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工作情况汇报集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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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工作情况汇报1
镇康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根据展20xx年镇康环保世纪行活动的通知要求,由水务部门高度重视,结合职能工作,成立调研工作组,主要围绕全县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洁净河道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这是继20xx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来,国务院对实行该制度作出的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我县积极贯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从制度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一)做好规划,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镇康县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和《镇康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是贯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前提和基础,是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具体体现。目前已完成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基础数据收集工作。
(二)加强水土流失防治。一是抓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监督执法,依法行政,推进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二是是加强水保工作,改善水源地生态环境。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项目中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是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加强水源涵养区、河道源头区的保护;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和水域等补偿制度。20xx年以来水务局发出责令整改通知42份,促进矿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
(三)重要水源地保护情况。重要水源地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我县对水源地保护采取统筹兼顾、突出重地的原则,加大对城乡集中饮水水源的保护力度,明确镇康县南伞水库、中山河水库、小龙洞水库等为重点水源地保护区,科学调整并划定水源保护区,确保水环境安全,20xx年以来,共规划实施水源地保护区50个,并在保护区内制定了界碑,明确了四至界限,共投入资金50万元。多年来,在水源地保护中我局始终做到多措并举,严格管控,一是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加强执法力度。开展了“环境污染综合专项整治行动及环境安全大排查活动”、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对违法项目或行为,依法采取行政处理措施或行政处罚。二是采取措施,确保水质安全。为做好水质检测工作,我局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共投入资金72万元,成立了镇康县水质检测中心,解决了检测设备和人员问题,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四)节水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水务局多年一直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着力加强《水法》、《防洪法》及《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向公众发放水法律法规宣传册10000册,内容包括《水法》、《水土保持法》等4部法律法规,把节水意识宣传活动广泛,深入的开展,让节水活动宣传上街道、到社区、进校园,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水忧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良好风气。二是推进田坝澳洲坚果、帮龙山澳洲坚果、木场冬桃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兴建小型蓄水、引水、提水、集雨设施,发展以小坝塘、小水池、小水窖、小水沟、小泵站等为主的山区“五小水利”,新增和改善农田灌溉和排涝面积万亩,从根本上改变山区“靠天吃饭”的被动局面。
二、洁净河道工作开展情况
在开展洁净河道工作中,我局以全面实施河长制为抓手紧紧围绕构建“互联互通、引排顺畅、水清岸洁、生态良好”的现代河网水系,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一是抓实河库岸线的管护工作,在管护好已治理的南捧河凤尾段、轩岗河勐捧段、南汀河军赛段1-5期、南伞河(界河)县城段公里河道的同时,继续积极向上争取南伞河、勐堆河等河道治理项目申报工作;二是抓实河岸绿化美化工作;目前共完成勐捧河河岸、南汀河河岸绿化14km,累计种植蓝花楹、火把花、柚木、澳洲坚果、杨柳等绿化树20000多棵,取得了一定效果。三是抓实河道采砂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对河道采砂管理,我局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河道巡查制度,发现非法违规采砂及时处置,对群众举报和信访反映的违法采砂情况及时查处。截止20xx年9月18日止,全县共开展执法巡查5次,共出动车辆10辆次,出动执法人员25人次,共排查出我县河道采砂户27户,其中有证24户,无证3户,目前已责令停工,并对3户采砂户进行了依法处理。通过开展巡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县河道采砂管理秩序。四是抓实河道卫生整治;由局水政大队牵头,加大河道卫生整治执法力度,重点整治乱丢垃圾,乱排污行为,今年以来,共开展河道卫生整治执法活动2次,查处乱丢垃圾7起,乱排污3起。
三、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工作人员力量不足。由于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洁净河道工作目前尚处在前期工作阶段,相关工作人员和群众对这项工作了解不多,认识不深,有些地方对这项工作认识不深,重视不够,各乡镇虽然出台了工作方案,但当地巡河、管河、治河、水源点保护等工作还没有实质性开展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等专职工作人员还未落实,人员编制不足,给工作开展带来了一定困难。
(二)经费保障不足。做好此项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工作经费和保障经费,特别是警示牌等一些硬件设施购置,由于没有纳入年初预算,目前经费尚未得到落实,警示牌无法制作。
(三)水环境持续变差。经对全县水环境进行排查,当前影响我县水环境的主要因素有四个方面:一是工业点源污染(如:糖厂、水泥厂、矿山);二是农业面源污染(如:农药、化肥等残留物);三是畜禽养殖污染(如:库区周边、沿河村落);四是生活污水污染(如: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库区)。治理难度最大的主要是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
(四)河道采砂管理存在一定困难。一是规划完善问题;目前,我县采砂规划方案还不是很完善,采砂活动及其管理缺乏科学依据。二是队伍建设问题;执法机构不健全,缺乏必要的经费及装备,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亟待提高。四是边界盲区问题;边界河道非法采砂管理和执法难度大。五是威慑力度问题;水法规对违法采砂处罚力度明显偏小,违法人员违法成本低,惩戒作用不明显。这些问题的存在,部分河道非法采砂屡禁不止,而且频繁引发边界水事纠纷,河道采砂管理面临的形势比较严峻。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舆论媒体,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努力在全县营造全民参与、部门联治、社会共治的`河库水资源保护治理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职责,迅速行动。结合本次调研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明确河库保护管理和治理的责任主体和直接责任人,明确河流、水库巡查员、保洁员、专管员,制作并设立责任公示牌,深入开展河库保护工作,以点带面,以面保点,全面推进。
(三)再接再厉,加大治理。在十二五中小河流治理的基础上,尽快启动南伞河景观治理工程、南伞水库除险加固、南汀河治理六期工程和勐堆河道治理工程,继续延伸河流治理长度,固护岸线、河道疏浚,对新进规划的水库、山塘加大除险加固力度,确保工程安全。
