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想意志蜕变了,宗旨意识淡化了,价值观念错位了,背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忘记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的危害性和严重性认识不足甚至不以为然,心存侥幸,放纵自己违法违纪。

(二)我们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两手抓、两手硬”意识不强,执行不够坚决。我们班子对抓队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还不够充分,有时还存在重业务轻政治的现象。分管业务的领导在思想上还存在一定的偏差,认为业务工作是硬指标,政治工作是软任务,抓业务工作比抓政治工作容易出成绩,因此缺乏抓队伍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而分管政工的领导由于对一些政工业务还不完全熟悉,对工作钻研得不够,工作中没能把思想政治工作与民警的思想实际结合起来,缺乏针对性和及时性。工作不够深入细致,仅停留在老一套的说教方式上,缺乏创造性和主动性,因此政治工作开展起来一般化,效果不理想。

(三)领导自身的范模带头作用没有很好地发挥出来。个别领导缺乏示范意识,没有带头做好工作,带头服务群众,人格魅力和感召力一般,在民警中缺乏威信。领导班子成员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工作不够细致、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因而对队伍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未能及时地发现纠正。此外,个别领导成员之间不够团结,致使产生内耗,给队伍带来不良影响。

(四)我们民警包括领导对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充分。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是关系到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兴衰成败、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的重大政治原则,由于主观改造和理论武装的不足,我们民警尤其是领导干部对此缺乏充分的认识,因而在实际工作中,没能自觉地、完全地把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作为搞好工作和加强队伍建设的指南和出发点,缺乏实事求是正视问题的勇气,自觉不自觉地滋生和助长了各种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不正之风。

(五)制度落实不到位,监督不得力。近年来,从分局到我们派出所,在规范民警执法、行政和服务行为等方面都制订了一系列具体有效的制度规范,但是,由于我们对这些制度执行不够彻底,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使这些制度发挥不出应有的制约和管理效用。同时,一些制度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需要进一步健全。此外,在队伍监督制约机制方面,我们领导有时督促不得力,没有严格兑现奖惩,形不成强有力的约束氛围,给少数民警违法违纪以可乘之机。

(六)分析治安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我们对治安问题的敏感性不强,认识不到位,措施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导致对一些常发性案件和少数重点地区突出的治安问题打击整治不够有力及时,防范不够严密。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

(一)坚决按照上级的要求,从“三讲”、“三个代表”的高度,切实加强派出所班子建设。重点建立健全民主生活制度、理论学习制度和议事制度等有关制度,加强班子的组织和作风建设。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民主作风,成员之间加强沟心通气和团结配合,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互相支持,互相补台,形成坚强的领导核心,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认真解决民警在宗旨意识、求实作风和法制观念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针对自己查摆和群众反映的民警宗旨观念淡薄,服务态度冷、硬、横的问题,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坚决予以纠正。重点加强值班室和户籍室两个窗口的建设,进一步落实《首接责任制》和《办证报警回执制度》,积极推行和兑现限时服务、预约服务、登门服务等便民服务举措,进一步推行和规范文明服务用语,认真落实所领导和民警接访日制度,主动听取群众意见,热情为群众排忧解难,全面推行警务公开制度,方便群众办事。

二是坚决纠正不实事求是的问题。要求民警以实事求是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牢固树立求真务实的精神,如实立案,如实反映问题。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民警不如实立案,隐报辖区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治安灾难事故,发现案件不立不做工作的,严肃追究直接当事人的责任。

三是大力加强民警的业务培训和法制教育,强化民警的法律意识,坚决纠正和杜绝刑讯逼供、体罚人犯、超期羁押、乱扣乱罚、以罚代处等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滥用职权问题。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不护短,不遮掩,积极配合上级严肃查处。

(三)加强队伍的正规化、制度化建设,建立以制度规范民警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各项教育管理制度,重点针对工作和队伍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章立制,认真整改。

二是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严格全方位的目标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积极推行激励机制,认真执行各项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考评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充分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此外,进一步完善各项联系群众制度和警务监督员制度,全面推行警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全力以赴维护辖区治安稳定。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方针,“打、防、管、建、教、控”多措施并举,加大治安综合治理力度,全力以赴维护辖区治安稳定,努力创造一个“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治安环境。

