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党建工作制度范例【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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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党建工作制度【第一篇】

一、组织生活制度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规定;每年根据上级部署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应无故缺席。党支部要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通过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对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作出决议;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大事项,监督支委会正确执行党的决议。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支委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分析研究支部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讨论如何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检查党支部实行目标管理和“创先争优”活动落实情况;研究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安排支部近期活动。

(三)党小组会制度。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学习党内文件和上级指示,落实党支部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要求和反馈;讨论改选小组长等有关党务方面的工作。

(四)党课制度。一般每年不少于四次党课,联系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教育;进行理想、宗旨、法纪、党的优良传统和形势教育;进行党风、党纪、廉政勤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课由支部组织,也可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党课可吸收要求入党的积极参加。

二、集体领导制度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党的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上级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应提交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三、党内表决制度

决定党内重大问题时,要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进行表决。表决时要遵循党内表决制度,不论赞成还是反对,执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请求裁决。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每年按上级党委规定时间召开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会议的主题、内容、时间,向上级党委报告,并通知每个支部委员;支委之间相互沟通谈心;广泛征求各党小组、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会议期间要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会议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与会的支委畅所欲言。会议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切实加于解决。会议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将会议记录和会议情况报送上级党委。

五、交纳党费和请假制度

党员每月按规定标准自觉向党支部交纳党费。党员外出半个月以上或因故未能参加党支部活动,必须向党支部请假。对党员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要及时给予帮助教育。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视为自行脱党。党支部应当决定予以除名,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六、党支部委员分工联系制度

党支部建立党支部委员分工联系制度。各党支部委员要按分工联系各党小组联系人要根据党员的具体实际,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党员排忧解难;对于联系对象的情况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党支部要进行督促和检查。

七、换届选举制度

党支部换届选举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要切实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党支部委员会任期三年。

八、目标管理和“创先争优”制度

党支部从以下四个方面实行目标管理:

(一)政治思想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

2、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牢固树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坚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4、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工作知识。

(二)党内生活

1、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各项活动。

2、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

3、在党的生活会议上主动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家庭的重要情况,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4、正确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积极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作风要求

1、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为人正派,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顾全大局,团结协作。

2、坚持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3、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准则》,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及廉洁自律规定,坚决反对腐败,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4、模范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坚持按政策、按制度、按规定办事,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

(四)工作任务

1、认真履行职责,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地圆满完成本职工作和单位或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树立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解放思想,敢于开拓,真抓实干。

3、服从组织安排和调动,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工作效率高,质量好,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努力创一流业绩。

党支部根据目标管理的具体内容,年初认真制定计划,半年检查分析,年终总结表彰,抓好落实,注重效果。

九、发展党员制度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为了充分发挥这种重要作用,基层党组织必须经常地吸收新鲜血液,不断发展壮大党的队伍基层党支部。基层党组织的任务之一,就是要经常不断地教育和培养各条战线涌现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带领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实绩的先进分子,在他们具有入党要求并具备党员条件时,及时地把他们吸收到党内来。要切实有效地做好这项工作,必须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明确此项工作的程序。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

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简称十六字方针。

1、坚持标准。发展党员必须严格坚持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降低标准,更不得另立标准。

2、保证质量。在工作上要正确处理好数量与质量,需要与可能的关系,把质量放在第一位。

3、改善结构。在发展新党员工作中,要注意使结构合理。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以利于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改善结构包括改善年龄、文化结构和职业分布。

4、慎重发展。发展新党员必须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坚持个别吸收原则,严格履行入党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原则

1、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原则。有了入党要求,自愿提出入党申请,经过党组织的培养和考察,确实具备党员条件,才能被吸收入党;党组织要坚持逐个培养考察,逐个履行入党手续。支部大会和党委会讨论接收新党员时要进行逐个讨论和表决。在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过程中,要防止突击发展和关门主义的现象发生。

2、科学规划原则。依据组织建设的需要,入党积极分子成熟情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发展工作制定长远规划,减少盲目性和随意性。对发展计划,每年年初上报一次,党委半年研究调整一次。

3、责任追究原则。对组织发展工作必须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对把队伍带少了、带老了、带丢了,任期内没有发展党员或违规发展党员的支部书记必须追究责任。

4、总量控制原则。发展党员要适当控制数量,切实提高质量。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各基层党委要根据全县的发展总量科学规划本单位的发展数量,既不搞关门主义,又不搞突击发展,防止盲目追求数量、大起大落。

5、突出重点原则。发展的重点就是党的力量薄弱的单位以及农村、新经济、新社会组织、各类社会团体。要在优秀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及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中加大发展工作的力度。但也不能以突出重点为由,忽视其他行业和阶层,防止形成新的死角。