(四)不折不扣,抓好水土保持与水生态建设。我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已初步建立,生态脆弱地区水生态修复已取得一定成效,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加大治理力度,努力使江河、水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65%以上,逐步建立起水资源和水生态补偿机制。
(五)初步建立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增强水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能力,基本形成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与管护机制,进一步理顺水价形成机制,在全县范围内初步形成水利应急管理体系、安全监督体系、科技创新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工作情况汇报2
随着人口增长、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速度加快,水资源形势日益严峻,已成为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关键问题之一。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意见安排,市人大农委组成调研组,于20xx年5月24日至27日,对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洪任组长,市人大农委组成人员、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专业组代表为成员。专题听取了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农委、市市政委、市环保局、市法制办等部门的情况汇报;分成三个小组,分赴永川、南川、铜梁、忠县、奉节,秀山等6个区县(自治县)进行了实地调研,期间,听取了相关区县政府及部门的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一批水利工程设施,与水利工程所在乡镇村的干部群众和基层水务工作者进行了座谈。同时,还委托万州、黔江、巴南、璧山、荣昌、开县、垫江、酉阳、武隆、彭水等10个区县进行了属地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的成效
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加强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作为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加大投入,扎实做好水资源的治理、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等各项工作,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有了明显提高,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依法治水氛围日趋浓厚。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宣传、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各项涉水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全民法制意识。一是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黔江、开县、奉节、忠县、酉阳、秀山等地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时间,通过电视、广播、标语、会议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涉水法律法规,为依法治水、管水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武隆县改变传统的宣传方式,组成工作组在抗旱救灾等工作中进行现场说法。二是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各地大力加强水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依法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有效维护正常的水事行为。奉节县水行政部门相继制定了水事违法案件查处规则、水行政处罚、错案追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大乱挖乱采监督力度,加强对工业、生活污水排放的监测,查处水事违法案件40余起;武隆县20xx至20xx年共办理各类水行政处罚案件70余件。三是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各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活动,有效推动了涉水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奉节、忠县等区县人大常委会还多次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水行政执法工作,确保水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水资源保护的力度加大。一是大力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已建成94个生活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能力达到万吨,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9%,三峡库区已达到84%。全市123家水污染排放重点企业安装了水污染在线监测监控装置。秀山县对所有电解锰、钛合金厂等排污企业安装了污水净化处理设施,确保企业废水排放基本达到环保排放标准。二是不断加强水功能区管理。全市主要河流、水域水功能区确界、立碑工作已全部完成,水功能区划修编工作已全面启动,全市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水域的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已核定。同时加大区县界和重要控制断面的水质监测以及入河排污总量的监控,加强对新建、改建和扩建入河排污口的监管。南川区结合“六城同创”工作,全面推进水源地确界立碑工作,现已完成26个水源地的立碑确界。开县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科学编制了《开县水资源保护规划》、《开县水域纳污能力及限制排污总量报告》。三是不断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全市90%的区县完成了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资源保护可研报告,85%的区县完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报告并通过技术审查。全面取缔了333座饮用水水源水库内的网箱养鱼及肥水养鱼。全市5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已全面完成,并设置界碑,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业污染源、市政排污口和餐饮娱乐船进行了清理。同时,禁止在三峡库区水体水域进行网箱、网栏养殖,投入2亿多元,取缔库湾、河道网箱养殖逾万个。通过强有力的保护措施,全市国控饮用水源地和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满足水域功能要求的断面比例均达到100%。黔江区加强饮用水源水库管理,将水库管理所由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转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落实专人、专项经费管理,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四是大力加强水土流失治理。按照“沿城、沿库、沿江、沿路”的水土保持治理方略,结合森林重庆建设,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万平方公里,治理小流域603条,实施水系森林工程14万亩。涪陵、万州、渝北、永川等4城市被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城市。永川区加强小流域治理,通过国债工程、生态治理、世行贷款等,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平方公里,占全区现有水土流失面积的50%,有效防止了水土流失进一步恶化。奉节县通过水保治理,项目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产业结构趋于合理,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项目区林草覆盖率由治理前的47%提高到%,土壤侵蚀量由治理前的每年万吨下降到万吨。
(三)水资源开发利用上档提速。从直辖至20xx年底,全市累计完成各类水利水电投资550亿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至重庆直辖水利水电投资总和的倍。20xx年,我市组建了全国首家水利投融资公司——市水利投资集团,充分发挥水投集团的筹融资平台,先后出台了财政投入、土地储备、税费减免、只征不转等优惠政策,通过放大政府资金、政策投入、土地储备、盘活存量资产、收费权质押等方式,累计落实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资金218亿元,储备土地近5万亩。由于经费保障有力,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得到快速发展,20xx年底,全市水利工程达到万处,比直辖前增加万处,共建成水库2831座,比直辖前增加107座。其中:开工建设大中型水库49座(含大型2座,结束了我市无大型农灌水库的历史),已建成27座,总库容达到亿立方米,比直辖前增加亿立方米;水利工程人均蓄引提水能力267立方米,比直辖前增长了98%;有效灌溉面积累计为1008万亩,比直辖前增长26%;旱涝保收面积达到万亩,比直辖前增长了45%。