违法防疫规定检讨书【第三篇】

按照全县《关于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开展胡传祥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纪发〔2019〕4号)精神,为了确保系统各单位能以高度的整治责任感自觉抓好胡传祥案“以案促改”工作,同错误思想划清界限,肃清其恶劣影响,不断把从严治党和XX各项重点工作引向深入,促进XX工作健康持续开展,现就胡传祥案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活动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召开会议及时学习传达相关文件精神。2019年3月22日下午,XX系统召开胡传祥案“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专题报告会,局党委书记、局长XXX同志领学相关文件精神,并做了题为《以胡传祥案"以案促改"工作为例,谈如何做一个清正廉洁的党员领导干部》的讲话,局领导班子、机关全体人员、基层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之后,局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了研讨会,各班子成员都做了深刻的发言。系统X个支部相继也召开了专题会议。

二是下发通知专题部署安排。局党委及时下发《关于认真开展胡传祥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XXX发〔201X〕16号),对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胡传祥案“以案促改”工作的必要性;要突出重点抓好专题学习教育;坚持以案为鉴深化专题警示教育;多措并举,践行学习教育成果,进行了必要的阐述。基层各单位根据各自实际,制定了各自的学习方案,进行深入学习和研讨。

三是制定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局党委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胡传祥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活动安排意见》,要求各单位对标胡传祥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以高度的整治责任感,精心抓好组织实施。领导班子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担当第一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本单位学习教育工作。8个基层单位主要领导,结合岗位职责,均写出了书面交流材料。

四是多措并举落实工作任务。基层各支部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时间,召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大会,各单位股组级以上负责人针对胡传祥案件写出书面心得体会,各支部也组织了专题研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写出书面研讨材料,系统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在认真汲取胡传祥案件教训的基础上,检视不足,自觉整改,积极落实,学习教育效果明显,推动了当前XX工作任务完成。基层共开展警示教育大会8次,主题党日8次,写心得体会20篇。

违法防疫规定检讨书【第四篇】

一、基本案情

郭清宏,男,1966年5月出生,汉族,安徽宁国人,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7年11月加入九三学社,2004年当选广东省政协委员,案发时任广东省地质局下属广东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以下简称“测试中心”)副主任(副处级)、珠宝玉石及贵金属检测站(以下简称“珠宝检测站”)站长。

2014年11月27日,省监察厅派驻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室对郭清宏违反政纪问题立案调查。11月28日,经省监察厅批准,对郭清宏采取“两指”措施。2015年2月10日,移送司法机关调查。

郭清宏主要违纪违法事实如下:一是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郭清宏任珠宝检测站站长以来,私设“小金库”涉案金额约亿元,情节十分恶劣,郭清宏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二是私分公款,郭清宏本人分得560万元。珠宝检测站未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测试中心)批准,用截留检测款形成的“小金库”私分奖金,2003年至2014年期间郭清宏个人分得560万元。三是公款私存,从中贪污公款万元。

郭清宏以珠宝检测站工作人员的名义开设银行账户,用来存放检测费等收入,达到向测试中心隐瞒经营收入的目的,从中贪污公款万元。另外,通过大量存放现金,随意支取贪污公款2083万元。四是使用贪污的公款购置房产,涉案金额万元。郭清宏利用前述贪污的公款购置房产8处,涉案金额万元。

五是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郭清宏伙同曹姝旻(珠宝检测站副站长,另案处理)等人为了逃避罪责,组织指挥、亲自参与和指使他人销毁“小金库”涉及的财务资料,涉及金额约亿元,情节十分严重。六是挪用公款。2002年7月,郭清宏挪用公款27万元,替曹姝旻支付购买广州某处房产的部分购房款。七是违规开办私人同行业公司。郭清宏违反有关规定,牵头开办了广州某珠宝贵金属鉴定中心有限公司和广州某贸易有限公司。

二、案件剖析

(一)案件的主要特点

一是“小官巨贪”。 郭清宏作案时为正科级,案发时为副处级领导干部,其所主持的部门为省地质局下属三级生产经营单位(珠宝检测站,二级事业法人单位),个人和单位级别均不高。但郭清宏利用珠宝检测站站长职务之便,长期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的金额竟高达亿元,贪污公款万元。涉案金额之大,令人震惊,在省直单位的下属机构中实属罕见,是“小官巨贪”的典型。

二是作案时间跨度长。自2003年起,郭清宏便利用珠宝检测站收取的检测款私设“小金库”,至案发跨时12年。其中,2003年至2010年8月期间,先后向公款私存的21个账户存入检测费、培训费等共计6040万元。2010年下半年后,郭清宏本人或授权下属直接到珠宝检测站下设的各地办事处直接提取现金,并将大量现金存放在出租屋及本人办公室内自由支取。