6、常抓常议的原则。发展党员是集党员的教育与管理为一体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提高党员素质、保证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环节,它是各级党组织的一项基本职能,必须作为经常性的工作来研究、部署、落实,而不是集中发展、突击发展。

幼儿园党建工作制度【第二篇】

一、支委会制度。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是对党建工作、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党风廉政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做出决定。

二、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要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大会(每月第三周星期五为党日活动时间),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年召开一次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学校领导干部要坚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会。

三、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坚持每周半天政治学习时间,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

四、党员电化教育制度。每季度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一次上级规定的专题电教片。观看后,应及时组织党员干部联系思想实际进行讨论,加深理解,增强教育效果。

五、检查考核制度。学校党总支每季度检查一次党建工作情况,每半年要通报一次党建工作情况,年终要写出党建工作书面总结。

六、民主生活会制度。要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党支部民主生活会,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加强领导班子的团结和统一。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进行一次,通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表彰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不断加强对党员监督管理力度。

八.发展党员制度

共产党发展党员制度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制度,发展党员的申报制度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制度。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度

1.建立积极分子队伍,加强引导教育。

2.支委会、党支部认真选好发展对象,做好培养、考察工作。

3.认真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保证党员的入口关,质量关。

发展党员申报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申请人入党决议后,即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和批准。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制度。

1.对预备党员建立明确的考察重点和要求,指出优点和不足。

2.督促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接受党支部的再教育和考察。

3.对考察合格的预备党员,党支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按时办理转正手续。

4.对考察不合格的应给予办理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手续。

幼儿园党建工作制度【第三篇】

第一条公开的主要内容

凡属《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按规定及时主动进行公开。主要内容包括:

(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三)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五)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六)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七)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八)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根据党员群众要求,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事项,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

第二条公开的形式

针对不同内容和特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党内有关会议、党务公开栏、校园网党务公开专栏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社会公开的采取公开栏、公开网站、手机短信等进行公开。主要通过以下五个平台公开:

(一)会议公开。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情况通报会、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会、党员旁听会等形式,将党务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

(二)专栏公开。适宜向党外公开的,设置党务公开栏,及时公布党内信息。党务公开栏可与政务公开栏合并使用。

(三)媒体网络公开。充分网络、手机短信等媒体,公开宣传报道党务工作。开通党务公开热线电话、意见箱和电子邮箱,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开通校园网党务公开栏,充分运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进行公开。

第三条公开的程序

党务公开必须严格按照“拟定内容、组织审核、实施公开、意见反馈和登记归档”五个步骤实施公开。

(一)拟定内容。初拟公开内容,要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开,在广泛征求和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后,进行补充完善。

(二)党组织审核实施公开。党组织班子成员召开会议,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后,向党员群众进行公开。

(三)实施公开。根据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分别进行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等。

(四)意见反馈。收集处理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党员群众反馈。

(五)登记归档。各党组织要将党务公开的内容、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等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备查。

第四条公开的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要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公开时间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即时公开。

(一)长期公开。对党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党组织的机构设置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应长期公开。长期公开须在公开事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直到事项变更、撤销、办结之日结束。

(二)定期公开。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应定期公开。定期公开一般可据情每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公开时限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三)即时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临时性、紧急性的工作应即时公开。即时公开须在公开事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开时限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幼儿园党建工作制度【第四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支部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要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二、党支部要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幼儿园的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2、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3、积极支持本单位领导班子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教育党员和教职工支持各部门的工作,保证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行政班子成员要关心本单位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积极为做好本单位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出谋献策。

4、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具体领导党支部的工作。

5、领导本单位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6、加强本单位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7、领导教职工代表大会,对幼儿园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实行政治、思想、组织领导,做好统战工作。

三、园长、书记要与园务会成员共同讨论本单位行政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沟通情况,团结协作。在重要问题上如发生意见分歧,应及时协商解决,待取得一致意见后再上会研究。

四、党支部在局党委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完成本单位和各项任务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支部要通过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党员以高尚的品德和卓越的工作在群众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员和群众精神饱满地投入工作,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党员教育要注重提高质量,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防止形式主义和一般化号召的倾向,党支部工作要规范化,包括组织、制度健全,工作程序明确,基础资料齐备,“三会一课”正常。

五、要加强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必须集体讨论决定。每学期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六、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工作。要严把质量关,定期对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考察写实,各项基础工作都要符合党委要求。

七、要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每月党费要在发工资后的一周内缴齐。必须是本人主动缴纳。不按时缴纳者,党组织找其谈话,半年不缴者,按自动退党处理。

八、积极参加党委组织的各项活动,做好评优评先工作。

九、定期分析党员和教师的思想状况,搞好干部的教育管理和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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