(四)节水型社会正逐步形成。市水利部门加快编制和建立我市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在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一圈两翼”及主城区二环以内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的基础上,以区县为单元明晰水资源可利用量,把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各区县,推行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此倡导全民节水,把水资源的开发利用限制在水资源可承载的能力范围内,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各区县亦多策并举,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永川区通过狠抓节水型机关、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社区、节水型农业等四大创建活动,改进节水设施、使用节水器材、试行“阶梯水价”、实行中水回用、建设微型集水和节水灌溉工程,不断降低单位产能消耗,提高水资源利用率。铜梁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已通过水利部的中期评估验收,全县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工业重复利用率达5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至97立方米,城镇供水管网漏失率降至25%。
(五)城乡居民饮水基本保障。为保障全市城乡居民用水需求,市发改委会同市有关部门从规划入手,先后编制了全市水源地保护、农村饮水安全、城镇饮用水安全、城镇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等规划,完成了1341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前期工作,推进了沙坪坝井口、渝北悦来、南岸白洋滩等主城大型水厂以及大学城、南岸茶园新区等供水管网拓展工程建设。争取国家支持,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中央补助亿元、城镇供水中央补助约10亿元,兴建各类饮水安全工程15267处,解决了800余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基本完成主城、万州等老旧城市供水管网改造任务,完成垫江、大足等20多个区县城市供水能力和水质提升工程。全市589个建制镇中,除82个镇为市水务和水投集团、区县级自来水公司和自备水厂供水区域覆盖外,其余507个均建有独立建制镇水厂。为解决我市严重缺水地区分散农户的饮水困难,市委、市政府连续6年将“红层找水”列为民心工程,市国土房管部门累计打井80723口,解决了32万余人以及40多万头大牲畜的饮用水困难。截止20xx年,南岸、江北、双桥、大渡口、万盛5个区已率先实现饮水安全“整区销号”,近300个乡镇实现饮水安全“整乡(镇)销号”,全市城乡居民用水需求基本得到保障。铜梁县在启动小北海中型水库枢纽工程,缓解城区供水压力的同时,采取泵站扬水、管网延伸、集雨工程、引用山泉水、分散打井等方式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有效缓解了万农村人口饮水难的问题。
(六)城乡防洪功能明显提高。一是加快沿江沿河县城集中点集镇防洪护岸工程建设。全市38个临江临河而建的县城防洪能力进一步提高,100个百强镇、中心镇堤防建设已完工96处,20xx年将实现重点集镇防洪基本达标。铜梁县在经历20xx年“”洪灾后,争取市里支持,投资1800万元,启动巴川城区应急防洪工程,将县城防洪标准由过去的5年一遇提高到10年一遇,在20xx年“”洪灾中,虽然降雨量是“”洪灾的142%,但整个城区仅实验一小低洼处遭受一定洪灾损失,其他沿河街道均未进水,洪峰顺利通过堤防,全县非农损失仅为“”洪灾的%。二是加快水文应急监测体系建设,完善各类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储备物资,加强演练,全力做好汛期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是切实加强对水库、城镇、人口聚集区堤防工程的监管和洪水预报、调度管理。比中央要求提前一年完成全市1800余座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四是强化各级防办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乡镇防汛抗旱组织体系,分级落实并公示了水库、城镇防汛抗旱行政、技术、管护“三个责任人”。
(七)水质监测能力日渐增强。市、区县两级水资源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不断加快,水功能区、城乡饮用水水源地和成品水的水质监测范围进一步扩大,建立了监测情况旬报、月报制度,确保城乡居民喝上放心水。目前,市级水环境监测中心已初步建立并投入使用,区县水环境监测实验室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全市已有26个区县水质实验室通过计量认证。南川区早在20xx年就单独设立了全额财政拨款的水环境监测站,确定了饮用水源地、自来水厂出厂水、管网水、管网末梢水以及全区主要河流的水环境监测断面(点)方案,定时、定期对区内重要饮用水源地、重要水功能区、城区水厂进行监测,目前该监测站已通过重庆市实验室资质认定,并受市水文局委托,对周边的涪陵、万盛、綦江、武隆四个区县开展水质监测服务工作。
(八)水务管理体制正在理顺。为改变过去城乡水资源被分割管理的状况,各地积极推进集城乡防洪、排涝、蓄水、供水、用水、节水、污水处理及回用等于一体的水资源管理体制,逐步建立权威、高效、协调的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实现行政管理一体化、建设经营多元化的格局,目前已有30个区县实行了水务一体化管理。永川区在全市率先推行了水务一体化改革,将环保、水利、建设等部门中涉水职能职责整合,设立水务局,实行“一龙到底”的水务管理,解决了“多龙管水、政出多门、工作交叉、职责不分”的问题,提高了水行政效率,为全市水务体制改革创造了经验。
二、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面临的问题
成绩固然值得肯定,但不可置疑的是我市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形势还不容乐观,水资源紧缺与用水效率低下、水污染严重与水污染防治相对滞后、水体调节功能弱化与水环境不断恶化、传统的发展模式与生态环境健康等诸多矛盾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如何保持水资源与人口、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健康发展还任重道远。
(一)水资源供需矛盾依然突出。一是水源性缺水突出。虽然我市境内江河纵横,水系发达,但水资源分布十分不均,主要表现为东部多、西部少,全市人均占有当地水资源量1802立方米,约占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3/4,世界人均水资源量的1/5。而渝西12个区县,人均占有当地水资源量仅为889立方米,约为全市人均水资源总量的1/2,全国人均总量的2/5,世界人均总量的1/10。根据我国缺水标准,我市人均水量介于1000-2000立方米之间,属于中度缺水地区,西部12个区县人均水量介于500-1000立方米之间,属于重度缺水地区。二是工程性缺水突出。目前水利工程项目结构和区域结构不甚合理,我市地形以山区丘陵为主,农业生产主要依靠小型水利设施,而水源建设主要集中在大中型骨干水源上,对小型水库、水塘建设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工程性缺水严重。
(二)水资源保护任务还很艰巨。一是水土流失严重。全市现有水土流失面积4万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的%,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1个百分点,仅三峡库区水土流失面积就达万平方公里。二是农村面源污染严重。主要表现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和农药、化肥污染,绝大部分小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已成为农村面源污染的重要来源。据调查,三峡库区污染负荷50%以上来自于农村面源。三是次级河流污染严重。全市57条主要次级河流117个监测断面中,不满足水域功能要求的断面仍有20%左右,部分次级河流“水华”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三峡库区自20xx年蓄水以来,截至今年4月,已有17条支流回水区发生“水华”近70次,而且随着长江水位的升高,“水华”呈现出规模扩大、频率增加、持续时间延长、逐步向上游扩展的趋势,已经危及部分地区的饮用水源安全。四是水源地保护亟待加强。部分地区政府受经济利益驱动,在以城镇供水为主的水源工程周边无度发展旅游、开发房地产,以致水质日益恶化,无法饮用。
(三)城乡饮水安全问题不容忽视。虽然近年来,各地各部门从惠及民生出发,为保障城乡供水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农村饮水困难,城镇饮水安全的问题仍不容忽视。目前,全市尚有近700万城乡居民饮水不安全。一是大量农村饮水还依赖山坪塘等解决饮水问题,水源、水质都无法得到保障。二是大部分建制镇因设施老化、管网破损,而且基本无水质监测能力,水质合格率很低。全市一半以上的建制镇水厂只有简单的沉淀池或过滤效果很差的一体式过滤灌,无净水处理设施和消毒系统,有的建制镇水厂还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以工代赈修建的人畜饮水工程。三是县城城区拓展太快,普遍存在因人口增长、产业集聚而带来的供水能力不足问题。四是主城区、万州区等城市的老城区,同样存在供水设施建设年代久远、净水设施老化,水质不达标的隐患。