三是作案手段隐蔽、疯狂。郭清宏把珠宝检测站当成自己的“私人公司”,完全不受上级监管,一个人说了算,任意支配,肆意妄为。先后利用自己、下属、客户的20多个银行账户私存公款,以及通过大量存放现金的形式,随意挪用支取、贪污公款超5000万元。

为掩盖罪行,郭清宏多年来一直严禁本站员工擅自与上级单位(测试中心)任何人员接触,“违者立即开除”,并要求所有员工对外口径一致,形成内部堡垒,企图“密不透风”。为逃避罪责,郭清宏从2011年起,不定期亲自或指示下属删除财务资料、销毁账册凭证,尤其是2013年珠宝检测站被省地质局审计部门审计期间,郭清宏更是疯狂销毁会计凭证、财务账册以及电脑硬盘存储的所有财务资料数据,企图逃避甚至对抗调查,情节十分严重。

(二)案件产生的主要原因

郭清宏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之所以发生,除了其本人目无法纪、理想信念丧失、欲壑难填等根本原因外,还包括一系列外在诱因,即在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及监督制约等方面存在严重漏洞和问题。

一是无视法纪,理想信念彻底滑坡。身为领导干部、一站之长、政协委员,郭清宏长期以来不重视政纪法纪学习,毫无法纪观念和规矩意识,毫无自我要求和约束,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极度扭曲,贪欲膨胀。崇尚个人主义、利己主义、拜金主义,缺乏自律又逃避监督,疯狂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同时抱有侥幸心理,认为上面有人不会出事,瞒报单位经营收入,藐视法纪销毁财务凭证,长期大量贪污公款,最终坠入犯罪深渊。理想信念的滑坡也导致其在行动上、生活中日益奢靡享乐,郭清宏利用贪污的巨额公款,先后在多地购买住宅、写字楼、车位等,购置各种昂贵珠宝玉石,其中仅购买单颗宝石便花费超百万元,奢靡程度令人咂舌。

二是挥霍权力,完全不受监督约束。作为珠宝检测站的“一把手”,郭清宏“家长式”作风严重,把珠宝检测站完全当作自己的私人档口进行经营,完全游离于上级的监管之外,毫无接受监督约束意识。郭清宏(伙同曹姝旻)对该站的经营管理尤其是该站在省内各地下设的20多个办事处的经营活动具有高度的、自由的决定权,包括办事处的设立或撤销、合作经营方选择、站点人员招聘、设备仪器采购、检测业务登记审核、检测款收入存放使用、财务会计账册编造等“一条龙”运作都自己做主说了算。

此外,测试中心原主要负责人冯超(另案处理)是曹姝旻(珠宝检测站常务副站长)的丈夫,对珠宝检测站的日常管理运作采取有所偏颇和袒护的态度,测试中心其他班子成员难以过问和不敢监督,测试中心监察、审计部门介入珠宝检测站的内部监管更是难上加难。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郭清宏利用单位管理与监督上的漏洞肆意挥霍手中的权力,欺骗上级主管单位,瞒报经营的检测收入,截留站点的收入资金,大量侵占公款。

三是管理粗放,单位经营运作以包代管。珠宝检测站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隶属测试中心的二级事业法人单位,统一采用测试中心制定的以承包收入任务的经营管理模式。但测试中心本部对珠宝检测站人、财、物的相关管理制度不健全,基本上是放任不管,尤其是对珠宝检测站下设的办事处没有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导致珠宝检测站下设的多个办事处长期游离于测试中心本部的管理和监督之外,存在管理运作缺失制度约束,只求完成定额上缴经营收入,缺乏财务收支的监管等漏洞。各办事处的检测业务未经登记审核,检测费经营收入也不开发票。

该中心本部对珠宝检测站各办事处选择的合作方的情况也一概不知,郭清宏利用此漏洞编造虚假的合作经营,订立对付上级的虚假合作协议,骗取截留公款。同时,珠宝检测站的人员管理严重不规范,全站实有员工近200名,但在测试中心人事部门备案管理的只有50多名,有的办事处雇了10多名员工,只有2名与测试中心本部签订了劳动合同,其他人员都是以虚假“合作方”的方式聘请任用。