(四)小型水利工程设施较薄弱。虽然近年来重庆水利建设得到跨越式发展,修建了不少大中型水利、水电和城市防洪工程,但对小(二)型以下小型水利设施的投入相当少,而且重建轻用、重建轻管的情况仍然存在。据调查,全市有2348座水库防汛抢险公路不通,占总数的84%;699座水库不通电,占总数的25%;978座水库没有配备通讯设备,占总数的35%;2796座水库没有安全监测设备,占总数的99%。相当数量的水利工程由于管理设施及配套设施薄弱,根本无法发挥作用。调查还发现,极少数地区水库修得漂亮,水也蓄起来了,但没有渠系配套,导致有水用不了。另外,受乡镇体制改革等影响,相当部分小(二)型水库基本处于“无管理机构、无管理人员、无管理经费”的“三无”状态。小(二)型水库尚且如此,在农村生产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沟渠、山坪塘、提灌设备等情况更不容乐观,这些设施多建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七十年代后国家的投入几乎为零。农民自觉维护的积极性亦逐渐减弱,导致沟渠渗透、坍塌、损坏严重,过水能力差;库塘淤泥严重,甚至人为填塘还田、建设占用,蓄水能力锐减;提灌设备被盗、损毁、锈蚀严重。
(五)水资源费征管还有待加强。一是征收标准低。目前,我市水资源费仅占水价的5%,一般工业、生活取用地表水渝西地区为元/立方米,主城区、渝东南、渝东北地区均为元/立方米,低于江苏(元/立方米)、陕西(元/立方米)、山东(元/立方米),各地普遍反映征收标准太低,尤其针对采矿业和电力,根本无法起到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难以合理配置水资源和推动节约用水、水资源保护工作;二是征收阻力大。一些地方政府从地方利益出发,干预水资源费的正常征收工作,随意减免自来水公司、“三资”企业以及私营企业的水资源费,许多地区把免征水资源费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此外也存在一些企业因效益差,拖欠水资源费现象;三是使用不规范。虽然《重庆市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水资源费专项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也可以用于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部分地区地区水资源费的计划管理和使用方向脱离了水行政主管部门。
(六)水资源管理体系亟待健全。一是水务一体化改革进展缓慢。我市已有30个区县基本实现了水务一体化管理,但市级改革明显滞后,“多龙管水、政出多门”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二是部分地方名义上整合了相关职能,实际上仍然各自为政,水资源城乡分割管理,地表水、地下水分割管理,水源与供水、排水分割管理,严重影响了水资源的统筹规划、优化配置和综合效益的发挥;三是部门协作有待加强。在行政管理和行政审批方面,相关职能部门与水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协作,致使一些本应作为前置审批的水行政许可被淡化或流于形式,水行政执法难度加大,商品房开发中的排污许可、二次供水许可等本应事前送审,而实际操作中大都是事后办理,导致部分设计规划不符合要求又无法更改;又如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必须依法通过水利部门的审查,有关部门才能对其环评进行审批,但实践中该规定没有得到有效执行。
三、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工作建议
当前,我市正处于进一步加快开发开放,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关键时期,对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谋划好水资源这大文章,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处,防洪抗旱与开源节流并举,水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并重,统筹城乡水利发展和生产、生活、生态用水需求,着力解决水资源的制度建设。
(一)严格水务管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一是必须全面实行用水总量控制,使每个地区都有明确的用水上限,作为各地需水管理的重要依据,坚决遏制区域不合理用水需求;二是必须严格取用水管理,要按照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实行行政区域年度用水总量控制,对超过取水总量控制指标的,一律不再审批新增取水;三是必须加强定额管理,要建立用水定额动态管理体系,加强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用水计划下达、节水水平评价等工作环节的用水定额管理;四是必须严格地下水管理,要对国家分解的地下水取水许可总量指标严格控制,禁止新增地下水开采。
(二)加大建设力度,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一是要不断加大水利工程建设投入力度,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3号)文件精神,按照“规划一批、储备一批、建设一批”的原则,要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建设规划,逐步加大投入力度。要通过挖潜、改造,加快配套完善现有水源和供水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现有工程的供水能力。同时要合理规划建设一批重点水源工程;二是要不断优化水利建设投资结构,从项目结构上,在重视大中型水利工程投资的同时,加大对小型水源工程的投入,从区域结构上,根据自然地理和人口分布特点,加大向人口集聚区和产业集聚带的投入。
(三)狠抓污染防治,维护水生态环境健康。一是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技术创新步伐,降低高能耗、重污染的工业比重,推行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提倡循环经济,严格执行排污许可、排污总量控制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把项目审批关,建立生态补偿制度,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落实企业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责任;二是防止农村面源污染。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建设,尽快实现乡镇生活垃圾及污水的无害化处理,在没有集中进行污水处理的农村地区,采取人工快速渗透、接触氧化技术等简易处理法对污水进行处理,在农业生产中实施土地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缓释可控化肥和有机复合肥的生产使用,大力发展农村沼气,以处理好人畜禽粪便;三是大力开展次级河流综合整治。按照次级河流区位和水域功能要求分类整治,重点实施截污控源和严重污染河段清淤,严格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坚决取缔肥水养殖;四是加大水环境监测力度。完善监测站网布设,实现监测全覆盖,丰富监测项目,提高检测水平,统一和规范监测信息发布体系,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监测结果运用。
(四)坚持民生水利,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要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优先领域,保障城乡居民的供水安全、水质安全、环境安全,努力改善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使水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一是要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扶持力度。全市尚有307万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还未列入国家农村饮水安全规划,约需解决资金亿,各级政府应积极研究解决。另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属于公益性社会福利事业,国家应在工程建设用地、用电和税收方面予以优惠,并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维护基金;二是严格供水企业资质审查行政许可制度。城镇供水工作关系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必须严格实行企业资质准入制度,对一些规模小、资质不够的小水厂要采取并购、兼并等方式进行整合;三是不断提高水质监(检)测能力。抓紧建立重庆市水质监测网,尽快建立和完善水质监测机构,不断提高技术人员水平,确保监测结果准确,不断完善监测制度,提高检测频率,确保水质安全。
(五)注重管理维护,确保水利设施发挥效益。一是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尽快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和渠系配套工程;二是采取谁受益谁投资和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等形式,引导和鼓励受益群众参与水利设施特别是小型水利设施的维护;三是市、区县两级财政要进一步增加投入,把急需的维修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农村水利管护工作正常运转;四是通过产权制度改革,盘活水利资产,筹资增加维修投入;五是鼓励社会资本的投入,积极运用市场机制,探索完善农村水利设施投入融资体制,大力发展民营水利;六是严厉打击偷盗、破坏、侵占水利设施的各种违法行为。
(六)遵循市场规律,建立健全水价形成机制。一是综合考虑水资源状况、产业结构与终端用户承受能力,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并建立水资源费与水价的联动机制;二是发挥价格杠杆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实行阶梯水价;三是延长原《重庆市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确定的市级水利基金征收年限(1998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同时扩大征收范围,将煤炭、天然气等资源开采纳入水利基金征收范围。四是严格专款专用,确保水资源费和水利基金完全用于水利建设和水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
(七)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水务服务管理效能。加快构建城乡统筹发展的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形成城乡涉水事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实现全市水资源的统筹规划、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和科学保护。一是已成立水务局的区县(自治县),应进一步理顺水务管理职能,加快城乡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解决水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做好水务工作;二是未实施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地区,要尽快启动改革工作,整合涉水行政职能,对辖区范围内防洪、水源、供水、用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与回用以及农田水利、水土保持等涉水行政事务进行统一管理,变“多龙管水”为“一龙管水”,实现水务一体化管理。三是改革中要处理好牌子与内容、形式与实质的关系、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的关系,确保改革后的水务管理机构、机制、制度符合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符合科学管水、高效用水的要求。
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工作情况汇报3
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国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利用情况,请予审议。
一、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利用工作取得进展
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在国民经济和国家安全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兴水利、除水害历来是中国治国安邦的大事。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全国人民开展大规模水利建设,通过兴建水利工程,开发利用水资源,大大提高了抗御水旱灾害的能力,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防洪与水资源保障,为解决粮食供给这个历史性难题作出了巨大贡献。党的十五届三中、五中全会把水资源问题摆到了突出位置,明确了“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防洪抗旱并举,下大力气解决洪涝灾害、水资源不足和水污染问题”的水利工作方针。近年来,每年中央召开的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都对水资源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多次对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开发利用作出重要部署。各地区和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调整治水思路,在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利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推进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益。
一是严格用水管理。依法推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对建设项目取水、用水实行水资源论证制度,强化取水许可审批,从源头上抑制不合理的用水需求。按照国务院批复的分水方案,在黄河流域实行了取水总量控制。全国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了用水定额,实行计划用水。
二是加强农业节水。*年以来,各级财政投入资金200多亿元,社会和农民投入600多亿元,重点开展灌区节水改造,发展节水农业。全国建设600个节水增产重点县和1000多个节水示范项目,节水灌溉面积已达到亿亩,形成300多亿立方米的年节水能力,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400多亿公斤。建立了近300个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基地,在近3亿亩农田中推广非工程节水技术措施。全国农田灌溉面积亩均用水量从1993年的529立方米降至*年的430立方米。
三是推进工业和城市节水。出台了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有关政策,原国家经贸委、水利部等六部委于*年10月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工业节水的目标和具体政策措施。先后了两批《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技术、设备(产品)目录》,禁止引进高耗水、高污染工业项目,鼓励发展节水高效、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换代,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由*年的55%提高到*年的62%。全国各城市加快了城镇供水管网改造,积极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开展了各类节水示范区建设,城市年节水量约38亿立方米。
四是深化水价改革。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联合颁布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完善了水价的形成机制和管理手段。*年全国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达到每立方米分,比1991年提高倍,促进了节约用水,供水成本得到一定补偿。城市供水初步实现由福利型向商品型转变。目前全国已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征水资源费,60多个城市实行阶梯式水价,300多个城市开征污水处理费。
五是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水利部在甘肃张掖、四川绵阳、辽宁大连、陕西西安开展了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开展了94个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张掖市通过积极探索,形成了“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以水定产(地)、配水到户、公众参与、水量交易、水票流转、城乡一体”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运行机制和体制,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和推广各项节水技术,提高了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大幅度削减了用水量,完成了黑河分水任务,实现了当地经济增长和促进下游生态修复的双赢。
(二)加大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工作力度,修复生态环境。