办事处员工只对郭清宏等人负责,言听计从,对外口径一致,形成了“内部堡垒”、“攻守同盟”。综上所述,珠宝检测站其实就成了郭清宏等人的“私人企业”,各办事处其实就成为郭清宏等人的“私人档口”。郭清宏一手遮天,为所欲为,最终积重难返,铸成大错。

四是监督缺位,上级单位的监管形同虚设。多年来,珠宝检测站的直接上级(测试中心)的财务部门仅对该站定额上缴的经营收入进行核算,对该站在检测业务中收取的现金或没有上缴的资金没有监控或控制不全,在财务账目设置上一直分不清上缴的经营收入来自哪个办事处,各办事处的经营效益如何也不进行考核和过问,没能有效发挥财务全覆盖及统一管理的作用,郭清宏等就是利用检测费不开发票、测试中心财务部门无法准确掌握珠宝检测站各办事处的实际收入等漏洞,大量截留各办事处收取的经营检测费用,公款私存,挪用侵吞公款。

同时,测试中心长期以来对地质实验测试工作,尤其是珠宝检测业务预防腐败工作的形势研判不足,自认为地质实验测试机构是“清水衙门”,存在“检测是一门技术活,是服务性工作,利润低、赚钱少、总量小”的观念,长期弱化建章立制工作,对公职人员廉洁自律的教育也抓得不紧。

因此,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方面只满足于开会、传达文件、签订责任书“三个样板动作”,对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不严,对苗头倾向性问题未能抓早抓小,对腐败行为警觉性不高,缺失自我防范和自律意识,测试中心职工群众中对珠宝检测站员工的收入早有议论,对该站的市场经营收入和员工的实际收入存疑,反映也不断,测试中心获悉后虽也曾对有关情况进行过调查了解,但大多采取应付的做法,加之珠宝检测站员工上下口径一致,没有发现实质性证据,平时调查也只是点到即止。

三、警示与预防

郭清宏私存、贪污巨额公款一案,是“小官巨腐”、发生在基层单位的一桩大案,具有一定的典型性,教训也是深刻的,发人深省。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真正做到预防为主和严惩腐败相结合,需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做到坚定理想信念,不越红线,守住底线,筑牢防线是防止领导干部犯错误,违纪违法的根本所在。要把加强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首要任务,做到教育更有针对性、更有警示震慑性,使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都能自觉适应从严管理与监督的工作约束。

明确重点,不断创新教育形式和载体,案发单位和全局系统要从这次地质局系列腐败案件中认真反思,我们在日常的工作中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案发的原因有哪些;针对制度上的漏洞要抓好哪些环节进行整改。同时,加强组织纪律教育、政纪法纪教育,使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增强领导干部的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充分利用发生在本单位本系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论纪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外化于形、内化于心,增强教育实效。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结合各单位实际,扎实做好立规矩、建制度、严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尤其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内部控制和管理等制度的建设,加快修订和完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大额资金使用、人事管理、设备仪器采购、合同管理、违反财经纪律责任追究等制度和办法。推进规范化管理,堵塞管理漏洞,建立按制度经营、依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通过深入调研、学习借鉴、广泛征集干部职工意见等方式,制定、健全、优化一套合法合规、以人为本、上下认同、行之有效、针对性强、可操性好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各单位班子成员尤其是党政“一把手”要带好头,以自身严格执行制度的行为,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度,彻底解决以往不拿制度规定当回事、我行我素的任性行为,对违反者一律从严从重查处和让其付出代价。

三是强化监督制约,使领导干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始终坚持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首先,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的相互监督,坚决克服班子成员之间“老好人”,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一把手”要自觉带头接受监督,班子成员既要相互尊重,维护、支持“一把手”,又要大胆监督“一把手”,敢于提醒,。把监督当成班子成员间、领导干部之间一种防止犯错的“援手”,时常拉一拉,促一促,拍一拍。

其次,强化职工群众监督,完善事务公开制度,把本单位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原因、决策依据、决策执行过程和结果,通过一定的形式向职工干部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监督,以公开保证公正。再次,加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力度。纪委要强化双重管理,加强对同级及下级的监督管理,并加强同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

抓住干部管理的各个环节,把监督寓于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权力的严格管理之中,要让大家认识到平时的严格律己和监督是在保护干部,不要出现一旦犯错悔之已晚的情况。此外,加强审计外部监督,审计是及时发现问题、及早纠正问题、避免重大错误的有效手段。要完善单位内控机制,加大审计力度,定期对本单位及下设机构的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堵塞管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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