一是加强水污染防治。“九五”以来,国家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推进清洁生产,淘汰关闭浪费水资源、污染水环境的小企业,仅淮河流域1994年以来就先后关停了近5000家污染严重的小企业和生产线。组织开展了“三河三湖”、三峡库区、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及东线工程沿线、北京市、环渤海等重点流域、区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全国共设置了760多个监测断面,组成了国家水环境质量监测网,建成了117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了监测数据实时传输。在重点流域、敏感水域初步建立了环境应急体系,提高了对突发性污染事件的应变能力。到*年底,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安排的工程项目已完成32%,全国污水处理总能力达到6626万立方米/日,城镇污水处理率为%。在经济快速增长、人口不断增加的情况下,重点流域水质急剧恶化的势头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二是强化水资源保护。全国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水法》规定批准实施了水功能区管理制度,七大流域和部分省份按照水功能区定期公布水资源质量状况报告。核定了三峡库区、黄河干流、淮河流域、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沿线及中线水源区等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完成了全国入河排污口普查,加强了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组织淮河等流域水污染联防,开展淮河水质监测预报、闸坝防污调度等工作。
三是采取积极措施,修复生态环境。从*年起,对黄河流域实施水资源统一调度,在连续5年来水偏枯的情况下,实现干流不断流。国务院批复了《黑河流域近期治理规划》、《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规划》,这两个规划实施以来取得显著成效。黑河连续几年向下游输水,干涸多年的终端湖泊东居延海出现了36平方公里的水面。我国最大的内陆河塔里木河,断流20多年的下游河道,从*年起恢复过流,尾闾台特玛湖水域面积最大达200多平方公里,两岸大片胡杨林复苏,两大沙漠中间的绿色走廊重现生机。实施引江(长江)济太(太湖)工程,缓解了太湖流域生态环境急剧恶化的趋势。组织实施了南四湖应急生态补水、扎龙湿地补水、引察(察尔森水库)济向(向海湿地)、引岳(岳城水库)济淀(白洋淀)等水资源调配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生态和社会效益。组织开展了全国牧区水利、小水电代燃料、黄土高原淤地坝等工程建设,加强了水土保持工作,巩固了退耕还林成果。启动了全国地下水保护行动计划,强化了对地下水的保护和超采区的治理。济南市停涌多年的趵突泉实现复涌。苏锡常等超采区实现全面禁采,地下水位开始止降回升,地面沉降速率显著降低。
(三)优化配置水资源,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一是农村饮水解困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困难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年,国家启动了全国农村饮水解困项目。5年来,中央安排国债资金98亿元,地方各级政府配套和农民自筹资金90多亿元,累计解决了5700多万人的饮水困难,提前完成“十五”计划中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困难的任务。人民群众把这项工程称为“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
二是加强了水资源配置和防洪减灾工程建设。国务院批准实施了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南水北调东线、中线一期工程已开工建设。国家“十五”计划重点水资源配置工程相继开工建设。完成了甘肃引大入秦、青海黑泉水库、四川大桥水库、宁夏扶贫扬黄等一大批西部地区重点水利工程,新增供水能力500亿立方米。全国年供水能力达到近6000亿立方米。*年以来,加强了以大江大河堤防为重点的防洪体系建设,长江干堤加固基本实现预定目标,全面加快了淮河灾后重建工作和治淮骨干工程建设,黄河和其他大江大河大湖重要堤防、重点海堤、清淤疏浚等项目建设进展顺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目前已基本完成了第一批1191座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
三是加强流域、区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和调度。依据《水法》,进一步明确了流域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和行政职能。各地根据当地水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深化水管理体制改革,北京、上海、黑龙江、海南实现了涉水事务的统一管理。先后9次实施引黄济津,2次实施从山西、河北向北京集中输水等应急措施,保障了连续5年干旱的京、津地区供水安全。针对近年来干旱缺水的严峻形势,各地加强了水资源统一调配和抗旱工作,保证了群众生活和工农业生产的正常用水,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是加大了非传统水源开发利用力度。*年全国工业循环冷却海水利用量达330亿立方米,海水淡化年产量1130万立方米。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回用量每年达6亿立方米。北方和西北缺水地区普遍加强了雨水集蓄利用。按照人水和谐的理念,积极探索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的转变,通过完善防洪和抗旱调度方案,科学调度,运用河道、洼淀蓄滞洪水,开发利用洪水资源,回灌地下水。
二、当前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利用面临的形势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少的国情不会改变,水资源对经济增长的制约作用越来越大,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我国水资源仍然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当前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水资源供需矛盾仍然非常突出。
按目前的正常需要和不超采地下水,正常年份全国缺水量近400亿立方米。全国669座城市中有400余座供水不足,其中比较严重缺水的有110座。在32个百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中,有30个长期受缺水困扰。农田受旱面积年均达3亿亩左右,平均每年因旱减产粮食280多亿公斤。*年以来,我国北方地区出现大范围的持续干旱,北京、天津等许多城市供水频频告急。南方许多地区也因干旱遭受缺水困扰。*年下半年,广东、广西、海南等地出现了多年罕见的大面积干旱,许多城市用水告急,工农业生产受到了很大影响。
与此同时,全国用水量持续增长。除农业用水保持基本稳定外,工业和生活用水都不断增加。1980年至*年,我国用水总量增加了1225亿立方米,其中工业和生活用水分别增长745亿立方米和242亿立方米,年均增长率分别为%和%。预计到2030年我国人口将达到16亿,在充分考虑节水的情况下,估计用水总量将达到7000亿~8000亿立方米,接近水资源可利用量。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我国相当一部分地区有可能在未来出现严重的水危机。
水资源供需矛盾的加剧,直接导致工农业争水、城乡争水、地区间争水矛盾突出,生态用水被挤占,部分地区地下水超采严重。
(二)水污染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污染物排放量呈增长趋势。*年全国废污水排放总量达680亿吨(其中工业废水占2/3,城镇生活污水占1/3),比1980年增加了2倍多。我国每年约有1/3的工业废水和2/3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中,还有大量的未达标处理的废水被偷排、漏排,农业生产中化肥和农药大量使用,污染长期累积,使水环境日趋恶化。
水质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年全国七大江河水系的409个重点监测断面中,仅有%符合三类以上水质标准,可作为集中式饮用水源。劣五类水质占30%,属严重污染,基本丧失使用功能。按污染程度由轻到重依次是:珠江、长江、松花江、淮河、黄河、辽河和海河。对全国52个主要湖泊评价的成果显示,5个受到污染,26个严重污染。全国75%的湖泊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富营养化,滇池、巢湖、太湖最为严重。滇池五类水质占总面积的69%,劣五类水质占总面积的31%。不少湖泊出现藻类爆发,有的藻类产生毒素,长期饮用将影响人体健康。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等水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也出现了因水体污染而导致的水质型缺水。三峡水库蓄水以后,总体水质尚未出现大的变化,但部分支流曾出现“水华”现象。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的水资源保护和东线水污染防治任务也很艰巨。地下水水质恶化,平原区约有54%的地下水不符合生活用水水质标准。
饮用水安全面临严重威胁。目前,全国尚有3亿农村人口喝不上符合标准的饮用水,一些城市的饮用水问题比较突出,饮用水水源地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超标,其中包括致癌、致畸、致突变的有机污染物。
在部分流域和地区,水污染已呈现出从支流向干流延伸、从城市向农村蔓延、从地表向地下渗透、从陆域向海域发展的趋势。水污染不仅加剧了水资源短缺,而且直接威胁着饮用水安全和人民健康,影响到工农业生产和农作物安全,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成为不亚于洪灾、旱灾甚至更为严重的灾害。
(三)水生态环境安全面临严重威胁。
部分地区用水量已大大超过水资源可利用量,无节制地开发利用水资源,导致江河断流、湖泊萎缩和地下水超采。一些地区出现“有河皆干、有水皆污、湿地消失、地下水枯竭”的问题,对生态安全和经济安全构成潜在威胁。据统计,全国有包括黄河、辽河等大江大河在内的90多条河流发生过断流,河流功能衰减,部分河段功能甚至基本消失。与上世纪50年代初期相比,全国湖泊面积减少15%,长江中下游的湖泊数量减少一半以上。天然湿地面积减少26%。湖泊和天然湿地的减少和丧失,导致水资源调蓄能力和水体自净能力下降,加剧了洪涝灾害的危害和河流水质的恶化。
全国已形成164个地下水超采区,总面积达到19万平方公里,年均地下水超采量超过100亿立方米,部分地区已发生地面沉降、海水倒灌等现象。全国地面沉降面积已达到万平方公里,50多个城市地面沉降严重。仅长江三角洲以南地区因地面沉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间接损失近3500亿元。
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水资源自身条件的限制,也有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忽视对水资源的节约、保护等人为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水资源人均占有量少,时空分布不均。我国人均、亩均水资源量分别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3和1/2。受季风气候和自然条件影响,水资源时空分布极不均衡。南方水多,北方水少。黄淮海地区人均水资源量仅457立方米,低于国际公认的500立方米极度缺水警戒线,是世界上严重缺水的地区之一。近20年来,受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的影响,我国北方地区水资源量进一步减少。黄河、淮河、海河和辽河流域水资源总量减少12%,年径流量减少17%。其中海河流域水资源总量减少25%,年径流量减少41%。水资源短缺已经成为我国,尤其是北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二是水资源利用方式粗放,用水浪费严重。我国水资源利用的效率和效益与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差距,在生产和生活领域存在严重的用水浪费。全国平均每立方米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5。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为~,而发达国家为~。单方水粮食增产量不足1公斤,发达国家已达~公斤。一般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在60%左右,发达国家已达85%。许多城市输配水管网和用水器具的漏失率高达20%以上。此外,我国在污水处理回用、海水、雨水利用等方面也处于较低水平,用水浪费进一步加剧了水资源的短缺。
三是经济发展与水资源协调不够,人水矛盾尖锐。长期以来,人们总是认为水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节约保护的意识淡薄,没有树立起珍惜水、爱惜水的社会风尚。一些地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没有充分考虑当地的水资源条件。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以浪费资源、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短期内的经济增长。如严重缺水的华北地区,*年高耗水工业取水占工业取水量的比例高达99%(不含火电直流冷却用水)。在推进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一些水资源匮乏地区盲目建设大都市和城市群,盲目发展高耗水、高污染的产业和高耗水种植业。我国工业的结构性污染突出,技术装备和工艺落后,经营管理粗放,物耗大,污染物排放水平居高不下。城市和工业废污水处理率较低,由于政策和投入不到位、管网不配套等原因,全国大部分城市兴建的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转。治理工作滞后,加剧了水污染和水的供需矛盾。在淮河流域,由于对治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工业污染问题十分突出。十年来虽然各地不断调整产业结构,但总体进展仍滞后于水污染防治要求。多年来形成的结构性污染问题并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存在重点治污工程前期工作不充分,配套资金不落实,重点治污项目进展不快,污水处理收费不到位,市场化机制不健全,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明显滞后于计划进度要求,生态环境用水考虑不足等问题。
四是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体制和机制不完善。水资源使用权益不明晰,既造成对水资源开发利用上的无序竞争,也使得水资源保护缺乏责任和利益上的主体。《水法》确立的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尚未形成。在防洪减灾、城乡供水、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中存在诸多矛盾。长期以来,我国主要依靠行政措施推动水资源的节约、保护,缺乏有效的政策激励机制,自发的节约、保护水资源的社会环境尚未形成。一边是大量投资建设水源工程、治理水污染,另一边是浪费水资源、肆意污染水资源,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薄弱。
可见,我国水资源问题的主要症结在于能不能妥善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的关系、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我们在取得巨大的经济成就的同时,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因此,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转变发展思路,改变增长方式刻不容缓。
三、下一步的主要工作
虽然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但通过合理开发、高效利用、综合治理、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我国水资源是能够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
一是目前我国总体用水效率不高,有较大的节水潜力。通过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水资源的承载能力,可以将社会需水量控制在水资源可利用量的限度内。
二是通过协调水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建立与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经济结构体系和产业布局,进一步抑制需求的不合理增长,可缓解和改善部分地区的水资源供需矛盾。
三是通过加强水资源保护,修复和保护水环境,使得部分已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质量得到改善,既可保护生态环境,也可增加可用水量。
四是开源还有一定的潜力。*年全国供水量中的一次性供水量相当于水资源可利用总量的46%,还有开发利用的潜力;北方大部分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已超过或接近其可开发利用的极限,但部分河流还有可供进一步开发的水量。
五是再生水、雨水、海水和微咸水等非传统水源有待进一步开发利用。目前我国城市废污水处理回用率仅为20%,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回用增加可用水量的潜力很大。雨水集蓄利用、海水直接利用和淡化、微咸水改造也有相当的潜力。
总体上看,经过努力,我国水资源可以满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但任务十分艰巨,难度也非常大,需要全社会长期艰苦的努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央关于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进一步完善法制、改革体制、创新机制,继续加大投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科学编制水资源规划。
我国水资源条件十分复杂,改革开放以来,水资源和经济社会状况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编制新时期水资源规划,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合理利用提供科学依据,是一项十分重要而急迫的任务。编制水资源规划要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理念,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坚持节流优先、治污为本、多渠道开源、重视非传统水源的开发;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协调好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当前要抓紧完成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八部委共同编制的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优化配置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继续编制流域规划和区域规划,完善水资源规划体系,强化规划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二)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建设节水型社会是解决我国水资源供需矛盾的最根本、最有效的战略举措。节水型社会建设主要通过制度建设,达到节水增效的目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生态环境,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当前要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指导,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逐步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机制。通过制定水资源规划,要逐级明晰初始用水权,确定水资源的宏观控制指标和微观定额指标,明确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乃至各单位的水资源使用权指标。确定产品生产或服务的科学用水定额。健全水权转让的政策法规,建立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和水资源合理利用的水价形成机制。积极推广先进实用的节水灌溉技术,大力开发和推广节水器具和节水生产技术。继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积累经验,逐步推广。
(三)加强污染治理,做好水资源保护。
当前要全面推进水功能区制度的实施,合理确定河流水体的纳污总量,对污染物排放进行有效的总量控制。重点加强行政区界、主要江河湖库引排水口、入河排污口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统一监测,对用水和排污进行有效监控,加强对江河湖泊入河排污口的管理。依法划定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格限制保护区内的各项开发活动,严禁一切排污行为,确保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建立河流生态健康指标,制订不同阶段的生态保护和修复目标,建立和完善生态补水应急机制,逐步修复水生态系统。要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启动地下水超采区生态治理保护工程,控制超采、防止污染。加强城市河湖水系综合整治,搞好水生态建设,美化城镇人居环境。
保护好水资源,控制污染是关键。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调整产业结构,从根本上解决由于产业结构不合理带来的污染问题。加强对污染源的控制,从传统的末端治理转变为源头防治。在重点流域和地区,实行最严格的排污总量控制措施,逐年削减排污总量,不断提高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水平。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工业企业实行达标排放。逐步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加快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深度处理能力。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减少农药和化肥施用量,严格控制畜禽养殖污染。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改水改厕,加快沼气等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应用。因地制宜地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开展示范工程建设。
(四)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
按照科学的水资源规划,进一步加强供水工程建设,提高对水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调控能力。当前要把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重点解决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污染水等饮水水质不合格问题,以及局部地区饮用水严重不足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抓好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建设,力争2010年建成并发挥效益,有效缓解京、津、冀和胶东半岛大中城市的缺水问题。继续加强水资源调蓄和配置工程建设,逐步构建全国水资源总体配置格局。到2010年实现全国新增供水能力400亿~500亿立方米,其中新增城市供水能力160亿立方米,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98%,供水标准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鼓励非传统水源的开发利用。加强流域和区域的水资源统一调度,保障湿地、河流和改善水环境的生态用水。继续加快防洪体系建设,确保大江大河、大型水库、大中城市和重要设施的防洪安全,提高雨洪资源利用能力。对已建水利工程进行生态环境调查评价,调整一些功能差、效益低、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工程设施。新建项目要从立项、规划、建设全过程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科学选比,慎重决策,降低不利影响。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控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加强农业节水灌溉、人畜饮水、农村水电、水土保持、牧区水利和预防传染病项目等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提高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
(五)依法治水,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
加快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法规体系建设,抓紧开展节约用水、流域管理、水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起草和《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修订的前期工作。完善《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的配套法规体系,尽快出台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强化行政执法体系建设,重点加强省际水事矛盾预防和协调,完善突发性水事应急机制。坚决关闭威胁饮用水源地安全的严重污染企业,严格监督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场的污染排放,积极化解由于水环境污染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矛盾。健全监督机制,加大对浪费水资源、破坏水环境行为的查处力度。
各级人民政府要按《水法》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建立权威、高效、协调的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理顺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的关系,进行流域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建立由中央有关部门和流域各省政府组成,各方参与、民主协商、共同决策、分工负责的议事决策机制和高效执行机制。推进区域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防洪、供水、排水、节水、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的统一管理。
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利用工作需要全社会的支持,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宣传和引导,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环境,提高全社会对我国水资源问题的认识,树立水忧患意识,引导公众积极履行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的义务。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历来高度重视我国的水问题,加强了对水资源的立法和监督。《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的颁布实施,极大地推进了我国依法治水工作。近年来,各级人大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水资源问题开展了大量的调研,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报告和议案。今年,全国人大环资委又把水资源问题作为重点,赴三峡库区、南水北调工程东中线、淮河流域和滇池检查、调研,这是对我们工作的有力指导和支持。在这里,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做好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利用工作,意义重大,任重而道远。我们要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推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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